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研究现状及选题意义
修齐治平是中国古代士大夫的基本价值追求,致君尧舜以青史留名更是其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但专制政治的复杂多变常使官员因种种原因被逐出朝廷,成为相对边缘化的个体,一些官员被贬穷荒,形同废人,政治理想随之落空,这对其身心的打击无疑是沉重的。中国传统士大夫多为官员与文人的统一体,政治地位的沉落自然会在文学创作中得到表现,贬谪作为一种政治现象因而递变为文学现象,贬谪与文学间的关系理应成为文学研究者关注的重要方面。
贬谪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现象与人类文明如影随形,远在《诗经》时代,弃子逐臣的主题便已被先民反复吟唱,尚永亮先生曾从发生学意义上对贬谪的文化源头——原始弃逐现象进行过考察,指出“弃子和逐臣有着内在的联系,前者是被父母抛弃,被弃者远离了自己依恋的亲情;后者则是被集团驱逐,被逐者将远离自己熟悉的群体”,并将原始形态的弃逐现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出生被弃,以及因此产生的种种灵异”“第二类是因罪受到谪罚,亦即‘为政不善’而遭放逐”“第三类是无端得罪,因谗言、陷害而猝然遭受放逐,即‘仁人放流’”。而第三类作为人类文明的悖逆形态无疑最为发人深省,最具研究价值。尚先生通过对《诗经·小弁》及后世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各类作品的深入分析,认为“伯奇放流”乃是中国贬谪文化可以确证的最早个案,并且是中国贬谪文学的原型与母题,伯奇“一方面开启了由弃到逐的端绪;另一方面又承担了由子到臣的转换。更为不可轻忽的是,后世无数身遭弃逐的孤臣孽子,他们低回的哀吟,惨怛的面容,都能从伯奇那里寻绎到原型参照”,而中国宗法制度“最后辅助确立了伯奇在文化史、文学史上的不易地位”。在伯奇故事的基本结构中,“后母对应奸臣;愚父代表壅君,由其展示的父权象征着专制;而弃子就是逐臣。原属于家庭伦理范畴的孝子后母之争此后便转换成了国家政治范畴的忠臣奸佞之争,这便是弃逐文化由朦胧到清晰的发生、发展变化脉络”[1]。尚先生的上述分析对我们进行贬谪与文学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如果说“伯奇放流”是中国贬谪文化的源头,那么,自屈原开始,贬谪现象正式进入中国文学史,其后汉代贾谊也成为贬谪视域中的重要人物,司马迁在《史记》中将二人合为一传,使得屈、贾成为中国士人悲剧性的文化符号,不断引起后世被贬者的心灵共鸣。屈原和贾谊“有如中国贬谪史上的两座峰头,既标志着贬谪士人在生命沉沦过程中不尽相同的人生道路的选择,也代表了忠奸斗争和怀才不遇这样两种不无区别的主题及其价值和意义”[2]。屈、贾作为两种不同的人格风范深深潜入中国文化的机体,并深刻影响到后世士大夫的文化心理,使得后世的贬谪文学深深地打上了屈、贾的烙印。自汉至唐,贬谪现象越发频仍,并与文学发生着越发密切的关系。初唐宋之问等人被贬岭南开启了唐代贬谪文学的先声,降至中唐,韩愈、柳宗元、白居易、刘禹锡等人更以椎心泣血的文字抒写了贬谪际遇下的生命哀歌,以至元和时期的贬谪文人群体及贬谪文学成为引人瞩目的研究对象。入宋以后,贬谪更加频繁,尤其是王安石变法所开启的新旧党争,使得贬谪现象大量增加,绝大部分官员都曾遭到贬谪,许多人一贬再贬,乃至老死贬地。尚永亮先生认为:“中国历史文化具有一种超稳定的内在结构,只要宗法乃至宗法与专制同生共荣的时代在延续,弃子逐臣便会在这种制度的惯性运转过程中制造出来,或者说,专制政体笼罩下的文人,随时都有可能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抛离制度的轨道而成为落荒偏远的异己者;而每一位远离制度轨道的异己者面对人生的困境,都会重复一次先行者曾经历过的心理体验,并产生出类似的精神意向。”[3]宋代中后期的贬谪现象同样也是对这一历史规律的证明。随着北宋中后期党争愈演愈烈,党争与贬谪成为一种政治常态,对北宋中后期的文化及文学演变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贬谪因而成为文化、文学研究难以逾越的核心事件。
