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这是临时起意编出的一本书。因为总觉得还没有做够做足,原是不曾有这样的打算的。师友不断的敦促,使得它或许未足月就生产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勉强凑出,也不是不可以。一方面生性疏懒,一方面兴趣驳杂,使得所有事情总显得格外难以全功。加上编辑《废名集》,占用了十二年间相当部分的精力,则真正被认可为“研究”的,其所能够使用的时间实在也不能算多。而好玩的话题总是纷至沓来,自己的意志力又极为薄弱,不免这里来一点那里弄几下。到得需要收拾时,却发现到处线头,一地散碎。虽然或许多少都有点儿价值,但像我这样的,总不能全部打包,自以为有资格编“文存”。

也只有汇集此处的这些文章,还算自成系统,也是自己相对投入较多思考的结果。仔细检阅,这些文章的写作前后有十多年,除了再度证明自己的荒唐废时外,还发现主要想法其实一直没什么变化。这固然可见多年来的未曾进步,但换个角度,也说明原初的一些立场,至少在我自己这儿,总算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说起来,进入我现在所从事的这个领域,并非什么志趣使然。最大的缘由,恐怕还是与夏晓虹、钱理群、陈平原等几位老师原先熟悉,并得到他们的鼓励和接纳。二十年前回北大中文系,陈老师作为导师开始指导我,这算是我“研究”的开始。自然,本书所涉及的诸多话题,也是陈、夏的主要研究方向,这可以说是师承的结果。至于钱老师,则是《废名集》的始作俑者。还有就是因特别的缘由而结缘的木山英雄先生,方法上我是受到他的一些影响的。当然,更多的同道,尤其是北大中文系现代文学专业的诸多前辈、同事,对我的帮助不可缕述亦不可尽述。或者可以说,包括本书以外的,我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对师友的“践约”吧。

我所在的这个学科,称为“现代文学”。但其实我的基本困惑,都是这个学科所得以构成的几个前提。首先,“现代文学”和“新文学”,在大部分使用场域,这两个概念可以互相替换,不过二者究竟是一物还是两物?如果是两物,那相互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其次,“现代文学”是相对于“古代文学”而言的,那么现代的和古代的,这两个“文学”是一个东西吗?再次,“新文学”是相对于“旧文学”而言的,那么所谓“新”指的是什么?最后,“新文学”号称以白话代文言,而白话一千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凭什么说这时候才“代”?当然可以说这时的白话与古代的白话不同,但那究竟又不同在哪儿?

因此说到底,我这么多年所希望弄清楚的,就是自己身在何处。本书绝大部分内容是“新文学”的前史,所谓“近代文学”,其实是以之为工具,试图借此回答所谓“现代文学”或“新文学”究为何物。相关问题多多少少都有我自己的判断,而其中涉及较多的,是“书写语言”问题,主要就是所谓“白话”。古典白话和现代白话,普通人凭感觉可以一眼区分,但学理上如何界定,找不到满意的解释。汉语言学界,是可以借鉴的资源。不过当代语言学研究,主流的立场,语言学主要处理的是口语而不是书写语言的问题,形象而不准确的说法,研究的是“语法”而不是“文法”。事实上关于书写语言,语言学界投入的力量,相对来说是很少的,当然还是能看到可以归为新的“文法”现象的条目性总结。在我认为,语言学界以口语为主要研究对象,并没有特别值得质疑之处。但文学界,首先要面对的就应该是书写语言的问题,因为文学最主要就是以书写语言为工具。而现实的局面,文学界基本上不去处理这个问题,或者只是表面上看似在处理此类问题。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提出了成功的解答,比较集中的相关论述是通过有关周氏兄弟的那篇文章提出来的。在我看来,汉语现代书写语言,其之所以不同于古代的,包括白话甚至文言的书写语言,在于书写形式的改变。也就是段落、标点等,作为附加要素全面参与写作,使得文本出现不同的样貌,这首先是篇章层面的问题。几乎我们所可以观察到的新“文法”,都多少是依赖标点、段落的出现而得以实现,并部分影响到口语。

进入晚清,对于我来说,首要的是借此判定“新文学”的性质,对于汉语现代书写语言的思考,是重心之一。可以说,现代书写语言是周氏兄弟等在新文学中造就的,而新文学之所以区别于以往的文学,在工具层面上也正是由于使用的是现代书写语言,二者是一体两面。其次还有两个方面的动因,即新文学是怎么来的,当下文学的问题究竟在何处。这两个问题事实上相互关联。简单说,我觉得所谓五四“新文学”,是晚清提供的诸多可能性的最后抉择的结果。而历史的任何选择都有它不得不然的理由,也都带有它的利和弊。遗失在历史深处被废弃的路向,其主张也并非没有它的正当性。当下的文学来源于由五四开端所形成的“新文学”传统,而“新文学”这种选择的利弊,随着历史的发展会逐渐被放大。那么“法由弊生”,存在于晚清而最终遭到遗弃的各种逻辑,重新发掘出土,作为当下的批判性资源,是可以引发思考的。

书中“新时代的旧人物”,其对象基本都另有专论,置于一书,正是“人”与“文”的对观。这些文章因为一些偶然的原因而成稿,同时也是另一种学术文体的尝试。我觉得历史研究,论述固然是一种方法,但叙述也是一种方法。而且好的叙述本身就是特殊的论述,横摆浮搁,置于不置可否,或者正是精微的分寸。而不同对象,所遗留的史料疏密相差不可以道里计,所考验的正是学者的“叙事”。

有时我也困惑,所谓历史研究,究竟是为了什么。或者逝去的世界终究还是个世界,我们试图去重构“真相”,固然是不可能最终成功的冲动,但或许意味着事关“公平”的努力,并不因时过境迁而放弃。如此的话,对于“过去”的追究,就是给予“现在”以信心,那么也是为了“未来”了。要言之,人文学术的究极,无非就是世道人心。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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