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一

辑一

童年 眼镜 下午茶

乡下

1962年秋天的一个黎明前的黑夜,我迈出母亲的大门,来到这个纷繁的尘世上。那个秋天苏北的农村还极端贫困,母亲用她寡淡的奶水喂养这个满身泥土气味的丑陋孩子。孩子竟然慢慢、慢慢地长大了。

我对10岁前的事体只有些许模糊的印象。只记得在乡下,乡下在县城的北乡一个叫余庄的平静地方。那地方水很多。庄前有一个叫寡湖的大塘。塘埂东南角的高坡上长一片由刺槐树、苦楝树、乌桕树、水杨柳和老柳树组成的杂树林。我那时同邻庄一个叫大海的同龄孩子经常光顾那杂树林子,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捉鸟。夏天的雨后则拾“地大皮”——一种雨后即发的菌。拾了即和韭菜一起炒着吃。童年时的地大皮非常好吃,记忆中的鸟则一只也没能捉到。鸟是有的——灰喜鹊和斑鸠。

灰喜鹊叫:“喳——喳喳,喳——”

斑鸠叫:“鹁鸪鸪——咕!”

如今想来极为亲切。

寡湖的埂上长满了巴根草。寡湖的5月一湖荷叶,7月缀满荷花,8月莲蓬满湖。寡湖里也有成群的鸭子,麻鸭和白鸭最多,童年时的鸭子在寡湖叫:“呱,呱呱呱呱——”就仿佛满湖荷花、莲蓬在湖的深处叫。

幼儿园与我辈乡下孩子无缘。我小学的五分之三是在乡下一个复式班完成的。我至今还记得那个美丽的女老师。她似乎是个下放知青。她叫王得好。她的名字和她的人一样美丽。这大约是我童年世界里出现的第一个女性的名字。我至今还奇怪:有许多名字我都忘记了,对这个名字却刻骨铭心。我们教室是用的一个张姓大户人家的旁厢。那是一间土砌草顶有洞的旧屋。我记得仰望屋顶还见光线。光线中尘粒翻飞旋转,极为辉煌,极有秩序。这种景象极为壮观。

教室的地为白土,坑坑洼洼,有调皮的孩子将尿撒在凹洼处能洇湿半天。我的同学我只记得小虎子和张玉田。小虎子是张家老五。在我童年记忆中张家的孩子特别多,似乎有八九头十个,小虎子的姐姐那时似乎已很大了,帮母亲做事,并不读书。张玉田是个独子,他家住在小虎子家的隔壁。张玉田长得白白净净,白果脸,男孩身后却拖一挂漆黑的长辫。张玉田的母亲也很年轻漂亮,也是白果脸。张玉田爸爸我一次没见过,不知是没了还是一直在外。张玉田家很干净,比小虎子家不知要清爽多少倍。张玉田家院子里有一棵枣子树。树不大,可夏天木枣子结得特别多。我的同学似乎都吃过张玉田家的木枣子。

我记得这两位的原因主要还是我们仨孩子合伙干了一件恶作剧。那时的小虎子家养了许多小鸡,有四五十只吧,整天由老母鸡带着,在院里叽叽喳喳。有一回下课,不知谁先起的头,仨孩子捉了一只小绒鸡。掰开鸡嘴,掏出小鸡鸡用尿灌小鸡。究竟谁灌的现在印象全然模糊,但小鸡确乎是给我们灌死了。我记得小虎子妈妈回来后,大吵着骂我们,并顺手“刷”了小虎子一个耳刮子。我也被吓得噤住声。张玉田大哭了起来,引出了他白果子脸的娘。

倒有一件事令我难忘。一次我和邻庄的大海一起打猪草。猪草是一种叫土萁苗的多浆的藤草,长在五六月的麦棵里。我们打猪草就蹚着五六月的即将收割的焦黄的麦棵去找。找到一棵,即弓下腰连藤拔起,放入猪草篮。我记得我的个子都还没有麦子高。有时打半天,踮脚一看,已不知人在何处。打猪草的时候,我们还玩一种用小镰刀扔的姿势定输赢的赌博游戏来分配猪草。我记得镰刀落地的姿势有“∧”“Γ”“∨”,还有一种睡倒列为最次。有一次我们在寡湖东面杂树林子的埂畈子下的一块麦田里打土萁苗。我在麦田里蹚着蹚着忽然发现一丛倒伏的麦子,竟是一个鸡窝。一只芦花鸡正蹲在窝里下蛋。鸡见到人即刻飞扑了起来逃走,窝里竟是几十个鸡蛋!我见了鸡蛋也立即伏倒扑过去,就往篮里捡。大海也同时发现,也要来拾。我们便扭打谩骂起来。我说我先发现,他说他先发现,最后以均分言和。 除却以上记忆,我在那个学校里还知道了天安门和南京长江大桥。

童年零碎

一年夏天,那时我还在乡下,邻居表婶后院栽有一棵蟠桃树,正是果子压枝的季节。

一日中午,我趁大人都在午睡,悄悄溜进表婶家的后院,爬上桃树就将熟透了的桃子往怀里塞,因汗衫扎在短裤内,装得下十几个,正在这时,比我大五六岁的表哥不知何时出现在树下。我翻身下树,拔腿就跑。可当时只顾逃跑,没想到桃子都从裤腰滚入短裤,通过下裆,从裤脚滚落。待我溜回家,汗衫内的果子一个不剩。

可周身奇痒,桃子上的茸毛落了一身。

我上小学二年级时已顽皮得不行,一日与一个女同学吵嘴,趁她不备,我猛揪了一把她的长辫扭头便跑。这女同学肯定被我这一把扯痛了,回头死命追我。我因长得矮胖,哪里跑得过她那两条长腿,眼看就要被追上。我就听后面一位同学大喊:

“褪下裤子!”

我情急之下,拨过头来,一下将裤子褪到脚踝,绊着两脚迎面向她走去。那女同学见状,唰地一下脸通红,双手掩面扭头就跑。我哈哈大笑。那个快乐!

