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种文化属性并存

三、多种文化属性并存

先秦诗歌是在各种文化嬗革、交融中生成的,它兼有多种文化属性,是早期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这些文化属性渗透到作品的题材、内容、表现方式、思维模式等多个层面,呈现出林林总总、洋洋大观的多彩画面和立体景观。

先秦时期去古未远,原始社会的遗风流俗犹存,反映到诗歌作品中,就出现了多种文化因素交相纠结的物类事象。

一是宗教精神与理性精神的交织。人神沟通是原始宗教最基本的属性,先民把人的世界和神灵世界看作是可以彼此交往的两个世界,因此创造了众多的神灵。先秦诗歌以反映人所生存的现实世界为主,体现出文明社会日益自觉的理性精神。同时,对于原始宗教所创造的神灵世界,仍然作为与之沟通的彼岸世界。原始咒语、祝辞是面对神灵而发,《诗经》、《九歌》用于祭祀的歌诗,同样是为献给神灵而作,或是与祭祀神灵相关。只是随着历史的推移,先秦诗歌用于表现人神沟通的方式变得越来越丰富,也更加富有诗意。原始咒语、祝辞是先民向神灵发出的命令、所作的祈祷,是单向发出。《诗经》中的祭祀诗则营造出人神交往神秘、庄严的气氛,人与神的关系被拉近。到了楚辞作品,神灵已经人格化,抒情主人公也带有半神半人的性质。《诗经》、《楚辞》都有许多现实性很强的作品,充满理性精神,反映出文明社会的特征。同时,人与神灵交往作为重要的题材反复出现,继承的是原始宗教传统。宗教精神与理性精神的交织,体现的是野蛮与文明两种属性文化的融汇。

二是象征性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并存。原始思维的重要特点是象征性,即对许多事物都不是就其本身去看,而是赋予更深远的意义。当然,原始先民也不乏逻辑思维,但对于象征性思维而言处于次要地位。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人们在继承原始的象征性思维的同时,逻辑思维日益强化,成为主要的思维方式。先秦诗歌绵亘于原始、文明两个历史阶段,兼有象征性思维和理性思维的属性,实现了两种思维的兼容。《周易》带有诗性的卦爻辞是先秦诗歌象征性思维与逻辑思维相融汇的先导。它对相关物类事象赋予象征意义,同时又区分为阴阳刚柔两大类,对象征物进行类别划分。《诗经》的象征性主要体现在比、兴手法的运用,在此过程中,又有明晰的类别划分和归属,运用了比较严密的逻辑思维。比如,山隰对举是《诗经》反复出现的运用比兴手法的句式,用以表现男女之间婚姻爱情,以山及其生长的植物象征男方,以隰及其生长的植物象征女方。这种表现方式是象征性的,是对原始思维方式的继承。这些作品运用的是象征性思维,同时又有明确的类别划分。同一首诗中,或是突出山、隰植物共有的可观性,或是突出其可食性,还有的是突出它们共有的制造器具的功用,类别划分得非常精细。类似情况在《诗经》中是大量的,经常可以见到运用比、兴时所遵循的类别划分的规则。至于楚辞作品的象征性表现方式所体现的清晰逻辑更是得到广泛的认可,王逸的《楚辞章句》写道:

《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凤,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

王逸的总结和《离骚》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相符,但是,他指出《离骚》是“引类譬喻”,这倒是一语中的。运用象征性表现手法而又有明确的类别划分。这是原始思维与文明社会逻辑思维的珠联璧合。

三是原始婚俗与文明社会礼法并存。原始社会经历过群婚、对偶婚阶段,男女未婚青年有过“奔者不禁”的时代。这种习俗在先秦诗歌产生的历史时期仍然有遗留,并且在《周礼·媒氏》有明确记载。《诗经》作品绝大多数作于周代,周代创造的是礼乐文明,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这样一来,就必然与原始的“奔者不禁”习俗相矛盾冲突,《诗经》许多婚恋诗反映的就是原始婚俗和文明社会礼制的不相容。屈原《九歌》中男神女神之间的婚恋,同样折射出上述矛盾冲突。

先秦诗歌还带有鲜明的自然经济和农业文明的属性。先秦诗歌的自然经济属性,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出来。

第一,对于人与客观自然关系的展现,体现的是生命一体化观念,是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诗经》中出现大量自然世界的物类事象,而以动植物居多。这些自然物用于起兴作比,也有的直接加以展现。无论自然物以哪种方式出现,往往有生命一体化观念贯注其间,人与自然存在物生命相通。楚辞中出现的自然物,同样与人的生命相关联,而不是作为纯客观的自然物加以运用。先秦诗歌中出现的动植物意象数量最多,堪称生物学的百科全书,究其原因,就在于它生成于自然经济的母体之中。先秦诗歌经常运用物候标示季节时段,同样是自然经济的产物。至于作品涉及的狩猎、捕鱼、伐木、采集等事象,则构成展现自然经济风貌的画廊。

