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印度

重返印度

锡克教圣地 阿姆利则金庙

Amy Winehouse 死了。我坐在电脑前,呆若木鸡地面对着这个晴天霹雳般的事实,脑子里嗡嗡作响。维基百科说,这位我最喜欢的英国天才女歌手死于酒精中毒,享年27 岁。我为她震惊心痛,尽管直觉早就告诉我,私生活一片混乱、吸毒酗酒大胆癫狂的Amy Winehouse 迟早会玩过界。然而更令我不可置信的是她去世的日期—2011 年7 月23 日……

它意味着这已是好几个月以前的事情了……

自从我和铭基在2011 年5 月9 日从伦敦飞往墨西哥城开始了背包旅行,六个半月的拉丁美洲之旅显然造成了严重的信息“滞后”。与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相比,在崇山峻岭和热带雨林间出没的我们简直像是生活在真空之中。当我回头去查找日记时,发现2011 年7 月23 日的我们正在委内瑞拉寻访天使瀑布,而且即将出发去罗赖马山进行艰苦卓绝的徒步。六天的徒步完全与世隔绝,孤独了几百万年的罗赖马就像是地球的死角,外界的一切都与它无关。还记得徒步快要结束时,我不无忧虑地对队友库巴说:“不知这六天里世界上发生了什么大事没有?政变、暴动、恐怖袭击……或许美国总统忽然死了也说不定啊……”

事实证明,在我们离开“现代文明”的那段日子里,尽管奥巴马仍活得好好的,这个世界也的确发生了不少大事—温州动车事故、乔布斯逝世、卡扎菲被俘身亡……从拉美之旅的最后一站里约热内卢飞回伦敦之后,我和铭基就成天忙着上网、见朋友、聊天八卦……拼命追赶落下的进度,将所有最新的资讯动态下载到大脑的数据库里。

六个半月也足以让身边的小世界风起云涌:好友小丁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关系最好的同事阿比终于被父母“包办”订下婚期,我们买的股票一落千丈,曾经的公司团队继续裁员,这一次居然轮到了我曾向其递交辞职信的上司J 女士……

而本届的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以及最佳原创剧本奖全部要颁给我的前同事罗伊。罗伊是个高大壮实的印度青年,说话慢吞吞,一脸的憨厚老实,遇事不敢反抗,在公司属于被“欺压”的人群。他与女友在大学相识,相恋多年感情甚笃。近两年他们一个在英国一个在印度,远距离恋爱相当辛苦,于是开始讨论终身大事。

只是没想到现实正如蹩脚的宝莱坞爱情片。双方家庭的种姓和社会地位相差太远,女方父母打死也不同意这桩婚事—在印度,即便是交往已久的男女朋友也往往不是配偶人选,他们必须听从父母的意愿。父母无所不知,孝道高于自我,传统至为重要。在巨大的压力之下,罗伊和女友痛苦万分,不知如何是好。在我还没有辞职去旅行的时候,就已目睹他们分分合合三次之多。罗伊甚至曾经特地飞回印度去女友家“谈判”,试图以真心打动其父母,可惜最后还是被赶了出来。我辞职前不久,听说他们正式分手了。和罗伊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情绪低落至极,“一切都结束了……我想我以后再也不可能爱上任何人了……”

谁知道故事并没有结束。几个月后的一天,我还在南美洲旅行,而罗伊忽然飞回了印度。这一次他计划周密,成败在此一举。直至今日我仍不知他到底以何种方式说服了女友,这勇敢的女孩儿居然收拾了一个箱子离家出走,并从家中偷出证件和罗伊一起去了婚姻登记处!又因为罗伊以前曾在英国驻印度大使馆实习过,人脉广泛,很快就替新婚妻子搞定了去英国的签证。一刻都没耽搁,一对新人立即飞回英国,落地后女孩才给家里打电话:“爸妈对不起,我和罗伊结婚了,现在人在伦敦……”

听到这里,连我都忍不住从沙发上跳起来鼓掌叫好!以往我总是嘲笑印度电影脱离现实,可是眼前分明就是活生生的宝莱坞电影结局!那片土地上传统深植而禁忌丛生,却也一直有人勇敢地打破命运释放灵魂。在印度之旅即将开始的时刻,听到这个故事真是令人精神一振。

我和铭基在伦敦只待了一个多星期便飞回国内,在父母家中小住了一段,又开始打点行装,准备前往亚洲之旅的第一站—印度。临走的前一天,我在家乡南昌的一家餐馆里看见一位正在做甩饼的印度青年。他一个人站在入口处最显眼的地方,落落寡欢,形影相吊。有大概从没见过棕色皮肤的小孩子站在一旁张着嘴扬起头死死盯着他看,他也严肃地回瞪那小朋友,庄严中流露一丝无奈,手中的面团如同他身上的孤独一般越拉越长。我站在门外默默地看着他,感觉颇有点儿不可思议。男儿在他乡,焉得不憔悴。你的他乡是我的故乡,你的故乡是我的他乡,而我们为何偏偏抛下熟悉的一切,非要奔赴那令人憔悴的远方?