仍是夏天,一天晚上,我同大海潜入南乡的蚕豆园里。我与大海睡在蚕豆棵里,摘下蚕豆,剥去壳,将蚕豆粒用针线穿上,摘呀穿呀,从天刚擦黑到星星满天,每人穿了整整三大挂。于是我们便像和尚一样,将穿好的蚕豆粒挂在胸前,正悄悄地离开,恰被看园的麻二爷撞见,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两只大手已将我们捉牢。于是我们只得乖乖地被他提溜着来到生产队,不知怎的一下子围上来那么多人。我们歪着头噘着嘴,一副不在乎的模样。

在一片训斥和责问声中,我和大海嘤嘤地哭了起来。麻二爷反笑了起来,拍拍我们的屁股,大吼一声:“滚——”

我们每人挂了一串蚕豆串,拍着屁股飞“滚”。

进城上学

在大队小学混了两年之后,我跟着父亲到了县城。在县城北小学插入三年级读书。

至今我还记得,那次上县城是父亲用自行车驮着我的。到县城北门大桥时,我简直惊呆了。这桥这么长!那时我已从课本上晓得南京长江大桥。当时凭着一个乡下少年的幻想,觉得南京长江大桥大概也不过如此。

第一天到县小学上学时的情形我终生难忘,一个乡下孩子,个子极矬,长得又极胖,穿了一件无袖的棉夹袄,戴一顶母亲亲手做的瓜皮帽。刚进到教室,便引来一阵哄堂大笑。我惶悚之际,又听到刺耳的怪声:“乡巴佬!”我偷偷寻住那怪声瞄了一眼,见一个长得奇丑的家伙正站在桌上挓挲着两手狂笑。

童年的天空真的是蔚蓝无比。那是从孩童眼睛里望出去的天空。我整日无所事事,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瞎转。特别是夏日的中午,大人们都睡觉的时候,我经常来到县城公园(其实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大废园)里白土地的球场上玩耍。一日中午,正巧撞见麻子和歪嘴打架。他们已打了一会,因为周围已挤了一些人。我见有人打架,立马兴奋了起来,立即趔趄着脚——脚下的凉鞋鞋襻断了——跑过去朝人缝里钻。我见所有的人脸上都带着无所事事的笑容饶有兴趣地观看。麻子和歪嘴正打到高潮。歪嘴因发育不全,比麻子矮了许多,似乎已经吃了亏。可歪嘴的勇气是麻子无法相比的。忽见歪嘴倏地冲出人群,低着头在地上寻摸着,边跑边找。他是在找砖头。终于歪嘴手里提着一物又斜刺着回来,人群嗡地一下全都散开。麻子一下孤立在原地,也开始低头去找。我斜站在麻子身后,正挓着手激动无比,晒得通红的脸此时因兴奋而更加红润,像一只熟透的苹果挂在半空。我单听得歪嘴边斜刺过来边吼:“狗日的们都给我让开……砸到头赔卵子……”我想为这卵子和脑袋怎么可以同日而语去笑,却感到头顶一热,赶紧用手去摸,可是热血已经从指缝中蚯蚓般地爬了出来。我挓挲着手一看,满手是血。我一下子哭了起来。歪嘴也被吓住了。麻子一愣,赶紧拔腿飞跑。从此我知道了县城孩子浑蛋透顶。

我也成了县城的孩子。进得中学,正是七十年代初期,全国一片混乱,家长和老师都在忙“革命”,我们则忙着“学工学农”,县一中有一个校办农场,我们经常到那里去“学农”。有一次修大堤,要家里带锹,我骑着一部“永久”自行车,将锹用绳子拴在车后拖着玩,听那叮叮当当的响声。当骑过北门大桥(即我心目中的南京长江大桥)时,我昏了头,使劲猛踩,一不小心锹头打着了一个老太太的脚。老太太找到我家,我家赔了20个鸡蛋。

我记得那时“学”的是挑土。我个子矮,可我肯“玩命”,一整天就见我在那大堤上奔跑。那时有火线加入红卫兵一说。不知怎的,我便被作为后进生转化的典型,“火线”入了红卫兵。我记得大广播里说我,挑土肛门都磨破了,拉出了血。大广播说得我热血沸腾。

即使如此,我依然极其顽劣。“革命”越来越红火,大人根本无空顾我们。我们也落得好不快活,上学要去就去,不去就到街上野玩。那时我已学会了钓鱼。县城的四乡八镇都给我跑遍了。我们早晨四点就起床,之后跑到乡下人家的塘沟里钓鱼。那时的鲫鱼特别多,童年的乡下池塘边真是美妙无比。我记得有一回我同一个姓蒋的同学去钓鱼,鱼没钓到,我们便跳到塘里去崴藕。崴着崴着我的屁眼有点痒酥酥的。我伸手去抓,一只蚂蟥已经拱进去一半。我用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这个“孽物”拔出。好险呀,这个家伙要是钻到我的肚子里我可要受大难了。

久而久之,我也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经常伙了一些一般大的狐朋狗友 ,打闹着到街上小摊小贩处偷桃、偷梨、偷西瓜。我们偷钓鱼钩的办法真是奇了又奇。县药材公司旁,有一个卖鱼钩的老头,六七十岁的样子,精瘦、秃顶,脸上有个大红记。他戴了一个断了腿的老花镜,那断了的腿用白色活血止痛膏绑住。我们走过去,跟老头还客气一番,之后便开始挑选鱼钩。我们拿着几只大号的鱼钩在装模作样地选着,将鱼钩贴到眼睛跟前,却拿眼睛的余光瞟着老头。老头眼力差,他一分神,我们即将鱼钩丢到嘴里。再佯装挑选一番,之后便溜开,窜到巷子里去,嘴一张,有时竟能吐出十几枚钓鱼钩!

从小偷小摸的“浑顽”,之后发展到进工厂偷些废铜烂铁到废品收购站换些小钱,买零食吃。有些玩法,已近犯法,只是因为年少,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也无人操这份闲心。并且,我还学会了“滚铜板”,赌些镍币,非常入迷。

至于家庭,母亲整日忙着上班,到砖瓦厂去掼砖坯,父亲倒是威严,要我好好读书,可他整日忙于工作,又有许多年调到公社去当书记 ,更无暇管束我了。父亲长得极为清癯,抽烟特凶,终日默默无言。有他在家,家里终是死气沉沉,我们便如老鼠一般大气不敢喘一口,终是活泼不得(可一出家门,我便又活泛起来)。可父亲在家的时候毕竟很少,母亲又终日忙于生计,且不认识字,也谈不上教导我。我便撒开手脚,野疯野玩,也没人敢管,竟成了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了。

挣钱买靴

我曾经拥有一双漂亮的胶靴。这是我童年记忆中最难忘的。为那双胶靴,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付出了令我今天想来仍难以置信的巨大劳动。

那时候,胶靴非常流行。一个少年能拥有一双漂亮的胶靴,那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我那时读初三,我们班有几个家庭富裕的同学,他们的父母为他们托人从上海带回了胶靴,他们穿在脚上,仿佛那脚立马生辉,显出尊贵来。真叫我们羡慕得不得了。

