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活馋
萝卜汤的启示
抗战时我初到重庆,暂时下榻于上清寺一位朋友家。晚饭时,主人以一大钵排骨萝卜汤飨客,主人谦逊地说:“这汤不够味,我的朋友杨太太做的排骨萝卜汤才是一绝,我们无论如何也仿效不来,你去一尝便知。”杨太太也是我的熟人,过几天她邀我们几个熟人到她家去餐叙。
席上果然有一大钵排骨萝卜汤。揭开瓦钵盖,热气冒三尺。每人舀了一小碗。哦!真好吃。排骨酥烂而未成渣,萝卜煮透而未变泥,汤呢?热、浓、香、稠,大家都吃得直吧嗒嘴。少不得人人要赞美一番,并且异口同声地向主人探询,做这一味汤有什么秘诀。加多少水,煮多少时候,用文火,用武火?主人只有咧着嘴笑,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没什么,这种家常菜其实上不得台面,不成敬意。”客人们有一点失望,难道说这其间还有什么职业的秘密不成,你不肯说也就罢了。这时节,一位心直口快的朋友开腔了,他说:“我来宣布这个烹调的秘诀吧!”大家都注意倾听,他不慌不忙地说:“道理很简单,多放排骨,少加萝卜,少加水。”也许他说的是实话,实话往往可笑,于是座上泛起了一阵轻微的笑声。主人顾左右而言他。
宴罢,我回到上清寺朋友家。他问我方才席上所宣布的排骨萝卜汤秘诀是否可信,我说:“不妨一试,多放排骨,少加萝卜,少加水。”当然,排骨也有成色可分,需要拣上好的,切萝卜的刀法也有讲究,大小厚薄要适度,火候不能忽略,要慢火久煨。试验结果大成功。杨太太的拿手菜不再是独门绝活。
从这一桩小事,我联想到做文章的道理。文字而掷地作金石声,固非易事,但是要做到言中有物,不令人觉得淡而无味,却是不难办到的。少说废话,这便是秘诀,和汤里少加萝卜少加水是一个道理。
腌猪肉
英国爱塞克斯有一小城顿冒,任何一对夫妻来到这个地方,如果肯跪在当地教堂门口的两块石头上,发誓说结婚后整整十二个月之内从未吵过一次架,从未起过后悔不该结婚之心,那么他们便可获得一大块腌熏猪肋肉。这风俗据说起源甚古,是一一一一年一位贵妇名纠噶(Juga)者所创设,后来于一二四四年又由一位好事者洛伯特·德·菲兹瓦特(Robert de Fitzwalter)所恢复。据说一二四四至一七七二年,五百多年间只有八个人领到了这项腌猪肉奖。这风俗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年还没有废除,据说后来实行的地点搬到了伊尔福(llford)。文学作品里提到这腌猪肉的,最著者为巢塞《坎特伯雷故事集》巴兹妇人的故事序,有这样的两行:
The bacon was nought fet for him, I trowe,
That some men feche in Essex at Dunmow.
(有些人在爱塞克斯的顿冒领取猪肉,
我知道他无法领到。)
五百多年才有八个人领到腌猪肉,可以说明一年之内闺房里没有勃谿的纪录实在是很难能可贵,同时也说明了人心实在甚古,没有人为了贪吃腌猪肉而去作伪誓。不过我相信,夫妻伴合过着如胶似漆的生活的人,所在多有,他们未必有机会到顿冒去,去了也未必肯到教堂门口下跪发誓,而且归去时行囊里如何放得下一大块肥腻腻的腌猪肉?
我知道有一对夫妻,洞房花烛夜,倒是一夜无话,可是第二天一清早起来准备外出,新娘着意打扮,穿上一套新装,左顾右盼,笑问夫婿款式入时无,新郎瞥了一眼,答说:“难看死了!”新娘蓦然一惊,一言未发,转身入内换了一套出来。新郎回顾一下长叹一声:“这个样子如何可以出去见人?”新娘嘿然而退,这一回半晌没有出来。新郎等得不耐烦,进去探视,新娘端端正正地整整齐齐地悬梁自尽了,据说费了好大事才使她苏醒过来。后来,小两口子一直别别扭扭,琴瑟失调。好的开始便是成功的一半。刚结婚就几乎出了命案,以后还有多少室家之乐,便不难于想象中得知了。
我还知道一对夫妻,他们的结婚证书很是别致,古宋体字精印精裱,其中没有“诗咏关雎,雅歌麟趾,瑞叶五世其昌,祥开二南之化……”那一套陈词滥调,代之的是若干条款,详列甲乙二方之相互的权利义务,比王褒的《僮约》更要具体,后面还附有追加的临时条款若干则,说明任何一方如果未能履行义务,对方可以采取如何如何的报复措施,而另一方不得有异议。一看就知道,这小两口子是崇法务实的一对。果不其然,蜜月未满,有一晚炉火熊熊满室生春,两个人为了争吃一串核桃仁的冰糖葫芦而发生冲突,由口角而动手而扭成一团,一个负气出走,一个独守空房。这事如何了断,可惜婚约百密一疏,法无明文。最后不得不经官,结果是协议离婚。
不要以为夫妻反目,一定会闹到不可收拾。我知道有一对欢喜冤家,经常的鸡吵鹅斗,有一回好像是事态严重了,女方使出了三十六计中的上计,逼得男方无法招架。事隔三日,女方邀集了几位稔识的朋友,诉说她的委屈,一副遇人不淑的样子,涕泗滂沱,痛不欲生,央求朋友们慈悲为怀,从中调处,谋求协议离婚。按说,遇到这种情形,第三者是插手不得的,最好是扯几句淡话劝合不劝离,因为男女之间任何一方如果控诉对方失德,你只可以耐心静听,不可以表示同意,当然亦不可以表示不同意。大抵配偶的一方若是不成器,只准配偶加以诟詈,而不容许别人置喙。这几位朋友之间有一位少不更事,居然同情之心油然而生,毅然以安排离异之事为己任。他以为长痛不如短痛,离婚是最好的结束,好像是痈疽之类最好是引刀一割。男方表示一切可以商量,唯需与女方当面一谈。这要求不算无理,于是安排他们两个见面。第二天这位热心的朋友再去访问他们,则一个也找不到,他们两位双双地携手看电影去了。人心叵测有如此者,其实是这位朋友入世未深。
酪
酪就是凝冻的牛奶,北平有名的食物,我在别处还没有见过。到夏天下午,卖酪的小贩挑着两个木桶就出现了,桶上盖着一块蓝布,在大街小巷里穿行,他的叫卖声是:“伊——哟,酪——啊!”伊哟不知何解。住家的公子哥儿们把卖酪的喊进了门洞儿,坐在长条的懒凳上,不慌不忙地喝酪。木桶里中间放一块冰,四周围全是一碗碗的酪,每碗上架一块木板,几十碗酪可以叠架起来。卖酪的顺手递给你一把小勺,名为勺,实际上是略具匙形的一片马口铁。你用这飞薄的小勺慢慢地取食,又香又甜又凉,一碗不够再来一碗。卖酪的为推销起见特备一个签筒,你付钱抽签,抽中了上好的签可以白喝若干碗。通常总是卖酪的净赚,可是有一回我亲眼看见一位大宅门儿的公子哥儿,不知为什么手气那样好,一连几签把整个一挑子的酪都赢走了,登时喊叫家里的厨子车夫打杂儿的都到门洞儿里来喝免费的酪,只见那卖酪的咧着嘴大哭。
