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抑或陀思妥耶夫斯基?》(Tolstoy or Dostoevsky?)是著名的文学评论家乔治·史丹纳(George Steiner)所写的一本书名,我多年前看过,内容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只依稀记得他的结论是:各有千秋。当代世界各大作家之中,也各有托翁和陀翁的粉丝,但妙的是更有反陀翁者——昆德拉(Milan Kundera)即是其一,但他崇拜的卡夫卡却是陀翁的忠实读者,名作曲家马勒亦是如此。拥托翁的在中国更大有人在,鲁迅的友人许寿裳曾赠给他八字对联:“托尼学说,魏晋文章”,可见早期的鲁迅也是师崇托翁的,但却译了陀翁的早期小说《穷人》。茅盾当年也是独尊托翁的,似乎在他的西洋文学论集中没有太多关于陀翁的文字。两人的中文译文中,最新出版的是草婴译自俄文的《战争与和平》。
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爵士的那本小书《刺猬与狐狸》,被我屡次引用,原书却是讨论托尔斯泰的史观的。柏林爵士生前特别钟情俄国文学,甚至迷倒在前苏联女诗人阿赫玛托娃的石榴裙下,在他的《俄国思想家》一书中畅谈十九世纪俄国思想史,但似乎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所展现的思想不屑一顾。俄裔小说家纳布可夫(Vladimir Nabokov)在他的《俄国文学讲稿》中说:“托尔斯泰是最伟大的俄国散文小说家”,他的尺度是散文(prose)技巧,而非思想内涵,所以他列出来的前四名俄国伟大作家的排行榜是:托尔斯泰、果戈理、契诃夫和屠格涅夫,陀翁被排在榜外。他还不忘揶揄一番:“这犹如给学生打分数,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和素提可夫(Saltykov)正等在我的办公室门外,要和我讨论他们的低分数。”纳布可夫又说了一句:“当你读屠格涅夫的时候,你知道你在读屠格涅夫;当你读托尔斯泰的时候,你读它因为你停不下来”,真是一语中的!我去年重读《战争与和平》的英译本,废寢忘食,停不下来,读《安娜·卡列尼娜》时更是如此。然而,我介绍这两本小说给朋友看,朋友却读不下去。想来香港的大部分读者皆如此。我个人在早年旅美求学时就迷上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特别是他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并曾为文列为我自己心路历程中最重要的三本书之一,也因为这个原因才选修十九世纪俄国思想史,不料在博士口试时,那位教授却问我一个有关托尔斯泰的小问题:“在《战争与和平》小说中皮埃有没有参加Free Masons的组织?”我一时不知所措,答不出来。重读这本小说时还是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答案当然是参加了。也许,我这后半生的“心路历程”中也应该把《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列进去,那么自己的兴趣是否已从陀翁转向托翁?去年是托翁逝世一百周年纪念,我从电影改编文学的角度,写了八篇文章。今年是陀翁出生一百九十周年、逝世一百三十周年纪念,我是否该重读他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还有《白痴》(The Idiot)和《群魔》(The Demons)?托翁或陀翁?鱼与熊掌,如何定夺?看来我已经没有挑剔的资格,应该兼容并取,照单全收。我的重读陀翁计划嚷了数年,至今尚未开始,只好再谈谈托翁的社会影响。
如果用纳布可夫的文学尺度来衡量,非但陀翁的小说是二流作品,而且托翁除了小说以外的其他散文作品更不值一读。然而托翁自己却在后半生写了大量的非小说作品,包括各种有关文学、宗教、教育和社会改革的文章——那篇长文《艺术论》(What is Art?)更被后人(如萨特)视为经典。他的书信更可观,收入全集的就有八千多封。比起托翁来,鲁迅犹如小巫见大巫,但两人也有不少共通点:两人都是“国宝”,被全国奉为神明,作品被引入中学教科书,但实际上两人的小说创作并不算多,鲁迅从来没有写过一本长篇小说;托尔斯泰虽写了三本长篇和数本中篇和短篇,但他的散文更多,和鲁迅的杂文一样。这些散文可以说是托翁后半生“看破红尘”后的呕心沥血之作(最近有一本英文选集:Last Steps:The Late Writings of Leo Tolstoy,Jay Parini编)。他自愧生为俄国贵族,享尽荣华富贵,但俄国的农民却不识字、生活在经济底线之下,即使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沙皇已经正式解放农奴,但农民的生活并未改善,批评家别林斯基认为比美国黑奴的命运更差。除此之外,托翁深觉俄国的官方宗教(东正教)害人不浅,教义保守之至,组织森严,以宗教为名压迫人民,这种愚民政策非改革不可,所以他必须从基督教义中发展出他自己的宗教,简言之就是兼爱,应该彻底消灭阶级,人人在上帝面前生而平等。他自己更身体力行,把全部财产捐出来,稿费也从公,所以在晚年积极从事农民教育,写了不少入门教材,更以他的名声到处为人抱不平,最后终于迁怒了沙皇和俄国教廷,把他逐出教外。然而他的声誉却因此蒸蒸日上,在广大的俄国群众心目中,地位比沙皇更高。到他死前早已被奉为圣人。他那幅白胡逾尺,穿着平民装的形象照片,更是人人皆知。我以前学俄国思想史时,觉得托翁的这些非文学作品十分浅薄,没有陀翁的思想深厚,所以不值一读,然而现在看来,托翁的看法更合时宜。最近读了一本新出版的传记Tolstoy:A Russian Life(《托尔斯泰:一个俄国人的一生》,2010),著者是曾为契诃夫写过传记的柏特莱(Rosamund Bartlett),这才发现托翁晚年的影响不可低估,他在生前已有不少信徒,形成了一个“托尔斯泰主义”组织和运动,这个组织的发起人名叫契特可夫(Vladimir Chertkov),会员遍及全国,甚至传到西伯利亚。他们坚守几个信条:财产公有,共住公社,积极致力于平民教育和农耕,吃斋禁欲,彻底反战,主张以和平手段抗争。这些信念后来直接影响印度的甘地和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
托翁虽成了“教主”,但他自己却受家室之累,实践不了自己的信条。这一段托翁生前最后一年(1910)的故事,被一位美国教授柏里尼(Jay Parini)写成一本小说,根据的是一手资料:除了托翁自己的作品外,尚有他的妻子、秘书、子女、医生和其他身边人的回忆录,从三个主要人物——托翁发妻苏菲亚、秘书布加可夫、组织的主持人契特可夫——的不同立场来展现情节,其中把苏菲亚写得最有血有肉,而契特可夫则成了阴险无比的坏蛋,秘书布加可夫夹在中间,还有一段恋情。此书被改成电影,在台湾很引起一阵轰动,甚至诚品书店也把托翁的数本小说和柏里尼的原作陈列出来,我因此得以购买一本。回港后又买了影碟观看,觉得两位演员(饰托翁的Christopher Plummer和饰妻子的Helen Mirren)实在演得精彩,但也因此把这套戏几乎变成了“家庭肥皂剧”,苏菲亚和契特可夫争夺托翁著作版权成了情节的重心,全然不顾“托尔斯泰主义”,社会和历史意义全失。只有全片最后一段——托翁离家出走、病死在一个小火车站——导演处理得十分卖力,当时已有电讯设备,全球记者云集,各个搭篷等待这位文豪圣人咽下最后一口气,这“最后一站”(书名就叫The Last Station)的确变成一场媒体造成的“壮观”戏(spectacle),反而近于史实,较原著更传神。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一般观众更不会重视托翁晚年作品的意义。在柏特莱传记的最后一章,她把“托尔斯泰主义”运动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特别是对于推翻沙皇的直接作用,所以连革命领袖列宁也对托翁推崇备至,列宁的那篇名文:《托尔斯泰作为俄国革命的明镜》也成了人人必读的革命教科书。表面上被供奉上神台,但真正代表的精神却被意识形态所控制。柏特莱不无感叹地说:在俄国大革命后,托翁名声虽仍如日中天,但“托尔斯泰主义”却处处遭政府打杀。原来1917年俄国大革命时仍有六七千托翁信徒,以良心理由拒绝被征召参军,结果各个受到整肃,入监牢或被发放到西伯利亚。连托翁的一个女儿Alexandra也数次身陷囹圄。最后不折不挠坚持到底、为出版托翁全集而奔走,并数度向政府请愿拨款的反而是契特可夫。这套全集总共九十册,终于在1958年出齐,但编委会上已经不见契特可夫和Alexandra的名字。本世纪初,俄罗斯社科院又发起出版全无删节的托翁全集,预计一百册,至今尚未出齐,柏特莱说,这一次的原因不是政治,而是市场经济。前苏联虽然解体,言论和宗教恢复自由,但至今托翁被俄国教廷逐出教会的事,尚未得到平反。但托翁的曾孙已经接掌托氏家族的故居在莫斯科南部数百公里的一个农庄,名叫Yasnaya Polyana,现已成为著名托翁博物馆,到俄罗斯旅游的游客不妨绕路到此一游。
洋人眼中的清宫秘史
近日友朋之间议论最多的一本“奇书”是《太后与我》,乃英文原作Décadence Mandchoue(直译应为“满清颓废”,原作拟名《秽乱清宫》则更合原意)。我先在报刊上看到消息,继而由一位英国学者也是翻译高手闵福德当面推荐,于是迫不及待地在坊间买到英文版,后又购得中文版,今天才匆匆看完。英文版难读,因为作者巴恪思爵士(Sir Edmund Backhouse,1873—1944)的文笔是维多利亚式的,而且内中用了大量法文、拉丁文、古希腊文、德文和意大利文,所引的西洋经典句子从热门到冷门样样皆备,似乎最多的是出自维吉尔(Virgil)的史诗《埃涅阿斯纪》(Aeneid),其他诸如荷马、莎士比亚、但丁,以及近代英国和法国的名诗人如丁尼生(Tennyson)、波德莱尔(Baudelaire)、魏尔伦(Verlaine)等,应有尽有,看得我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屡屡要读页下注解,不胜其烦(中文版则直译成中文),觉得作者在卖弄他学养,然而又禁不住由衷地钦佩,巴恪思的这种信手拈来的经典知识何尝不也是他那一辈英国贵族教育出身的人的共同特色,如今还有谁及得上?巴恪思究竟系何人?
我第一次读到他的名字,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哈佛做研究生的时候,偶然看到此公和濮兰德(J.O.P.Bland)合写的一本书,老师费正清(John Fairbank)将之列入参考书单,我随意翻阅一下,觉得是野史,不可信;后来又读到一本他写的晚清某王公的回忆录,觉得更不可信,简直是野史的演义,后来证明是伪作,而盖棺论定的正是牛津大学的著名史学家Hugh Trevor-Roper,他在一本原著《北京隐士》(Hermit of Peking)中,把巴恪思批评得一文不值,认为他根本是一个大骗子。这本《太后与我》,似乎在为他翻案,编者Derek Sandhaus在一篇长序中详述巴恪思的生平和此书的来龙去脉,原来是这位在北京住了四十多年、后来在京师大学堂任教的“中国通”在其垂死之年(1943)撰写的两本自传之一,经他的一位瑞士医生朋友誊写打字后,整理成四份原稿,分送英美四大图书馆,牛津和哈佛各藏一份,所以当年我做研究生时,原稿就藏在咫尺之遥!何况此书真正的主人公(慈禧太后)的一幅放大照片,就挂在哈佛燕京社的休息室墙上,我每天从图书馆地下室出来到此午餐,都免不了看她两眼,觉得这位老太太实在阴冷恐怖,但不失威严。想不到半个世纪后这本书又带我重游(应该说是神游)故地,也一头令我栽进一百多年前晚清宫廷秽事之中。在此辛亥革命百周年看此书,似乎有点“反动”。其实关于清末十年的宫廷野史早已车载斗量,中英文资料皆不少,甚至有电影(最著名的是《清宫秘史》)和话剧(如《德龄与慈禧》)上演,可谓脍炙人口。到底这本书吸引人之处何在?网络上早已有各路英雄好汉津津乐道,连《纽约时报》都发表专文介绍,大家众口一声,谈的都是巴恪思的同性恋和书中对于性的大胆描写,中译本译者王笑歌更将之誉为现代《金瓶梅》,全书把各种“男男、男女性事、受虐、虐待、口部、肛部行事、人兽行事,形式丰富多彩,描写明确而露白,译者估计,全本的《金瓶梅》也不过如此。乍看之下,实在震撼”。我看完第一章描写的是作者和男妓桂花的各种做爱细节,也真的咋舌,然而到了第五章(Eunuch Diversions中译为“众位太监”,原意为“太监嬉戏”),就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跳过;后来看到人兽交和一个“吸血鬼”王孙的故事,觉得简直耸人听闻,匪夷所思,天下竟有此种怪癖?!看来我虽是现代人,在这方面思想还是太过保守,至少在这类“性事”上,巴恪思已经“颓废”得无以复加,和清廷一样,无可救药。所以,从我的“道德”立场而言,如果此书写的全是这种秽事癖闻,实在不忍卒读。然而我又看得津津有味,而且越到书的后半部,越有意思,因为它真的把晚清十年(1898—1908)展现出来了,至少是后宫秘史,内中的真正主角就是慈禧太后。在书中这位巴恪思初见时已是六十九岁高龄的“满清”女皇,真是淫乱无匹,据巴恪思自述,曾和她做爱一百五十到两百次,而且几乎每次巴恪思都需要吃足春药,一夜高潮有四次之多,令得这位三十多岁的洋鬼子爵爷精疲力竭!我看得忍不住大笑,难道这都是真事?巴恪思在文中再三信誓旦旦说句句属实,“虽伏天诛亦属所愿”,但当有一夜真的雷电交加,他正和“老佛爷”燕好之际,一声惊雷巨响,竟然把附近的另一对男女劈死了,老佛爷得以幸免。
我看到此处(第九章),直觉这完全是虚构的情节,然而作者描写的不少外在景观和细节,却又栩栩如真,令我半信半疑,拿不定主意。至少有一样是货真价实的,巴恪思在书中所用的大量中文字句,除了引自古书如《论语》外,都是道地的“京片子”,可能更是旗人的常用语,例如把南方汉人叫作“豆皮儿”(第七章),我就没有听过,看来这位洋“巴爷”完全把自己看作满人,情愿做其走狗。他叩见慈禧时当然下跪,又和太监李莲英稔熟,有一次两人竟然跪了两个多钟头!巴恪思在书中所用的各种关于性器和性事的代名词,可能也是当年的北京方言,除了“吹箫”外,我一个也不懂,什么“脱你的塔”、“倒挂腊”、“骑小驴儿”……如果不管其所指何事,只把它用北京话念出来,如果字正腔圆,特别把卷舌音的“儿”声发得恰到好处的话,那种“调调儿”也足以令(老北京)人向往怀旧了。走笔至此,我不禁想到我的老友胡金铨,他在世时曾和我们“大伙儿”大讲清末民初的野史,记得他也提到太监,后来看相关资料,据称仅是由太后指使的就有三百多人!民国成立后不少太监流离失所,也因此把清宫秽事传遍北京城。我猜巴恪思当年一定认识不少太监,也从他们口中听到不少秽闻,于是加油加醋,幻想自己深夜应召进宫和老佛爷缠绵床笫数回合。书中对慈禧本人性器官和性癖的描写,可能都得自宦官之间的谣传。这当然是我的臆测。然而在绘声绘影之际,巴恪思竟然把慈禧的个性也描写得淋漓尽致,让读者看到她人性的一面。巴恪思认为她聪明无比,料事如神,绝对超过维多利亚女王,她甚至还假借名目召他进宫讲授国际法,并屡屡问询,其实是演一场戏,以便活捉深夜行刺的凶手。书中的后几章,则又显露出她迷信的一面,到处求仙拜佛,一位道士说她还有十年寿命,她坚信不疑。第十五章中说她与“巴爷”同坐“红托泥布车”赴道教寺院白云观去见一位老道求问凶吉,竟然引出一大串谶言诗句,四字一句,有二十四句,巴恪思照抄如流,还说这首诗的真迹一直留存身边,得以照实抄录云云,我读到此,又禁不住半信半疑,如果这是假造,也颇下了一番功夫。也许全书的价值恰在于此:不论所叙之事是真是假,绝对是出自一位深通宫廷掌故的老北京之手,我们这代人——包括专研清史的学者——就望尘莫及了。此书真正颓废的一面,其实是对于清廷颓败的各种征象的细致描写——包括一个走火入魔的老佛爷。虽然作者是个彻头彻尾崇拜慈禧的“太后党”,甚至还有点近乎法西斯的心态(书中称墨索里尼和希特勒为伟人),但作者个人的政治立场仍然遮不住全书后半部流露出来的“历史感”:到了1908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于两天之内突然去世,大清王朝气数已尽的迹象早已跃然纸上,全书的第十七章,才是真正的高潮,巴恪思经过三十多年的沉默后,终于“泄密”,把两人惨死(而非病死)的“真相”暴露出来了。是真是假,且听下回分解。
《太后与我》的虚实