多年前我在英国读研究生,第一天正式搬进宿舍的时候,隔着窗子第一次看见我未来的舍友美胡。他的一口牙齿在黝黑的脸上发出白幽幽的光,导致我在他自我介绍之前一直以为他是个黑人。我住的是男女混住的宿舍,一共三男三女,三个男生中就有两个是印度人—美胡和约给什。

美胡和约给什分别来自印度的一南一北,个头肤色不同,性格也大相径庭。美胡是在大城市孟买长大的富家公子,酷爱玩乐,是赌场和迪厅的常客。约给什则是一路自己打拼的穷家小子,性格较为内敛,而且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外出打工赚零花钱;美胡是在信仰印度教的家庭长大的叛逆分子,已经接近没有信仰。而约给什在自己的房间里悬挂了印度神像,每天晨昏请安,几次祈祷;美胡的“破处之夜”就在我隔壁的他的房间发生,宿舍里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约给什暗恋许久的法国女生投向别人怀抱,他躲在楼梯的角落泣不成声……如此不同的两个印度人,相处得却也十分融洽。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是:同样能歌善舞,而且都不吃牛肉和猪肉。所以我常常一边在厨房挥汗如雨地翻炒着猪牛肉搞得满屋子肉气腾腾,一边心里默念着:约给什的神啊,原谅我们这些粗俗的野蛮人吧……

通过美胡和约给什,我逐渐认识了很多印度人,也开始意识到他们是英国最大的少数族裔。在我的学校里也有很多印度和巴基斯坦移民的第二代和第三代,美胡和约给什称这些人为“椰子人”,暗含“棕皮白心”的讥讽之意,和我们称美英国家长大的华人(即ABC、BBC)为“香蕉人”有异曲同工之妙。有一次印巴两国举行板球赛,“椰子人”们全都聚集在电视房和学校酒吧内,分别为自己也许从未踏足的遥远的故乡加油助威。他们情绪激昂,相互虎视眈眈,气氛剑拔弩张,比赛结束后还差一点打起来。反倒是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土生土长的同学们情绪比较平静,约给什说:“他们是盲目的,他们不知道历史之痛……谁又想走到今天这一步?”

他口中的“历史之痛”指的是1947 年的印巴分治,这片伤痕累累的土地最终还是分裂为以印度教为主体的“世俗”印度和伊斯兰教国家巴基斯坦。然而那时的我对这段历史还是知之甚少,所以看不清约给什眼中迷雾一般的哀伤。工作之后,我的同事中也有很多是印度人,他们代表了另一个印度—正在崛起中的大国印度。这些同事大多是毕业于印度国内名校的精英,一口英语虽然带着浓浓的印度口音,在语法、词汇和流利程度上却都无懈可击。他们头脑聪明,反应迅速,善于表达,长于思辨—这似乎是印度特有的民族性格。遇上不懂的问题,我最喜欢请教印度人,他们口头表达能力一流,对问题的解答清楚透彻,是天生的好老师。

自从和许多印度人成为朋友,我就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除了给印度人安上“阿三”、“阿叉”这样带有污辱性质的绰号,我们对他们又真正了解多少?为什么我们的好奇心总是指向白肤金发的欧美人士,却一直忽略了这些棕色皮肤的近邻?

更令我感到困惑的是西方人对于印度的迷恋。为什么在很多中国人看来无比“脏乱差”的印度却是西方人眼中的精神圣殿?印度果真是一个蕴含着无尽智慧的宝库吗?甲壳虫乐队去那里学习冥想,乔布斯和朋友一道浪迹印度寻找顿悟,毛姆《刀锋》中的男主角拉里最终在印度找到了他想要的终极真理……而20 世纪60 ~ 70 年代,无数嬉皮士更是听从他们内心“来自东方的召唤”,不远万里来到印度,学习印度宗教,寻找内心的灵性和觉悟。可是谁能说清,这究竟是一种高贵的修习,还是用来逃遁现实生活的手段,甚至只是一种肤浅的自恋情绪?

