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找自己的人

我曾遇到这城市的青春

说到北京,亮起的第一个画面,2001年11月22日,小雪。赖声川的《千禧夜,我们说相声》。小雪夜未下雪,但极冷。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现场”,头一回与许多人一块儿,在一封闭空间,笑声朗朗地看一个剧,虽然笑得悲凉。散场后,长安大戏院前的地下通道寒风刺骨,人们低头急行,或眼疾手快地从人群中逮个熟人一起吃饭。我的饭局有程灵素姑娘,编剧史航,还有千里迢迢赶来的海口文学青年二黑。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坐飞机看演出的人。已是熟极的网友,真人相对,竟是陌生。我静静听他们如数家珍,谈“表演工作坊”。这是我头一个北京饭局。

原来,北京是这样的。

那时我刚到北京,房间十平方米,一桌一椅一床一书架而已。据说要拆迁,房间里没安电话,厕所老旧,一副临时气氛。但它有一个白色阳台,以一扇瘦削修长的门与外界相隔,门刷着古雅的棕漆,高处镶玻璃方格,掩着白色布帘。我常在深夜推门,往楼下的马路上看。北京的深夜,路灯还是亮堂堂的,永远不会一片漆黑。这对一个刚到北京的、有着不稳定的神经、不稳定的睡眠、不稳定的情感的年轻人来说,是莫大安慰—你失眠,世界也醒着。黯淡的马路,犹如一幅宽银幕幕布,时有汽车经过,也有醉汉。还曾有人在楼下深夜伫立,但那晚我睡着了,毫不知晓。我是八月份来的,到十月,在一个杂志社工作。而秋季是北京最好的季节,走在街上,迎面吹来淡金色的风,荡开衣襟。光线里仿佛有细细的金沙,干爽明亮。这是别处没有的风。用《日瓦戈医生》中的一段话来形容被这风吹过的感受:“整个空间是如此清明透澈,似乎为你打开了洞穿一生的眼界。这种稀薄空寂的感觉,如果不是如此短暂,而且只是在秋季短短的一天的末尾、接近提早到来的傍晚时刻出现的话,那真是难以忍受的。”

之前,我在县城一所变电站上班,上一天,休三天。主要工作是用拖把清洁值班室地板及黑色皮革绝缘垫。时间太充裕了,对于一个县城青年来说,充裕到让人绝望。我拿这么多时间干什么?县城太小,像一件不合身的外套,像紧身衣,捆精神病用的。县城的夜晚,过了十二点,只有我的窗户还亮着灯,视线所及,一片漆黑。这漆黑也让人发疯。

我只是嫌故乡太小,但命运给了我一个巨大的、巨大的城市。

很多人对北京之“大”印象深刻。头一回去航天桥“九头鹰”参加饭局,出租车开啊开啊,始终在水泥高架桥上行驶盘旋,从这个角度看,北京城荒凉,可怕,没有人气,像太空城。开呀开,我睡了一觉还没到。大得让人仓皇。

我给许多时尚杂志写采访,每月写近一万字外稿,能有三千元的稿费,加上三千元工资,这是很大一笔钱。我的房租才三百块。办公室是独栋小洋楼,在东四九条胡同里,深棕色木地板,踩上去,犹如老式风琴的风箱,发出温柔悠长的声音。同事都下班后,我几乎每天写到晚上十点四十五,赶115路电车回家。陪伴我的只有北京的风。冬天,北京会有狂风。它们尖利地溜着电线在空中怒飞,声势之大,仿佛窗外立起一个海洋。我侧耳听一会儿,继续写。这时网上,开始有人直播饭局盛况,都有谁,喝的什么酒。我扫一眼,继续写。有时写到晚上,下雪了。立在窗户前看一会儿,继续写。看门的大伯觉得我很辛苦,比任何人都辛苦,每次都同情地冲我点点头:下班啦?

胡同两侧是青灰色的平房,有月亮的晚上,月亮也是青灰色的。所以没月亮时,我走在青灰色的胡同里,也像是在走在月之清辉中。整个平安大道就是一条青灰色的大街,这还是陈希同时代统一刷的颜色,虽然这种整齐划一为美学家诟病,但在那时,这条大街是我的游乐场。再往北,或南,东直门大街有热闹的东方银座,天安门长街有奢华的国贸西单王府井,平安大道夹在中间,是一个落寞的存在。不喝酒的日子,我和朋友一起散步,走上几公里,身边是绵延不绝的青灰色的砖墙。作为背景,它们足够安静。走累了,就坐马路牙子上,继续聊。那时的我们有说不完的话,像要把自己倒出来,剖开了给朋友看。一定是颠倒。在青春期,我活得像中年人;而在二十多岁的那段日子,我现出青春期的种种症状,包括,怀着巨大而盲目的热情,包括,急切想把自己剖开了给朋友看。平安大道是单调的,一直是统一高度的平房,一直是青灰色的两岸,一直是宽阔的街道,还有街道边的路灯。但是,如果你跑起来,路灯就会像海洋,把你托在水面。这是我一个朋友告诉我的。

每天晚上,我坐115回家。临近末班的电车,有的是空位,我坐在窗户边,头靠玻璃,风从敞着的窗户灌进来,精疲力竭的身体里,仍然有东西在飞舞。我记得,那路电车的座椅,都刷着浅蓝色的漆。是上世纪工业中常见的淡蓝。同时期工业中常见的绿色也美极,至今淘宝,绿色矿灯长销不衰,那种深绿色配玻璃罩,是一流审美。在2001年,这些上世纪的美色仍处处可见。我凝视着黑暗中时隐时现的一个个浅蓝色空位,这就是我要的生活。沮丧、疲倦,然而,自由。

而饭局是我生活中的白色阳台,供我眺望。

2002年2月,张立宪,江湖人称“老六”,ID“见招拆招”,组论坛“饭局通知”,挂在西祠“影视”类下,妄图与影视大版“后窗看电影”一别苗头。为凝聚人气,他疯狂组织饭局,同时在版内连载“记忆碎片”系列,这系列日后成书,名为《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文风诙谐,娴于卖萌。

饭局。我到早了,空荡的包间里,只有一个人等在巨大的圆桌前。抬头,国字脸,酱色面皮,不怒自威。彼时老六是某出版社副总编,多年修为,读书人本色压根遮挡不住。这哪是网上萌物见招拆招,我差点夺门而去。

在日后,我不止一次地发现,网络人格和现实人格,常截然相反。网上攻击性极强,生活中往往绵羊般无辜无害。幽默的段子手,现实里常忧伤仿佛抑郁症患者。《西游记》中,妖怪都有两种形象:人身,以及,被观音一指,现出的原形。那时候,我认识的人也都如妖怪,有至少两种身份,两个名字。日后数年,我不断地验证这ID与真人之间的反差,看到一只只妖怪,卷地一滚,现了原形。

饭局,是大规模的妖怪现形日。

经常去的地方。建国门“罗杰斯”、航天桥西北角“桥头火锅城”、蒋宅口面馆、三里屯青年旅馆楼下酒吧(扎啤五块钱一扎)、太阳宫桥“乡老坎”……它们,都不复存在,关门大吉。2013年一个春夜,在火锅店,我们扳着手指,逐个盘点那些年被我们克死的饭店,“红番茄呢?也不在了。桥头火锅城呢?没了!罗杰斯,整个连锁在北京都消失了……”唯一一个有眼色的人—桑格格终于按捺不住,低声:饭店老板还在旁边呢,听着不好。恍然大悟,急忙收起我们的死亡赋格曲。有时,饭局不得不临时转场,因为来人太多,且大有源源不绝之势。老六一度恐慌,如此无休止扩充,“恐怕以后北平没有饭馆装得下越来越壮大的吃货队伍了”。这支队伍终于在达到四十多人时,晃几晃,惊险地稳定下来。

如今想来,那像是老六的一个诡异的青春期:漫无目的地组织饭局,吃饭喝酒,喝多后,领唱《亚细亚的孤儿》,深夜散场,整条马路都是我们的人,踉踉跄跄的醉步印满长街。几年之后,老六开始做《读库》,深居简出,整日看稿,修炼内力。狂歌烂醉的阶段一去不返。电话里,我对这个严肃的男人,也越来越难叫“老六”,而讷讷地称之以“六哥”。

那也是我的青春期。离开了紧身衣,再也没有人说我是神经病—我的神经质,在北京这所大精神病院里,显得微不足道,特别正常。深呼吸。好像被埋了很久,嘴巴露在地的表层,外面下过一夜细雨,空气是淡绿色。

彼时北京城仿佛都在青春期。离我们不远处,音乐乌托邦“河”酒吧正拉开大幕,歌手和诗人喝五块钱的青岛啤酒混迹一堂,当时在“河”酒吧当酒保兼乐手的张玮玮回忆,那段时间,看什么,眼前都似乎隔着一股热气—就是那种感觉了。2001年,北京房价尚未搭上火箭,“蚁族”“胶囊公寓”尚未出现。二环、三环尚能租到房子。从朝外到呼家楼,有许多四五层小砖楼,通常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筑,砖是青灰色,一块块堆砌的青灰格子图案是很美的。还有一部分,比如我住的呼家楼那一带,小楼刷成红色,粉笔那样的淡淡的、略带潮湿的一种红。掩在银杏树后,衬着无轨电车五线谱一样的电缆,美得静穆。这粉笔红,和平安大街的月光灰混合,就是我记忆中最初的北京,又激烈,又宁静。

楼下面馆,一碗西红柿鸡蛋面三块钱。夏利车起步价一块二,从单位打到住处,12块。房价?没人关心房价,2003年的贡院六号,每平米四万,老六当新闻贴到版内,大家对这暴发户式房价一通嘲笑。直到2004年,市区也就每平方米五千,2002年,我认识的朋友谁会关心房价呢?大家关心电影还来不及,关心话剧还来不及,谈恋爱还来不及。

老六出过畅销书《大话西游宝典》,也出烂书。饭局,正值他怀疑人生时,“2003年的全国图书订货会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召开,俺去那些展厅采风。到处都是‘做’出来的书,挂羊头卖狗肉,扯虎皮做大旗,为婊子树牌坊,拿肉麻当有趣。俺对这个行业的反感和绝望到达了顶点……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俺一方面编着老廖的书,以及其他的杂碎,一方面被那种无力挣脱的幻灭感撕扯着,实在找不到解决之道”。

那时很多人都刚到北京。被贾樟柯称为“像上世纪二十年代刚从苏联回来的革命家”的Liar,写影评,出书,创“晃膀子联盟”,组织年轻影评作者,与学院派打笔仗,指点江山,意气风发。2012年,沉寂已久,他以本名李霄峰出了本书,叫《失败者之歌》,我采访他,原来当年他是从比利时休学,瞒着父母跑回北京,学费花完后,跟一个朋友家打地铺。以长贴《等待是一生中最初苍老》蜚声西祠的顾小白,那时还不是著名编剧,而是铁通职工,单位还分他一套小房子。看上去他完全没理由辞职。他只是焦虑。而在当时,我以为只有我的人生千疮百孔,即使在最欢乐的酒局,朦胧四顾时,心里都有个声音高喊:你跟他们不一样!—后来想想,很多人,于此时或许已有抑郁症的伏线。2012年深冬一次饭局,一桌人,有四个得过抑郁症。

而在2002年,我们对此一无所知。犹如一群等待上场的演员,期待着“真正的生活”,坚信“一切价值将被重新评估”,而与身边世界格格不入。当我们来到饭局,犹如进入另一次元。现实世界被稀释,不再那样坚硬。而精神世界,在火锅店缭绕的白烟之间,在中南海点8的青烟之间,凝固成发光的空中楼阁,我几乎忍不住要伸手触碰。我再也没见过那么多夸夸其谈的人,性情比作品更像艺术品。如果有少壮派“晃膀子”的加入,满屋子嗡嗡嗡都是黑泽明费里尼安东尼奥尼。经常谈论的名单:罗大佑、侯德健、崔健、赖声川、孟京辉、刘小枫、克尔凯郭尔、杜拉斯、里尔克、杨德昌、侯孝贤、贾樟柯、岩井俊二、宫崎骏、阿莫多瓦。《巴黎烧了吗》《流放者归来》《光荣与梦想》《伊甸园之门》……谈电影比文学多。