20世纪90年代初,尚永亮先生的博士论文《元和五大诗人与贬谪文学考论》出炉,正式将贬谪定位为一种文化现象进行系统研究,贬谪文学开始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进入文学研究者的视野。1998年和1999年首届及第二届迁谪[4]文学讨论会在湖南怀化、衡阳举行,贬谪文学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学概念乃至研究领域得到了学术界的更大范围的承认和重视。尚永亮先生的博士论文及以其博士论文为基础而衍生的其他研究著作《贬谪文化与贬谪文学》《唐五代逐臣与贬谪文学研究》等,将贬谪作为一种研究对象正式提出,实际上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笔者以为,尚永亮先生大作的重要意义在于,将贬谪由政治现象提升到文化现象,从文化高度与历史视野定位贬谪现象,剖析被贬者的生存状态与精神困境,呈现出贬谪状况下五大诗人心灵状态的多个侧面。尤其是娴熟运用西方理论加以解读,取得了依靠传统学术途径不易取得的重要成果。尚先生的论著不仅对贬谪文化及贬谪文学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也为学术界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本书选题即受到尚永亮先生博士论文的启发,在吸取尚先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拟对宋代中后期的贬谪与文学关系进行较为系统而深入的探讨。
除尚永亮先生有关贬谪论著以外,与本选题相关的重要著作尚有罗家祥《北宋党争研究》、沈松勤《北宋文人与党争》、萧庆伟《北宋新旧党争与文学》。这三部著作对北宋党争的过程、动因、文化属性及与文人、文学间关系等进行了全面描述和深入辨析,为后来者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沈著与萧著虽然对党争与文人、党争与文学间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勾勒,但限于论题,偏重于对党争本身的描述,对文学本身的演变所论较少。上述三部著作既为本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也进一步确定了本书的研究空间,即侧重考察士人贬谪际遇下的生存状态及在此状态下文化心态、学术观念、文学创作等因素的变化,从历史、哲学及学术视野对被贬作家的贬谪经历及贬谪作品进行考索。
就目前所见,对宋代贬谪及文学进行研究的状况大体如下:1.贬谪制度研究,如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贾玉英《宋代监察制度》、王云海《宋代司法制度》等著作的相关章节,张其凡、金强《宋代岭南谪宦类型分析》(《学术研究》2004年第3期)、何忠礼《苏轼在黄州的日用钱问题及其他》(《杭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等。这些成果从制度层面考察贬谪的成因、贬谪的类型及被贬官员的生存状态,为进一步进行文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对被贬官员的类别及不同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较为详实的考证,足资参考。2.贬谪现象与创作关系的宏观研究,如周尚义《北宋贬谪诗文论略》(《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对北宋士人贬谪期间诗文的总体风格与审美情趣与前代进行了比较,概括出高旷平远、淡泊闲吟乃至戏谑调侃的特征,认为这些贬谪诗文实现了对传统贬谪诗文以悲为美、且多表现哀怨愁苦的超越。