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理论基础
翻译本质上是一种跨文化传播活动,从传播学视角诠释文学外译,可以大大拓展翻译研究的路径和视野。本研究借鉴传播学理论来解释文学翻译活动,以拉斯韦尔(Harold Dwight Lasswell)提出的5W传播模式作为基本研究框架。在探讨具体翻译现象时主要使用“翻译研究学派”,尤其是翻译理论家勒弗菲尔(Andr Lefevere)提出的“改写”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对杨宪益的翻译活动及其问题展开个案研究。在具体论述中,通过杨译本的典型个案探讨中国文学作品进入异域的动态轨迹,发现中国文学作品是如何被译介、通过何种渠道传播到异域以及在域外的接受情况。
1.4.1 传播模式
1.拉斯韦尔的5W模式
第一位明确提出传播过程模式的是拉斯韦尔。拉斯韦尔是传播学的四大奠基人之一、著名政治学家,1948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中,他提出了著名的5W模式以及传播的三大功能。所谓5W指的是:谁(Who);说什么(says What);通过何种渠道(in What way);对谁(to Whom);取得何种效果(with What effects)。拉斯韦尔的5W模式被视作传播学模式的开山之作,其贡献主要体现在首次较为详细、科学地分析了传播的结构和过程(参见图1-4),即传播过程中的五个要素:传者、讯息、媒介、受众和效果。同时,明确界定传播学的五个研究领域:控制分析、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和效果分析,以后的传播学研究大多是在这五个类别下深入开展的。当然,5W模式不无缺憾,如:忽略反馈机制,未体现出各要素之间的关联,也未体现出传播过程与社会的关系等,但作为早期传播模式的典型,5W模式影响深远,至今仍是“指导我们研究传播过程的一种便利和综合性的方法”。(麦奎尔等,2008:15)
图1-4 拉斯韦尔传播模式
2.从传播过程模式到翻译过程模式
较早把传播学研究成果引入翻译研究领域的是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Eugene A.Nida),他把信息论运用到翻译研究,认为翻译就是交际(Nida et al.,1969),任何交际都有八大要素:信息源点、信息内容、信息受体、信息背景、信码、感觉信道、工具信道、噪音,翻译作为一种语际交际活动同样具备以上八大要素。这八大要素实际上涵盖了传播过程的传者、讯息、媒介、受众、情景、噪音等各要素,可以体现传播学理论对奈达的影响。(谭载喜,1999:26)把翻译视作交际过程,意味着如果译文无法为读者看懂,起不到交际作用就是不合格的译文。奈达的交际翻译理论相对于当时的以“忠实”作为评判译文的标准是一大创举,但奈达本人是语言学家,对翻译的研究并未完全跳出翻译语言学派的窠臼。他探讨的翻译过程包括分析、传译、重组、检验(Nida et al.,1969),仍局限于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并未从译文生产拓展到译作传播和接受。作为奈达翻译理论在德国的具体运用者(Gentzler,2004:59),威尔斯(Wolfram Wilss)认为翻译作为现代交际工具,是一种语际信息传递过程。(Wilss,2001)威尔斯关注翻译过程,并且区分翻译过程(translation process)和具体的翻译步骤(translation procedure),认为翻译过程不仅包括从词汇、语法、句法以及语用上从原语语境向译语语境的转换,还包括译作的评价过程,威尔斯借用拉斯韦尔的传播模式来解释翻译过程:谁、翻译什么、为谁翻译、翻译的目的、翻译发生的语境等因素。(Wilss,1996:124-125)同奈达一样,威尔斯对翻译过程的探讨也受到传播过程模式的启发,但他的翻译过程中的主要要素中并未把媒介考虑在内,从某种程度上说威尔斯研究仍然未超出翻译的语言学派的研究范式,未把翻译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要素考虑在内。
吕俊是国内较早提出把翻译研究与传播学相结合的学者,在吕看来,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信息交流和交换活动,其本质是传播(吕俊,1997),因此他指出翻译学应该属于传播学的一个分支。尽管吕俊强调翻译学本身的特殊性,但把翻译学作为传播学的分支未必得到多数翻译学者的赞同。翻译学的发展证明,它并不隶属于其他任何学科,而是一门独立的交叉学科。在之后的研究中,吕俊致力于翻译学的理论构建,把传播学理论作为翻译学研究的元理论,认为翻译学的各个理论学派都是基于传播的某个要素或几个要素展开。(吕俊等,1999)吕俊的开创性研究带动了国内其他学者对该领域的关注和研究,有学者探讨信息论对翻译研究的启示(廖七一,1997),最近又有学者倡议建立“翻译传播学”(谢柯,廖雪汝,2016),作为翻译学和传播学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我们认为,翻译学和传播学均为学界公认的独立的学科,鉴于两个学科存在诸多共性,互相可以借鉴研究成果,跨文化传播牵涉到两种语言和文化的转换,翻译学的某些研究成果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借鉴,而传播学的研究也可能为翻译学提供一定启示。两个学科的碰撞和交融,当然也有形成交叉学科的可能性,但就目前情况看,可能提出建立“翻译传播学”的时机尚早,但将传播学的理论运用到翻译研究领域不失是一种借鉴和尝试。
