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牧歌 American Pastoral

美国牧歌
American Pastoral

000
000

KM

大卫·林奇的母亲是个城市姑娘,但他父亲在乡村长大。我们可以以此为起点开始讲述,因为林奇的故事本质上正是个充满双重性的故事。“一切都笼罩在温和的状态之中,一切都很鲜活,但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林奇曾这样表达他对世界的观察,而这种理解恰恰是他所有作品的核心。[1]我们生活在矛盾的王国之中,善与恶、精神与物质、信仰与理性、纯洁的爱与邪恶的肉欲在这里并存,处于令人不安的休战之中。美好和邪恶的相互冲撞之处,塑造出一片复杂难懂的区域,林奇的作品正好栖息其中。

林奇的母亲埃德温娜·松德霍尔姆(Edwina Sundholm)是芬兰后裔,在布鲁克林长大。她吞吐着城市里的烟尘长大,鼻子里闻到的是汽油味,眼睛里看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狡诈,大自然在她心中并不占据任何分量。这些都成为林奇的一部分,塑造了他的世界观。他的曾祖父在靠近华盛顿州科尔法克斯(Colfax, Washington)的小麦之乡务农。1884年,其子奥斯汀·林奇(Austin Lynch)在那里出生。木材厂和高耸的树木,割草后的清新香气,远离城市才能看到的星空——这些东西也成了林奇的一部分。

子承父业,大卫·林奇的祖父也成了种植小麦的农民。在一场葬礼上,他遇到了来自爱达荷州圣玛丽斯(St. Maries, Idaho)的姑娘莫德·苏利文(Maude Sullivan),随后两人结了婚。“莫德受过教育,把我们的父亲培养成了很有目标感的人。”林奇的妹妹玛莎·莱维西(Martha Levacy)如此回忆他们的祖母——莫德和丈夫在蒙大拿州海伍德(Highwood, Montana)附近有块地,莫德建了所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她也是那儿唯一的老师。[2]

奥斯汀和莫德·林奇有三个孩子:大卫·林奇的父亲唐纳德是老二,1915年12月4日出生于一栋既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的房子中。“他住的地方很荒凉,他喜欢树,因为草原上见不到树。”大卫的弟弟约翰说,“他决意离开草原,不再当农民,所以去学了林业。”[3]

1939年,唐纳德·林奇(Donald Lynch)在位于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Durham, North Carolina)的杜克大学做昆虫学研究生论文时遇到了埃德温娜·松德霍尔姆。埃德温娜在那儿读本科,修德语和英语双学位。唐纳德和埃德温娜是在树林里散步时偶遇的。当时唐纳德抬起一根低垂的树枝方便埃德温娜过去,于是埃德温娜对这位礼貌的小伙子颇有好感。“二战”期间,他们俩都在海军服役。紧接着,1945年1月16日,他们在旧金山东北37公里外的加州马雷岛(Mare Island)上的一座海军小教堂里结了婚。不久后,唐纳德找到一份美国农业部助理研究员(research scientist)的工作,他和妻子搬到蒙大拿州的米苏拉(Missoula, Montana),这个小家总算有了落脚之处。

大卫·基思·林奇(David Keith Lynch)是这对夫妇的第一个孩子。他1946年1月20日出生在米苏拉,不过两个月大时被父母带到了爱达荷州的桑德波因特(Sandpoint, Idaho),唐纳德在那儿为农业部继续工作了两年。1948年住在桑德波因特时,大卫的弟弟约翰出生了,不过他也生在米苏拉:埃德温娜·林奇——现在人人都管她叫“桑妮”(Sunny)——特意回到米苏拉生下她第二个孩子。那一年接近年尾时,这家人搬到了华盛顿州的斯波坎(Spokane, Washington),1949年玛莎出生在那里。为了让唐纳德完成在杜克的学业,1954年这家人曾短暂搬回达勒姆,之后回斯波坎住了一阵,然后于1955年落脚爱达荷州的博伊西(Boise, Idaho),在那儿一直住到了1960年。大卫·林奇童年最难忘的几年也是在这个地方度过的。

“二战”后,美国小孩经历了一段完美的成长时光。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为德怀特·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1953年到1961年在白宫的两届连任奠定了基础。自然世界繁茂生长,似乎所有人都没有太多烦恼。博伊西虽然是爱达荷州首府,但那时只是个小镇,中产家庭的孩子在这儿自由成长,今天已经很难想象那种自由度。家长很少干涉孩子,小孩就和朋友们在家周围的街道上四处疯跑,自己琢磨事情。这就是林奇经历的童年。

“童年充满魔力,尤其是夏天,和大卫在一起的美好记忆都是在夏天发生的。”林奇在博伊西期间最好的朋友之一马克·史密斯(Mark Smith)回忆说,“我家后门和大卫家后门大概只隔着10米,吃完父母准备的早餐,我们就冲出门,一整天都在外面玩。家附近有块空地,我俩拿着爸爸的铲子在那里挖地下要塞,挖完就躺在里面。那个岁数的小男孩都喜欢玩军事游戏。”[4]