我非常想拥有一双漂亮的胶靴。可那时候,像我们这样收入的家庭,怎么能舍得在一个孩子身上一下子花上七八块钱呢?于是我同母亲商量,能否利用暑假到她工作的砖瓦厂去做工,挣了钱给自己买一双胶靴。母亲欣然同意,说她到厂里说说看。没想一说,还真成了,同意我去做。厂里的生产调度捎来话说,只是活儿太重,是削砖坯的苦活,怕我吃不消,不知我愿不愿意。母亲也担心我干不下来。可我想胶靴想疯了,一定要去。母亲见我执着,而且那时孩子也不娇惯,于是就同意我去削那砖坯了。

那时削一块坯似乎是几毫钱,削百块坯才见分,千块才见角。快手一天能削两排长龙似的坯,挣的钱也达不到元。第一天上工地,管调度的老马见我长得单薄,说:“小地(我的小名),你行吗?”当时我还犟嘴,一挺胸,说:“行!”可真干起来,我的妈呀!这无边无际的长龙要干到何年何月才能干完啊!可为了那双胶靴,我拼了命也得挺着干。一天下来,我腰酸背痛,手上也磨起了好几个大血泡,一碰就痛得钻心。这样咬着牙挺了几天,也就过来了,手上的血泡变成了茧子,腰腿也不酸了,可我干得太慢了。老马训斥我:“怎么这么磨蹭!你别误了我们的生产。”我那时小,什么也不怕,狠狠顶了老马一句:“我是知识青年,来锻炼的!你少给我来这一套!”但我心中暗暗使劲:一定要赶上他们!因此我每天六点多钟即上工地,掀起顶盖,把自己埋在砖堆里,一块接一块地削。因为暑期,天热得很,一天下来,我的衣裳不知要湿几回。还有几次,我早晨就将中午饭(鸡蛋猪油炒饭)带着,别人回去吃饭,我在那悄悄地加班。中午太阳毒,我就在头上顶一条湿毛巾。一趟下来,淌的汗有二三斤。 干了有十天半月,我挣了有八九块钱。我将钱领了回来交给母亲。母亲仔细看看我,见我人黑得像个驴蛋,也瘦了一大圈,有些心疼。可在那时候,家里的钱太紧张了呀!

没过多久,母亲便托人从上海给我带回了一双“劳动”牌的墨蓝色胶靴。那双胶靴我穿了许多年,也是我童年的骄傲。

一副眼镜

我小时候眼睛特别好。高一下学期,不知何故,视力开始下降,也不是很厉害,只是坐在后排看黑板有些模糊。那时正是恢复高考的第二年,大家都在为高考发奋,我也不甘落后,夜以继日地“人生几何,恋爱三角”。可看不清老师的板书,问题严重,于是我便向父母提出想配一副眼镜。这个提议首先遭到我母亲的强烈反对,因为配一副眼镜要十多块钱。那时家里还是很困难的。水路不通走旱路。于是我又找到父亲,父亲是国家干部,他对我的学习要求还是很严厉的。可是对眼镜的问题,他却很不开明,先是狠狠训斥了我一通,说:“书没读出来,倒把眼睛给弄坏了。”之后说,“小小年纪,戴上眼镜,像什么熊样!”我给熊得一愣一愣的,哪里还有争辩回嘴的份?关于眼镜的事,从此我不再提起。

虽不再提起,可我心中不服,明明是眼睛出了毛病,怎么又能怪罪于我?于是,我便暗中另觅新途。先是找到一个已经参加工作的同学,向他提出借十块钱的事。还好,他爽快,很快就借给了我。我便用他的十元钱在温州人的地摊上买了我生平第一副眼镜——一副白色的圆架眼镜。这副眼镜大约100°。之所以“大约”,是因为我根本没去验光。于是一个矮矮的少年就戴着一副白眼镜走进了课堂。记得那时候有一个同学曾作过一篇作文这样写我:“圆圆脸的他,是一个矮胖子。在那小胖脸上戴着一副圆圆的白色眼镜。秋天有雾的早晨,他走进学校的大门,见不到人,只见两个白色的圆点在半空一颤一颤地走进校门。”这副眼镜,于我的家人,还是个秘密。每天快进家门,我就把它取下放进了书包。

这副眼镜我戴了一年多。有一回打篮球给摔坏了一条腿,于是我就用活血止痛膏给贴上。这样一来,样子很难看,只能在课堂上戴。过了一阵,我一个在乡镇企业小厂当大师傅(吹玻璃)的表哥来,他有些钱,于是我就央求他给我重买一副。他答应了,说:“下次到南京给你带个好的。”他还是很守信用的,果然没多久,他从南京给我带回一副,那是一副塑料架子的,在当时还是一种不错的式样。我很喜欢。可是有一点不太好,戴在眼上我头晕得很。虽然戴起来世界很清楚,一切物件都仿佛是崭新的,可走起路来地很高,还是头晕。那时我已懂得了验光,也曾到县东门医院验过,大约250°。于是我便到温州人的小店里将新眼镜测了一下,难怪头晕,原来新眼镜是350°的。按理讲,这样的眼镜是不能戴的,但那时我昏了头,心中暗想:没事的,戴戴就好了。以后不读书,近视在300°左右也不会再提高。于是就架到了脸上,戴了一段时间,确实是习惯了。

可是我的眼睛近视程度,却凭空白涨了100°!

老师邓金迪

邓金迪是我的高一老师。那年夏天,记得是1978年,学校刚刚开始抓教育。我们在“文革”年月疯了七八年,对学习已是毫无兴趣。邓金迪仿佛是被压扁了的皮球,突然得到充气,人像换了一个似的,开始“疯狂”地抓我们的学习。

我那时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虽坐第一排,仍无心思认真听课,倒是邓金迪的狐臭随着夏季的热风一阵一阵灌进我的鼻子里。我通过邓金迪的那个夏天对那种“特殊”气味有了具体的概念。邓金迪个子不高,人有点胖,也才三十六七岁。他好像特别喜欢出汗,好像手是最喜欢出汗的汗口。他手上的粉笔总是濡湿的,他显得非常急切。那个劲头,仿佛要使出浑身的解数,把他知道的一切一下子全教给他的学生们。在我印象中,他语气急、速度快的口语,配上他的那个急转身,胖胖的手一挥,那手上的汗水便小雨一般洒向我们第一排的这些倒霉的小个子。我也是通过那个夏天知道“挥汗如雨”这个成语的含义的。