我想是因为DVD。刚到北京时,文艺青年都是到圣地小西天买刻录碟:黄色牛皮纸袋,装一张裸盘。许多大师片不出VCD。但,进入2002年,碟店开始有大量大师作品的DVD!刚看到时,站在货架前,止不住地发抖:这么多的基斯洛夫斯基!这么多的费里尼!这么多以前只在书上看过的名字!我们像饥饿已久的难民,掠过京城碟店,一茬茬地收割。回家看完,聚会就聊。那是一个急剧补课的时代。世界如一匹宽银幕,在眼前缓缓舒展。

那时聚会,还没有人手一部智能手机,滴滴答答发微博。大家出门,要么带书,要么带碟,见面先问:最近看什么了?犹如两只蚂蚁相见,先以触须互碰,一闻而知,对方是否同类。那时候的时钟走得比较慢,时间挥霍不尽,只能大段大段看书。提到一个作家,饭桌那侧总有人应声而起,伸手来握:我也喜欢他—这触须互碰的片刻,如此珍贵,在当年,一个个赶稿崩溃的深夜,提醒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其实,虽然自称吃货,所吃饭馆并无奢侈名馆,人均五十的自助餐已算昂贵,因为座中还有学生。饭馆同时要满足如下需求:能容纳四五十人的包间、过十一点不打烊。为找到一家合适的饭局地点,老六曾一下午打掉手机四分之三的电。常常是火锅店,或“九头鸟”之类大众饭馆,若是“罗杰斯”,则包下二楼。而无论在哪里,超过十一点,服务员的脸色都会越来越难看,白色塑料桌布被醉鬼的手蹂躏得满目疮痍。地上啤酒瓶林立,打翻的啤酒带着白沫流出来,沿着地上躺着的兄弟,蜿蜒曲折地画出人形,犹如一场凶杀案的勘探现场。

我开始有了朋友。腥红的、芭蕉、咣咣、天狗……我们交朋友,就是看能否一起喝二锅头。红星二锅头,56度。深绿色玻璃瓶(又是这种绿!),标签是白底大红色块。每一种颜色都饱满,充沛。后来它模仿扁瓶装威士忌,出过款灰色磨砂瓶。拙劣。它不知道自己原先已很美。二锅头的度数像一条拒绝平庸的分割线:要么不喝,要么喝醉。那时,只要有一个人问:谁喝二锅头?应声而起者,于我都格外亲切。犹如一个声明:你们慢慢喝,我们先走一步。烈酒喝醉的,哭和笑都格外投入。喝多,出丑,就消失一段。直到大家与自己都忘掉那次失态,或,有更厉害的,盖过了这次失态。

和网上的飞扬快意不同,Liar、小白、我、芭蕉、公路……现实中都极沉默,话少得令人难堪。这样的人,相聚一堂,也如独处囚室。我们心怀热情,却像密码不对无法接头的情报员。一个个沉默密封的啤酒瓶,渴望能来一把起子。而酒能帮助越狱,打破孤绝,触到隔壁伸来的另一只手。狂呼烂醉,大概只求这白驹过隙的片刻,我知道你的存在。我知道你的迷惘。

交谈常在酒醉之后开始,在理智模糊的边缘,那是一种超出理性分析判断的友情,我们用所有直觉与潜意识对话、交谈、分辨忠奸。倘若你曾跟人,痛痛快快地醉过一场,那样交上的朋友,总有一种格外的亲昵。

时常已经无话可说,却都不愿散去。门外就是黑夜,人群自有温度。一次酒后,乃哥指挥大家唱罗大佑的《无言的表示》,“风雨中人们,一样的孤单,奔向那无尽的沉默夜晚”,一帮男女认真地、大声地、颠三倒四一遍遍地唱这首歌,那情形,又凄怆,又滑稽。醉后合唱的经典曲目还有《海阔天空》。如果,老六开始眼泛桃花,动情地自抚酥胸,继而,伸出兰花指,那么多半可以期待接下来的罗大佑,《亚细亚的孤儿》《告别的年代》《恋曲1980》《恋曲1990》……罗大佑的歌天然适合在这样的场合合唱,他的音乐里总有一种行军节奏感,音节铿锵,慷慨激昂。

常喝的酒依次为:普京(普通燕京)、扎啤、二锅头、桂花陈、螺丝刀。姑娘们普遍选二锅头,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啤酒让人发胖。并且,啤酒喝到醉,需要川流不息地上厕所上厕所上厕所。从走廊到厕所,有人拥抱,有人在哭,有人在吐,有人打另一个人耳光,偶尔有人埋伏着要拥抱你,或被你打耳光。危机四伏。不如喝二锅头,四两,就能让你醉得如愿以偿。更重要的是:它便宜。席上,我和腥红的喜欢点小支装二锅头,简称“小二”,大瓶虽划算,但“小二”,深绿色小扁瓶更具流线美。同时,一支小二一支小二地喝,有节奏感。音乐和喝酒,节奏感都很重要。但喝空两支之后,又无所谓节奏感了。

二锅头好喝吗?难喝。像沙尘暴。但这和北京的粗粝是一个气味,一个体系的。难以想象,在上海的饭馆,会有人喝得躺到桌子底下去。但在北京,这是可以的。这种不体面,只能发生在铺着白色塑料桌布的廉价饭馆,以及喝了五块钱的二锅头之后。当一个城市,件件事都有了统一的风格,就会呈现某种美感,哪怕这风格是由丑陋的元素组成。而究其根本,青春与生命力的绽放,本身就是有力的,哪怕是垃圾堆上的绽放,哪怕是废墟里的青春。这种力量难分好坏、美丑—它只是来了,带着生命力本然的动人,感人至深。

有人酒后磕破脸,有人摔破下巴,鲜血直流。我的裙子挂栏杆上剐破。咣咣抱着老六在他家的厕所地板打滚。还有两个姑娘拥抱着滚在雪地里,大声说:你是我一辈子的朋友!

那种喝法,就像没有明天。

只有非常非常年轻时,人们才能那么用力地,去喝酒、交朋友、打人耳光,往人脸上泼酒,才能如此猛烈地摧残自己。青春期的人,动作总是变形的,每一样感情的流露都放大了一百倍,爱和恨,孤独与喜悦,都是。

酒上的日子,几位酒神于云端发光。

咣咣。二锅头党,饭局监酒。2013年火锅店的春夜,他说起一次喝多,他与老六同去厕所,心情激荡,但觉一切都很美好,遂拥抱。觉拥抱尚不足表达,就亲了老六一口。大家笑得东倒西歪,什么时候的事?咣咣讪讪地:就过年前。啊难道这么多年之后,咣咣依然如故?

一大半醉酒记忆都与他有关。他的破捷达,曾在北京上演各种惊险:百米逆行、撞电线杆、挡泥板被生生刮掉……那时对醉驾还没概念,但人有求生本能,一般酒后并不开车。最可怕的是他喝得大醉,固执起来非要开车,其他醉鬼如一群小鸟,欢乐地争先恐后地挤上来,就因为他车上放的音乐更好!一个醉汉拉着一群醉汉,在深夜的北京疾驶。如今想来,那犹如一个死亡邀请。死神的天鹅绒华丽黑披风,湿淋淋紧裹着我们。

有次跟史航聊天,他说,咣咣是这种人—如果你中奖得五百万,可能有人会嫉妒,可是咣咣中奖大家就都服气。是的。大家服气,因为他会把这五百万都用来请喝酒,最后算算还倒贴点。他对待钱、地位、面子、生死,总一派随随便便,不黏滞的清洁。咣咣做过开颅手术,手术完用他老婆手机群发短信,告诉大家他手术失败不治身亡。发现这是个玩笑时,狂怒的老六几乎没把他宰了。

2013年春夜,散场时正逢北京降温,狂冷,众人急急找出租车的空当儿,咣咣与格格拥抱并互把对方抱起,小孩儿玩摔跤般,隔老远听到咚一声。七手八脚揪起格格,头上已鼓起大包。那一瞬,昔日重来,十年前的大饭局,要没这么个结尾简直不算完。

听说,摔了格格,咣咣在出租车里哭一路。在KTV,当瑜老板唱起歌,我挽起格格的手做人浪翻滚,咣咣起身加入我们。我没有遇到第二个男人像他那样,从不怕丢失男性宝贵的颜面,所有这些柔媚动情在他都是自然而然。

咣咣喝酒,有“死便埋我”的痛快,在他心里,只有审美与喝酒是正经事。咣咣是魏晋中人。

腥红的。我在饭局最早交到的朋友。我以为我喝酒就够拼命,她比我还拼。一次酒局结束,外面瓢泼大雨。朋友去开车,我和腥红的笑着,而仰着脸,在雨中跳起舞来。跳着跳着腥红的失去踪影,我们找了几条街,最后发现她倒在她家楼下,水泥地上,睡了。一度她信佛。后来又成为一名基督徒。她去广州、上海分别生活几年,最后又回到北京。但当年那个腥红的已不复存在。贯穿这一切动荡的是,她一直写作。

她小说中有一段北京和年轻姑娘的关系,是我看到过最好的一段,写北京的文字:“在北京,一朵花就是在一夜之间横空出世,啪地照亮整片夜空。没有来路,也没有去路,她要么是一朵跳出光线的花儿,成为光本身,要么什么都不是……北京和那些花儿的关系是有些特别的。只有在这些花儿面前,北京有特别卑躬屈膝,特别迁就的一面。是什么?有什么是它没有,所以要向她们得来的呢?……它唯一缺乏的是气味……没有这些花儿连续地、日夜地开放,这座城市将痛苦地面临自己真实的衰老和死亡。”

芭蕉。曾有几条好汉与她拼酒,最后好汉倒下,她无恙。她喜欢约在三里屯青年旅馆一楼,后来,她和兔子在劲松的住处成为酒鬼们的“欢乐家园”,座中客常满,冰箱酒不空。家中常备一条大红色睡袋,供醉汉使用。我也几次留宿。她并非沙龙女主人,她不艳丽、风情、长袖善舞。她连话都懒得说。她不应酬谁,所以,在她身边,就舒展,自由。所谓“林下风度”,大概就是这样。她和咣咣很像,在对许多事的不黏滞上。但咣咣说,芭蕉其实非常冷血。是的,相比咣咣酒后动辄热泪盈眶,芭蕉无情得多。她不欺人,也不自欺,她有多少热度,就展现多少。犹如冰层下流水,看似冰冷,探手进去却有微温。

芭蕉是平静的亡命之徒。

兔子。小圆脸,成都女子,皮肤极好。那两年,她仿佛饭局的盆景。一推门,就看见她盘坐桌上,在一堆盘碗碟盏之间,缓缓起势,把双腿放到自己肩头。或者站在地上,把腿搁在别人肩膀上。她的脚神出鬼没,出现在种种匪夷所思之处。比她的脚更匪夷所思的是她的直接。她的那种直接,会被不敏锐的人误认为放纵,只有很深的世故,才能看出她的单纯。

