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十四説

二南十四説

《周南》《召南》爲《詩經》開卷之目,居《國風》之首,屬風詩,但何以稱“南”?諸家其説不一,代有異論。就其要者言之,約有十四説。以時爲序,約略如下:

一、南化説。

這一觀點由《毛詩序》首倡。其云:

《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繫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鵲巢》《騶虞》之德,諸侯之風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繫之召公。《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毛詩序》相傳出自子夏,這可能代表了孔子編《詩》、傳《詩》的旨意。其所强調的是“王化”,即“文王之化”。意思是文王本興於岐周,但因其能以德化民,故其德化以今陝西的岐山周原爲基點,向南傳播,而至於江漢之域。用孔穎達的解釋説,《周南》是“王者之風”,“王者必聖,周公聖人,故繫之周公。不直名爲周而連言南者,言此文王之化,自北土而行於南方故也”。《召南》是諸侯之風,“諸侯必賢,召公賢人,故繫之召公”。顯然這一觀點帶有顯明的“政教”色彩,是對《詩經》作爲經典其所應該承載的文化意義與倫理道德意義的一種强調方式,其更多突顯的是“二南”作爲“經”應具備的意義,而不是“二南”的原初意義。

二、南音説。

此説見於《吕氏春秋·音初》。其曰:

禹行功,見塗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塗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候禹于塗山之陽。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實始作爲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風焉,以爲周南、召南。

這是純粹從音樂角度考慮的一種觀點,把“南”作爲南音,從具體的地域中剥離出來,然後與周公、召公聯繫起來,以爲是周、召二公采取了南方的樂調,譜寫了周人的新曲,故名之曰“周南”、“召南”。説白了,就是周公所采用的南方樂調、召公所采用的南方樂調。這一觀點免除了“二南”中地名的制約,故而有較强的詮釋力。但此一説不知傳自何人何派,在漢代又不見其傳人,故而在歷史上影響不大。但仍有遵之者,如朱朝瑛《讀詩略記》卷一云:“南者,樂名也,蓋本其土音以作歌也。《吕氏春秋》有東西南北四音,皆因其地以作,則二南之作可知已。”

三、國名説。

《水經注》卷三十四云:

《周書》曰:“南,國名也。南氏有二臣,力鈞勢敵,競進争權,君弗能制。南氏用分爲二南國也。”按韓嬰叙《詩》云:其地在南郡、南陽之間,《吕氏春秋》所謂禹自塗山,巡省南土者也,是郡取名焉。

酈氏所引,見《逸周書·史記解》,《史記·夏本紀》言禹後有“有男氏”,《路史·夏后紀》作“有南氏”,言:“有南以二臣勢均争權而分,後有南仲翊,宣王以中興。”《國名紀》又説:“男,《世本》之有男氏,《潛夫》作南,《周書》之有南也。”但皆不言與《詩經》“二南”有何關係。而酈道元引《韓詩叙》又引《吕氏春秋》,將其與二南牽合,顯係附會。酈氏是否前有所承,則不可知。黄式三《儆居集經説》卷一就曾言:“周之前有二南國,經傳所不見。即有之,于周、召之二南何涉?”當然,據《毛詩序》“召南之國”、“召南大夫”之稱,以及《列女傳》“周南大夫”、《毛詩正義》“周南之國”之稱,也是以“周南”、“召南”爲國名的;鄭玄也曾稱“二南”爲“二國”,但畢竟不够明確。

四、地域説。

《水經注》引《韓詩叙》以爲二南“在南郡、南陽之間”,這是把周南、召南認作是一區域。因《韓詩》亡逸,難得其詳。但以二南爲區域者,非《韓詩》一家。如《史記·燕召公世家索隱》云:“詩有周、召二南,言皆在岐山之陽,故言南也。”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述《魯詩》説云:“洛陽而謂周南者,自陝以東,皆周南之地也。”又説:“‘自陝以東皆周南之地’者,就周陳楚衛之間推測。”這一觀點最大的麻煩是“二南”所指地域的不確定性,引起了後世很多歧説。