邓金迪教我们数学,好像那个夏天正教因式分解,他找了许多课外的因式分解让我们做,其中有一部分都是大学里的内容。十七岁的我听得稀里糊涂,整个夏天昏昏欲睡,当然也不乏一惊一乍的捣乱和“搞笑”。记得有一次,我不知因为什么,和同桌打了起来,并且酿成一发不可收拾之势。邓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将我“请”出了教室,我落得轻松,也就一去不返。第二天我把昨天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依然“晃荡”着前来上课,在校门口恰被邓老师撞见,一把拦住我,不让我进校门,非让我将父母请来不可,那时我妈妈在轮窑厂上班,一天三班倒,连饭都在路上吃,哪有闲工夫到学校来?我说完这些就低头向校内钻,他也不敢拽我,只是挓着两手拦着我。我一个小孩子,高起兴来,两边跑来跑去,一不留神从他胳肢窝下窜了过去。他也犯起犟来,非得把我赶出去,我们就这样躲来躲去。他那胖胖的身子就那么来回地挪来挪去。最终以我跑进了教室而告终。

邓老师就这么“固执”地维持着这么一个班级。说“维持”,那时真正学习的风气还没有形成。我们那个班也良莠不齐,说到底真正学习的也只有三分之一。记得邓老师叫我们每人自制一个小本,把一些公式、成语等记在本子上,走路时、睡觉前都可以看一看、想一想。有一天他检查小本本,大家都把手中的本本举得高高的,记得我的小本只有两张纸,上面写了几个公式,我还拼命地举到他的面前,他接过去一看,气急败坏地说:这也能算是本子?!说着就将我的本子撕得粉碎,扔出了窗外。可我并不气,反而很高兴,觉得恶作剧终于成功了。

这么过了又一个学期,邓老师仍然“挥汗如雨”带大家没早没晚地干着,那时我们一个上海来的同学写了一篇作文叫《教学楼的灯光》,在全校引起强烈反响,油印了发给大家人手一份。我不知受了谁的感染,开始有点开了窍,十分迷恋起数学来,特别是因式分解。小孩子的精力真是无限,我不分昼夜地做着那有着无穷趣味的试题,真是感到其乐无穷。邓老师发现了我的潜能,不知有多高兴,一有机会就表扬我,把我当作后进生转化的典范拼命鼓励。我是越受表扬越“人来疯”,于是成绩噌噌地往上蹿,那个聪明劲真是没治了,成绩一下子蹿到了班上的十几名。

可是那美好的时光并不长,转眼到了高二,我们开始分班了。将成绩好的全都集中到一个班,号称尖子班,我有幸考入了尖子班。可邓老师无缘带尖子班,而去带了个所谓的差班。我在尖子班并不是尖子,加之依然顽皮,没有邓金迪这样的老师,谁人能管得了我?这样又“晃荡”了一年,大学当然是考不上了。记得有一位老师曾扬扬得意地对我说:“你还用学习?你爸爸是公社书记。”这位老师说这话的口气和音容笑貌我还记得,我记得当时我也是扬扬得意的啊!

我现在真是非常怀念那个夏天。回味那个随夏日的凉风一阵一阵吹来的特殊的气味,那小雨一般挥洒在我们脸上的汗水,真的是非常亲切。

求学记

18岁受我考上大学的同学的刺激,我开始发奋读书。当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反正那时少年冲动,便想去当作家,写出一部《红楼梦》来,把我那些考上大学的同学都给盖了。现在想来,少年时说的大话真是吓死人的。

我当时受刺激的情形是难以想象的。

有两个刻骨铭心的场景我至今不能忘怀:是1980年夏天吧,太阳当头。我背着书包去补习,走我每天必须经过的球场,那正是我的1979届同学考上大学第一年的暑假,那些春风得意的少年正用同样青春四溢的身体在球场上汗如雨下地奔跑(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足球),他们穿着的各自大学的汗衫已经湿透——那些大学坐落在南京、上海、西安。每个人的脸上都红扑扑的,洋溢着快乐和自豪。我当时那个自卑呀,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另一个情形更加悲惨。是在我1980年的高考又一次落榜之后,当时我到县外贸公司做工——齑槐树叶(用机器把槐树叶碾碎,说是出口),那是怎样的一种工作!7月高温的夏天,我在一个大房子里,一干就是一整夜,嘴里、鼻孔里,全是那绿色的粉末,连眼睫毛都是绿色的!一天早上我下工骑车回家,在县城东门的大桥上,偏偏撞见我的中学女同学,她原来是我的班长,考上一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事院校,她人长得美丽端庄,扎两个小辫子。你想想看吧!又是女兵,又是大学生,在那年岁,啧啧!我见了她正扭头想走,偏偏给她看见,叫我的名字,我只得停下来同她说话,说的什么我现在一点也记不起来了,但当时我满脸通红一副脏兮兮的滑稽模样肯定吓坏了她。我发现她眼睛里充满同情和怜悯,没说几句话便匆匆走了。我当时窘得肯定像一个傻瓜!

这样的情形,在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的心中永远不可磨灭,我发誓要上大学,可那时要上一个大学是何等艰难啊!在我日后工作之后,我一刻也没有忘记做大学梦。我算算和我擦肩而过的大学就有十几所:武汉大学、西北大学、复旦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最终在我32岁借调北京时,在北京大学圆了我十几年的梦想——之前我已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滁州教学点读了三年。

可是这个时候做个老大学生的滋味已不对啦!我曾在一本书的后面记过这样几句话:“30多岁的我和一帮风华正茂的青春美少年一起混在北京大学,心里总觉得怪怪的,好像人家才是正经八百的莘莘学子,我则是一个学‘混’,是为混一张文凭,混一个金字招牌。我虽也尽力进入角色,和那些青春飞扬一脸稚气的少男少女一同进课堂,一同进食堂,一同去三角地看最新电影,一同到小馆子吃小炒、喝啤酒,可心里始终有些不对味,老婆孩子仿佛影子一样不时在眼前出现。”

苦读记

其实,我的苦读也颇具特色。有些“行状”不在《求学记》之下。

人,真是无知者无畏。那时我脑袋空空,除了记得中学课本中的“苟富贵,勿相忘”几句古文之外,还不知文学为何物,也没有读过一本文学名著。所谓爱好,也仅限于地区小报副刊上的一些蹩脚的散文诗。然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一本大学课本:《外国文学名著选读》。我从那本书里知道了《复活》和《茶花女》,我在看了课本中的故事梗概之后,便按图索骥,以几角钱一本的价格从书店捧回了几十本外国文学名著。