我在上文提到关于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的死亡“真相”,故意卖一个关子,说“是真是假,且听下回分解”。其实已经在无意间泄露了我的用心:巴恪思的这本奇书——《太后与我》,应该当作“野史”的演义来读。“演义”又该作何解?我觉得巴恪思深通个中三昧,他知道中国传统中有正史必有野史,也必有演义;明清以来,野史特多,汇为笔记和小说,最有名的就是《孽海花》。这本小说也是从拳匪之乱和庚子事变讲起,主人公赛金花是个名妓,后来被高官金钧(雯青)收为妾,随他周游欧洲列国,早有学者研究。但《孽海花》中的人物大多真有其人,它的“演义”成分和作为小说的吸引力在于对于异邦文物的想象。巴恪思的这本“演义”则迹近荒唐,它是一个常在北京的“中国通”洋人对于清廷的想象,但内中显然也包含了不少真实的材料。
我的基本判断是:书中的“小事”可能是真,大事则是虚构成分为多。巴恪思在北京住了四十多年,又深通汉、满、蒙文(他自认还识藏文和尼泊尔文),当然结交了不少三教九流的朋友,内中不乏王公贵族和宦官。他说不定也进过宫,见过太后数次;又和北京的英国使馆有关系,说不定还是一个提供深宫消息的线民。至于他是否太监李莲英的密友,则无法考证了。在《太后与我》第十七章中说:太后决定废光绪,而且派了两个亲信太监崔德隆和毛克勤,带了她的手谕:“兹著皇帝即时自裁,另有旨易大位,钦此”(英文原稿中“旨易”本为“旨意”,后被巴恪思改为“易”,似乎不通,这也是一个破绽),径赴光绪帝的寝宫,“将皇帝拉下炕,他挣扎但虚弱无力——这是崔亲口告诉我,与李莲英之说法略有出入。先用绳结扼,再用枕头慢慢闷死了他。”这一个描写就令人“拍案惊奇”了,中国人行凶是否也和西人一样用枕头闷死?光绪的枕头是硬是软?如何“闷法”?晚清笔记和野史中的另一个说法是:光绪是慈禧在食物中加了砒霜,分量逐日增多,终致于死,这似乎较可信,但也有学者怀疑此说。更有一说是袁世凯奉命去下毒的,则显得离谱了,因袁本是戊戌政变的告密者,得慈禧宠信,怎敢私见光绪下毒乎?更荒唐无稽的是巴恪思在此章中揭露的另一个秘密:原来慈禧太后也是被袁世凯暗杀的,袁在进见时逼其退位不果后,“拔出一把六连发手枪,向太后连发三枪”,打中腹部,太后“没有立时不治,而是喊道:‘反贼!拿下袁世凯,杀了他。逆子,为什么我饶他这么久?’”最后在群医束手下,不治身死。这真是匪夷所思,袁世凯怎可带枪入殿?又怎可扬长而去?我翻阅一本最近出版的袁世凯传记,内中毫无此一细节,甚至说袁下砒霜害光绪的说法也不足信。这一段倒真像电影镜头,更像是煽情剧(melodrama)的场面,虽然巴恪思在此章最后“附言”中说:“李莲英和崔德隆分别向我讲述事实”,但死无对证。巴恪思在书中又说李莲英曾亲自将日记托他保管,他遵守李的遗言,直到1924年才看,并将之带回伦敦,然而至今似乎还没有人找到。为什么巴恪思当时没有爆出真相?而且还在他的畅销书China under the Empress Dowager支吾其词,说两人皆是病死的。据巴恪思自己说,是英国公使太过喜爱袁世凯,为了保护他,所以下令巴恪思不得泄密,看来此事更属子虚乌有。
为了个人的考证兴趣(但又不是专家),我顺便也买了这本《慈禧外纪》来读,并作“互文”相照,这才发现我在半世纪前看过此书,内中的一章就是《景善日记》,事后数位中外学者皆认为此是伪造。中文译者把这篇伪造的洋文日记转译成中文,读来以假乱真。原来内中叙述的就是庚子之变关键时刻的内幕,特别提到各王公大臣倾向支持义和团,独荣禄坚决反对。妙的是在《太后与我》书中巴恪思反而对拳乱之事略而不提,只用了内中的一个小情节:“太后率光绪帝离京避难时叫太监把珍妃扔进井里去!”皇帝跪下恳求,但“李莲英等遂将珍妃推于宁寿宫外之大井中。”记得我幼时初看姚克的《清宫外史》话剧演出,后来又看此剧改编的电影,此段高潮突出珍妃的正面形象,是她自己跳井自杀的,光绪帝软弱,挽救不及,痛哭失声。当时我看得十分感动,觉得慈禧太恶毒了,所以恨之入骨。这一个“偏见”一直持续到我做研究生时代,同班一位同学要以慈禧太后为题写博士论文,我嗤之以鼻。时隔半世纪,巴恪思的这两本书是否改变了我的偏见?这就又回到巴恪思对于太后的描写了。且不论奸情是真是假,作者对于这位太后的仰慕敬佩之情则表里如一。然而在《慈禧外纪》中,他的感情则收敛得多,只形容“太后春秋已高,心乐和平。余深知太后的性情,平日极为温蔼,好书画,喜观剧,但有时发怒,则甚为可怕。”又说“慈禧亦见有普通妇女之性,爱快乐,喜繁华,又有聚敛之嗜好。一生常持乐利主义,尽力以达之,但不为己甚,可止则止。其聪明之识,常能自律而不纵其欲,当办事紧急之时,从不以快乐而误正事。”反观《太后与我》之中的床笫描写,则太后纵欲之情跃然纸上,甚至还屡呼“痛快”!前书中只把她和英女王伊丽莎白相比,但到了《太后与我》的最后两章,作者简直把她奉为天下古今第一,非但不逊于武则天,而且更把这“老佛爷”和古埃及的艳后Cleopatra相提并论,甚至引了一句西谚:如果这埃及艳后的鼻子短了一点,全球历史将会改写。这绝对是所讲“英雄(和美人)创造历史”的观点。然而慈禧真的美若艳后吗?一个七十岁的老人,保养得再好,难道可以荒淫达旦,有一次竟然是复驭两男,令巴爷精疲力竭?!我发现巴恪思的这本回忆录使我对太后的偏见更深了。我反而对这本书的编者Derek Sandhaus和中文译者王笑歌充满敬意,前者斗胆把此书在香港出版,就需要勇气,他写的一篇书序,内容及考证皆甚为翔实,论点也公道;他又说作者和慈禧有染不无可能,如果属实,倒真要我大跌眼镜了。王女士是翻译高手,此书难译之至,她以文白兼具的文笔将之译成流畅的中文,可以和另一本的那位民初译者陈冷汰(此公何许人也?待行家告知)媲美。王女士在译者序中非但将此书和《金瓶梅》相提并论(此点我不能完全同意),而且特别指出一种特有的“黍离之悲”的人生哲学:朝代更替,“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沧海桑田,人在这大时代的历史洪流中显得格外渺小,“参天地之悠悠,会心在远,才能超脱物我”,这段诗我认为道出中国文学的最高境界。
然而巴恪思是否真正能“超脱物我”而“透过情色文学之幕,洞悉黍离之悲”?明朝的李渔和汤显祖或是(他自称曾见过的)俄国文豪托尔斯泰,我认为有此能耐,但巴恪思似乎还差了一筹吧,他在书中自谦之辞其实是自诩,处处借色情笔调来渲染自己的颓废世界,这一个同性恋的世界倒是可以和他早年在英国文坛所结交的同性恋世界连成一气:二者皆是贵族人士居多,但清朝公子哥儿的颓废独缺艺术和美学,在捧戏子和男妓之余,并没有留下什么耐读的诗词和小说。不错,清末有《九尾龟》和《海上花列传》之类的作品,被鲁迅视为“狭邪小说”,虽有张爱玲推崇,但我觉得还是不能和《孽海花》和《老残游记》等名著相比。巴恪思在《太后与我》中的妓院和澡堂的描述,似乎承继了这个传统,他那首“致桂花吾卿”的献辞,被王笑歌意译成一首四言“花谱诗”,可谓恰到好处。可惜我非嗜此道,总觉得巴恪思的这本书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色情文学颇有几番神似,它毕竟揭开了“维多利亚绅士”道貌岸然的假面具,然而作为一本真情忏悔录,我还是更佩服王尔德(Oscar Wilde)的De Profundis(《自身深处》),那才是千古奇文,读来令人感慨。巴恪思写的最多不过是一个洋遗老的“后宫遗事”,说不定也假借和慈禧太后的亲密关系而未被后世遗忘,想他在天堂——或地狱——之灵会用到他的京片子说:予愿已足矣。
大江东去——杂忆两位翻译大师
数月前,我参加由也斯主持的一次关于翻译的讨论会,突然看到当代译界名手闵福德(John Minford)在报告时映出的一张照片:两位白发老人,面带微笑,悠然自若地坐在一起,手里拿着酒杯,原来就是我最仰慕的两位翻译大师霍克思(David Hawkes)教授和杨宪益先生。众所周知,两位皆曾译过《红楼梦》,各有千秋;两人皆出身牛津,但迟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第一次见面,那张照片,就是在这个历史性的场合所摄下的纪念。我问闵福德这张照片是否他拍的,因为他是霍克思的得意高足和女婿,《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就是霍教授请他译的(霍氏认为后四十回乃高鹗所补,文风不同,所以译笔也应该不同),闵福德说不是。他看我一副心神向往的样子,遂答应我说:如果有一天我为此写篇回忆文章,他一定把这张照片借给我刊登。暑假期间,心血来潮,把杨宪益的英文回忆录《白虎》看完了,饶有兴味,也勾起一段珍贵的回忆。
一
我对翻译毫无经验,也没有研究,只因为在美任教多年,所以接触过不少中国文学名著的英文译本,为了教学方便,也多从英译本着手。做研究生时代(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听说霍克思教授为了专心翻译《红楼梦》而自牛津的中国文学讲座教授职位退休,他这一个决定,令我深感佩服。1968年夏我初到英伦,为自己的博士论文“找寻灵感”,就顺便从剑桥到牛津小游,竟然斗胆请求拜见霍教授,也竟然蒙他答应,请我到他家中小叙,一谈就是一个下午。那时霍教授正在译《红楼梦》,话题当然围绕着这本经典名著,我既非“红学”专家,而且自己的论文题目是“五四一代浪漫作家”,但霍教授毫不见怪,和我侃侃而谈,虚怀若谷,并没有把我当成外行和后辈看待,使我感激莫名。当时谈的内容我却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霍教授的大师风范令我感到越是第一流的大学者,态度也越诚恳、越谦虚。我年轻时颇自命不凡,有点聪明外露,见到像霍克思这样的高人之后,才逐渐把这股傲气去除了。霍教授的《红楼梦》译文(The Story of the Stone,共四册)陆续出版后,我当然立即购下阅读,有了这个先入为主的印象,后来在芝加哥大学有幸和刚译完《西游记》的另一位高手余国藩教授合授《红楼梦》,也用这个译本,和原著互相对照,于是又发现霍氏译文的不少妙处。例如有一回描写宝玉、黛玉和众丫环做诗游戏,因各人才能各异,所以做出来的诗句雅俗兼呈,颇参差不齐,霍克思的译笔照样用英文中雅俗不等的语言表达了出来,令我拍案叫绝。从霍教授的译笔中我悟出一个道理:翻译中国文学古典名著,非但中文要好,“汉学”训练到家,而且英文也要好,甚至更好!英国的译界前辈卫理(Arthur Waley)即是一例,他并非汉学界,所以对中文原典的了解或有瑕疵,但他的英文绝对一流。然而第一流的汉学家并不个个都是第一流的翻译家。
我只见过霍克思教授那一面,但他的大师风范令我终身难忘,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可以用一个英文字来形容的话,就是“humility”——一个大学者在学术面前的谦恭态度,所谓“高山仰止”,对浩如云海的传统经籍,有一份恭敬,中西皆然。而霍克思教授身为汉学家,对于《红楼梦》的推崇当然更不在话下。多年来我在国外见过不少西方汉学家,孤芳自赏、恃才傲物者有之;目中无人,对现代文学不屑一顾的更不乏其人,像霍教授这种真正谦虚的学者,却绝无仅有。最近在《明报月刊》读到鄢秀女士的大文,谈到她和夫婿郑培凯教授访问霍克思的情景,更印证了我的印象。
二
也许因为我对于霍克思的译笔情有独钟,所以至今没有读过杨宪益夫妇所译的Dream of the Red Mansions,不知这两位大师当年把酒言欢时是否讨论到各自的翻译心得。杨宪益夫妇所译过的中国古今文学名著,其量可谓惊人。在美教学时,如用英文教材,则“杨氏商标”必不可免。所以不少美国的学界同行都说:杨宪益夫妇二人几乎代表了中国文学的全貌。至于他们的译笔如何,我不敢妄加评论,然而在现当代中国文学的翻译方面,我对杨氏风格颇有微词,甚至还写过一篇英文书评,认为无论选材和译文都不尽令人满意。特别是我当年在研究鲁迅时,将英译本和原文对照之下(中大曾出版过鲁迅小说的对照版),总觉得杨氏夫妇的译本不够味,或者可以说,他们译文中的英国味道太浓了一点。然而我还是选用杨先生夫妇的版本,因为至少内容忠实可信,没有其他译本可以取代。记得我这篇书评发表时,正是我第一次到中国内地访问前后,而且见到了杨宪益和他的英国夫人戴乃迭(Gladys),他们后来告诉我说:我的批评有道理,因为他们久居中国,与英伦文化隔离太久,所以记忆中的英文还是维多利亚式的,而且有时译得太快,欠缺一份琢磨的功夫。这一个坦诚的回答,也令我大为叹服,从此也和他们夫妇交上朋友,虽然友情不深,仅见过几次面而已。读完这本自传《白虎》,又勾起我的回忆。我第一次到北京访问,时在1980年5月,算是公务造访,我在印第安纳大学任职,和同事罗郁正教授及出版社主任John Gallman到北京去谈合作出版的生意。当时中国“文革”浩劫刚过,门户初开,一切百废待举,所以接待我们的单位外文出版社的干部表面上也特别热情,大谈中美人民的友情,但双方都在猜度彼此的用心,商谈并不太顺利。记得我们初到不久,外文出版社就邀请罗教授和我作学术报告,他讲古典诗词,我谈现代文学。轮到我报告时,台下突然出现两位白发老人,坐在后排静静聆听,一言不发,我料到这两位不速之客必是鼎鼎大名的杨宪益夫妇,也只好硬着头皮讲下去。讲完之后,他们上前和我打招呼,并请我次晚到他们家中一叙。原来他们主持的《中国文学》(Chinese Literature)杂志已和外文出版社分家,独立门户,所以不算是接待单位,但真正的原因(他们事后告诉我)是,他们一向对外文出版社接待的官方外宾不屑一顾,因为大多是来沽名钓誉的闲杂人等,不是学者。不知何故,我第一次见到杨先生就觉得他和蔼可亲,交谈时话也多了起来,而且我当年尚嗜杯中物,可以和他们对酌威士忌数杯而不醉。杨先生夫妇向以饮酒驰名文坛,我早有风闻,但闻名不如一见,他们非但酒量惊人,而且依然保有风度,温文尔雅,绝不失态。记得有一次在他们家里见到来访的另一位名学者刘若愚教授,乃诗学权威,也是一位无酒不欢的名士,只见他面壁不语,杨先生悄悄对我说:“他生气了!”语带幽默,可能两位大师正在辩论,未几前嫌尽逝,又喝起酒来。
记得我曾问过杨先生他在“文革”期间坐四年监狱的心情,他打趣地说:“挺好的,就是天天想吃大鱼大肉,也想女人!”又说获释后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一家西餐馆大吃一顿!这一段故事,在他的回忆录中也提到了,唯独未提“想女人”的事。(望先生在天之灵恕我写下这段“八卦”!)我读《白虎》,感到最津津有味的反而是该书的前半部,叙述他在牛津求学,和Gladys及同班同学Bernard Mellor三人形影不离(后来此公做了港大的教务长),他又独自乘邮轮遨游地中海,到埃及赌博时“艳遇”妙龄女郎,在德国偶遇希特勒!这些往事不禁使我忆起自己在六十年代末期只身到欧陆游荡的经验。书中说他在伦敦曾参加一个中国医学生会所的活动,会所位于罗素广场附近的Gower街,不禁脑中一震,想当年我在伦敦住过两个月的那幢基督教会主持学生宿舍就在这条街上,说不定还是同一幢房子!杨先生自称在牛津念书时不是一个好学生,功课得过且过,然而独嗜古希腊文和拉丁文,五个月的学习就抵得上英国学生一两年所下的功夫。他最喜欢的西洋古书就是荷马的史诗《奥德赛》,后来他将之译成中文。这是我的一大发现:原来杨先生翻译西方文学经典的数量也十分可观,除了荷马外还有法国古诗集Chanson de Roland(《罗兰之歌》)、维吉尔的名著Eclogues、古希腊戏剧家Aristophanes的两出喜剧,还有古罗马剧作家Plautus的喜剧Mostellaria,皆由拉丁文或古希腊文直接译成中文;英文名著方面,则有萧伯纳的Pygmalion(《卖花女》)和《恺撒与克里奥帕特拉》。令我顿觉“有眼不识泰山”,怎么在见面时没有向他当面请教?我也是外文系出身,但独缺西洋经典和古语的训练,至今引以为憾。杨先生当年在牛津属于Merton学院,他的授业教师(tutor)是Edmund Blunden,这位年轻业师十分害羞,想杨先生也未曾料到此公后来变成了名诗人,又在港大任教多年。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大名,是得自我当年的岳父安格尔(Paul Engle)之口,他和杨先生非但同辈,而且授业于同一个老师,记得安格尔向我津津乐道在牛津时如何顽皮、如何于夜间十时宿舍关门后爬墙而入的情景,和杨先生书中所描写的如出一辙,令人向往之至。三十年代初欧战将起,中国更是风雨飘摇,在那一个大时代做一个学生和爱国知识分子,感受自是不同凡响。杨先生返国后,抗战方殷,在大后方几所大学任教,也结交了不少学术界名人,苦中作乐,并曾写下一百多篇论文,尚有大量翻译,真是精力过人。我现在也到了初遇杨先生的年纪,读其一生苦难的经历,不禁掷卷而叹,那个大时代的“千古风流人物”,如今皆已随风而逝了。能不发“大江东去”的哀思?