当年这些酒中仙,如今只有咣咣一人,仍徜徉酒海。我有时会诧异,所有人都变了,他何以不变。继而想,所谓“智极成圣,情极成佛”,他之纯粹,接近得道。

还要写一个人,虽然她不喝酒。1995年时,我最喜欢的一份报纸叫《音乐生活报》,投稿,写黄舒骏,发表。足足快乐了一个月。十几年后,认识当年报纸的编辑,重返61号公路。她在一个荒诞的年代,仍不合时宜地保存着哥特气质。她之哥特,不是穿鼻钉化浓妆,而是骨子里的狂狷。杨葵看《寻找小糖人》,说看罗德里格斯想到她,因为那“半屌半羞涩的表情”。准确。她永远穿黑衣服,抽中南海,微笑看醉汉玩闹。公路不太喝酒,对我们这群醉汉,却有舍命陪君子的气概—她是少有可用“气概”形容的女子。公路不喝酒,但比醉汉还疯狂。她近视,不戴眼镜,高速公路敢超过两百迈。去京郊爬山,盘山路极窄,她眯着眼把车开得虎虎生风,每一次对面来车,都惊险万分。和芭蕉的亡命不同,公路是玩命。

这么多年,公路,也没变。只比当年更瘦削。仍穿黑裙子,抽中南海。眯着近视眼半蔑视半含笑地看着世界。她也是我认识的少有的知行合一者。她之原则,如上阵带兵,无形在她与别人之间划出边界。这条线划得凛然,也杜绝人生种种情感变得雾数。在这个女人身上,我看到古龙说的“风骨”。

还有那些北京的过客,一次次犹如流星闪过。每个外地网友到来的日子,也必定是饭局之夜。在广州的桑格格说,那时下飞机,都是直接投奔饭局。想到北京有这样一群人,就觉踏实;欢送土摩托赴美饭局,在“九头鸟”一间地下室,推开门,看到四十多头吃货,蔡一玛说:那是她第一次参加饭局。惊恐地看着眼前,她懂得了什么是江湖。

是的。江湖。那是饭局的另一面,更复杂更无以言说。对于新人,它就是一个江湖。我该怎么描述一个新人在其中感受的一切?自卑、失落、惊恐、仓皇、焦虑……就像成长从你身上揭掉一层皮,鲜红的嫩肉和密密麻麻的神经丛都裸露在外,一螫一跳。我的每一次喝醉也是壮胆,笨拙的演员只有喝醉才敢上场。散场后,在深夜,一个人长路迢迢回住处,呕吐,刷洗被吐脏的地板和鞋。这独处的空白像对之前盛宴的消解和清洗。在一次次饭局和一个人的空白之间,时间过去,新的皮肤长出来,我开始能看懂更新的人,他们第一次落座时的眼神,也有仓皇,也有欣喜。

庆幸我遇到的是这样的江湖,这样的论坛。是啊,光是我遇到论坛的黄金时代,已经值得庆幸。和“每个人都是一座岛”式的博客、碎片化的微博比,论坛时代,更像一个众声喧哗的班级,它就是用来亮活的。

那也是我写作最不费力的时候。第一本书《我们的主题曲》,许多文字写于那时。不用构思,像被一股热气推着走,一气呵成。想要绽放的欲望压倒一切,就像迫不及待要在他们面前展示酒量(为此我曾一口气干掉一杯扎啤)。不只是我,而是,几乎所有人都陷入一种迷狂的写作状态,老六的《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写于那时,芭蕉为长篇小说《天使记》的修改而频频约人喝酒。那时的人,看完一个话剧,晚上就抛出一个上万字的帖子,第二天我们拜读毕,动辄就回几千字……虚荣也好,绽放也好,我再也没遇到过那么多写得好的,聚在一起,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交流、迫不及待地拼文字。那种迫不及待里,有一种仓皇,仿佛一个短命天才,预知自己时日无多,爆发式地写作。果然,进入博客时代,他们消失一批。微博又不见一批。

我怀念那个短暂的绽放,好像八十年代的文学热一条长长伏线,隐埋身世,在新世纪头一个十年登场亮相,事了拂衣去,飘沓如流星。

转入2003年,迎面非典。大街上空空荡荡。我们仍然喝酒,爬山,路上有人发烧,全体人员都视死如归。非典之后,时钟突然拨快。街上行人变得匆忙。房价起飞。夏利取消。有一度,聚会时空气里嗡嗡震动的不再是黑泽明七武士,而是房子啊房子。最初,饭局上谈论房子,还会被鄙视。到2006年,房价飙过两万,大家如梦初醒,房子的嗡嗡声再也压不住—现实,以排山倒海之力,长驱直入。一碗面条要十五块的时候,你是无法坐而谈论小津安二郎了。旧建筑越拆越多,新建筑里没有我们的一席之地。北京犹如一个气球,被无限地吹大,我们是气球上的图案,随着它的急剧膨胀,脚不沾地飞向四环、五环、管庄、通州、燕郊、香河、天通苑、回龙观,“所有星云都在彼此互相远离,而且离得越远,离去的速度越快”。碟店关门,DVD濒临灭亡。朋友们陆续皈依佛教或基督教,我戒了酒。许多人开始信风水占星宿命。有人在中年改名,希冀改运。有人跳槽,跳来跳去总是不满意。一半的人都换了工作,甚至行业。老六只是其中之一。他砸掉体制内的工作,出来做报纸,倒闭,自己做《读库》,沉静下来。有人创业。有人破产。有人换房子。有人失恋。有人离婚。有人再婚。有人酗酒。有人患抑郁症。有人染上赌瘾。有人自杀。有人猝死,在他的葬礼上,据说有人,握手,泯恩仇。

之前的饭局犹如一场大梦。真正的生活,早在无声无息之间来临。谁曾在年轻时到过一座大城,奋身跃入万千生命热望汇成的热气蒸腾,与生活短兵相接,切肤体验它能给予的所有,仿佛做梦,却格外用力、投入。摸过火,浸过烈酒,孤独里泡过热闹中滚过。拆毁有时,被大城之炼丹炉销骨毁形,你摧毁之前封闭孤寂少年,而融入更庞大幻觉之中;建造有时,你从幻觉中寻回自己,犹如岩石上开凿羊道,一刀一刀塑出自己最初轮廓;烈火烹油中来,冰雪浇头里去。在现实的尘土飞扬与喧嚣之中,你迟早会有一瞬,感到自己心中的音乐,与这座城市轻轻共振,如此悠扬,如此明亮。谁的生命曾被如此擦拭,必将终身怀念这段旋律。

2012-02-24

改于2013-03-22

青春期

我的青春期是一卷黑白的默片电影,压抑冗长。

我胖,习惯卖衣服的女孩冲我喊:不用试,没你的号;我知道自己上体育课时身手笨拙,出于害怕嘲笑,我先拒绝别人:我会的运动都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比如游泳,比如长跑,比如登山,而需要跟别人配合的,比如打球,我从来就没能学会;我越来越习惯做一个“主动放弃”的人,我先假设别人会拒绝我,于是我抢先放弃,获得一个心理上的优越感。我假设社会对我很苛刻,然后我便有理由苛刻自己。

不能说那是个愉快的青春期,它让我极端自卑,成年很久之后,被别人夸到长相,我都要细想一想: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呢?成年的我比少女时瘦十多斤,我不再戴眼镜,可那个笨手笨脚的胖女孩仍然住在我的心里,从不曾远离。

如果说笨拙和自卑是青春期给我的烙印,同时,我也不能不提到另外一些印记:因为长期站在人群外面,从这个角度,我学会观察、倾听,它培养我对“他人”的好奇心和了解欲,这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一个还不算坏的出发点;因为拒绝外界,我获得一个向内观看的内部世界,这是我独立人格形成的开始,我像雕刻大理石一样雕刻自己,每一本书,都会在我身上增加或拿掉一些东西,而原本混沌的大理石渐渐轮廓清晰。我看到文学之光,智慧之美,它们帮我度过冗长寂寞的青春期,并至今仍为我照亮,令我喜悦,给我勇气。

我该感谢还是仇恨我的青春期?它赐予我的自卑我携带至今。我的“主动放弃”并没有治愈,我好像没有办法像那些开朗外向的女孩一样,相信这个世界是友善的,相信自己足够好,她们脸上的表情是放松而自信的,而我的脸上是一望而知的孤寂。

我该接受还是嘲笑我的过去?我的来路坑坑洼洼,我的成长跌跌撞撞,那必然是不光滑的成长,充满黑夜的气息、质疑、痛苦、不知所措和愤愤不平。它让我对世界不满,我跟世界的对峙持续至今,这一层紧张是我写作的动力。

成长是痛苦的,我不赞美它,但它给我阅历,给我经验,给我机会了解这世界。在长期的自我憎恶和不接受之后,有一天我想,不妨接受这个不完美的自己,接受她的分裂,她的乖戾,她的孤僻,接受她,爱她。是的,我从来没想到我还可以爱自己,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就是说,无限忍耐,无限理解,无限的无限的爱。奇怪的是,当我体会到这种爱之后,我发现自己跟世界的关系缓和,我甚至可以分一点爱给别人。

我曾经无数次渴望回到少年,拍拍那个女孩的肩膀,分担她的苦恼,让她不要再哭。我想保护她,给她希望,告诉她未来其实没有那么糟。可是现在,我想也许糟糕的和美好的都是一样的,苦闷的和开朗的都是殊途同归。我相信到最后,是一个人内在的东西决定他能走多远:是你的热情,你的梦想,你的心灵之光,决定你的未来之路。我糟糕的青春期给我最大的礼物,是一颗火种,这么多年,它清晰地在我心脏中燃烧,照亮我,温暖我,有时也烧伤我,刺痛我。我不赞美,我只是接受,我接受我的心里有愤怒有仇恨,我接受我的心里有爱有希望。而后者的光芒,越来越亮。

我爱这精彩的世界,痛苦而丰富的人生。

2008-04

那年夏天宁静的海

厦门最美的地方是鼓浪屿,炎热的午后,居民区一片沉寂。

阳光炽烈,建筑物上大块大块的色调融化在光线里,他们那么敢用颜色,明黄、酒红、植物绿。因为旧,因为已经没有与世界争执的心气与锐利,所有色彩都退入阴影,反而像被印象派画家漫不经心地涂抹过,整个岛,都是画。

正午。只有晒在外面的被子和床单醒着,桃红与静绿,仿佛在期期艾艾聊着主人的家事。不知道跟自己一起坐轮渡过来的成千上万人哪儿去了。这是五一长假,据说有好几万人造访此地。可是在炎热的午后,鼓浪屿又回到沉睡里去。

我爱这里的落魄,死气沉沉,墙塌窗坏,爱它大势已去的颓败。最好的时光已逝,只剩下有尊严的沉默。

终于还是累了,找个家庭式旅店进去。前台没有人,后面屋里传出麻将声。我坐到走廊沙发里,下午的阳光一点点斜过来,穿过悬挂的一件白T恤,再跳过一小段石头铺成的台阶,落在我脚下。庭院里树叶微微摆动。心里有声音说,这不就是你寻找的安静?

天色渐晚。古典式路灯渐渐亮起。云朵兀自堆积,大笔大笔泼在灰蓝的天空,如一场惊心动魄的阴谋。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像天尽头。

情侣们爱来海边,会不会因为它像一个尽头,比如说,世界尽头、时间尽头、诺言尽头、谎言尽头……尽头就是到头的意思。或者说,尽头就是另一个开始。

这是我在厦门的第一天,晚上回住处,才发现,脸上热辣辣的已经开始脱皮。

回到厦门市区,我像一个恋物狂。

我走进每一个书店,每一家衣服店鞋店,每一家影碟店,饥饿的手指划拉过一排排书、一架架衣服,试一双双鞋,付钱,包起。我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穷凶极恶,不管自己旅行包里有没有余地,不管自己背不背得动。我的手指饥饿,眼睛饥饿,我刚吃完饭就饿,刚走出一家店就想拐进另一家店接着吃。我不停地吃,可还是饿得要命。

在衣服店里,拎起一件件衣服比划时忽然在镜子里看见自己讽刺的笑容。我笑自己,你真以为买一件深蓝色的裙子就会让你平静,穿双桃红鞋子就能变开心?