可真的拥有了,阅读起来,却是个难事。且不说那些冗长的叙述和描写,单是那拗口的人名,就够我一呛。往往好几页读下来,还不知所云。然我坚持认定一个死理:既然是世界名著,必有它成为名著的道理,否则全世界的人都瞎了眼?于是我咬着牙,想办法使自己读进去。那时年轻好胜,于是便把自己平时练功的一根功带钉在椅子背上,每天晚上定好时间,坐下来之后,便把功带扎在腰上,规定自己必须看到50页才能站起来(中途上厕所和喝水不算)。这样每天50页,一本500页的名著,10天也就拿下来了。我至今还记得我用这种方法读的头两本书:屠格涅夫的《父与子》和《前夜》。“1853年夏天一个酷热的日子,在离昆卓沃不远的莫斯科河畔,一株高大的菩提树下,有两个青年人在草地上躺着。”(这两个人便是舒宾和伯尔森涅夫)——我至今还记得《前夜》的开头。初尝到此法的甜头之后,我便日夜兼程,用这种方式读了大量的名著:霍桑的《红字》、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莫泊桑的《俊友》、果戈理的《死魂灵》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等。

在我试验了“捆读法”之后,我又发明了“抄读法”。记得好像有位名人说过:“读书有妙法,抄书是一招。”程千帆老先生在《詹詹录》一书中论抄书时说:“……这种方法,似笨拙,实巧妙,它可以使作品中的形象、意境、风格、节奏等都铭刻在自己的脑海中,一辈子也忘不掉。”我先在一个大本子上抄了《复活》的一些章节,之后便开始抄《红楼梦》。我一下买回两套《红楼梦》,将一套拆开,撕成一页页的装在兜里。那时我正在上电大,听那些录音已经把耳朵听出了茧子,正无聊至极。于是我便把裁开的《红楼梦》压在课本下面,一页页地去抄。三年电大下来,我把一本书生生地给抄了一遍。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能例外地成家、生子、过日子。有了家庭的人,时间就不是自己的了。我不能像小青年的时候那么随心所欲了。我的“捆读”和“抄读”的习惯在油瓶和奶瓶的碰撞声中渐去渐远。然十几年来,不管我的日子漂泊多远,我读书的习惯从没有丢。之后的岁月我又“发明”了一种“诵读法”:将一些好的短文,裁开一页页贴在墙上,闲暇的时候,便立于墙的一隅,双手挓挲于胸,摇头晃脑地先诵两页,忽地老婆一吼,便赶紧去淘米洗菜。然边淘洗边回味,心中乐滋滋的。这也算是人生一大快事吧!

走进都市

1993年,我从我的家乡南方小县借调到北京,来到中国这座最伟大的城市,走进了都市。都市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人多。有好多我不认识的人,不像我在南方小县,县上的人,大人小孩我大都认识。县里来了外地人,全县很快就传遍了。而北京不,北京有许多我不认识的人,大人小孩,男人女人,特别是一些打扮俏丽的都市女人,我基本不认识;她们在都市中涂着口红,和男人说话,打的,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所以我觉得都市的第一个特征,是有许多陌生人。陌生产生神秘,神秘令人向往,向往就设法进城。

都市给我的第二个印象是车多楼多。我们县有一辆轿车,全县都知道是谁家的。而都市不,都市中有许多车我不认识。这些车整天跑,于是形成都市车流,日夜不停,来往穿梭。都市的高楼也是,我们县有一两座高楼,我们都知道是某某单位的,而都市不,都市楼靠楼,楼挤楼,楼多得很。我基本不知道是哪哪哪单位的,更不知道楼上住的人在忙些什么。他们在不断打电话,呼机在街上此起彼伏地乱叫,大家都低头看自己的腰间;有人还把电话拿到街上来打,穿名牌衬衫,系金利来领带,拿着电话在街上喂喂喂。

我刚来到都市时很慌张,觉得都市不是我的,我是偷偷跑进都市来的,也许哪一天被管都市的人发现,将我提溜出来赶出都市,也说不定。

我在都市居住了一段时间之后,显得冷静沉着了些,于是我发现了都市的许多丑陋。那些丑陋同我们县的丑陋没什么两样。这时我才记起一位朋友说的北京是中国最大的一座县城。县城我去过,我去过许多县城,我忽然发现北京有许多地方酷似县城,从环境到人的意识,都有酷似之处。

都市除和我的南方的小镇有许多相似的丑陋外,它还有个致命的弱点,即缺乏乡土中的人情味,人情的冷漠,人的心灵空前孤独。

我在北京的几年中,深深地品尝到了孤独的滋味。记得刚来那年,在某个礼拜天的黄昏,我百无聊赖极了,于是在日记中写道——

一个成熟的男人,孤独地生活在京城一隅;这繁华的都市,这来来往往的人群,与这个男人没有任何联系。他的妻子和女儿远在南方的一个县城。这个成熟的男人,被寂寞和性困扰着,他有一种被这个世界(城市)抛弃的感觉。

下午,男人被饥饿折磨得万分不安,除了贫穷之外,更有一人在街上吃饭的百无聊赖。他于是准备上街走走,换换空气,他来到西单,这是这个男人经常光顾的地方。他先到西单邮局书报亭,购得一份他光顾这里必购的《文学报》,急切地翻阅了起来,希望找到有关朋友的文字,或者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他翻了半天,除了一篇关于张炜的有点意思外,余皆索然。他走到一家饭馆,里面又是嗡嗡的人群,他感到不安,于是退出。他又来到西单电影院,这是一家北京城最好的电影院,这个男人也是经常光顾这里的,他见有美国的投影电视。

他知道看了有时比没看更寂寞更空虚,可他还是花了15元买了一张票,又购得虾条一袋。他实在是饿极了。到得内里,见看电影的都是成双成对的,只有这个男人是孤独的,他坐在那里,很投入地看完电影。片子是不错的,美国人没有中国人的拖沓。

看完电影,男人出来,站在夜空下;他极目街市,长安街上华灯如盖,车马如流,可他茫然四顾,无处可去。

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感觉。这是我在南方县里所没有过的,那里有我的亲人和朋友、同学。正如一篇写我的文章所说:“所有的快乐是在天高皇帝远的散淡和迟缓之中,上班不必守时,更无挤公共汽车之苦。抽烟、喝茶、聊天,一帮玩熟的哥们都在跟前。”

然而,我还是喜欢都市的,特别是北京。在北京毕竟见识广,机会也多。

与蟑螂开战

我在北京几年,居无定所,其间搬了三次家,都与蟑螂无缘,最后一次搬到海淀公主坟桥西北角的警卫一师院内,住在一幢三层的筒子楼内。由于是一层,又靠近厕所与水房,特别潮湿,不知怎么就进了蟑螂。