酪有酪铺。我家附近,东四牌楼根儿底下就有一家。最有名的一家是在前门外框儿胡同北头儿路西,我记不得他的字号了。掀门帘进去,里面没有什么设备,一边靠墙几个大木桶,一边几个座儿。他家的酪,牛奶醇而新鲜,所以味道与众不同,大碗带果的尤佳,酪里面有瓜子仁儿,于喝咽之外有点东西咀嚼,别有风味。每途经其地,或是散戏出来,必定喝他两碗。
看戏的时候,也少不了有卖酪的托着盘子在拥挤不堪的客座中间穿来穿去,口里喊着:“酪——来——酪!”听戏在入神的时候,卖酪的最讨人厌。有一回小丑李敬山,在台上和另一小丑打诨,他问:“你听见过王八是怎样叫唤的吗?”“没听过。”“你听——”这时候有一位卖酪的正从台前经过,口里喊着“酪——来——酪”,于是观众哄堂大笑。
久离北平的人,不免犯馋,想北平的吃食,酪是其中之一。齐如山先生有一天请我到他家去喝酪。酪是黄媛珊女士做的,样子很好,味也不错,就是少那么一点点北平酪的香味,那香味应该说是近似酒香。她是大批地做,一做就是百儿八十碗,我去喝酪的那天,正见齐瑛先生把酪装上吉普车送往中华路一家店铺代售。我后来看到,那家店铺窗上贴着有“北平奶酪”的红纸条。可惜光顾的人很少,因为“膻肉酪浆,以充饥渴”究竟是北方人的习俗,而在北方畜牧亦不发达,所谓的酪只有北平城里的人才得享用。齐府所制之酪,不久成为绝响。
我们中国人,比较起来是消费牛奶很少的一个民族。我个人就很怕喝奶,温热了喝有一股腥气,冷冻了捏着鼻子往下灌又觉得长久胃里吃不消,可是做成酪我就喜欢喝。喝了几十年酪,不知酪是怎样做的。查书《饮膳正要》云:“造法用乳牛勺锅内炒过,入余乳熬数十沸,频以勺纵横搅之,倾出,罐盛待凉,掠取浮皮为酥,入旧酪少许,纸封贮,即成酪。”说得轻松,我不敢尝试,总疑心奶不能那么容易凝结,好像需要加进一点什么才成,好像做豆腐也要在豆浆里点一些盐卤才成。过去有酪喝,也就不想自己试做。黄媛珊女士做了,我也喝了,就是忘了问她是怎么做的,也许问过了,现在又忘了她是怎么说的。我来美国住了一阵之后,在我女儿文蔷家里又喝到了酪,是外国做法,虽不敢说和北平的酪媲美,至少慰情聊胜于无。现在把制法简述于下,以飨同好。
一、新鲜全脂牛奶,一夸特可以做六饭碗。奶粉也行,总不及鲜奶。
二、奶里加酌量的糖,及香料少许,杏仁精就很好,凡尼拉也行,不过我以为用甜酒调味(rum flavor)效果更佳。也有人说用金门高粱也很好。
三、凝乳片(rennet tablet)放在冷水里溶化,每片可做两碗。这种凝乳片是由牛犊的胃内膜提炼而成的,美国一般超级市场有售。
四、牛奶加温至华氏一百一十度,不可太热,如用口尝微温即可,绝对不可使沸,如大热需俟其冷却。
五、将凝乳剂倾入奶中,稍加搅和,俟冷放进冰箱,冰凉即可食用。手续很简便,不到一刻钟就完成了,曾几度持以待客,均食之而甘,仿佛又回到了北平,“酪——来——酪”之声盈耳。
面条
面条,谁没吃过?但是其中大有学问。
北方人吃面讲究吃抻面。抻(音chēn),用手拉的意思,所以又称为拉面。用机器压切的面曰切面,那是比较晚近的产品,虽然产制方便,味道不大对劲。
我小时候在北平,家里常吃面,一顿饭一顿面是常事,面又常常是面条。一家十几口,面条由一位厨子供应,他的本事不小。在夏天,他总是打赤膊,拿大块和好了的面团,揉成一长条,提起来拧成麻花形,滴溜溜地转,然后执其两端,上上下下地抖,越抖越长,两臂伸展到无可再伸,就把长长的面条折成双股,双股再拉,拉成四股,四股变成八股,一直拉下去,拉到粗细适度为止。在拉的过程中不时地在撒了干面粉的案子上重重地摔,使粘上干面,免得粘了起来。这样地拉一把面,可供十碗八碗。一把面抻好投在沸滚的锅里,马上抻第二把面,如是抻上两三把,差不多就够吃的了,可是厨子累得一头大汗。我常站在厨房门口,参观厨子表演抻面,越夸奖他,他越抖神,眉飞色舞,如表演体操。面和得不软不硬,像牛筋似的,两胳膊若没有一把子力气,怎行?
面可以抻得很细。隆福寺街灶温,是小规模的二荤铺,他家的拉面真是一绝。拉得像是挂面那样细,而吃在嘴里利利落落。在福全馆吃烧鸭,鸭架装打卤,在对门灶温叫几碗一窝丝,真是再好没有的打卤面。自己家里抻的面,虽然难以和灶温的比,也可以抻得相当标准。也有人喜欢吃粗面条,可以粗到像是小指头,筷子夹起来卜楞卜楞的像是鲤鱼打挺。本来抻面的妙处就是在于那一口咬劲儿,多少有些韧性,不像切面那样的糟,其原因是抻得久,把面的韧性给抻出来了。要吃过水儿面,把煮熟的面条在冷水或温水里涮一下;要吃锅里挑,就不过水,稍微黏一点,各有风味。面条儿宁长勿短,如嫌太长可以拦腰切一两刀再下锅。寿面当然是越长越好。曾见有人用切面做寿面,也许是面搁久了,也许是煮过火了,上桌之后,当众用筷子一挑,肝肠寸断,窘得下不了台!
其实面条本身无味,全凭调配得宜。我见识谫陋,记得在抗战初年,长沙尚未经过那次大火,在天心阁吃过一碗鸡火面,印象甚深。首先是那碗,大而且深,比别处所谓“二海”容量还要大些,先声夺人。那碗汤清可鉴底,表面上没有油星,一抹面条排列整齐,像是美人头上才梳拢好的发蓬,一根不扰。大大的几片火腿鸡脯摆在上面。看这模样就觉得可人,味还差得了?再就是离成都不远的牌坊面,远近驰名,别看那小小一撮面,七八样佐料加上去,硬是要得,来往过客就是不饿也能连罄五七碗。我在北碚的时候,有一阵子诗人尹石公做过雅舍的房客,石老是扬州人,也颇喜欢吃面,有一天他对我说:“李笠翁《闲情偶寄》有一段话提到汤面深获我心,他说味在汤里而面索然寡味,应该是汤在面里然后面才有味。我照此原则试验已得初步成功,明日再试敬请品尝。”第二天他果然市得小小蹄髈,细火炮烂,用那半锅稠汤下面,把汤耗干为度,蹄髈的精华乃全在面里。
我是从小吃炸酱面长大的。面自一定是抻的,从来不用切面。后来离多外出,没有厨子抻面,退而求其次,家人自抻小条面,供三四人食用没有问题。用切面吃炸酱面,没听说过。四色面码,一样也少不得,掐菜、黄瓜丝、萝卜缨、芹菜末,二荤铺里所谓“小碗干炸儿”,并不佳,酱太多肉太少。我们家里曾得高人指点,酱炸到八成之后加茄子丁,或是最后加切成块的摊鸡蛋,其妙处在于尽量在面上浇酱而不虞太咸。这是馋人想出来的法子。北平人没有不爱吃炸酱面的。有一时期我家隔壁是左二区,午间隔墙我们可以听到“呼噜——噜”的声音,那是一群警察先生在吃炸酱面,“咔嚓”一声,那是啃大蒜!我有一个妹妹小时患伤寒,中医认为已无可救药,吩咐随她爱吃什么都可以,不必再有禁忌,我母亲问她想吃什么,她气若游丝地说想吃炸酱面,于是立即做了一小碗给她,吃过之后立刻睁开眼睛坐了起来,过一两天病霍然而愈。炸酱面有超死回生之效!
