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冯梦龙、凌濛初为例
明末清初的大多数话本小说家最初的理想不是从事通俗小说的写作,而是科举入仕。科考经历使其浸泡在儒学之道里,经书所传达的“天理”影响深入骨髓。然而,他们却屡次被排除在科第大门之外,这种痛苦的经历让其不断反思现实的黑暗、反思程朱理学与阳明心学的利弊。科举用书常常因缺乏创见而被四库馆臣极力排斥,更何况小说家们的小说创作的影响远远大于经史著作的影响,他们治经史的经历及著作也多被忽视,关于他们的经史之学的研究也就更加有限——即使治经史的活动在话本小说家的生命历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无论话本小说家在其经史著作中有无创见,他们的治经活动及经学著作都应当被了解、被探究,以便进一步了解其人生观、价值观,进而深入探究他们的小说创作。
第一节 冯梦龙的治经活动及理学思想
冯梦龙早年为了科举,治《春秋》颇勤。他治《春秋》,既为科举之用,也为治世之需。冯梦龙的小说编撰深受春秋学的影响:小说救世之精神是对春秋治世精神的继承,各种题材的故事是对《春秋》“微言大义”的具体阐释;征实的治经倾向不仅使他获得了很多小说创作的历史素材,而且也使其小说编撰具有史实的眼光;春秋学文法、技法及炼词被运用到小说编撰中,影响了小说的标题、结构体式、语言和审美风格。
一、冯梦龙的春秋学
冯梦龙早年为科举功名所驱,治《春秋》颇勤,编有《麟经指月》《春秋衡库》《春秋定旨参新》《别本春秋大全》等。
《麟经指月》十二卷,有泰昌元年(1620)梅之焕等人作的序。“麟经”即《春秋》,“指月”原为佛家用语,以指譬教,以月譬法。其《发凡》十则,云“拔新汰旧,摘要芟烦,传无微而不彰,题虽择而不漏”。书中的重要事件被编成“便记歌诀”以便记忆。该书以《春秋》经为主,为科举考试服务,偏重程式,其中多有冯梦龙自己的研悟。《麟经指月》在当时影响颇大。苏州书林叶昆池说道:“犹龙先生以《春秋》负重望,其经稿久传海内,兹书则帐中秘也。本坊恳请刊行未允,适麻城耿克励先生至吴,遂从臾出之。在本坊如获拱璧,愿海内共宝夜光。”《吴县县志》《苏州府志》《江南通志》评价曰:“才情跌宕,诗文丽藻,尤明经学,所著春秋指月、衡库二书为举业家正宗。”
《春秋衡库》三十卷,其中《附录》二卷,《备录》一卷。署名冯梦龙辑,张我城参,天启五年(1625)李长庚序。《附录》载春秋以前事,《备录》记孔子获麟以后事。《四库全书总目》谓:“其书为科举而作,故惟以胡传为主。”《春秋衡库》将《五经大全》、胡安国的《春秋传》全部录入,用做标准解释,并采《左传》《国语》《公羊传》《谷梁传》及其他子史之说供参考。据《发凡》,《春秋衡库》体例取朱熹《四书集注》,收集百家之说,“采其切中情理,不涉穿凿附会者,定为正注”。冯氏自己创见较少。
《春秋定旨参新》三十卷,冯梦龙编。该书与《麟经指月》观点大致相同,但不是简单重复,很多地方有增添,阐释更细致具体。
《别本春秋大全》三十卷,佚。其凡例与《春秋衡库》凡例同,怀疑是同书异名。
郑振铎指出,以文学名世的冯梦龙与凌濛初,他们的春秋学与《诗经》学,在最不受世人重视且流失严重的明代经解中得到流传,堪为“明末的双绝”。然而,冯梦龙的经学著述并未受到相应的重视。龚鹏程在《晚明文学思潮》第八章涉及冯氏的春秋著述、经世思想等,主要从文学解经的角度对冯梦龙的春秋学作了阐述。展菲的硕士论文《冯梦龙的经学思想对情教观的影响》虽名为“经学思想”,但所论观点似未从经学文本本身出发,有隔靴搔痒之感。考察冯梦龙的著作,不难发现,从《智囊》到《情史》,再到“三言”的创作,几乎都与他治《春秋》同时。《春秋》是经,也是史。他一方面潜心专研《春秋》,由经而史,治成《纲鉴》;一方面搜集、整理、编撰通俗文学。研究冯梦龙,不能忽视他倾注半生心血的经学著作。研究冯梦龙的小说编撰,不能不重视春秋学对其的影响。
二、冯梦龙春秋学特色
(一)治世的治经原则
在诸多经学中,春秋学尤其侧重经世致用。司马迁曾说《春秋》“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馋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事变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春秋》亦经亦史,极有用于世。冯梦龙“志在《春秋》”,他不畏其难,倾力治之,主要在于《春秋》能救世、用世。《麟经指月·序》云:“今天下镐京磐石,邈禾黍之离;辫琛叩关,绝金缯之耻,似无所用其忧患愤发。然而纪纲之隳寙也,形式之单靡也,夷狄之侵陵也,则亦儒臣专以《春秋》入侍时也。”梅之焕指出,《麟经指月》不仅有助于“功令”(科举考试),还有助于人成为“天子不倍之臣”,成就“中兴太平之业”。“社弟”张我城指出,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犹龙氏作《指月》以救之,弗止也,复于诸说靡所不参”,“欲使学人收旁营之力,汇于体研本旨”。在众多经学中,《春秋》经甚难治,冯梦龙却自童年起就致力于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救世。冯氏曾说,“凡读书,须知不但为自己读,为天下人读;即为自己,亦不但为一身读,为子孙读;不但为一世读,为生生世世读。作如是观,方铲尽苟简之意,胸次才宽,趣味才永”。
冯梦龙治《春秋》虽是服从科举需要,但也有创见。据《发凡》,此著是鉴于当时“学者专精四书,故于《集注》每起疑义,而五经则斤斤不遑也”的偏狭,乃致力于《春秋》的抉微发隐,欲阐潜德之幽光。他说:“不佞童年受经,逢人问道,四方之秘策,尽得疏观;廿载之苦心,亦多研悟。”围绕《春秋》,冯梦龙读书广,历时久,其研究成果颇受同行推许。他自己也颇为得意:“纂而成书,颇为同人许可。顷岁读书楚黄。与同社诸兄弟掩关卒业,益加详定,拔新汰旧,摘要芟烦,传无微而不彰,题虽择而不漏。非敢僭居造后学之功,庶几不愧成先进之德云耳。”就《麟经指月》各种序言看,冯梦龙的春秋学颇受推崇:“海内言《春秋》家,必以君为祭酒。”其弟冯梦熊说道:
余兄犹龙,幼治《春秋》,胸中武库,不减征南。居恒研精覃思,曰:“吾志在《春秋》。”墙壁户牖皆置刀笔者,积二十余年而始惬。其解粘释缚,则老吏破案,老僧破律;其劈肌分理,则析骨还父,析肉还母。其宛折肖传,字句间传神写照,则如以灯取影,旁见侧出,横斜平直,各得自然。(《麟经指月·序》)