姚惠兰《论宋代贬谪文人的海南词》(《海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则对两宋贬谪海南的苏轼、李光、赵鼎、胡铨的词作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了苏轼旷达之作的范式意义,后人的词作无论偏离还是继承,都可以或明或暗地寻索到苏轼词风的印迹。张再林《宋代迁谪士人的迁谪心态与迁谪词风》(《中国韵文学刊》2002年第2期)认为白居易面对贬谪逆境表现出的旷达自适的心态对宋代被贬文人产生了深刻影响,苏轼的超旷心态正是对白居易的继承与发展,宋代迁谪词因而呈现出旷放达观的总体风貌。3.贬谪作家的个案研究。首先是对作家的心态研究,如王水照先生《元祐党人贬谪心态的缩影》联系特定的历史背景及历史事件,通过对被贬者交游及行踪的细密考证,揭示其思想状态的深层变化及隐微侧面,以个案方式呈现士人群体贬谪际遇下的心灵状貌,并由此对其被贬期间的诗文创作特征作出更合理的解释。其次则是对作家的贬谪诗文研究,如李寅生《论黄山谷的两次贬谪及其贬谪诗》〔《河池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罗敏中《论秦观的政治态度和湖湘贬谪诗词》(《中国文学研究》2001年第2期)。第三是比较研究,其中既有对同一作家不同贬谪阶段的比较,如成杰《苏轼前后贬谪思想之异同》(《河北理工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也有对不同作家贬谪心态与创作的比较,如石艺《迁客骚人,儋州宜州——苏、黄晚年贬谪心态与文学创作比较》(《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4.贬地的人文传统与创作关系研究,如巨传友《秦观的贬谪诗词与湖湘古文化底蕴》(《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1期)。除单篇论文外,另有一些有关贬谪的研究专著,如台湾学者郑芳祥的《出处死生——苏轼贬谪岭南文学作品主题研究》,围绕“出处”与“死生”两大主题,对苏轼贬谪岭南期间的人生与创作进行了较有深度的分析。
以上多为微观研究,研究者所关注的往往限于贬谪事件本身与被贬者的心灵及创作之间的关系,对其他与之相关的因素则涉及有限。事实上,贬谪作为一种政治事实,与专制体制、儒文化的道德属性、特定时代的政治走向、学术思想的演变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不仅是政治现象,更是文化现象,它所影响的不仅是被贬者的心灵状态及文学创作,而且还包括学术趋向、人格形态、一代士风乃至时代精神。因而,必须要将贬谪由政治现象上升为文化现象,由被贬者的个案扩展为宏大的历史背景,由纯粹的文学研究延伸到学术、制度、地域文化等与之相关的领域,只有从历史文化的宏观视野定位与观照贬谪现象,才可能更深刻地解析与贬谪相关的政治文化信息,更真实地描述贬谪背景下士人群体的精神状态、价值变动,从而揭示贬谪背景下的文学观念及创作形态的演变情况。因为大量研究成果属于个案研究,无法从更为宏观的文化视野对贬谪际遇下的文学创作加以审视,从而限制了对贬谪现象及其与文学间关系进行更为深刻的揭示,这也是本书进行宏观研究意义之所在。
与此同时,许多论者沿袭既成的思维定势,有意无意地以正义与邪恶的二元视角看待宋代贬谪现象,赋予遭贬处穷的苏轼、黄庭坚等元祐党人以正义的价值判断,并不能完全揭示这些贬谪现象的文化内涵,也难以准确断定其文化属性。其实,宋代贬谪现象有着不同于前代的特点,宋代的贬谪并不直接源于士人与君权的对抗,而主要是士大夫内部斗争的结果。庆历新政首先开启君子之党与小人之党的论争,至王安石变法之后,党争愈演愈烈,斗争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最终以当权一方将对方贬出朝廷的方式结束斗争。双方的斗争主要是其不同的学术立场及政治观念的外化,很难以正义与邪恶加以衡量,因此,被贬者并不像屈原、贾谊及中唐韩愈、柳宗元等人那样有着鲜明的正义属性,即便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也很难断定当权新党就属于邪恶势力。因此,也便难以用尚永亮先生“不该贬而贬”的“负向贬谪”概念认定北宋一系列贬谪现象的性质。