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祖二考

李潔

摘要:萬曆四年湯顯祖初遊宣城,與梅鼎祚、沈懋學結識,並有唱和,今輯得其佚詩二首,並可證梅、沈二人的唱和詩亦作於此時。湯顯祖歸後有詩贈梅鼎祚,提及“潘卿”,徐譜以爲“雙關梅家姬人”,實非,乃指郎川潘嘉所蓄優伶。又,梅鼎祚有《同義少登開元寺塔》二首,徐譜繫於萬曆十年,其實作於萬曆八年。《明語林》關於湯顯祖的一則記載,與湯顯祖尺牘《答吕玉繩》内容相合,但又有差異;湯顯祖《聞吕玉繩大父謚議》一詩,徐譜繫於萬曆十五年,今考當繫於萬曆三十一年。湯氏與吕玉繩的關係,或許是他放棄撰作嘉隆首輔傳的原因之一。

關鍵詞:湯顯祖 梅鼎祚 沈懋學 吕胤昌

一 湯顯祖宣城佚詩二首

萬曆四年(1576),二十七歲的湯顯祖受友人宣城知縣姜奇方邀請,來到寧國府宣城縣(今安徽宣城)做客,初次結識了當地的青年才子沈懋學、梅鼎祚,開啓了三人之間的交誼。

沈懋學(1539~1582),字君典,號少林。他與湯氏結識的第二年,即萬曆五年(1577)狀元及第,後來官至翰林院修撰。梅鼎祚(1549~1615),字禹金,又字彦和,晚號勝樂道人,貢生,終身未仕。沈、梅二人在認識湯顯祖之前,都曾受學於前任寧國府知府、江西名儒羅汝芳,而湯顯祖少年時亦曾求學於羅氏門下。論來有同學之誼,因此三人一見如故,結爲至交。

湯顯祖多年後回憶這段青年時期的交遊,説道:“余遊宣……見其人士沈君典、梅禹金之流,文雅風快,爲之欣然。”萬曆二十一年後湯顯祖任職遂昌知縣,亦説:“憶不似丈(姜奇方)仙令在宣城時,左君典,右禹金。何得君子山堂,仿佛敬亭雲氣?”可見這段往事,在湯顯祖心底留下了異常美好的印象。徐朔方先生在《湯顯祖評傳》裏評價這次宣城之遊,也説:“天真活潑的青年在這裏找到一片自由的天地。……和他們(沈、梅)的交遊,加速湯顯祖由兢兢業業的應試士子到風流倜儻的才人名士的轉變。同時也使他的拘謹平實的詩風爲之一變。”

徐朔方先生《梅鼎祚年譜》記載了湯顯祖萬曆四年宣城之遊與梅鼎祚的交往,並説:“短短的相聚,梅贈湯詩今存九首,湯集中却看不到和作。”按:湯顯祖的和詩,雖然今存文集中未收,却有兩首録存於梅鼎祚之父梅守德參與編纂的《(萬曆)寧國府志》之中。

梅鼎祚贈湯顯祖詩,以交往過程而言,第一首當是《臨川湯義少以姜明府迎至》:

相思傳尺鯉,遠道借雙鳧。花樹河陽滿,煙霞疊嶂孤。歌將琴調和,酒破俸錢沽。况有昭亭色,高樓日與俱。

而《(萬曆)寧國府志》所收湯顯祖佚詩,有一首《和答梅禹金》:

自比摩天鵠,寧隨泛水鳧。樓當清路直,嶺置白雲孤。鶴氅經春敝,鴟夷剩日沽。明當别公子,興到與誰俱。

這兩首詩韻脚全同,顯然是唱和詩中的對應之作。從梅詩來看,此時當是初識,他詩中“傳尺鯉”“花樹河陽”“俸錢”云云,都是指詩題中邀請湯顯祖前來做客的知縣姜奇方,詠歎重點在於讚美姜、湯的交誼,未及自己。而湯詩中除了抒發自己做客的情懷之外,直接提及了對方:“明當别公子,興到與誰俱。”梅鼎祚是宦門子弟出身,其父梅守德官至參政,此處“公子”即指梅。顯然,二人在酬酢間一見如故,已結下依依不捨的情誼。

梅鼎祚還有一首《觀復樓夜飲同湯義少》:

朅來河朔會,共是高陽兒。雨怒天無賴,宵寒暑失期。濁醪從所好,短燭問何其。且緩駪駪唱,離心不自持。

湯顯祖相對應的唱和詩,則爲《(觀復)樓夜飲禹金分得凄字》:

便欲敬亭去,其如風雨凄。登臨徒感粲,逸嘯可攀嵇。寂寂高扉晚,茫茫歸路迷。獨憐樽酒後,摇落看前題。

這二首韻脚不同,梅爲“四支”,湯爲“八齊”。湯詩題中説“分得凄字”,顯然二人這一次不是次韻,而是分韻唱和。府志中將湯顯祖二詩總標爲《宛陵精舍觀復樓二首》,可見此詩與梅鼎祚所作贈詩地點相同,都是宣城名勝觀復樓。况且,梅詩説“雨怒天無賴”,湯詩説“其如風雨凄”,夜飲又遇雨,兩首詩情景相同,亦似作於同一夜。這兩首或許是湯顯祖將要離開宣城之前,二人夜飲餞别之作。《湯顯祖年譜》將梅鼎祚《觀復樓夜飲同湯義少》詩繫於萬曆八年(1580)湯再過宣城時,然而若這兩首詩是對應的分韻唱和之作,梅詩亦當繫於萬曆四年。蓋湯顯祖分韻詩收録於梅守德編纂之《(萬曆)寧國府志》,梅守德卒於萬曆五年,志成於萬曆四年,絶無可能收録八年之詩作。湯顯祖之觀復樓詩既然作於萬曆四年,梅鼎祚之詩亦當相同。又,梅鼎祚此詩有“宵寒暑失期”之句,時在夏日,而湯顯祖萬曆八年重來宣城却在秋天,時令亦不相合,故可以斷定,湯、梅此觀復樓二詩均作於萬曆四年,係唱和詩。

湯顯祖這一趟宣城之遊,與所結交的另一位朋友沈懋學,亦有酬唱詩篇。湯顯祖次年與沈懋學一同在京參加科考,有回憶宣城交誼之作,題《同宣城沈二君典表背胡同宿,憶敬亭山水、開元寺題詩。君典好言邊事》,這裏提到的“開元寺題詩”,徐朔方先生從《宣城縣志》中輯出湯顯祖佚詩《開元寺浮圖》:

對坐芙蓉塔,延觀柏梘雲。青霞城北湧,翠瀲水西分。嶺樹疑嵐濕,巖花入瞑薰。風鈴流梵響,玉漏自聲聞。

《湯顯祖集全編》徐箋云:“本書第三卷《同宣城沈二君典表背衚衕宿,憶敬亭山水、開元寺題詩。君典好言邊事》所云‘開元寺題詩’當即指此。”實際上這一首詩並非單純題塔,亦是酬唱之作。《(萬曆)寧國府志》收沈懋學《同湯義叔登開元塔次韻》詩二首:

孤塔標龍藏,蘿縈四壁文。吾將空色相,佛豈墮聲聞。遠樹團晴靄,餘霞散夕曛。悠然依寶月,誰復顧浮雲。

地自陵陽隱,才望李白齊。長川舒遠眺,高塔試新題。迥野□人細,□稽息鳥低。佛燈懸夜月,一破下方迷。

沈詩題爲“次韻”,第一首與湯詩都用“十二文”韻,顯然湯顯祖詩是原唱,沈懋學詩是和作。沈詩有兩首,那麽可推測湯本應該還有一首“八齊”韻的開元寺題詩,惜佚。

湯顯祖萬曆五年在京期間,另有一首贈沈懋學詩,亦提到開元寺題詩,説:“人生會意苦難常,想像開元寺中燭。開元之燭向誰秉?君揚龍生姜孟穎。”君揚龍生指的是龍宗武(1542~1609),時任太平同知,是湯顯祖的鄉試同年,亦於萬曆四年和湯顯祖一起參與宣城之遊。姜孟穎即知縣姜奇方。可見除了湯、沈之外,同遊開元寺的朋友還有龍、姜二人。而梅鼎祚亦有《同義少登開元寺塔》二首:

蕭颯寒飆舉,熹微海日升。諸天秋自净,孤塔客同登。笑語從空落,青蔥向曉凝。法輪應不滅,長護石蓮燈。

地開金粟色,塔散玉毫光。萬籟乘吹迥,孤雲引眺長。中天參混沌,别界俯蒼茫。將欲凌風去,翩翩一羽翔。

梅詩與湯、沈之開元寺詩時令不同,湯、沈均云“瞑薰(曛)”“夜月”,登塔當在傍晚時分,而梅詩説“熹微海日升”,却是清晨。那麽湯顯祖至少曾經與不同朋友登過兩次開元寺塔。《湯顯祖年譜》考證萬曆八年(1580)湯顯祖遊南京國子監,秋過宣城,與龍宗武、梅鼎祚言别,與梅鼎祚登塔,或在此次過宣城之時。

萬曆八年秋,湯顯祖離開南京之際,曾應梅鼎祚之邀請,再赴宣城。梅鼎祚信云:

聞在南雍,爲司成諸公所傾服,觸目琳琅,自知寶矣。承良書,知已次湖上。“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古人譚言微中哉。秋風憭栗,宛如羈旅,蒹葭白露,爲懷可知。倘可相就,則先人之敝廬在也。

此信題爲《答湯義仍》,是回復湯顯祖來信,進而發出邀請。“聞在南雍”,指的是萬曆八年庚辰,湯顯祖再一次春試落第後,曾遊學於南京國子監。湯顯祖自云:“萬曆庚辰歲,余遊太學。”梅邀湯信作於秋季,前考其年有詩《同義少登開元寺塔》,詩中亦云“諸天秋自净”,季節相合,必是萬曆八年同遊。《湯顯祖年譜》將梅鼎祚此信繫於萬曆十年(1582)湯顯祖客於杭州西湖時,有誤。此信中“湖上”應當不是指西湖而是蕪湖,因爲梅鼎祚以“盈盈一水間”爲比喻,又稱自己在“先人之敝廬”,即家中,湯顯祖此刻必然距離宣城不遠,不至於遠在杭州。

另外,湯顯祖於萬曆四年初遊宣城之後,曾作詩數首寄梅鼎祚,其一云:“自是吴歈多麗情,蓮花朵上覓潘卿。春妝夜宴憐新舞,願得爲歡送此生。”《湯顯祖年譜》注釋云:“潘氏,雙關梅家姬人也。”梅鼎祚確實有潘姓姬妾,但此處這個“潘卿”當非梅家姬人,而是梅鼎祚的潘姓朋友家中歌姬。梅鼎祚有詩《送潘伶還郎川寄主翁子會》,其中略云:

郎川窈窕人姓潘,探環猶憶前身是。扁舟三月敬亭間,春花爛漫春雲閑。白日徵歌夜行酒,雲嬌不動花無顔。

此潘伶在宣城時間爲三月,而湯顯祖初遊宣城亦是“去年三月敬亭山”,時間相合,故“潘卿”當是一名優伶而非梅氏姬人。梅鼎祚此詩題在目録中又作《送潘伶因寄其主子會理官》。潘伶的主人字子會,身在郎川(安徽郎溪),曾官任理官(府推官),潘子會名潘嘉,梅鼎祚有《郎川潘理官嘉》一詩,小序叙其爲人:“子會能詩,多賓客,富而好行其德者也。爲園桐上,頗幽勝,有《賦閑園集》,予序之。”《賦閑園集序》亦收録在梅氏集中,進一步介紹潘嘉其人:“嘉靖中,子會嘗仕爲理官,輒棄去,歸而爲賦閑園。……好閑從諸吴姬遊,隸其蒼頭樂部佐客酒。”從這些記載推斷,湯顯祖所説“蓮花朵上覓潘卿”,潘卿應該就是郎川人潘嘉家中所蓄養的優伶。所謂“吴歈多麗情”,當是讚美其於筵席間演唱戲曲的情景。故湯顯祖與梅鼎祚初識的宣城之遊,已經開始了關於戲曲方面的欣賞與交流,並且欣賞的是“吴歈”亦即蘇州一帶的聲腔音樂。可見湯顯祖早年就曾經接觸並且讚賞過吴地聲腔。後來“湯沈之争”之中,湯顯祖説自己“生非吴越通”,臧懋循批評他“生不踏吴門,學未窺音律”,好像湯顯祖對吴中音樂全無瞭解和認同。參照湯顯祖青年時期的宣城之遊,可知這兩句話都帶有一定的偏激意氣,並不完全符合實際。