其友梅之焕也很推崇他的春秋学:
敝邑麻,万山中手掌地耳,而明兴独为麟经薮。……故四方治《春秋》者,往往问渡于敝邑,而敝邑亦居然以老马智自任。乃吾友陈无异令吴,独津津推毂冯生犹龙也。王大可自吴归,亦为余言吴下三冯,仲其最著云。余拊髀者久之。无何,而冯生赴田公子约,惠来敝邑。敝邑之治《春秋》者往往反问渡于冯生。《指月》一编,发传得未曾有。
从冯梦熊、梅之焕对冯梦龙所治《春秋》的评价看,冯氏《春秋》有以下特点:其一,成就颇高,颇为时人推崇,其弟甚至将他与西晋著名春秋学者杜预作比;其二,明白而不晦涩(“解粘释缚,则老吏破案,老僧破律”),条理分明(“劈肌分理,则析骨还父,析肉还母”),具有一定的文采(“宛折肖传,字句间传神写照,则如以灯取影”,“横斜平直,各得自然”),且多自己见解(“旁见侧出”,“发传得未曾有”);其三,有所寄托(“胸中武库,不减征南”)。
冯梦龙治《春秋》颇下功夫,但其治经并不仅仅是为科举。冯梦熊、梅之焕等曾论及冯梦龙治《春秋》的原因。冯梦熊认为其兄有杜预一样的胸怀与才能,颇希望能像杜预一样建功立业,待到举业受挫,则希望借《春秋》传世。
《春秋》乃孔子删定的史书,“今天下镐京磐石,邈禾黍之离;辫琛叩关,绝金缯之耻,似无所用其忧患愤发。然而纪纲之隳寙也,形式之单靡也,夷狄之侵陵也,则亦儒臣专以《春秋》入侍时也”。龚鹏程认为冯梦龙于《春秋》情有独钟,用意在于经世资治。编写《春秋》指导书,不仅为了获利,更为了传播治《春秋》所体会到的经世之学,以及对《春秋》文学经验上的理解。“中国思想,虽有时带有形上学的意味,但归根到底,它是安住于现实世界,对现实世界负责;而不是安住于观念世界,在观念世界中观想。”在诸多经学中,春秋学尤其侧重经世致用。《春秋传》转引董仲舒的话,云:“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罪。”胡安国的春秋学有几个特点,即重视大一统,正人伦,恤民固本,尊君抑臣,诛讨乱臣贼子,严夷夏之防等。正是以义理之学为风格,《春秋传》才备受推崇。以此观冯梦龙之重治《春秋》,《春秋衡库》选胡安国之《春秋传》,不仅是为科举,而是治世需求。冯梦龙指出,“经志内弱外强之事,经世之虑也”。“圣人有感于内外,示治御之道焉。自圣人经世意发。上三国自谓知惧,而圣人已预为之伤。……下中国尚谓无事而圣人已早为之虑。……以安内攘外作骨。”
晚明之际,由于实学思想的推动,史学的经世致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史学之在今日倍急于经,而不可以一日而去者也。”“所贵乎史者,述往以为来者师也。为史者,记载徒繁,而经世之大略不著,后人欲得其得失之枢机以效法之无由也,则恶用史为?”《春秋》在科举考试中极为难考,而冯梦龙倾力治之,主要在于其救世、用世心理,而非仅仅“狂”之个性使然。
(二)征实的治经倾向
冯梦龙治《春秋》的具体方法,梅之焕在《麟经指月·序》中有所论及。他先批评部分时人治《春秋》的方法,指出“古嗤信传遗经,今并传遗之,虽吾麻亦季世耳。本根不足而蔓衍,其指乱;揣摩不足而剽窃,其指游;睹记不足而影响,其指亡”。梅之焕赞成“因《经》信《传》,借《传》尊《经》”,而冯氏《麟经指月》做到了这点。冯梦龙的学生周应华指出,《春秋衡库》“主以经文,实以《左》《国》,合以《公》《谷》,参以子史,证以他经,断以胡氏,辅以群儒,删繁取精,针芒不失”。虽不排除二人因与冯梦龙的特殊关系而对冯氏春秋有谀美之词,但关于冯氏治经方法的论述仍是比较客观的。聂付生将冯梦龙治《春秋》的方法归纳为三方面:探究本源,广泛搜罗;刻意融合,熟玩传旨;证以实据,反对臆测。
冯梦龙治《春秋》时,广收博览,资料丰富,编撰灵活。对于一些史实,冯梦龙或考证比较,或以事实证明。《春秋衡库》先录经文,然后在经文下每年附录某君元年,崩卒之类及此年大事,以备查阅。如桓公“十有七年”附“卫惠公五年”事,隐公八年“无骇卒”附《左传》“公命以字为展氏”之注,宣公十五年对“初税亩”胡氏论税法进行补充,宣公十六年“楚子伐陆浑之戎”引《全杜氏》解释“戎”号之由来等。《春秋定旨参新》在胡传基础上的增补部分,也有许多训诂,如隐公元年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对“盟”方法的增补。这些增补,可令人更好地了解史实。
《春秋衡库》解经,常常将胡传与其他经传位置互换。其中,征引《左传》比例最大,所附的《史记》《国语》也颇多。《春秋衡库》与《春秋定旨参新》均有《两周事考》《列国始末》。《两周事考》简载春秋以前的十三件大事,其中,取自《国语》者八,《朱子纂要》者二,《史记》者二,《尚书》者一。《列国始末》简介周、鲁、齐、晋、宋等二十六国之始末,包括姓氏、爵位、封地、历代君王、王朝始末等,有利于对列国的总体把握。书后附录“获麟”以后哀公十四年至二十七年事,其采自《左传》者十一,《国语》者六,《史记》者四,其他四。冯氏治《春秋》所参考的经书之作有《诗经》《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礼记》《周礼》等,子书之作有《管子》《晏子》《穆天子传》《吴越春秋》《孔子家语》《吕览》《史记》《文献通考》《通典》《韩诗外传》。他指出,“《左传》不可不熟。若熟,则融化成词,自然出人意表,不独人其事实已也”。
(三)文学之春秋学特色
冯梦龙既是文学家,又是经学家,其《春秋》兼具一定的文学性。“学经以传为按,则当阅《左氏》,玩辞以义为主,则当习《公》《谷》。”冯氏追求春秋大义,故多玩《春秋》之辞。其中,既有考辨,也有训诂,又有体例,还有对辞采的关注。《春秋定旨参新》之《春秋秘诀》《春秋要法》论及治《春秋》之题目、体例、方法等。在题目上,有“经题四诀”(合宜开发,比要相形,单须抉要,传莫离根)、“题有四贵”(传题贵员,合题贵方,拟题贵简,看题贵精)。
冯梦龙将《春秋》体例分为十四种,分别为“断例体”“传心体”“公世体”“发明体”“辨疑体”“重教体”“重戒体”“征验体”“感慨体”“属望体”“正本体”“揄扬体”“虚实体”“结正体”;“识格”十六种,如“笼络题意格”“枝干轻重格”“主客照应格”“回顾本体格”等。他强调“识格”,“有是格,方有是遣词,有是遣词,方有是词华格之”。“识格”领会《春秋》之法,也是作文之法。《麟经指月》中涉及“书法”“文法”者甚多。在“遣调”中,强调《春秋》之文字重波澜起伏,讲究长短参差之“错综”,行文之中的“开阖”以及避免重复(“忌合掌”)。具体论述时,随时因文而论章法和文法,或论行文结构,或论字词在文中的作用,或论行文方法。冯氏强调文章的起、承、转、合,常用“逆”“点”“对”“倒”“串”“应”等提起注意,其中,尤详于文章的起与收。“惟收书法处,是推圣人之心。故书法最重,须要收得不较弱庸腐,又要收出圣人书法的意思,方是高手。”在治《春秋》歌诀中讲作文新格与老套时,都讲到起承转合及谋篇布局。以八股作文之法论读《春秋》,既具文学意味,又顾及经学风格。