而且,随着北宋后期党争的白热化,党争的性质由以前的政见之争蜕变为意气之争及权力之争,无论哪一派当权,都以严厉的手段打击对方,新旧党的党际分野趋于模糊,被贬者守道不屈的文化意义也在逐渐丧失,贬谪现象因而具有更为复杂的文化内涵,单纯用“负向贬谪”概念加以笼括便有方枘圆凿之感了。从更为广阔的文化背景来看,贬谪现象已不再仅仅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是中国文化自身局限性的外在表现,新旧两党每一方都以君子自居而视对方为小人,士大夫群体陷于整体性的文化困局不可自拔,以正义与邪恶对双方进行单向度的区分已经没有意义,更需要探究的是北宋政治文化本身的问题。因此,必须要突破狭隘的伦理判定,将北宋士大夫看作一个统一的群体,从更高的文化视野对其斗争的原因、动机进行深入的考察,才能对贬谪的性质进行更为合理的说明。
此外,一些论者从庄禅观念入手研究被贬者的心态与文学,过多注意被贬者旷达的一面,而相对忽视了悲情的一面,更未注意到北宋后期的士大夫因为变法的失败、党争的酷烈、贬谪的加剧,精神日渐困顿的深层现实。基于这种思维定势,这些研究最终往往是为了证成苏轼、黄庭坚等被贬者如何以庄禅观念消解痛苦而获得精神的超越。这种认识并非错误,但显然不够全面,事实上,所谓的旷达正是为了消解悲情,而作为旷达对立面的悲情才是被贬者更为本质的精神层面。且苏轼等被贬者由被贬初期的伤痛到最后的超越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而许多研究对此缺乏细致的考察,这就忽略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有鉴于此,本书便着力发掘以往研究者不大注意的方面,以对被贬者的心灵状态进行更为全面及动态的揭示来凸显其精神价值。
概而言之,贬谪现象牵涉到宋初以来儒学复兴的历史背景、新旧党争、政治制度的专制属性、儒文化的二元思维、士人心态的衰变及宋代学术演变等诸多方面与层面,借助于对贬谪现象的剖析,可以更清晰地观察到北宋的政治文化演变所造成的士人心灵状态的衰颓及其日趋严重的精神困境,从而可以更深刻地把握贬谪对文人的文学趣味及文学创作的影响,乃至解析北宋一些重要文学现象的内在文化原因。这是本书主要目的之所在。
二、对本书研究对象、范围及方法的说明
1.本书将题目确定为“贬谪与文学”而非“贬谪文学”,首先考虑到“贬谪文学”的概念并不严密,所谓“贬谪文学”既可以指被贬者在贬谪际遇下所创作的作品,也可以包括贬谪结束后以贬谪经历为题材而创作的作品,但后者很难界定,因为即便这类作品不明白提及贬谪经历及贬谪期间的思想感情,也难以断定其中必不包含有关贬谪的某类信息,因为一些作品可能隐含了贬谪期间的某种回忆甚至某种意绪,只不过没有明白地表露出来而已。如果将这些因素也考虑进去,那么贬谪文学将成为一个几乎无法界定的概念,并必然会陷于纠缠不清的境地。有鉴于此,本书一般不用“贬谪文学”这一概念,而用“贬谪与文学”加以笼括,且所研究的对象一般指贬谪际遇下的作家及作品,以避免不必要的概念纠纷。
本书并不仅限于对文学本身的研究,同时涉及与贬谪现象相关的文化演变、政治走向、党争状况、学术纷争及士大夫的人格衰变等诸多方面,贬谪只是这一切变化的现象与结果,如果不对这些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那么,贬谪本身的起因、性质与后果也无法得到清晰的揭示。基于以上考虑,本书将贬谪本身及相关的政治文化背景作为研究的重要内容,且以“贬谪与文学”界定基本的研究对象。
2.本书所谓的“北宋中后期”,是指神宗熙宁到徽宗朝。之所以将时间范围确定为这一阶段,主要考虑到熙宁变法以后,士大夫群体发生严重分化,新旧党之间开始长期的斗争,贬谪现象大量出现,此一时间段理应成为研究重点。本书所研究的不仅是文学现象,还有贬谪的文化属性,而与贬谪相关的地域文化分野、儒文化的弊端、士人心态的衰变等在熙宁以后的党争中得到充分的表现,士人的文学观念及文学创作随之发生重要变化,这是本书将研究的时间范围确定为北宋中后期的原因所在。
3.被贬者因坚持己见、捍卫“气节”或心灰意冷等原因,多请外放,数量也极为可观,笔者将此类现象称为“自贬”,是一种特殊的贬谪形态,这种情况主要出现于熙宁变法初期,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成员纷纷请辞,或外任,或赋闲,都可视为“自贬”行为,同样被纳入本书的研究范围。