我久已吃不到够标准的炸酱面,酱不对,面不对,面码不对,甚至于醋也不对。有些馆子里的伙计,或是烹饪专家,把阳平的“炸”念作去音炸弹的“炸”,听了就倒胃口,甭说吃了。当然面有许多做法,只要做得好,怎样都行。
请客
常听人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请客只有一天不得安,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觉得不妨偶一为之。
所谓请客,是指自己家里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于在酒楼饭店“铺筵席,陈尊俎”,呼朋引类,飞觞醉月,享用的是金樽清酒,玉盘珍馐,最后一哄而散,由经手人员造账报销,那种宴会只能算是一种病狂或是罪孽,不提也罢。
妇主中馈,所以要请客必须先归而谋诸妇。这一谋,有分教,非十天半月不能获致结论,因为问题牵涉太广,不能一言而决。
首先要考虑的是请什么人。主客当然早已内定,陪客的甄选大费酌量。眼睛生在眉毛上边的宦场中人,吃不饱饿不死的教书匠,一身铜臭的大腹贾,小头锐面的浮华少年……若是聚在一个桌上吃饭,便有些像是鸡兔同笼,非常勉强。把素未谋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们有说有笑,同时食物都能顺利地从咽门下去,也未免强人所难。主人从中调处,殷勤了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兴趣的话题亦非易事。所以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客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该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圆桌面也不过能坐十三四个体态中型的人。说来奇怪,客人单身者少,大概都有宝眷,一请就是一对,一桌只好当半桌用。有人请客宽发笺帖,心想总有几位心领谢谢,万想不到人人惠然肯来,而且还有一位特别要好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宝宝!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谦让“孩子坐我腿上!”大家挤挤攘攘,其中还不乏中年发福之士,把圆桌围得密不通风,上菜需飞越人头,斟酒要从耳边下注,前排客满,主人在二排敬陪。
拟菜单也不简单。任何家庭都有它的招牌菜,可惜很少人肯用其所长,大概是以平素见过的饭馆酒席的局面作为蓝图。家里有厨师厨娘,自然一声吩咐,不再劳心,否则主妇势必亲自下厨操动刀俎。主人多半是擅长理论,真让他切葱剥蒜都未必能够胜任。所以拟定菜单,需要自知之明,临时“钻锅”翻看食谱未必有济于事。四冷荤,四热炒,四压桌,外加两道点心,似乎是无可再减,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地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菜单拟定的原则是把客人一个个地填得嘴角冒油。而客人所希冀的也往往是一场牙祭。有人以水饺宴客,馅子是猪肉菠菜,客人咬了一口,大叫:“呦,里面怎么净是青菜!”一般人还是欣赏肥肉厚酒,管他是不是烂肠之食!
宴客的吉日近了,主妇忙着上菜市,挑挑拣拣,拣拣挑挑,又要物美又要价廉,装满两个篮子,半途休憩好几次才能气喘汗流地回到家。泡的,洗的,剥的,切的,闹哄一两天,然后丑媳妇怕见公婆也不行,吉日到了。客人早已折简相邀,难道还会不肯枉驾?不,守时不是我们的传统。准时到达,岂不像是“头如穹庐咽细如针”的饿鬼?要让主人干着急,等他一催请再催请,然后徐徐命驾,姗姗来迟,这才像是大家风范。当然朋友也有特别性急而提早莅临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团。客人的性格不一样,有人进门就选一个比较好的座位,两脚高架案上,真是宾至如归;也有人寒暄两句就一头扎进厨房,声称要给主妇帮忙,系着围裙伸着两只油手的主妇连忙谦谢不迭。等到客人到齐,无不饥肠辘辘。
落座之前还少不了你推我让的一幕。主人指定座位,时常无效,除非事前摆好名牌,而且写上官衔,分层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说是主人的责任,但是也时常有热心人士代为执壶,而且见杯即斟,每斟必满。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兴出来的陋习,几乎每个客人都会双手举杯齐眉,对着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敬酒,一霎间敬完一圈,但见杯起杯落,如“兔爷儿捣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举起,虚应故事,喝酒的也多半是拧眉皱眼地抿那么一小口。一大盘热乎乎的东西端上来了,像翅羹,又像糨糊,一人一勺子,盘底花纹隐约可见,上面撒着的一层芫荽不知被哪一位像芟除毒草似的拨到了盘下,又不知被哪一位从盘下夹到嘴里吃了。还有人坚持海味非蘸醋不可,高呼要醋,等到一碟“忌讳”送上台面,海味早已不见了。菜是一道一道地上,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丰富,太丰富”,然后埋头大嚼,不敢后人。主人照例谦称:“不成敬意,家常便饭。”心直口快的客人就许提出疑问:“这样的家常便饭,怕不要吃穷了?”主人也只好扑哧一笑而罢。将近尾声的时候,大概总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为还有好几处应酬。这时候主妇踱了进来,红头涨脸,额角上还有几颗没揩干净的汗珠,客人举起空杯向她表示慰劳之意,她坐下胡乱吃一些残羹剩炙。
席终,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节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首先言辞,致败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了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奈何奈何?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圆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碟狼藉,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碗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馋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于是大量地吃,这是贪多无厌。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也许我们中国人特别馋一些,馋字从食,毚声。毚音谗,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所谓“为了一张嘴,跑断两条腿”。真正的馋人,为了吃,决不懒。我有一位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偎着小煤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市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他的儿子只听得大门哐啷一声响,追已无及。越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榅悖拌梨丝!从前酒席,一上来就是四干、四鲜、四蜜饯,榅桲、鸭梨是现成的,饭后一盘榅桲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希腊神话中之谭塔勒斯,水深及颚而不得饮,果实当前而不得食,饿火中烧,痛苦万状,他的感觉不是馋,是求生不成求死不得。馋没有这样的严重。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像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恣情享受,浑身通泰。抗战七八年,我在后方,真想吃故都的食物,人就是这个样子,对于家乡风味总是念念不忘,其实“千里莼羹,未下盐豉”也不见得像传说的那样迷人。我曾痴想北平羊头肉的风味,想了七八年;胜利还乡之后,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我坐在懒凳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的羊角,撒上一些椒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复钻进被窝,在枕上将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睡乡,十分满足地解了馋瘾。但是,老实讲,滋味虽好,总不及在痴想时所想象的香。我小时候,早晨跟我哥哥步行到大鹁鸽市陶氏学堂上学,校门口有个小吃摊贩,切下一片片的东西放在碟子上,洒上红糖汁、玫瑰木樨,淡紫色,样子实在令人馋涎欲滴。走近看,知道是糯米藕。一问价钱,要四个铜板,而我们早点费每天只有两个铜板,我们当下决定,饿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尝异味。所付代价太大,所以也不能常吃。糯米藕一直在我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成家立业,想吃糯米藕不费吹灰之力,餐馆里有时也有供应,不过浅尝辄止,不复有当年之馋。
馋与阶级无关。豪富人家,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是因为他这种所谓饮食之人放纵过度,连馋的本能和机会都被剥夺了,他不是不馋,也不是太馋,他麻木了,所以他就要千方百计地在食物方面寻求新的材料、新的刺激。我有一位朋友,湖南桂东县人,他那偏僻小县却因乳猪而著名,他告我说每年某巨公派人前去采购乳猪,搭飞机运走,充实他的郇厨。烤乳猪,何地无之?何必远求?我还记得有人治寿筵,客有专诚献“烤方”者,选尺余见方的细皮嫩肉的猪臀一整块,用铁钩挂在架上,以炭肉燔炙,时而武火,时而文火,烤数小时而皮焦肉熟。上桌时,先是一盘脆皮,随后是大薄片的白肉,其味绝美,与广东的烤猪或北平的炉肉风味不同,使得一桌的珍馐相形见绌。可见天下之口有同嗜,普通的一块上好的猪肉,苟处理得法,即快朵颐。像《世说》所谓,王武子家的烝豚,乃是以人乳喂养的,实在觉得多此一举,怪不得魏武未终席而去。人是肉食动物,不必等到“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素有一些肉类佐餐,也就可以满足了。
北平人馋,可是也没听说有谁真个馋死,或是为了馋而倾家荡产。大抵好吃的东西都有个季节,逢时按节地享受一番,会因自然调节而不逾矩。开春吃春饼,随后黄花鱼上市,紧接着大头鱼也来了,恰巧这时候后院花椒树发芽,正好掐下来烹鱼。鱼季过后,青蛤当令。紫藤花开,吃藤萝饼,玫瑰花开,吃玫瑰饼;还有枣泥大花糕。到了夏季,“老鸡头才上河哟”,紧接着是菱角、莲蓬、藕、豌豆糕、驴打滚、艾窝窝,一起出现。席上常见水晶肘,坊间唱卖烧羊肉,这时候嫩黄瓜、新蒜头应时而系。秋风一起,先闻到糖炒栗子的气味,然后就是炰烤涮羊肉,还有七尖八团的大螃蟹。“老婆老婆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过年前后,食物的丰盛就更不必细说。一年四季的馋,周而复始的吃。
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吃
据说饮食男女是人之大欲,所以我们既生而为人,也就不能免俗。然而讲究起吃来,这其中有艺术,又有科学,要天才,还要经验,尽毕生之力恐怕未必能穷其奥妙。听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院(就是杜威克伯屈的讲学之所),就有好几门专研究吃的学科。甚笑哉,吃之难也!