冯梦龙的春秋学重视炼句、炼词。“有是格,方有是遣词,有是遣词,方有是体。”“识格”的归类是领会《春秋》之法,也有作文之法之意。在词句章法上,则有“五略”,即“铺张”“判断”“遣词”“咏叹”“炼词”。冯梦龙指出,“(经文既断以后)若非咏叹以取之,便觉寂寥,不见意趣。如美女不搽脂粉,不甚精采,故必咏叹,然后意趣悠扬。起人眼目,全在于此”。“众善咸备而不炼词,是为美而不文,非至善也,故亦不可缺。”“炼词”包括“浑化”“老成”“错综”“雄健”“忌浮”。冯梦龙重视从词见义,但有时却难舍美辞。《春秋定旨参新·发凡》云其取材的经书子史,“或事详于一时;或语详于一事;或连篇而夸富,或片语而佐遗;或典故于焉取徵,或事实借之旁印,并收萃盘,不遗玉屑”。《春秋秘诀》又论及文字及经题,“经为文字贵浑化,……其浑化如毕松坡、赵解元者,不可多得。次贵笔力。若陶新谷窗稿,王育泉墨卷,可谓大家”。“经题最重起伏”,“认传如看风水”,“经义须要庄重严谨,读之凛然,方是高手”。《春秋定旨参新》中“无关事实而辞采璀璨可助笔花者”未被载入,而在《春秋衡库》中,则“亦备录其文”。“或诵或览,惟资性是视,不令嗜古者有遗珠之叹。”以八股作文之法论读《春秋》之法,既具文学意味,又顾及经学风格。
龚鹏程曾这样概括冯梦龙的春秋学特征:
治经学且志在经世资治的冯梦龙,毕竟又是一位文人,文人治经,自有其文学性的追求。因此冯氏之《春秋》学,其实又充满着文学观点,既重词气文章,要从词气文例书法文势上看出《春秋》的大义、圣人的用心;也要让读《春秋》的人由此揣摩出作文之法,以便应试。在这种情况下,文学性的追求、文学式解经法,遂与其经世资治结合为一体。
三、冯梦龙春秋学之义理举隅
冯梦龙的春秋学所探究的义理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以天理约束君臣,要求君臣培德修己尽职
诚如冯梦熊所说,冯梦龙志在《春秋》,以《春秋》发忧患之思。晚明内忧外患的社会现实令人忧心。万历帝后期根本不理朝政,朝堂党争不断,边务废弛,诸多的社会问题是明朝迅速灭亡的重要原因。“逆珰权焰如汉,黄雾四塞天下,而吴中逻尤密,士大夫饮食言笑将罹罪案”,“势豪既吮血磨牙,虎豺遍地,而小民亦揭竿斩木,烟焰涨天”。有鉴于此,冯梦龙指出,君主只有自己正心,尽到君王之职,然后才能让大臣尽职。他说:“‘用’字固重,‘职’字亦重,必到朝廷百官远近,莫不一于正,方是尽职。而其所先在正心,则是元也,安可不体备于我而用之哉!……只为当时人君,但求正人而不求正己之心,把君职都废了,……元者,天地生物之心,人君体此为心,便是正心,无缺经纶,总不外此。”他批评人君只求臣尽职而自己不尽君职的做法。他认为,人君要养德、修德,做到天人相和,天人一理。“《春秋》备时月,而知天人之理一矣。书时,见天之四德备;书月,见人君当行此四德。德,即理也。则天人合处,分明是德合,德合而行政自与岁功合矣。”德即理,人君养德即循理,以德行政,以理立政,如此自会有实效。人君若自身正,又能尽君职,“法天立政”,则可君相一心。“观经纪时事,而知天人一理,君相一心也。……《春秋》示君道,法天运而同民情也……圣人修经有欲君法天以立政,政有欲君奉天以谨礼。上德不可阙,下礼不可废。”“君奉天以谨礼”“上德不可阙”均是对君主德行方面的要求。
在冯梦龙看来,君主是上天在人间的代表,是“天心”的落实者。“人君之心极重,乃体天地立君养民之心。”因此,人君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言行举止都要与“天”的地位相符,德合于天,否则与匹夫无异:“惟以天自处,而后可系王于天。不然,则以匹夫议礼矣。称天,不但尊之,望其合天也。”倘若君主言行违理,违礼,不仅惹人讥笑,还会危害国家,危害政治:“内君举动违礼法,《春秋》两讥之也。”“违忠言而听辨言,其害政一也。”君主要明察秋毫,君明,则臣有所畏惧,贵戚专权行为,更应早察早辨,“贵戚专兵,深示早辨之戒焉。不义犹然敢强,正以能辨不能辨尝试我处。此时能辨,只须罢其兵权便使奸人丧胆矣”。贵戚有不义之行,起初乃是试探,看君王是否明辨,君主能辨,罢其兵权,能使奸人(包括贵戚及其他奸人)丧胆。
冯梦龙主张君主爱民恤物,反对人君骄奢淫逸。他认为人君应役民以时,否则,就是“无人君之心”。倘若骄奢淫逸,则非仁而败礼,最终导致国乱:“内君弃政而远游,《春秋》特讥之也。……大抵人君以礼制欲则治,以欲败礼则乱。”“逸游与淫猎,皆《春秋》所讥也。”“君不轻出,惟王事、民事可也。”在桓公“焚咸丘”条又说道:“圣人欲推爱物之心,而纪淫猎以寓意焉。古者昆虫蛰而后火田,但只去其莽翳以逐禽兽,非尽焚之也。……而人君当推此心(爱物之心)以及物,不宜有淫猎之过。”“《春秋》讥淫猎而贬殄夷,仁爱之心见矣。”
在用人上,人君要客观公正,也要讲究实效。“圣心恕而公,不令善恶相掩也。上不以恶掩善,进退之法,圣人乐与人为善,明此可以治远迩矣。下不以善掩恶,命讨之权,圣人心无毁誉,明此可以司赏罚矣。”“不令善恶相掩”是人君用人的一个重要原则,人君自己心中无毁誉,不以恶掩善,则下级也不会以善掩恶,如此,才能赏罚公正。善恶的标准不是人君自己的喜恶或者成败,而是“理”:“但顺是逆非,自有个一定之理,以常理论之,王命自是可申,……圣人所据者理而已。理所当为则褒之,而成败非所计也。”在取人用人过程中,要依据实际,采取变通方法,不必拘泥于死理,也不必以“道德”作为固定标准:“有正伦扶弱之善者,皆不苛责其贪也。”“有正伦恤患之功者,皆不必计其心也。”
冯梦龙还以“感应”论劝导人君。“经纪天象之变,示感应之理也。”其释“无冰”云:“经纪常燠之变,谨微意也。”又云:“重‘天人一理’一段,发人君当‘慎微’意。‘微’字,指雨雹冰雪,与‘人微事小’对看。以为阴阳寒暑之偶忒,若微而不足介意,苟察其盈虚消息之所自来,则关于治乱者不啻巨矣。”“经略人事而独详天变,昭王事也”一句又有新解:“盖天象者,人君之镜。阴阳寒暑,一一与政事相应。而或变其常,此必有何气消、何气息、何气盈、何气虚。察其气之所召而修其理之所亏,斯爕调事备而乱无自生也。”“特纪物异,寓爱民之心也。”冯氏还认为,《春秋》记载的种种灾异,在于警示人君,希望人君借此自我反省,重新修德:“《春秋》纪天象之变,儆君心也。”“《春秋》特纪天下之异,欲人君修实德也。”“经两纪灾异之变,而深责内君之不自省焉。”“禽鸟得气之先,雨阳为气之感。物异天灾,总天心仁爱处,而昭不悟也。”