4.本书以诗歌为主要的研究对象。诗歌作为士大夫运用频率最高的文学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容纳与贬谪相关的历史信息,最充分地反映被贬士大夫的文化心态,贬谪对文学的影响自然也能够在诗歌这一基本的文学形式中得到迅速而充分的表现。而北宋中后期的文学演变主要表现为诗风的演变,尤其是苏、黄地位的递变及江西诗派的形成成为醒目的文学事件,而这些变化又与贬谪现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将诗歌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更便于揭示文学与贬谪之间的互动关系及文学在贬谪背景下的发展演变。
5.以苏轼为核心的苏门成员是北宋中后期诗坛的核心,他们的创作情况代表着诗坛演变的基本趋势,也深刻影响着北宋中后期诗坛的基本走向。除元丰间苏轼、苏辙兄弟因乌台诗案遭贬外,绍圣之后的苏门全部遭到贬谪,因而,苏门贬后的创作情况理所当然地成为本书的研究重点。
6.本书以文化视野进入文学研究,力图凸显出地域背景、学术流派、专制制度、儒家观念及佛禅思想在党争中的消长起伏,考察这些因素又如何外化为贬谪文学的某些特征。本书力图进行一种动态的立体研究,即对被贬者的生存环境、人事交往、思想演变、文学创作进行一种全方位的考察与还原,既关注被贬者生存的小环境,也注意政治文化的大环境的呼应互动;既注意被贬者的当下状态,也注意其思想、创作的某种趋向,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历史真相。
文学研究的本质并非仅仅在于揭示历史真相,更要以终极的思索揭示人类生存的价值与意义,西方理论在这一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有鉴于此,本书既遵循文献考据的传统路数,也不排斥对西方理论的借鉴,尽可能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
三、本书的主要线索
贬谪并非孤立的现象,而是宋初以来的一系列政治演变及文化冲突的极端表现。从文化角度而言,北宋贬谪现象源于儒学复兴,并因南北地域文化的差异造成学术观念的渐行渐远,由此形成士大夫群体政见的对立,最终酿成党争局面与贬谪的结局,这一过程同时成为士大夫的心态由外王而内圣、由张扬而内敛的转化过程,其文学创作也相应向平淡风格靠拢。随着北宋末年党争的严酷及贬谪的加剧,士大夫避祸全身的观念日益强烈,文学创作更加遵从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儒家诗教。黄庭坚大力倡导心性修养,并以之作为诗歌创作的必要前提,同时强调诗法,使诗歌创作一定意义上成为儒家道德的外化形式,最终造成江西诗派大行其道的局面。
由以上概述,本书大体以以下三条线索贯穿全篇:
1.儒学复兴的嬗变历程。儒学复兴肇始于中唐,历经晚唐五代的长期战乱,直到宋代复兴才得以实现。宋代士大夫将晚唐五代的长期战乱视为儒学衰落而佛道昌炽的结果,以宋初三先生为首的士人群体力倡儒学,排斥佛老,并以对《春秋》的注释高举“尊王”的旗帜,使儒学复兴成为与宋初以来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走向密切配合的文化运动。但宋代的儒学复兴并非对儒学原典的简单重复,宋代庶民文化的兴起为儒学复兴带来了新的文化因素,它以功利为主导的价值观念及其无所拘束的自由精神突破了传统价值的樊篱,使得儒学复兴排斥章句,深究性理,掀起疑注、疑经的学术潮流。而宋代士大夫群体也通过正本清源、直探圣人本旨的疑经运动获得了空前的文化自信,他们坚信,汉唐章句之学破碎大道,并未传达出圣人本意,只有抛弃传注、自出己意的义理之学才是原教旨的醇正的儒学。借助疑经运动带来的文化自信,宋代士大夫群体提出迈越汉唐、直接三代之治的政治理想,并针对北宋长期积弱的局面而表现出强烈的变革愿望。可以说,以疑经为特征的儒学复兴为北宋的变法革新注入了强大动力,北宋的变法运动一定意义上乃是儒学复兴的结果,无论庆历新政还是王安石变法都不仅是纯粹的政治变革,而且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直接三代之治的复古运动。