我们中国人讲究吃,是世界第一。此非一人之言也,天下人之言也。随便哪位厨师,手艺都不在杜威克伯屈的高足之下。然而一般中国人之最善于吃者,莫过于北京的破旗人。从前旗人,坐享钱粮,整天闲着,便在吃上用功,现在旗人虽多中落,而吃风尚未尽泯。四个铜板的肉,两个铜板的油,在这小小的范围之内,他能设法调度,吃出一个道理来。富庶的人,更不必说了。
单讲究吃得精,不算本事。我们中国人外带着肚量大。一桌酒席,可以连上一二十道菜,甜的、咸的、酸的、辣的,吃在肚里,五味调和。饱餐之后,一个个吃得头部发沉,步履维艰。不吃到这个程度,便算是没有吃饱。
荀子曰:“无廉耻而嗜乎饮食,可谓恶少者也。”我们中国人,迹近恶少者恐怕就不在少数。
粽子节
今日何日?我家老妈子曰:“今天是五月节,大门上应该插一些艾草菖蒲,点缀点缀。”我家老太太曰:“今天是端午节,应该把《钟馗捉鬼图》悬在壁上,孩子脸上抹些雄黄酒,辟邪辟邪。”我的小孩子独曰:“今天不知是哪一天,就说应该吃粽子!”我参考众意,觉得今天叫作“粽子节”比较亲切些。
据说粽子本来是为屈原先生吃的。皆因是这位三闾大夫当初在楚国做官,颇想做一些真正福国利民的事业,竟因不善投机,得罪了人,不能得志,急得形容枯槁,又黑又瘦。有一天到江边散步,一时想不开,抱起一块大石头来就跳下水了。如其只有屈原先生才配吃粽子,恐怕这些年来粽子的销路不会甚畅罢。
今天虽然是粽子节,但是我们也不能厚着脸皮吃两个粽子就算完事。《钟馗捉鬼图》还是不妨悬挂悬挂,尤其是在上海这个鬼多的地方。我们自己没有实力驱鬼,把一纸图画高高悬起,虽然鬼卒未必因此引退,我们总算尽了心,慰情聊胜于无了。
大菜
在许多样上海特有的宝贝里,有所谓大菜者,常听见人津津乐道。后来我跟着人尝试了一回之后,才知道所谓大菜者,就是先喝汤后吃菜,用刀叉而舍竹筷的一种饭食。大菜似乎本来是外国人吃的,所以上海的大菜馆便特别多。
但是我们中国人有许多人吃不惯牛油,喝不惯凉水,所以另有一种中国式的大菜应运而生。这种中国式的大菜,是以中国菜为体,以大菜为用,闭着眼睛嗅,喷香的中国菜的味儿,睁开眼睛看,有刀有叉有匙,罗列满桌。
吃吃大菜,本来无关宏旨,但是有些先生们,似乎非吃大菜不可了。家里随便吃什么菜饭,也要做出吃大菜状,大大小小的剃头刀修脚刀一齐搬出来凑样子。
不过有一件事,我们可以记住:不管我们这一辈子吃多少回大菜,头发不会变黄,眼珠儿也不会变绿。
喝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崖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唯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份,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长。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园”。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称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作双窨。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挚友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一半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茶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盂,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聊)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憨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此后我饮茶,但论品味,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功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功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娈婉卯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功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功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脝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唯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饮酒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制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地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界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地说“祀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〇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螯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炼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唯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唯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划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账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青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素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划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回的境界。
狗肉
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
有人戏言,吃了狗肉之后,见了电线杆子就想跷起腿来。这当然不足信,不过狗有改不了的一种习惯,想起来令人恶心。经过训练的和经常喂得饱饱的那种狗,大概不至于有那种饥不择食的恶习。普通的狗就难说。记得抗战初年,我有一段时间赁居重庆上清寺一个土丘上的一间房屋,屋门外是一间堂屋,房东三餐都在堂屋举行,八仙桌子挤满了人,大大小小祖孙三代,桌下还有一条不大不小的癞皮狗,名叫“汪子”,大概是它爱汪汪叫的缘故。房东一家吃东西很洒脱,嚼不碎的骨头之类,全都随口喷吐,汪子忙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例外,小孩子一面吃一面就在洋灰地面上遗矢,汪子会把东一摊西一摊像“溜黄菜”似的东西舐得一干二净!主人无需打扫,狗已代劳。像这样的狗,其肉岂足食乎?人称狗肉为香肉,不知香从何来?