起先是偶尔的一两只,在放杂物的抽屉的拐角。我将它们捏死,并没有引起我太大的注意。不知不觉间,我慢慢发现从一两只到三四只,之后竟发展到七八九十只。有时一开抽屉,它们四分五裂地奔跑,一时弄得我眼花缭乱,不知先打哪只是好。

我的妻子和女儿历来是惧怕小虫子的。起先她们发现,不是去打,而是哇哇乱叫,赶紧躲开;要么就向我求救:“爸爸,爸爸,这里一只蟑螂!”“老公,老公,赶紧过来!”有时因她们夸张的号吼而延误了战机;偶尔被我赶上,我仇恨地一掌拍下,一只臭蟑螂便惨死在我的掌下。她们又赶紧号叫:“快去洗手,快去用香皂洗手!”一副目不忍视的表情。

此时,我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我找一些同事、朋友询问消灭蟑螂的办法。有的这样说,也有的那样说,莫衷一是。总之是没有好的办法。于是我找来一本《现代汉语词典》,翻到“蟑螂”一条目来研究蟑螂的习性。《现代汉语词典》云:“蟑螂,昆虫,身体扁平,黑褐色,能发出臭味。常咬坏衣物,污染食物,并能传染伤寒、霍乱等疾病,是害虫。种类很多。也叫蜚蠊。”

还能传染伤寒和霍乱!这一句吓了我们全家一跳!于是加紧研究对策,想办法消灭它们。向蟑螂开战!我紧锣密鼓地找朋友咨询灭蟑方案,妻女则在家开展清洁运动,将所有的抽屉衣柜整理一遍,将碗筷杯盏用沸水重新煮上一遍。

我给一个农科院的朋友打电话,朋友告诉我要用一种杀虫剂。可这种杀虫剂是国外生产的,一时半会还搞不到,暂时无甚妙招。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径直到商场购得一瓶“敌杀死”,打开家里的所有抽屉,在抽屉,在桌下,在床肚,一通乱喷。敌杀死气味极其浓烈。正值酷热夏季,刺鼻的气味弄得妻儿在家无法待下去,于是赶她们上街。可晚上回来,气味依然弥漫室内,久不离去。挨到晚上八九点钟,还是相当呛人,没有办法,卷着一床凉席,一家来到院子里的水泥地上,席地而睡。可吸了一天热量的地面正于夜中释放地热,弄得孩子困到极点,仍无法入睡,咯吱咯吱。妻子于是不满了,一面抱怨我粗鲁莽撞,一面严禁我再使用敌杀死,免得没能杀死蟑螂,反倒使一家人中毒云云。

蟑螂的繁衍速度是令人无法想象的。家里的蟑螂在敌杀死的猛烈炮火下非但没死,反而日益繁荣起来。我此时已无法估计家里究竟有多少只蟑螂。我想大概几千只吧。一打开抽屉,好几十只。一次,我深夜(蟑螂的习性多在夜间活动,由于我家太多,白天见到三五成群地来去已不足为奇)从朋友家回来,洗漱完毕,正准备上床睡觉,一掀枕头,枕头下十来只(蟑螂是成群活动的)!还有一次,我打开一只不用的电击手电,发现竟有上百只小蟑螂在里面做窝!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家的蟑螂已经泛滥成灾,人已毫无办法与之匹敌。

此时我的妻儿对蟑螂的惧怕由于极度的仇恨已消失殆尽了。孩子从先前的一惊一乍到敢只手捏死蟑螂,且捏且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妻子也敢一掌拍下,全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之后又听朋友介绍,有一种叫“绝灭王”的灭蟑药特别灵。我辗转几家商场,终于购得一盒,于是便按“用法”投放十几个蟑螂经常出没和过路的“点”,供蟑螂“享用”。刚开始一段时间,确实白天见到一些蟑螂死尸,可没过多久,这些蟑螂便发现其中有诈,不再食之。于是绝灭王是绝灭王,蟑螂依然是蟑螂,丝毫没有减少的迹象。蟑螂仿佛在说:“绝灭王!也奈何不了‘小哥哥’我也!”

至此,我们全家对蟑螂已非常稔熟。恨虽恨,可已是一副司空见惯的态度。于是我们一面依然与蟑螂开战,一面仍然与之共居一室。

鼻子吃面条

孩子妈妈出差多日,父子俩都很思念。

叫爸爸的说:“虽然你妈妈不在家,但我们把什么都记下来,好像妈妈在家一样。”

孩子说:“假如这凳子是我妈妈吧。”孩子指着一张小杌子说,“妈妈,妈妈。”爸爸假装答道:“哎,哎——”

玩了一会,孩子说:“爸爸,咱们做一个游戏,怎么样?”

爸爸心不在焉,然还是回答:“什么游戏?”

孩子于是介绍:“就是孙悟空、妖精和唐僧。不许说话,只能这样。”于是孩子开始比画:反手遮眼上望远处的是孙悟空;双手合十于颌下为唐僧;两手食指置脸部颧骨之上双眼之下,扒拉眼皮,做怪相,即为妖怪。以双手连拍两下为节奏,之后随便出三者之一。孙悟空打妖怪,妖怪吃唐僧,唐僧管孙悟空,正好循环。

“明白了吧?”孩子说完追问。爸爸明白了规则,亦觉有趣。于是父子拍起了巴掌。谁输了羞一个小鼻头。

“啪——啪——妖怪!孙悟空!”爸爸输了。于是被孩儿羞了一鼻。

“啪——啪——唐僧!妖怪!”孩子输了。于是老老实实伸出小鼻头,给爸爸羞。做爸爸的轻轻一磕。孩子说:“不算不算,太轻了,重来。”非要爸爸羞一个重的。爸爸于是又假装重重地羞了一鼻。

如此反复了无数次,最后孩子多赢了一个小羞鼻才罢休。

孩子下午放学,爸爸去接。见孩子哭丧着脸,爸爸问:“怎么啦?!”孩子说:“爸爸,我犯错误了。”爸爸问:“什么错误?”孩子说:“爸爸,我数学考倒数第三,79分,不及格。”