与前代不同的是,宋代士人兼学者与官员身份于一身,一方面复兴儒学,另一方面又力图将儒家理想贯彻于政治实践。如果说宋初三先生还停留于理论层面,那么范仲淹庆历新政则将理论付诸实践,从而掀起儒学复兴的第一个高潮。此后经过仁宗后期至英宗朝的酝酿准备,到王安石变法掀起儒学复兴的第二个高潮。这场变法对北宋中后期乃至南宋的政治文化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其结果便是士大夫阶层的持续分化,由新旧党争演变为党内斗争,进而演变为毫无原则的意气之争及权力争夺。经过元祐更化、绍圣绍述及建中靖国的反复折腾,最终形成崇宁党禁的高度专制局面,北宋政治陷于黑暗与衰坏的境地。这一过程同时成为士人群体反复遭到打击与贬谪的过程,也是三代之治的政治理想逐渐破灭的过程,与之相伴随的便是士大夫儒学信念的衰颓与失落。
儒学复兴以变法形式在实践层面遭到挫败后,便以理论反思的方式潜滋暗长,这主要表现为三支不同党派分属人物的思想变化。首先是熙丰年间因反对变法而赋闲洛阳的士人集团,它是集史学、哲学、文学于一体的文化团体,其史学观、哲学观及文学创作都与正在进行的变法运动相关相应,并从史学及哲学角度对变法运动进行批判,其核心乃是对传统儒家价值的坚守。其次则是王安石罢相退守江宁期间倾向佛学。王安石身历变法的一系列变故,深切感受到单纯依靠儒学并不足以实现外王,新党盟友吕惠卿的背叛无疑加强了这一判断。外王先须内圣,而儒学并不能完全解决内圣问题,变法的失败一定意义上标志着儒学复兴的失败,这种失败实际上又可归因于内圣的失败。王安石之转向佛学一定意义上也是要寻求有助于内圣的思想资源,于是早年由研读孟子开始的内圣之思重新成为退居江宁期间王安石的思想主题,《字说》编纂大量引用佛教典故证明王安石以佛学补助儒学内圣资源不足的努力。第三则是以苏轼为代表的文人,在被连续的贬谪之后,儒家观念受到严重冲击,佛禅思想则在儒家观念的消解中更多地渗透进来,逐渐成为苏轼思想的主导层面。如果说王安石借助佛禅企图补助儒学之不足,那么苏轼倾向佛禅则主要是为了摆脱精神困境。北宋后期,儒家观念事实上并不能真正约束和规范士人行为,党争中士大夫相互之间残酷的倾轧完全看不到儒学温良恭让的影子,反倒是彼此以君子自居而指责对方为小人的口诛笔伐暴露出儒学沦为党争工具的可悲。变法的失败及无休止的党争造成士人群体儒学观念的整体衰落,大批士人在精神上远离儒学而对佛禅怀有更加浓厚的兴趣。相比变法的失败,士大夫群体价值观念的偏离与转向在更深刻的意义上标志着宋初以来儒学复兴的失败,于是儒学最终以从佛禅中汲取资源化身道学、理学而求得自救。这是解读北宋士人心态变化及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2.南北地域文化的冲突。贬谪是党争的直接结果,而党争虽然表面源于不同士大夫群体政见的不同,根本上则源于双方不同的学术理念,而学术的歧异又与士大夫群体的地域文化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自宋代儒学复兴以来,南北儒学便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以司马光为首的朔学及以二程为首的洛学基于北方中原地区深厚的经学传统,排斥佛老,捍卫儒家正统,虽然他们对释道也加以汲取,却主要是方法的借用,并不认同其基本的价值观念。南方经学不厚,根基不深,思想构成更加多元,对儒学的独尊意识并不强烈,其思想体系更具开放性,无论是王氏新学还是苏氏蜀学,都呈现出对释道兼收并蓄的多元状貌,从而在根本上与以醇儒自居的北方儒学存在对立。儒学复兴以来追求富国强兵及三代之治的共同政治理想暂时掩盖了双方的差异,但随着新法的全面推行,双方分歧逐步扩大,由政见之争上升为学术之争,并重新还原为地域性的文化对抗。司马光曾说:“介甫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才高而学富,难进而易退。远近之士,识与不识,咸谓介甫不起则已,起则太平可立至,生民咸被其泽矣。”