天下之口有同嗜,是真理的一面,另一面是口嗜不同各如其面。秋风起矣,及时进补。基于吃什么补什么的原理,吃猪脑、吃牛鞭、吃羊肝、吃鸳鸯肉……都各有所补。唯独吃狗肉不知是补的哪一门子?古书上不是没有说明,例如,元朝的一位太医忽思慧作《饮膳正要》就说:“犬肉味咸温,无毒,安五脏,补绝伤,益阳道,补血脉,厚肠胃,实下焦,填精髓。”这话是对皇帝说的,谅他不敢乱扯。安五脏,心、肝、肺、脾、肾都管得着,又益阳又补血又滋肠胃,狗肉之益大矣哉!《本草纲目》也说,犬之用有三,其一为“食犬,体肥供馔”。狗是给人吃的,六畜里有它,五畜里也有它。而且自古以来,“月令言食犬,燕礼言烹狗”。狗肉上得台面。就是屠狗养母也不失为事亲之一道,《史记·刺客传》,客劝聂政“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以养亲”。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好像是老年人非肉不饱,才有资格吃狗肉。总之,狗肉和猪肉、羊肉一样,吃狗肉是我们的传统习惯。
不知什么时候起,吃狗肉之风渐不流行。《史记》记载樊哙“以屠狗为事”言其为市井无赖之辈。《后汉书》二十八将传论谓屠狗者为“轻猾之徒”。屠狗不是体面的事,吃狗肉当然也就不是高雅的事。传说郑板桥嗜狗肉,飨以狗肉则求字求画皆不拒。这究竟是文人怪癖,可资谈助。“挂羊头卖狗肉”之语正足说明狗肉之贱不能与羊肉比。
士各有志。爱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干别人的事。西方人以为狗乃人类最好的朋友,一听说中国人吃狗肉,便立刻汗毛倒竖,斥中国人为野蛮。其实中国人祭宗庙,奉“羹献”的时候,西方人尚在茹毛饮血,羹献即是犬牲。我们并不是见了狗就嘴馋的民族。狗和人一样地可以分门别类,《本草纲目》于“食犬,体肥供馔”之外,还列有:“甲犬,长喙善猎;吠犬,短喙善守。”行猎守门乃犬的能事,犬当然是人类的朋友,谁也不忍吃它。“狡兔死,走狗烹”是譬喻,猎人从来不会那样地短见,捉完兔子烹狗。不过“体肥供馔”的狗,就另当别论了。三十多年前,我道出广州,在菜市中看到一群群小黄狗用绳系在屠户摊位旁边,毛茸茸的、肥嘟嘟的,有人告我这是菜狗,犹如牛中所谓的菜牛,是专供食用的。可见吃狗肉的人至近不绝。
杀肥狗与宰肥猪、宰肥羊无异。我看不出其间有什么文明与野蛮之别。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不吃羊肉,有人不吃狗肉,各随其便,犯不着横眉怒目。此间香肉摊贩甚多,肉的来历大概不明。常于昏夜被群狗叫嗥之声惊醒,想来是有人在街头行猎。如果是捕杀野犬,应该是有益社会之事,杀而食之也未尝不可。如果被捕之犬是系出名门,则犬主人该负一大部分责任,不该纵犬流连户外。管理狗的办法,西方较为合理,狗要纳税领照,狗要打预防针,狗外出要有皮带系颈,狗颈下要牌示号码。不过有一点西方人还是够野蛮的,人行道上狗矢星罗棋布,没有人管。
街头打狗之事,历来就有,不自今日始,若干年前,我路过浙江嘉善,宿一亲戚家。入门,见椅上、榻上到处都铺设毛皮垫子,黑的、白的、黄的都有,时值隆冬,有此设备亦不足异,夜深人静,主人持巨梃提灯笼,款步而出,小巷萧索,遥闻犬吠。不知主人何时归来,只听得厨房里刀俎之声盈耳。午餐时,一甑热腾腾的红烧香肉上桌了。主人经常地食其肉而寝其皮。我面对羹献不知所措。
据说金华火腿之所以含有异香,缘有狗腿一只腌于缸内。我的舅父在金华高院任职甚久,查证其事不虚。名之为戌腿,为非卖品。曾取得一只见贻,家君以其难得,设觞大宴宾客。席间以清蒸戌腿一方上,而未言其所以。客人品尝之余,亦未言有异味,有人嫌其太瘦而已。事后家君宣告此名肴之所自来,客有欲呕而不得者。我当时躬逢盛饯,未敢下箸。
饭前祈祷
读过查尔斯·兰姆那篇《饭前祈祷》小品文的人,一定会有许多感触。六十年前我在美国科罗拉多泉念书的时候,和闻一多在瓦萨赤街一个美国人家各赁一间房屋。房东太太密契尔夫人是典型的美国主妇,肥胖、笑容满面、一团和气,大约有六十岁,但是很硬朗,整天操作家务,主要的是主中馈,好像身上永远系着一条围裙,头戴一顶荷叶边的纱帽。房东先生是报馆排字工人,昼伏夜出,我在圣诞节才得和他首次晤面。他们有三个女儿,大女儿陶乐赛已进大学,二女儿葛楚德念高中,小女儿卡赛尚在小学,他们一家五口加上我们两个房客,七个嘴巴都要由密契尔夫人负责喂饱,而且一日三餐,一顿也少不得。房东先生因为作息时间和我们不同,永不在饭桌上和我们同时出现。每顿饭由三个女孩摆桌上菜,房东太太在厨房掌勺,看看大家都已就位,她就急忙由厨房溜出来,抓下那顶纱帽,坐在主妇位上,低下头做饭前祈祷。
我起初对这种祈祷不大习惯。心想我每月付你四五十元房租,包括膳食在内,我每月公费八十元,多半付给你了,吃饭的时候还要做什么祈祷?感恩吗?感谁的恩?感上帝赐面包的恩吗?谁说面包是他所赐?……后来我想想,入乡随俗,好在那祈祷很短,嘟嘟囔囔地说几句话,也听不清楚说什么。有时候好像是背诵那滚瓜烂熟的“主祷文”,但是其中只有一句与吃有关:“赐给我们每天所需的面包。”如果这“每天”是指今天,则今天的吃食已经摆在桌上了,还祈祷什么?如果“每天”是指明天,则吃了这顿想那顿,未免想得远了些。若是表示感恩,则其中又没有感激的话语。尤其是,这饭前祈祷没有多少宗教气息,好像具文。我偷眼看去,房东太太闭着眼低着头,口中念念有词,大女儿陶乐赛也还能聚精会神,卡赛则常扮鬼脸逗葛楚德,葛楚德用肘撞卡赛。我和一多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兰姆说得不错。珍馐罗列案上,令人流涎三尺,食欲大振,只想一番饕餮,全无宗教情绪,此时最不宜祈祷。倒是维持生存的简单食物,得来不易,于庆幸之余不由得要感谢上苍。我另有一种想法,尤其是在密契尔夫人家吃饭的那一阵子,我们的胃习惯于大碗饭、大碗面,对于那轻描淡写的西餐只能感到六七分饱。家常便饭没有又厚又大的煎牛排。早餐是以半个横剖的橘柑或葡萄柚开始,用茶匙挖食其果肉,再不就是薄薄一片西瓜,然后是一面焦的煎蛋一枚。外国人吃煎蛋不像我们吸溜一声一口吞下那个嫩蛋黄,而是用刀叉在盘里切,切得蛋黄乱流,又不好用舌去舔。两片烤面包,抹一点牛油。一杯咖啡灌下去,完了。午饭是简易便餐,两片冷面包,一点点肉菜之类。晚饭比较丰盛,可能有一盂热汤,然后不是爱尔兰炖肉,就是肉末炒番薯泥,再加上一道点心如西米布丁之类,咖啡管够。倒不是菜色不好,密契尔夫人的手艺不弱,只是数量不多,不够果腹。星期日午饭有烤鸡一只,当场切割,每人分得一两片,大匙大匙的番薯泥浇上鸡油酱汁。晚饭就只有鸡骨架剥下来的碎肉烩成稠糊糊的酱,放在一片烤面包上,名曰鸡派。其他一概全免。若是到了感恩节或是圣诞节,则卡赛出出进进地报喜:“今天有火鸡大餐!”所谓火鸡,肉粗味淡,火鸡肚子里面塞的一坨一坨黏糊糊的也不知是什么东西。一多和我时常踱到街上补充一个汉堡肉饼或热狗之类。在这种情形下,饭前祈祷对于我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就是饭后祈祷恐也不免带有怨声,而不可能完全是谢主的恩典。
我小时候,母亲告诉我,碗里不可留剩饭粒,饭粒也不可落在桌上地上,否则将来会娶麻脸媳妇。这个威吓很能生效,真怕将来床头人是麻子。稍长,父亲教我们读李绅《悯农》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因此更不敢糟蹋粮食。对于农民老早地就起了感激之意。养猪养鸡的、捕鱼捕虾的,也同样地为我服务,我凭什么白白地受人供养?吃得越好,越惶恐,如果我在举箸之前要做祈祷,我要为那些胼手胝足为大家生产食粮、供应食物的人祈福。
如今我每逢有美味的饮食可以享受的时候,首先令我怀想的是我的双亲。我父亲对于饮膳非常注意,尤嗜冷饮,酸梅汤要冰镇得透心凉,山里红汤微带冰碴儿,酸枣汤、樱桃水等等都要冰得入口打哆嗦。可惜我没来得及置备电冰箱,先君就弃养了。我母亲爱吃火腿、香蕈、蚶子、蛏干、笋尖、山核桃之类的所谓南货,我好后悔没有尽力供养。美食当前,辄兴风木之思,也许这些感受可以代替所谓饭前祈祷了吧?
