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学观念演进与复古之文学的原因

第三章 文学观念演进与复古之文学的原因

以前说过,文学批评恒与文学有相互连带的关系,所以现在即由文学本身之演变以说明文学观念之演变。

就文学本身之演进言:在周秦是文学文与学术文混合的时期,到两汉是文学文与学术文分途的时期,而魏晋南北朝又是文学文发展的时期。周秦以前,文字之用未广,以口耳治事者多,以目治事者少,所以诗歌固属韵文,而学术文字也往往协比其音,错综其言,其修辞工夫亦无异于诗歌。学术之文与文学之文犹不显著绝大的分别,所以所谓“文学”,便兼有“文章”与“博学”二义。至于两汉,学术文则渐趋于散化,而文学文则渐趋于韵化或骈化。在当时最古文学史上重要的位置者即为辞赋。辞赋为体,由承前言则出于韵文,由启后言则衍为骈文,最可看出当时文学文之韵化与骈化。所以因当时辞赋特别的发展,当然须有“文学”与“文章”的分别。更进而至魏晋南北朝,无论韵散文之含有文学性质者都有骈化的倾向。此韵散之骈化,好似仅仅是形式上的问题,实则即是时人论文所谓“义归于翰藻”的标准。文学之所以能离开学术而显明其独特的性质者,其原因即在于此。文学作品既与一切学术文字异其面目,而发挥其特有的性质,则处此文胜的时代,文学观念之渐趋正确也是当然的现象了。

迨其继也,物极必反,于是力矫文胜的弊病,而渐返于质。返质之道,在唐代则一变六朝对偶声律之习而尚单奇、尚气势,于是文章之美不重在文字上的技巧,而重在合于语势之自然。唐代古文所以不必“绮縠纷披,官徵靡曼”,而也未尝不可“唇吻遒会,情灵摇荡”者,即由于此。这实是当时“有意为文”(程颢语)的成功。以其成功,所以可以以笔为文。以笔为文,所以仍返到孔门诗文分途的见解,而不复需要文笔之分了。这是文学观念复古期中第一期的情形。进至北宋,道学家之语录体兴,于是废修词之功,崇浅质之文,完全以语为文,不仅合于语势之自然了。顾炎武讥语录之文,谓“夫子言性道可得而闻,夫子之文章不可得而闻”(《日知录》十九),钱大昕谓“语录行则儒家有鄙倍之词,有德而不必有言”(《十驾斋养新录》十八)。所以由极端尚质的语录体言之,则道学家之论文,重道轻文,以文为载道之工具,以文学为道学之附庸,又安足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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