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十八世纪的英国

导言:十八世纪的英国

不敬虔是普遍、恒常的,甚至是深入我们骨子里的表现。

——约翰·卫斯理

十八世纪上半叶的英国是个政治腐败、道德混乱、法律缺失、宗教门派分立的社会。全国人口在十八世纪早期大约在五百万到六百万。伦敦发展较快,是最大的城市,当时人口超过了五十万,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增长到八十万。第二大城市是布里斯托,人口大约四万,第三大城市是诺里奇,人口大约三万。1742年以前,杜松子酒的年消费额大约是七百万加仑;截至1749年,单在伦敦一个地方就有一万七千家杜松子酒厂。而顾客总是排队买酒,“花一便士买个醉,花两便士买个烂醉”,子女尚幼的妇女喝起酒来也一点不输给男人。纵酒导致疾病抵抗力衰弱、婴幼儿死亡率增加,人们以酒代食,工作纪律涣散。

整个国家匪霸横行,年轻人也成群结党,号称“莫霍克斯帮”,威吓普通市民,被打断鼻梁或挖出眼睛之事时有发生。1718年,据说伦敦市区的盗贼数量众多,乃至天一黑人们就不敢出门购物或去咖啡馆了,“因为害怕被坏人蒙眼、殴打、砍伤或刺杀……”

贺加斯所作关于伦敦日常的漫画就是当时首都的真实写照。1708年,污秽不堪的伦敦爆发了一场蝇灾,人们踩在铺满死苍蝇的地面上,“感觉就像下了一层雪一样”。据历史学家普拉姆记载:“无论哪个阶层,所有人的神经都同样紧张——狂赌、烂醉、暴力、野蛮和残忍的行径无处不在。无论是谁,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同样被死亡的恐惧笼罩。”[1]

醉酒、赌博和暴力是普遍现象,一个历史学家写道:“暴民是乔治亚时代顽固而残暴的一个因子”。1780年伦敦发生了反天主教的戈登暴乱,查理·卫斯理形容当时的暴民是“尊贵的大都市里的卑鄙族类……那里还充满了撒旦最黑暗的作为”。十八世纪的英国没有警察,所以暴民的纵火、洗劫和破坏行为是常有的事。

为了对付这种猖獗的犯罪,法律形势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严峻,以至于十八世纪四十年代有二百二十五名罪犯被处以死刑。有位作家评论说:“如果有人损坏了威斯敏斯特桥,他会被绞死;如果他砍断一棵小树,如果他射死一只兔子,如果他偷了价值四先令的物品,他也都会被绞死。”甚至一个孩子可能会因偷窃价值一先令的手帕被抓而绞死。绞刑变得如此司空见惯,以至于著名作家塞缪尔·约翰逊说他真担心海军会因此缺乏缆绳。罪犯们被当众鞭打、上枷乃至被绞死,叛国者则会被分尸。雅各比党人(那些支持被废的詹姆斯二世和他的斯图亚特继承者的人)的头颅被插在神殿四围的枪尖栏杆之上,直到1777年才取下。直至1789年为止,若有妇女谋杀丈夫,她将被处以火刑活活烧死,尽管有点同情心的刽子手可能会在把她们放到火焰上之前先勒死她们。伦敦妓院遍布,超过一百万名妓女在各戏院和大街上从事卖淫营生。观察者约翰·梅西记录:“她们在人数上超过了巴黎,在自由放荡和厚颜无耻的程度上超越她们的罗马同行。夜幕降临时分,她们便纷纷出现在各大街的人行道上,五六人为伴,大部分的穿着都优雅体面……光天化日之下,她们成群结队地在找路人搭讪,尤其是外国人……”

新建城市也和伦敦一样肮脏污秽。没有污水处理系统,垃圾经常被直接倒在街道上,穷人的房子通常只有一两个房间,十个人或更多混居在一室也是常有的事。历史学家罗伊·波特曾经说过:“食物卫生也不比个人卫生强。街道上牲畜随处可见,粪便横流。若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丢了点什么,就是把它丢在恶臭里了。稍微值得安慰的是,我们眼睛受到的冲击比鼻子稍弱一些,因为在蜡烛光、暗淡的灯火以及月影之下,肮脏并不太能看得见。”[2]1771年,托比亚·斯默雷写下他的观察:

若我喝一口水,我只能连同含在水里令人作呕的污染物一并吞下。这些污染物有的是通过敞开的管道混入,也有可能来自泰晤士河,伦敦和威斯敏斯特的污秽之物都汇入此河。人类排泄物在这些混合污染物里算是危害最小的了,这些混合物的成分包含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药物、矿物质和有毒物质,加上腐烂的人兽尸体,最后再混入用来洗涤死亡清单[1]上在册者遗体的水和盥洗室、下水道所产生的污秽残渣。

药物是稀有而贵重的,没有麻醉剂,所以酒精被当成最佳止痛药。天花、斑疹、伤寒、霍乱、痢疾、流感等疾病在拥挤的居民区肆虐蔓延。十八世纪英国人均寿命只有三十七岁,婴幼儿的存活率只有四分之一,连上层阶级的人也避免不了早夭和疾病。知名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就有六个兄弟姐妹夭折了,他自己勉强存活下来。安妮女王的孩子们没有一个活到成年。工业造成的疾病如矽肺、癌症和铅中毒等非常普遍,还有风湿、佝偻病、坏血病、痛风和水肿等也很常见,化妆品中毒则给富有阶层带来伤病和死亡,例如传言说考文垂夫人就是因使用了含铅化妆品中毒而死的。

贫穷给英国人民艰难的生存状况又增添了一个痛苦的现实。据波特记载:

贫穷导致生命丧失和相互依赖:一片寡淡无味且远远不够充饥的面包是仅有的食物;在窝棚或地窖里忍受彻骨之寒,有时甚至和牲畜混居在同一屋檐下;要忍受工头的欺压;终日劳苦受累,才能从残忍凶恶的主人那里领到一份微薄薪水。而这一切只是为了能苟活到老或拥有一间可勉强栖身的陋室。[3]

巴斯侯爵的管家,托马斯·戴维斯如此形容当时穷苦工人的窘况:

人性在工业劳工这个概念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这样的劳工,通常有妻子和五六个孩子,为了生活,其实仅仅是为了生存下去,蜗居在一个简陋、潮湿、黑暗的房间里。房间约十至十二平方尺大小,没有地板,哪怕普通的体面也顾及不上,因这可怜的小屋只有一个房间,放置全家人的床铺,大家拥挤于一隅,饱受煎熬,痛苦难寐。

大部分孩子在家或在学校都会挨打,童工非常普遍。1767年,反对让四岁男童做烟囱清扫工的乔纳斯·汉威写道:“这些可怜的小黑童……他们的待遇甚至比狗还不如。”

十八世纪二十年代,人口增长实际上是停滞的,因疾病的蔓延人口甚至还下降了。1727年里彭的希拉里博士在报告里说穷人的死亡就像苍蝇一样:“没有任何办法能缓解这种局面,以至于许多小城镇和乡村的穷人几乎无一存活。”1721年,一名时事评论员如此描述死于贫困者的景况:

他们在庭院里,或在其他的埋葬地挖很大的坑,然后把许多的死人放在一起埋葬,这些亡者的朋友没能力支付更好一点的墓地的费用。这些大坑(被称为“穷人之坑”)一旦挖开就要等到堆满尸体才掩埋上……这些堆着尸体的坑散发出来的恶臭是如此恶心,在湿热季节或者在下雨之后味道尤其刺鼻,无人胆敢靠近。

像斗鸡这样血腥的活动广受欢迎。诗人亚历山大·蒲柏写了一封语气愤怒的信给《卫报》,声明:“我所见最令人震惊或恐怖的景象莫过于……厨房里鲜血四溅,生灵被虐,惨叫不绝于耳。”

在付费道路出现之前,大部分道路都非常狭窄、布满车辙而坑洼不平,一到冬天就泥泞不堪。在康沃尔的圣艾夫斯,西莉亚·法因斯曾写道:“路上坑坑洼洼,沙子很滑,我可不敢冒险前往。”在去莱斯特的路上她发现“虽然这是个很好的地方,但道路低陷,路况极差……黏土路泥泞容易沉陷,以至于我整整花了十一个小时才走了二十五英里。”有两次她差一点被陷在泥坑里。而约翰·卫斯理本人就有一次在大北路死里逃生的经历。卫斯理曾提到他冒着暴雨骑着马走在被水淹没的路上,从华威回班伯里的时候,路况太差,他的马就踩着路边沿行走。他记得快到达诺丁汉郡的诺瓦克时,马匹实在疲劳不堪,他只好下马步行。次日,这匹马掉到一条沟里,六个人才把马拽了上来。甚至在1781年,七十七岁高龄的约翰在日记里面还记录道:“要去布莱克本讲道,本想乘坐马车,但这条路以前肯定没有马车走过。我宁愿选择步行前往。”1765年,有个从法国来伦敦的访客也抱怨街道“总是污泥遍地,无从下脚,驾车更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议会是腐败、可收买的,并不真正代表人民,其主要目的是为精英统治阶层的利益服务。有些没落的区域,根本没有实质上的居民,在议会代表里却总要占一到两席,而北方一些新兴的工业城镇却一个代表也没有。根据估计,十八世纪英国只有百分之五的人有选举权,苏格兰人口二百万却只有三千人参加选举投票。汉诺威的最初两任君王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都是臭名远扬的淫乱之君,而1721—1742年任职的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勋爵竟毫不掩饰自己与情妇的淫乱关系。