情迷现代主义
伍迪·艾伦(Woody Allen)的近作《情迷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姗姗来迟,在世界各地上映半年后才到香港,等得我望眼欲穿。
早听说此片的主题是怀旧——令主角在午夜进入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巴黎。问题是:对于二十一世纪年青一代的观众究竟还有何意义?片中出现一个接一个的现代主义的作家和画家,几乎像走马灯一样,与瞠目结舌的男主角——显然就是伍迪·艾伦的化身——萍水相逢,但瞬间即失,场景接得太快了,非有心人可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典故。
这部影片表面上说的是怀旧,其实是在表现伍迪·艾伦自己的文化品位。读过他在《纽约客》杂志发表的大量幽默散文的人都记得,文中的伍迪·艾伦不时进入经典名著之中,甚至和小说中的人物对话(例如有一篇散文,他就和小说中的“包法利夫人”高谈阔论),这一个习惯也时而被人引入他自导自演的影片之中,譬如在《爱与死》(Love and Death,1975)中,就干脆把《战争与和平》的故事由自己以插科打诨的方式演出来,而《迷失决胜分》(Match Point,2005)则用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并以这种方法向他心目中的大师致敬。
伍迪·艾伦的确是个“另类”人物,他几乎和当前好莱坞的大片潮流背道而驰,每年一部,拍出既幽默又有思想启发性的“小品”型电影,这部《情迷午夜巴黎》也不例外,但文学性更浓,把我这一代吃现代文学奶水长大的人带回到那个文字依然感人的时代。我们都把作家写出来的“文本”(小说、诗歌),视为艺术精品,和绘画、雕刻一样,而巴黎就是我们心目中的首都,何况还有在巴黎咖啡店沉思的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当年也是我们的偶像。
上世纪二十年代也是一个失落的年代,第一次大战刚结束,欧洲的文化人顿时迷失了方向,更妙的是这种失落感却由一群自愿流落在巴黎的美国文人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其首要人物(在当年还是一位初出茅庐的作家)就是海明威。看完此片后,我迫不及待地到坊间书店购得一本海明威的名著A Moveable Feast(中译本名为《流动的盛宴》),一口气读完,趣味盎然,不禁勾起自己的一段回忆:也许这就是不少友人向我极力推荐此片的原因。
看过此片的有心观众当会记得,片中男主角在午夜巴黎搭上一部老爷车,遇到的第一个人物就是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和他的太太Zelda。我记得在大学时代读的第一位美国现代作家就是菲茨杰拉德,后来才读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菲氏夫妇是二十年代美国文坛的金童玉女,他们的生活方式:喝酒、跳舞、狂欢——也被后世人形容为美国东部都市文化的象征,文学史上称之为The Roaring Twenties(“喧嚷的二十年代”),其真正的文化来源却是巴黎。记得我在台湾上大学的时代生活苦困,一眼读到菲茨杰拉德的文字就觉得迷人之至,内容犹如天方夜谭,特别是他的短篇小说,英文不难,浪漫之至,有不少以巴黎为背景,后来有一两部被搬上银幕。
我猜菲茨杰拉德对伍迪·艾伦的主要吸引力显然在于小说中的爵士乐气氛。在美国文化史上,二十年代是爵士乐鼎盛的时期,菲茨杰拉德的不少短篇皆收入他的一个集子,就叫作《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Jazz Age),而他的长篇名著《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的女主角,就是Zelda的化身,她当然跳的是爵士舞“查尔斯登”。
这一段渊源在文学界尽人皆知。令我莞尔的是,片中菲茨杰拉德首次出现时的长相和穿着,竟然和海明威在《流动的盛宴》中所描写的一模一样,下面且让我从中译本引出两小段:
那时的史考特还带点孩子气,面貌清秀,不过谈不上英俊。他满头金色鬈发,高高额头,目光热情而友善。
他的衣着是布鲁克斯兄弟公司出品,很合身,他穿一件按扣领的白衬衫,系上皇家禁卫军领带,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他这领带不妥……
可惜我看此片时没有发觉他的领带,海明威的文笔特色就是观察入微,既忠实又感人。记得我曾试着模仿他的文体,故意用很多and来连句,当然画虎不成反类犬!同班好友中对海氏作品研究最深的还是王文兴,后来他也成了台湾文坛现代主义的领军大师。
海明威在本片中只出现了三两次,说了几句话。伍迪·艾伦避重就轻,把另外两位经典人物也故意忽略了:艾略特(T.S.Eliot)一镜带过,乔伊斯(James Joyce)的名字被提起,却没有出现,当年出版他的巨著《尤利西斯》(现有两种中译本)的莎士比亚书店,在片中也只有一个镜头!六十年代末我初到巴黎旅游时还到过这家书店瞻仰,和片中的男主角一样。记得当时带的一本旅游指南就是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但没有细读,连他和史考特等人时常聚会的酒吧“丁香园”也没有去。当年海明威在此写作、会友、饮酒,又在莎士比亚书店借来俄国文学名著的英译,遍览群籍,他当年无钱买书,书店老板Sylvia Beach爱才,竟然免费借给他看。现在哪有这种福气?
可惜伍迪·艾伦在此片中只字不提庞德(Ezra Pound),他更是一位爱才若渴、到处为作家张罗的人,没有他,艾略特的《荒原》也不见得会变成现代诗的经典。为了视觉效果,伍迪·艾伦当然不会放过这一群“失落”文人的女主人史坦茵(Gertrude Stein),海明威在书中一律用史坦茵小姐称呼,以示尊重。片中的她也甚为热情,但她的私生活中的女伴Alice Toklas却被忽略了。《流动的盛宴》中提到一件不可告人的秘密:海明威在史坦茵家无意间听到史小姐在哀声请求:“别这样,小妮子……”不知说的是谁?有待行家解谜。
史坦茵自己也是小说家,以文字创新著称,但她更大的贡献,是在家中接待了不少有才华的美国作家、法国文人和画家。片中有一景:她和毕加索争论,批评他的一幅超现实的画,毕加索的造型惟妙惟肖,而且说的是一口法语,令人莞尔。毕氏也曾为史女士画过一幅画像。
从毕加索到超现实主义,伍迪·艾伦点到另一位画家达利(Dali)和他的两个朋友,其中一位就是鼎鼎大名的西班牙导演布纽尔(Luis Bunuel),还不忘幽他一默,故意把他后来才拍的名片The Discreet Charm of the Bourgeoisie(1972)中的故事先讲给他听,令他如入五里雾中,又是一个“典故笑话”(in-joke)。
《情迷午夜巴黎》就是这一连串的文学典故交织而成的,主角不仅情迷巴黎(片初的数十个镜头令人想起另一部伍迪·艾伦为自己最中意的城市——纽约所拍的颂歌《曼哈顿》,1979),而且更情迷二十年代的现代主义。在这个“后现代”社会,还有多少青年情迷海明威,更遑论二十年代的现代主义。
闲话王文兴
台湾名小说家王文兴得到今年的“花踪文学奖”,可谓是海外华人世界的最高文学荣誉。编者约我写篇稿,以资庆祝,因为我是王文兴的老同学,应该对他的文风十分熟稔,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据编者说)香港的不少读者看不懂他的文字,“唔知佢讲咩”?我觉得这一个评语似乎有欠公允,为什么王文兴的《家变》在台湾是畅销书,最近他又得到台湾的“国家文艺奖”,研究和评论的文章车载斗量,但在香港却如此沉寂,找不到知音?难道香港的文化水平如此低落,比不上台湾?为什么他的同班同学和《现代文学》的共同创始人白先勇在香港的粉丝无数,声望如日中天?
我想主要的原因是语言问题。王文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主义作家,以独特的文学语言呈现现代生活的现实,特别是内心生活,这种语言必须把日常生活的习惯用语或表达方法“陌生化”,营造一个小说中的世界。总而言之,王文兴的小说是语言的产物,而不是直接反映现实的照相机,所以他艰涩难懂,甚至是曲高和寡。
然而这一套学院“形式主义”的说法,也太过笼统,未免忽略了王文兴作品演变的过程。为了写这篇文章,我重新翻阅王文兴的早期短篇小说,读来饶有兴味,内中有些作品都是他在台湾大学外文系做学生时代写的,因为我也可以作个见证。
王文兴在初入台大时已经读完英译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从这本名著中他领悟到小说的“写实艺术必须内外兼具:小说人物外在的行为出自内心的动机,而内心的世界永远较外在的更复杂”。因此他从开始就不注重情节的铺陈,而专注于捕捉人物本身的瞬间感受。但他并没有用“意识流”的手法,而是用一种源自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他认为是法国最好的小说家——的客观描述。王文兴在大学二年级已经读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这位法国作家的写实,风格极度客观,毫不伤感,也最忌伤感。想当年大家还在“情窦初开”的人生阶段,同学还在读《简·爱》、《呼啸山庄》之类的浪漫小说,王文兴已经写出短篇《最快乐的事》,以不到一页的篇幅描述一个青年人在第一次性经验后的幻灭,他自言自语说:“他们都说,这是最快乐的事,but how loathsome and ugly it was!”然后自杀。
这篇小说的文字简洁,十分易懂,触到一个文学上的大主题:“成长小说”中的“initiation”,但却一反其道,青年在尝禁果之后没有长大成人,反而更孤独绝望。我认为王文兴的所有作品,都隐含了一种孤独,这种孤独不但使得小说中的人物和外在的现实疏离,而且为王文兴的“客观”文体加上一层干涩的味道,记得我用了一个英文字形容它“arid”,他颇同意。我还记得他非常用功,非但勤读西洋小说[在此期间他又读了卡夫卡、加缪、海明威和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等不少其他欧美现代作家],而且勤做笔记,把不同的文体和词语抄下来,反复琢磨,为的是提炼他自己的文体,所以称他为“stylist”,并不为过。
王文兴的文体,逐渐演变到《家变》时期,又添加了一层词句肌理的浓度和节奏感。《家变》在当时台湾文坛造成极大的震撼和争论,但一般读者多批评其内容大逆不道,作者竟敢挑战中国自古以来的儒家孝道伦理!但我们如果放宽视野,在西方现代化文学中,这种叛逆态度早已司空见惯,至少《家变》中还没有明写乱伦,也没有“人吃人”的隐喻。记得当时乡土文学论战正方兴未艾,王文兴被围攻,他在道德批评的众目睽睽之下毫不畏惧,甚至在一场大会中,还故意说出一句妙语:文学的目的就是“愉悦”——创作和阅读文本的愉悦,此言一出,全场哗然!如今时过境迁后思之,这不就是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那句名言吗?当时的文评家还不知道罗兰·巴特是谁?
其实《家变》的文字不难懂,只不过内中缺少一个能令人同情和同掬一把泪的人物,而最后的结局更是一反“情节剧”的高潮:出走的父亲(这个情节本身也一反“五四”的模式)没有回来,儿子和母亲反而相安无事,过得很快活。殊不知王文兴最反对的就是这种通俗伦理的“大团圆”结局,他宁愿视“欠缺”(他另一篇小说的题目)为常态,这也是现代人的命运。
到了《背海的人》,才确实是对读者最大的挑战,这个长篇小说分上下两集,初读时实在佶屈聱牙,开头第一句就是一连串的“粗口”,几乎把读者骂出小说世界之外。这本小说非但难懂,而且难读。但他的愉悦性偏偏要读出来才能完全领略得到。
记得多年前在台北的一次学术会议上,有人责难王文兴,说《背海的人》非常难读,而且根本读不出来,不料王文兴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用他的男中音嗓子,把全书的第一段从头念到尾,毫不费力。我在场第一次体验到他的文字的节奏感,然而这种节奏感是不规律的,如果打起拍子来更难,犹如勋伯格(Arnold Schoenberg)的音乐。《背海的人》从头到尾也是独白,主角在演一场独角戏,全书最后一句是:“喂,救命,救命……”这位自称“爷”的中年人最终被杀了,不能发声。不知台湾是否有人把它改编为舞台剧或广播剧?这又令我想起另外一位现代主义的大师——剧作家贝克特(Samuel Beckett),王文兴当然熟悉他的作品。
这篇小说以南方澳为背景,但在我的心目中根本没有地方背景,小说的舞台是抽象的,空无一物,就是一个“说话的头”(talking head)作长篇的独白,它可能打破台湾文学有史以来所有独白的长度。演起来却需要有戏剧性,甚至故作夸张,带点荒谬喜剧的意味。在印出来的小说文本中,作者早已把各种读法仔细地标志出来,一清二楚:空白处要停顿,涂墨字体的词语要念得重一点,注音符号照念,取其声韵,还有某些文字旁边画的竖线,我还是搞不清用何种读法。这出戏如译成外文,最好是德文,因为德国的“表现主义”喜剧和电影提供了不少先例[更遑论勋伯格的“说话”乐剧(Pierrot Lunaire)]。
那么,是否可以用广东话演出或读出?这就难了。《背海的人》说的是什么口音?王文兴用国语(普通话)读,但偶然也夹有其他方言口音——四川话?福州话?小说中提到:“爷还表演苏州、扬州、兰州跟福州的方言土音”,可见“独白”中的口音应该是混杂的,当然还带有台湾口音的国语。但香港人用粤语来读,恐怕难度甚大,也很难抓住那种的节奏和韵律。我为此曾请说粤语的妻子念小说中的一段,她念了不到两分钟就念不下去了,而且是全无节奏感。也许这也是香港读者不能参透王文兴作品的原因之一?用广东话读古文,或以古文为基调的白话(如白先勇的语言),没有问题,然而王文兴的语言却复杂得多,内中不乏古文,但更多的是从早期“五四”白话文提炼出来而自成一体的现代白话文,但我觉得王文兴自己读得稍嫌文雅,不够粗犷;台湾诗人管管曾经在一次学术会议上以略带北方方言的口音朗诵一首诗,听来却恰似我心目中的《背海的人》。
以上这些观点,除了个人阅读心得外,还得自台湾刚发行的一部关于王文兴的纪录片《寻找背海的人》(林靖杰导演),内中作者现身说法,读了不少自己的文章,极为珍贵。最后还有一段是作者和三位乐师合作“读奏”小说中的片段,甚为精彩,音乐颇为新潮,甚有勋伯格味。此片即将在港上演,王文兴亦将于11月5日下午与另外两位名家——余光中和杨牧——在油麻地百老汇戏院的Kubrick咖啡店亮相,有心读者不可失之交臂。
漫谈狄更斯
今年是英国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s)诞生二百周年纪念,世界各地皆有庆祝活动。我家附近的一家书店也在减价销售他的小说,然而我实在提不起兴趣买,不禁扪心自问原因何在,特别是近月来我发奋重读文学经典,甚至打算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早知道狄更斯对陀翁颇有影响,为什么我还是不想读狄更斯?日前偶尔看到英国《金融时报》Christopher Caldwell的一篇文章,意见相同,并且认为狄更斯在外国的地位远比本国为高,在外国人心目中,他的小说代表英国,美国人尤其如此想。众所周知,十九世纪美国曾有狄更斯热,他的小说在英国报章连载,美国读者甚至跑到码头去等着看轮船运来的报纸,迫不及待地看小说人物的命运,追问“小耐儿还活着吗?”我不禁又想到晚清林琴南翻译的《孝女耐儿传》(原名是The Old Curiosity Shop),他也是感动至极,还写下一篇洋洋洒洒的序文。我找来重读,倒发现这位不懂外文的翻译大家的观点甚有启发性,林氏将狄更斯的文笔与曹雪芹和太史公相提并论,认为《红楼梦》叙人间富贵,人情冷暖,但“终竟雅多俗寡”,而狄更斯则能“扫荡名士美人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又说“叙家常平淡之事最难着笔”,而狄更斯“则专意为家常之言,而又专写下等社会家常之事”,实在是小说大师。
林氏对《孝女耐儿传》颇情有独钟,我曾在多年前写的博士论文中提到,林把这本“煽情”(sentimental)小说赋予道德意义,耐儿成了儒家孝道的典范。在此篇序文中,林氏特别点出狄更斯文笔的妙处,用的是旁敲侧击的手法:读者以为“耐儿之奇孝,谓死时必有一番死决悲怆之言,如余所译《茶花女》之日记”,然而“狄更斯则不写耐儿,专写耐儿之大父凄恋耐儿之状”,足见大文豪的用心良苦。读过此小说的读者当会知道,耐儿的祖父是一个赌徒,不听孙女的劝告,耐儿的死是他间接导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也是一个赌徒,可能与此心有戚戚焉,不过这位俄国大师专注的是一种内心的罪恶,而非言情或孝道。据学者研究,1862年狄更斯曾接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访问,陀氏还引了一段他的话,大意是说:狄氏小说中的好人都是他自己想做的榜样,而坏人则是他心中挥之不去的恶魔。这个说法似乎用在陀氏自己身上更为恰当。我在网上查到一篇宏文,是一位俄国女学者Irina Gredina写的,文中提到陀氏在1867年就借了法文版的The Old Curiosity Shop来读,甚至把David Copperfield(《大卫·科波菲尔》,林译《块肉余生述》)看了数遍之多!这篇论文特别分析狄更斯的小说Our Mutual Friend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和《白痴》的影响,不仅是犯罪心理的描述,而且更重要的是正面人物的典型——前者的John Harmon和后者的Myshkin王子都是同类的圣洁人物,饶有洞见。这两本小说我都没有看(后者只看了一半,但看过黑泽明据此改编的日本影片),不敢作评。但至少Gredina提醒我们,他不仅深入人性的黑暗面,而且更向往人性善良的一面,两位大师都是基督徒,虽然英国国教和俄国的希腊正教在仪式上大不相同。
鲁迅指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坚韧”的受难精神,可说把正面和负面都顾到了,但他没有看到陀氏小说中的天真纯洁的人物,如《白痴》中的Myshkin王子和《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阿留夏;罪犯和圣徒乃人性两极,也可以是一个角色的双重性格或两个对等人物,所造人性谁也比不上陀翁描写得更深入。