圆桌与筷子
我听人说起一个笑话。一个中国人向外国人夸说中国的伟大,圆餐桌的直径可以大到几乎一丈开外。外国人说:“那么你们的筷子有多长呢?”“六七尺长。”“那样长的筷子,如何能夹起菜来送到自己嘴里呢?”“我们最重礼让,是用筷子夹菜给坐在对面的人吃。”
大圆桌我是看见过的,不是加盖上去的圆桌面,是订制的大型圆餐桌,周遭至少可以坐二十四个人,宽宽绰绰的一点也不挤,绝无“菜碗常需头上过,酒壶频向耳旁洒”的现象。桌面上有个大转盘(英语名为懒苏珊),转盘有自动旋转的装置,主人按钮就会不急不徐地转。转盘上每菜两大盘,客人不需等待旋转一周即可伸手取食。这样大的圆桌有一个缺点,除了左右邻座之外,彼此相隔甚远,不便攀谈,但是这缺点也许正是优点,不必没话找话,大可埋头猛吃,作食不语状。
我们的传统餐桌本是方的,所谓八仙桌,往日喜庆宴会都是用方桌,通常一席六个座位,有时下手添个长凳打横,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加上一个圆桌面。炕上餐桌也是方的。方桌折角打开变成圆桌(英语所谓信封桌),好像是比较晚近的事了。
许多人团聚在一起吃饭,尤其是讲究吃的东西要烫嘴热,当然以圆桌为宜,把食物放在桌中央,由中央到圆周的半径是一样长,各人伸箸取食,有如辐辏于毂。因为圆桌可能嫌大,现在几乎凡是圆桌必有转盘,可恼的是直眉瞪眼的餐厅侍者多半是把菜盘往转盘中央一丢,并不放在转盘的边缘上,然后掉头而去,转盘等于虚设。
西方也不是没有圆桌。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是赫赫有名的,那圆桌据说当初可以容一百五十名骑士就座,真不懂那样大的圆桌能放在什么地方,也许是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着吧?近代外交坛站上常有所谓圆桌会议,也许是微带椭圆之形,其用意在于宾主座位不分上下。这都不能和我们中国的圆桌相提并论,我们的圆桌是普遍应用的,家庭聚餐时,祖孙三代团团坐,有说有笑,融融泄泄;友朋宴饮时,敬酒、划拳、打通关都方便。吃火锅,更非圆桌不可。
筷子是我们的一大发明。原始人吃东西用手抓,比不会用手抓的禽兽已经进步很多,而两根筷子则等于是手指的伸展,比猿猴使用树枝弄东西又进一步。筷子运用起来可以灵活无比,能夹、能戳、能撮、能挑、能扒、能掰、能剥,凡是手指能做的动作,筷子都能。没人知道筷子是何时何人发明的。如果《史记》所载不虚,“纣为象箸而箕子怖”,纣王使用象牙筷子而箕子忍泣吞声地叹气,象牙筷子的历史可说是很久远了。著原是筴,竹子做的筷子;又作梜,木头做的筷子。象牙筷子并没有什么好,怕烫,容易变色。假象牙筷子颜色不对,没有纹理,更容易变色,而且在吃香酥鸭的时候,拉扯用力稍猛就会咔嚓一声断为两截。倒是竹筷子最好,湘妃竹固然好,普通竹也不错,髹油漆固然好,本色尤佳。做祖父母的往往喜欢使用银箸,通常是短短细细的,怕分量过重,这只为了表示其地位之尊崇。金箸我尚未见过,恐怕未必中用。箸之长短不等,湖南的筷子特长,盘子也特大,但是没有长到烤肉的筷子那样。
西方人学习用筷子那副笨相可笑,可是我们幼时开始用筷子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像狗熊耍扁担?稍长,我们使筷子的伎俩都精了——都太精了。相传少林绝技之一是举箸能夹住迎面飞来的弹丸,据说是先从用筷子捕捉苍蝇练成的一种功夫。一般人当然没有这种本领,可是在餐桌之上我们也常有机会看到某些人使用筷子的一些招数。一般菜上桌,有人挥动筷子如舞长矛,如野火烧天横扫全境,有人胆大心细彻底翻腾如拨草寻蛇,更有人在汤菜碗里捡起一块肉,掂掂之后又放下了,再捡一块再掂掂再放下,最后才选得比较中意的一块,夹起来送进血盆大口之后,还要把筷子横在嘴里吮一下,于是有人在心里嘀咕:这样做岂不是把你的口水都污染了食物,岂不是让大家都于无意中吃了你的口水?
其实口水未必脏。我们自己吃东西都是拌着口水吃下去的,不吃东西的时候也常咽口水的。不过那是自己的口水,不嫌脏。别人的口水也未必脏。我不相信谁在热恋中没有大口大口咽过难分彼此的一些口水。怕的是口水中带有病菌,传染给别人和被人传染给自己都不大好。毛病不是出在筷子上,是出在我们吃的方式上。
六十多年前,我的学校里来了一位教英语的老师,我只记得他姓钟,外号人称“钟善人”,他在学校及附近乡村里狂热地提倡两件事,一是植树,一是进餐时每人用两副筷子,一副用于取食,一副用于夹食入口,植树容易,一年只有一度,两副筷子则窒碍难行。谁有那样的耐心,每餐两副筷子此起彼落地交换使用?此今许多人家,以及若干餐馆,筷子仍是人各一双,但是菜盘汤碗各附一个公用的大匙,这个办法比较简便,解决了互吃口水的问题。东洋御料理老早就使用木质的短小的筷子,用毕即丢弃。人家能,为什么我们不能?我愿象牙筷子、乌木筷子以及种种珍奇贵重的筷子都保存起来,将来作为古董赏玩。
烧饼油条
烧讲油条是我们中国人标准早餐之一,在北方不分省份、不分阶级、不分老少,大概都欢喜食用。我生长在北平,小时候的早餐几乎永远是一套烧饼油条——不,叫油炸鬼,不叫油条。有人说,油炸鬼是油炸桧之讹,大家痛恨秦桧,所以名之为油炸桧以泄愤,这种说法恐怕是源自南方,因为北方读音鬼与桧不同,为什么叫油鬼,没人知道。在比较富裕的大家庭里,只有做父亲的才有资格偶然以馄饨、鸡丝面或羊肉馅包子做早点,只有做祖父母的才有资格常以燕窝汤、莲子羹或哈什蚂之类做早点,像我们这些“民族幼苗”,便只有烧饼油条来果腹了。说来奇怪,我对于烧饼油条从无反感,天天吃也不厌,我清早起来,就有一大笸箩烧饼油鬼在桌上等着我。
现在台湾的烧饼油条,我以前在北平还没见过。我所知道的烧饼,有螺蛳转儿、芝麻酱烧饼、马蹄儿、驴蹄儿几种,油鬼有麻花儿、甜油鬼、炸饼儿几种。螺蛳转儿夹麻花儿是一绝,掰开螺狮转儿,夹进麻花儿,用手一按,咔吱一声麻花儿碎了,这一声响就很有意思,如今我再也听不到这个声音。有一天和齐如山先生谈起,他也很感慨,他嫌此地油条不够脆,有一次他请炸油条的人给他特别炸焦,“我加倍给你钱”,那个炸油条的人好像是前一夜没睡好觉(事实上凡是炸油条、烙烧饼的人都是睡眠不足),一翻白眼说:“你有钱?我不伺候!”回锅油条、老油条也不是味道,焦硬有余,酥脆不足。至于烧饼,螺蛳转儿好像久已不见了,因为专门制售螺蛳转儿的粥铺早已绝迹了。所谓粥铺,是专卖甜浆粥的一种小店,甜浆粥是一种稀稀的粗粮米汤,其味特殊。北平城里的人不知道喝豆浆,常是一碗甜浆粥一套螺蛳转儿,但是这也得到粥铺去趁热享用才好吃。我到十四岁以后才喝到豆浆,我相信我父母一辈子也没有喝过豆浆。我们家里吃烧饼油条,嘴干了就喝大壶的茶,难得有一次喝到甜浆粥。后来我到了上海,才看到细细长长的那种烧饼,以及菱形的烧饼,而且油条长长的也不适于夹在烧饼里。
火腿、鸡蛋、牛油面包作为标准的早点,当然也很好,但我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才接受了这种异俗。我心里怀念的仍是烧饼油条。和我有同嗜的人相当不少。海外羁旅,对于家乡土物率多念念不忘。有一位华裔美籍的学人,每次到台湾来都要带一二百副烧饼油条回到美国去,存在冰柜里,逐日拣取一副放在烤箱或电锅里一烤,便觉得美不可言。谁不知道烧饼油条只是脂肪、淀粉,从营养学来看,不构成一份平衡的食品。但是多年习惯,对此不能忘情。在纽约曾有人招待我到一家中国餐馆进早点,座无虚席,都是烧饼油条客,那油条一根根的都很结棍,韧性很强。但是大家觉得这是家乡味,聊胜于无。做油条的师傅,说不定曾经付过二两黄金才学到如此这般的手艺,又有一位返国观光的游子,住在台北一家观光旅馆里,晨起第一桩事就是外出寻找烧饼油条,遍寻无着,返回旅舍问服务小姐,服务小姐登时蛾眉一耸说:“这是观光区域,怎会有这种东西,你要向偏僻街道、小巷去找。”闹哄了一阵,兴趣已无,乖乖地到附设餐厅里去吃火腿、鸡蛋、面包了事。