外面下起雷阵雨,这是我在厦门的第二天。我跑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寻找我要的安静和孤独,并如我所愿。我合着我矫揉造作的孤独走在厦门。不停走。心里像起了把烈火,烧得人一定要发狂地走才可以止住疼痛。烧得人用脚底的疼痛换取心中平静。

我到处找一间有靠窗座位的咖啡馆。要知道一个城市的休闲文化,一定要去一间有书的咖啡馆,我这样跟自己说,在大雨中一家一家地找。雨落在头上身上茫然不顾。除了饿,我对其他感觉都可以忍受。我一家一家地问,有没有一个靠窗的位子。光线昏暗的不要。情侣包间不要。嘈杂的不要。

街心一下空出一大片空白,我走在当中,还知道把袋子遮在头上,心里却在笑自己这么急急忙忙的,往前走也在下雨啊。聪明绝顶的黄蓉这么跟郭靖说。

终于在光合作用咖啡坐下时,我想写东西。我翻袋子,找不到一支笔、一张纸。我忍半天,可是仿佛临终之人急于写下遗嘱,我按捺不住,问小姐要笔,要纸。她给我一支圆珠笔。一片比巴掌略大的白纸。这会儿,我恨自己不是诗人,巴掌大的纸就够用。我只好缩起手指。

你们是不是也曾有过这样时刻,对未知之物请求:拿去我的生命。

不知道为什么要继续下去。在一个完全没有借口、没有预兆的时刻。在我再次和疲倦、无意义的重复劈面重逢时,在一个下着雨脚很疼而心脏紊乱时。

我知道假期结束,我又能够回到轨道,假装踌躇满志地奔向前方,追赶别人及被人追赶,直到在飞奔中再次崩溃、静止、修复或终身不愈;我知道我终究能再次从寂静中得到莫可言喻的大幸福,我知道正如一日三餐,偶尔绝望也是生活必须,更会渐渐消化—可是你们,是否也曾请求未知之物拿去自己生命,并惊惶发现,头顶之上,一片寂静。

如果一定要有人为我们负责。如果没有任何人能负责。

我对工作说,请拿去;我对爱人说,请拿去;我对未知物说,请拿去。我厌倦了背负它。但头顶一片沉默。

我一个人在路上发狂地走。希望能消耗心脏里激烈而盲目的热情、容易喜悦又容易衰弱的热情。我希望自己变得正常。

只要我学会和一个人相处。只要我还能爱一个人。

我打磨着自己过分纤细的神经指望把它们磨粗糙。长久的事物都带有粗糙的气息。我希望我能长久而平稳地爱你。

如果不能够,我希望能长久而平稳地活。

2004-05-18

把星星扫落大海

从去年开始写小说,渐渐不再写随笔。随笔是更大的赤裸,情绪和悲苦都无所遁形。我试着用小说,在一个个夜晚,睡不着时,键盘“嗒嗒”作响,一路马不停蹄,我的暴戾,我血液里的偏激与尖锐都在键盘“嗒嗒”轻响中释放。

白天,我是那样无趣的上班族,面无表情,不冲动,不过分,也从不显眼。

可是一直并不满意自己的东西。七月写完《喜相逢》,心里有冰冷冰冷的感受,知道写坏了,也知道自己尽力了。那篇小说写爱情的消亡,可是写的过程,我一遍遍体会到写作能力的死亡,知道什么是更好,也知道自己不能写得更好。

写完之后,我羞于看它。

每一次都会被自己的文字伤害。我为文字里的自己难堪,一次次。我曾经以为写作是疗伤的过程,不是,它是一次次揭开。

一直以来,我以为写作是我最大的骄傲。当然我从来不公开这么说,我像守财奴一样藏着它,打磨它,希望有一天它变成星星。

石头会变成星星吗?

我在小学的时候学琼瑶写爱情小说,写女孩堕胎,写不下去的时候我停止,世界也随之停顿;在初中的时候开始写漫长的武侠,武士在错别字连篇的江湖里闯荡,写不下去的时候就停止;那些本子现在都还在老家的衣柜里落灰,曾有一天,它们被父母翻到并大声朗读,我希望我在那一刻死去。我没有。

最疯狂的写作发生在十七至十八岁,我向以《少年文艺》为主的编辑部大量写信,谁知道南京高云岭这个地名?它是《少年文艺》的地址,我写过无数次。当无数次的退稿信如期而至,我选择收起石头。退稿信被好奇的同学挤眉弄眼。我希望自己在变老前死去。

十七岁遥望二十岁是一件痛苦的事,看起来成年人的庸俗生活里没有乐趣,没有想象力,没有审美。如果20岁之前还不能成为一名作家这辈子就没有指望了。我一遍遍这样想。

在十八岁之后,世界再次静止,变为黑白。

每个喜欢写作的孩子,都买过许多本子吧?素净的、华丽的。钢笔在最开始和最结尾的页面留下痕迹。也都有过深夜里打着手电,握着钢笔,屏息静气等着写下一个句子,可是等了半夜也写不出来的经历……是的,等了半夜还是写不出来,或许下个夜晚还是这样,下下个夜晚、十年后,纸张换成电脑,蓝色墨水的钢笔换成键盘,墨水再不会染蓝你的手指—可还是写不出来,你最想写的那句话,那段文章,那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这个时候,我的梦里已经在讲英语,在跟人谈工作,白天的焦虑追到梦里,我必须选择。

生命原来是接连不断的死亡与复活。

十八岁时,我杀死心里那个焦急想成为作家的小人;二十岁,那个跋涉到另一个城市借一把吉他的音乐青年终于还是死去;二十六岁,我干掉那个不肯放手一段感情,泪流满面却卑微到尘的绿妖。

一路过来,见鬼杀鬼,遇佛弑佛。生命原本如此血腥残忍。

是怎么走到这一步?

是从陈丹燕的《风花》,在看到的一刻,心里有不可描述滋味?是从黄家驹的《海阔天空》?是第一次为一名男子喝下一瓶啤酒,第一次为他流下眼泪?是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万箭穿心,在第一次和无数次的失眠里,一次又一次地对着电脑,对着黑夜,对着空白而开始期待、开始写作,开始朝向天空和死亡的旅行?

是从第一次离开家乡,第一次在陌生城市醒来,第一次搬家,第二次搬家,第三次搬家?是职场上第一次钩心斗角,第一次有欲望又第一次跌倒?是第一次开始想买房子,第一次想在一个没有根的地方生下根来,第一次在荒凉的世界里发现物质的结实与厚重?

从哪里开始,从哪里失去?

从来不相信宗教,即使在最近的距离都拒绝下跪。我蛮横地相信自己心灵的力量。生日前一天,走在街上,忽然落起雨点,我迟疑着,要不要找个地方避雨。雨渐渐大起来,竟然横暴肆虐,像耳光般打在脸上,忽然心中狂怒。天地不仁,那又怎样,有种你就劈了我,我在心里骂,雨浇下来,完全看不清眼前路。那种走投无路的狂暴,天下之大,竟无处可去。

天地之大,而你我不过如此卑微。我有的,不过是自己微不足道的一颗心脏,不能受到物理意义上的重击,却必须用来担当生命的种种狂暴。

当朋友在MSN上问我:绿妖,生命为何如此痛苦?

当我问:老兄,我们这肮脏的生涯要到什么时候结束?

没有答案。或许在那时,我们都已各自做出回答。

答案不过是,担当自己的生命,无论它好或坏,罪与罚,邪恶或美好。统统一力担当。在自由与爱情间我选择自由,在祈祷与打扫之间我选择打扫。

不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天分不够。但曾经我相信写作是一场大梦,可以有一生时间来努力练习,天赋不够,勤奋来补,终我一生来完成—可是,天色渐亮,马车变成南瓜,公主要去打卡,而星光黯淡成石头。

千山万水,千山万水,原来你不在这里。

千山万水,千山万水,原来你不在这里。

2004-08-23

找自己的人

在办公室里看到BEYOND演唱会就是当晚时,已将近7点。演唱会7点半开始,在距离办公室十公里之外的首体。之前我好像兴趣一般般,可是忽然间,我想,爱谁谁吧,这场演唱会看定了。

7点10分,离开仍在加班的同事,平安大道车流拥堵,像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一步地往前爬。反倒急坏了司机师傅,他知道我是去听BEYOND演唱会以后,说:知道!首体!7点半!BEYOND嘛!你喜欢他们?我尽量!

可是我不急。已经淡漠了这么多年,似乎从1995年之后我就再没有买过BEYOND的专辑,那么演唱会再迟到一会儿又很重要吗?同事知道我去听BEYOND,笑话:没有黄家驹的BEYOND还是BEYOND吗?我懒懒地回答:可是我不是去听他们仨啊!

我不是去听他们仨,无论后来他们做多少努力,怎样成为香港乐坛的中流砥柱。无论他们换不换发型,改不改造型,有没有和朱茵谈恋爱,是否要单飞。

我不是去听这晚首体二流的音效,蹩脚的三个耗资几十万的铁笼子道具,我不是去听打扮得像动物园练摊儿一般的二手黑豹唱二手“无地自容”。

7点40分,心急火燎的司机用赛车速度把我送到,我感激道谢,门外围了许多等票的观众,我不知道是否已经开始,我听不到一点音乐,只听到自己的心又开始慢慢跳动;我向任何一个面目可疑表情凶悍的男人询问:有票吗?我询价,我讲价,880的票卖450,卖票的大哥一直说:要是刘德华,我就不卖了!门口千人涌动,我甚至没有工夫去买一根荧光棒。

直到坐在座位上,置身全场荧光棒中,我才发现,自己没有买一根荧光棒,没有时间换上牛仔裤T恤,我穿着不合时宜的连身裙,高跟鞋,手里紧攥着皮包,我不能跳,不能挥动双臂,只能狂躁不安地在座位上拧来拧去。

这么远,这么熟悉,每一首歌,都有记忆。不随时间流逝而洗脱。我跟上万人一起唱,听不到自己的一点声音。

我不是男生,分明没有跟男同学一起,在校园里用人神共愤的杀猪声音唱过他们的歌;我上学时还不会喝酒,所以也没有在午夜的街头,用失控的嗓子喊出“总有挫折打碎我的心,紧抱过去抑压了的手,我与你也彼此一起甘苦过”;那我有什么好纪念?只因为我曾经在学生时代的床铺上,用随身听,把他们的一张极有可能是盗版的精选辑翻来覆去地听烂过吗?

可怕的学生时代,冬天在卫生间漏风的隔断里洗凉水澡的时代,觉得自己与别人无法交流的灰色时代,对未来拥有无数幻想,认为长大了一切就会好,以为成长会像歌里唱的那样:“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

我跟身边无数的,长满粉刺、羞怯紧张不善交流的同龄人一样,一边粗糙仓促地长大,一边为自己虚构出一个远方。所以我一定要听这场演唱会,因为BEYOND曾经是我的远方。因为只有亲耳听到在万人大合唱中,独缺黄家驹一人的BEYOND一遍遍唱:“Oh para paradise,是否那么重要,你是否那么的遥远”—才能真切地证出远方的虚幻。成长的虚幻。

终于长大了,我有了眼袋你有了肚腩,没有经历过传奇甚至连碗大的疤瘌也没有,却已经迫不及待地衰老。

我终于也能结结巴巴说上一些场面话了,我终于也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赞美奉承别人,—尽管总有点磕巴,我总算学会变脸大法、马屁神功、学会谈钱并讨价还价—必须承认,成长对有些人格外缓慢或艰难—我终于变成这个疯狂购物的冷漠女人,我终于没能戒酒,并开始抽烟。我选择成为今天自己,并在心里把自己千刀万剐。

我终于失去了你。

最初听《海阔天空》,只听懂“原谅我这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等懂得“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时,已不再听音乐;而这晚,第一次听到那么多人一起唱,一起放声高歌原谅我这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那么多人都急切地表达热情、纯真、善良、理想……同时又知道一出体育馆,我们又成为陌路,成为彼此的冷漠面孔。

放声高歌呀,拼命地唱,谁想要哭就大声地哭。

大声地哭。

BEYOND三子比我想象中要好很多。他们在一个叫黄家驹人的阴影下生活多年,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超越,人们永远把他们仨与另一个比较,并永远得出结论:失去黄家驹的BEYOND不值一提。是的,这是歌手的现实生活,不知他们是否也常在心里因此将自己千刀万剐。在阴影之下,他们是否也在寻找自己,找自己是谁,找自己的名字,一路虚幻而真实地成长,直到成为今日台上,三个从容沉静的成年人?