对我个人而言,狄更斯小说的社会性反而显得突出,他从中产阶级的角度描写中下阶层的人物,入木三分,但他的视野还是脱离不了中产阶级,而且相当保守。当时英国社会在工业革命影响下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都市人口遽增,工人和穷人大量拥入,问题严重,他虽同情穷人,但并不主张革命,只望有钱人多一点恻隐之心和正义感而已,当然也不够客观,也比不上巴尔扎克。倒是他对于充斥于伦敦街头巷尾的“鸡鸣狗盗”之徒的描绘十分生动,难怪Oliver Twist(林译《贼史》,又译《雾都孤儿》)最受欢迎,改编的电影不下五六部。我少时受电影影响,最喜欢看他的《双城记》,和所有读者一样,只记得小说开头的那一段话:“那是最好的时代,那是最坏的时代……那是有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这段话现在读来有点夸张,稍嫌肉麻;反而是第二段更有趣,而且颇富幽默感:“在英国有一个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个面貌平庸的王后;在法国有一个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个面貌平庸的王后……”故意重复,讽刺的意味也更浓。继续读下去,故事的主角Sydney Carton出现了,他到巴黎,被卷入法国大革命,为他仰慕的女子牺牲。也许当年我看的好莱坞影片中饰演此角的英国演员Ronald Colman气质高贵,演得太精彩了,连带使我感动仰慕不已;现在思之,却觉得小说和影片中的“意识形态”都相当保守,对这场大革命的看法全是负面的,集中在断头台杀人的“大恐怖”,显然反映了狄更斯的保守心态,和另一个英国名人Edmund Burke差不多。
我个人印象较深的狄更斯小说是Dombey and Son(林译《冰雪因缘》),也是为了当年研究林琴南而读的,先看林的译本,然后进入原著,发现这是一部真正的历史小说。故事描写的是一个资本家和他的公司,内中对于铁路交通——特别是火车煤烟——带来的冲击和伦敦的都市演变描写得甚为生动。我在英文论文中写道:这是狄更斯后期的首部成熟作品,认真关注社会问题,“进一步反映了狄更斯因物质生活改善而感到的矛盾,他一方面批评工业主义为社会带来的种种罪恶,与此同时,他又明白机器的好处,以及机器带来的力量和财富”。当然小说中也有一个人情的主线,和一个孝女,感情与道德合二为一,当故事结尾父女重逢,女儿对原来冷酷父亲说“自今而后,永不再别”的时候,林琴南禁不住加上一句感言:“畏庐书至此,哭已三次矣”,大有天下有情人同声一哭之意。
附记:
上面提到我对狄更斯有偏见,总觉得他的英文太啰唆,不免烦琐。也许维多利亚时代的文体本来就是如此,与现代英文不同,然而我看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小说并非如此,读来甚有兴味。而康拉德(Joseph Conrad)更是了不起,原籍波兰,竟然写出如此精练的英文,引人入胜。哈代(Thomas Hardy)的英文也啰唆,但写得有深度。勃朗特姊妹(Emily and Charlotte Bront?觕)的作品,至今流行不衰,《简·爱》和《呼啸山庄》多次被搬上银幕,也自有其原因。相形之下,几乎把狄更斯比下去了。然而又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英文应该是可以朗诵的,他在家里的客厅时常举办沙龙,邀请亲友听他朗诵自己的小说稿。华人读者如我,即使谙英文,还是读不顺畅,看来需要借助英国BBC的演员,才可以重现真面目。倒是林琴南不太忠实的古文译文(内中不免删节),我至今读来依然有味。
漫谈韩素音
名作家韩素音于2012年11月2日逝世,享年九十五岁。编者约我写一篇文章,其实我并没有看过太多她的作品,只能略谈个人的印象。第一次读韩素音,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记得那时她正红得发紫,挟其《生死恋》(A Many-Splendoured Thing)的余威,接连出版了三本自传式的书:The Crippled Tree、A Mortal Flower、Birdless Summer,构成三部曲。那时我在美国初任教职,开了一门名叫“中国的印象”的低班课,斗胆选了这三本书作教材,当时就有汉学界同行对我说:“你选她的书作什么?根本不可信。”我回答说:“这门课探讨的不是历史真实,而是西方人对中国的印象。”韩素音的作品——不论是自传、小说、或人物传记(毛泽东和周恩来)——全是她个人的印象,所以读起来很生动,像小说一样。然而我也不自觉地把她当作西方作家,她虽然出生于中国,但从未用中文写作,她对中国的印象也是“外来人”的观点,但却以“内行人”自居,向外国人宣扬新中国的革命成就。在“文革”时期,她几乎成了新中国的代言人,和斯诺(Edger Snow)齐名,后者描写长征的Red Star over China(中译名是《西行漫记》)至今已成经典。这两位作家都是中国共产革命的坚决拥护者,观点一面倒,对中共几乎没有一句坏话。韩素音的文字更是充满了激情,所以成了中共的宠儿,她每次访华时都受到特殊优待。记得陈若曦有一篇暴露“文革”的短篇小说《耿尔在北京》,内中就把韩素音这个“中国通”着实揶揄了一番,说她在内地游山玩水,其实根本看不到中国人民的疾苦。在海外,至少据我所知,对韩素音的“中国通”名声作最致命的打击的是比利时籍的汉学家李克曼(Pierre Ryckmans,笔名Simon Leys,后在澳洲长期任教),七十年代初他在《纽约书评》发表一系列的文章,揭露“文革”的真相,观点和当时的“左派”针锋相对,对韩素音也严加批评。他的英文文笔,和韩素音同样犀利,外加一份学者的分析能力,遂令我对韩素音开始失望了。如今时过境迁,那个“火红的年代”也随风而逝了。据称韩素音晚年一直住在瑞士,和印度丈夫分居,但并没有叶落归根,回到她热爱的祖国定居。为什么?也许和她的欧亚混血背景有关吧。据网上资料显示,韩素音生于河南,父亲姓周(所以她出生的本名是周光瑚),但母亲是比利时人。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国民党的军官[她的小说《目的地重庆》(Destination Chungking)写的就是这段恋情],不幸在国共内战时丧生。她的第二任丈夫本该是Ian Morrison,一位英国记者,可惜使君有妇,有情人受尽相思苦。韩素音把这段爱情故事写成小说《生死恋》,后被拍成同名电影(1955),轰动一时,特别是那首主题曲,听来荡气回肠。然而这本小说的另一个更重要的主题是白人的种族歧视:它描写一个欧亚混血儿的单身女医生如何在香港的英国殖民社会中求生存,并维持个人的尊严。也许这正是我对韩素音早期的作品颇有偏爱的原因。一个生活在两种文化的夹缝中、受尽歧视的女人,怎不会博人同情?她使我想起张爱玲的母亲,她们在中国社会过不惯,只能在中西混杂的殖民地如香港和新加坡生活。看过张爱玲的《小团圆》和她的两本英文小说,特别是The Book of Change的读者,当会记得张母的形象,相较之下,《生死恋》中的韩素音高贵多了。
张爱玲当年也想以英文写作在美国打天地,却得不到美国出版商的青睐,韩素音反而成功了。且不谈其他原因,就以英文文笔而论,我认为韩素音绝不输于张爱玲,甚至尤有过之。(最后这一句话可能冒犯了不少“张迷”。)也许在学者和文学评论家的心目中,韩素音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位“严肃”作家,她虽然靠《生死恋》的浪漫史而走红,后来的声誉却建立在她对中国的印象:因为中国内地曾对外常年封闭,令不少外国读者对中国产生神秘的幻想,韩素音的那几本歌颂中共的书——包括两本歌颂毛泽东的史书(The Morning Deluge:Mao Tsetung and the Chinese Revolution,1893—1954和Wind in the Tower:Mao Tsetung and the Chinese Revolution,1949—1975)因此洛阳纸贵,但读来读去都像小说,正因为内中掺杂了大量作者的感情。现在大概不会有人看了。对于老一辈的香港读者,提起韩素音,无论是褒是贬,大概都会对她那段发生在香港的“不了情”一掬同情之泪:如果当年她的英国爱人没有在韩战采访时死亡的话,该多好?现在这对恋人可以在天堂共缔良缘了。
文化是什么?
什么是文化?这个题目,早已成了老生常谈,然而它的意义却因人而异。
对活在当今的一般人而言,所谓文化不过是“高等消费”的代名词,它不见得属于物质上的享受,但和买一双名牌皮鞋差不多,穿起来走在街上很体面,甚至表现一个人的生活品位和所属的社会阶层。多年前法国社会学家Pierre Bourdieu写过一本书,名叫Distinctions(《差别》),英文和法文的原意皆有等级高下的含义,简而言之,就是品位的区分,并以此来界定新兴的阶级。中国近年来流行的新名词“小资”指的也是一个新兴起的都市群体和其消费品位。据说拙作《上海摩登》也被列为“小资”读物之一,令我在荣幸之余颇感啼笑皆非。
除了消费和品位之外,文化还会带给我们什么?这就牵涉到生活的意义的问题了。
物质消费的基本动机是刺激欲望,它大多是属于身体上的,然而文化消费并不只此;欲望是无底洞的,消费得愈多,欲望也愈大,商品是经由广告推动的,而且商品千变万化,让人眼花缭乱,任人选择,但又选不胜选;况且不停地换样子,“时髦”变成了一个“差别”的绝对标准,今日新的立刻会变成明日黄花,于是消费也是停不了的,不断再买新的。不少理论家都说过,这也是“现代性”的特征之一。英国的一位研究全球化的理论家Zygmunt Bauman创了一个新名词来形容这种现象——“流体现代性”(Liquid Modernity),意思是说,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至少在发展国家)已经超过“供”与“求”的经济循环,不再是经由发明或制造把新的物品取代旧的物品,而是新/旧永远存在于一种流动状态,因此社会生活本身也永远是流动的,不能稳定,更不能持久。其影响所及,所有的价值系统也不能稳定持久了,于是一切都飘浮不定,变化得不可捉摸。人生也早已失去那种“扎实”的感觉,更不必提男女爱情和婚姻及家庭关系。“虚无主义”早已席卷全球。
为了寻求挽救之道,不少中外人文学者都不约而同地重新探讨伦理(ethics)问题,大学商学院也将之列入必修的课程。我现在任教的香港中文大学的商学院的一个高级训练班(EMBA)也请我这个文学专业学者去讲文学和文化,我先后做过两次演讲,发现学生的反应十分热烈,甚至比我自己的文学班上的学生更热烈。我选了一个看来肤浅的题目:《我们现在为什么还要读小说?》讨论时才发现,除了我以外,没有一个人认为小说只不过为了消遣。他们要我多讲小说的文学价值,并介绍更多的更值得看的文学作品,每人脸上显露的都是一副思想饥渴的表情!课后和几位学员交谈,他们个个向我抱怨当今价值混乱,无所适从的感受。
于是我禁不住想到文化和生活的问题,觉得必须把文化彻底重新定义。
这个新定义其实并不新,如果我们回想“现代化”以前的世界,就会发现:无论在中国或是西方,文化都是一种经由人的心智和创造而产生的成果,孔子以文化作为思想和行为上的准则;西方的启蒙主义更将文化视为推动民族国家建设的动力和工具。可惜的是,这个力量和工具被误用了,变成了意识形态的一环,这又和马克思理论中所谓的“上层结构”不完全相同。上面提到的Bauman在另一本书(Culture in a Liquid Modern World)中说道:在西方“文化”原来的意义是“耕耘”,它的教育含义是和儒家相通的,都假设一群少数的有知识的人来教育大多数无知的人,二者有一个协定:前者自愿把后者提升到一个经过改进的新价值秩序中,这个双方共识的基础就是新成立的民族国家;二者都是其中的一分子和公民。民国时代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一个最经典的例子。
然而在今日的“后现代”社会,这种知识精英主义早已受人非议,当今商品挂帅的文化早已雅俗不分,大家都在消费,品位由商品的价格而定,而价格则靠广告炒作,于是文化成了一种奢侈品。
这个反精英主义的潮流也侵入当今西方学院各种的“文化研究”系,理论五花八门,但都反对精英式的文化,更激烈的学者还反对所有经典,认为是权力的产物。文化研究更把人类学对文化的定义扩大,举凡一切日常生活的行为和模式都是文化,推而广之,消费主义当然也成了文化研究的主要范围,有人批判,但更有人视之为当然,还从马克思的理论中抽取“恋物狂”(fetish)一词,大作理论文章,一切以消费是瞻。文化的生产和创造呢?研究的人反而少了。甚至现在香港政府大力鼓吹的所谓“创意产业”,其目的也不在开发创意而在“产业”——也就是说,如何把文化变成一种企业,能打开市场赚大钱!文化变成赚钱的好生意以后,其本来的启蒙和教育意义也荡然无存。
我提倡回归文化原来的意义,倒不是为了复古,更不赞成把文化视为意识形态。我觉得应该把文化的意义回归到个人日常生活的领域,它虽然免不了带有消费的功能,但绝不止于此。消费式的文化是不能积累和持久的,它瞬间即逝,而我心目中的文化恰好相反,是逐渐吸收,和积少成多的,但更需要消化(它和消费只有一字之差)!如何吸收和消化,则需要个人的努力,培养兴趣必不可少。我最近写的文章都是出自我个人多年来培养的兴趣——往往是专业以外的兴趣。
我曾向听课的学员(大多是商界成功的人士)问一个基本问题:当你们赚够钱以后,又如何生活?生命的意义何在?也许,文化可以提供一部分答案。
香港的文化定位——从国际大都市到世界主义
展望香港今后五十年的文化大势,这个题目太大,很难说得清楚。简单来说,我认为香港文化面临两大问题:一是香港本身的文化认同:它到底要成为一个属于中国又有中国特色的海港大都市和金融中心,或是成为一个和中国各大都市如北京、上海、广州,不尽相同而又多元文化的国际大都市?从政治或民族主义的立场而言,当然应该是前者,(但可以享有特殊地位),然而从长远的文化发展而言,如此则香港迟早会边缘化,被国内各大都市超越,而成为一个毫无特色的沿海城市,最多只不过和广州差不多,其前途端靠“大珠江三角洲”的国家重点计划如何将之整合。
香港的另一个选择,我认为是朝向更国际化的文化发展,作为一个真正的“亚洲国际大都市”(Asia’s World City)。至今“国际化”这个名词早已变成香港各大学领导人的口头禅,但语焉未详,而且简化为只用英语教学的功能主义;另一方面,国际化被视为全球化的代名词,又被简化为市场经济和电讯科技的产物。我心目中的“国际大都市”绝非如此,而是更具有“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特色的多元文化都市。既然是多元,所以更应该多彩多姿。
目前香港的问题出于民族国家的认同和本土认同之间的矛盾,却未顾到更多元的文化发展前景。我反而认为:过度的民族国家认同不见得对文化发展有好处,而过度的本土性(localism)也会造成一种狭义的乡愿心态(provincial mentality)。民族主义背后的文化支撑是“大一统”,对于文化的多元性,最多不过表面上包容,而不会实质上尊重。而目前流行的所谓“全球化”也只不过表面多元而已,实际上还是“异中求同”——“同”的关键就是资本主义的市场规律;市场推动的消费文化无孔不入,甚至也可以把各民族国家和本土文化纳入其活动范围,所谓“全球本土”(glocal)就是这个意思。
我心目中的国际主义或“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与以上所说的全球化或“全球性”(globalism,globality)并不尽相同,想在此作一番略带学术性的诠释和辩解。至于香港文化发展的细节,可能所需篇幅太多,此处暂不讨论,容后再议。
一
香港号称是亚洲的Asia’s World City,然而,所谓的World City译作“国际”也好“世界”也好,究系何指?我猜可能又和所谓的“全球化”有关。这个当今流行的名词含义笼统,如从资本主义的观点而论,有资格作全球大都市的城市必须是金融中心,因此北京并不合格;如果用瑞典人类学家汉纳斯(Ulf Hannerz)的定义,全球化必然是超越国家的,它的基本要素是各种人群的流动和信息的交流,因此作为全球化的大都市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2.世界游客的胜地;3.如果是第一世界的大都市,它必须也是各种第三世界人口聚居的地方(例如洛杉矶),但以前或现在属于第三世界的都市又如何?他却没有解答;4.它必须是大批“创意人才”的聚集点,所谓创意人才,至少包括下列数种有关领域:艺术、时装、设计、摄影、电影、写作、音乐、厨艺,当然还有不少其他种类。他心目中的都市当然是纽约和伦敦,但书中讨论的还有阿姆斯特丹和斯德哥尔摩,并把南非约翰内斯堡一个郊区(Sophia town)也作为个案研究。
我时常引用这四个条件来提醒香港的当权者,不要只顾前两项而忘了后两项,因为香港拥有不少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包括大量来自东南亚的佣工,这也应该是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强项。然而他们的文化呢?香港的大多数华人对此毫无兴趣,所知更是有限。
我认为该书最重要的论点是第四项“创意人才”,这就直接牵涉到文化问题。目前港府叫的“创意产业”口号很响,但实际上香港不少创意人才早已流向内地;上海和北京反而后来居上。为什么?原因无他,因为香港的官僚机制太大,层层关卡,一切以经济效应为首要考虑,根本不尊重创意人本身的需求。
这四大基本元素没有彻底实现,香港很难成为名符其实的国际大都市。
二
最近我重新反思,觉得汉纳斯所提的这四大要件仍然不足,因为他没有顾及城市居民的心态和文化取向问题;换言之,并非所有国际大都市的居民都有国际观瞻。
汉纳斯在书中第二章中提到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所谓“国际人”,英文字是cosmopolitan,汉纳斯对这个名词的定义是:“一种与他者交往的意愿”和“在知识和审美层面对多元文化经验的开阔心胸,求异的对比多过求同”。说来简单,但实行起来却颇困难,因为做得过分就失去本来的文化或民族认同。他又提到“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的问题,认为对其他文化有能力掌握的人,可以创立自我的“国际观瞻”,甚至可以主动放弃自己原来的认同而“投降”于另一种文化。这种倾向,也许在第二代或第三代华人移民的子孙中见得到,听说不少新加坡的年轻华人只说英语,不愿意做中国人;但在香港绝无仅有。中国内地的公民对这种取向会斥为汉奸。
那么,在当今的情况下,讨论“国际人”或“世界人”的观念是否大逆不道?这是否“大中华”文化的特色?其他国家的人怎么想?
