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本书,部分是应邀谈谈我如何从无神论转向基督信仰,部分则是为了纠正一两个流行的错误观念。除我之外,这故事还跟谁有多少相干,取决于他人在何种程度上曾经历过我所说的“悦慕”(Joy)。倘若悦慕毕竟常见,那么,(我相信)比前人试图写过的,再详尽一点,总归有些用处。我斗胆来写悦慕,是因为我留意到,当某人提起他以为是自己最特有的感觉时,列席者中间,大概至少有一个人(经常是好几个)应答:“什么!也感受到了那个?我还老以为我是独一个。”

本书旨在讲述我归信的故事,因而不是一部自传,更不是圣奥古斯丁或卢梭的那类“忏悔录”。这也就意味着,实际讲述时,越讲就越不像是自传了。头几章,网撒得相当大,为的是让诸君能理解,当明白无误的属灵危机到来之时,我的童年和少年期已将我塑造成何种人。“准备工作”一旦完成,我就对自己严加管束,将那一阶段仿佛不相干的一切(无论依普通传记标准如何重要),都按下不表。我不认为这会有多大损失;我还从没读到过一部自传,其中专写早年生活的部分,没有远离最有趣的事情。

我担心,此故事之主观,令人窒息。这类东西,此前我从未写过,此后大概永远也不会再写。第一章之所以写成这样,只是为了让那些受不了这类故事的人,一下子明白他们难免会遇到什么,从而合上书,不再浪费时间。

C.S.路易斯

  1. 路易斯只写过一段几百字的自传。1944年,路易斯应美国麦克米伦公司之请,写一篇简短自传附在著作里。美国学者艾伦·雅各布斯的著作《纳尼亚人:C.S.路易斯的生活与想象》(郑须弥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下文译注里征引该书,均不再注明版本,只简称《纳尼亚人》),曾引用此段自传文字:
    我是次子,小时候母亲便已亡故。这意味着我在父亲上班、哥哥住校期间,要独自打发漫长的日子。我一个人待在满是书籍的大房子里。我想这决定了我一辈子爱好文学。我画得很多,但很快我开始写得很多。我的第一批故事主要是关于小老鼠的(比阿特丽克斯·波特的影响),但是小老鼠通常身穿甲胄杀戮巨大的猫(童话故事的影响)。这就是说,我写那些只要一到手我就会喜欢读的书。这一直是我写作的缘由。人们不愿意写我想要读的书,所以我只好自己动手;根本不是什么“自我表达”之类的废话。我厌恶学校。如果事先知道自己能够活下来,那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步兵的感觉就会好一些。我受过伤——伤我的是一发英国炮弹。(所以一位姑母明显松了一口气向我致贺说:“哦,怪不得你是背上受伤呢!”)我在14岁左右放弃了基督教信仰。将近30岁时又恢复了信仰。一种几乎纯粹是哲学上的皈依。我并不想这样做。我不是那种有宗教信仰的人。我想要人们让我单独待着,让我能感到我是自己的主人;但是,现实情况似乎正相反,所以我只能让步。我最快乐的时光是身穿旧衣与三五好友徒步行走并且在小酒馆里过夜——要不然就是在某人的学院房间里坐到凌晨时分,就着啤酒、茶,抽着烟斗胡说八道,谈论诗歌、神学和玄学。我最喜欢的声音莫过于成年男子的大笑声。(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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