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金价

黄金·金价

《红楼梦》写到金器、金子的地方很多,有的不但说到金子,而且说到了金价,这是涉及到“经济史”、“货币史”的问题。在目前世界上黄金价格猛涨的情况下,谈谈《红楼梦》中的金价,也是很有意思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写宁国府过年的准备,有几句道:

正值丫头捧了一茶盘押岁锞子进来,回说:“兴儿回奶奶,前儿那一包碎金子,共是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里头成色不一,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说着递上去。尤氏看了一看,只见也有梅花式的,也有海棠式的,也有笔锭如意的,也有八宝联春的……

这一段金子写得非常具体,一包碎金子:包括残缺首饰,如镶珠宝的钗环等,珠宝掉了,只剩下一个金托子;零星金叶子、金豆、剪断的镯子、金块等;式样太陈旧的残缺的金锁片、金头面(即发饰)等;各种镶嵌物上掉下来的金饰,金玉如意上掉下来的如意头,镶金牙筷、乌木筷子上掉下来的筷子头,解手刀鞘上掉下来的饰件,衣带钩等;再有残缺金用具、金碗盖、金茶托、零星金钮子,碰扁的金碗、金杯等。总之都是些不成件的,不能再按照它原来用途使用,或没有保存价值的,因而都要回炉熔化,重新烧铸。所谓“里头成色不一”,就是这些碎残金器中,纯金的成分不同。过去金首饰,有所谓“足赤”的说法,意思是百分之百的赤金(赤金就是指纯黄金,另有紫金,是在“一氯化金”中加上“二氯化锡”的成分,金呈紫色。第十八回记元春的赏,有“紫金笔锭如意锞十锭”,就是这种紫金)。而实际旧时冶炼黄金,能达到“九九九”的纯度,基本上已是很好的纯金足赤了。而一般金器则大多是九八、九七,即金中总有百分之二三的杂质。再加镶嵌的金件都有焊锡、灌银等,更使各件碎金的纯度不一,所以用“里头成色不一”一句话而概括之。为了使一般读者了解金器的“成色”情况,这里引一条故宫博物院出售金器的资料。一九三二年故宫博物院分三次标卖一些残破金器,八月十二日第三次出售残废金质器皿,其中第一标是:

金八仙 九件 原镌二两平重量是三九一两四钱七分,原镌成色八成。现称市平重量三八五两四钱四分。

得标商号是宝源金店,其投标情况是:

剔除灌铜、银块、质锈等重量五钱六分。净得重量三八四两八钱八分,所投每两成色是六八三二(较原镌八成低一一二八),折合足金是二六二两九钱五分零零一丝六忽(即两后计六位小数),每两价值是一〇二元一角,总标价是二六八四七元一角九分。

以上资料是从《故宫博物院三次标卖残废金质器皿经过情形》一书引用的,可以看出残缺金器剔除杂质及折算成色的情况。当年银钱及金饰业在收入金银的时候,总是压低成色,这样自然可以获得利润。而在付出金银实物时,总是抬高成色。当年各种金器首饰等,在底部均镌有印记,如“足赤”、“九金”等。故宫所售之金八仙,原镌“八成”,就是当年浇铸这套八仙的商号所镌,对成色自有抬高处,而出售时投标商号,对其成色又有意压低一成多,一出一入,就是百分之十以上的金价被商家无偿地巧取了。宁国府用碎金子倾成锞子,除去实际应付的费用而外,商家从折合成色上获得的利润,要比应付的工费多得多。

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碎金子,“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倾”就是把碎金子在炉上熔化成金液,然后再倾入各种花样的模子中,冷却后翻出,就是所说的“梅花”、“海棠”(指形状)、“笔锭如意”、“八宝联春”(指花纹)等小锞子。“锞”字,旧时标音:古火切,音果,或苦瓦切,音髁。俗音则读成“课”字,即金银“锞”子,读成去声。过去作为货币交流的金银,名称有“元宝”,简称“宝”;“锭子”,简言“锭”,即“铤”字;再有就是“锞子”。“元宝”,宋代是钱名,宋太宗赵光义淳化改元(公元九九〇年)铸钱,亲笔书“淳化元宝”。终宋之世,“元宝”都是钱名,无金银元宝名。银元宝是从元代开始的。《元史·杨湜传》:

以湜为诸路交钞都提举,湜请以银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

赵翼《陔余丛考》所考“元宝”,与此基本上一样,又推论到金章宗承安五年。自元代以后就把大的马鞍形银锭五十两者一般叫作元宝了。十两、五两叫作“锭子”,就是古代的“铤”字,小的一两、二两叫作“锞子”。一百五十多两金子,倾成二百二十个锞子,每个重量七钱不到。这七钱不到的小金锞子,每枚值多少钱呢?当时的金价如何?在这一段中未写明,但就在同回书另一段中却写到了。乌进孝来送年租,进来见贾珍、贾蓉,乌进孝笑道:“……娘娘和万岁爷岂不赏呢?”