我在美国居住了将近三十多年,遇到不少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民,各个都成了美国永久居民或公民,但没有一个人愿意完全扬弃源自本国的文化认同,最多只不过在表面上美国化了一点。也许这些人的后代会彻底美国化了,变成货真价实的美国人。然而美国本身就是一个移民国家,即便是做美国人,还是要坚持多元文化,不能大一统。所以,纽约和洛杉矶等大都市很自然地变成国际大都市,非白人的居民人数比例也越来越高。前身是殖民地的香港——其绝大多数的居民都是从内地移民过来的——是否有此能耐?当然,从中国民族主义的立场看来,回归祖国是天经地义的事,认同祖国文化(包括各种爱国符号如国歌、国旗和“国语”/普通话)势在必行。如此则一切国际化可以免谈,只剩下经济和金融一项。文化也只能服从这个“大趋势”。
我认为文化和政治/经济不能画等号,必须有所区别。而全球化的势力更不可挡,在这两大趋势之间探寻多元的文化空间,并不容易。
三
最近我正在看一本书,是一位哲学家写的,阿丕亚(Kwane Anthony Appiah)生于非洲的加纳,后在英国受教育,学成后到美国名校哈佛及普林斯顿任教,他这本书的原名叫作:Cosmopolitanism:Ethics in a World of Strangers(2006),副标题特别值得注意:这本书不只是描述当今全球化的文化现象,而是讨论一个道德伦理问题,那就是我们对于“陌生人”(或“他者”)是否有责任。他认为cosmopolitanism的观念有两个面向,一个是对于不属于自己的国家、文化和种族的“他人”应该有责任或义务,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人,换言之,这是一种属于全球化影响下的“普世价值”问题;另一个取向是:“世界主义”必须对于其他人种和文化有真正兴趣,因此要尊重差异,换言之,“世界人”必是多元主义者,不相信世界只有一种真理,更不唯我独尊。阿丕亚也承认这两者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但显然他的关注点在于前者,该书最后一章的标题是:“对陌生人”的慈善(Kindness to Strangers),可见其端倪,他认为只谈“包容”和“谅解”已经不够。妙的是法国哲学家德里达(Jacques Derida)在一本同名的小书(Cosmopolitanism and Forgiveness)中讨论的也是一个类似的问题。
这两本书似乎在华人学界并没有引起广泛的讨论,为什么?在此不必细究。值得一谈的反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全球化和“世界主义”是否有必然的关联?通讯科技和交通发达以后,世界各地的人民交往也频繁起来,这是全球化的好处,但冲突也必会增多,如何解决文化上的冲突?于是“世界主义”的伦理应运而生,我觉得这是当务之急,如果说在今天的世界有所谓“国际公民社会”发展的可能,这个问题就必须讨论,否则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仅徒有虚名,只有硬体而没有足够的软体支撑,甚至汉纳斯所提的四个条件也不够。
就我自己而言,我反而更关心“世界主义”的另一面:那就是对非华人的他种文化的态度和了解。如果我们重读梁启超1899年初游夏威夷时写的《汗漫录》的序言,就可以发现他的志愿是从“乡人”变成“国人”而后更要成为“世界人”,他说此乃大势所趋,使他不得不如此,至少他并不觉得做一个“国人”和“一个世界人”有何抵触或矛盾之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效法梁启超,采取“双重认同”的态度,同时做国人和世界人?
目前香港的创意文化,从创意的层次来看,尚未发展出双重文化认同的特色和优势,而似乎落于两难的局面,教育的危机更严重,香港学生的中文和英文都退步,反而一厢情愿地朝向浮面和狭义的本土心态——只说粤语,只关心生活、就业和消费;甚至以这种自保式的鸵鸟心态来对抗外来的内地文化。这和骂港人都是英国殖民地的走狗在层次上又有何区别?
香港人不能只做“乡人”而不做“国人”和“世界人”,必须三者具备,我们要效法梁启超。就目前的情况看来,最重要的反而是“世界人”的文化认同。
四个城市的故事——我对于珠江三角洲的愿景
每一个人,对于一个自己居住的城市,都有自己的回忆。这种回忆铺展出去,也可能有地区的回忆。珠江三角洲是一片大地区,在我的心目中也是由几个城市串联起来的。
这和我童年时代的回忆大不相同,因为我生在河南西部乡下,在童年的世界中只有坐落在山谷的乡村,没有城市。后来(大约七八岁左右)第一次进入一个“声光化电”的大城市上海,对我的震撼之大,可想而知,或可用英文字trauma(心灵创伤)来形容。我在拙著《上海摩登》英文版的序言中就曾特别提到一次困在旅馆旋转门的惨痛经验。
现代中国人的集体回忆,可能都和城乡有关。两者作为文化的坐标系统,相辅相成,也互为吊诡。然而,曾几何时,情况变了,在这二十一世纪初期庞大的规划中,城市的分量越来越重,乡村在蓝图中不见了。似乎一切皆以城市——特别是超级大都市——为主导。因此,近年来我的思考反而是把乡村——作为一种历史回忆和文化因素——带回来,成为都市和地区规划的一部分。以前的现代化模式是城市化(urbanization),现在呢?城市人“上山下乡”已不可能,但是否应该把城市发展变得更多元,把中国文化美学中的“田园模式”(pastoralism)用多种新的形态展现在城市之中?或把一个地区(如珠江三角洲)变成一个城乡互动、多彩多姿、适宜人民居住的地方?
“地方”(place)这个英文字,在建筑理论和最近兴起的文化地理学中都有一定的意义。地理学界前辈学者段义孚(Yi-Fu Tuan)就曾把“地方”和“空间”(space)的关系有所阐释:后者是一个空泛的观念词,前者则是一个被赋予文化意义和价值的空间。因此他说:“随着我们越来越认识空间,并赋予它价值,一开始混沌不分的空间就变成了地方。”他又说:“如果我们把空间视为允许移动,那么地方就是暂停(意即沿途的停靠站);移动中的每个暂停,使得区位有可能转变成地方。”
如果再把这一段话重新演绎一番,我们也可以说地方的意义也不是固定的,而是经由“移动空间”所构成的“暂停性”,也就是段教授所说的“区位”(location),它可以变成有意义的地方。且让我用一个个人经验作例子:
1970年我初到香港时,还是一个年纪轻轻的讲师,在中文大学任教。抵港第一天下午,友人开车带我游车河,从新界沙田绿油油的原野穿过狮子山隧道,直下窝打老道,沿途看到的是一排排小洋房,略感残旧,但仍保持一种英国殖民风情,最后到了尖沙咀天星码头边的香港酒店。停车后进到中厅咖啡店饮下午茶。这一段“空间的移动”令我对这个地方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记得当时我就下了决心,对自己说:这就是我的城市,它正和我的胃口,以后一定要住在这里。移动的空间使我觉得这个城市有故事。
时过境迁,香港变成了一个高楼大厦林立的“石屎森林”城市,但我还是住了下来。而且故意不在新建的“石屎”大楼居住,反而去租一间旧楼,保持了一点回忆,也想经由我的文化批评文章,为这个城市贡献一份心力。
我想不少香港移民,特别是中年以上的居民,都有类似的感受。
如何营造“移动的空间”?或者让不断发展的空间添加意义,使得每一个大小的“暂停”地方都各有特色?这是我对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愿景。
据我看到的相关资料,特别是2009年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其出发点是经济和交通,由“第一产业”(农业)逐渐发展到第二产业(工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因此“珠三角”早已赢得“世界工厂”的美誉。具体而言,此一计划的框架是“一脊三带五轴”,以发挥珠三角最大的“城市和地区优势,打造强大的网络”。这一个网络是以交通——高铁和高速公路——连接起来的,“一脊”指的是从广州到香港和澳门的快速干线;“三带五轴”则是把此一地区的九个城市(广州、香港、澳门、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江门外加部分惠州和肇庆)以三个横向和五个纵向的交通网连在一起,又有所谓“三环八射”之说:“把城际交通网络,连接珠三角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届时轨道交通网络密度将接近巴黎都市圈和东京都市圈的水准。”四通八达,蔚为壮观,其经济效益不言而喻。
然而独缺农村的考虑。乡村和城市如何结合?仅靠交通网够吗?中国以农业立国,文化和意识形态一向以乡村为主,甚至还有革命时期“乡村包围城市”之说。改革开放之后,以小康社会为目标,改以西方现代化为模式,城市为重心。殊不知近年来西方学界对于现代化发展理论口诛笔伐,攻击得体无完肤,人文学者更不停地反思急骤发展模式对与人类生活和大自然之害。甚至据我所知,在建筑学界也早已扬弃了几十年前唯我独尊的“现代主义”。然而近年来由于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影响,发展中的国家突然致富,大兴土木,为世界各地的建筑师招来大批生意,竞相投标盖大楼,于是遂有所谓“超级现代主义”(supermodernism)之说,这种新的国际风格,以设计的独特和材料的崭新和坚固为特色,成了大都市的坐标,雄霸一方(往往在市中心),和周围环境不发生关系。这个趋势对于将来的都市规划发展有何影响,尚无定论,但是有一样很明显,就是乡村的因素被撇开了,甚至弃之不顾;另一样东西显得更微不足道——文化传统和历史。因此我不能接受。
我们再来看看“珠三角”的四个城市,香港、澳门、广州和深圳,内中两个以前是殖民地,广州更是有史以来最有历史的对外通商口岸。唯有深圳没有历史。除此之外,“珠三角”又是岭南文化的一部分,这一个持续至今、生生不息的地区文化,有其极鲜明的特色,它基本上是一种衍生自乡村的地方文化,是数百年来南迁的移民流动造成的,资源丰富,不仅表现于粤语和粤剧而已。这一个丰富的文化底蕴,能置之不理吗?此外还有澳门和香港所积累的两种极不同的殖民文化——葡萄牙和大英帝国,以两种迥异的西方传统直接造成本地文化的混杂性,且不论这两个地方的“一国两制”,难道就会被新的“珠三角”并吞了吗?
这一系列的问题,似乎都不在官方规划的范畴之内,抑或是容后再议?然而,对我而言,这反而是与生活在此地的居民息息相关的问题。
且让我谈谈自己的经验。如果把我的个人回忆和臆想编织进去,可能更有趣。
在我的印象中,澳门和深圳恰成对比:一古一今,一个是老殖民地,懒洋洋的;一个是新开发的移民城市,南腔北调,充满了喧嚷。然而我对这两个城市皆心有独钟之处。澳门是香港人的度假村和避难所,一周忙累了,周末偷闲到澳门休假。对我而言,澳门却是“朝圣”之地,我不是天主教徒,但每次到岗顶教堂区和大三巴,我都会立刻跃进十七八世纪的“前现代”,感受到巴洛克风的阴魂不散,无论游客多少(我也是游客之一),我都视若无物,完全浸淫在另一个世界之中。这当然和四十年前我初到香港时顺便到澳门一游的经验有关。这个回忆太美好了。就差没有在Bella Visra(当年还是酒店)过夜。后来又去了几次,是随着香港诗人也斯去品尝澳门美食和美酒,也结交了几个澳门年轻艺术家朋友,对这个地方的文化兴趣更浓。所以对我而言,澳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古城,拆迁一砖一瓦都会损毁它的秀丽和特有的“光环”。
澳门的古风,是否和现代化社会格格不入?古教堂和新赌场放在一起是否使得这个城市不伦不类?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感受到赌场市侩气的威胁,只去过一次“威尼斯人”大酒店,在那幢庞大的“模拟空间”(一切照威尼斯仿造)和熙熙攘攘的内地游客群中迷路了,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找到原来的入口,大失所望!当然,我不嗜赌,所以毫不感受到金钱的诱惑,心中挂念的反而是市区另一边的古城。
为什么不开一所巴洛克风、蒙特卡罗式的贵族赌场?入场须要衣冠齐整,说话细声,背景是古画,角落里有穿着古装的乐师演奏维华第,难道这是幻想?
近阅一本英文书,名叫Walking Macao,Reading The Baroque(《散步于澳门:阅读巴洛克》),由两位原属港大的学者Jeremy Tambling和Louis Lo合著,图文并茂。该书除了包括大量彩色照片外,还有不少饶有风味的文化论述:作者认为巴洛克的风格其实可以和“后现代”接轨,因为二者都可以“解构”现有的现实所呈现的规则和秩序,而令人意乱情迷;它和现实也是一种“拼凑”(pastiche)和互动,以其不合(现代)常规的方式来讽刺现实;它本身也是多元的,有棱有角,更多装饰性的折叠(fold),充满了光影对比;它表现了一种“夸张”(conceit),令人心旷神怡。难怪像我这种看惯了也受够了香港“石屎森林”房地产建筑的人感到一股清新之气——古屋愈旧,愈感觉新鲜,因此我也乐此而不疲,近十年来去了澳门无数次,甚至想买幢旧屋住下来,可是没有钱下订金。
澳门令我有无穷的遐思臆想,因为它成了整个地区的独特景点,一个阴魂不散的城市。深圳呢?恰因为这个“边境城”没有历史回忆,所以人人都可以在此制造历史,端看你如何着手。是为了生活还是为了“赚快钱”?我常向深圳朋友说:赚了钱以后又怎么样呢?还是要生活!因此我认为深圳是一个最有资格打造生活品位的城市。这也许是一种“小资思想”,但不限于“小资”,我反而更重视一位人类学家所说的“创意人士”,这一个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现在很时髦的“创意工业”(其目的在于赚钱多过创意),而含义更广,包括各种“创意活动”的职业,如艺术、设计、摄影、电影制作、音乐、写作和厨艺等等,一个国际大都市(如纽约)必是这类创意人士集中之地,也须要用种种方法来吸引这类人才。我认为深圳有这个条件,澳门反而显得单薄。
深圳本来可以和香港结为“创意双城”,事实上已经举办了三届双年展,但香港政府对此兴趣不大,没有深圳有关当局热衷,我猜后者因为是新开发的城市,所以没有包袱,也没有过度的官僚系统,正可以大展鸿图,在创意的层次上营造一个“新城”,并以此和“一脊”的二轴(香港和广州)连线。
当然,这可能又是我的臆想,毫无实际效用。但我也可以举出一两个实例:多年前我曾受邀去参观一座深圳新盖的豪宅,开幕典礼却用毕加索画展来做广告。据主人说,租运这些画的价钱比广告的费用还低廉!这就是一种“创意”,为什么香港的众多亿万富翁地产商没有想到这一招?我还有一位广州来的朋友,在深圳开了一家别开生面的书吧,我欣然应邀参加每周六下午举行的“文化沙龙”,记得有一次我特别向在座的深圳文化界人士介绍荷兰建筑师库哈斯(Rem Koolhaas)的理论和他的巨著《大跃进》(Great Leap Forward,中文译本即将出版),这是一本专门研究珠江三角洲的实地调查报告,由数位库哈斯在哈佛的高足在他指导下撰写,总其事的是现住上海的建筑师刘宇扬。这本英文书已出版多年,但深圳的文化界竟然还没有听过!当然那个时候库哈斯的名气尚未因“中央电视台”的设计而远播到中国。
以上这几个例子都代表一种“开端”,如何“持续发展”,则有待众多有心人士的集体努力。但大家必须对自己的城市有个共识。香港目前的问题正在于朝野没有共识,甚至南辕北辙,政府和民间根本说不拢。所以我常说:都市规划和建设,必须聚集三方面的人士,缺一不可:政府、营造商和社会中的创意人士,后者更应该是全民的代表,绝不能变成前二者的附庸或佣庸。这可能又是我的臆想。
谈了三个城市,还没有谈广州,因为我对广州的认识最浅。第一次来广州不过是七八年前的事,受中山大学之邀到校演讲,讲堂就是当年孙中山演讲的旧厅,我不禁肃然起敬,最近又在同一地点参加广州市政府主办的一次都市文化会议,总结亚运后的经验。
对我来说,广州是一个革命圣地,乃国共两党所共有,所以充满了现代史,我们甚至可以说它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奠基之地。但广州也有其西化的一面,沙面的洋楼旧址就是一个见证,还有更老的“十三行”商埠。这一个历史背景使得广州在岭南一向占据主导地位。直到1949年后,广州反而落在香港之后,大批难民从上海和广州流向香港,也造成后者后来的繁荣。这是人人皆知的史实。
然而曾几何时,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的前半叶,至少在岭南文化的大版图(包括经商)中,广州还是“主人”,香港是主人的“二奶”,这和数年前的港人“包二奶”现象恰好相反。在当年的华人眼中,香港还是一个边城夷地,最多是“揾食”之所,而非故乡。庶几何时,这个历史和文化的脐带被政治切断了。记得在七十年代我初到香港的时候,从新界大学站坐火车到罗湖边境,遥望神州,当时还是“文革”末期,只见彼岸隐隐有红旗飘扬,还有一队农夫在田里集体工作,但看不清指挥的党干部。真是神秘之至。当时在我心中涌起的彼岸城市,不是深圳而是广州。
这一切都改变了。新的珠三角主导权在谁手?据闻香港和广州颇有争论,争做龙头。先是香港看不起广州,现在情况适得其反。但此种争论也已过时了,在新一轮的珠三角的发展地图上,这两个城市只不过是两个大黑点。诚然,目前还有不少“粤港经济合作”或“粤港澳紧密合作区”等计划,但背后的大远景还是珠江三角洲。
我在一篇访问香港政务司长唐英年的报道中发现几则琐闻(但显然也是大事):有一个“先行先试”的说法:香港计划发展深圳“前海”区,因它位于香港和深圳两个机场之间,正考虑“建一条轨道,十分钟便可以连接两个机场”;前海也可以成为一个口岸,在此“办好登机手续,便可以到全世界去”。另一位广东高官要发展珠海附近的横琴岛,建成一个“携手港澳,服务泛珠,区域共同,示范全国,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生态化创新之区”,将来港珠澳大桥建成后,“将会形成香港迪斯尼主题游乐园区——澳门旅游博彩——横琴商务休闲这一条龙旅游及消闲服务产业带”。这么一来,横琴和前海是否又成了互相竞争的对象?而珠海/澳门和深圳/香港是否也竞争起来?到底谁是龙头?妙的是双方不约而同以旅游消闲的服务和消费为主要发展目标——先游香港迪斯尼乐园,再去澳门赌博,累了再去横琴做“商务休闲”!至于这三个地方的文化品质是否值得一游,则另作别论。
一般没有钱去旅游消闲的“劳苦大众”和低消费居民又如何?也许将来人人致富,已经没有穷人了,即使如此,整个全民的日常生活又会受到什么影响?是否每一个人的生活愿景都是:“在东莞居住,到香港上班,在广州观赏文化表演后,搭夜班火车回香港睡觉”?人老了不想动怎么办?没有钱坐高铁怎么办?