第二,对于人与人之间亲缘关系的重视,反映的是自然经济的属性。先秦的绝大多数时段,先民还没有脱去原始共同体的脐带,血缘关系把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周代所建立的是宗法制社会,是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的联姻。先秦时期的人们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是聚族而居,而不是以相对独立的小家庭为单位。这样一来,对于血统、亲缘关系的重视,就成为先秦诗歌的一个特点。《诗经》中有许多征夫怀归作品,主人公经常怀念的是父母兄弟,是和自己血缘关系最亲近的成员,而不是像后代征夫游子那样,首先想到的是妻子。《诗经》的宴饮诗《小雅·伐木》是以家族为背景,邀请参加宴饮的包括父系、母系成员的长辈,体现的是对血缘纽带的加固。《小雅·常棣》反复强调朋友不如兄弟可靠,还是把亲缘关系置于首位。

第三,对自然神的崇拜。先秦诗歌出现众多神灵,而以自然神的数量最多。自然经济创造出的是自然神,即使楚辞作品也是如此。虽然楚辞不再像《诗经》那样与自然经济直接相关联,但仍然选择众多自然神作为表现对象,《离骚》、《天问》、《九歌》中的神灵基本都是自然神。

自然经济有多种类型,包括采集业、游牧业、渔猎业、农业。周代创造的是农业文明,甲骨文的“周”字就是农田之象,以此作为族名,充分体现出农业文明的属性。先秦诗歌的农业文明属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第一,作品所表现的安土重迁观念。农业文明不同于游牧业、商业,不能频繁迁徙,而需要有稳定的住处,以定居的方式以从事农业生产。先秦诗歌的安土重迁观念,主要通过两类题材作品加以表现。一类是宫室诗,另一类是怀归诗。《诗经》出现多首与宫室建筑相关的诗,较为著名的有《鄘风·定之方中》、《小雅·斯干》。除此之外,周族祖先颂歌《大雅》的《绵》、《公刘》,都对周族迁徙过程中的宫室建筑浓墨重彩地加以描写。《小雅·鱼藻》、《大雅·灵台》叙述周王在宫室的享乐,《小雅·湛露》则是专门讲述宗庙落成典礼之后的长夜之饮。《楚辞·招魂》对宫室居处进行铺陈渲染,用以招诱游魂的归来。与宫室诗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怀归诗,无论是普通的征夫、流民,还是朝廷出外履行公务的官员,都有强烈的怀归情结,这与安土重迁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至于屈原的怀归,固然和他遭受贬谪、流放的遭遇直接相关,但是,这种心系故国的情结,同样也有农业文明的因素在起作用。

第二,作品所展示的敬老场景。农业生产依靠经验,老年人阅历丰富,经验多,在农业生产中最有发言权,因此受到普遍的尊重。同时,血缘纽带的牢固,也是敬老传统得以形成的重要原因。夏、商、周三代都有敬老礼,先秦诗歌也不时出现敬老场景。《诗经·周颂·丝衣》专门用于敬老礼演唱。用于祭祀农神的《周颂·载芟》也称“有椒其馨,胡考之宁”,把老人的安宁作为昌盛的景象加以展示。

第三,作品对战争所持的态度。农业生产需要安定的环境,战争则往往造成对农业生产的严重破坏,农业文明不崇尚战争,反对穷兵黩武。先秦诗歌有许多以战争为题材,其中许多战争不是周王朝主动出击,而是被迫自卫。参战将士不乏英雄气概,同时也往往流露出厌战心理。这和农业文明养成的安土重迁观念有联系,同时也是农业文明与战争的无法兼容造成的。

第四,作品对农事活动的直接展现。周族祖先颂歌出现的第一位男性祖先后稷,就是种植农作物的能手,他的名字就来自农作物。对于公刘、古公亶父在农业方面的功绩,也作了具体的叙述。《诗经》中农事诗数量较多,都是直接展示农业生产的过程、场面及先民的感受,是典型的农业文明的结晶。

先秦诗歌,主要是周代诗歌具有鲜明的礼乐文化属性。周代创造的是农业文明,又在农业文明的母体中创造出礼乐文明。先秦诗歌所展示的礼乐文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仁为核心的文德之美。周人尚德,而且崇尚的是文德。即使在诸侯争霸的春秋时期,人们仍然把文德作为最高追求。《国语·齐语》称春秋首位霸主齐桓公是“隐武事,行文事”、“文事胜矣”。表现文德是先秦诗歌的一条主线,西周早期主要是对文王之德反复称颂。到了后来,即使对于战争所作的叙述,也要强调它所体现的文德。《诗经·大雅·江汉》是叙述周宣王派召虎南征之诗,作品的结尾却写道:“明明天子,令闻不已。矢其文德,洽此四国。”把战争胜利说成发扬文德的结果。这种写法还见于《鲁颂·泮水》,诗的结尾把淮夷向鲁国奉献贡品说成“怀我好音”,实际是战胜对方之后才出现的事象。由于崇尚文德,先秦的战争诗除《楚辞·国殇》外,基本见不到刀光剑影的场面,回避战争的血腥和残酷,而以渲染整体军威为主。先秦诗歌所出现的正面角色,往往都是温文尔雅的君子,正如《诗经·国风·卫风》所描写的那样:“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他们如同温润的玉器,集文德于一身,充满仁爱之心。

