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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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是阳明对“六经皆史”的论说。《易》、《书》、《诗》、《礼》、《乐》、《春秋》六种古书,前人在文献分类中都列入“经部”,认为它们是古代的圣人为了“垂教立言”而特意编写的“经典”,在封建社会中具有不可怀疑的正统地位。明清时代的学者,开始认为《六经》是夏、商、周时代典章政教的记录,都应被视为古代的历史著作。通常认为,系统提出此说的是清代学者章学诚。从下文可以发现,阳明早在明代中期已提出了“六经皆史”的看法,而这种看法又是和他的“事即道,道即事”的观点联系在一起的。提出这一观点的前提,是认为“事”都体现了“道”,“道”却不可能脱离“事”而独立存在。这也意味着只能从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去求“道”,却不能凭空规定一系列原则,硬把它们作为指导现实生活的准则。这一观点,又为明代后期进步思想家李贽等人所继承和发展。

爱曰:“先儒论《六经》[1],以《春秋》为史[2]。史专记事,恐与五经事体终或稍异[3]?”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4]。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羲氏之史[5],《书》是尧舜以下史[6],《礼》、《乐》是三代史[7]。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8]?”

【翻译】

徐爱说:“先儒论述《六经》,将《春秋》作为史书。史书是专门记事的,恐怕与其它五部经书所述之事、所用的体裁总有些不同吧?”

先生说:“以其所记的事来说,称之为‘史’;以其所阐述的道来说,称之为‘经’。事就是道,道也就是事。所以《春秋》也可称作‘经’,其它五经也可称作‘史’。《易》是包羲氏时代的史,《书》是尧、舜以后时代的史,《礼》、《乐》是夏、商、周时代的史。它们记事的性质相同,所阐述的道也相同,哪有什么差别呢?”


注释

[1] 先儒:已经去世的前辈儒者,多指距离当代较远或很远的儒者。《六经》:《易》、《书》、《诗》、《礼》、《乐》、《春秋》六部儒家经典。

[2] 《春秋》:编年体的春秋时鲁国历史记载,据说由孔子据鲁史修订而成,叙事简洁,以下字用语为褒贬。

[3] 五经:这里指《六经》中《春秋》以外的五部儒家经典。或:或许。

[4] 经:常道,规范。阳明认为,《六经》之所以称“经”,是因其所说的道理都是经久不变的至理。

[5] 包羲氏:又作伏羲氏、宓羲氏,传说中的古代部落酋长,相传他曾教民渔牧,始画八卦,所以说《易经》产生于包羲氏时代。

[6] 尧舜:唐尧和虞舜,远古时代的部落联盟酋长,传说中的圣明君主。《尚书》中《尧典》、《皋陶谟》等篇记载了尧、舜的事迹。

[7] 三代:夏、商、周三代。

[8] 安:哪里,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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