以上所述的这一切规划蓝图和远景,都是以“小资”为主的“小康”社会为基础,以物流、货流、人流的经济考虑为优先,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中,四通八达的交通使人们的行动速度加快,工作效率加强,但生活的本质是否快乐?这个“快乐”问题似乎没有人提出来,也许很虚无缥缈,不值得讨论,那么人的生活意义和价值又在哪里?
我是一个人文主义的学者,不是都市规划专家,对建筑也是外行。我的思考出发点一向是生活的意义和人的价值,因此我心目中的珠三角蓝图不是以交通干线和城市据点为主轴的,而是像一个绿色的棋盘,或是数个大小不一但互相交错的小圆圈,这些“移动的空间”构成了一个多元性的生活网络,而交通干线仅是其互相联系的工具。
绿色代表绿化,也就是环保,目前是全球化影响下的首要任务。绿化当然和“石屎森林”式的建筑概念相反,它要把乡村式的田园美学带进城市,使得大小城市之中有乡村式的居住环境。资料显示:到了2020年,中国人口至少有60%会居住在城市,所以“城市化”必不可避,但这并不表示解决都市人口稠密的方法只有高楼大厦的“石屎森林”。
我希望将来的珠三角都市不要学香港。
深圳反而变成了一个至为关键的试验场。
我偶尔翻阅到《城市中国》杂志第12期的一篇文章,是一位日本建筑师上原雄史所写,题曰《新农村=城中村》,全文从一个深圳发展期间被拆迁的蔡屋园渔村说起,提到城市中的农民生活的转型,最后的结论是:“农村的生命力可以塑造新中国的都市风格,每一个人生活所在的都市风格。”这个风格是什么?文中只提出一个建筑方案,但没有细述。这段方案的主旨是:“混合不同的建筑类型以便容纳每个人。城中村将被重置成棋盘式纹理以提供廉价住宅。”这只是一个开始,没有谈到其他。
另一位建筑师——港大教授杜鹃——在该刊同一期中讲得更清楚,她说深圳本有几千个自然村落,政府廉价收买了住在此中的农民土地,农民在自家宅的基地上建了违章廉价租房,建了拆、拆了建,形成“城中村”,它比起为车辆规划的深圳更有“人性化的关系、合适的尺度、多样的功能”,也更具有“亲和力和方便度”。这些城中村怎么处置?“是以改造之名根除还是保护发展?这不仅是市政面临的挑战,同时更是研究中国城市发展和农村变异的课题。”
前文提到把乡村带入城市的灵感,就是得自这个实例和这两篇文章。当然我赞成把“城中村”变成一个将来珠三角整个区域发展的课题,我甚至还要加上一个我所谓的“田园美学”的层次。改建的廉价屋照样有美学价值,端看你用什么材料,如何设计,如何将之变成公共建设的一部分。甚至可以把“城中村”变成城中的花园和菜园。至少我知道,香港有不少洋人和“小资”喜欢住在像南丫岛、赤柱、西贡或新界北部的村落地方,可以享受田园之乐。这些社区,现在也成了香港的“后花园”。
我曾读过名建筑师Richard Rogers所写的一个小册子Cities For A Small Planet,内中有一句话:“建筑应用理性思维提炼出美感;建筑是知识和直觉、逻辑和精神、可以衡量和不可衡量之间的互动游戏。”这句话发人深省,因为Rogers在所谓功能主义之外又提出美感的因素。他曾为上海浦东提出一个有创意的规划蓝图——以原来的陆家嘴村为基础,建成一个居住和商业中心区,向外发展,形成一个有公园和公共空间的大浦东,并以公共交通连接。但这个方案未被有关当局采纳,最后实施的规划是以金茂大厦为代表的金融区为中心,并不顾到生活的质素问题。我每次到上海,都尽量不去浦东,有时坐的士穿过,看窗外的高楼大厦“移动空间”,觉得毫无情趣。
以上这几个例子,只是证明我的臆想并非空中楼阁。“珠三角”还是一个待发展的大区域,如何将之和生活结合在一起,并赋予美学及文化上的意义,反而是我最关心的课题。这又牵涉到我们对于“历史遗产”或文物保护的态度问题。
我个人的想法是:文物不能只靠年代或名声来定位,它是我们集体回忆的重要指标,甚至可以帮助我们营造回忆。目前开始有人提倡的文化旅游就是一个例子,但绝不止此;联合国颁布的“物质文明”或“非物质文明”遗产也不仅为了促进旅游而已。我认为历史回忆和文化遗产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它早已为我们织造了无数故事,我们生活在其中,耳濡目染,在心灵上才产生承先启后的意愿。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生活圈扩大,并从这些文物古迹中找寻乐趣,甚至丰富知识。和古人交往,只能算是“神交”——必须每一个人直觉地去体会,去捕捉已逝的文化阴魂。这种行为之所以成为必要,正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逐渐失忆的后现代社会,一个没有故事或不知如何织造故事的世界。所以我认为都市规划和地区规划应该加上这一环。
我们试想一个香港人返乡探亲,除了和住在广州的亲戚相聚之外,是否也可以顺便去韶关看看?当年“六祖”慧能在此修炼证佛道;一个天主教徒更可以去肇庆踏寻利玛窦的踪迹,然后回来路经东莞附近的古堡(据说也是硕果尚存的古建筑),发点怀古之幽思,原来自己就生活在这些伟大幽魂保佑的“圣地”。抑或绕道到惠州,凭吊一番孙中山当年的惠州起义,抑或乘船到海南岛(已在珠三角之外)去休闲,不一定去打高尔夫,但住在五星酒店也可以想想当年苏东坡被放逐到此的境况。这一切都是奢侈吗?我认为可能比另一种奢侈模式:“香港迪斯尼——澳门旅游博彩——横琴商务休闲”更有意义。
如以这种角度构想,澳门则更显得重要了,它的存在就代表了历史的投射,令古代巴洛克的余光反照到当今珠三角的其他城市。如果这种说法太过抽象的话,我们不妨设想一个住在东莞的商人经珠海到澳门,趁着“博彩”之便,到旧城教堂区去逛逛,甚至到岗顶小剧院看一场表演,到玫瑰教堂听一场音乐会,再搭捷运快艇到香港去住一晚,第二天散步到上环或西营盘去吃粥和油炸鬼,饮杯奶茶……难道这种生活方式比不上到横琴岛做“商务休闲”?横琴岛有什么可看的?目前中国小资大讲“品位”,这就是品位。
我承认:本文所陈述的都是个人选择,和前面提到的《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调查》的精神背道而驰,但至少可以作为“参考资料”。
编者嘱我写一篇从个人观点和经验出发的四个城市故事,不觉拉拉杂杂写下这篇冗长的杂文,不成体统,望有关专业人士见谅。
台湾印象
上个月在台湾小住一月,可谓得其所哉。我在台湾长大,多年流浪在外,所以每次回台湾,都有异乡人回家的感觉,然而依然是异乡人的成分居多,家的感觉较为稀薄。这次是纯粹作研究的,至少住四个月,所以“居家”的意味浓了一点,不作过客,试着变成本地人。由于最近几年把香港作为家,所以在台北南港的宿舍勉强算是第二个家,但内心深处,这种似家非家的心情很微妙,也很矛盾,使我很难对台湾作客观的观察。早有不少内地和香港游客说过:台湾人保存了一种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有礼貌,有人情味,态度温和,让人宾至如归。一点也不错。我也亲身体验过。每次搭捷运(虽然机会不多)必有人让位,令我受宠若惊,因为这种情况在香港地铁几乎从来不会发生(近来倒是有一两次例外,让位给我的说普通话,像是内地客)!港人上车前排队很守规矩,但车一到必争先恐后抢位子,而年轻人却最喜欢站在车门口,似乎故意阻挡别人进出。我住了这么多年,至今还不习惯。香港人行色匆匆,分秒必争;台北人好整以暇,生活在自己编织的日常生活世界里,不慌不忙,衣食住行,都似乎悠闲得很,特别是青年男女,更是如此,说起话来,软绵绵的,连连锁店的店员道声“欢迎光临”的时候,节奏和韵律都是轻轻的小快板,而把重音放在“光”字上面,令顾客——至少像我这样的顾客——感觉既亲切又有点“异味”,和粤语腔调大异其趣。
我每到台湾,感觉最深的就是语言:海峡两岸的中文,距离越来越大了,虽然都听得懂。语言是文化的表征和符号,目前海峡两岸的中文早已大相径庭,书写有繁体简体之分,口语的重音和词汇也颇有差异。且举一个和我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例子。我在台北听古典音乐电台,开始的时候竟然听不太懂,西洋作曲家的名字,经过台湾式的华化以后,连音节也变了,有点“不中不西”,播音员软绵绵的调子像是在唱歌,但似乎又有点“走调”。在这个宝岛,人们似乎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乐土”中,太舒服了,我发现即使是大学生,似乎对台湾以外的世界,包括美国的兴趣都不大;近年来我在讲学时必先问在座学生:有多少人最近几年出过国,包括短期旅游,每次举手承认的学生都寥寥可数。台湾学界的同行学者告诉我,甚至申请出国留学的大学生也少多了,和我当年毕业时全班同学一窝蜂申请留美的风气大异奇趣。有时我借机问学生为什么不想出国?他们也答不出来。难道台湾什么都比外国好?难道年纪轻轻已经没有对其他文化的好奇心?难道“小康”的日子过得太舒服了,已经失去闯荡世界的冒险精神?我发现台湾社会在自我认同之余,不知不觉地开始“内向”(inward-looking),甚至自我陶醉,不管外边的世界(当然中国内地除外),不够国际化。而世界其他国家似乎也快把台湾遗忘了,欧美各国都以中国内地“马首是瞻”,一切向钱看!只有少数外国人反而对台湾特别有感情,时常来访,甚至在此定居。我在台北见到的洋人大部分属于此类。作为一个台湾人,如何应付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威胁和挑战?这是我目前为台湾思考却尚未得到答案的问题。
香港诚品
从台湾返港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到新开张的诚品书店参观。时当夜晚,华灯初上,铜锣湾人潮熙熙攘攘。好不容易找到诚品所在的商场,原以为在楼下,不料仍需搭电梯扶摇直上八层楼。我的老花眼怕光,一进商场就被铺天盖地的霓虹灯照得目眩耳昏,赶快带上黑眼镜,在各家名牌商品店中穿梭摸路,也看不到诚品的招牌。
好不容易上了电梯,一不小心,按错了键,直上十二楼,出了门又要搭自动扶梯下来,像是坐游乐场的摩天轮,急转直下。老婆有惧高症,看到玻璃窗外的花花世界,大呼“我惊”!我想从后面扶她一把,却差点连自己也摔了下来。真像在演一幕二十一世纪的刘姥姥进大观园。惊魂甫定,总算找到了诚品,顿觉进入另一个幽暗世界,只见四壁整整齐齐摆满了书,眼前身旁也堆满了书,然而就是看不清书名,雾里看花,光线太暗了!似乎故意和楼下商场的霓虹灯打对台,令我一时不知身在何处。在书柜和人丛中游荡数匝之后,我才发现这家诚品的装潢其实保持了台北诚品的风格,是我自己一时“错位”了,我妄想寻回一点它所代表的台湾人文气息,却忘了这里是香港。这片“小台北”被架空在楼上,脚下不是纯朴的台湾人情乡土,而是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资本主义香港市场。它又像是一小座“空中花园”,只不过还是被商场包围得密不透风。而这座新建的商场,模式和旺角的朗豪坊和尖沙咀的The One 如出一炉,在有限的地面空间拔高而起。这种建筑提供的是刺激和欲望,甚至故意带给你一种不稳定的感觉,让你失落在一座外星球上,对我而言,实在不敢领教。然而在这个故作虚幻的商场世界中树立一个“诚”实的文化品牌,又谈何容易。什么是诚品一贯的特色?从我这个老顾客的立场看来,至少表面上有两点:品位和气氛,两者都需要书本以外的东西陪衬。它不见得要卖书,却要培养一种阅读风气,导致买书;它让年轻人有一个歇脚的地方,甚至可以随意从书架上取书来读,坐在地上也无妨。台北的敦南店尤其如此。然而在香港,空间如此逼迫,又如何坐得下来?敦南店里柜台旁边就是咖啡店,付完账顺便喝一杯,或与友人相约在此会面,或到地下一层的小吃店用餐。把书本、阅读、社交和消费连在一起,是诚品发展的秘诀。其目的则是寓文化于日常生活之中,并提高其质素。在香港如法炮制,行得通吗?