在拉斯韦尔传播过程模式的基础上,我们把翻译视作跨文化传播活动,尝试建构翻译过程的模式,把翻译放在原语和译语文化系统之中,再现翻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及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见图1-5)。同传播过程一样,翻译过程包括三个环节:包括译作生产(译介主体选择译介内容和译介策略并进行语符转换)、译作传播(通过何种渠道传播出去)以及译作接受(受众的接受情况),并且都有必不可少的四个要素:译介主体(传者)、译介内容(讯息)、译介途径(媒介)和译介受众(受众),每个要素又处于一定的社会系统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图1-5 翻译过程模式
(1)生产过程:译介主体是译作生产的主要执行者,其活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原语系统和译语系统,其影响力大小取决于译介主体的选择)、工作环境(主要包括出版机构、编辑、个人等,甚至可能有更高层次的赞助人,如国家机构)、译者的主体性(包括译者的自我形象、翻译观等)、原作(者)的名声、受众的关注度及关注焦点、受众在译介主体心目中的形象等。以上诸种因素会影响到译介选择,即译介选材和译介策略。
(2)传播过程:译介活动赞助人的支持力度、传播类型、传播策略、传播者的身份和知名度等因素均会影响译作的传播。此外,译作的传播还会受到原语和译语社会意识形态以及国际关系的影响和制约。
(3)接受过程。受众是考察译作接受的主要因素,影响受众对译作的选择性接受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受众所处社会环境、受众所属群体、受众的自我形象及个性结构、译作内容及质量、译介主体的身份、传播媒介的影响力等。
借鉴传播学理论探讨翻译问题,可以拓宽翻译研究的思路和视野。一方面,对翻译效果的传统评价取决于译文与原文的关系,确切的说是译文在多大程度上“忠实”于或接近原文。从传播学视角看,翻译过程不仅局限于从原文到译文的转换过程,在本质上与传播过程相同,除了讯息(译作)生产(从原文到译文),还包括讯息(译作)传播和接受的过程。翻译效果的评价不再仅仅取决于译文在多大程度上“忠实”于原文,还要考虑译文在目的语文化中的传播、接受和影响程度。
另一方面,翻译研究不再局限于探讨语言层面的转换,而是拓展到译作的传播和接受。长期以来基于语言层面转换的研究一直都是翻译研究的主流,但译作生产完毕后还远远未完成使命,仍需考虑通过何种手段使其到达目的语受众,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和艰难性丝毫不亚于译本生产过程。不可否认,有学者持“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点,认为只要译作足够好,总会有读者。然而,事实并非尽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文学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在信息化时代,大众阅读方式发生重大变革,由于影像的诱惑以及碎片化的阅读等因素,读者总是面临多种选择。因此,即使高质量的译作,也需要通过主动推广才可能引发读者关注。
然而,翻译过程与通常的传播过程又有所区别,接近跨文化传播的范畴。首先,翻译牵涉到语符转换过程,即:从原语到译语;其次,翻译涉及一种文化系统与另一种文化系统的冲突和交流,翻译过程中除了考虑语言差异的影响,还要考虑文化层面上的差异;再次,翻译过程中受众情况更难以预测,尤其是原语系统发起的翻译活动,受众既是关键问题又是最棘手的问题;最后,原语文化系统与译语文化系统相遇时,会受到国家层面的意识形态以及国际关系等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因此,相对传播过程,翻译过程要更复杂,受到的制约因素更多,传播成功的难度更大。
1.4.2 翻译研究文化学派
长期以来,翻译被视作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翻译研究更多关注语言之间的差异,以及在译语中找到原语的“对等项”,从而使译文忠实地“再现”原文。1970年代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突破了翻译研究的语言学途径,从关注微观的语言现象,转向关注宏观社会语境对翻译的影响,其中代表性人物有霍尔姆斯((James Holmes)、佐哈(ItamarEven-Zohar)、图里(Gideon Toury)、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勒菲弗尔等。霍尔姆斯最早提出翻译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理念,被视作翻译研究文化学派的“开山大师”。佐哈(Even-Zohar,2000)在文化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多元系统理论,并论述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的位置以及发挥的作用,对翻译研究产生很大影响。之后,图里等在多元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对翻译现象进行更加深入的描述性研究和理论建构工作。图里认为翻译是一种受到社会文化规范制约的行为(Toury,2001:56),译者在从事翻译之初始阶段总受到初始规范(initial norm)的制约,要在原语文化和译语文化之间做出选择。