作为人臣,勤于王事是其本职,也是“大义”所在。“平国者正以人臣之大义,勤王者待以人臣之常职。”冯梦龙认为,人君行天道,大臣职责重大:“经以天道望人君,尤重相君者之责焉。”忠于职守者自有其功,而渎职甚至悖逆臣职者自有其过。因此,考察臣职的方式之一是看其功绩(《春秋》贵王事):“近王事者序其绩,戾王政者著其罪。”臣职是多方面的,其要求也很高。冯梦龙从“修心”与“事功”两方面论述,要求为人臣者加强自我的道德修养,不为非作歹,不贪图高官厚禄,正己、正人:“内卿奉使以济恶,虽贤行不足取矣。”“蔡季之贤,只在以道以礼上,而所以能‘以道去’‘以礼归’者,则以志超于爵禄之外,而不以是縻其心也。”大臣为非作歹也是失职,他在“四人伐宋”篇指出,“经于列卿纵恶,而深罪其失职焉”。“经重卿职。”冯氏特意指出要看重“职”字。
冯梦龙还强调将相的职责。他解释“桓公八年,天王使家父来聘”道:“贬王臣宠恶,专责相也。……立君相互贬之文,示一心也。说君相一心,正见相之重任。……迭纪宠恶,深明君相一心之义焉……君相一心,故人主之职在论相,君民一体,故君国之道在子民。……经之责人,加意于任之重,人之贤者焉。……重将相之任,皆专其责焉。”君主之责在选相,相之职责重大,要通观全局,不畏权贵,即便是王之宠臣,一旦犯过或行为有所不当,也要谨慎处理。如此,才是忠于君,也即“君相一心”。君主越重视将相,将相责任也就越大(重将相之任,皆专其责焉)。因此,论责任时,权位越重者与贤能者,往往也就越受苛责。在此,冯氏强调“一心”二字,主要指将相对君主之忠,以君主之事为己之事。他反对将相明哲保身之举:“不贬宠恶私交者,罪有所归焉。”
(二)重视以名分等级阐发《春秋》大义
胡安国治《春秋》,重视上下尊卑,以“理”释“礼”,以春秋大义强调伦理纲常,在对夏夷之辨、君臣、父子、夫妇纲常的阐释中凸显天理。在春秋科考独尊胡的大背景下,冯梦龙的春秋学继承了胡安国将春秋义理化的方法与精神,注重对“微言大义”的阐发。“历观《春秋》所削,皆裁以大义也。”其春秋学围绕“大义”多方阐发,“义”“理”“心”等词多次出现在其论述中,义理色彩比较浓厚。
《春秋》主写天子事,“尊王”是《春秋》的主旨,在“尊王”的大旗下,君臣、父子、夫妇、夏夷之别都纳入《春秋》大义中。冯梦龙治《春秋》,多次以“名分”之别倡言“尊王”。“《春秋》正储君之分,而全伯主之忠,无非尊王意也。”“《春秋》纪信好,有殊词以明嗣君之尊者,有讳词以全大君之尊者。”“《春秋》深美伯信,以正伦之功大也。”冯氏认为,孔子对“尊王”的表达方式不一,正储君名分,以殊词、讳词等写嗣君、大君,都含“尊王”之意。《春秋》也通过肯定诸侯大臣尊王之行以尊王。“《春秋》示尊王扶伯之意,道其当也。”君弱臣强时,《春秋》抑臣尊君,“使上有常尊而下不敢抗”;夏弱夷强时,《春秋》抑夷扶伯,“使内有常治而外不敢横”。
尊王实为尊常、尊正,使天下大事、各种关系得其正。名分为表,社会秩序、社会等级尊卑为实。其尊王有三个目的,一为攘夷,二为抑强,三为示常。冯梦龙所谓“尊常”,即含有纲常之意。他说:“《春秋》正人伦之本,于乱法变常者均贬焉。”以《春秋》大义强调纲常,等级名分不可不正。他补充“观守常尽变之事,而见圣贤之量矣”道:“守常尽变,传原就父子君臣兄弟上论。”并在具体论述《春秋》名分时,涉及君臣、夫妇、嫡庶等,如“《春秋》录内女之全节,以妇道劝天下也。……经纪大夫之殉难,励臣节也。……三取与难之臣,劝天下以事君之义也。”“春秋于妾母,两因事而正其名焉。”“《春秋》抑贵女以训妇道,录贤女以劝妇道。”
冯梦龙以等级名分阐释《春秋》大义,触及“名”与“分”二者的关系。有其名则有其分,有其应为、当为之事,如前文涉及的君职与臣职。“分”有两个基本义项,一是身份或职守,二是原则与原理。名与分是统一的,每个职位有其应为之事,每事有其应守之理、应得之效。换用理学的术语,“分”理即是天理。冯氏常用“义”说理,主张“合义”之功,“尊常之分”,“《春秋》之法,功惟以合义者为美,分惟以常尊者为隆”,反对不行其职而文饰的做法。论“经纪大夫之殉难,励臣节也”时,冯氏指出,“凡避死者,多托言杀身无益以自免。圣人取牧,全在‘不畏强御’,明知无益而不敢爱死”。牧民者执国正,国君不以其私而杀之,但不得不死者,即是“义”。又说道:“义宜死,则生轻;义不宜死,则生重。”生与死的选择,关键是“义”,义之所在,“虽明知无益而不敢爱死”。
“分”中有功,成功之途有异。冯梦龙认为考察职位与功绩,不能只看功绩结果,要考察心、力等因素。“两不计恤患者之功,论理而原心也。以王灵伯业立说,重理命心力字议论。”“天理”“性命”是他治《春秋》常用的词。“经罪以利复国者,而性命之理正矣。”补充解释曰:“理一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由是而行即为义。性岂以国之得不得为加损?命岂以赂之用不用为得失?参透性命,自能安义了。若赂而可以得国,则义不为荣,利不为辱。义利无别,尽人皆顾利害而不顾是非。虽得天下,不能一朝居也。”即便复国大事,也需重视义利之辨、性命之理。他认为,“取灭之道,以理言;谋国之善,以事势言”。取灭随道义,而为国谋事则依靠形势与事理,“功惟以合义者为美”是他评价事功的最高标准。
纲常即天理,辨名分,尊王道,是天理,也是王法。尊天理即是尊王法,违天理也就是违王法。在隐公七年“宋人取长葛”中,冯梦龙云:“大国玩法兼地,《春秋》本天理以诛之也。”“要知天理王法,原非两截。理所不容,即是法所不赦。”胡安国在该事件中言及天理王法,冯氏也专拈天理王法言之,但与胡安国的不同之处是冯氏特意指出“天理王法原非两截”,此论则比胡氏所言更深一层。桓公七年,“谷伯绥来朝”,《春秋定旨参新》解云:“经于远国修礼,诛党恶而伤乎刑焉。名二君所以立人道,去二时所以彰天道。”
四、冯梦龙春秋学对小说编撰之影响
考察冯梦龙的著作,不难发现,从《智囊》到《情史》,再到“三言”的创作,几乎都与他治《春秋》同时。《春秋》是经,也是史。冯梦龙一面潜心专研《春秋》,由经而史,治成《纲鉴》,一面搜集、整理、编撰通俗文学。长久的治《春秋》活动对其文学编撰活动影响深远。