卫斯理忠诚捍卫的英国教会逐渐失势,神职人员空前松懈懒散,在属灵职分上潦草应付,很多日常服侍被放弃,圣餐次数越来越少,教堂建筑也任其残破失修。约翰·卫斯理自己是这样描述牧师的:“迟钝、笨拙和愚蠢的牧师们,毫无生命和灵性,懒于思考,自然每每成为被愚弄的笑柄。”有个历史学家评论说:“十八世纪的教长,不是王储就是大权在握的人,他们乘坐六匹马拉的豪车,他们的私人游船停靠在泰晤士河上,有身着制服的船员提供服务。这些都是他们尊贵身份的标准配备。”温彻斯特的主教因谈吐下流庸俗而臭名昭著,但他为自己开脱,声称他的粗话是以准男爵身份说的,而非主教身份。

杰出作家威廉·萨克雷在评论十八世纪时,抨击乔治二世宫廷的腐败生活,而赞扬约翰·卫斯理和乔治·怀特菲尔德:

身处冷漠和腐败之中,难怪神职人员也会腐败和冷漠;难怪怀疑论者越来越多,道德不断沦丧,因他们所依仗的权势来自如此一位君王。也难怪怀特菲尔德到荒野中哭喊,卫斯理抛弃了被羞辱的神殿而去山脚下祷告。当时,我对他们充满敬佩……

诗人和剧作家奥利弗·哥德史密斯这样评论英国圣公会教堂的布道:“站在讲道台上的人毫无热情,他们的讲道常常枯燥无味、套路单一,完全无法打动人。”法官布莱克斯通说:“听过的讲道中,没有一篇传讲的福音信息比西塞罗作品所包含的福音更多。”兼职制,即一个牧师同时负责几个教区的做法非常普遍。例如,温切斯特的主教在二十一年中只访问过他所辖的教区一次。

1728年,哲学家孟德斯鸠写道:“在英国没有宗教这一说,如果在社交场合提起这个话题,只会招来嘲笑。”根据约翰·莱尔牧师的记录:“从1700年到法国革命时期,英国似乎毫无美和善,笼罩在重重的信仰和道德黑暗当中,这黑暗仿佛能触摸得到。”1724年利奇菲尔德的牧师说:“现今的主日是魔鬼的集市日。这一天有更多淫乱和醉酒,有更多争吵和谋杀,人们图谋犯罪和犯下的罪行比一周中其他日子的总和还要多。”1736年,达累姆的主教约瑟夫·巴特勒评论说大部分人不再把基督教当回事,“因它虚构的成分如此明显”。沃森的主教暗示:“从主耶稣受死以来,追溯到世界历史的开端,从来没有哪一个时期,宣称不信神、无宗教信仰者的人数如此之众。”同年,巴特勒感叹说:“宗教对人心的影响一点一点消失殆尽。声称不信的人数越来越多,热情日渐消退。我们这个年代可悲的特征就是虽然公开表示蔑视信仰的人只有一部分,但忽视信仰的情况变得越来越普遍。”甚至连非宗教作家,比如迪恩·斯威福特都在他的作品《宗教推进计划》(1709年)中评论这种现象:“我想大家都知道,名门贵族阶层,一百人里面难有一个人行为做派看上去有违宗教原则,却有非常多的人实际已经完全抛弃了信仰,准备着对任何讲话中启示的真理都抱持不信的态度。平民百姓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尤其在一些大城镇。”1722年,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称:“自从基督教会在世界上建立的那天开始,从来没有任何时期像当下这个时代一样(公开宣布不信、亵渎神并行异端)。”一位历史学家评论英国教会说:“对于那些居住在新兴城镇和矿区乡村中疾病肆虐的贫民窟里的男男女女而言,他们生活在一个野蛮凶恶、污秽不堪的环境中,宗教于他们没有太多帮助,他们需要的是启示和救赎。”[4]