二 《明語林》湯顯祖軼事與尺牘《答吕玉繩》考

湯顯祖的宣城交遊,在宣城當地頗有影響。清初宣城人吴肅公作《明語林》,即記載了一段有關湯顯祖和沈懋學交情的軼事:

一時相子乞湯臨川顯祖爲父傳,臨川唾曰:“嚴、夏、高、張,被狐貉啖盡,以筆綴之,如以帚聚塵。惟青霞、君典,時在吾心眼中。”

這一段湯顯祖的言論,在湯顯祖文集中可以找到對應的文字,但内容和背景均有所出入,是一封寫給同年兼好友吕胤昌的尺牘:

承問,弟去春稍有意嘉隆事,誠有之。忽一奇僧唾弟曰:嚴、徐、高、張,陳死人也,以筆綴之,如以帚聚塵,不如因任人間,自有作者。弟感其言,不復庴意。

按《明語林》所載是湯顯祖回答某“時相子”求爲其父作傳記的言語,而湯顯祖尺牘却説這是某“奇僧”棒喝他的言語,他再轉述答復吕胤昌詢問他“有意嘉隆事”的問題。所謂“嘉隆事”,從後面列舉的姓氏來看,指的是嘉靖、隆慶年間的首輔,兩個版本略有出入,《明語林》“嚴、夏、高、張”指嚴嵩、夏言、高拱、張居正,而尺牘“嚴、徐、高、張”指的是嚴嵩、徐階、高拱、張居正。差異在於夏言還是徐階,這二人均是嘉靖朝的首輔,也均是嚴嵩的政敵;不同之處,夏言是嚴嵩的前任,爲嚴嵩所譖殺,而徐階則是嚴嵩的後任,在政治鬥争中擊敗了嚴嵩而躍居首輔。後面高拱、張居正則又是一對政敵。從這個排列次序來看,湯顯祖自己的尺牘無疑是正確的,所列舉的是兩對政敵,而又按照上台的先後時間順序排列。《明語林》可能認爲所列舉的首輔應該都屬於顯赫一時而口碑不佳的權臣,徐階有扳倒嚴嵩的功績,不當並列,故棄徐而易夏。總而言之,所列舉之人事,乃是概括嘉靖、隆慶之間内閣大臣的複雜鬥争而言。

除了列舉人物的出入之外,《明語林》和湯氏尺牘字句方面的差異,比如《明語林》“被狐貉啖盡”和尺牘“陳死人也”,含義是一樣的。而《明語林》多出的讚及宣城名士沈懋學的話“惟青霞、君典,時在吾心眼中”,尺牘則無。按,青霞是被嚴嵩陷害而死的沈鍊的號,君典則是沈懋學的字,而沈懋學曾對張居正“奪情”之事持異議,因此辭官返鄉,並且遭到張居正勢力的迫害。以二人與嘉隆年間曾經爾虞我詐却又時過境遷的諸位首輔相比,無疑湯顯祖認爲權臣終將身名俱滅,而二沈永垂不朽。這一句話與前文語境貫通,與湯顯祖性情也相合,當非《明語林》訛傳乃至捏造之語。

那麽,《明語林》記載,和湯顯祖尺牘的出入,是什麽緣故呢?我認爲原因有二。

一方面,可能是湯顯祖尺牘有所删减。湯顯祖自己保存在文集裏的尺牘,會有删减現象,所留多爲原信較爲有趣味的短語。例如,文集所收有寫給同年好友劉應秋之子劉同升(字晉卿)的尺牘,内容爲答復劉同升請求選出劉應秋書信編入文集之事,此信亦見於劉同升爲其父劉應秋所編選的《劉大司成文集》卷末附録。湯顯祖自存僅短短數語,而劉同升所保留的原信則篇幅長了一倍還多,除了删去寒暄語之外,亦删去一些較爲私人的或者可能有所觸犯到他人的話語。《答吕玉繩》一信篇幅很短,幾無閑語,多半並非原貌,其中一些與答覆無關而是引申言及的話,很可能在收入文集時被删去。

