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璧

和氏璧

一块玉,成为皇权的象征,发端于刑罚,在一场大火中消失,前后贯穿我国古代社会的千余年历史。荣耀与血腥,说不尽的和氏璧。

和氏璧,只是一块玉,名动天下的美玉。何谓玉?东汉许慎给玉字下的定义是:“玉,石之美。”按照如此定义,玉就是石头,是美丽、好看的石头,是石头中的极品、精品。古人出于对玉的喜爱,将玉人格化。还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详细列举了玉所具有的五种美德,即“仁、义、智、勇、廉”,五种优秀人才具有的优良品质。许慎说玉:润泽而温和,是仁人的比方;腮(解释为“角中骨”)理,从外可知内,是义士的比方;它的声音舒展飞扬,传播而远闻,是智士的比方;它宁肯折断,绝不弯曲,是勇士的比方;它锋利而不伤害别人,是廉洁之士的比方。不过和氏璧的出场与这些“美德”无关,反而充满血腥:先是“刖”刑,其发现者的两只脚被砍掉了;然后是杀机四伏,两国甚至兵戎相见,大战一触即发;最后是抢来抢去不知所踪。成为“国之重器”的和氏璧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和氏璧的出处是“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楚山”不是实指,字面解释为楚地的山,楚地很大,山也很多,但产玉的地方不多,至少是不产好玉。玉分软玉和硬玉,前者以我国新疆和田的最为有名;后者则多产于缅甸以及与之毗邻的我国云南南部地区。

和氏(亦称卞和)遭受刖刑完全是自找的。得到玉璞的和氏没有“怀玉自重”,也没有想到把它卖个好价钱,而是“奉而献之厉王”。韩非子没有在《和氏》一文中交代和氏献宝的动机,他的想法应该比较简单,如同后人这么想,我家有棵海棠树,我就想把它种在皇宫里。大致应该是出于如此动机。正常的献宝动机是讨得一定的奖赏,给王献宝,说不定还能博得个一官半职,总而言之,献宝是有诸多好处的。可惜的是和氏一点好处没捞着,还丢了一只脚。“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厉王分不清玉与石头,找专家鉴定,专家说这是石头,这个鉴定结果要了和氏的左脚。这算是轻的,“欺君之罪”一般是死罪,厉王以为“诳”,认为和氏就是一个骗子,骗子是应该受到惩罚的,和氏因此受到刖刑。

和氏并不气馁,或者说比较执着,丢了一只脚,继续等待机会。厉王死了,武王继位。这次和氏如法炮制,“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结果是一样的:武王也不懂玉,还是叫专家看,专家还是说就是一块石头,武王与他的老子想的是一样的,这和氏就是一骗子,采取的惩罚手段也一样,刖刑,砍掉了和氏的右脚。两只脚都没了,和氏不后悔,只要活着就永远等待下一次机会。

武王薨,文王即位。机会又来了,不过这次和氏吸取了前两次的教训,不直接去找文王献宝,而是制造舆论:抱着他的宝贝在捡到的地方放声痛哭,哭它个三天三夜,哭它个天昏地暗,流光了眼泪还泣之以血。文王还是关心老百姓的,居然知道了有和氏在哭这件小事,还派人去问,说天下遭受刖刑的人多了去了,为什么只有你在这里哭得这么悲伤?终于有和氏说话的机会了,他说我不为自己受到刖刑而悲伤,而是为别人把宝玉说成石头、自己是诚实的人却被当成骗子而伤悲。“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玉不琢不成器,一个“理”字很重要,玉璞变成宝玉,把石头变成玉器,尽管和氏有这样的眼光,却没有将玉璞打磨成玉器的本事。丢了两只脚,最终得以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国之重器,值与不值,仁者见仁。不过以上均是废话,韩非子写《和氏》,叙述和氏献璞被刖的历史故事,是愤慨于法家的法术为当时的贵族势力所排斥,法律人士不被当权者任用而作。是将他要极力推行的法术比作璞玉,讲述的可以算是寓言故事,但和氏璧确实是存在的。唐代李白的《古风其三十六》中有“抱玉入楚国,见疑古所闻,良宝终见弃,徒劳三献君”。李白是在复述韩非子所讲的和氏献宝的故事,但李白是想揭示当时令人深思的社会现象:贞士被污。李白与韩非子对于“贞士”的理解有明显的不同:韩非子认为是法律人士;李白则认为是文学之士。文学不算,和氏璧有历史文献记载。

