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弁言

筆者治《詩》三十餘年,初服膺於清儒《詩經》考據之翔實,追慕者若干年;後折腰於聞一多創新之碩,追慕者若干年。私以清儒、聞氏爲《詩經》學史上的兩座高山,只可仰之,不可越之。

後讀書日廣,所思日深,日久生疑。每見秦漢舊説,以傳説爲依據;後世新説,則每多研究推求所得。静夜思之,歷史本靠傳述而示於後世,豈由後世邏輯推導所得?安可以後人的所謂“研究成果”,取代歷史傳述?故一改前此信從清儒、聞氏之作風,對問題重新思考。於戰國秦漢舊説,務求獲得其立説之根據與出發點,即使其誤,也力求找到其致誤的原因,否則不輕下斷語;於宋以來諸多新説(包括日本、韓國的《詩》學新説),則力求將其放入上古時代的生活環境與文化生態中,觀其是否相稱,若無格迕,則始從之。若前人之説皆不如意,則務求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出以己見。其中有戰國秦漢人本已得之,而後儒不能明其意者,則力求闡明其説。

當然,清儒及聞氏對《詩經》研究貢獻之巨,不可忽略。但其流弊,亦不可小視。聞氏之弊在鋭意創新,以創新爲目的,其結果只能是捨本逐末。清儒之弊在過於相信邏輯的力量,而忽略了詩歌語言的靈動性,其結果是重局部而忽整體。就訓詁而言,清儒與聞氏,皆有盲點與誤區。其盲點是經學詮釋遮蔽下的熟詞熟語,其誤區是與後人觀念相矛盾的詞語與事象。筆者則力求在承前賢之長的基礎上,免蹈其弊。

更可注意者,是今人以《詩經》爲純文學之作,要求以文學的眼光讀《詩經》,而忽略了《詩經》在兩千多年的中國歷史上作爲經學存在的意義。更不思《詩經》所承載的承傳及營造中國文化的使命,決非一部以文學身份出現的“詩歌總集”所能承擔。故今讀《詩經》,在欣賞其詩韻之美的同時,決不可忽略其作爲“經”的意義。

此編是筆者擬撰的《詩經彙通》中的一部分,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中日韓詩經百家彙注》的附産品。所用底本是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因工作量大,一時難以完工,但又想得到學界同仁的指導,故將“二南”部分作引玉之磚,先行抛出。賢者若不吝賜正,幸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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