另一方面,就是《明語林》與湯顯祖本人對原信的選擇點不同。《明語林》作者是宣城人,所感興趣的自然是湯顯祖於傲視首輔之外,又高度讚美包括宣城名士沈懋學在内的兩名未居顯位却敢於同首輔進行鬥争的小人物,故特録“青霞、君典,時在吾心眼中”這一句;而湯顯祖自存尺牘標題是《答吕玉繩》,重點當是回答吕胤昌來信關於“嘉隆事”的詢問,表示自己無意爲嘉隆首輔作傳,故重點在轉述“高僧”棒喝之後説“不復作”。

這裏有一個有趣的問題,《明語林》所謂湯顯祖拒絶“時相子”求爲其父作傳的説法,和湯顯祖原信答覆吕胤昌之事實似乎出入頗大,但吕胤昌其人,却也的確和“時相”有關係。吕胤昌的祖父吕本(1503~1587),原姓李,致仕後復姓爲吕,是嘉靖十一年進士,嘉靖二十八年入内閣爲次輔,時首輔爲嚴嵩,吕本在閣十三年,阿順嚴嵩,然而因爲在嚴嵩倒台之前就丁憂去位,身名得以保全,優遊林下而終,卒後贈太傅,謚爲“文安”。明代無宰相,習慣性將内閣大臣尊稱爲相國,吕本也算一個“次相”。因此吕胤昌雖然並非相國之子,却是相國之孫。那麽吕胤昌詢問湯顯祖是否“有意嘉隆事”時,無可避免也會涉及對一度依附於首輔嚴嵩的祖父吕本,以如此特殊的關係而言,吕胤昌當非僅僅純因歷史或者考據的緣故,而是切身相關,纔對湯顯祖意圖撰寫嘉隆首輔傳感興趣。那麽,《明語林》是否因這一層關係,在傳聞中訛誤了吕胤昌的身份,混孫爲子,也訛傳了吕胤昌的動機,混問爲求?

吕胤昌是否有可能向湯顯祖求作祖父傳?這個可能性似乎不大,因爲王世貞《弇州續稿》裏即有《太傅吕文安公傳》,篇末提到:“胤昌……以司理最,拜吏部主事。”汪道昆《太函集》也有《太傅吕文安公傳》,同樣提到:“冢孫胤昌,天下士也,故嘗北面不佞,今守天官尚書郎。”此二傳均當作於吕胤昌由寧國府推官陞任吏部的萬曆十七年(1589)後,也就是萬曆十五年(1587)吕本卒後數年,當爲應吕家之求而作。王世貞、汪道昆並稱“兩司馬”,爲當世文壇盟主,湯顯祖於時名位均不足與此二人相當,吕胤昌没有必要在有了王、汪作傳之後,專門再求湯顯祖作傳。

但是湯顯祖也的確曾經應吕胤昌之請,對吕本其人發表過評語,是以詩的形式而作,名爲《聞吕玉繩大父相國謚議作》:

名公子孫今絶倫,先朝相國幾經春。不應朝士紛紜語,曾是頭頭第一人。

此詩徐朔方先生繋於萬曆十五年丁亥,即吕本卒謚“文安”之年,實非。此事當發生於萬曆三十一年(1603),是吕本身後遭到朝臣非議、上疏要求剥奪其謚號時,湯顯祖代爲打抱不平,寫詩反對。湯顯祖所説的“謚議”“不應朝士紛紜語”,當是指萬曆三十一年時任禮部右侍郎郭正域《議謚疏》,其中云:“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臣郭正域題爲遵明旨看議類奏懇嚴謚典以重公評事……大學士吕本即李本,餘姚人,原謚文安,阿附權相,搏擊善類……應奪謚。”《明史·郭正域傳》載:“三十年,徵拜詹事,復爲東宫講官。旋擢禮部右侍郎,掌翰林院。”而《萬曆野獲編》卷七“内閣·輔臣掌吏部”則載:“今上癸卯,郭明龍署部,議奪大臣謚數人,而吕文安與焉。”癸卯正是萬曆三十一年(1603)。

郭正域亦爲萬曆十一年進士,與湯顯祖、吕胤昌爲同年,同湯顯祖甚有交誼。另外,同時代人伍袁萃也提道:“嘉靖丙辰,吕南渠以大學士掌吏部事,阿分宜意……其媚權傷善、附勢作威如此,吴因之(默)爲祠祭郎,議奪其文安之謚,雖竟寢不報,然君子韙之。”此書編著在萬曆庚戌(三十八年,1610),所説吴默議奪吕本謚之事,或與郭正域爲同時題請,可見奪謚之議,風波不小。

