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饰·虾须镯

金饰·虾须镯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写湘云、平儿等人烤鹿肉吃,平儿也是个好玩的,“因而退去手上的镯子,三个人围着火,平儿便要先烧三块吃……吃毕,洗了一回手。平儿带镯子时,却少了一个,左右前后乱找了一番,踪迹全无”。凤姐说知道镯子的去向,埋下伏线。接着在第五十二回中写出,原来是怡红院坠儿所偷。平儿道:

究竟这镯子能多重?原是二奶奶的,说这叫做“虾须镯”;倒是这颗珠子重了。

第一句反问语气,是表示这镯子是很轻的。即单从重量说,所值有限,不必东找西找。当时镯子一般有多重呢?在《黄金·金价》一文中所引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军统领绵恩奏,查抄西山西峰寺修行妇人张李氏案中,有“金镯四只,计八两重”。以这一例计算,每只镯子只二两重。这在后代说,已经是很重的镯子了(四五十年前,北京天宝、开泰等金店打韭菜叶镯子,一般都是一两一只,二两一对)。但在当时,是一般的,还有比这重的,老式三股拧麻花镯子,有重到五六两一只的。大抵古代金镯子一般都重,明代《天水冰山录》“镯钏”项下记“金花钏一十件,共重七十四两二钱”,那一只也将近七两重。平儿的意思先说这镯子轻,没有多少重量,是排斥了这种一般以重量计算金镯价值的说法;那么以什么计算呢?简单地说,就是以做工特殊或镶嵌珠宝来计算价值,这就比单纯以重量计算金价珍贵得多了。再有像当时大观园中那些个人物,如单纯带上一对平淡的“蒜条式”或“韭菜叶式”的金镯子,就算分量很重,不要说在主人身上,即使是在一等奴才身上,也是寒伧的、乡气的。那么要带什么呢?第一,不管金银,先要做工精细,雕凿镂刻成各种花纹;第二,或者嵌宝石,或者镶美玉,或者托珍珠,都不能单以黄金的有限重量来计算价值,审识美观。试看第三回所写凤姐的金饰:

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缨络圈。

再看第八回所写宝钗的金锁:

宝钗被他缠不过,因说道:“也是个人给了两句吉利话儿,錾上了,所以天天带着;不然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一面说,一面解开排扣,从里面大红袄儿上将那珠宝晶莹、黄金灿烂的璎珞摘出来。宝玉忙托着锁看时……

再看第六十三回芳官的金坠子:

右耳根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得面如满月犹白,眼似秋水还清。

这几样东西先稍作解释。第一,项圈不像后来的项琏,是软的套在内衣内。项圈的“圈”是活口的,是硬的,一个金圈,并到胸前的“螭头”上,再镶嵌珠宝,垂以缨络,是带在衣服外面的。因系硬圈,又有重量,所以带在胸前,不大晃动。不像西式的金“鸡心”那样垂着晃动。第二,“金锁”是系在链条上的,有的是薄薄的锁片,金叶子压的;有的是空心的,金叶子压出花纹再包焊的;有的是实芯的,金块錾刻的。宝钗说“不然沉甸甸的”,这个金锁自是金块錾刻的了。金子比重最高,所谓“寸金寸斤”,即一寸见方即一斤重。一个实芯金锁,最少也有三五两重了。而金子韧度高,金叶子很薄,空心金锁,就没有多少重量了。第三,“金坠子”,康熙时柴桑《京师偶记》云:

珥,耳饰也。俗名“耳塞”,南人曰“耳环”,北人曰“耳坠”,近皆饰以明珠,胜国(指明代)宫中,则俱用蓝宝石。

所以芳官的耳饰,一个耳朵叫“玉塞子”,一个叫“金坠子”,这都是有来历的,而且都是镶嵌的。从这三个例子中,先可看出当年以黄金作为首饰的一些特征。

金饰在我国是很早的,而且金饰的高超技艺,在我国也是很早的。近年出土的西汉时代的“金缕玉衣”,不但是最精美的历史文物,也是最生动的历史证明。在《红楼梦》时代,北京制造金玉珠宝的首饰行业,有金店、珠宝店、玉器作、红货行(专指珠宝玉器)。专门打造新首饰的叫“首饰楼”,买卖旧首饰的叫“镂儿铺”。金银加工,要熔、要浇铸、要锻打、要錾、要拉丝以及珐蓝、点翠等等。熔金不比熔铁,有大量的炉。首饰金量很少,用很小的锅来熔炼。黄金的熔点是一零六三度,当年没有电炉等科学设备,用什么办法让很小的火焰达到这样高的温度呢?全靠炼金师傅用很小的吹筒吹豆油灯盏,原理就是“加氧”,但用人嘴吹小灯盏来加氧,可以达到高温,熔化黄金,现在一般人恐怕作梦也是想不到的了。

