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 快慢无标准,疾迟反自然
记得有一首古诗“王子去求仙,一去不复还,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其在时间上的换算,洞中一日相当于世上一百四十三年有差,就王子在洞中而言,当然是长生不老,过着仙家的生活。怪不得秦始皇要派徐福求不死的药,汉武帝也好神仙,想求仙丹于尘世以外的仙境了。老实说,时间无非是生活在地球上而为生命有限延绵不绝的人类一种观感。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个境界便由此而出现的。所谓一切历法,都是人类顺应地球的公转自转的事实而为自己安排了所谓时间上的计算而已!地球以外其他太阳系的星球,以及太阳系以外其他恒星系的星球,对其年月日的计算显与人类用在地球上的历法不能为同。“洞中方七日”依然是去求仙的王子在这个洞中的一种观感,不必就是其他任何星球上的洞中,都是“方七日”的,也许是“七小时”或“七分钟”都说不定。然而截至现在,任何星球上,是否有与人类智慧相同的生物,还不知道,所谓其他星球上的问题,仍只是在地球上生活的人类自我的揣测,当难证明其有客观的存在。造物主虽对生命有限而又延绵不绝的人类,赋予以时间观感,是否在人类观感以外创造出一个绝对时间的客观存在,我还有点怀疑。造物主是永恒不息而运转的,是继续一贯而变动的,若有客观的时间存在,必有毁灭的一日,造物主绝不会有如此的命运,而终了其一切运转或变动。那么,过去、现在、未来的境界是否能用在造物主的永恒方面,我是认为不可能的。
时间显然是人类专有的观感,对于过去的历史,不能不有年代的记载,对于现在的莅临不能不有当前的体会,对于未来的展望,不能不有岁月的推想。然而过去未来仍然只是从现在说起,没有现在也就根本没有过去和未来了。譬如说,一个人生下来就是白痴,虽然在别人眼中,他是由幼而长而老,但是他压根儿不能了解现在,也就不知什么是过去,什么又是未来了。就拿我们睡觉来说,一觉睡到天亮,对于躺在床上的时间经过,因为没有现在的感觉,也就分不出躺在床上的过去与未来。只有睡不着觉的人才能把握到睡在床上的现在,才有过去未来的感觉。倘再说到现在方面,如果不划出一个现在的段落来,短促的真是可怜;换句话说,现在只是一刹那的存在,不过是生活在某一点钟的某一秒内,过了这一秒钟,便是过去了,而即将来临尚未来临的下一秒钟,不能说不是未来,然而一瞬之间又变成现在,马上又成为过去了。所以论起现在总得划出一个阶段,以与过去未来为别,才有意义,事实上并没有真实的现在的存在。人各有其现在,世各有其当代,时间的经过,一切主观的决定,也就是因人的生存年龄,世的演变纪录而有不同。今天视为未来的,过后就成为过去,今天视为过去的,最先原就是未来。要之,过去、现在、未来,三个境界,固然在人类的生活上有其重要作用,绝对不可无此观感,但其本身系由于时间问题而起,一样非属于绝对的客观存在。这仍可用梦境作一说明:黄粱一梦,集穷困利达祸殃于一生的事实,归纳在于短短一梦之中,对于平日生活上时间的观感又何从而在呢?而“人生如梦”显又打破了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个境界!
既然说到时间问题,当然有个快慢疾迟的意念存在。费去时间短的是快是疾,费去时间长的是慢是迟。这仍然因人的行为而决定其变幻的。年轻人做起事来,疾如脱兔,年老人走起路来,慢如牛步,在时间的需用上显然有其区别。魔术家的神奇表演,只是一个快字,观赏家的仔细鉴别,只是一个慢字;探马向主将报告军情需要一个疾字,情人向对方表示爱意需要一个迟字,各对时间有其快慢疾迟的选择并无绝对的标准可说。年轻人最喜欢装老,在小学时就“老王”“老张”地乱喊,因为他们来日方长,总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年老人最喜欢装小,对于“老太婆”“老教授”的称呼总有点不耐听,因为他(她)们来日无多,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何况时间的疾迟,和个人的心情及生活状况更有密切的关系。抗战八年,大家生活艰苦,战争又打个不休,就觉得时间经过很慢,迟迟不见胜利复员。迁台以后,宝岛生活安定,近二十年,反而觉得时间疾速而过。这种时间上快慢疾迟的观感,在其评价上究竟如何,姑且不说,而在人们心理上所发生的观感,却系如此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造物主毕竟是永恒的,时间只是造物主赋予生活在地球上生命有限而又延绵不绝的人类一种观感。我们今日在地球上看见某一星球,其自该星球发光起而射到地球上,也许还在有人类以前,在它本身是继续不断地射出光芒,为人类所见,它只是发光射出,原不必具有时间的绝对客观问题在内,只是人类有此观感而已!从而如所谓空间也是人类的一种感觉,慢说空间大到如何程度,或根本无所谓边缘的存在,为人类不能知晓,而小而又小的空间,也是人类所难了解的。譬如说,人类截至现在,只知道过滤性的物体甚小,而其体积是否可分,又有再小的空间,依然是一个谜。所谓空间问题无非是人云亦云而已!我没有研究过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没有读过现代反相对论的书籍,只凭自己一时的心血来潮,写出这篇稿子。好在杂货店出卖的货品,有新货,有陈货,有新近上市的时髦品,有不值一顾的破烂品,一齐摆在店内,也属无妨的。
(196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