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救子

范蠡救子

从监狱里“捞人”不是什么新鲜的故事,老子营救儿子更是常态,人之常情,天经地义。以范蠡的智慧、财富、人脉却救子不成,这是事故还是故事?

范蠡是成功的政治家、“红顶”商人。或者说一个商人本身就必须具有政治家的素养,最直接的说法:政治是一种商业行为。范蠡的儿子犯法,性命不保,范蠡想从狱中“捞人”,少不了重金行贿,算商业行为,也与政治有关。范蠡“不差钱”,也不缺少政治资源,救子却不成功,两千多年前的故事,众说纷纭。也只在此点上,对范蠡没有定论。

范蠡能洞察人心。有比较才有区别,范蠡的同僚是文种,两人一起努力辅佐“卧薪尝胆”的勾践,落实“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国策,富国强兵,于公元前473年灭掉吴王夫差,勾践实现了复仇大计,越国完成霸业。按说革命成功了,到了请客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起排排坐、分果果,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范蠡的决定谁也想不到:向老板勾践递交辞职报告。勾践不答应,批复特横:“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动之以利,不封你一个“一字并肩王”,也封你一个万户侯。此时的勾践一定是真心话,后面的话也就是吓唬范蠡。范蠡的聪明就在于逃,你不批准没关系,天下这么大,我本来就是外来户,此处想留爷,爷想到外面。范蠡自己逃到齐国,还不忘记老朋友文种,给文种去信,有了历史上著名的论断: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在信中,范蠡进一步给文种指出:越王勾践这人长得是长颈、鸟喙,脖子长、嘴巴尖。从面相上看,这种人可以共患难,不能同富贵,你还是赶紧跑路吧。文种收到范蠡的信,犹豫不决,也许是还在贪念已经获得的富贵,也许还在怀疑范蠡的智慧。但勾践没有给文种太长享受荣华的时间,几个月之后,勾践以“企图谋反”的罪名,迫令文种自尽。范蠡将自己放在“走狗”的位子,文种不服,结果死得很惨。狡兔死,走狗烹,后世基本成为常态,只是很多人不相信。

于是有人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人们不会从历史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逃到齐国的范蠡改名换姓,自称鸱夷子皮。起先是在海边制盐,没查历史,盐铁政府专卖好像是汉朝之后的事,范蠡私自制盐那时还不是犯法的事。一家人白手起家,父子共同劳作,艰苦创业,不久之后也家大业大。到底无商不富,范蠡淘得的第一桶金多达数十万金。商人从政如今是常态,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基本是依靠商业实现富国梦的,对成功商人的尊重也是邀请其做官,齐国人共同推举范蠡为齐国丞相。范蠡还是不想做官,散尽家财,挂还相印,再次出逃。

这次范蠡定居在陶,大约在现在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范蠡认为这里交通发达,便于经商,还是从事贸易活动。以范蠡的智慧,发家致富是小儿科,不久之后又家财万贯。再次改名,自称陶朱公,因为其富甲一方,陶朱公比其本名范蠡更为出名,成为日后成功商人的典范。

闲言少叙,这才说到本篇的重点,范蠡救子就发生在这一时期。

据说范蠡有三个儿子,二儿子在楚国杀人,被关进监狱判处死刑。把儿子从监狱里捞出来需要看老子的本事,范蠡也不能脱俗,此时的范蠡家产岂止千金?钱不是问题,既定的方针也是拿钱去买命。问题来了,让谁去?范蠡最初的决定是让小儿子去,但大儿子知道后不干了,如此大事,不让我这嫡长子去,明显是不相信我,长兄如父,此时自己不出面,今后我这老大怎么当?当不了老大,还有什么活头?便扬言要自杀。二儿子还没救成,大儿子闹自杀,范蠡这现任范家的老大面对将来的接班人也难决策。当年辅佐越王勾践面对一个国家也没有面对一个家庭难,家庭里有骨肉亲情,理智超越不了情感,法律的公平只能去衡量路人。

之所以让小儿子去救人,还是源于范蠡对人性的洞悉。救二儿子没有别的方法,只有钱。大儿子与自己一起创业艰难,知道金钱来之不易,固然老实本分,却因为有过穷困的经历,舍不得花钱。三儿子算富贵出身,从小不知柴米油盐要花钱买,花钱如流水,历来拿钱不当钱,他去送钱是最佳人选。大儿子这么一闹,范蠡改变了主意:让大儿子去。当然反复嘱咐:你只需要送信、送钱,见到弟弟赶紧带回家,别的任何事情不要过问、不要参与,等等。

范大公子到楚国见到了父亲的老朋友庄先生,递上了父亲的亲笔信,放下千两黄金,回宾馆静候佳音。话是这么说,毕竟兄弟手足情深,放心不下,让仆人外出四处打听消息。居然还真有好消息传来:楚王明天就要大赦天下。既然要大赦天下,弟弟肯定在列,“运气”太好了,求庄先生帮忙就是多余的。不行,那千两黄金不是小数,来之不易,得去拿回来。人财两得,自己办事圆满,父亲肯定高兴。范大公子再次找到庄先生,庄先生也不贪财,直接奉还千金,宾主都很客气,范大公子很满意,不过范二公子的命保不住了。

楚王要大赦天下其实是庄先生活动的结果,这范大公子还没有见到自己的弟弟,急急忙忙要回千金,坏事了,庄先生感觉受到了欺骗。既然能劝说楚王大赦天下,就能劝说楚王要范二公子的命。庄先生可能连夜进宫,对楚王说:现在外边都在传说,大王您的大赦令就是为了陶朱公的二公子,因为您身边的人都收了他家的钱。命令已经天下皆知,不可能更改,您现在正确的做法:先下令处决杀人犯范二公子,以正视听,然后再大赦天下。

范蠡救子的结果与其预料的一样:二儿子被杀。问题来了,既然智者范蠡能预料这样的结局,难道他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二儿子被杀?除了派出大儿子营救,他没有别的选项吗?比如说他亲自前往,或者带大儿子一起前往等。或许有另外一种解说:杀人偿命,天意不可违。

范蠡以“天道”为行事准则,他认为“天道”就是日月运行周而复始的自然变化规律。他说:“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国语·越语》)他认为“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就是“天道运行”的内容。范蠡进一步指出世界上一切现象的变化,都同日月运行一样,发展到极致就会发生转化,多的可以变成少的,少的可以变成多的,事物都在“赢缩转化”。因此,范蠡的许多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都统一遵循这一“天道”,在救子这一家事上也不例外。

对于一个父亲来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还是要理解范蠡,政治上功成身退,商业上游刃有余。遇到亲情,需要游走于法与情之间,即便他救子成功,行贿枉法有违他的“天道”,依旧可能是毁誉参半。

最后还是看史家笔下的范蠡,班固在《汉书·卷九十一·货殖列传第六十一》中记载:“范蠡叹曰:‘计然之策,十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国,吾欲施之家。’乃乘扁舟,浮江湖,变姓名,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产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间三致千金,而再散分与贫友昆弟。后年衰老,听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称陶朱。”是否真有范蠡救子之说,史家笔下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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