瓦拉纳西小巷里造成交通堵塞的“ 圣牛”

带着这样的困惑和好奇,2007 年底的圣诞假期,我和铭基第一次踏上了那片神秘的土地,希望找到能破解这神秘的线索。短短十天,我们看到数之不尽的造物奇迹,也看到不忍卒睹的人间惨剧。印度是万神殿,也是修罗场。

十天的旅途中,我总觉得眼见的一切都充满了矛盾:脏乱不堪的小城里隐藏着豪华程度令人咋舌的五星级酒店,而门外不到一百米处就蹲着一群群正在生火取暖的穷人,这是活生生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印度教的哲学思维那么高超繁复,而它的仪式却又那么原始单纯;歌颂善行,强调功德积累的印度教徒却也不忘欺骗和压榨游客;贫穷的人们自己衣不蔽体,却不忘施舍一点小钱给乞丐;一向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爱干净民族的印度人毫不掩饰地当街大小便;在大城市里露宿街头的乞丐情状无比悲惨,然而他们不必担心“强制拆迁”,政府不能驱赶、收容、遣返他们,因为他们有选择居住地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他们的贫穷是受到保护的……

尽管在第一次的印度之行中遭遇了许多乱七八糟的破事儿,在我的眼中这仍然是个神奇有趣、有矛盾的多面性而且充满了无数种可能的国度。在这样的国度,连贫乏的那一面都满溢着诗性。我觉得印度人是最具有诗人气质的民族,就连他们迎着朝阳蹲在旷野上大便的情景,都让人觉得是世间最富有深意的活动。

印度教那广博的包容性也令我着迷。它从不弃绝任何东西,这种庞大的接纳和包容能力使得伊斯兰教、基督教、锡克教、佛教、耆那教等宗教都能够与之并存,并受到它的影响。从前的我对一些宗教的教义怀有恶感甚至是恐惧心理,可是在印度停留不过短短十天,看到印度教的包容,不禁为自己的无知和狭隘感到惭愧。我终于意识到,在很多时候,宗教的偏执性其实是来自于人而并非它的本身,如果只是怀着学习的心态在宗教中获取思考方式和精神力量,便不会那么容易钻入某些死胡同里。同样,如果“ 无神论”是建立在无知而自大的基础上,那么根本不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清人袁枚在《续子不语》中写道:“常见孔圣、如来、老聃空中相遇,彼此微笑,一拱而过,绝不交言,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虽然原文本身很有点儿恶搞的精神,但是那种没有压迫性的“天地之所以为大”的情怀,也的确正是我在印度所感受到的。

那次旅行使我渐渐开始理解西方年轻人对于印度的感情。他们(其实也是我们)所处的高度“文明”的世俗社会并不像个真正的社会,它更像是一个集市,充满物质,讲求理性,不在乎心灵的需求。当人们终于开始感受到这个社会以及自己心灵的空虚时,他们将转而追寻那些能够填补空虚的东西,并最终回溯到一个深刻的源头来修复这种空虚。也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开始对古老东方的灵性传统及它的“修复”作用发生兴趣,这几乎成为了西方社会中一股自发的潮流。

然而这些灵性的追随者却很少是基督徒,大概是因为正统教会教条森严价值观保守,令人望而却步。相比之下,身为“万神殿”的印度却相信抵达神的道路不止一条,重要的不是方式而是目的。只要目的是好的,那么方式便也是好的。此外,今日的基督教太过基于信仰,反而忽视了以耶稣的方式生活或是从耶稣的角度看世界,印度却深深懂得这其中的精髓。与一味遵守教条相比,它更看重精神体验,再贫乏的小城镇里也总能找到静修所和灵修中心,更有无数长须赤足的苦行者们如当年的佛陀般日复一日地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以求从尘世中获得永恒的解脱……

印度也使我开始欣赏直觉和经验智慧的力量,它们是对西方所提倡的理性思维的重要补充,因为世界无法仅仅用语言和数字来定义,生活中总蕴含着神秘而不可预知的东西。然而旅行结束回到伦敦,我又立刻一头扎进了那个理性的物质世界,每天工作超过12 个小时,内心焦躁不安,生活围绕着杠杆收购模型和资产负债表而展开。我甚至没有时间去欣赏日落之美,“灵性”之类的东西更是早被抛到脑后。印度精神就这样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正如印度裔作家奈保尔在《幽黯国度》一书中所言:“在我的感觉中,它(印度精神)就像一个我永远无法完整表达、从此再也捕捉不回来的真理……”