做爸爸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立即一点情绪也没有了。父子俩默默推车往前走,孩子低着头,小声说要坐着走,被做父亲的搡了一把:“考试不及格,还想坐车?告诉你,今晚不吃晚饭了。我不吃,你也不要想吃。我陪着你饿。”走了一气,到一僻静处。父亲将自行车架好,说:“将卷子拿出来给我看看。”孩子依然小鸟一样,顺着眼,将卷子递来。这个父亲就坐在路边马路牙子上,看起了卷子。看完父亲有些释然,孩子是算对了,可就是除数和被除数不理解,全算反了。看看老师扣的分,又怨老师扣得太狠了些。又回想起自己在北京混了好几年,除脸上多了几道抬头纹外,又没混出个人样,自己借调,老婆又丢了工作,来带孩子烧饭。孩子上学,交了几千块,还弄了个借读。每年开学,都有些诚惶诚恐,仿佛孩子也是偷着进城。这样想来想去,又怨孩子不争气,这样的成绩,给人家学校拖腿。你是借读,长此下去,还不让人家学校给退了?你到时还有什么书可读?可转念又想,孩子才8岁,学习压力又这么大,做父亲的,拿这个小小生命做赌注,把所有希望压在她身上,这小小的生命,又如何承受得了?这样思来想去,这个父亲又自感惭愧,内疚起来。自个坐在那里暗自伤悲。晚上吃喝收拾完毕,已经七点多钟,孩子要听评书《水浒》,父亲说:“考试不及格!还听《水浒》?不许听!给我复习。”于是父亲就推开一切工作全副心思来辅导孩子。父亲拿来10个蒜头,又取来5个小碗,说:“10个蒜头,放5只碗里,每只碗里是几个?”孩子答:“2个。”父亲又问:“算式怎么列?”孩子于是在纸上写道:10÷5=2。那谁是除数谁是商呢?孩子答:5是除数,2是商。爸爸又重新实验:“10个蒜头,每个碗里放2只,共需要多少个碗?”孩子答:“5个碗。”“算式如何列?”孩子写道:10÷2=5。谁是除数?谁又是商?这样反反复复,不断实验,孩子终于弄明白了。做父亲的这才松下心思。

这时孩子又支吾:“爸爸,陪我玩会儿吧?”

爸爸松了心思,心情也好了起来:“玩什么?”

孩子说:“唱个儿歌吧。”

于是父亲和孩儿面对面左一下右一下互拍手心,唱了起来:

金苹果,银苹果,

上下左右,好孩子好孩子夸夸夸,

坏孩子坏孩子打嘴巴,看谁就倒霉。

炒萝卜炒萝卜,切切切,

包饺子包饺子,捏捏捏。

一二三,切三段,

四五六,按电钮。

于是,父亲和孩子的手同时向对方的肚脐眼戳去,两人又开心地哈哈大笑。

九点左右,父亲一帮玩熟了的朋友,来约去玩一会儿麻将。爸爸不想去玩,可朋友再三相邀,左右推托不过。于是叫孩子自己洗自己睡。孩子不干。于是父亲只有假装不去,让孩子赶紧洗脸洗脚睡觉。

孩子上床之后,眼睛已迷糊了起来,可还不断睁开眼望一眼爸爸在与不在。做爸爸的赶紧说:“睡吧,睡吧,孩子,爸爸不去玩。”

孩子于是说:“爸爸,今天晚上不许去玩牌,要去你就不是中国人。”

孩子过一会又说:“今天晚上你要去玩牌了,就不是好爸爸。”想一会又说,“你要是去玩了,就拿鼻子吃面条,好不好?”

爸爸说:“好。”又过了一会,孩子终于睡熟了。

爸爸定下神来,忽然回想起刚才孩子说的话:鼻子吃面条是什么感觉呢?孩子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奇怪的念头?

又想:如若真用鼻子吃面条,感觉肯定是非常难受的。

风雨五载

我借调北京风雨五载,从实习编辑干到部门主任,其中吃的辛苦,也只有我自己心知肚明。我从县里借调上去时,根本也没想过要调到北京去。那时以一个文学青年天真的想法,北京毕竟是文化人最集中的地方,到那去干一段时间,多认识一些朋友,为自己以后写作多一些帮助。如此而已。

刚上班的时候,总编找我谈了一次话。我们这总编是个好老头。他说的其他话我记不清了,但有几句我刻骨铭心:“别着急,慢慢来。你先蔫着,待大家给你起了个绰号什么的,就算是接纳你了。”“蔫”,北京话,也就是蔫不拉叽的。意为不精神,不活泼。老总此话的意思是,先夹着尾巴,别太出头太招人了。

都说我们这个老总是个高人。这几句话——真应该收到名人名言录里去——在我以后的几年里管了大用了。你没在北京工作过吧,告诉你吧,凡是在北京大机关打过工的,没一个不是苦大仇深的。说真的,工作累一点苦一点倒不可怕,最可恶的是在人格上受到的歧视让人受不了,有时真是把肺给气炸了。我刚去时在二版当编辑,我们编辑室有个副主任,整天横鼻子竖眼的,那个霸道劲,就别提了。他梳着一个油油的头,说话呛呛的。有一回他和几个人在研究版式,我出于好学,就站在边上看。怎么着他不满意了,忽然用手指着我说:“你在这干什么?给我出去!”我一下给弄得莫名其妙,一时蒙了,赶紧后退了出去。可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气得心口都疼。我在县里何时受过这等窝囊气,没办法,谁又能理解你呢?忍着吧。之后转到一版,主任是个老处女。她这人本来心理就有病,跟单位的同事十有八九处不好。我一个男人,长得又“没什么创意”,又不会花言巧语。刚过去我就发怵。果然没多久,毛病出来了,不知怎么对我不满意了。每天上班,脸沉着,走过来,往我这扔一堆稿子,之后说:“十点钟给我。”再没有下文。我压抑着自己,可是不行,跟她在一起干活,就仿佛待在一个阴冷潮湿的房子里,心情总是灰暗的。终于有一天,为了一件什么事,我忍无可忍,爆发了,大吵了起来。她在走廊里大吼:“马上跟老总讲,让他回去!让他回去!”我气得眼泪就不住地往外涌。领导欺负人就算了,可是,就连那些微机室、校对室的小姑娘,那些北京的“胡同串子”,她们也知道你是乡下来的,也欺负你,用京片子说出的话能把你噎死。

这样熬了两年多,老总对我也不错了,开始酝酿我的调动。我工作开始顺手。大家也接纳我了。我等于已融在了他们这个集体中。几年中真给我起了好几个绰号:我记得有“山东秦皇岛”(有一次我编稿把河北的秦皇岛误弄成山东的了)和“提提动动”(有一回打麻将,我自摸和牌,北京自摸叫“自提”。可下家已把牌抓走,我一着急,将“别动”,说成了“提提动动”)。

虽说融到了那个集体中,可我心里清楚,一天不调去,一天就不是他们那个集体中的人,也是“说滚蛋就滚蛋的”。我的心总是“提”着。

有一回到江西出差。其间在石钟山游玩时,我便在禅窟寺一个老和尚处抽了一签。签文是:“记得当年问事因,许尔百计定前程;直待时逢寅午成,欣然一旦功立勋。”解曰:你有期望,神佑仙助,吉时一到,建功立业。记得当时还叫我许了个愿,我默想了一会,我有何事相求呢?调动大概是我最大的愿望吧。