约翰·卫斯理深知他所处时代的不敬虔:“不敬虔是普遍、恒常,甚至是深入我们骨子里的表现……在我们当中,完全忽略神的现象几乎司空见惯——无论是高是矮,无论是鞋匠、锅匠还是马车夫,是男仆女仆、士兵、大小商人、律师、医生、绅士或领主,都像伊斯兰教徒和异教徒一样忽略创造这个世界的主。”

针对世俗主义、自然神论、英国国教教会提供的仪式化宗教,以及非国教教会的死气沉沉,解决之道就是循道宗。虽然约翰和查理,尤其是查理认为他们是国教教会内部的一次更新运动,而不是一个分裂的教派。在循道宗的聚会地点,自由表达和情感流露是允许的,他们唱喜乐的诗歌,主持爱宴(圣餐),还组织守夜事工,他们传讲因信得拯救和公义的真理,圣灵运行不被区别对待也不受人为限制。但这不仅仅是一次宗教运动,循道宗神学家拉尔夫·沃勒说:“循道宗是生命的源泉和目标,是身体和灵魂问题的解决之道。它拯救男人和女人脱离贫穷、无望和沉沦之境,让他们有机会瞥见天堂的亮光,教他们对死后的世界心存盼望,它还帮助他们成为稳重可靠的父母、正直良善的公民和关爱社会的人。”[5]

普拉姆评论说,循道宗帮助贫困者,“循道宗不是穷人的宗教,却为穷人服务”[6]。它的成员来自工薪阶级或中下阶级,特别集中在那些甚少有圣公会教堂的新兴工业城镇。工业化进程正在把城里的穷人赶到新城镇去找工作,在那里他们无根无基,没有任何机构可以满足他们身体和灵魂的需要。循道宗给予他们社会认同感、帮他们寻找目标并让他们产生归属感,通过它的帮助,许多人得到提升,在其所在社区中担当重要职责。

包括圣公会的神学家弗雷德里克·丹尼森·莫里斯(1805—1872)在内的许多人认为,循道宗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使英国避免了步法国后尘进行革命。莫里斯的儿子说:

卫斯理这个名字,我常常听我父亲说起,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想起父亲对下面这个问题的回答。别人问他:“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十八世纪的英格兰逃脱了像法国一样爆发大革命的命运?”他说:“毫无疑问,英国之所以能避免政治革命,是因为它经历了一场宗教革命。”“你指的是卫斯理和怀特菲尔德他们吗?”“当然。”

普拉姆坚称循道宗的影响力是如此之巨大:“在1760年之前,在这个国家,循道宗是协调得最好的舆论平台,也是最有热情和最强有力的平台。如果它坚定地要推动教会或国家的革命,谁都阻止不了。”[7]

约翰·卫斯理曾抨击英国腐败不堪且目光短浅的议会系统,质问他们:“你们有什么权利把一个人排除在人民之外呢?仅仅因为他一年收入不足四十先令吗?无论他是贫是富,他不应是个人吗?他不是也有灵魂和身体吗?”他甚至支持女性参政:“我想问,你们有何根据认为女人从本性而言不能像男人那样拥有自由?她们难道不是有理性的人吗?”卫斯理力劝每一个有投票权的循道宗信徒都参加所有选举,“免费无偿地把选票投给他们认定最值得投的人”。可是,他又自相矛盾地写道:“人民在政府里占份额越大,这国得享的文明和宗教的自由就越少。”他相信英国人民“当下全体享受着其他欧洲国家都没有的文明和宗教的自由”,可他们“拥有自由却仍叫喊着要自由”。

最初的时候,约翰·卫斯理怜悯被殖民的美国人民,但当他们与英国政府对立并寻求自由的时候,他却变成了一个执拗的批评者。约翰·卫斯理远不是一个革命派,他支持专制、反对民主,是一个公开的君主制拥戴者、一个决不妥协的保守派,他认为法国革命是撒旦的直接作为,他非常厌恶像卢梭和伏尔泰这样激进的思想家。对卫斯理而言,社会的转变只能通过救赎和灵魂的重生改变人心而达成,而不能通过革命和政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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