《光辉岁月》一起,所有人起立,场内星星点点犹如发亮萤火虫的荧光棒有节奏飞舞,那种感觉难以描述。热闹到极致,反而感觉宁静,好像一觉醒来,你醒在十五岁的床上,窗外刚刚清晨,小鸟丁冬婉转叫个不停,而下过一夜的雨,窗户玻璃上凝满钻石般的雨滴。

你叩门,就能进入,寻找,便得见。就像我和我的该死的生命,它过于沉重,过分不合时宜,它像我的一个重负,经过长途跋涉彼此都血肉模糊,渐渐不可分离。

我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不后悔,不后悔干过的傻事,曾经的傻×我自己。我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爱上这个重负,这所有的折磨,琐碎,不堪与卑微,所有的骄傲与自卑,所有的失望、放弃、背叛。

我希望自己仍然能被一些肤浅而永恒的事物感动,就算见过再多混蛋,就算自己也变成混蛋,但心里仍然是那个会在音乐里流泪痛哭的傻×。

青春的尾巴如此之多,我要牢牢揪住,青春的热情如此牛叉,我要一饮再饮。

散场后,我在原地呆立,被两个路过的朋友当场喝醒。这个夜晚,应该喝酒,应该喝高,应该坐在长街街心,把久已不唱的老歌拿出来再洗一遍,把琴弦上的锈擦亮,把长夜当成白昼。

但我们只是相约一起买8月份许巍演唱会的票,一起挥舞手臂,打印歌词,带手电筒,在微弱的光亮下大声歌唱。

然后,我们相互道别,头也不回,各自回家……

千杯酒喝下去都不醉,何况春风秋雨。

那个姑娘是否还在想你,只听到无声无息。

2005-05-30

学着拥有,习惯失去

在办公室里,看新浪娱乐找选题,随手打开许巍的《晴朗》试听。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当然是老狼的版本。在2003年整整一年,我在不同的地方,不断地听到这首歌。

那时候,我们都爱许巍。那时候,我们都爱爬山。有人每次都带一只破旧的卡式录音机,Coldplay迷离不知所依的《Yellow》,还有老狼喑哑深情的破嗓音,这两首歌反复地放,在山间的云里雾里,在找路的时候,在迷路的时候,在宁静的树荫绿叶下、阳光与暴雨中;那时候,我爱喝酒,经常在大醉后听咣咣一遍一遍地放这首歌。放大声一点,再大声一点。就这样大开音响,像流氓一样在深夜的大街上游荡。

无法解释音乐。

就像不能解释这次,在办公室里,为一首歌哭,以手挡脸,面露蠢相。

什么叫“初次的感觉”—是不是第一次感觉和一些人有了一些联系,不论这联系有多微弱—哪怕只是酒醉后结群去吃一碗面;是不是第一次学着拥有,有了条件好一些的租房,有了工作,有了电视、影碟机、电脑,有了好朋友,有了男朋友,有了眷恋、依赖、不舍;是不是开始习惯失去,失去旧住处,失去旧同事,失去好朋友,失去男朋友,扔掉眷恋、依赖、不舍,扔掉“拥有什么”的幻觉,重新一个人,赤裸裸站在大太阳底下,困惑而坚强。

想起来蔡琴说自己,从出道就开始唱《恰似你的温柔》,回回唱,年年唱,成千上万次,终于在某个瞬间明白,什么是“破碎的脸”,什么是“浪花的手”。

在这个下午,无意中听到许巍,翻唱四年前他写给老狼的《晴朗》,配器轻松了,再没有那个惊心动魄的前奏和间奏,如一次迫不及待撕心裂肺的表白。现在这版,配器清淡,许巍用不能再平板的声音,慢慢唱,“这是初次的感觉/我想了解这世界/充满悬念的生活/击打我的心”—我不知道这音乐对别人来说,是不是太简单。就像我不知道人生的许多际遇,是否可以既是惊涛骇浪,又是平静无波;得到时刻骨铭心,失去后不惊不惧。

“初次感觉,心就像天空般晴朗”,许巍这样干枯平淡地唱着,这天空,不再是二十岁时蓝到凄厉的天空。或许你会嫌它有点太平淡,太接近灰蓝,像一幅卷轴画里大片的留白,简单到平铺直叙。

当初一起狂爱他的两个女朋友都已去了广州,一个结婚,整日在家打游戏,另一个仍单身,写作,追问并试图保持灵魂的完整;当初一起大醉后听他的那几个人久已失去联系,他们加入一些新人,组成“五大高手”,“高”是喝高的高,继续在痛饮狂歌的道路上狂奔,并鄙视再也不喝酒的我,再见面,都讪讪不知说什么好;陪我听过一段许巍的那个人,太长时间过去,忘记了他的电话,忘记了曾经怎样心急如焚,只记得某个瞬间,一个眼神,像浪花的手,或者,破碎的脸。

大概是身体太狭窄了,无法容纳如此多的纵情记忆、喜悦或痛苦,于是只能一边走一边丢,一边丢一边捡,既恳切哀求又决然放弃,就这样走下去,直到二十岁蓝到凄厉的天空,融合成一片平铺直叙的白。

许巍如是唱。我亦如是想。

2006-02-24

从一个充满恐惧的灵魂里慢慢挣脱

《北京小兽》出版后,在读者沙龙上,我说,感谢拒绝过我的十几个出版社,你们给我反复修改这篇小说的机会,可以以一个相对不遗憾的面目出现。所以,有时一件事不顺利,未必一定是坏事—这是一个幸运者的口气。而日记提醒我,真正不顺利时,那种痛苦并非这些轻松话语可以开解及安慰。

2006年时,我感觉自己一直像走在一条黑暗的长廊里。我徘徊在主流价值观之中,却发现这主流里并没有我的容身之地。工作五年,刚入社会的新鲜感、兴奋感都让位于疲倦,疲倦高得堵住了嗓子眼,好像随时能窒息我。

我辞职,放任自己不靠谱,这样了以后,我惊讶地发现,谁也没有拿我怎么样。我去旅行,一个人沿着大连的滨海路走了三天,冬天的海边公园,走很远发现那是一座山,到山腰时,路灯刷地亮起,一座山只有我一个人。晚上住在一家只有一个看门人的宾馆,一个客人也没有,没有空调,水管冻裂,晚上洗脸,要从桶里向外舀水。

我从原先的生活轨道脱离出来。之前,我是一个特别胆小的人,努力上班,谨小慎微地当一名小白领—我甚至深深地为当自由撰稿人的朋友们担心:钱花完怎么办?生病怎么办?身为一名中国人,我天生懂得什么是恐惧。可是那一年,我突然成了一名晃膀子—在听完我对晃膀子的解释后,一个朋友说:在我们农村,管这种人,叫做二流子。

这就是我的2007年,晃膀子,或者二流子。我去北戴河的海边租一个小公寓,没网络,每天自己煮挂面,想吃点别的就得走几里路才有饭馆。上午写作,下午去海边散步。在这种浪漫的生活里,我很现实地想着,要买一双鞋,因为我的鞋底儿断了。可我兜里的钱就快花完。那是旅游淡季,海边没有游客也没有本地人,只有无数个工地,我在街上走,头顶上的工人纷纷冲我吹口哨—我是他们见到的唯一的、活的年轻女人。四月份的最后几天,附近开始有了小商店,我看到灯光明晃晃的,挤满人,也奋不顾身地挤进去,发现那就是一个小商店,摆着方便面、瓶装饮料、冰激凌。我不知道我身边挤来挤去的人们在看啥—他们都戴着安全帽,穿得破破的,裤腰松松垮垮的,我知道他们就是在头顶冲我吹口哨的人。我想,大概在这地方待太久,颜色太单调,而方便面饮料瓶是花花绿绿的,显得格外好看吧?

真的,那个地方,沙滩是灰白色,海是蓝色,天是蓝的。除此之外,就什么颜色都没有。有时刮一夜大风—海边的那种大风,狂暴如世界末日—第二天,海水变成黑的,沙滩上尽是被刮上来的垃圾,像大海把它黑色的底儿兜了上来。

我还跟朋友徒步北京,在夏天的晚上。那时积蓄已不够我去外地晃膀子。我从东四环走到西三环,在地铁口摊开书念里尔克。我想我再也不会有勇气在公共场合念里尔克了。那时我高度紧张、敏锐,像一把剑在高温中反复淬炼,即将出炉时,异常脆弱危险。

那一年我写完了《北京小兽》的第一稿。犹如在地下挖矿,我所有的工具是一双手,一把勺子一般的手铲。窒息、逼仄、每向前推进一寸都很吃力。我被这个过程改变,仿佛肉身变得轻盈(因为要通过狭窄的隧道?)。我没那么害怕了。我突然觉得,当一个没有社保、不结婚不生育、老无所依的女人,并不是一个特别过分的要求。于是在2009年再次辞职,为写完这篇小说。

现在是2012年,我比以前更不靠谱,我的行李分别放在北京、大理、绍兴一个朋友的车库和另一个朋友的汽车后备厢里。我自己拉着一个箱子,在这儿待几天,到那儿过几夜。和之前有计划的生活相比,我现在更幸福。幸福不是因为颠沛流离,而是来自内心的自由感。我感觉自己,从一个充满恐惧的灵魂里慢慢挣脱。这是写作给我的礼物。

2012-06-10

大理拜日教

“你那儿还有太阳吗?”

“还有。你那儿呢?”