金饰加工,熔铸的叫“炉作”,锻打坯子的叫“实作”,錾花纹的叫“錾作”,把金叶子包在银器上的叫“包金作”,火镀的叫“镀金作”(那时无电镀),拉金丝的叫“拔丝作”,金器上珐蓝点翠加色彩的叫“珐琅作”,镶嵌珠宝的叫“镶作”或“焊作”,专作婴儿装饰的叫“孩儿什作”,单纯一个金银首饰、器皿的加工,就有这样多的工种。而在珠玉等饰件上加工,如钻眼、雕凿琢磨等,宋人叫“碾”,宋人小说有《碾玉观音》,是很有名的。北京俗话叫“砣”,金器行凡是遇到这样的事情,要送到玉器行去加工,叫作“过行”。像芳官的小玉耳塞,如小玉的金托和钩,是包镶,便由金饰行业作,如小玉要打个洞,就要过行。硬红金坠,“硬红”一般是珊瑚,再好就是红宝石,把碎块珊瑚制成圆或椭圆形,也要“过行”。镶工则由金饰行来作。

平儿的镯子叫作“虾须镯”,分量不重,原是凤姐的,倒是珠子重。共有四个特征,这就不同于一般的镯子,均要加以特别的说明。我前面说过,大观园中的人物绝不会以带一只普通金镯子为华美,反而要以为有“村气”。这种风气,早在柴桑《京师偶记》中就有记载:

钏,俗名镯,亦曰环,古有金玉跳脱,杨妃以红粟臂支赐阿蛮,皆钏之属也。近时北方贵戚,厌金玉,以金钢子之最细者约臂,亦韵。

柴桑是和王渔洋同时代的人,这段文字,还在《红楼梦》之前,说明当时贵戚家中,已经“厌金玉”,而以镶嵌小粒金刚钻的镯子为华丽珍贵了。大观园荣国府正是贵戚家,凤姐是贵戚家的当家人,平儿是凤姐的二把手,在当时“厌金玉”的风气下,即使带镯子,也要带个特别讲究的,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什么叫“虾须镯”呢?“虾须”是象形的说法,极言其细也。当年最细的竹帘子叫“虾米须帘”,对虾伸出的须又细又长,又有韧性,因以之形容精美的细东西。“虾须镯”也是由此而得名。也许有人问,像虾须那样细的镯子,如何带呢?可能吗?自然不会这样细,简单地说破了,就是用虾须这样细的金丝编成的镯子。

我们知道,黄金在金属中韧性最强,延展性最大,因之能捣成极薄的吹一口气就会飞起来的金箔,也能够拉成比头发丝还细的金丝。据旧时冶金文献记录:其薄度可以达到一公厘的五十万分之一,其拉长度,一分黄金可以拉成四千公尺长的一根黄金游丝。这种数字几乎是很难想象,但它却是事实。现在科学发达,数据自然更有所提高,因为我所举起码还是六十年前的老数字呢。