第二,以德为内涵的威仪之美。《诗经·大雅·抑》写道:“抑抑威仪,维德之隅。”德是威仪的内涵,威仪是德的外观。周代礼乐文明所崇尚的威仪之美,包括众多方面的表现。《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卫国北宫文子对威仪作了如下概括:“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有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爱,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这是从举止风度、为人处事方面对威仪所作的说明,涉及到待人接物的许多方面。《礼记·少仪》对威仪之美也作了阐述:“言语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济济翔翔。祭祀之美,齐齐皇皇。车马之美,匪匪翼翼。鸾和之美,肃肃雍雍。”这是对不同场合、不同器物的威仪之美所作的描述。威仪之美以等级制为基础,强调的是秩序、规则,是形式上的壮丽可观。先秦诗歌对于威仪之美的表现,正是围绕以上各个方面展开,出现的是威仪抑抑的君子,是井然有序的场面。相反,对于丧失威仪的举止行为,则予以揭露和批判。《诗经》涉及威仪的诗歌数量众多,是它重要的题材之一。楚辞中出现的正面形象,无论是人还是神,也都具有威仪之美。即以《离骚》抒情主人公为例,他在政治上遭受挫折之后,没有披衣散发、放浪形骸,而是对自己精心装扮,只是用香花芳草代替了朝服玉佩而已。至于他出游时众多神灵的前呼后拥,同样是展现威仪之美,其中有车马之美、鸾和之美,还有现实生活中见不到的神界威仪之美。

先秦诗歌的创作经历了原始社会和夏、商、周三代,夏、商、周既是前后相继的三个王朝,又是曾经并存的三个部族。先秦诗歌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生成、发展,它是部族文化的产物,承载着多个部族文化的因素。

先秦诗歌所体现的部族文化的兼存并立,以两种形态呈示出来:一种是分离形态,另一种是混合形态。

先看分离形态,这以商、周文化的分立最为明显。殷商长期处于游牧阶段,崇尚武力成为早期文化的基本特点。周族创造的是农业文明,由此形成安土重迁和崇尚文德的传统。殷人祭祀尚声,周人祭祀尚嗅,礼书有明确的记载。对于商、周文化的上述特征,《商颂》和周族的祖先颂歌各自作了展示,商、周文化的艺术显现,在《诗经》中以分立的形态呈现出来,很容易加以分辨。

再看混合状态。这种形态在先秦诗歌中最为常见,即不同部族文化的因素混合在一起,难以分辨彼此。殷人祭祀尚声,周人祭祀尚嗅,可是无论《诗经》还是楚辞,许多祭祀诗反映的都是既尚声又尚嗅的场景,商周祭祀文化混合在一起。再如,夏人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诗经》基本是由这三种色彩构成,出现的是三色世界,只是对各种色彩作了分工:黑色表示庄严,白色表示休闲或悲哀,赤色象征高贵。有些作品同时出现了多种色彩,部族文化的界限已经变得很模糊。再如婚俗,殷商族故地所在的东部地区秋冬季两季婚娶,夏族、周族居住的西部地区春秋婚娶。夏族婚礼在黄昏举行,商、周两族则是在白天举行。《诗经》中出现的新婚诗,有的是在秋、冬季节,也有的是在春天;有的安排在黄昏,也有的是在白天。三大部族的不同婚俗,在《诗经》中也变得混淆不清。再如,殷商所属的东夷族房屋东向,东门是主要通道。周族房屋坐北面南。由此看来,东门、南山、南亩成为《诗经》反复出现的物象,至于这些方位所体现的部族文化因素,早已经融汇在当时的整个文化之中。

《诗经》中部族文化以混合形态的融汇,显示出先秦诗歌对诸种文化因素的兼容并包,并且具有消化吸收功能。至于殷、周祖先颂诗所出现的两种文化分立的格局,那是由于这些诗歌产生的年代较早,还保留对古代的记忆,两种文化还没有来得及加以融汇。《诗经》对于部族文化融汇的进程,到楚辞仍在继续。《离骚》、《天问》提到众多的历史传说,覆盖虞、夏、商、周四代,夏、商、周三大部族。屈原对于夏、商、周的明君贤臣都抱着认同的态度,把他们的事迹写入诗中。相反,对于楚族的祖先颛顼,除了在《离骚》开头有所提及之外,在其他作品都没有直接涉及。部族文化的充分融汇,使得屈原不再以部族为本位,而是从更加广阔的文化背景上,以整个华夏族为基点来审视各个部族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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