吕本之所以被議奪謚,原因是他在内閣之時曾經諂媚嚴嵩、打擊直臣,平心而論,朝臣的攻擊並非完全無理。吕胤昌作爲其孫,在官場顯然頗爲尷尬。湯顯祖與吕胤昌交好,當朋友遇到困境時,立即挺身而出,進行辯護。而且,他認爲不可非議,並説“名公子孫”云云,顯然是出於回護吕本後代吕胤昌的心理。從這點來説,湯顯祖對於朋友是很仗義的。

弄清楚了《聞吕玉繩大父相國謚議作》一詩的背景和繫年,再回頭看《明語林》那段記載,以及《答吕玉繩》一書,吕胤昌去信問及湯顯祖“有意嘉隆事”的情况,雖然事在萬曆三十一年吕本謚議紛争之前,但吕本之聲譽不佳,定非一時忽起,吕胤昌之關切自家,也肯定不僅在祖父遭受疏議之後。湯顯祖輟筆不作嘉隆首輔傳,儘管主要原因是“奇僧”唾語點化,而不想過多觸犯包括同年好友在内的當世人,或許也是考慮因素之一。

  1. 李潔,女,文學博士,現爲廣陵書社編輯。
  2. 據梅鼎祚詩《臨川湯義少以姜明府迎至》,《鹿裘石室集》詩卷八,《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7册,第659頁。姜明府,名奇方(1536~?),字孟穎,號守冲,荆州人,爲湯顯祖隆慶四年(1570)赴京春試時結交的朋友。湯顯祖《寄姜守冲公子》曾叙其交誼:“不佞弱冠時,庚午冬,同令先公春試同旅舍,對窗扉而卧,先晨起者,必拊背而笑。”徐朔方箋校《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四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1818頁。
  3. 湯顯祖:《宣城令姜公去思記》,《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三十四,第1574頁。
  4. 湯顯祖:《寄荆州姜孟穎》,《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四十五,第1817頁。
  5. 徐朔方:《湯顯祖評傳》第一節“童年和青年”,南京大學出版社,1993,第21頁。
  6. 徐朔方:《梅鼎祚年譜》,《徐朔方集》第四卷,第112頁。
  7. 梅鼎祚:《臨川湯義少以姜明府迎至》,《鹿裘石室集》詩卷八,《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7册,第659頁。
  8. 湯顯祖:《和答梅禹金》,《(萬曆)寧國府志》卷十二“藝文上”,《稀見中國地方志彙刊》第22册,第1004頁。
  9. 梅鼎祚:《觀復樓夜飲同湯義少》,《鹿裘石室集》詩卷八,《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7册,第654頁。
  10. 湯顯祖:《(觀復)樓夜飲禹金分得凄字》,《(萬曆)寧國府志》卷十二“藝文上”,《稀見中國地方志彙刊》第22册,第1004頁。
  11. 徐朔方:《湯顯祖年譜》,《徐朔方集》第四卷,第260頁。
  12. 湯顯祖:《同宣城沈二君典表背衚衕宿,憶敬亭山水、開元寺題詩。君典好言邊事》,《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三,第143頁。
  13. 湯顯祖:《開元寺浮圖》,《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五十一“補遺”,第2138頁。
  14. 沈懋學:《同湯義叔登開元塔次韻》,《(萬曆)寧國府志》卷十二“藝文上”,《稀見中國地方志彙刊》第22册,第1023頁。
  15. 湯顯祖:《别沈君典》,《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三,第147頁。
  16. 梅鼎祚:《同義少登開元寺塔》,《鹿裘石室集》詩卷八,《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7册,第654頁。
  17. 徐朔方:《湯顯祖年譜》,《徐朔方集》第四卷,第260頁。
  18. 梅鼎祚:《答湯義仍》,《鹿裘石室集》書牘卷四,《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8册,第564頁。
  19. 湯顯祖:《青雪樓賦》,《湯顯祖集全編》卷二十三,第1351頁。
  20. 徐朔方:《湯顯祖年譜》,《徐朔方集》第四卷,第265頁。
  21. 湯顯祖:《戲答宣城梅禹金四絶》,《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四,第251頁。
  22. 徐朔方:《湯顯祖年譜》,《徐朔方集》第四卷,第242頁。