北京金器行业的“拔丝作”,就是专拉细金丝的工种。把黄金拉成细丝之后,然后再以之编成各种首饰器皿等,这是黄金制成的最精美的工艺品,其价值之贵重,不在于黄金本身,而在于它具有艺术境界的工艺技巧。如最著名的十三陵定陵出土的万历帝朱翊钧的“翼善冠”及皇后的凤冠,都是这样制成的。明代这种金丝编制工艺十分发达,《天水冰山录》中记严嵩被抄家的金器中有大量金丝制品,一种叫“折丝”,一种叫“累丝”。如“金厢玉累丝佛塔首饰”、“金厢折丝五凤首饰”、“金累丝灯笼耳环”、“金折丝桃花簪”等。《红楼梦》第七十三回迎春奶妈偷拿的“攒珠累金凤”,也是这种金丝首饰。“虾须镯”,也是这样用金丝编成的。《天水冰山录》中也有“金累丝嵌珠镯二件,共重七两”,“金折丝镯八件,共重一十四两一钱”的记载。读者要注意平儿说的“倒是这颗珠子重了”,虾须镯上怎么会有珠子呢?是镶嵌在上面的吗?不是的,这颗珠子是活动的。当年装饰造型,习惯用一种“二龙戏珠”的图式。如第三回中写宝玉的装饰,有“齐眉勒着二龙戏珠抹额”,就是用这个装饰造型。“虾须镯”,平儿没有说明它的样子,但说明它的珠子的贵重。这是因为它的样子在当时本是生活中常见的,不是故意不说,而是想不到说,无须说。实际就是“二龙戏珠”的。北京过去大金店,如三阳、天宝、开泰等,高手艺人都会作“二龙戏珠”镯子、“二龙戏珠”戒指。都是用极细的金丝编制成两条龙,龙头互相衔在一起,中间一颗珠子,是活动的,珠子一摇会动,极为精美。金丝都是一样的,只是编工有粗有细,珠子有大有小,编成镯子的,因为要把极细的金丝,编成相当粗的两条龙,蟠曲一起,成为环状。编工就十分复杂,精细。戒指因为小,用有限的金丝就可以编成一个大体上像两条龙的东西,蟠在一起,珠子是编在两条龙张开的嘴中的,拿不出来。珠子有大有小,有好有坏。在五六十年前,一个一般的“二龙戏珠”戒指,金子论重量不到一钱,珠子比小米粒要小,材料价值是很有限的,但当时这一个戒指,要卖一两黄金的价钱,可见其工艺的代价是多么珍贵了。戒指尚且如此,镯子就更不用说了。

平儿说的珠子重,是什么珠子呢?自然是“珍珠”。我国一向“珠玉”并称,从古就珍视珠子。珍珠是越大越珍贵,越圆越珍贵。为什么平儿不说大小而说重呢?因为一般作为药用珍珠、碾珠粉的珍珠是用重量计算的,因之珍珠也是按重量分等级的,所以越重就越珍贵了。清代最讲究大珍珠,认为是无价之宝。清代礼服花翎顶戴,次高级王公勋爵戴红宝石顶子,皇帝则戴东珠顶子。《清宫词》所谓“朝元法服先收拾,亲拣东珠缀宝冠”,就是指此。所谓“东珠”,是出产在东三省混同江、黑龙江等处的珍珠。其中以出自混同江、乌拉宁古塔河中的最好,匀圆莹洁,最大一粒可到半两。查抄和珅家产清单中有“桂元大东珠十粒”,可以想见其大和珍贵了。清代规定:东珠也像貂皮、人参一样,列为统制品。采珠为打牲乌喇、包衣食粮人。几个人为一组,叫作“珠轩”,四月间泛舟下江采珠,至八月间结束,采到的珠子交官,由官发价。最早三十三组“珠轩”,一年贡珠五百二十八粒。乾隆时,增至四十二“珠轩”,贡珠六百七十二粒。后又增十二“轩”,贡珠一百九十二粒。采珠人交官剩下的便以之出卖,即商品珠,自然采珠时,还是小珠多,大珠少。西清《黑龙江外记》云:

东珠产吉林河中,岁有珠户采取入贡。而珠户亦时至黑龙江、嫩江一带泅采……珠户皆旗人,也居吉林境内布特海乌拉城,俗称打牲乌喇。

于此可见当时采东珠的情况。平儿虾须镯所含自是东珠,但有多大呢?依造型估计,自然不会有桂圆大。参看第七十二回所写金项圈:“一个金累丝攒珠的,那珍珠都有莲子大小。”虾须镯的珠子,大约也是莲子大小吧?

再有那时妇女带镯子,还时兴带两对,即四只。如第七十七回写晴雯病骨支离道:

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骨瘦如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

再看第六十二回写红香圃给宝玉过生日吃酒时道:

平儿、袭人也作了一对。叮叮,只听得腕上镯子响……

直到“众人越发笑起来,引得晴雯、小螺等一干人都走过来……”为止。前后两回都写到镯子,一个辛酸得使人饮泪,一个欢乐得使人闻声,先后辉映,都可以说是镯子绝唱;同时也可以看出当时妇女带镯子的风俗史情况了。绘声绘影,是文情,也是史实。这是后代的读者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

当年老年妇女,带一副金镯子,再带一副玉镯子,玉镯还要讲究汉玉。但是金和玉碰在一起,又怕把玉碰坏,这样便在中间夹一个朱红漆藤圈,或一个珊瑚圈。这就等于一个腕子上带三个镯子,不过这种古老的带法,后来没有了。我还是五十年前,听一位当时八十来岁的老奶奶讲她童年时的见闻时听到的。这起码是庚子以前,光绪初年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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