[5]而事实却与司马光的期待相去甚远,回归三代的理想首先在旧党那里破灭了,司马光、二程等旧党学者聚集于洛阳,从历史、哲学角度对新法进行审视与批判,从学理层面追问其合理性与合法性。虽然王安石竭力从儒学经典中寻求变法的依据,然而变法的逐利性直接违背儒学的传统价值,新法的种种弊害更为旧党的攻击提供了口实。由此,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儒家士人开始放弃初始的变革诉求,而逐步退缩为对传统价值的捍卫。新法日益表现出疑经之风昌炽以来的南方文化特征,成为疑经最力的南方士人价值观的实现方式。可以说,南北士人在儒学复兴中并未在学理层面达成共识,南方士人因其价值观念及思维方式的多元性、开放性、灵活性,尤其是对功利价值的强烈追求与北方儒学存在根本矛盾,这就决定了党争的牢不可破及愈演愈烈。自熙宁到崇宁,士大夫的地域意识时隐时现,成为相互排斥的重要文化因素,也成为贬谪的潜在支配力量。这是本书所要把握的第二条线索。
3.士大夫的心态衰变。儒学复兴激发起宋代士大夫空前的文化自信,也使其主体人格得到极大的张扬,王安石“君臣迭为宾主”说标志着“道尊于势”的先秦精神的复活,并以与神宗的千载一遇而将士人的主体人格发扬到极致。但新法事实上的失败潜在地削弱了士大夫复兴儒学的热忱,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着对儒学的信仰,而党争与贬谪的加剧更加打击着士大夫的入世热情,士大夫的心态由张扬转向内敛,由儒学更多地转向佛禅,朱光庭元祐年间连上两奏指责士大夫热衷佛法的情况,其中称,“今士大夫披儒者之服,当师法圣人言行,而乃自暴自弃,区区奔走,从事胡法”。“相国寺慧林院长老开堂,衣冠大集座下,听法者曲拳致恭,环拜致礼,无所不尽”[6]。对佛禅的归趋一定意义上反证出士大夫儒学信仰的失落。从熙丰至元祐,无论新法还是旧法都未能使宋王朝真正摆脱以“三冗”为核心的重重危机,宋初以来儒学复兴带给士大夫的强烈的文化自信因此不断衰落,而贬谪的打击更使士大夫无力再支撑儒学的救世信念,于是转向释道以消解苦痛、安顿心灵便成为士大夫的最终选择。这也成为本书所要把握的第三条线索。
与上述变化相应,宋人的诗学观念相比前代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唐人推崇“不平则鸣”,被贬者理应以激烈的情感抒写被贬边荒的生命苦痛,韩愈“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的怨愤正是“不平则鸣”的生动表达,唐代其他被贬者表现出大体相同的感情色调。“不平则鸣”虽然一定程度上切合了唐人情感张扬的生命形态,但情感抒发的放纵随意与宋代倡导教化、重建道德及社会秩序的时代需求背道而驰,“不平则鸣”的观念开始受到宋人的质疑与批评,以礼节情的儒家诗教受到推崇,黄裳《读罗隐孟郊集》云:“罗隐寓以骂,孟郊鸣其穷。始读郁吾气,再味濡我胸。如何志与气,发作瓶甕中。大见无贤愚,大乐非穷通。弃置二子集,追攀千古风。中兼六义异,下与万物同。”[7]唐人常作不平之鸣,发穷愁之悲,而宋人则将贤愚穷通的区别一并抹杀,以“万物同一”看待世事纷纭,由此形成坦然心态,甚至对屈原自沉汨罗也不以为然,张舜民《送辛著作罢荣河》诗云:“常笑三闾老大夫,枉将憔悴付江鱼。为儒须较身名重,入仕先将喜愠除。莫顾他门堪炙手,且教我腹可回车。”[8]典型表现出宋人不斤斤于立功扬名、进退自如的生存哲学,由此形成的审美心态便是雍容和乐而非张扬激烈,诚如周裕锴先生所论:“在宋人眼里,‘寂寞无声’‘动而中律’的金石丝竹的‘中和’之声(《国风》《雅》《颂》)取代‘不得其平’‘则声若雷霆’的涧水的不平之鸣(《楚辞》),成为诗美的极致(黄庭坚《胡宗元诗集序》)。”[9]在这种文学观念整体转型的大背景下,北宋中后期的诗歌创作便呈现出求“平淡”、尚“法度”的基本倾向。苏轼被贬黄州期间的诗文创作逐渐消磨掉之前的强烈入世追求而融会庄禅,以与天地相往来及与大化同流的自由精神穿梭于历史与现实之间,获得了对自然与生命的前所未有的深刻解悟,并写出《赤壁赋》这样的惊世绝唱。元祐间虽然重返朝廷,并达到仕宦的顶峰,但洛蜀党争的持续不断消磨着他的心力,重新高扬的入世热情不断沉落。至绍圣被远贬岭海,更是与世无争,优游容与了。和陶成为此期的重要创作内容,而平淡则成为基本的审美趣尚。与苏轼相似,黄庭坚后期亦主平淡,赞叹老杜晚年诗作“平淡而山高水深”的审美境界,并奉为作诗的圭臬。苏、黄的平淡追求虽是审美趣味的转变,而在文化意义上则折射出激情的消颓与生命精神的沉落。在朝难有作为,被贬无路可走,希望越发渺茫,价值无处驻足,他们似乎陷于一种价值彻底瓦解、精神丧失支点的空虚与茫然。因此,他们的平淡追求既有对生命本真的深刻体悟,也潜藏着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无奈情绪。