首先,由重《春秋》之义理到重小说之“义理”。冯梦龙春秋学治世的思想观念直接影响到他的小说编撰。冯氏指出,“《六经》《语》《孟》,谭者纷如,归于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良友、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已”。在论述通俗小说的治世之功后,再指出通俗小说具有经史之用,可作为经史的有效补充:“六经国史而外,凡著述皆小说也……明者,取其可以导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适俗也;恒则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三刻殊名,其义一耳。……以《明言》《通言》《恒言》为六经国史之辅,不亦可乎?”“经”重视教化人心,通俗文学也可以教化人心,因此,经书之外的其他文学样式完全可以为“六经国史之辅”。他意识到“文心”与“里耳”的区别,愈加重视发挥通俗文学“经史之辅”的功能。他编撰《情史》是为了以情化众生;汇编《智囊》是为了益智,以便“以羊悟马”“执方疗疾”;编辑《古今谭概》是为了“正欲后学大开眼孔,好做事业”,让人们在笑声中“疗腐”“破烦蠲忿,夷难解惑”;编撰传奇是为了让人“朝夕照自家面貌”,发挥传奇的“兖钺”之用;编辑《太平广记钞》是将其视为疗俗“圣药”的大方剂,以“引学者先入广大法门,以穷其见闻”,然后可以更加深入领会《春秋》《四书》等经典的真正旨意。
春秋笔法讲究“微言大义”,冯梦龙的春秋学也注重对“微言大义”的阐发。胡安国的《春秋传》以及《公羊传》《谷梁传》论其义理,又有《左传》《国语》之史实以求圣人之旨。《春秋衡库》《春秋定旨参新》录《春秋》经及胡之《春秋传》全文。《春秋衡库》在《春秋》经文后,列胡之《春秋传》以及《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或分载,或合载,或附载,以发明和证实经义。
冯梦龙在小说编撰时也多用春秋之笔。《智囊》《情史》采用《春秋》“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的史家笔法。《新列国志·叙》道及小说的鉴戒功能:“鉴于褒姒、骊姬,而知嬖不可以篡嫡;鉴于子颓、阳生,而知庶不可以奸长;鉴于无极、宰嚭,而知佞不可以参贤……”冯梦龙认为,“史官论谓:有幽、厉,必有东迁;有东迁,必有春秋、战国,虽则天运使然,然历览往迹,总之得贤者胜,失贤者败;自强者兴,自怠者亡。胜败兴亡之分,不得不归咎于人事也”。得贤与失贤,关键在人君。人君正,则贤人至、百官正。
《喻世明言》第五卷指出:
太宗皇帝仁明有道,信用贤臣。文有十八学士,武有十八路总管。真个是鸳班济济,鹭序彬彬。凡天下有才有智之人,无不举荐在位,尽其抱负。所以天下太平,万民安乐。……三道征书络绎催,贞观天子惜贤才。朝廷爱士皆如此,安得英雄困草莱?
冯梦龙十分重视人君之职,他讴歌君主圣明的举动,批判他们失职越礼的行为。以《喻世明言》为例,其中直接写君主骄奢淫逸而导致亡国的篇目有《金海陵纵欲亡身》《隋炀帝逸游遭谴》。其他篇目也或多或少揭露了昏君的丑行。如第三十一卷中卖官鬻爵的汉灵帝,第二十二卷、第三十二卷中昏庸盲视、不明是非、任用奸险、不思进取的吴王夫差、宋高宗。
冯梦龙也刻画了一些能臣,如坚定忠贞、不为利禄所诱惑的畿尉李勉(《醒世恒言》第三十卷);清廉干练有吏才的江西赣州府石城县鲁廉宪(《喻世明言》第二卷);设立义学教育人才,开义仓赈济孤寡,每至春间亲往各乡劝农,将县中治理得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青城薛少府(《醒世恒言》第二十六卷)。同样,冯梦龙也描写了很多奸臣,如仗着贾贵妃而飞黄腾达并为非作歹、祸国殃民的贾似道(《喻世明言》第二十二卷),“以柔媚得幸”而“外装曲谨,内实猜刻”,“招权纳贿,卖官鬻爵”,结党营私、把持朝政的严嵩(《喻世明言》第四十卷)。这种善善恶恶的方法与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的笔法有一致之处。
冯梦龙的通俗文学普遍继承了《春秋》的“微言大义”与善善恶恶的精神。其社弟梅之熉甚至认为《古今谭概》“罗古今于掌上,寄《春秋》于舌端”,显然是看到了冯氏笑话所集中体现的善善恶恶的春秋精神。冯梦龙认为张凤翼《灌园记》“未足垂世”,便大加改编,使“忠孝志节种种具备,庶几有关风化而奇可传也”。他在《太平广记钞·老子》眉批中说:“字字有意,莫但作奇事看过。”在总评中说:“阅《神仙传》等书,须知借文垂训,若认作实事,失之千里。”这也说明他十分注重微言大义。“三言”将儒家的观念或直接或间接地植入其中。赞节孝兼全的有《李秀卿义结黄贞女》《刘小官雌雄兄弟》;赞孝的有《任孝子烈性为神》;赞孝悌的有《三孝廉让产立高名》;赞义夫节妇的有《范鳅儿双镜重圆》《宋小官团圆破毡笠》《陈多寿生死夫妻》《白玉娘忍苦成夫》;赞忠诚的有《徐老仆义愤成家》;赞朋友有信的有《羊角哀舍命全交》《吴保安弃家赎友》《范巨卿鸡黍生死交》;谴责忘恩负义的有《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王娇鸾百年长恨》等。“三言”之“喻世”“醒世”“警世”,“明”“恒”“通”所体现的用世精神与冯梦龙治《春秋》以救世的精神完全一致。
其次,由征实的治经倾向到重小说的史实性。冯梦龙治《春秋》的经历使其熟知历史史实与故事,这为他编撰小说提供了不少素材。他认为余氏《列国志传》有许多疏漏之处,如人物颠倒、制度考失等。《凡例》中指出:“旧志事多疏漏,全不贯串,兼以率意杜撰,不顾是非。”对此,他极为不满,重新修订。重新增删《新列国志》的标准是“本诸《左》《史》,旁及诸书,考核甚详,搜罗极富,虽敷演不无增添,形容不无润色,而大要不敢尽违其实”。“以《左》《国》《史记》为主,参以《孔子家语》《公羊》《谷梁》《晋乘》《楚梼杌》《管子》《晏子》《韩非子》《孙武子》《燕丹子》《越绝书》《吴越春秋》《吕氏春秋》《韩诗外传》、刘向《说苑》、贾太傅《新书》等。”为了让小说符合历史,冯梦龙广泛参考古代史书,重新考证了人物姓名、时间、事件、地名等,对错误的史料进行纠正。如第五回齐景公同晏子前去恭贺晋平公即位,根据《左传》,冯梦龙改“晋平公”为“晋昭公”;再如弦高退秦之事,《新列国志》所叙述与史载更一致;第五十九回关于杀屠岸贾之事,冯梦龙有一段注,该注引《史记》,考《左传》《国语》,辨明诛杀屠岸贾者非晋武公,而是晋悼公。与余劭鱼《列国志传》相比,《新列国志》篇幅由二十八万字扩展至七十六万字,根据史料增添了很多回数或敷演。根据历史实事增添的有《卫宣公筑台纳媳》(第十二回),《宋国纳贿诛长万》(第十七回),《管夷吾病榻论相》(第二十九回),《诛斗椒绝缨大会》(第五十一回),《败长平白起坑赵卒》(第九十八回),《俊甘罗童年争高位》(第一百四回),《茅焦解衣谏秦王》(第一百五回),《田光刎颈荐荆柯》(第一百六回)等。