  23. 梅鼎祚:《悼亡爲副室潘氏也》,《鹿裘石室集》詩卷十,《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7册,第690頁。
  24. 梅鼎祚:《送潘伶還郎川寄主翁子會》,《鹿裘石室集》詩卷六,《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7册,第630頁。
  25. 湯顯祖:《别沈君典》,《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三,第147頁。
  26. 梅鼎祚:《郎川潘理官嘉》,《鹿裘石室集》詩卷五,《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7册,第613頁。
  27. 梅鼎祚:《賦閑園集序》,《鹿裘石室集》文卷三,《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58册,第198頁。
  28. 湯顯祖:《答凌初成》,《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四十七,第1913頁。
  29. 臧懋循:《玉茗堂傳奇引》,《負苞堂文選》卷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第168册,第89頁。
  30. 吴肅公:《明語林》卷十一,《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245册,第82頁。
  31. 湯顯祖:《答吕玉繩》,《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四十四,第1734頁。
  32. 按,沈懋學於萬曆五年中進士第一,乃是接受了張居正延攬所至,湯顯祖當年則因拒絶爲張居正之子做陪襯而遭報復落榜,湯、沈二人於此事有過立場分歧。但沈懋學入仕不久,張居正因意圖不守父喪即“奪情”,遭到朝臣反對,沈懋學勸諫未成,遂棄官還鄉。在張居正當權之時,地方官曾因奉承張居正,試圖將沈懋學牽入一樁案子裏而未遂(詳見徐朔方《湯顯祖年譜》關於龍宗武、吴仕期之事的考證),後沈懋學在張居正卒後,方將出山而英年早逝,時論爲之惋惜。故湯顯祖對沈懋學的態度,大體上還是敬重和懷念的。
  33. 劉同升所存湯顯祖來信題爲“選集書”,見《劉大司成文集》卷後附録,《四庫禁毁叢刊補編》第73册,第308頁。湯顯祖自存題爲“與劉晉卿”,見《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四十四,第1749頁。姑録二信於下,見删改前後之不同:《劉大司成文集》附録湯顯祖《選集書》:“細閲尊公文集,根本理學,輔以詞林温雅,條昶足以傳世,便付剞劂可也。昨發故篋,盡索尊公仁兄手教,長短近三十餘紙,時爲傷心涕零。中間忌諱密切者不便刻,尋常情話不必刻,今此數紙,除道誼骨肉休戚關切外,其論時事人物皆已往,無足諱避,而中多至言,可定是非之極,以發國史之所不及者,不可不傳。且經不佞思慮裁定,幸次第抄入刻内,并此尊公手筆見還。將以海内名流教言作一册,爲後世光重也。不佞所寄吾兄者,亦多手筆裏言,明夏可攜來一過。兩人光景,如在目前,不知後人能如此否?”《湯顯祖集全編》自存《與劉晉卿》:“發故篋索尊公手教,長短近三十餘紙。時爲傷心。其中論時事人物,每多至言,可定是非之極,以發國史所未備。且經不佞裁定,幸次第抄入刻内,并尊公手筆見還。我兩人光景如在目前,不知後人能如此否?”
  34. 王世貞:《太傅吕文安公傳》,《弇州續稿》卷七十一,《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83册,第54頁。
  35. 汪道昆:《太傅吕文安公傳》,《太函集》卷三十九,《續修四庫全書》第1347册,第251頁。
  36. 湯顯祖:《聞吕玉繩大父相國謚議作》,《湯顯祖集全編》詩文卷八,第425頁。
  37. 郭正域:《議謚疏》,《合併黄離草》卷一,《四庫禁毁書叢刊》集部第13册,第401頁。
  38. 《明史》卷二百二十六,列傳第一百十四“郭正域傳”,中華書局,1974,第5944頁。
  39. 《萬曆野獲編》卷七“内閣·輔臣掌吏部”,中華書局,1959,第196頁。
  40. 伍袁萃:《貽安堂稿》第七册“金集”,上海圖書館藏明刻本。
  41. 《湯顯祖集全編》之《答吕玉繩》一篇箋注,認爲棒喝湯顯祖的“奇僧”當是僧真可(1543~1603),其繫年推測云:“或作於萬曆二十七年(一五九九),時真可有臨川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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