倘若选择遵循原语文化规范则译作倾向于“充分性”(adequacy),若遵循译语文化规范则倾向于“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译者的这一选择将支配他在翻译过程中的其他抉择。除此之外,图里还提出预先规范(preliminary norms)和操作规范(operational norms),预先规范制约着特定时期翻译选材以及对待转译的态度,而操作规范则指翻译过程中的实际选择,即具体的翻译方法和技巧。虽然图里的研究主要面向译语系统,致力于探讨制约一部作品、一类文本或一个时期译本的翻译规范,以及这些规范背后的原因,但是对于我们探讨建国之后国家赞助的文学外译活动不无启示。建国之后的文学外译主要由原语文化系统发起,倾向于遵循原语文化规范,追求译作的“充分性”,具体表现在措辞和句法上对原作的亦步亦趋,译介过程中尽量保留中国文化。
图里等的研究主要从实证的角度去描述和解释翻译现象,旨在发现翻译的一般规律(laws),这种做法与他所强调的翻译研究的动态性相抵触,因而遭到批评。(Gentzler,2004:120-121)。此外,图里等人的研究中忽略了现实中的政治和社会权力关系以及具体机构对于翻译的影响(Hermans,1999:118)。
文化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勒菲弗尔在以上研究基础上,把福柯的权力话语引入到翻译领域,提出翻译必然会受到译者或当权者意识形态(ideology)和主流诗学(poetics)的支配。勒菲弗尔认为翻译、文学史、文集编撰、批评以及编辑等都是对原文的一种改写(rewriting),不可能真实反映原文,其中,翻译是最显著同时也是最有影响力的改写方式。(Lefevere,2004:7-9)勒菲弗尔指出,在文学系统中翻译的功用主要取决于三种因素:文学系统内的“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文学系统外的“赞助人”(patronage)以及处于主流地位的“诗学”(poetics)。在文学系统之内,主要是专业人士,包括批评家、评论者、教师和翻译家等,专业人士有时压制那些与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诗学相悖的文学作品,他们通常会改写这些文学作品使其与当时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相符。(Lefevere,2004:14)另一个来自文学系统之外,就是所谓的“赞助人”,即任何促进或妨碍文学作品阅读、生产以及改写的力量。赞助人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组织机构,诸如宗教团体、政党、阶级、宫廷、出版者、或大众媒体等。(Lefevere,2004:15)主流诗学则包括文学方法以及文学的作用的概念。通常赞助人更关心文学作品的意识形态问题,涉及到诗学的问题则下放给专业人士处理。一般情况下,代表“正统观念”的专业人士与赞助人的意识形态相近,事实上,赞助人依赖专业人士控制文学系统,使其与他们的意识形态保持一致。(Lefevere,2004:15-16)勒菲弗尔认为,赞助人会直接或间接对译者施加压力,确保译作与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保持一致,当然,译者可以选择接受或抵抗这种制约,但一般说来,译者倾向于选择接受这种制约。(Lefevere,2004:15)
同时,勒菲弗尔指出,在翻译过程倘若语言学方面的考虑与意识形态和诗学本质发生冲突,后者往往会占上风。(Levevere,2004:39)换言之,在勒菲弗尔看来,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考虑是意识形态,这里的意识形态主要是译者的意识形态,或者说赞助人强加给译者的意识形态,诗学因素则指目的语文化的主流诗学,这两方面决定了翻译策略和翻译方法。勒菲弗尔较早把“意识形态”的概念引入翻译领域,揭示隐藏在翻译背后的意识形态和权力话语,开辟了翻译研究的政治视角。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建国后国家赞助的文学外译活动,以具有代表性的杨译鲁迅小说和《红楼梦》作个案,建国后为应对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封锁打压,我们迫切需要对外传播中国文化,并建构新国家的正面形象。作为原语系统发起的翻译活动,翻译过程中倾向于遵循原语系统的文化规范,追求译作的充分性,加上当时原语系统的主流翻译诗学强调“忠实”“对等”,因此,无论杨译鲁迅小说还是杨译《红楼梦》都尽量直译,体现在措辞和句法上忠实于原作,并尽量传递中国文化。但另一方面,建国后的文学外译被视作对外政治宣传的一种辅助手段,在翻译活动的各个环节,如翻译选材、翻译策略乃至译作的对外发行均受到国家意识形态和主流诗学的影响,译者的主体性大大削弱。
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为我们探讨建国后的文学外译活动提供了理论视角,原语系统以自身为中心主动发起的译介活动意味着译介选材尽量选择原语系统中的经典作品,译介策略上,尽管主流翻译诗学追求译作的“忠实”,但在实际翻译过程中,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内容会遭到改写。此外,还通过添加“序跋”和“出版说明”等副文本从宏观层面上对译作进行操控,以期达到引导译入语读者阅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