和氏璧再次登上历史舞台是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赵惠文王时,得楚和氏璧。秦昭王闻之,使人遗赵王书,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可见和氏璧的大名传遍天下,都不否认其是楚国的国宝,如何为赵国得到,没有历史资料。一般说宝贝是“价值连城”,秦昭王一出手就是十五城,对其喜爱程度不是一般。秦昭王出这么大的价钱,不是普通的交易,难题留给了赵惠文王。如何解题,大家都知道,一块和氏璧成就了蔺相如的美名。玉有“五德”之外还能成人之美,首先成就了和氏,以人名来给玉命名,天下尽知,和氏算独一份儿;蔺相如也因此璧而一举成名,从“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到“位在廉颇之右”。

秦昭王当时没有得到和氏璧,那和氏璧何时从赵国最终落到秦国,同样没有资料记载。李斯在《谏逐客书》中就提道:“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和”就是指和氏璧,秦国拥有还是值得吹嘘的东西,可见其价值极高。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均有自己的镇国之宝,刘向的《战国策》中记载:“周有砥厄,宋有结绿,梁有悬愁,楚有和璞。”楚国保不住和氏璧,赵国同样没能保住。

传说和氏璧到秦国之后升格为“传国玉玺”,或者叫“御玺”,应该是真的,因为至此之后史料中只见御玺不见和氏璧。据五代时前蜀道士杜光庭的《录异记》卷七“异石”中记载:“岁星之精,坠于荆山,化而为玉,侧而视之色碧,正而视之色白,卞和得之献楚王,后入赵献秦。始皇一统,琢为受命之玺,李斯小篆其文,历世传之。”明确说和氏璧经过雕琢之后做成皇帝的印章,也就是御玺。既然是“异石”,将和氏璧神化是为了说明皇帝是“受命于天”的,所谓君权神授,需要有个信物,否则皇帝也可能如卞和一样被认为是骗子。不过时间上有所不对,《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录有秦王政九年嫪毐谋反一事,其中提到“矫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及卫卒”,这里的御玺应该就是杜光庭所说的“受命之玺”,此时的秦国并未统一全国。

一般认为是秦始皇将和氏璧制成“传国玉玺”,成为皇权凭证的。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一统六国,命丞相李斯亲撰印文,由当时天下第一雕玉高手孙寿将和氏璧精雕细刻为印章。秦始皇十分喜爱,命名为“国玺”,从此这个“玺”字不再尊卑通用,只限皇帝专有。玉玺是御用之物,因此也称御玺。秦始皇的本意是将这块传国玉玺传之万世,结果在大秦帝国仅仅流传了十五年。

和氏璧变成御玺之后流传久远。首先是秦汉相传,由“秦之御玺”变成“汉传国宝”。《史记》中记载:“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子婴是秦始皇嬴政的孙子,他是规规矩矩将御玺交到刘邦手中的。公元前206年10月,刘邦进军咸阳,秦王子婴以绳系颈,跪迎道旁,献上传国玉玺,刘邦大喜,称帝后正式更名为“汉传玉玺”,藏于深宫,使其稳稳当当过了二百余年的时间。王莽篡位,曾派王舜向自己的姑姑汉孝元太后王政君索要汉传玉玺,王政君大怒,知道自己保不住,当即将玉玺摔在地上,玉器都怕摔,玉玺也不例外,被砸崩了一角。修理玉器自然莫过于“金镶玉”,玉玺用金补上,但从此留下瑕痕。到董卓之乱,御玺先后落入孙坚、袁术之手,再传魏、晋。之后越传越乱,“五胡”乱中华,天下先后分为十六国,谁抢到是谁的,最后被南朝得到。隋朝大一统,御玺又改姓杨。好景不长,隋朝不保,萧太后将自家的御玺带到突厥。

文献记载,唐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大将李靖率军讨伐突厥,同年萧太后突然带着御玺回到中原,传国玉玺归李唐所有。李氏王朝置之左右,精心呵护,先后被包括武则天在内的二十三个皇帝使用,在国都长安宫中安居了二百七十余年。

最后一位将“和氏璧”收入囊中的是五代后唐末帝李从珂。公元907年4月,朱温建后梁取代唐朝,夺得御玺,短短十多年后,又归后唐皇帝之手。清泰三年(公元936年),后晋石敬瑭攻陷洛阳,后唐末帝李从珂眼看江山社稷不保,惊恐之中登上玄武楼和后妃一起自焚身亡,据说包括御玺在内的所有御用之物被同时投入火中。“儿皇帝”石敬瑭命人遍寻御玺不得,从此,御玺神秘失踪,关于它的下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和氏璧”完成它的使命,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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