林奇的父母各有两个兄弟姐妹,这四个人中除了一位,其他都结婚生子,组成了一个大家庭,孩子们因此有许多阿姨、叔叔、堂表兄弟姐妹,有时这一大家子人会聚在林奇外祖父母位于布鲁克林的家中。“莉莉姑姑和艾德姑父都热情好客,他们位于十四大道的家就像避难所——莉莉有张大桌子,几乎把整个厨房都占满了,大家都围在桌子旁。”林奇的堂姐埃琳娜·泽加雷利(Elena Zegarelli)回忆说,“假如埃德温娜和唐带孩子来,那可是大事,莉莉会做一大桌菜,所有人都会出席。”[5]

不论用什么标准衡量,林奇的父母都是了不起的人。“父母允许我们做些疯疯癫癫的事情,今天绝对不敢想象。”约翰·林奇说,“他们很开放,从不强迫我们选择这条路或者那条路。”大卫·林奇的第一任妻子佩吉·雷维(Peggy Reavey)说:“大卫给我讲过他父母了不起的事迹,印象最深的是,假如孩子突然蹦出了做个什么东西或者学点什么的想法,全家人都会很认真地对待这件事。他家有个工作室,家庭成员可以在里面做各种实验,头脑中的想法就立刻变成了很实际的问题:该怎么把事做成。想法很快能具象为实打实的东西,这点很强大。”

“大卫的父母支持孩子们塑造自己的个性。”雷维接着说,“但他对行为举止有着不容置疑的要求。比如不能粗鲁地对待别人,如果决定做某事,就一定得做好——他对这点尤其严格。大卫在手艺方面总是追求不可挑剔的完美,我估计肯定和他父亲的教导有关。”[6]

在林奇童年好友戈登·坦普尔顿(Gordon Templeton)的记忆里,林奇的母亲“是位了不得的主妇。她自己给孩子们做衣服,裁缝技术一流”[7]。林奇的父母也是一对浪漫的夫妻——“他们会拉着彼此的手,亲吻着道别”,玛莎·莱维西(Martha Levacy)说。给别人回信的时候,林奇的母亲会署名“桑妮”和“唐”,然后在她名字旁边画个小太阳,丈夫名字旁边则画棵小树。他们俩是虔诚的长老会教徒。“宗教是我们成长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约翰·林奇说,“我们都会去主日学校。隔壁的史密斯一家和我们截然不同。周日,史密斯一家会钻进他们的雷鸟敞篷车出发去滑雪,史密斯先生嘴里还叼根烟。我们一家人则钻进庞蒂亚克(Pontiac)运动轿车出发去教堂。大卫觉得史密斯一家很酷,我们家则很沉闷。”

在大卫女儿詹妮弗·钱伯斯·林奇(Jennifer Chambers Lynch)的印象中,她祖母“很拘谨,循规蹈矩,是教会中的活跃人物。桑妮很有幽默感,并且很爱自己的孩子。我从不觉得她特别偏爱大卫,但大卫无疑是让她最费心的一个。我父亲深爱着他的父母,但他同时又很鄙视他们所谓的美德,讨厌教堂周围的白色尖木桩栅栏和所有一切。他对宗教有着浪漫想象,但又痛恨它,因为他很想抽烟,想过艺术家的生活,可每周他们都要一如既往地去教堂,一如既往地过着完美、安静、善良的生活,这让他有点儿发疯了”[8]

林奇家周围住着几户人家,他们的小孩都和大卫差不多大,这群孩子很快成了朋友。“我们大概有8个人。”坦普尔顿说,“有威拉德·‘眨眼睛’·彭斯(Willard ‘Winks’ Burns)、加里·甘斯(Gary Gans)、莱利·‘生气鬼’·卡特勒(Riley ‘Riles’ Cutler)、我自己、马克和兰迪·史密斯(Randy Smith),以及大卫和约翰·林奇。我们就像亲兄弟。那时候我们都迷《疯狂》(Mad)杂志,总在一起骑车。夏天在游泳池边上打发时间,或者去女孩家听音乐。当时的孩子真自由——我们能骑车玩到晚上10点再回家,能自己坐公共汽车进城,也都会彼此照应。每个人都很喜欢大卫。他友善、爱热闹、谦虚、忠诚,还能在关键时刻帮上大忙。”

林奇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一直渴望在生命中遇到某种睿智深刻的事物,但这在20世纪50年代的博伊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自己曾说,儿童时代的他“渴望超乎日常的事情发生”。电视机开始向美国家庭输入另一种版本的现实,逐渐吞噬掉每座小镇和城市曾经独有的特质。你可能觉得,像林奇这种直觉力很强的孩子可能已经感受到了这股即将席卷全国的深刻变化,但事实上,林奇当时的眼光还很大程度上受限于自己的城市和时代背景,而且他当时很热衷于童子军:长大后他还时常吹嘘自己曾经是最高级别的鹰级童子军。