抽到这个签文我还是很高兴的。“直待时逢寅午成,欣然一旦功立勋。”我当时觉得就是说的我调动的事。有神佑仙助,吉时一到,立马就调。一高兴,我给了那位僧人50块钱。(多少年过去了,我有时想想,人啊,在一种期待和无助的状态下,往往会生出一些妄想。祈求于神灵,便是一种。)

可是谁发明的借调呢?借调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很折磨人的。

变故

没想到一个突然的变故,一切“移民”计划在朝夕之间破产,我的那个可以信赖的领导被调走了。

在经历了短暂的“狂悲”之后,我开始酝酿我的“求其次”方案——我拟在家乡的省城安家。在又一番狂奔之后,我“悬空”的一家终于有了落脚之处,我顺利地调到省城(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我终于完成了我为之狂奔的迁徙计划。

我在北京工作五年,眼看就要做一个真正的北京人了。可一切在一瞬间便化为泡影。我曾在日记中写道:

我成人之后立志要完成我们家族第二个移民计划。第一个计划由父亲完成,他把我们兄弟姊妹及我母亲从农村迁徙到县城。即农转非。

我在县城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里我没有进过一次真正的公园,我没有见过一次火车、轮船,我没有坐过一次城里人厌透了的公共汽车。还有县城的图书馆太小,无法满足我的求知欲望。于是我计划进军都市。

我进军都市的首选方案是考大学,可我命运不济,屡屡失败,但我还是瞄准机会向都市狂奔。

第一回狂奔在1989年,我得到一次到北京进修的机会。

北京令我兴奋。她补偿了我童年里梦寐以求的所有愿望。我在北大校园里狂奔,找我唯一认识的朋友——一位中学同学;我在地铁里狂奔,去结交我的新朋友;我在电梯里狂奔,上上下下,去感受一张张陌生的都市人的脸,所有的“陌生”都令我新奇,所有的“陌生”都使我怦然心动。可惜,那个春天的时光太匆忙,短短四个月在我的“狂奔”中一闪而过。在仲夏的季节,我又回到我所居住的南方县城。

我在南方县城“猫”了两年,第二套进军方案业已酝酿成熟。我顺利地通过了借调,来到了湖北的一家刊物,从文学青年到期刊编辑,每天处理一摞摞来稿,阅读一封封热切的来信,在岁月的一遍遍磨洗、在作者的一声声“老师”的热情呼喊声中,我做文做人亦日趋平静。那一年,因为有了几个月北京生活的沉淀,我业已完成了都市虚荣的仪式,加之一些小小的坎坷和贫穷,使我咂巴出一点人生的滋味。我平静多了。

第三套进军方案是我始料不及的。我被别人的一套方案编辑了进去。因为北京要人干活,我突然得到上级通知,让我到北京工作,借调。

这是1993年春天,我背着一点简单的行囊,告别了妻儿,离开了我的南方小城,第二次来到了北京。这一次不是办刊,而是编报。

报社在翠微路,与我四年前读书的朝阳区恰是都市两极,令我感到非常陌生。这陌生又使我兴奋不已,我于是又在地铁、电梯、校园狂奔。不过这一次是为了工作狂奔,我采访、组稿、约稿、写稿、编稿、划版,一系列的采编程序我烂熟于心。四年的不算出色的工作,终于赢得了同事们的认可,领导开始酝酿我的调动计划。我的爱人借调来了,我的孩子借读来了。我摊上了一个可依赖的领导,我飘着的一颗心日趋平静。都市带来的种种兴奋亦于琐碎的居家过日子中逐步销蚀,我们住着筒子楼,烧罐装煤气,老鼠也在走廊里狂奔,蟑螂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出没,还有一间拥挤的房。这些,我们都能忍受,北京嘛,不是你南方小镇。熬着吧。熬到调来的那一天,该解决的自然都会解决。总之一句话,小米粥——慢慢熬着。

没想到这个突然的变故,我的“移民”计划在朝夕之间破产。

今天,我将要离开北京,说实在的,我真的喜欢北京。可调不来,我不能到“奔四张”的年龄还“漂着”。我别无选择,我只有离开。不过话说回来,我还是很感激北京的。她使我完成了三年的北大学业,她使我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她使我掌握了许多都市文化,使我明白了许多以前不明白的道理。我不再狂奔。我不再兴奋不已。如今我面对都市,已能心静如水。我经受过,我感受过,我拥有过。我怀揣着这一份感受,我感到踏实。

最让我从心底油然生出感激的是,我的孩子在北京受了两年的教育,她不但增长了知识,而且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她没有了小城孩子的胆怯,两年来她大气多了。特别是孩子有了特长,她能把《良宵》《平原竞马》拉得流畅且有味,她的二胡将通过四级考试。她学会了游泳,知道游泳有四种姿势——仰泳、自由泳、蛙泳、蝶泳。

且,还有一点最最重要的,她学会了说北京话,一口纯正的“京片子”,我把写好的这篇文章拿给她看,她说:“爸,你写得什么呀?——‘巨面’!”

感叹“下午茶”

有时,我常有些妄想。

比如,将人的生命以年来计算是很能迷惑人的,其实一年只有365天,是很短暂的。以一个人平均寿命70岁计,其实也只有25550天。这个数字恐怕还不及你们家存折上的数字。若化成小时,也只有61万个小时,这个数字恐怕不及你们单位的一笔转账的额度大。若再细算,剔除三分之一的睡眠,其实也就17033天,也只剩下40万个小时了,如果再剔除,不能再算了,再算你就会失去生活的信心了。

再比如,有时读书看报,经常读到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消息,什么地方大火,死了多少多少人;什么地方车祸,什么地方飞机失事,让人读了觉得生命的无常和脆弱。于是便想,人其实不是动物界最强大的生命。论速度,跑不过兔子;论力量,敌不过豹狼;论相貌,就别提了,连鸟类一身漂亮的羽毛都没有,更不论貂凫的皮毛了。如此想下去,竟发现人的体形也有问题,从脐下凭空长出两条伶仃的细腿,很不雅观。试想,若从脐下如鱼一般长出一条美丽的尾巴,托着空气在空中游来游去,岂不省事多了?若三五女孩聚到一起,就浮在空气中,头对头叽叽喳喳,不亦乐乎?这样也省得造出那么多叫汽车的劳什子来污染空气,也就省去许多这癌那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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