因为熟知先秦史迹,冯梦龙还鉴定过一些上古史小说。如《按鉴演义帝王御世盘古至唐虞传》,正文首题“景陵钟惺伯敬父编辑”“古吴冯梦龙犹龙父鉴定”;《按鉴演义帝王御世有商志传》题“景陵钟惺伯敬父编辑”“古吴冯梦龙犹龙父鉴定”。冯梦龙重视史实的精神在其他通俗小说的编撰与评点中也得到体现。“三言”取自春秋战国故事者如《羊角哀舍命全交》《晏平仲二桃杀三士》(《喻世明言》第七、二十五卷),《俞伯牙摔琴谢知音》(《警世通言》第一卷)等。除了历史小说外,他还编撰了其他文言小说或通俗短篇小说,其中不少是从六经或史传中摘取题材。如《智囊》以智为主题,所辑的先秦智慧人物有孔子、子贡、箕子、周公、管仲、晏子、子产、孙膑、田单、范蠡等,取自于《战国策》的有17条,《史记》的有45条,还有取自《太平御览》《资治通鉴》的。《术智部》之“武王”条,作者明白指出出自《管子》。《情史》“征求异说,采摭群言”,从史书中取材者也不少。《太平广记钞》“仙部”《老子》篇谈及老子出关时,冯梦龙加眉批道:“按,出关在昭王二十四年。一云骑青羊,故眉州有青羊桥。”他加工、增补《忠义水浒全传》征田虎、王庆二十回部分,将一些地名与上古尤其是春秋时期的事件联系起来。如第九十四回增补田、王故事之“大伾山”:“原来这座山叫做大伾山,上古大禹圣人导河,曾到此处。《书》经上说到:‘至于大伾。’便是这个证见。”第九十八回介绍“绵上”:“那绵上,即春秋时晋文公求介之推不获,以绵上为之田,就是这个绵上。”《智囊》之“诸葛亮惜赦”条后,编者引证《左传》子产与太叔议论治政的史料以阐述宽猛相济的治政方针;又在“明智部”之“智过絺疵”条补曰:“按《纲目》:智果更姓,在智宣子立瑶为后之时,谓瑶多才而不仁,必灭智宗,其知最早。”增补、评点小说重视史实的习惯,乃是冯梦龙春秋学家和历史学家的身份使然。
再次,对春秋文学性的追求直接影响到他的小说编撰。冯梦龙从“经义题目,最重冠冕”出发,扩展到重小说标题的“冠冕”。“三言”注重关键词以强调小说之要义,如《裴晋公义还原配》突出“义”,《杨八老越国奇逢》《陈御史巧勘金钗钿》强调“奇”与“巧”,《张道陵七试赵升》突出次数多等。这种标题讲究炼字既加强题目本身的圆和精要,又介绍了题材,展示了整个故事的前后联系,颇能激起读者的兴趣。他又由重《春秋》的八股体式扩展到重小说的结构与体式。“三言”大多改编自宋元话本,但有很多创新,其中之一就是话本小说的体式。“三言”正式确定了话本小说的入话(包括头回和入话诗词)、正话与结尾三部分,这种体式与八股文关系密切,显示了八股文对拟话本小说文体的影响。有论者以《七十二朝人物演义》为例指出,小说的布局与八股文固定结构存在着对应:每卷的题目后都有一首诗或一首词,是为破题,然后解释这首诗词,这部分相当于承题。解释过后照例安排一个小故事或一番议论,主旨与正文故事相映或相对比,这是起讲。针对这个主旨,会有一首诗加以总结,相当于八股文的缴结。紧接着的正文故事有散有韵,散文部分叙述主体故事即主体部分,类似八股正文。最后有一篇诗歌作为总束,相当于八股文的大结。这段论述,也适合“三言”。《智囊》《古今谭概》每一类前有总论,一些故事后有结论,这种结构与体式也与八股文相关。冯氏认为“经文既断之后,正意已完,若非咏叹以取之,便觉寂寥,不见意趣。如美女不搽脂粉,不甚精彩,故必咏叹,然后意趣悠扬。起人眼目,全在于此”,他言及《春秋》的“咏叹”之法有五:一曰《诗》,二曰《左传》,三曰其他经书或圣人之言,四曰典故,五曰以己意发词的“平语”。他所编撰的小说中有不少地方插入诗词或议论以渲染气氛,或点染主人公心态,或点明说书人(或作者)的情感态度,或点明创作主旨,这也极类似于冯氏所说的“咏叹”。
冯梦龙重《春秋》之辞,由此扩展到重通俗小说之炼词。《喻世明言》第十二卷《众名姬春风吊柳七》改编自《清平山堂话本》中的《柳耆卿诗酒玩江楼记》。在《古今小说·叙》里冯梦龙指出《柳耆卿诗酒玩江楼记》“又皆鄙俚浅薄,齿牙弗馨焉”。《众名姬春风吊柳七》将《柳耆卿诗酒玩江楼记》中描述柳永与京师三个行首相好时的诗词改为《西江月》,既考虑到声律,又点明了柳永对官名的态度和对闲雅生活的追求。描写柳永与三个行首惜别时,增加了《西江月》与《如梦令》二首词以突出柳永的文学才华。《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以“光阴似箭,不觉残年将尽”写时间流逝,以“腊尽愁难尽,春归人未归。朝来慎寂寞,不肯试新衣”写王三巧的孤寂,显得极雅;又将市井俗语引入小说中,如“常言道:做买卖不着,只一时,讨老婆不着,是一世”“常言道:一品官,二品客”,显得极俗。孙楷第道:“犹龙子以一代逸才,多藏宋元话本,识其源流,习其口语,故所造作摹绘声色,得其神似,足以摩宋人之垒而与之抗衡,不仅才子操斛染翰,足为通俗文生色而已。”
五、冯梦龙的四书学
崇祯三年(1630),冯梦龙任丹徒训导时编纂了敷衍四书大义的《四书指月》一书,其中《大学》《中庸》部分已佚。《四书指月》针对科举八股而作,对四书的每章字词句都有讲解,重点多指其生发处。他任寿宁知县时又“立月课,且颁《四书指月》亲为讲解”。冯梦龙的四书学广泛参寻时人之作并参证己意,会合朱王,阐释心性,时及考证,虽为广大学子指点科考门径之作,却活泼灵动。陈仁锡说:“犹龙氏灵心慧解,以镜花水月之趣指点道妙。”
因服务于科考,冯梦龙的四书学以讲章形式为主,字词句讲解较多。对一句话中的重点词语,常一一指明,对全文关键句也不厌其烦地分解,并在题目下面申述章旨,然后分节串讲大义,迎合章旨。如《子路问君子章》中,既有对关键语句的分析,又有对重点词语的点拨,也有对章句主旨的阐发,对解读文义多有帮助。他还重视名物介绍、考证,字词训诂。《子曰为政以德章》中,对“北辰”及“众星拱之”进行了详细注释:“天圆而动,包乎地外。半覆地上,半绕地下,而左旋不息。其枢纽不动处,则在南北之端焉。南极低入地三十六度,常隐。北极高出地三十六度,常见。北极有五星,在紫薇中,其正中为太乙。居所,如天之磨心,然其旁则经星随天左旋,日月五纬右转,更迭隐见。天形运转,昼夜不息,而此为之枢,自然不动。”此外,冯氏在《子曰禘自既灌章》中,就禘前、禘日相关礼仪作了考究;在《孟子尊贤章》中,考证“里布”;在《滕文公问为国章》中探析井田制;在《佛肸召章》中引袁黄、焦从吾、苏紫溪的成果辨析匏瓠等。