“没了。我得挪挪。”

这是一天里我们最常发生的对话,在大理。

2011年冬天,我来到大理。我们借住在冯唐在苍山下的宅子,一共三楼。很多大窗户,无声地说着阳光的重要性。三楼朝向苍山的窗户我们从来不关,每天早上,从那里飘进来山的气息,那是一种独特的味道,混合了浓郁的植物、泥土、冰凉的山涧,湿润而芬芳。

我迅速在二楼书架放下我带来的书,在书桌摆上电脑,摆明“这儿是我的工作室”。周云蓬没有跟我争,巡视一圈,默默往三楼的阳台上搬一把椅子—阳台,在我看来是晒衣服的地方,可有可无之地。于是,我们各自划分领地完毕,并无相争,皆大欢喜。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到十一月下旬,白天在屋子里待着,就感觉冷了。尤其是整天坐在电脑前。那种冷,是浸到心脏的冷。周云蓬把他的领地让给我一半,我半信半疑地上到阳台,立刻就体会到“大理的太阳像金子一样珍贵”。背对它,可以晒暖整个脊背和脊椎,人像充电的电池,一格格被输满太阳的能量。

我迅速加入大理“拜日教”。据在这里已经住了一年多的漫画家寂地说,大理有一些人为此组团,每天根据太阳的角度,到不同地方去晒。是的,我们的生活也调整为向日葵式。上午,吃完早餐,到阳台上看书写稿。此时,整个阳台都是散淡温和的阳光,不管坐在哪个位置,都能被热能照料。下午,就要抓紧。据说因为苍山的缘故,我们住的地方,太阳下山要比古城早二十分钟。就是说,四点多就没有了。有次,周云蓬午觉睡得长了点儿,起来后刚弹了会儿琴,太阳就没了。他为此一下午拉长了脸,闷闷不乐。

工作时基本不说话,除了不时问对方一声“你那儿还有太阳吗?”,如果身上发冷,就拎起椅子,紧走几步追上太阳。在大理,人人都是夸父。短暂的下午,我们从上午的随便坐,到渐渐集中在阳台一线,并且还被太阳(或者说寒冷)向同一个角落驱赶。阳光的最后三十分钟,除了东北侧角落,阳台全部沦陷。我和周云蓬就挤在那个角落,不时相互谦让一番:来,再往这边儿挤挤……其实两个凳子都已经挤到一块儿去了。而我,再向外挤,就要掉下去。直到这时,我们一天的阳台生活才算结束。

原本空无一物的阳台,被我们络绎不绝地搬运去茶桌、茶壶、茶杯、电水壶、暖水壶、小马扎……以便招待朋友喝茶。朋友三点来,我把坐在阳光里的周云蓬拉起来:就这一点儿太阳地,让给客人坐。

来喝茶的是张玮玮和张佺。太阳落山后,老周说,再坐会儿吧。玮玮起身:不了,太阳已经没了。咱们跟着它走,这会儿进城路上,还能再晒二十分钟。

2011-11-25

命运地图的虚线我仍未踏遍

前几年东奔西跑,去了很多城市。头天熬到半夜,第二天迷迷糊糊五点多起来赶飞机的事情常有。一个月都在路上的时候也常有。朋友问我住那儿,我掐指一算,答:住飞机上,火车上,还有各地的酒店里。身处其中,不是不辛苦。但告一段落后回望,竟有许多瞬间,美如珍宝,令我再三凝视。

比如2009年11月在苏州,晚上约两个姑娘见面。傍晚时降温,刮大风,我们被带去吃藏书羊肉。寒冷使人格外有食欲,众人低头猛吃,直吃了一锅半,喝光一坛四升的江阴黑杜酒。俩姑娘,一豪爽妩媚,一朴素内敛,均是美好之人。简陋的小店没有门,姑娘之一,衣着单薄的逸简默默坐在最外面为我们挡风。另一姑娘小米,她念的苏白版《不会说话的爱情》,后来收录在《牛羊下山》这张专辑。那真是一段吴侬软语,黯然销魂的好声音。这个夜晚,就伴随着寒风和一室如春的笑脸,被刻在记忆里。

巩义是长途旅行上一个偶然的经过。当时在郑州演出,剩下几天如何打发成了问题。去少林寺?上网查查,普遍不推荐。河南景点研究个遍,我押宝说:去巩义。买两张长途汽车票,一路颠簸着去了。没有期待,也就没有失望。反而收获到至今难忘的一个印象:宋定陵。那庞大的皇家陵园只有我们两人,巨大的空地上,有曾经大规模人工建筑过的痕迹,如今,荒草一人多高。在漫长的神兽甬道的尽头,一个土馒头直视游客。这大艺术家也设计不出来的荒凉感击中我,它比修葺得富丽堂皇的皇家陵墓更锐利地阐释了—繁华如梦、如泡影如空花。

去桑耶寺的路上,先坐渡船,悠悠驶过雅鲁藏布江。江面开阔,江风浩荡,当时受朋友邀请写一个跟鲁迅有关的舞台剧,先生的《孤独者》就慢慢地在脑海中来回播放,直到故事成型。后来那个项目停掉,我并没有机会去写这个故事。但在那么宽阔的一条江上,专注地在心里默念这么好的一个故事的体验,却萦怀于心,最后也被浓缩成一滴雨,装入记忆书架上那一排玻璃瓶中。

到桑耶寺时,已是傍晚,先去转经一周。住下后,天就黑了。那里的天,黑得十分彻底。半夜惊醒,后山上有只不知名的动物在长嗥,我怀疑是狼。它声音中的狂热、激动让我感到,它随时会跳过并不很高的墙,击穿薄薄的玻璃窗袭击我。这里面有什么寓意吗?它在对我喻示着什么?有些地方没有发生故事,却令人难忘。就像桑耶寺,它的气场像绝顶高手的内力,还未出手,已慑人魂魄。人在此地,如进入王之宫殿,不由自主放低声音,不由自主安静下来。听人说,桑耶寺是宇宙的中心,人临终时,要将自己一生的脚印都收回此地。或许因为此,我才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熟悉感。第二天早上,踩着一地的冰碴,进到一家开着的藏餐馆,我们进去时,男主人还睡在沙发上。不抱希望地点份酥油茶,喝到嘴里,却意外的热、香、浓—就这样,夜晚的神秘体验,被一碗热汤收裹起,覆盖。

还有青城山,一路名家匾额楹联,美不胜收。天是一瞬间黑下来的,举手机照亮,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昏暗的树林深处,出现一片建筑,星星点点亮着灯,喜不自胜地投奔过去。那是一个道观,大殿正维修。一个中年道士,领我们到客房,登记身份证。房内一床一桌,洗脸如厕都要到外面去。墙壁微微地往下落着墙皮。登记我的名字时,那个道士瞥一眼,有些激动:你也是河南的?是。我也是。他的激动像一滴雨水滴进湖面,缓缓扩散。他看看我名字,又重重地说:你会命运坎坷!神情间颇有为我卜一卦的意思。当时我一帆风顺,笑笑没搭话。临睡前站走廊看,偌大的道观里,到处黑沉沉的,只有他拎着一盏风灯,前门后门地巡视,是这巨大黑暗中唯一活动的人影。青城山的夜晚,也黑得彻底。但我总听到隐隐的闷雷般的声音,那一阵在看徐皓峰《逝去的武林》,里面有种功夫叫“虎豹雷音”,我躺在黑暗中,想,莫非这里真有高人在练着绝世武功吗?这个道士,为何从河南跑到四川来当一个道士,他有着怎样的故事?他可曾为自己出家的决定后悔?

看帕蒂·史密斯的《只是孩子》,她去巴黎的朝圣路线:波德莱尔—兰波—吉姆·莫瑞森之墓。终点是吉姆·莫瑞森之墓,“在那个没有标志的墓前,摆放着朝圣者们的礼物:塑料花、烟头、空了一半的威士忌酒瓶、断了线的念珠和奇怪的护身符……”记忆海面蓦然波动,去年夏天在巴黎,我们也朝拜了波德莱尔。他的墓前,也有空酒瓶,也有情书,也有鲜花。而同队的小伙安正,去拉雪兹公墓朝拜吉姆·莫瑞森,他躺在这位歌手墓前,听一下午的歌,遇到另一个也来此处朝圣的法国姑娘,他们一起抽烟,分享一对耳机,两罐烈性啤酒,还带她来晚上的饭局。这是一种奇怪的体验:我们在不同的年代去过同一地方,做过同样之事。这一切起源于几十年前,这些墓中人写过的诗句。灵魂比我们想象得有力。如果你的灵魂曾与某人碰撞,电光火石间,已在你命运的地图画下虚线,迟早有一天,你会以脚步将其走遍。

还有苏堤。每次去杭州必去之地。苏堤长2.8公里,对散步来说是一个适中的长度。我夏天去过、冬天去过、晴天去过、雨天也去过。一次下雨时,一行三人走上苏堤。刚开始是小雨,雨打在湖面上,锁住外面一切,天地间只剩湖水,雨滴,淡淡白雾,还有脚下长堤,水墨画般空灵,人在画中行,仿佛也不再是血肉身,而化作宣纸上的一滴墨。一玛说觉得害怕。原来烟波浩渺,空灵到一个级别,会让人恐惧。最后一次去苏堤是今年,我一个人,醉了。摇摇晃晃,脚不沾地走着。途中,我在一个长椅上坐很久,仿佛在想事,其实不过是在发呆。我睁大眼睛努力地看着西湖,想把这条风景优美的苏堤打包带走。那时我大概预感到,东奔西跑的日子要结束了。

还有一些未能到过的地方。比如前年我去过国清寺,一个千年寺庙,还有一棵据说是隋朝的梅树。浙江的朋友说,国清寺再往前走,翻过一个山,在山洼里,有一个小小的清幽的寺庙,庙里可以住,有标间,很干净。我的念头随着他的叙述,一个山头,一段山路,逶逶迤迤地往深山里走,好像已经看到两边大树的绿荫在头上天空合拢,山中独有的草木泥土的混合气息。

记忆中最美好的城市。我是2009年第一次去杭州,直接由人带着在三台山路、苏堤周围流连,住满陇桂雨,晨起空气如清酒,晚上沿着杨公堤走路,一路是树木参天草香浮动。我对杭州的印象,就是这树,就是这香。比如绍兴。我在那里住过两年。而我第一次去就爱上了。坐在青藤书屋的天井里,对面的墙,被雨水淋湿之处呈深绿色,一条条地垂挂在白墙上,像国画中的枯枝干藤。我真喜欢绍兴文人故居,天清气朗、堂堂正正,绝不富丽堂皇,绝无脂粉之腻,正是我心目中中国读书人的气息。比如苏州,去了多次,每次都要去山塘街那间茶楼,听那首评弹《钗头凤》,“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那名叫吴卫东的评弹先生唱的真是好,是上好黄酒的醇厚,后劲绵长。

这些城市,后来我都一再地去,已经淡忘了初相见时的怦然心动。写文章的过程,是回身从记忆仓库里找到相对应的体验之水,一瓶一瓶打开。每一滴水都释放出一个世界,关于那些年,在我漂泊的起点,我曾经如何雀跃,欢乐出发。而在我旅途的终点,我回到北京这间小屋,一字一字,写出它们,灌入文字的保鲜瓶中,等待下一个十年再来启封。

2012-11-27

你还相信爱情吗?

“你还相信爱情吗?”

“我相信,部分地。”

“您是指我二十岁时还是三十岁时?”

“我相信爱情,但不相信人性。”

“我相信爱情可以天长地久,但不信爱人可以天长地久。”

“我还相信爱情,但不再相信它可战胜现实。”

“我还相信爱情,但不再相信它会永远不变。”

“我相信,如果我男朋友能买得起房子的话。”

“我相信,如果未婚夫在他的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的话。”

“我相信,如果我老婆和我妈不再吵个不休的话。”

“我相信,如果男朋友不恐婚的话。”

“我相信,如果我女朋友不再在淘宝上花那么多钱的话。”

“我相信,如果我男朋友同意找个小时工帮我分担家务的话。”

“我相信,如果我女朋友的猫不再在我的床上撒尿的话。”

“我相信,如果我没发现男朋友去游行砸日产车的话。”“我相信,如果我老公能停止劈腿的话。”

“我相信,如果我的女朋友不是一个水瓶座的话。”

“我只相信水瓶座和天秤座的爱情。”

“我相信会做饭的女人更容易得到爱情。”

“只会番茄炒鸡蛋的文艺女青年滚蛋!”

“我是文艺女青年,我会做饭。—柏邦妮”

“文艺女青年太难搞了!”

“我一点都不难搞,可是没有人来搞我。—某女作家”

“女子无才便是德。—佚名”

“你们到底还相信爱情吗?!”

“我相信肯为我花钱的男人。”

“我相信肯为我奉献的女人。”

“我相信要永远选择滋养你的人,如果不行,至少远离消耗你的人。—林忆莲”

“您的意思是找花肥。”

“你找到花肥了没?”

“我当了别人的花肥。”

“真不幸。”

“我相信萝莉和大叔的爱情。”

“屁咧。”

“我相信少妇和正太没有好结果。”

“也对。”

“我相信日本偶像剧的爱情超过美剧里的爱情。”

“那你相信杨幂吗?”

“我相信四爷。”

“我百分之十五地相信。”

“我百分之五十地相信。”

“我百分之一百地相信。”

“我百分之一千地相信。”

“我不看好贫穷的爱情因为太过磨损。”

“我不看好嫁入豪门因为齐大非偶。”

“我不看好同性恋的爱情毕竟他们不能结婚。”

“我不看好不要小孩不结婚的爱情因为他们没有未来。”

“你哭什么?”