有人看我天天吃烧饼油条,就问我:“你不嫌脏?”我没想到这个问题。据这位关心的人说,要注意烧饼里有没有老鼠屎,第二天我打开烧饼先检查,哇,一颗不大不小像一颗万应锭似的黑黑的东西赫然在焉。用手一捻,碎了。若是不当心,入口一咬,必定牙碜,也许不当心会咽了下去。想起来好怕,“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粥”,这话不假,从此我存了戒心。看看那个豆浆店,小小一间门面,案板油锅都放在行人道上,满地是油渍污泥,一袋袋的面粉堆在一旁像沙包一样,阴沟里老鼠横行。再看看那打烧饼、炸油条的人,头发蓬松,上身只有灰白背心,脚上一双拖鞋,说不定嘴里还叼着一根纸烟。在这种情况之下,要使老鼠屎不混进烧饼里去,着实很难。好在不是一个烧饼里必定轮配到一橛老鼠屎,难得遇见一回,所以戒心维持了一阵也就解严了。
也曾经有过观光级的豆浆店出现,在那里有峨高冠的厨师,有穿制服的侍者,有装潢,有灯饰,筷子有纸包着,豆浆碗下有盘托着,餐巾用过就换,而不是一块毛巾大家用,像邮局糨糊旁边附设的小块毛巾那样的又脏又黏。如果你带外宾进去吃早点,可以不至于脸红。但是偶尔观光一次是可以的,谁也不能天天去观光,谁也不能常跑远路去图一饱。于是这打肿脸充胖子的局面维持不下去了,烧饼油条依然是在行人道边乌烟瘴气的环境里苟延残喘。而且我感觉到吃烧饼油条的同志也越来越少了。
厨房
从前有教养的人家子弟,永远不走进下房或是厨房,下房是仆人起居之地,厨房是庖人治理膳馐之所,湫隘卑污,故不宜厕身其间。厨房多半是在什么小跨院里,或是什么不显眼的角落(旮旯儿),而且常常是邻近溷厕。孟子有“君子远庖厨”之说,也是基于“眼不见为净”的道理。在没有屠宰场的时候,杀牛宰羊均需在厨中举行,否则远庖厨作甚?尽管席上的重珍兼味美不胜收,而那调和鼎鼐的厨房却是龌龊脏乱,见不得人。试想,煎炒烹炸,油烟弥蒙而无法宣泄,烟熏火燎,煤渣炭屑经常地月累日积,再加上老鼠横行,蚊蝇乱舞,蚂蚁蟑螂之无孔不入,厨房焉得不脏?当然厨房也有干净的,想郇公厨香味错杂,一定不会令人望而却步,不过我们的传统厨房多少年来留下的形象,大家心里有数。
埃及废王法鲁克,当年在位时,曾经游历美国,看到美国的物质文明,光怪陆离,目不暇给,对于美国家庭的厨房之种种设备,尤其欢喜赞叹。临归去时,他便订购了最豪华的厨房设备全套,运回国去。他的眼光是很可佩服的,他选购的确是美国文化精粹的一部分。虽然那一套设备运回去之后,曾否利用,是否适用,因为没有情报追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知道埃王陛下一顿早点要吃二十个油煎荷包蛋,想来御膳的规模必不在小,美国式家庭厨房的设备是否能胜负荷,就很难说了。
美式厨房是以主妇为中心而设计的。所占空间不大,刚好容主持中馈的人站在中间有回旋的余地。炉灶用电,不冒烟,无气味,下面的空箱放置大大小小煮锅和平底煎锅,俯拾即是。抬头有电烤箱或是微波烤箱,烤鸡烤鸭烤盆菜,烘糕烘点烘面包,自动控制,不虞烧焦。左手有沿墙一般长的料理台,上下都是储柜抽屉,用以收藏盘碗餐具,墙上有电插头,供电锅、烤面包器、绞肉机、打蛋器之类使用。台面不怕刀切不怕烫。右边是电冰箱,一个不够可以有两个。转过身来是洗涤槽,洗菜洗锅洗碗,渣渣末末的东西(除了金属之外)全都顺着冷热水往下冲,开动电钮就可以听见呼噜呼噜的响,底下一具绞碎机(disposal)发动了,把一切的渣滓弃物绞成了碎泥冲进下水道里,下水道因此无阻塞之虞。左手有个洗碗机,冲干净了的碟碗插列其间,装上肥皂粉,关上机门开动电钮,盘碗便自动洗净而且吹干。在厨做饭的人真是有左右逢源进退自如之感。
美式厨房也非尽善尽美,至少寓居美国而坚持不忘唐餐的人就觉得不大方便。唐餐讲究炒菜,这个“炒”字是美国人所不能领略的。炒菜要用锅,尖底的铁锅(英文为wok,大概是粤语译音),西式平底锅只宜烙饼煎蛋,要想吃葱爆牛肉片榨菜炒肉丝什么的,非尖底锅不办,否则翻翻搅搅掂掂那几下子无从施展。而尖底锅放在平平的炉灶上,摇摇晃晃,又非有类似“支锅碗”的东西不可,炒菜有时需要旺油大火,不如此炒出来的东西不嫩。过去有些中国餐馆大师傅,嫌火不够大,不惜舀起大勺猪油往灶口里倒,使得火苗骤旺,电灶火力较差,中国人用电灶容易把电盘烧坏,也就是因为烧得太旺太久之故。火大油旺,则油烟必多。灶上的抽烟机所发作用有限,一顿饭做下来,满屋子是油烟,寝室客厅都不能免。还有外国式的厨房不备蒸笼,所谓双层锅,具体而微,可以蒸一碗蛋羹而已。若想做小笼包,非从国内购运柳木制的蒸笼不可,一层屉不够要两三层,摆在电灶上格格不入。铝制的蒸锅,有干净相,但是不对劲。
人在国外而顿顿唐餐,则其厨房必定走样。我有一位朋友,高尚士也,旅居美国多年,贤伉俪均善烹调,热爱我们的固有文化,蒸、炒、烹、煎,无一不佳。我曾叨扰郇厨,坐在客厅里,但见厨房门楣之上悬一木牌写着两行文字,初以为是什么格言之类,趋前视之,则是一句英文,曰:“我们保留把我们自己的厨房弄得乱七八糟的权利。”当然这是给洋人看的。我推门而入,所谓乱七八糟是谦词,只是东西多些,大小铁锅蒸笼,油钵醋瓶,各式各样的佐料器皿,纷然杂陈,随时待用。做中国菜就不能不有做中国菜的架势。现代化的中国厨房应该是怎个样子,尚有待专家设计。
我国自古以来,主中馈的是女人,虽然解牛的庖丁一定是男人。《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疏曰:“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所以新妇三日便要入厨洗手做羹汤,多半是在那黑黝黝又脏又乱的厨房里打转一直到老。我知道一位缠足的妇人,在灶台前面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数十年如一日,到了老年两足几告报废,寸步难移。谁说的男子可以不入厨房?假如他有时间、有体力、有健康的观念,应该没有阻止他进入厨房的理由。有一次我在厨房擀饺子皮,系着围裙,满手的面粉,一头大汗,这时候有客来访,看见我的这副样子大为吃惊,他说:“我是从来不进厨房的,那是女人去的地方。”我听了报以微笑。不过他说的话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绝大多数的女人是被禁锢在厨房里,而男人不与焉。今天之某些职业妇女常得意忘形地讽主持中馈的人为“在厨房上班”。其实在厨房上班亦非可耻之事,我们的母亲祖母曾祖母有几个不在厨房上班?在妇女运动如火如荼的美国,妇女依然不能完全从厨房里“解放”出来。记得某处妇女游行,有人高举木牌,上面写着:“停止烧饭,饿死那些老鼠!”“老鼠”饿不死的,真饿急了他会乖乖地自己去烧饭。
窝头
窝窝头,简称窝头,北方平民较贫苦者的一种主食。贫苦出身者,常被称为啃窝头长大的。一个缩头缩脑满脸穷酸相的人,常被人奚落,“瞧他那个窝头脑袋!”变戏法的卖关子,在紧要关头停止表演向围观者讨钱,好多观众便哄然逃散,变戏法的急得跳着脚大叫:“快回家去吧,窝头糊啦!”(糊是烧焦的意思)坐人力车如果事前未讲价钱,下车付钱,有些车夫会伸出朝上的手掌,大汗淋漓地喘吁吁地说:“请您回回手,再赏几个窝头钱吧!”