五、南國兼南化説。

這一説主要是漢末鄭玄提出的。鄭玄先習今文三家《詩》説,後來改從《毛詩》,其《詩譜序》曰:“周、召者,《禹貢》雍州岐山之陽地名。”但隨後又曰:“得聖人之化者,謂之周南,得賢人之化者,謂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于南國也。”一方面承認“二南”爲地名,一方面又同意《毛序》的“南化”説,這顯然是在調停今古文兩家之説而折其中者。孔穎達作《毛詩正義》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則,一方面認爲“不直稱周召而連言南者,欲見行化之地”,同時又説南言“文王之化自北土而行於南方”,究竟“南”是“向南行化”還是“行化之地”呢?看來孔穎達爲此也陷入了兩難之地。

六、南方諸侯之國説。

此説始自《詩序》,繼於鄭玄,明於朱熹。《詩序》在於“二南”的解説中,一方面言南化,而另一方面又頻頻言及“南國”,如《漢廣·序》言“文王之道被于南國”,《甘棠·序》言“召伯之教明於南國”。鄭玄《詩譜》,一方面言“二南”爲“二國”(如言“二國之詩,以后妃夫人之德爲首,終以《麟趾》《騶虞》”),另一方面又以“南”指南方各國,如云:“命文王典治南國江、漢、汝旁之諸侯。”又云:“南國諸侯政之興衰,何以無變風?答曰:陳諸國之詩者,將以知其缺失,省方設教爲黜陟。時徐及吴、楚,僭號稱王,不承天子之風,今棄其詩,夷狄之也。”朱熹《詩集傳》則明確地説:“周,國名;南,南方諸侯之國也。”《詩序》《詩譜》之所以出現多重解釋,目的是要加大詩的經學内涵。而朱熹删除兩可之説主於一義,是因其要把經學的倫理道德内涵轉换爲以理爲本的哲學内涵。

七、樂歌名説。

此説創自宋儒王質。其《詩總聞》卷首有《聞南》,曰:

南,樂歌名也,見《詩》“以雅以南”,見《禮》“胥鼓南”。鄭氏以爲西南夷之樂,又以爲南夷之樂,見《春秋傳》“舞象箾南籥”。杜氏以爲文王之樂,其説不倫。大要樂歌名也。《禮》舜作五絃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南,即《詩》之南也,風即《詩》之風也。……孔子曰:“人而不爲《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謂此歌之聲也。季子曰:“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然勤而不怨矣。”其聲與其辭雜言之也。

即認爲南爲樂歌之名,同時又認爲之所以以“南”爲名,是因爲“南,大夏也,正午也”,“取純陽”之義。又章如愚《群書考索》引陳氏説,以“二南”爲“樂章之名”。鄭樵亦有類同之説。

八、宫調名。

此説創自宋儒程大昌。其《詩論》説:

詩有南、雅、頌,無國風。其曰國風者,非古也。夫子嘗曰“雅頌各得其所”,又曰“人而不爲《周南》《召南》”,未嘗有言“國風”者。予於是疑此時無國風一名。……蓋南、雅、頌,樂名也,若今樂曲之在某宫者也。南有周、召,頌有周、魯、商,本其所從得,而還以繫其國土也。二雅獨無所繫,以其純當周世,無用標别也。均之爲雅音,類既同,又自别爲大小,則聲度必有豐殺廉肉,亦如十二律然,既有大吕,又有小吕也。

程氏的根據,一是《論語》《左傳》中有南、雅之名,無國風之名;二是春秋用樂,“未有或出南、雅之外者”。其它的證據則與王質所舉略同,顯然是受到了王質的影響。閻若璩《四書釋地又續》説:“(程)大昌平生論多異,此却正。”是閻氏也主此説。

九、臣節説。

此説也是宋人的創造,創始者是劉克,他在《詩説·總論》中説:

南之爲言,無他義也。《易》曰:聖人南面而聽天下,鄉明而治。義止於此。文王之化,自閨門以達之天下,道化之行,格於人心,及於動植,聖人之盛德也。文王未嘗改物,而化極於聖人之所難能,故以南言之,不以王化言。而託之於南者,臣事之節未改也。