“我是既不贫穷也不大款、正常地结婚生子的门当户对的异性恋,最后因为孩子夜里哭谁起来换尿布分开了。”

“我相信灵魂伴侣。”

“我相信肉体欢愉。”

“我相信爱情是一时糊涂。”

“我相信爱情是白日飞升。”

“我相信爱情是内分泌荷尔蒙多巴胺的起起落落是水星逆行的金星逆行的情不自禁。”

“我相信爱情是分担他的命运无论好的坏的。”

“我相信爱情是镜花水月如梦幻如泡影。”

“我相信爱情永恒一如梦中我相信自己是真的。”

“我不相信爱情,但我们要假装相信。”

“好吧。听你的。”

2012-11-30

我们为什么喜欢林忆莲

2012年的8月10号,林忆莲在北京开演唱会,几乎我认识的所有姑娘都去看了,她们有人看完情怀激荡,连夜K歌以平息;有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意犹未尽地发回味贴,好像那演唱会是一块糖,吃了一夜还滋味无穷。她们的年纪不同,职业不同,甚至相互也并不认识。她们是林忆莲的歌迷吗?大概并不。在我们小时候,粉丝也是一种稀有动物,因为那时的歌星格外遥远,都在香港、台湾迢迢地闪耀。即使他们能到北京开一次演唱会,我们也不可能去看。演唱会是生活里的奢侈品,坐火车到外地看更是不敢想象。更别提坐飞机。而没有狂热地追看过歌手现场,又怎么能叫粉丝呢?我们只不过和其他人一样,在电视上遇到就看一眼,买几盘磁带,而已。

只是林忆莲的音乐生命力格外长。进入2000年,唱片工业逐渐崩溃,许多新偶像都不再有发专辑的机会。她还在出。若非如此,她大概就像我们少女时代喜欢过的那些女明星一样,被记忆缓缓折叠,放进时光的旧信封。爱依然是爱的,每次到KTV也会点唱一首以示致敬,然后,再放回到KTV保鲜冷冻,等待下一次K局再见。

她不是。我们十几岁时,她是香港唱片工业打造出来的都市女人,劲歌劲舞,热辣摩登。我们二十多岁时,她款款坐下来,唱一些慢歌,那些歌像你深夜回家时,从楼下望自己家的窗户发现灯是亮着的。温暖,澄净,有点寂寞但是刚刚好。不知不觉,我们三十多,终于可以去看她的演唱会。那些二十多岁时不懂但是记熟的歌词,一句,一句,合着音乐的洪流在头顶上流淌。

不止是歌儿。还有她本身。女人看女人,小时候,是看容貌,打扮,并且因为叨在同性,眼睛格外毒辣。等自己也在生活里摸爬滚打过,有一些阅历后,再看女人,是另一种欣赏。台下的女人,多多少少,总看过明星八卦版,都知道她前面几段恋情,前些年生完小孩后又离婚。不比普通人,明星这些隐私,总是可怜地兜不住,弄到家喻户晓。沉寂一阵,也没见她在娱乐版上抛头露面地抱怨过什么,就这么又出来了,又满世界开演唱会,还是没什么话,唱得还是那么好,微微笑着,偶尔还露出天真的神情。她是六六年生人,今年四十六岁。表面上看,跟十几年前并无两样。细瞅,手臂上的线条、全身的曲线,毕竟变柔软了,不比年轻时瘦得刀削斧劈的冷峻。但谁在乎这些。她脸还是那么美,甚至比以前更美。

明星当然是众人的梦的投射。具体到女明星,她二十多岁时可以劲歌劲舞、魔音贯耳、活泼性感,三十五岁以后,则负责展示命运:流年起伏,每一次抉择每一个路口每一次跌倒,以及黑暗后的重新发光。她们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越来越美。“我更爱你被摧残过的容颜”,在她们身上,是真的。你能明显看到时光碾过的痕迹,皮肤线条的松弛,眉眼的改变,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她们就是越来越美。

比如梅艳芳。她最后一次演唱会,已经瘦得形销骨立,衣服穿在身上松松垮垮撑不起来。那是一件婚纱,她头戴花冠,唱《亲密爱人》,唱《一生爱你千百回》,她爱的当然不止是一个男人,甚至也不止是歌唱生涯、音乐、舞台……她爱的,有没有可能,是这浮浮沉沉的命运,苦涩里混着甘甜?造物主给了她一切,又轻轻拿走。再给。再夺。有时她也会跟造物主谈判,像最后一次演唱会,她誓死不放,从病床上夺回来最后一次上台唱歌的机会。有多少人能跟死神讨价还价:让我做完这件事,尔不得打扰?

她不美吗?那只属于强者的,熠熠生辉的光芒。

还有邓丽君。她是童星,小时候影像资料很多,我看过少女时的邓丽君,坐在小船中,微笑着,黑白录像,苹果圆脸美得放光。我也看过她歌唱生涯后期的视频,头发剪得短短的,穿黑色合体西装裙,配珍珠项链,干净朴素,却挡不住她骨子里的雍容华贵。其实,她歌唱的鼎盛期,演唱会的舞台制作还很简陋,有些就像学生会演出现场。许多流行元素如今看来也颇雷人,但是,不管她置身哪里,穿什么,化淡妆也好浓妆也好,你能感觉到这一切里头那个人,是浑然的。她的美不因外界改变而改变、而损害。

怎么做到的?怎么能抵抗住地心引力,那么多次长夜痛哭的侵蚀?这不止是高超的化妆术,还有一个女人的死亡与重生。光洁无瑕的少女死了,诞生出一个女人,她跟我们一样,经历过不止一次的内心塌陷,但每一次都让她更强大。女人的强大,不是以肌肉块头、以金钱富足、以娇妻美妾炫耀于世,她们的强大显得柔软,她们优雅而美好,四十多岁时还在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因世间的险恶,而在脸上增添一缕怨恨线条,这就够了。一张,有故事的,美人的脸。

她们的存在,向我们展示:成长是优美之事。如果时间足够长,她们还将向我们展示如何优雅地老去。在精神层面与命运的交错之间,陪女人到最后的,只是女人。

2012-09-19

大熊星的安慰

我在电台做一档读书节目,采访年轻作家。录音棚是一个小小的房间,只能放两把椅子,第一次见我就大喜道:这样好,这样好,简直像两个人坐在对方的腿上。狭小的空间有助于亲密气氛,加上窗户紧闭,光线昏暗,人很容易说点知心话。

水木丁来的那期,她说,失恋的时候她就看托尔斯泰,看《战争与和平》。有一次,看到两个地主聊天,收成不好,地主的日子也很难过。她就莫名其妙地觉得,托尔斯泰连地主都能这么了解,他一定也能理解我。那种感觉特别治愈,像爸爸,像被一个庞大而无伤害心的动物蹒跚走来,抱在怀里。我想象着那种感觉,如果,熊不伤人,熊的拥抱一定就是那样的。

过几天,女作家颜歌来做节目,她说,写完一个长篇小说会有产后抑郁症,怎么治疗?靠托尔斯泰……我惊讶地说:你是这个小房间里,第二个这么说的人。

在有些人看来枯燥的俄罗斯老头儿,在另一些人心里,却是治愈系—不,简直是治愈之神。

我也有过类似的感受。但我的通道是《红楼梦》。2006年,我脱离正常的白领轨迹,被命运抛向茫茫大海,辞职,写小说,那时我写的小说要到六年后才能出版。一个人旅行,去冬天的大海,去桂林阳朔柳州涠洲岛,在柳州一个同学家里度过中秋,她家有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五十年代的繁体竖排版《红楼梦》,那些天,我抱着书不抬头地看,就像身体随着书本缓缓通过一个漫长通道,碎片化的我,被这个超时空旅行缝合。

就像小行星总是被质量大的恒星所吸引,我们也本能寻找着灵魂巨人,痛苦的时候,就想在这样的人身边待一会儿,哪怕什么也不说,只想从他们身上借一点点光。就像筹拍《色,戒》时期的李安,百忙之中飞行二十小时去瑞典小岛见他的偶像伯格曼,他紧紧拥抱偶像,继而伏在对方肩头哭泣,那张图片在网上广泛流传,我们好像都能感受到这个拥抱里的体温、心跳、灵魂传输时的微微震动。很多人难受的时候,会本能去大海边、高山上,在大自然的场中治愈自己。灵魂巨人的场也有此功效。至少你知道有这样的人存在,生命有更高的生存方式,而不是眼前的支离破碎,这本身就是安慰。

最近在看黑泽和子写的《爸爸黑泽明》,文笔朴素流畅,非常好看的一本书。其实黑泽明忙于拍电影,所以,他在书里,大部分时候是走来走去的一个晃动的人影,憨憨地看体育节目,逗外孙,像小孩子一样饿着肚子等下班的女儿来做饭……但偶尔说出诸如“在葬礼上出现的才是真正的人的本质呀”,智慧之光闪现,连我这个读者都为之眼前一亮。又或者去奥斯卡领奖,黑泽明看一眼,就知道谁是管照明的、谁是管布景的,因为“如果是自己喜欢而选择负责的工作,这个人的个性就会清楚地表现出来。世界上的电影人都是共通的啊”。

到最后两章,忽然觉得日月无光—那是黑泽明死后,写的是与大师告别、筹拍遗作的事情。而他的去世,犹如带走此书灵魂。黑泽和子的文笔还是那样朴素流畅,还是那些工作团队,还是拍电影……可是,不一样呵,就是不一样,一个大熊一样庞大温暖的灵魂离去,剩下的生命不知怎么,都变得没那么有趣、没有那么鲜明,而像电力不足的灯泡一样,灰扑扑了起来。

是啊,生命大多时刻,是受诸多限制灰扑扑的存在,只有有创造力者,才能点石成金。我不断回想,黑泽明一眼就能认出工作人员,竟然觉得想哭,在大师逝去的多年后为他不在而哭泣。他那一眼里,有无尽的对生命的喜悦、对创造性人生的喜悦、对人的喜悦。他像是会穿墙术,突破种种局限,直达生存本质。曾经我以为,人和生活只有三种关系:搏斗、讲和、屈服。我们给人的最高赞誉常常是“他和生活握手讲和”,这话里有一股老气横秋心若死灰的气味。但在此之外,还有着另一种生命体验:像一个孩子,在夏天炙热的空气里赤着身子,欣然跳入河里洗澡。大师对生命就是如此欣然投入。

黑泽明、曹雪芹和托尔斯泰都有着巨大的灵魂,你能隔着书本、隔着多少年的时间、隔着遥远的空间、隔着死亡,实实在在地摸到它,像大熊星恒定闪烁在北方的天空。这让人觉得安慰,哪怕灵魂曾赖以寄身的肉体已经不在。

今年是2012年,据说是世界末日,而我也又被命运抛到大海上,随风逐浪,前路茫茫。但只要有这些大熊星座的灵魂在,我就不怕,因为他们的智慧之光可以照亮黑暗,他们的穿墙术,会引领我,撞过绝望的南墙,抵达彼岸。

2012-11-13

轮船复活之夜

小时候,有月亮的晚上,经常趴在后窗往外看,那是一块别人家的楼顶,水泥地,被月亮一照,白花花的。总觉得睡着后,有年轻的男女会来跳舞。

后窗,是卧室唯一朝南的窗户,一点点大。周末拖个小板凳,坐在窗下的床头柜前做作业,秋天的阳光,消逝得格外快,让人措手不及。楼下是一天一地的麻将声。麻将摔在硬硬的木桌上,格外响。卧室里没有一本课外书。任何一本都会被搜出,撕掉。要看书,只能到街上,五毛钱一本的租书店。如果不想出门,或者没钱租书,就只能停在这间没有温度、也没有气味的、四面墙是白的、刷了淡淡蓝色墙裙的房间里,看自己的手指头。有时候,大人们打麻将忘记吃饭,我坐在楼上,月亮慢慢就出来了。盯着邻居家的楼顶,有时背转身,然后猛回头—还是没有人,但也许下一次会有年轻的男女跳舞。这是最喜欢的游戏之一。