辞掉工作踏上旅途之后,拉丁美洲的大山大水帮我重新寻回了一些早已失落在“文明”的城市生活中的东西—野性、热情、冒险的乐趣、与自然的联系……而至于心中缺失的另外一些东西,我一直在寻找的那些东西—生命的意义,信仰的价值,理想和现实的平衡点,形而上学的问题与日常生活的调和……直觉告诉我,虽然这些问题永远也没有终极答案,然而有可能将思考引向更深处的线索就埋藏在某个地方——

是的。在“万神殿”。在人的森林。

再次上路,我发觉自己在不由自主地哼唱着Canned Heat(罐装燃料乐队)的On the Road Again(《再次上路》)—一首60 年代的老歌。坐在轰隆隆的火车上唱着这首歌,前奏和口琴部分与火车独有的节奏配合得天衣无缝。我微笑着,心中充满感激。你知道你有多幸运吗?我不停地问自己。

第二次来到印度,感觉仍然像爱丽丝掉进了兔子洞。又或者我才是疯帽子先生?那么谁又是三月兔呢?我没见到小睡鼠,只看见一群像刚出生的小狗那么大的老鼠正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事实上,不只是老鼠,烟尘漫天的马路上还充斥着(而且往往是逆行)成群结队的牛、羊、狗、巴士、汽车、自行车、摩托车、tuktuk(一种载客的三轮车)、卡车、工程车……在彻底被喇叭声弄疯之前,你甚至有机会看到马和大象迎面走来。

更多的还是人,密密麻麻,无处不在。在拉丁美洲早已习惯了高山丛林地广人稀,而印度却好似直接将拉丁美洲的热带雨林转化到了人类层面。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来到南亚之后,震惊于有些地方每平方公里超过1000 人的人口密度,这才完全了解到热带美洲由于人口稀少所享受到的历史特权。他在《忧郁的热带》中写道:“自由不是一种法律上的发明,也不是一种哲学思想的征服成果,更不是某些比其他文明更正确恰当的文明才能创造才能保有的东西。自由是个人及其所占有的空间之间的一种客观关系的结果,一种消费者与他所能应用的资源的客观关系的结果。”在印度,人类与他们所占有的世界不成比例,自由的享受和作为象征意义的“自由”之间没有任何真切的关系。

印度绝对不是广告宣传片“Incredible India(不可思议的印度)”里的模样,然而亲眼所见的一切却令你觉得它更加不可思议—不可思议的好,不可思议的坏。如果将贫穷这一事实排除在外,印度简直就是一场现代艺术展:

满街飘扬着华美的纱丽,鲜艳的色彩和飘逸的布料使得连做苦力的女人看起来都宛若女神。稍一侧身,里面的小短上衣露出腰部的皮肤,坐在路边卖菜的老奶奶也忽然变得性感;

无数人生活在街边用木棍和塑料袋搭建的“住所”里,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或是捡拾塑料瓶子卖一点点钱。有些人甚至无片瓦遮身,索性直接睡在人行道上,用一块破布盖过全身蒙住头脸,走过时你不知他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里有全世界数量最庞大的乞丐,年幼的、失明的、残疾的、患病的……你根本无法坦然地与他们对视,任何目光的停顿都会成为你的弱点。有些乞丐的脸上甚至带有一丝愉悦的挑战意味,仿佛在说:“别以为你跑得掉……”

怀抱婴儿的贫民窟妇女有着与其他印度女人完全不同的眼睛,像两块正在燃烧的煤炭,而饥饿正是包裹着煤炭的凄烈火焰。不远处,穿着紧身牛仔裤和高跟鞋的印度女生正款摆腰肢走进购物商场;

即便是地位再卑微的印度人都有表现得宛如帝王的时候,只要他有办法找到一个比他地位更低的人;

坐在树下的修鞋大叔在他清洗完工具的一盘水中洗手,然后愉悦地用手抓起米饭送入口中;

你还沉浸在刚刚经过的那座印度神庙的清洁美丽之中,没留神旁边店铺老板吐出的一口浓痰正朝你飞来……

上一秒,印度神奇绚烂,美丽动人,下一秒它却变得肮脏丑恶,令人愤怒。可是在你意识到这一点之前,它忽然又变了,变得精彩神秘,激动人心。

在印度,你的想象力无所事事,因为它已经被超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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