总而言之,窝头是穷苦的象征。
到北平观光过的客人,也许在北海仿膳吃过小窝头。请不要误会,那是噱头,那小窝头只有一英寸高的样子,一口可以吃一个。据说那小窝头虽说是玉米面做的,可是羼了栗子粉,所以松软容易下咽。我觉得这是拿穷人开心。
真正的窝头是玉米做的,玉米磨得不够细,粗糙得剌嗓子,所以通常羼黄豆粉或小米面,称之为杂和面。杂和面窝头是比较常见的。制法简单,面和好,抓起一团,翘起右手大拇指伸进面团,然后用其余的九个手指围绕着那个大拇指搓搓捏捏使成为一个中空的塔,所以窝头又名黄金塔。因为捏制时是一个大拇指在内九个手指在外,所以又称“里一外九”。
窝头是要上笼屉蒸的,蒸熟了黄澄澄的,喷香。有人吃一个窝头,要赔上一个酱肘子,让那白汪汪的脂肪陪送窝头下肚。困难在吃窝头的人通常买不起酱肘子,他们经常吃的下饭菜是号称为“棺材板”的大腌萝卜。
据营养学家说,纯粹就经济实惠而言,最值得吃的食物盖无过于窝头。玉米面虽非高蛋白食物,但是纤维素甚为丰富,而且其胚芽玉米糁的营养价值极高,富有维他命B多种,比白米白面不知高出多少。难怪北方的劳苦大众几乎个个长得比较高大粗壮。吃粗粮反倒得福了。杜甫诗:“百年粗粝腐儒餐”,现在粗粝已不再仅是腐儒餐了,餍膏粱者也要吃糙粮。
我不是啃窝头长大的,可是我祖父母为了不忘当年贫苦的出身,在后院避风的一个角落里砌了一个一尺多高的大灶,放一只头号的铁锅,春暖花开的时候便烧起柴火,在笼屉里蒸窝头。这一天全家上下的晚饭就是窝头、“棺材板”、白开水。除了蒸窝头之外,也贴饼子,把和好的玉米粉抓一把弄成舌形的一块,往干锅上一贴,加盖烘干,一面焦。再不然就顺便蒸一屉榆钱糕,后院现成的一棵大榆树,新生出一簇簇的榆钱,取下洗净和玉米面拌在一起蒸,蒸熟之后人各一碗,浇上一大勺酱油麻油汤子拌葱花,别有风味。我当时年纪小,没能懂得其中的意义,只觉得好玩。现在我晓得,大概是相当于美国人感恩节之吃火鸡。我们要感谢上苍赐给穷人像玉米这样的珍品。不过人光吃窝头是不行的,还是需要相当数量的蛋白质和脂肪。
自从宣统年间我祖父母相继去世,直到如今,已有七十多年没尝到窝头的滋味。我不想念窝头,可是窝头的形象却不时地在我心上涌现。我怀念那些啃窝头的人,不知道他们是否仍像从前一样地啃窝头,抑或是连窝头都没得啃。前些日子,友人贻我窝头数枚,形色滋味与我所知道的完全相符,大有类似“他乡遇故人”之感。
贫不足耻。贫乃士之常,何况劳苦大众。不过打肿脸充胖子是人之常情,谁也不愿在人前暴露自己的贫穷。贫贱骄人乃是反常的激愤表示,不是常情。原先穷,他承认穷,不承认病,其实就整个社会而言,贫是病,我知道有一人家,主人是小公务员,食指众多,每餐吃窝头,于套间进食,严扃其门户,不使人知。一日,忘记锁门,有熟客来排闼直入,发现全家每人捧着一座金字塔,主客大窘,几至无地自容。这个人家的子弟,个个发愤图强,皆能卓然自立,很快地就脱了窝头的户籍。
北方每到严冬,就有好心的人士发起窝窝头会,是赈济穷人的慈善组织。仁者用心,有足多者。但是嗟来之食,人所难堪,如果窝窝头会,能够改个名称,别在穷人面前提起窝头,岂不更妙?
炸活鱼
报载一段新闻:新加坡禁止餐厅制卖一道中国佳肴“炸活鱼”。据云:“这道用‘北平秘方’烹调出来的佳肴,是一位前来访问的中国大陆厨师引进新加坡的。即把一条活鲤,去鳞后,把两鳃以下部分放到油锅中去炸。炸好的鱼在盘中上桌时,鱼还会喘气。”
我不知道北平有这样的秘方。在北平吃“炝活虾”的人也不多。杭州西湖楼外楼的一道名菜“炝活虾”,我是看见过的,我没敢下箸。从前北平没有多少像样的江浙餐馆,小小的五芳斋大鸿楼之类,偶尔有炝活虾应市,北方佬多半不敢领教。但是我见过正阳楼的伙计表演吃活蟹,活生生的一只大蟹从缸里取出,硬把蟹壳揭开,吮吸其中的蟹黄蟹白。蟹的八足两螯乱扎煞!举起一条欢蹦乱跳的黄河鲤,当着顾客面前往地上一摔,摔得至少半死,这是河南馆子的作风,在北平我没见过这种场面。至于炸活鱼,我听都没有听说过。鱼的下半截已经炸熟,鳃部犹在一鼓一鼓地喘气,如果有此可能,看了令人心悸。
我有一次看一家“东洋御料理”的厨师准备一盘龙虾。从水柜中捞起一只懒洋洋的龙虾,并不“生猛”,略加拂拭之后,咔嚓一下把虾头切下来了,然后剥身上的皮,把肉切成一片片,再把虾头虾尾拼放在盘子里,虾头上的须子仍在舞动。这是东洋御料理。他们“切腹”都干得出来,切一条活龙虾算得什么!
日本人爱吃生鱼,我觉得吃在嘴里,软趴趴的,黏糊糊的,烂糟糟的,不是滋味。我们有时也吃生鱼。西湖楼外楼就有“鱼生”一道菜,取活鱼,切薄片,平铺在盘子上,浇上少许酱油麻油料酒,嗜之者觉得其味无穷。云南馆子的过桥面线,少不了一盘生鱼片,广东茶楼的鱼生粥,都是把生鱼片烫熟了吃。君子远庖厨,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今所谓“炸活鱼”,乃于吃鱼肉之外还要欣赏其死亡喘息的痛苦表情,诚不知其是何居心。禁之固宜。不过要说这是北平秘方,如果属实,也是最近几十年的新发明。从前的北平人没有这样的残忍。
残酷,野蛮,不是新鲜事。人性的一部分本来是残酷野蛮的。我们好几千年的历史就记载着许多残暴不仁的事,诸如汉朝的吕后把戚夫人“断手足,去眼,熏耳,饮喑药,置厕中,称为人彘”,更早的纣王时之“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杀人不过头点地,不行,要让他慢慢死,要他供人一笑,这就是人的穷凶极恶的野蛮。人对人尚且如此,对水族的鱼虾还能手下留情?“北平秘方炸活鱼”这种事我宁信其有。生吃活猴脑,有例在前。
西方人的野蛮残酷一点也不后人。古罗马圆形戏场之纵狮食人,是万千观众的娱乐节目。天主教会之审判异端火烧活人,认为是顺从天意。西班牙人的斗牛,一把把的利剑刺上牛背直到它倒地而死为止,是举国若狂的盛大节目。兽食人,人屠兽,同样地血腥气十足,相形之下炸活鱼又不算怎样特别残酷了。
野蛮残酷的习性深植在人性里面,经过多年文化陶冶,有时尚不免暴露出来。荀子主性恶,有他一面的道理。他说:“纵性情,安姿睢,而违礼义者为小人。”炸活鱼者,小人哉!
“麦当劳”
麦当劳乃M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作“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