台湾的商场并不发达,文化并没有完全被商场所包围,而自有其独立性。诚品每年举办无数场演讲、座谈和其他文化活动,吸引了不少人参加。有一位建筑师朋友在诚品竟然开了一门建筑课!他需要的书籍和教材,诚品不惜从美国运来以专柜方式发售,连我这个外行人也沾光学到不少。当年《中时》和《联合》两大报所做的文化事业,现在几乎由诚品一手包办。“校园内不能开的课程,在诚品开!”在台湾做到了。香港呢?当晚我看到一位来自台湾的文化人坐在一个“座谈”(Forum)角落演讲,但场面和敦南店的相比则是小巫见大巫了。诚品改变了台湾的文化环境,台湾的文化环境也改变了诚品,这一切看来顺理成章。香港呢?诚品如何在铺天盖地的商品中先站一席地(目前做到了),再设法发展,改变香港的文化环境,而不被它吞没,这个任务就艰巨多了。望诚品好自为之。
侠女江青
江青的新书《故人故事》即将出版,她从纽约突然打电话给我,请我参加2月中在台北书展的新书发表会,可惜我因课业关系无法抽身前往,遂自告奋勇,愿意为她写几句话推荐。不料在她督促之下,这几句话竟然变成了一篇小序。其实我哪有资格写?她的各界朋友太多了,从演艺界到工商界到知识界的风云人物,车载斗量,本书中就包括李翰祥、胡金铨、方盈、张美瑶、张大千、黄苗子、刘宾雁、董浩云、俞大纲、高信疆……这些名人各个喜欢江青,在她的真性情感召之下,都不自觉地变成了她的好友和支持者。我不敢高攀,因为在我的心目中江青永远是一个真正的“侠女”,既然她在书中处处描写别人,也该让别人写点她的故事。其实我也没有资格写,只能以朋友身份写点对江青的观感和看完本书后的读后感,不料连自己的回忆也写进去了。江青是我多年的老友,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她只身来美国闯天下的时候就认识了。当时我在普林斯顿大学初任教职,常去纽约听音乐会。同事高友工教授向我提起江青这个名字,我当然知道。谁不知道她是大明星,而且是演过《西施》的大美人?然而当时我对台港的影艺界有一点偏见,觉得是“非我族类”,除了老友胡金铨之外,我一向避而远之。时在西岸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任教的郑清茂再三向我保证,江青早已洗净铅华,离开谣言满天飞的台湾影坛,来美国发展她真正喜欢的艺术——舞蹈,而且重新开始,最喜欢和我们这些学界人交往。在纽约见到她以后,发现果然如此。更难能可贵的是她性格直爽,完全是性情中人。于是我跟随高友工也“混进”了江青的朋友圈子之中,有时还陪她去林肯中心欣赏各种舞蹈表演,观后高谈阔论,不知不觉之间学到很多东西。最令我难忘的是江青在她那间斗室开的派对,每次都是高朋满座,大家挤在一起,饮酒作乐。纽约的画家各个放荡形骸,喝了几杯之后更是口无遮拦,辩论起来更是面红耳赤,就差没有打架。此中的佼佼者、几乎无人可敌的反而是我的学界同行——女中豪杰陈幼石。她也是江青的挚友,听到略带“大男人主义”的言论必起而应战。这本书中提到的大画家丁雄泉,就曾是她的手下败将。江青心存忠厚,在怀念丁雄泉的文中只说“坏来西丁”和这位她的女友“针锋相对,你一言她一语顶撞起来”,但未提她的名字。我想即使我提了,幼石也不会见怪的,因为她也是一位真性情的“奇女子”。和这几位奇女子交朋友,对我来说既有心理压力又觉得痛快之至。那群纽约艺术家大多是自愿流浪到纽约的穷光蛋,直令我想到普契尼的歌剧《波西米亚人》。去年看了伍迪·艾伦的影片《情迷午夜巴黎》,看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出奇的感动,这部影片又使我忆起在纽约见到的这些“浪人”艺术家,后来各个都成了名。数月前在台北美术馆看到丁雄泉的画展,不禁想到江青在纽约做“沙龙”主人的那段日子。12月初到高雄讲学,偷闲到高雄美术馆看达利(Dali)的画展(《午夜巴黎》中就有他),看完和妻子到楼上参观,闯进了柯锡杰的摄影展,不禁又想到在江青家里初识时他那副到处和人拥抱的童真样子。在展览馆的一间暗室里看到他拍的一系列华人艺术家的放大照片:丁雄泉、韩湘宁……还有林怀民,当然还有江青,不禁大为兴奋,向身边的老婆指指点点。其实,我那个时候不过三十岁出头,阅历有限,承江青之邀,只能作壁上观,大开眼界,但没资格参与狂欢。昨天一口气看完江青的这本新书,又百感交集,更怅然若失,因为书中的有些人物已经作古,当年纽约的“波西米亚”聚会,在江青离开后也烟消云散了。后来我自己也离开东岸,到中西部的印第安纳大学另闯天下,和江青见面的机会也少了。偶尔从友人口中听到她非但事业有成,而且结了婚,夫君比雷尔是瑞典医学界的名人,我好像在江青的派对中见过他,依稀记得有一个洋人对她情有独钟,喝得半醉,不停地叫江青的名字。真没想到如今连比雷尔也仙逝了。书中《三毛陪我们度蜜月》一文,情词并茂,读来莞尔,还附了他和江青在里斯本的结婚照片,内中这对俪人真是潇洒之至。套用一句俗话:非但有情人终成眷属,而且江青好心有好报!我移居香港后,和江青失去联络,不料几年前在湾仔一家餐馆偶遇江青,她才告诉我夫君已逝,又令我想起九十年代初在他们的瑞典小岛做客的情景。记得我适在斯德哥尔摩开会,江青只请了三四个好友到她家(内中有高友工)度周末。我因水土不服染了伤风感冒,当晚大家畅饮红酒,比雷尔见我鼻水直流,连打喷嚏的狼狈样子,站起来说:“我有妙药可以治你的伤风,就看你敢不敢试!”原来是芬兰桑拿浴。我还是中年,哪有不敢的道理?只见江青在一边偷笑,原来高友工早已退缩不前了。于是比雷尔带了我们两三个壮汉,直奔桑拿浴小屋,洗了个大汗淋漓,比雷尔又一声令下,叫大家脱得精光,直冲出来,在深秋的凛冽寒气中,他身先士卒,一头跳进旁边已经结冰的池水里!原来冰块中间还留有一个小洞,我到此也只好硬着头皮随他跳了进去,几分钟后回家更衣,竟然发现自己的鼻子也不塞了,浑身舒畅,伤风果然治愈了。读到书中《隔海近邻》一文,让我忆起比雷尔——一个扎扎实实的瑞典汉子。那次他亲自划船带我们在岛外四处游览,我记忆中的比雷尔就是照片中那个样子。这位诺贝尔医学奖委员会的成员、高级知识分子,照样脚踏实地,和邻居相约捕鱼,如今他竟然作古,我至今不能置信。走笔至此,才发现这篇小序写得太长,啰啰唆唆,有点离谱,但结束前不得不提书中的两位大导演——胡金铨和李翰祥。此书中的影艺圈中名人,我都不认识,但金铨倒是我的挚友,江青文中所描写的金铨是他的一面;我在香港和洛杉矶见到的金铨,是他的另一面,刚好凑在一起,拼成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画像。至于大导演李翰祥,我则无缘认识。江青把怀念李翰祥的文章放在最后,是有道理的,因为她和李导演既有缘又无缘,文中字里行间都是欲言又止的情意,使我们这些局外人得以窥见这位大导演怀才不遇的一面。最后两家人竟然在香港一个餐馆偶遇,简直像电影的场景,如果张爱玲再世,说不定会把它编成小说或电影剧本。江青自息影以来,据我所知只“演”了一部影片,就是去年陈耀成拍的康有为纪录片,最近在海峡两岸放映,引起不少争论,但很少论者提及江青自己在瑞典的艺术生涯和康有为的“对位”关系。她在片中作口述者,不但介绍了康有为流落瑞典的经验,也说到她自己,时空交错和转移之后,和她在本书中所扮演的叙事者角色倒有几分相似之处,让我们看到江青多年来在欧美舞台和艺坛的奋斗经验。华人世界多讲华人事,但江青的世界却是超越了华人,她的舞蹈艺术也融合了东西文化,但永远植根于中国传统。我非行家,不敢妄评,但迟早会有艺评家为她著书立说的。我忝为她的众多好友之一,并且有幸为她写篇小序,除了汗颜之外,只想借此向这位侠女表达一点敬意和欣慰之情。
忆也斯
也斯去世的消息,来得有点突然。编者于昨晚将近深夜时分打电话通知,要我写篇悼文,我一口答应。今晨起身后,想动笔写点随感,一时却不知从何说起。最近几个月,我和妻子倒是和也斯以及他的夫人时有联络。我们早知道他和肺癌搏斗已有三四年,但斗志不懈,中西药并用,我老婆趁机教他从台湾学来的“平甩功”,对老年人的身体保养大有助益,他也乐于从命。最近他还送了我他的新书:《后殖民食物与爱情》的修订版。一个多月前,他参加港大为他举办的《形象香港》新版的发行仪式,头戴小帽,面色看来憔悴,但依然兴高采烈。圣诞前后他还在电邮中说请我为他的新课代课的事,可见他自己对生命前程毫无放弃之意。
他的众多友人以《也斯告别人间滋味》为题公布他的死讯,倒是十分切题,因为也斯一辈子眷恋今生今世的各种人生滋味,从未提到来世。这一种“世俗”味,也成了他作品的特色。香港是一个世俗味极浓的大都市(如今却几乎堕落到市侩的地步),但在也斯作品的世界中,却是色、香、味俱全,也是吸引我从海外“回归”香港(而不是台湾)的理由之一。记得上世纪末在美国任教时,想让学生从书本上接触到一点香港,我选的第一篇香港短篇小说就是也斯的《超越与传真机》,而且用的是英文译本:Transcendence and the Fax Machine。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因为它呈现的是一个知识分子生活在物质文明猖獗的香港的一种无奈感,故事中的主角是个学者,写了论文,想传给国外的学者联络,不料传真机传回来的全是各种商业广告!学生看完说这简直是超现实主义的黑色幽默,原来却是真的。直到今天,我每次手写一篇文稿用传真机传给报纸编者,必会收到一张修补机器的广告。最后实在受不住了,只好自己学电脑打字。
我曾经有次公开说:我对于香港文化的认识的启蒙老师就是也斯。带我认识澳门的也是也斯。他的“教学”方法很简单:食物和漫游。以前我每次访港,他都带我到各种小食铺和餐馆,中西都有,让我体会到香港的真正“味道”。这也是他诗作的特色之一,例如《东西》和《带一枚苦瓜旅行》中的“食事地志”;然后经由食物带我观看香港的旧屋、旧物和旧街。他的作品为这类旧事物罩上一层美的光环,让意象式的文字直接唤起历史的记忆。记得1989年有一次在新加坡开会,并担任文学奖的评审。大家心情都非常郁闷,因为恰逢学潮,电视上传来北京一片萧条,我们为学生担心,哪有心情想其他的事?几位来自港台的作家,各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心中的不满,有的慷慨激昂,有的唉声叹气,唯有也斯依然保持冷静。轮到我们这些评委上台演说时,也斯读了一首诗,记得主题是旧家具(《想象香港》中收有此诗),表面上和天安门毫无关系,但我听后本能地觉得寓意深远,它从侧面颠覆了历史的事件和“大叙述”,将今日纳入旧时的记忆/遗忘的回旋吊诡之中,似乎在暗示:几十年后还有谁会记得?在大潮流里沸腾的人,说不定时过境迁之后反而忘了,又被卷入另一波大潮流;唯有留恋“旧”家具、小东西的人才会保存历史的记忆。至少这是我当时的本能解读,可能是误读,不见得对。然而如今思之,何尝不是如此?
也斯创作的另一个特点是他的“国际性”(cosmopolitanism),尤其是他的散文和小说,永远是把香港本土置于一种心灵的国际版图之中,叙述的方式就是游荡和流浪。又好像把波德莱尔(Baudelaire)的“都市漫游者”(flaneur)化为香港人——也斯的自画像。记得他寄给我一本书稿要我作序,书名《布拉格明信片》,我读后深有同感,因为我也曾在欧洲浪游过,布拉格也是我心爱的城市,曾数度重游。我甚至还写了一篇“唱和”的回信,调侃他的啤酒癖。哪一个诗人不嗜杯中物?食物和酒是分不开的。我认为也斯是所有香港作家中吃过的各种美食最多,旅行最勤、也最有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敏感的人,甚至他的诗背后都有另一种的指涉和典故,语意双关,所以最适合翻译。他的作品早已被译成十多种外国文字。?譹?訛
我认为最能代表也斯小说的就是最近出版的《后殖民食物与爱情》,也是他以前作品总其成之作。所谓“后殖民”,在也斯的语汇中不是抽象理论(他常对我说:理论看多了就想回到创作),而是当今我们的处境——它的轴心依然是号称“亚洲国际大都市”的香港。“食物”加上“爱情”的配料,呈现的是一种“浪漫之余”的无奈和反讽。然而也斯并没有把小说沦为玩世不恭的“后现代”文字游戏,他的小说世界依然充满了温暖的人情味;他不像张爱玲,她笔下的香港是为上海人写的;也斯却是道地的香港人,无论他或他小说中的人物流浪到何处,也永远回归香港。
如今他已离开我们,告别人间滋味,浪迹天堂去了。值得他的众多好友告慰的是:在他生前,大家不约而同已经肯定了他的成就,给予他多个文化界奖项,为他举办了多次讨论会和庆祝活动。他已经进入香港文学史,不论你喜不喜欢他的作品,我们甚至可以断言,也斯是自刘以鬯以后,对香港文学最有贡献的作家。
永远的《今天》
现代性是短暂的、临时的、瞬间即逝的;它是艺术的一半,另一半是永久的、不变的。
——波德莱尔
回想《今天》杂志,我不禁又想到了波德莱尔的名言。当《今天》以油印的大字报形式第一次出现时,谁会预料到它竟然能如此持久?从二十世纪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反而我觉得我们生活的现在是短暂的、临时的、瞬间即逝。《今天》杂志已经成为历史上的里程碑。数年前,当有心人把早期的《今天》重印成册,北岛送我一套,我拿在手里,顿觉它是意义珍贵的“艺术品”。能和《今天》结缘,与有荣焉。
犹记得三十年前我初见北岛的情景,至今印象深刻。1980年我第一次到北京,表面上是为了公务:代表当时任教的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和北京外文出版社商谈合作业务,但私底下最想见的反而是海外不知名的新一代作家。北岛的名字,我还是从一位来自中国的学生口中听到的。“朦胧诗”这个名词第一次在中国文坛出现,我当时很好奇:到底这些“朦胧”诗人写的是什么?为什么叫作“朦胧”?有什么大不了?最多还不是现代诗的代名词?台湾五十年代就有人讨论现代诗了。只有在当时中国内地特别的政治环境下,才会产生有关“朦胧诗”的辩论。因此我在未见北岛和他们这些朦胧诗人之前,早已同情他们的处境了。
我在印第安纳大学的那个学生有一个住在北京的好朋友,名叫陈迈平,他认识北岛,而且是“亲密的战友”。这个关系可遇而不可求!于是我一到北京,在友谊宾馆住定,就和迈平联络,约好见面,并且请他带北岛同来。
那次见面像是电影中的一幕:记得是先到迈平家,然后北岛才来会合,偷偷摸摸的,不敢告诉同行的美国同事。至少在我心目中他们还是所谓“地下作家”,心情紧张,但他们两人完全不当一回事儿。记得迈平平易近人,而北岛倒真像一个“地下领袖”,个子高高的,说起话来有条有理。他和另一位年轻作家——怎么来的已经不记得了——展开激辩:一个说文学永远要为社会说话,为民请命;另一个说文学必须回归自己,回归艺术。后者当然就是北岛。我心里同情他,但觉得他这种看法根本在中国不可能生根。回美国后,我还应约用英文写了一篇《北京通讯》(Letter from Beijing),发表在一本著名的文学杂志Partisan Review,文中故意用“Mr.A”和“Mr.B”作为代号,怕连累到他们的安全。
事后证明我那时候的看法大错特错。我在八十年代初接触到的中国文坛(我也结识了不少老中青三代作家,包括刘宾雁、王蒙、谌容、张洁等,还有几位作协和文联的负责人)已经开始松动,各家各派对文艺的意见差别很大,但不少作家还是心理压力很大,不敢畅所欲言;反而是北岛这帮年轻人无牵无挂,勇于创新。《今天》初期的文艺主张,现在看来,实在没有什么大胆之处,然而那时文坛的“今天”毕竟担负了太多过去的阴影,还不敢展望将来。《今天》杂志所追求的其实就是“现时”——而不是当时的社会“现实”——的感觉,以及它所孕育的艺术上的可能性。早期《今天》所刊载的诗和小说,都是在捕捉这种个人的、内心的、“现时”感,而不是重蹈“五四”写实主义的传统;所以必须用一种新的语言来描写。但这种语言并非从天而降,也不是直接从当时的西方“移植”过来的[至少他们对于外语的掌握还是有限,和俄国诗人Joseph Brodsky为了读英国诗人奥登(W.H.Auden)的诗而自学英文的情况不同]。我多年后追问北岛,才知道原来他们在“文革”期间看过不少只供内部阅览的“参考资料”:内中就有不少先辈大师们翻译的西洋现代文学作品。这段文学因缘,还有待学者仔细研究。我只不过立此存照。
八十年代末的关键时刻,“八九动乱”发生了,它的直接影响,就是《今天》也跟着北岛移植海外,先是艾奥瓦,后来又到了香港。对作家而言,离开了国土“中心”,几乎无所适从,各种变态心理随之而生,悲剧累累。难得北岛有毅力,把逆境变成新的挑战,无形中也为自己的诗作打开了新的版图。《今天》杂志的内容也开阔了,不止以中国内地为视野,而是从边缘反思中心,并放眼世界。这种事说来响当当,做起来却不容易。
北岛移居海外以后,他个人的心路历程当然由他自己来回忆。但就生活的经验层次而言,这一段漫长的岁月却是多彩多姿的。至于我和《今天》的“海外关系”,一时也不知从何说起。现在回想起来,那一段“后天安门”的日子,也弥足珍贵。那时候我不知哪里来的干劲,不停地活动,奔波美国各地,自认是“为当代中国作家服务”,自己的学术生涯完全被一个信念所驱使:这个刚刚开花尚未结果的“新文化”不能被主流政治所把持垄断。记得我写过一篇学术自传式的英文论文:On the Margins of Chinese Discourse,首次从文学和文化角度探讨“边缘论述”和“中心”的关系:我认为边缘的文化版图也是多元的,比以国界为范围的“中心论述”广阔得多。在文中我还更特别提到刚冒起的“寻根派”小说家。这篇文章,是应杜维明教授之邀而写的,当时他刚提出“文化中国”的口号,我当然回应。现在回想起来,我这个论述,显然受到“后天安门”时期中国知识分子处境的影响,特别是“芝加哥帮”的朋友和《今天》的诗人。如今大家各自东西,只有我和北岛反而变成香港同一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的同事。真可谓命运的安排。
前几天北岛在电话中鼓励我多写一点个人的回忆,我竟然把个人生涯中不少与《今天》相连的关节忘了,经他提醒才又召唤回来。也许这正是活在资本主义的香港“当下”的毛病——不自觉地健忘。我想从自己过去的作品中寻找《今天》的影子,突然记得曾经写过一连串的《狐狸洞诗话》在《今天》连载过,但似乎从没有收藏于自己的杂文集中。我一向研究小说,为什么写起“诗话”来了?这当然和北岛与《今天》有关。
《狐狸洞诗话》的内容我已经记不得了。但其出发点很明显:我希望把中国当代诗人的“中心意识”打开,把现代诗的范围和中国参照系统也打开,跨越国界,从西方经验中开阔视野。因为自己在这方面的学养有限,所以写时往往力不从心。后来我在哈佛任教时,还特别开了一堂中国新诗的研究生课,探讨中国新诗的文字和声音的关系,这也是受到北岛和《今天》的启发。一首新诗是否必须经得起朗诵,声音出来之后才能完成?我想到的参照是当时(八十年代)还很走红的俄国诗人Yevtushenko,我曾听过他的朗诵表演,至今难忘。北岛呢?初时我觉得他和艾青一样,不会朗诵自己写的诗,他那首传诵一时的诗《回答》,我认为必须朗诵以后才能见其效果。据说内地的青年男女最喜欢朗诵的就是这首诗。后来北岛的朗诵技巧逐渐成熟,自成一格。也许就是多年奔走海外各地、参加各种诗人聚会和学术会议的结果。在这众多的活动中,我也有份,扮演了一个次要角色。
“八九动乱”发生之前,我在芝加哥大学向美国的鲁斯基金会申请到一笔“合作研究计划”的基金,三年为期,总的课题是《“文革”以后的文化反思》,“八九动乱”的震撼使得这个研究计划更显得迫切。我请到刘再复、李陀、甘阳、许子东、黄子平等人,作为计划的固定成员,每周定期开研讨会。也请了不少来自海峡两岸和美国各地的学者、作家和艺术家,作短期访问。北岛也成了我们“芝加哥帮”的特邀嘉宾。北岛和我们混熟了,变成了“老北岛”(可能是李陀起的外号),形象忠厚、时常被我们开玩笑。讨论到创作的时候,大家兴高采烈、说起话来毫无遮拦。记得当时我就提出:我们不能自扫门前雪,中国当代新诗必须面对世界的挑战,鼓励北岛多读世界各地诗人的作品;既然流浪,不如利用机会打开中国的当代新诗的格局。北岛完全做到了。
