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批评之视角:评奖、传播与表达

第一章 批评之视角:评奖、传播与表达

随着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研究的逐层深入,位居核心的“经典化”将朝两翼展开:一是围绕重要作家作品身世、创作年谱、作品的辑佚考证即将展开,这种实证研究将作家作品重新置入真切发生的社会情境中,为经典作品研究提供可靠的根据;二是通常所说的“文学制度研究”,它们拟细分文学评奖、获奖、会议、杂志、编辑审稿、作品推介与宣传、翻译与海外传播等区域。这种研究以思想史带史料,采取压缩式的文本架构来处理问题,是塑造“文学”与“批评”关联的整体性研究。本章所借鉴的资料如下。在文学生产方面,皮埃尔·布迪厄以《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阐释了“艺术场”中艺术作品的地位是由生产者和大众间的互动甚至斗争结构决定的;在文学评价方面,罗贝尔·埃斯卡皮尔以《文学社会学》将文学与社会学两个学科联系起来,他通过跨学科的姿态对文学的实证主义研究做了拓展;在文学接受方面,姚斯以《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深度挖掘了读者在美学实践过程中的重要性,他视读者的“接受”为又一次创作,并由此确认了艺术作品的非永恒性。

观察一个年代的文学舆情,“文学评奖”是重要窗口,1990年代以来,“文学评奖”在当代文学史研究中的作用凸显,在著名学者洪子诚、孟繁华、程光炜、吴俊的带动下,很多年轻研究者对此发生了浓厚兴趣。洪子诚《1956:百花时代》(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对五六十年代《文艺报》编辑部“改组”现象的精确分析,孟繁华《1978:激情岁月》(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对该年全国短篇小说评奖的敏锐研究,程光炜《文学史的兴起》对1981年、1982年全国中篇小说评奖与“文学选本”关系的深入讨论(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这些成果给人丰富的启发。用力最勤最值得注意的是吴俊和黄发有两位学者。吴俊的文章《〈人民文学〉的创刊和复刊》(《南方文坛》2004年第6期),以“起源回望”的方式,精彩地提示了我们为什么中国作家协会会把1978年度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奖”委托给这个杂志的文学史问题。黄发有的《以文学的名义——过去三十年中国文学评奖的反思》(《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以整体反思的角度叙述了“文学评奖”对于重建“文学自主性”的特殊意义。其他如李丹、范国英、张丽军等也都在“1978”等时间点上各自做出了分析。

第一节 当代小说评奖的涉渡之舟

当代小说的评奖并不是与当代文学的生产传播并行的,评奖实践的操作乃至评奖制度的确立要滞后于当代文学起始年份的几十年。从1949年到1978年,行政方式、评论方式而非评奖方式是文学评价的主要参考标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创作心态成为大多数作家的生存原则,“惯性写作”“听命写作”使文学创作在越来越小的空间里回旋。1978年,中国作协委托其主办的《人民文学》杂志社进行了一次具有开拓意义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的评奖工作,这一评奖持续了8年(不间断),并且带动了“全国优秀中篇小说评选”(诗歌、散文、报告文学评选)及后来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评选,还有如今诸多的官方的或民间的文学奖项——冰心文学奖、曹雪芹文学奖、大家·红河文学奖等等评选。无论从文学史评价的角度、文学大众接受的角度,还是文学现代性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这一时期都具有承上启下的过渡和示范意义。它结束了以“批判”“论争”“定罪”来评判文学的历史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开创了以“评奖”来鼓励、引导作家创作的新纪元。尽管那时的评奖也存有某些值得商榷之处,但与今天的评奖相比,它的懵懂、偏执、青涩,都是它的魅力。从现有的对当代文学评奖的研究成果看,论者的眼光过多地集中在对文学评奖制度本身的质询,对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作品的评说,对《人民文学》《小说选刊》《文艺报》等刊物的考察方面,却忽略了对1978~1986年这段有着更为丰富的内容的“史前期”的深入理解。那么,我们对这一历史时期的评奖研究要弄清楚哪几个问题呢?第一,为什么是在1978年,这是评奖的历史背景问题;第二,为什么是短篇小说的评奖,这是文学的文体问题;第三,为什么是中国作协主办的,这是官方话语、权威认定的问题;第四,为什么是这些作品获奖,这涉及写作的当时价值和历时价值问题。

下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