冯梦龙对四书的阐释综合朱王,不盲目否定程朱,也不以程朱之是非为是非。《四书指月》多次引用朱熹语以证己意。如《子曰加我章》《子曰苟有用我章》《子夏曰博学章》《孟子曰牛山章》等,《四书指月》还多处引《注》(即朱熹的《四书集注》),对其精当之处大加赞同。如《子曰攻乎异端章》云:“《注》:‘专治而欲精之’句,重看。盖不穷极其异中之趣,则人之蛊惑,犹未甚也。”又如《季氏旅于泰山章》云:“朱子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国内山川,只缘他属我,故我祭得他。若不属我,则气便不与之相感,如何祭得他?此论甚精。”
对程朱之说不当之处,冯梦龙则直言之。《林放问礼章》评朱熹《注》“俭戚,则不及而质”曰:“亦欠分晓。”原因在于礼本于人心也。“人心未雕未琢,真实自然处,乃礼之所自起。”《子曰为政以德章》评朱熹《注》“天下归之”句“似蛇足”。以“欠分晓”“似蛇足”评价朱熹对《论语》的解释,在程朱理学成为官方话语的情况下,冯梦龙此论调足见其大胆质疑的精神。再如放郑声,他认为郑声乃声调而非歌词,反对朱熹认为郑声为淫奔之词而改郑风之序:
雅与郑声,皆其声调,非指其词。朱子认作男女淫奔,而轻改郑风之序,冤哉。王圣俞说“淫”,只论其声荡,殆只指佞人心术危险,未说到淫人心志、殆人国家,似不必拘。(《颜渊问为邦章》)
此外,还有《子曰道千乘章》引《注》“云未及为政”,评曰:“谬。”评《子曰吾十有五章》之《注》“守之固,便无所事志”云:“谬矣。”
对于心学思想家的部分观点,冯梦龙也不盲从。在论孟子《尽其心节》中,他认为旧说谓尽心由于知性,新说谓尽心处即为知性都是“未融”,“性之神明处即是心,心之万理毕备处即是性,心性一也。……天命之谓性,知性便是知天,有何先后?”认为要将心、性、天“说成一事”。
《四书指月》对理学诸多问题进行了探究,时有一己之得。
(一)心、性、气、情
心、性、气、情是理学核心问题,也是《四书指月》探讨的重点。
冯梦龙认为心、性、天、命四字相通,“人具之为心,心之灵处为性,性之自出为天,天之一定为命”。他认为《孟子曰尽其心章》是谈论以人合天之学,其要紧处在于提醒人“知性”。他说,仁义礼智四端只有“知”后才能扩而充之,不然,只是一个端而已。知性即是知天,心性之所在,即是天之所在。存养心性,即是事天。因此,要把“知”与“事”打成一片,见得透彻,则做得透彻。“命”以一定言,“天”以不测言,天即命所自出。冯氏认为理与天、命相互关联,在《齐宣王问曰交邻章》中指出,天即上天之天,而其主宰,乃是理。又说道:“以理言之曰天,自人言之曰命,非有二也。‘有命’,是已定了。‘在天’,言不在我。”(《司马牛忧章》)
在心性关系上,冯梦龙继承了“心统性情”之说。他指出,仁义礼智信都是性,性即心,“非心不显性之妙耳,……不可说仁、义、礼、智之性又根于心也……根须有裁培灌溉工夫”。其本体论多从阳明心学,以心为本体,认为天理本在心中,生而有之,“天命”是天理,曰命,乃是“指赋与之初言”。(《子曰君子有三畏章》)又指出,“生同具良知,何分上次”(《子曰生而章》),亲亲、敬长等在孩提时就已有之,乃不学而能、不学而知者。真心可达之天下,将此良知良能为仁义,则“大人仍是赤子”,由此而为学为虑,则“工夫仍是本体耳”(《孟子曰人之所不学章》)。人都有善性,“必有邪说糊涂了理义,然后暴行始作”。即便是乱臣贼子之惧与不惧,也不是因为《春秋》书其恶,而是邪说迷了良心。但由于有“真心”,一旦有人指明其罪,指点是非,“中其骨髓,则不觉回心”(《公都子曰外人章》)。冯梦龙还指出,人原本有诚,诚乃天赋,至诚要从心上论,而非从物上论。所谓“思诚”,要落实在事亲、取友、治民上,否则就是空思(《孟子居下章》)。
在《子曰君子无所争章》《子曰加我章》《孟子曰伯夷章》《林放问礼章》《颜渊季路侍章》中,冯氏指出心体、性体清净,明亮,真实自然,不着情识,不落意见,毫不遮蔽,圆融无碍,活泼自然。性体具有如上特征,则“恭”“慎”“勇”“直”当然而然,皆生心之所不能已,不须强求。冯氏认为这些都是“吾心之天则”。“战”“兢”“临”“履”乃“性体流行”。至于礼,只是天则恰到好处而已。性体流行处,则不会有些许放松(《子曰恭而章》《曾子有疾召章》)。至于礼,本于人心,是天则恰到好处,“人心未雕未琢,真实自然处,乃礼之所自起。……凡行一礼,必有一段真心实意”。
倘若性体无遮蔽,则灵光自显。事实上,因为气、情等因素,性体的灵光被遮蔽了。冯梦龙指出良知生来就有,其本身并未有上次之分。然因禀气不同,便有了蔽与不蔽之分,蔽又有轻重。只有通过学,通过闻见功夫才能恢复未遮蔽的状态。气、情等是诸多遮蔽天真本性的重要因素,在《公都子曰告子曰章》中,他又指出,情动性静,情是检验性的方式。“此章重因情以验性上。……性不可见,故以情徵之。情者,性之动,如形影相似,若分体用寂感,便似两层。此情,是无意发出者。情即是性,才有作为,便不是乍见孺子的光景,便是私情了。”情性本不分离,情即性,性即情,性凭借情来体现。“德本诸性,惑生于情。”情幻出无端变化,性则至诚无妄。冯梦龙认为,可以用“崇”还其所固有之性,“辨”在究其所本无,都是治心功夫(《子张问崇德章》)。
冯氏也看到了性与心气的相互关系,他说《孟子曰牛山章》乃是“在气上论心”,“气之清浊,乃心存亡之侯。而心之动静,又气清浊之侯”。气之清浊影响心,“气听命于心”则“操而存”,而“心听命于气”则“舍而亡”。“使旦昼之气常如夜,则心为政,使夜气常如旦昼,则气为政。心为政,则气化为心,而气之所动即是才情。气为政,则心化为气,而心之所动皆为斧斤。”此意即说,倘若使旦昼因为繁华喧嚣而起的浊气如静夜沉寂之清明之气,则是“以心为政”,若夜气变成旦昼之气,清明之气为浊气所占,浑浊之气盛,则是“以气为政”。以心为政,只是表象为情,而以气为政,则若斧斤,危害极大。因此,养心当养气,气又当养静,不能使气夺心之权,血气即人身,是性之所凭。阐释“三戒”时,他说道:“天性,即在血气中。”少、壮、老三个阶段常为不同的外物所遮蔽,如少爱美色(色),壮好在人上(斗),老好功名利禄(得)。戒色、戒斗、戒得,都是定性功夫。