年纪再小一些,还没资格在脖子里挂钥匙。有段时间,放学回家常常没人。院子门和厨房门没锁,如果天气冷,坐进棋盘那么大的厨房里,抱着肩膀,小心别蹭到米缸盖上的灰。不冷,就蹲外面,看蚂蚁,看天。天慢慢黑下去。月亮有时候出来,有时候不。

以上这些时刻,我都在期盼另一个世界,与此身所处、此生此世完全不同。如果所在世界是黑白的,它就是彩色的。如果所在世界是无声的,它就会有音乐。如果我的世界是无趣的,它就是轻盈飞升的。

上小学时还没有租书店,只有租书摊。它位于电影院的门口,并排几扇大门板,用橡皮筋捆扎着几排小人书,首尾相叠,五分钱一本。脚边一排小板凳,被许多屁股磨得光溜溜。坐在那些光滑的板凳上,一扇门板一扇门板地向左挪,犹如缓慢的航行。左边是大孩子看的武侠书。上初中后,有钱付押金,开始把书带回家。深夜,大人都睡着时,和我姐偷偷爬起来,像地下党开会般拿起书。开始是肩并肩,渐渐,我看得快,绕一圈,变成面对面,四手同翻。这些书的命运都很悲惨,几乎有一半被我爸撕掉。我爸有时候是两只手,分别抓住封面封底,哗啦一撕,这是轻伤,很容易能粘回去。有时候,是抓住开头和结尾各几十页,咔嚓一扯,此为腰斩。修补也不难。最难的是有一次,借一套《天龙八部》,那是一个温馨的周末,我们俩,又是在后半夜(还能在什么时候?)用被子罩在窗户上(以期楼下看不到楼上灯光),听听四下一片寂静,心提起来,开始看。那一次被发现时,父亲在暴怒中,将那一套书撕成碎片,雪片般纷纷扬扬一地。他下楼后,我愁苦地想着,我的十块钱押金。我姐,一页一页对照,严丝合缝地用透明胶带粘起来。我俩粘了快一夜,用完一卷透明胶。居然粘完了,而且还利用天亮前的时间,看了大半套。

后来经常想起租书摊的那个老头。夏天穿白衬衫,秋冬穿深蓝色中山装,斯文干净。不知道他年纪,对那时我而言,所有的中年人都算老头。许多书借给我时只是破旧,还回去就尸首不全。也居然信用没有破产,靠那十块押金一直借下去,直到初中。初二时,挪到书摊的最左边。再往左,没有书了。这一扇门板的最上面是一排鲁迅。开始租鲁迅看。最后要买。他说:“这是我孩子的书,我不卖。”

多年后,带一个朋友回老家,昔日的电影院和租书摊变成一个商场,门口是打气球的摊位。跟同伴说,怀疑老头是外星人,被派来拯救我的。否则怎么解释撕了那么多书,还能继续从他那儿借到书?对于小时候的我,白衬衫老头,就是另一个世界。

初中时,办了县里三个图书馆的图书证。但即使这样也不能满足,经常都被没书可看煎熬,像一个寡妇在盛年之时活活地忍受情欲的折磨。

后来我到北京,掉进书和文学青年的海洋。看书看得最厉害时,整晚不睡。冬天的北京,万籁俱寂,能感到大脑里的风扇刷刷作响,还能听到脑部血液在狭狭的血管里咕嘟咕嘟地沸腾。《白痴》《卡拉马佐夫兄弟》《大师与玛格丽特》《日瓦戈医生》……看不完的大部头,像跋涉不尽的茫茫西伯利亚荒原。

买房,很大的原因是,希望我的书能终止流浪。买个白色书架,玻璃门。书越来越多,像煮沸的米粥一样从玻璃门里漫溢而出,在房子里四处流淌。从来没有这么富足过,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

再然后,离开北京,在外面待了几年。最夸张的时候,家分成三份:北京一份,绍兴朋友车库里一份,大理一份。每到一地,最初的几天都忙着收快递,它们像欢快的信鸽,从全国各个城市,排队逶迤而至:北京来的冬天衣服、路上朋友送的礼物、还有途中买的书。必然有一包书。不管是在一个城市住下,还是离开,那些忙忙碌碌的快递包里,总有几本书。

绍兴的第二个住处在蕺山附近。这是一对老夫妻的房子,楼上小卧室是他们女儿的,棕色木地板,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木质小书架。清简朴素,一个好书房的样子。迅速地,书架里摆上了书。深秋时,买架油汀取暖,现在,它变成这个楼里最温暖的地方。在这个房间,写出这几年里我仅有的两个短篇小说,《硬蛹》与《少女哪吒》,拜它安稳静谧的气场所赐,还不坏。

2011年底,又一次长途迁徙,自绍兴去大理。搬家头一晚,先把所有书都封箱。仿若珍宝入库,再踏实地收拾别物。第一箱,放进去李娟《我的阿勒泰》,韩松落《怒河春醒》,徐皓峰《大日坛城》等。那是一个干净、结实的纸箱,拿油笔在外面歪歪扭扭写上:喜欢的书。《大日坛城》只给同伴念了三分之一。临走的那两天,一直想找时间念完。未遂。人和书的缘分,有时候只有那么多,在约定的时间里你看不完,就再也看不完了。而你并不知道,约定的时间,是多久。

在大理,二楼有一个书架,把自己安顿在那张书桌前—走到哪儿,我都喜欢挨着书架坐,像饿过的人,爱躺在粮食上睡觉。陆陆续续,从各地买的书,又随着快递员在楼下按出来的“滴滴”喇叭声,一本本尾随而至。最心爱的是《钟理和日记》、川端康成《掌中小说》、骆以军《脸之书》、奈吉尔·巴利《天真的人类学家》、陈先发《写碑之心》。

其实,在过去一年的阅读里,和大多数人一样,占据我时间的是连续剧:村上春树《1Q84》、刘慈欣《三体》,它们犹如大块的石头,延绵排成一条阅读小路,铺满我的2011。但时隔一年,当初和众人一同读书的隆重体验,被记忆的海水冲淡,反而是那些不起眼的孤岛,兀自亮着灯,在脑海伫立。比如卡佛的《距离》。小说主画面是一次美好事件,小两口和好的场面细腻温暖,像冬天一所亮着灯的房间,晚饭的热气模糊了玻璃窗。而在房子的四周,仍是凛冽的寒冷,巨大的空旷,粗糙生硬的生活。他用一种暖调映衬出一个冷调,远远一瞥,已寒意逼人。以前看卡佛,毫无感觉,这次看,忽然懂了。

还有安妮·普鲁的《近距离》。那真是一本寒冷的书。这个时候,大理也进入冬季。太阳一落山,就跳上床,开一个小小的暖太阳,不管用,还是冷,但书里的那种寒冷,跟真实世界的冷,形成张力,相互抵消。安妮·普鲁的冷到极致,把生命压缩成扁扁的一小团,这时候还剩下来的任何一点点感情,都让人感激。我在没有暖气的房间里,靠着她,度过大半个冬季。

仍在买书。塔可夫斯基的《时光中的时光》,赫拉巴尔《过于喧嚣的孤独》……这时候的阅读,跟小时候的漫无目的,不一样了,更像在寻找一种秘诀,或者一条上山小径。可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不写不行吗?为什么人生一定要有意义?漫无目的,只是在花园里闲逛不也行吗?尤内斯库说:“我如此拼命地追逐着生活,以至于生活总是不断地从我手中逃脱,我追逐,既没有迟缓,也没有超前,然而却从未抓住过它:仿佛我一直在与它并行奔跑。”这也是我的困惑:那个叫生活意义的鬼东西,到底在哪里,是什么?叫人如此心神不宁?到底有没有另一个世界,与此身所在,此生此世,完全不同?与每天的煮奶茶、买菜、做饭,望着太阳下去后变蓝的苍山发呆完全不同?

其实那时几乎已经看不进书。有空就刷微博。也写不出东西。清点过去两年的文字:两个短篇小说,三四篇书评。仅此而已。

如果只是沟通,刷微博和读书有何不同?区别在于质量。阅读是生命体验的交换,此体验,是一个生命被榨干后最精华的一滴,是石头里凿出来的水,稀少,但珍贵。阅读,不正是为了打破横隔在每个个体之间那堵灰色之墙?在我此身这冗长沉闷的世界里,给出另一种可能,如月光般轻盈的可能性?每个人,至少都曾在某一瞬间,不顾一切、要从自己的世界中越狱,与别人交换点什么,哪怕是一个默契眼神。为此,人们心存渴望地交流,即使彼此间充满误解,这渴望与误解至死方休。“真希望能永远读下去,打破这寂寞的大海。”王小波说。而无论读、写、说,一切灵魂的撞击都曾打破过这寂寞的大海,光明乍现时,我曾有幸进入你的世界,这就够了。

在大理,跟上海的编辑、南京的设计来回讨论《北京小兽》的封面。看到一位摄影师,黄鹭拍的冬天的颐和园,骨瘦如柴的黑色树枝倒垂下来,幽灵般割开白色天空。大叫:就是这个!这就是北京。生藏在死的下面。到最后,没有用这个封面。没什么。什么事情都怕到最后……或者说,在连续不断的时间里,“到最后”的,只是某件事、某种状态,而时间是没有终点的。对于个人来说,时间上的到最后是死亡。这是否也是人的痛苦之源:不管什么事情到最后,人还要继续前行,在命运起伏连绵的卷尺上不断颠簸着往下走。卷尺的另一侧是什么,有没有另一个世界,那个楼顶到底有没有年轻男女在夜里出来跳舞,我还是不知道。

到最后,我回到北京。现在是2012年的11月,很快会看到骨瘦如柴的黑色树枝。亲身体验,就知道,那其实是蚀骨的萧瑟,容易让人得抑郁症。等了两个月,东一个快递,来自绍兴;西一个快递,来自大理,散落在全国各地的行李,像迷路的信鸽,又疲倦地、排着队飞了回来。这当中自然有书。《怒河春醒》《大日坛城》《失败者之歌》《明季北略》《写碑之心》……这些书,有在各地买的,有朋友寄的,也有以为要在绍兴安顿,巴巴从北京背过去的镇宅之宝。也好,处处如寄寄似家。哪里有什么安身之所,我们面对的,不过是一场又一场告别,一个又一个快递。

回北京,头一件事情,整理书架。在走马灯般乱转的几年里,有些书走丢了,如《近距离》。有些书,本以为失散,却好好的,先我一步,已回到了家,如厦门买的《聊斋志异》。白色硬壳封皮上,烫金的书名磨得只剩“志异”两个字。那是2010年的元宵节,深夜,在曾厝垵的深蓝海景客栈,靠着床头看书,窗外不远,雾蒙蒙的海中,扯起汽笛。轮船的声音,一听就比汽车肺活量要大,是史前大动物的感觉,直直的、噗噗的、悠长的。轮船也有自己的感情,在这样的夜里,它们感到孤独,它们笨拙地在海水中走来走去,不顾一切,想去寻找另一只轮船。它们呼唤彼此的声音像隔了很远,隔了好几年,才能传到对方的耳朵。拿出录音笔,走到阳台,录下来。那时,客栈的主人,佟妍,还没有生病。在同一个夜晚,她也听到汽笛了吗?还是睡了?熟睡的同伴从梦中醒来,侧耳听了半晌,伤感地说:它们叫得真孤独啊。

看到这本书,潮湿的海雾扑面而来,耳边又响起汽笛。响亮的,孤独的,忘情的,不顾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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