贾蓉等忙笑道:“……就是赏,也不过一百两金子,才值一千多两银子,够什么?”

再有第六十九回写凤姐的话:

昨儿我把两个金项圈当了三百银,使剩了还有二十几两,你要就拿去。

这两则都写到了当时的金价,虽然不够十分准确,前面贾蓉说的一千多两,是举个成数。后面三百银,是三百两才像话。银数具体,但两个项圈多少两未写明,而且是“当”,价钱要比卖少得多。但是把他二人的话略作分析,还可以看出当时的金价。贾蓉所说一百两金子,一千多两银子,“一千多”,虽系未定词,但习惯是指一千出头,即一千零几十,到一千一二百,如系一千五或以上,就不便说“一千多两”了。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卖自然不止,以加百分之二三十算,即每个值近二百两,如系纯金,按贾蓉所说价格,则重量在十五两左右。作为一个项圈,是套在脖子上的,感到似乎重些。但在当时,这样重的金首饰是不希奇的。四五十年前,见人家保存的清代中叶的三股拧麻花镯子,每只有重五、六两的。因之十五两的金项圈,在当时也是实在的了。

我国金价,在古代因为度量衡不统一,远古的情况复杂。近古明清二代是十分清楚的。俞正燮《癸巳存稿》云:

《元史·食货志》:至大三年九月钞法,银钞一两,准黄金一钱。明时则以汉例为五换,弇州(王世贞)史料笔记云:永乐五年,金一两折钞四百贯,银一两折钞八十贯。

这是明代初年的官定价格,是与大明宝钞的兑换率。实际在商业上有涨有落,金价是浮动的。钱泳《履园丛话》中记云:

顾亭林《日知录》记明洪武八年造大明宝钞,每钞一贯,折银一两,四贯易黄金一两。十八年后,金一两当银五两(按此换算率同俞正燮说的一样。不过对钱数的说法不同。俞正燮所说八十贯,实际是八百文铜钱)。永乐十一年,则当银七两五钱。万历中,犹止七八换。崇祯中,已至十换矣。国朝康熙初年,亦不过十余换。乾隆中年,则贵至二十余换,近来(指嘉庆、道光年间)则总在十八九、二十换之间。

另据邓之诚先生《骨董琐记》所记:“乾隆时金价二十换,见陈辉祖案明谕,视明末已倍之矣。”可与钱记参看。而且这里所说是乾隆中年,金价贵至二十余换,可能指作成的首饰、器皿等。而乾隆前期一般金银换算,如贾蓉所说,似较此为低。《清代野史大观》卷十二曾记有乾隆时一案例:“西峰寺案”,内中反映出当时金价。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军统领绵恩奏:西山戒台寺北西峰寺截发修行妇人,法名“了义”,俗姓张李氏,顺义县人。装神治病骗钱,由其寺中查出金六十四锭,重二百八十两,银二千六百两,金镯四只,计重八两。据招认:

户部员外郎恒庆(原任山西巡抚图思德之子,现任户部银库员外郎)之妻宜特莫氏,素患痰喘病症,亦经民妇祈祷痊愈,宜特莫氏每月给养赡银四、五十两不等。又听从民妇令舍银一万七千余两,重修石厂地方三教寺,又添筹金子二百八十两,合计共银二万余两。

所说二万余两,最多亦不过二万一二千,不会到二万五千两。已付一万七千两,距二万余两,所缺之数,在三千到五千两之间,以二百八十两黄金补足。如以三千两计,每两黄金不过白银十两七钱;如以五千两计,则每两折合白银十八两多。接近钱泳所说的“十八九换”。而与贾蓉所说的又稍有距离。因一百两金子等于一千八百两白银,则不好说是“一千多两”了。而凤姐说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到当铺里去当金器,那在当年是最硬气的“当头”,如当价只照实价低二成,则项圈实价三百六十两,每个一百八十两,则仍是十两重一个。较前面所分析,项圈重量要轻五两。不过这已是在《红楼梦》成书近四十年后的金价了。在《红楼梦》时代,即乾隆初年,据分析,金价应在十两白银以上,十五两白银以下,这样比较接近真实些。以之解释贾蓉的话和凤姐的话,都是讲得通的。

金子是不断上涨的。即以白银来兑,其比例也越来越高。清末华学澜《庚子日记》十一月初八记云:

魏玺亭世兄来,言由昌平州始回,黄金四两为其乡人强借二两,其二两易银不及六十两。

所谓“不及”,是说卖得便宜。然卖得便宜,也已合到三十两换一两,较之《红楼梦》时代,黄金的实际价值,已增加了一倍以上。这距《红楼梦》时代,不过一百三十年左右。再过三十多年,即一九三二年,故宫博物院标卖残废金器的时候,如前所引,每两是一百零六元现洋,以每枚银元“七钱二”折合,那也足足要合到七十来两白银才能买到一两黄金。较《红楼梦》时代,实足上涨五倍左右,较庚子(一九〇〇年)时,也足足要上涨一倍多了。其故安在呢?这要经济学家、货币学家来讲出个所以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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