与平淡相应的则是对“法度”的追求,这主要体现在黄庭坚的诗法观念中。黄庭坚原本以儒立身,但又始终缺乏强烈的入世热情,对心性修养的追求远重于外在事功,绍圣后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元祐党人所遭受的群体性打击更加促使他心态的内转,这也深刻影响到其诗学观念。贬谪黔戎后,黄庭坚多次表示对苏轼“好骂”的批评,在元符元年(1098)作于戎州的《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一文中,黄庭坚更明确地说:“诗者人之情性也。非强谏争于廷,怨仇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也……其发为讪谤,侵陵引颈以承戈,披襟而受矢,以快一朝之忿者,人皆以为诗之祸,是失诗之旨,非诗之过也。”[10]将“好骂”称为“诗之祸”显然基于对乌台诗案以来的文字狱的痛切反思,祛除“骂”的功能而转归诗之本“旨”,正是反思基础上的自觉调整,实即将诗歌创作自觉纳入儒家的伦理道德框架,消磨锋芒,避免与现实政治的冲突,黄庭坚晚年对诗法的强调在深层的文化意义上乃是其儒家诗教的衍化。“法”成为黄庭坚晚年诗歌理论的醒目标识,也成为其后江西诗派的基本主张,这与北宋晚期日趋严酷的政治生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然也与黄庭坚遭贬处穷的命运直接相关。历史地说,正是贬谪的促动,造成了江西诗派的流行。
概而言之,北宋士大夫的人格嬗变历程是一个由初期的张扬到晚期的萎落的过程,是理想破灭与信仰失落的过程,是其价值观念由外在事功转向心性修养的过程。党争的激化与贬谪的加剧强化了士大夫心态的内敛倾向,其诗歌趣尚由纷杂趋向平淡,由苏轼为代表的狂放不羁转向以黄庭坚为代表的崇尚法度,诗人群体总体上呈现出由崇苏到学黄的转化,并最终形成规模巨大、影响深远的江西诗派。这一切乃是宋初以来以君权强化、儒学复兴为主线的政治文化复杂变动的结果,而贬谪无疑是其中极为重要的环节乃至决定性的因素。
[1] 尚永亮:《贬谪文化与贬谪文学》,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18-227页。
[2] 《贬谪文化与贬谪文学》,第240页。
[3] 《贬谪文化与贬谪文学》,第240页。
[4] “迁谪”强调“迁”,即由文化中心区域放逐到偏远地区;“贬谪”强调“贬”,即由高级官员降低为低级官员,前者着重地理空间的变化,后者着重政治地位的变化。两个概念虽然侧重不同,其实没有本质的差异,“迁”是因为“贬”,而“贬”一般而言会造成“迁”。一定意义上说,“贬”是原因,“迁”是结果,“贬”更具有本质的规定性。本人倾向于用“贬谪”概念。
[5] 《与王介甫书》,[宋]司马光撰,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卷60,巴蜀书社,2009年,第4册第550页。
[6] 《再乞戒约士大夫传异端之学奏》,《全宋文》,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93册第387页。
[7] [宋]黄裳:《读罗隐孟郊集》,《全宋诗》,第16册第11028页。
[8] [宋]张商英:《送辛著作罢荣河》,《全宋诗》,第14册第9686页。
[9] 周裕锴:《宋代诗学通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2页。
[10] 《宋黄文节公全集·正集》卷25,《黄庭坚全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