在理、气关系上,冯梦龙受王阳明“礼字即是理字。……约礼只是要此心纯是一个天理”的影响,以礼释理,又以气释理。他说,理便是礼,理从礼见。“不曰理,而曰礼者,理不可见,故借可见之节文,影出自心之条理。”“礼”是心中“天理”的外显,即本于“内心之条理”。接着,又从气的角度对此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如人一身,自顶至踵皆一团元气充周,是‘仁’,其间肢节筋骨,处处有个脉络,是‘礼’。若脉络壅塞,则元气便不能贯通矣,故克即复,复即归。如不合条理,自心亦必不安,即就言一端看。”气充塞于身,其中有“仁”、有“礼”。人之所以“口中嗫嚅,脸上发赤”,是因身中本有条理,没有气充实,故条理不贯通。气充,则条理顺,进而化为天理。气无条理则不能充之于身,身无气则条理不通,从这点意义而言,理气一体,理是气之理,气是理之气,理气不相离。
(二)理与欲
受晚明思想的影响,冯氏并不认为天理与人欲对立。其《子曰富与贵章》云:
仁者人也,使人之所欲而不欲,人之所恶而不恶,是远人为道矣。从来无人情外之天理,……若以道而得富贵,何妨于处……若以道而得贫贱,何可勿去,……君子之欲恶犹人,而独于不当处者,决不处,与不当去者,决不去。由道理一烂熟,毫无粘带,此便是人情中之天理,此便是仁。
“从来无人情外之天理”,即是天理寓于人情。关键在于,天理与人情之间,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让二者契合。如富贵等,若得之以道,则天理就是人情。“当”与“不当”才是天理与人欲的分界线。凡当,人欲即是天理;凡不当,则去人欲。富贵只要合理,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圣人自有大中至正之理,理苟当,虽尧、舜以天下相授受,可也。否则一介不轻取与,……弟于师有服勤之谊,粟原不必与。君于臣有养廉之典,禄原不必辞。”(《子华使于齐章》)富贵,无论其程度如何,凡所当,虽大不辞,凡不当,虽小不取。但这不意味着应有一个求利的心思,而是当临利时,关键是察其当与不当、义与不义:“利非必不取,危非必定死,也须徐察其当取当死与否。只是一见利时,便想着义上,而不为利所动,一见危时,便把命舍着,而不为危所怵。”(《子路问成人章》)
仁义礼智信等乃上天赋予的“性”,“欲”是七情中之一端,有性便有情,虽上智也不能无欲,更不可绝欲。但欲不能多,否则,就桎梏了心。“圣人无欲,非无欲也,即欲即理,不可言欲也。学者不能使欲化为理,权且提理为主,使欲不得以胜之。如此,则念头日渐淡泊,灵明日渐清爽,此心不为欲所打搅,岂有不存?”(《孟子曰养心莫善章》)欲人人都有,圣人也不例外。不同之处,在于圣人之欲合理,故即欲即理。为学者若不能化欲为理,则应当以理为主。心统性情,“仁,性也;心,管性情者也。性其情,便不违仁,情其性,便违仁”(《子曰回也其心章》),若不违仁,在情与性二者间,应以性化情,“性其情”,而不是由情做主,“情其性”。在《子贡问为仁章》中,他直接指出情欲不善,需要与仁贤相处以除去,从而显现本心。“人之情欲,譬如瑕类一般,瑕类非利器不去,情欲非仁贤不销。人只捺下这心,终日与仁贤相处,只就这副心肠,还容得别念夹带否?自不觉情刊欲化,本心现前矣。”他认为本心本性也许会被遮蔽,但不会缺失,物质需求不但不妨碍本心,反而可以使此心恒久,“生养既足,民自不失其本心。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也”(《孟子曰易其田畴章》)。
(三)本体与功夫
功夫即本体,本体即功夫是晚明普遍流行的观点。这个本体,即是心本体。陆王心学认为,心即理,心为主体的精神,兼具良知、良能、良心。冯氏此说,主张心上用功,如“举念才向天理路上去,恶自然参不入来。非理欲消长之说,亦不可分心与事看”(《子曰苟志章》),“工夫仍是本体耳”(《孟子曰人之所不学章》)(敏行慎言、忠信笃敬),“都在心上做工夫”(《子张学干禄章》)(养气、知言),“总在心上做工夫。一得于心,则气不期养而自养,言不期知而自知矣”(《公孙丑问曰夫子加齐章》)(恭、宽、信、敏、惠),“须实实落落在心里做”(《子张问仁章》)。有时,他也以其他方式言说心上用功,如“工夫须勿忘勿助,到养盛后,自然滾滚不离,常在目前。‘忠’‘信’‘笃’‘敬’总是个理,理不离心,只此心常惺惺,‘忠’‘信’‘笃’‘敬’便都在了”(《子张问行章》)。
冯梦龙特重日常功夫。《子曰兴于诗章》中,冯氏指出,对学者而言,“经学之重”不是《诗》《礼》《乐》本身,“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重点在“兴”“立”“成”,这三者都是“心学”。“兴”“立”“成”“三者得手有深浅,但工夫无先后”。“工夫无先后”,要求随时随处体认天理。“圣门论学,原只在人伦日用上做功夫,非另一种闻见之学。”在具体的纲常坚守中即可见到真正的功夫。“纲常之外无名理,实践之外无讲究。”(《子夏曰贤贤章》)他极为赞同随处体认天理之说:“良知本体,万理一贯,似不消日日求知。湛甘泉云:此随处体认天理,极好。盖本体随事物为触发,如触于亲则知孝,触于长则知弟,不专属闻见,而闻见亦在其中。……‘好学’在日月上看出心体无间,方与他处好学有别,此便是时习工夫。”(《子夏曰日知章》)良知在心,本体功夫无二,故而只消随事物触发,孝悌礼仪自在其中。圣人教人,也是“从各人身上日用事物间,逐一理会也,随理会到心体上来”(《颜渊喟然章》)。“仁”“义”“智”“礼”“乐”,并不是至大而不可及,而是“不外此家庭日用之理”。他解释道:“顺亲而天下化,徐行而尧舜足,道理实落如此。若孝弟上稍为玷缺,虽日驰骛于‘仁’‘义’‘智’‘礼’‘乐’,不过名而已矣。”以此,“在寻常日用处指点着,落与人看,要人认真一路探讨”(《孟子曰仁之实章》)。他批判那种高谈性命,而忽略于庸言庸行者“其病不浅”(《子罕言章》)。
冯梦龙还很重视“磨炼”功夫。(但就处贫富一事)“不知从前费多少磨炼工夫得来”(《子贡曰贫而无章》),“吾人实地学问,必须从世味磨炼过来,方有得力处。处贫处富,只是一个道理”(《子曰贫而无怨章》)。他对格物致知、慎独也有所论述:“凡致知格物,躬行实践,皆是‘学’。‘思’即思其所学之理也。‘思’与‘学’原是一块工夫,开做不得。”(《子曰学而不思章》)“饶双峰曰:事君不欺甚难,须平日于慎独上实下工夫,表里如一,方能如此。”(《子路问事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