劉克之義是説:文王未曾稱王,因此不能稱“王化”。文王臣事於紂,紂南面,文王爲臣,處南位北向而朝,所以言“南”。詩不繫之文王而繫之周召,是因爲“成周家之至德者,二公之力,故以是明文王之心”。

十、南風説。

陸次雲《尚論持平》“周南召南”條曰:

客問:“詩有六義,曰風曰雅曰頌而不及南,而《二南》冠于《國風》,何也?”愚謂:“十五《國風》,八風具備,而長養萬物,尤屬南風。舜鼓薰弦,阜財解愠,良以此也。文王西岐之化,實與相同,故不名‘風’而名之以‘南’也。”客又問:“召公分陝,何以亦名曰‘南’?”愚謂:“《周南》,行王化之本也;《召南》,成王業之效也。故大胥鼓南,曰‘以雅以南’,此南之所以不異乎風,而實不同乎風也。”

其後羅典《凝園讀詩管見》又説:“南者,風名。《爾雅》:南風曰凱風。凱,樂也,主於長養,萬物喜樂也。”此是由“二南”正風之説生發而成的新説。出自經學的考慮,缺少史的根據,故從之者不多。

十一、樂器説。

姚瑩《識小録》卷二曰:“向見一説,謂雅、南皆樂器名,並考其形制。説經人好立新説如此。”此説究竟出自何人,今尚不知。後來郭沫若即據甲骨文“南”字形與出土銅器,認定南爲樂器,影響甚大。

十二、詩體説。

崔述《讀風偶識》説:

且南者乃詩之一體,序以爲“化自北而南”亦非是。江沱、汝漢,皆在岐周之東,當云自西而東,豈得云“自北而南”乎!蓋其體本起於南方,北人效之,故名以“南”。

劉寶楠《愈愚録》卷二也説:“南者,詩體之名,猶言風、雅、頌也。”並據《吕氏春秋·音初》説:“據此,則稱南音,本取南方以爲名,繼則以南爲詩體,故曰《周南》《召南》。”其後梁啟超在《要籍解題及其讀法》中,便繼承了此説。

十三、職位説。

“職位説”是金景芳先生創見。他認爲“南”訓“任”,“周南之國”、“召南之國”猶言“周公所任之國”、“召公所任之國”,南在這裏是動詞,不是方位詞。《周語》言“鄭伯,南也”,根據這個“南”字的含義,“二南”的“南”,在這裏是卿士的另一種稱謂。《三國志·陳思王植傳》:“三監之釁,臣自當之;二南之輔,求必不遠。”“南”、“監”並列,作爲王朝一種最尊崇的職位,實符古義(《金景芳晚年自選集·釋“二南”、“初吉”、“三湌”、“麟止”》)

十四、舞蹈説。

李文初據鄭玄“以雅以南,以籥不僭”箋:“雅,萬舞也。雅也,南也,籥也,三舞不僭,言進退之旅也”和《孔疏》“以上下類之,則知南亦舞也”,於是認爲“南”是舞蹈,而且進一步指出:“‘樂’的概念甚至可以包含音樂、詩、舞蹈三者的結合。”(李文初《説“南”》

以上諸説,雖皆各有其理,但最合理的還是《吕氏春秋》的“南音”説,即:“南”是産生於南方的樂調,因分别由周公、召公從南方采來,故有了周南、召南之分。這一解釋,一是産生較早,出現於經學興盛之前,尚未受到經學研究的影響;二是以歷史傳説爲根據,不是憑邏輯推導出來的結論;三是不帶有功利目的,因此既不同於《毛詩序》的經學解釋,也不同於後世創新意識主導下的經義開掘,最爲可信,也最具有詮釋力。根據這一理論,可以對“二南”詩篇中出現的不同地理方位、不同時代内容,作出合理的説明。因爲它是樂調,故所配詩文本内容可不受地域局限,不受時代局限,這也是二南中會同時出現“河洲”、“漢廣”、“江汜”、“汝墳”、“齊侯”、“平王”的原因。前人曾因二南的地域問題發生争執,這樣看來,就完全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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