除了芝加哥之外,北岛在美国时期的活动重地就是艾奥瓦。记得八十年代中期,我初识北岛之后不久,有一次我受邀在该校作演讲,观众席突然一阵骚动,原来举世闻名的“艾奥瓦国际作家写作计划”的主持人聂华苓和安格尔也来凑兴。我很紧张,但还是硬着头皮谈北岛的诗。那场演讲,可能令聂华苓夫妇留下印象,甚至连我自己也沾了光,后来变成他们的女婿,此是后话。但我可以斗胆地承认:北岛后来受邀到艾奥瓦,我也算是始作俑者之一。北岛后来到了艾奥瓦,这才把《今天》杂志也迁到艾奥瓦。我知道北岛为了募款支持《今天》的出版的确花了一番苦心,连这个美国小城的一家中国餐馆的老板也不放过,又结识了两位知音——谭嘉和吕嘉行夫妇,他们义务帮忙,才能勉强把《今天》维持下去。好在这份杂志的象征和实质意义在美国学界逐渐受到重视,不少来自中国内地的学者受到感召参加编委会,共襄盛举。
这一段史话,我扮演的角色并不吃重,只不过参加几次会议而已。我因为自己初婚,又从芝加哥搬到西岸的洛杉矶,一时自顾不暇。但责任所在,不能把芝加哥的“鲁斯研究计划”弃而不顾,更重要的是我的“芝加哥帮”。1990年秋,我离开芝加哥大学,接受洛杉矶加州大学的教职。但心在芝加哥,每月和暑假都飞回相聚。当然也邀请被我“遗弃”在芝加哥的老友们到洛杉矶来演讲座谈,大家在南加州的阳光下济济一堂。记得北岛也是常客之一。我为他举办了数次诗歌朗诵,还录成影像。这些场合逼得北岛锻炼他的朗诵技巧,也因此结识了更多的“粉丝”。
记得当时北岛最关心的问题还是募款。于是我不得不硬着头皮,陪他“下海”。我在洛杉矶遇到多年不见的台大外文系的几位老同学,其中一位女同学是当年的“系花”,现在成了富婆。她热情地请我们到她家做客,我和北岛当然不放过这个机会,他当场念诗,我为他敲边鼓,大讲诗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一般不接触新诗的人必会说一句客套话:“新诗太难了,我不懂。”其实就是表示不喜欢。我不得不费尽心机,改变他们的想法:譬如流行歌的歌词算不算诗?唱得朗朗上口,原因何在?难道只是歌曲动听吗?我们说话的时候有时不经意用了意象式的句子或有节奏的韵律,那不也是诗吗?……信口雌黄,目的就是要他们捐款。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恬不知耻。不过我这位老同学十分有义气,还是联络她的朋友捐出一笔钱。《今天》得以维持来自于这些分毫的慷慨资助。
“后革命时代”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点点滴滴的随时随地的经验织造而成的,没有什么英雄气概,然而充满了人情味。北岛和他同代的中国诗人在海外的经验,说不定将来会拍成纪录片。现在回想起来,脑海中也不觉涌起像一部电影的“蒙太奇”式画面,但叙述的时空连接线却模糊了。北岛的流浪足迹遍及世界各地,除了美国,还有欧洲的大小城市——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捷克的布拉格、荷兰的莱登,是我脑海中“纪录片”的三个重点,时间都在九十年代,细节记不清了,好在《今天》杂志有文字可循,北岛和其他诗人在作品中也留下不少印记。更可以从各人的旧照片中重温旧梦。我只记得在布拉格的一间地下酒吧举行的一次诗歌朗诵会,主持人是我的老友Martin Hala,他也是捷克的一位年轻汉学家。那晚他请到布拉格的几位诗人来朗诵翻译成捷克文的中国诗人的作品,我虽不懂捷克文,但听时仍然深受感动,因此更相信诗的境界可以超越国界和语言的隔阂。那晚的一个小插曲,至今记忆犹新。原来我身旁坐着一位捷克美女,北岛和其他几位中国诗人一直瞪着我看,眼中似有妒意,想过来交谈,不让我“独占”。后来我还写了一篇调侃北岛的杂文,刊在《今天》某期。现在回想起来,不禁莞尔。时光荏苒,我和北岛都过了不惑之年。然而他依然为了《今天》孜孜不倦地奔波活动。
不知不觉又到了《今天》的一百期纪念。也许因为我年老记忆衰退,很多细节都记不得了。不能为《今天》立传,只能写点回忆。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我的心目中《今天》早已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了名,永垂不朽,变成“艺术上的另一半”。
追忆中大的似水年华
1970年夏,我初抵中文大学任教,职位是历史系讲师。我刚刚拿到博士学位,在美国达慕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任讲师,并把哈佛的博士论文完成,因为签证问题必须离开美国。恰好此时有一个“哈佛燕京学社”(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拨款设在中大的讲师职位空缺,于是我轻易地申请到了。1970年夏,我轻装就道,先在欧洲遨游,中大秋季快开学前,才抵达香港。
在此之前,我从未来过香港。记得当时有一位台大外文系的老同学叶维廉在中大客座,竟然在他的一本文集中公开呼吁我离开美国回到华人地区的香港来共同为中国文化的前途效力。这一个“海妖的呼唤”(Siren’s call)对我的确有点魔力,机会难得,也从未想到香港还是英国的殖民地,大多数人说的是陌生的广东话,就那么来了。对于这个号称“东方之珠”的国际大都会我一无所知,只认得两个老同学:刘绍铭和戴天(本名戴成义),绍铭时在中大英文系任教,已经成家立业,为我这个海外浪子提供一个暂时的“家”,给我一种安全感。
记得第一天到了中大校园(当时只有崇基和范克廉楼),放下行李,就随绍铭和宗教系的同事沈宣仁教授驱车从马料水直落尖沙咀,到香港酒店去饮下午茶。途经窝打老道,看到这个街牌,英文名是Waterloo Road中文名变成了“窝打老道”,几乎笑出声来——怎么会译成这个不伦不类的名字?从车窗望去,路边一排排的洋房和店铺颇有点“异国情调”,不禁心旷神怡,就在那一瞬间,我爱上了香港,这一个华洋杂处,充满矛盾的小岛正合我的口味。
旅美浸淫西潮多年,心中似有“回头是岸”的感觉,因此我把刚出版的第一本杂文集定名为《西潮的彼岸》。然而思想依然西化,甚至有点“左”倾,略带反殖民的情绪,我热烈支持“中文法定”运动,认为这是一件天经地义的原则,觉得在帝国主义的殖民地为中华文化而奋斗,更有意义。香港对我而言就是一片自由乐土,还有哪一个华人地区比香港更自由?于是,我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由主义”者,在统治者的眼中我当然不是良民,但又不是一个颠覆社会安定的“革命分子”,虽然一度有此嫌疑,因为我后来写了一篇批评中大制度不公平的文章,竟然引起轩然巨波,闹得满校风雨。
思想自由是我坚信不疑的基本价值,在学院里更应如此。于是,在我讲授的中国近代史课上,我故意使用三本观点毫不相同的教科书:一是我在哈佛的老师费正清(John K.Fairbank)写的,一是台湾学者(记得是李守孔)写的,一是中共的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的著作;三本书的政治立场各异,我让学生展开辩论,不亦乐乎。我讲课时当然用国语(当时在香港尚无“普通话”这个名词),学生给我一个绰号:“北京猿人”——“北京”指的当然是我的标准北京官话,“猿人”呢?我自认是恭维的名词,因为我躯体雄伟,比一般学生(特别是女学生)高得多。
因为年岁相差无几(我刚过三十岁),在课堂上我和学生打成一片,毫无隔阂。讲课时看他们的表情,仿佛似懂非懂,也可能是胆怯,于是我进一步夸下海口说:“三个月内我要学会用广东话讲课,但你们也必须学会用国语参加讨论!”这场赌注我险胜:三个月后,我竟然用蹩脚的粤语公开演讲,题目是关于知识分子和现代化的问题,我的观点完全出自金耀基先生刚出版的一本同名的书。我一口气用广东话讲了二十多分钟,最后在学生一片笑声中还是改用国语讲完。但是在课堂上,学生依然故我,本来会讲国语的发言比较踊跃。
记得当时学生可以随意跨系选课,所以我班上也有哲学系和中文系的学生,我因此有幸教到几位高足:本系的二年级本科生洪长泰思想成熟,在崇基学生报上写长文评点美国各著名大学的汉学研究,绝对是可造之才,毕业后顺理成章进入哈佛共睹研究院,卓然有成,现在是香港科技大学的名教授。关子尹是哲学系劳思光教授的得意门生,也来选我的课,又是一个天生的深思型学者,如今是中大哲学系教授,刚卸任系主任职位。另一位新亚的学生郭少棠选过我的“俄国近代史”的课,他旅美学成归国后回母校任教,曾被选为文学院的院长,现已退休。现任院长梁元生也是我当年学生中的佼佼者,我刚开课不久,他就以学生会长的身份邀请我公开演讲鲁迅,后来我把讲稿写成长文在《明报月刊》发表,就此走向鲁迅研究的不归路。
现在回想起来,我自己的学问其实并不扎实,但教学热情,思想较为新颖,所以颇得学生爱戴。记得我第一年教的是中国近代史,第二年教的是中西交通史。文史哲不分家,我不自觉地用了不少文学资料,更偏重思想史和文化史。崇基历史系的老师不多,大家相处无间,系主任是罗球庆教授,人极热情,对我这个后生小子十分照顾;还有一位来自美国Temple大学的Lorentas教授,我私下叫他“独眼龙”,因为他一只眼戴了黑眼罩。另一位属于联合书院的王德昭教授更是一位翩翩君子,我有时会向他请教。新亚的中文系和历史系则大师如云,我只有在三院历史教授联席会议上见过面,谈不上深交。在会上我的工作是口头传译,最难缠的反而是一位不学无术但热衷权力的美国老教授(姑隐其名),他老是在会上问我:“What did they say ?”生怕这几位新亚的史学大师发言对他不利,其实他们何尝把他看在眼里?
当时中大正处于整合的时期:崇基、新亚、联合三院合并为一所大学。我个人反对全盘整合,认为各院应该独立,但可以联合成像牛津和剑桥形式的大学;然而大势所趋,我这种自由主义的教育模式当然和中大受命成立的构想大相径庭。我最敬仰的是新亚的传统和精神,也觉得崇基背后的基督教教育理念有其历史传统,可以追索到清华和燕京。现在反思,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而且基于我对中国教育传统的理解:既然名叫“中文大学”,就应该和殖民主义的香港大学模式截然不同。我在课堂上和课外与学生交谈时,都是讨论大问题,例如中国文化的前途,在香港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的责任等等。外在的政治环境当然有影响,但当时香港的左右派的文化角力是公开的,我和双方都保持友谊关系。然而学院内自成一个“社区”(community),和外界保持距离,至少我自己在教导学生时,鼓励他们超越目前的政治局限,现在依然如此。理想主义的坏处是不切实际,但也有好处,就是可以高瞻远瞩,寻求将来的愿景。校园是一个最“理想式”的社区,是一群甘愿牺牲物质享受和名利而热心教育的“知识人”组成的。这一套思想本身也是一种教育的理想主义,然而我至今坚信不疑。只不过面对当今功利为上的“官僚主义”操作模式,显得不“与时并进”了,然而没有理想和愿景的教育制度,到底其办学的目的又何在?
当年的中大,就是建立在一种理想上,每个人对理想或有不同见解和争论,然而那毕竟还是一个理想的年代。追忆似水年华,当然不免把过去也理想化了,但是具体地说,当年的中大校园生活还是值得怀念的。七十年代初的新界正在发展,但还保持乡村的纯朴风貌。我的广东话就是有时到附近乡村买菜购日用品时和村妇交谈学来的;在大学火车站买车票时也顺便学两句;清扫我们办公的大楼(早已不存在)的工友更是我的朋友。我住在崇基教职员宿舍的一栋小公寓(现在依然“健在”),和女友可以到吐露港划船,向敬仰的老同事如劳思光先生请教时,则到山顶的一家西餐厅“雍雅山房”喝咖啡。总之,对我来说这一个“中大”就是一个“乐园”,我在此如鱼得水,乐不思蜀,根本不想再回美国任教。然而偏偏有一天收到普林斯顿大学一位教授的一封信,请我到该校任教。我不想走,反而几位老友劝我走,我被说动了,1972年初,还剩下一学期就匆匆离港,“中西交通史”未完的课程,由三位老友代课:胡菊人、戴天、胡金铨,可谓是“顶尖明星阵容”,校方竟然不闻不问,这种自由尺度,在今日中大难以想象。我至今对崇基校长容启东先生心存感激,他对我的容忍态度来自何处?基督徒的宽恕心?当年北大校长蔡元培的榜样?我不得而知。当然不少中大高层人士听说我要走了,可能也暗自高兴。
这一段个人回忆,只能算是我个人的心路历程的一小部分。因为今年(2013)适逢中大建校五十周年纪念。中文系向我约稿,遂成此篇。
一个老教授的日记
这是一个很平凡的一天。
上午搭火车到学校,又挤上学生校巴到办公室。先处理信件,一大堆无聊的“官样文章”:这个开幕礼通知,那个宴会邀请,我一概丢到字纸篓。展望窗外的校园,不禁涌起一股惆怅。我在这所大学可能是年岁最老的教授之一,2004年从美国提早退休返回中大任教,本以为客座一两年就够了,不料事与愿违,转眼就是十年,为什么还不退休?明年非退不可。
中午与几位好友相约到逸夫书院餐厅吃午餐,关子尹照例开车接我同往。3月初我和子尹刚在香港公共图书馆为中大建校五十周年发表共同演讲,题目是《大学的理念与实践》,他专注十九世纪德国哲人洪堡(von Humboldt)的大学理念,多年来在欧美影响深远,如今却荡然无存。中大和香港其他大学一样,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我刚在课堂上请社会系的王淑英教授讨论过韦伯(Max Weber)的学说,官僚化是现代性社会制度“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的必然结果,大学也变成其缩影,一切照规章办事,管理至上,无所不用其极。教授们已无学术尊严可言,只不过是学校的“雇员”而已,一切听命于上层管理,升等和“长俸”(substantiation,美国叫tenure)是管理的杀手锏。教学在其次,出版优先,又必须在外国——英美——第一流学报和出版社发表才算数。为的是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争取“优异”(excellence)和排名(ranking),实质是竞争,争取更多的拨款和知名度,谈何教育理念或人文精神?我从美国“名校”提早退休回来,难道是为了“知名度”?在哈佛或芝加哥,从来没有人提到竞争和知名度。
看来我非逆流而上不可,反对所谓排名,也必须声嘶力竭地提倡大学的人文精神。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子尹的专业是哲学,是劳思光的大弟子,早年在崇基读本科生的时候也曾选过我的课,如今是同事,十分谈得来。每周四的午餐聚会是由教育学院的李雅言发起组织的,他思想敏锐过人,能力又强,把我们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拉在一起,每周聚餐一次。除了我和子尹外,还有工程系的吴伟贤,音乐系的余少华,中文系的周建渝等人,最近又邀到哲学系刚退休的刘笑敢。笑敢刚完成一篇七千多字的长文,批判大学拨款委员会(UGC)的政策,逐条辩驳,发人深省。饭桌上大家七嘴八舌,谈得情绪激扬,原来各个都有同感。为什么至今忍气吞声呢?我觉得笑敢的文章非但应该在香港有分量的报刊发表,而且应该有人呼应,展开高等教育何去何从的讨论。记得3月初演讲后,前新亚书院的院长黄乃正教授问我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既然校长定出中大五十周年纪念的口号是“传承开创”,我讲到了传承,那么又如何创新?下一个五十年的愿景是什么?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一个有建设性的挑战,值得深思。中大将来是否应该不随波逐流而走自己的路?各个书院是否应该有其不同的“个性”?新亚书院传承下来的人文传统现今的意义何在?如何把西方的“洪堡”概念注入目前的官僚结构?这一切都是值得大家集思广益讨论的课题。我在中大转眼十年,自己也该彻底反省一下:我这个人文学科的学者对这个学府到底有何贡献?为什么我近来不断地公开批评中大?是否因为爱之深所以责之切,还是因为对于近十年来的香港高等教育普遍感到失望?
人过七十,名利早已看淡,然而我的理想犹存,一种无名的不安情绪时而萦绕心头。妻子老是提醒我看开一点,保养身体为重,不能太过劳累。我回答说我可能是中大教授中最清闲的一个,一年只教两门课,其中一门是为本科生开的四节“经典导读”,另一门是高班研究生的专题讨论。中大待我不错,为什么还要发牢骚?也许我追求的不是个人名利而是生活的意义和目的:每天到学校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除了上班上课之外,还有什么值得做的?妻子说我近来备课的时间越来越多,每周五上课前的几个钟头更紧张,甚至不理她。(明天下午又要上课了,我是否胸有成竹?)怎么教了四十年书还这么患得患失?我无以为答。也许年岁愈长对自己的要求愈高吧;也许这就是我的另一种“反抗”方式:外在的形式主义规章制度越无聊,我越要充实自己的学问内涵,回馈给学生,并以此证明我还不是一块老朽废物。因此我现在授课的内容也越来越庞杂,每节课几乎塞不下,学生吸收得了吗?我似乎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吃完中饭回到办公室,实在不想打开电脑审阅电邮,这是我每天最不想做的事,但又非做不可,又是一大堆垃圾,真烦人。匆匆处理完毕,于是展开明天要教的书来重读,不到半个钟头又被中断,一个学生敲门进来,向我请教问题,正中我下怀,于是借题发挥,滔滔不绝,心里又不禁感到少许不安,这个学生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我推荐的这些理论书,她到底看了多少?我自鸣得意之余,是否真正对她有帮助?不知不觉一个多钟头过去了,突然警觉四点半还要到中国文化研究所参加一个咖啡聚会,这个聚会,我又是始作俑者之一。2月底受邀到该所午餐会演讲,讲时不经意提到大家同事平常忙碌万分,更应该找机会多多交流,对人文学者而言,有时候研究的课题和想法是经由非正式的学术闲谈和交流引出来的,跨学科的研究更是如此。然而中大竟然没有上好的咖啡店作为同事们聚会的场所,中国文化研究所位居校中心,为什么不做东举办定期的“coffee hour”?不料副所长Archie Lee十分热心,立刻答应,不到一个月就发通知举办第一次“咖啡聚会”,我岂有不参加之理?到了该所二楼休息室,Archie早已在恭候,数分钟之后,竟然来了十几位同事,多与中国研究有关,大家相谈甚欢,都说要继续,以后每周一次,也欢迎研究生参加。善哉!
不觉谈过了头,六时许才结束。Archie送我到车站,挤上火车,到九龙塘转搭小巴,回到家里已经快七点了,过了平时晚饭时间,老婆早已在等我了,看她笑脸迎人的样子,我一天的紧张和疲劳一扫而空。老婆看我精神振奋,问我原因何在?我没有回答,只说肚子饿了,赶快吃饭,心里想这一天过得倒还有一点意义。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