“我们都在99军团,”马克·史密斯说,“童子军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游泳、学打结……其中一项是历时一晚的生存露营,有个家伙教我们要想在森林里存活下去应该吃些什么,怎么抓住松鼠并煮熟之类的。我们先是上了几节课,然后就进山实战演练。出发之前我们花零用钱买了一大堆糖果,但是一小时后就吃光了。到了湖边,大人让我们捕鱼,可没人会弄,到了傍晚时分我们都觉得可能就会这么饿死了。紧接着大家留意到一架在头顶徘徊的飞机,从上面落下来一个挂在降落伞上的箱子。那个场面真让我们这些小孩心潮澎湃。箱子里装的是类似蛋粉的食物,结果所有人都通过了生存考验。”

林奇是那种天生会画画的小孩,很早就表现出了艺术天分。母亲从不给他买填色书,因为觉得这种书会限制孩子的想象力;父亲则从单位给他拿回来大摞的方格纸。林奇拥有各种绘画材料,坐下来画画的时候,父母都鼓励他任由想象力驰骋。“战争结束不久,到处都能看到剩余的军用物资,所以我画了很多枪和刀。”林奇回忆说,“我很迷飞机、炸弹、战斗机、飞虎队,还用水彩画了勃朗宁自动冲锋枪。”[9]

玛莎·莱维西记得:“那时候大多数孩子穿的是没图案的短袖T恤,大卫开始用荧光笔给街区里的小孩定制带图案的T恤,很快每个小孩都有了一件。我记得隔壁的史密斯先生给他快过40岁生日的朋友也买了一件,大卫在上面写了‘人生四十一枝花’,还配了张男人盯着美人看的小画。”

林奇是个有天赋又有魅力的小孩。“每个人都被他吸引,”史密斯说,“他很受欢迎,后来我想:让他来执导拍电影肯定易如反掌——他总是很有活力,身边围着一堆朋友,总引得大家哈哈大笑。我记得五年级时,我们坐在马路牙子上,一边互相大声念出《疯狂》杂志上的内容一边大喊大笑。后来看到《双峰》第一季时,我一眼就认出了其中包含的相同的幽默感。”林奇的妹妹对此也很认同:“我们当时生活中的很多笑料都被大卫用到了作品里。”

林奇七年级时是班里的班长,同时在学校乐队做小号手。和大多数体格健壮的博伊西市民一样,他喜欢滑雪和游泳——据他妹妹说两样都很擅长——并且在少年棒球联盟(Little League Baseball)做一垒手。他也喜欢看电影。“假如他去看了场我还没看的电影,回到家后就会给我详细讲述电影情节。”约翰·林奇说,“我记得他最喜欢的一部叫《双虎屠龙》(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他总是讲个没完没了。”林奇记忆中第一部电影则是《新潮试情》(Wait Till the Sun Shines, Nellie)。这是1952年由亨利·金(Henry King)执导的一部忧郁的剧情片,影片高潮是主人公在理发店里被人杀死了。“我是和父母一起在露天汽车电影院看的。我还记得其中一幕是一个男人被机关枪射死在了理发椅上,另一幕是个小女孩在玩纽扣。”林奇回忆说,“突然她父母发现她把扣子吞下去了,我还记得那种真切的恐惧感。”

想想林奇后来创作的那些影片,可能就不难想象他的童年时光混杂着黑暗和明亮的记忆。或许因为父亲的工作和患病的树木相关,林奇在耳濡目染之下获得了一种高度的觉察力,他称之为一种能感受到万物的表象之下所潜伏着的“疯狂的痛苦和腐朽”的能力。新事物一旦产生就不可避免地会滑向混乱,林奇对这种熵增生来就异常敏感,感到很不安。他也不知道这种天性是如何来的。到纽约看望外祖父母也让林奇非常焦虑,他回忆说,在那儿遇到的每样东西都让他不安。“让我不开心的那些东西其实都很平凡,但却引发了我很激烈的感受。”他说,“我觉得有时候人们就算找不到源头,也能具体感受到那种恐惧。有时你走进一间屋子,会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纽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恐惧像毯子一样把我紧紧裹住。身处大自然之中你会产生另外一种恐惧,大自然可不算柔顺,身处其中照样会遇到可怕的事。”

1988年,林奇画了幅名叫《爱达荷州博伊西》(Boise, Idaho)的画,画中内容印证了他的记忆。画的右下部分勾勒出爱达荷州的轮廓,中间涂成黑色,周围是用报纸上的小字母剪切拼贴出来的画名。四条参差不齐的竖线割裂开黑色土地。在画的左侧部分,龙卷风形状的东西看起来正疯狂地向爱达荷州进发。那是幅很令人不安的作品。

很显然,林奇的小伙伴们并没看出他心里骚动的波澜。史密斯说:“在电影《穆赫兰道》(Mulholland Drive)中,那辆黑色小车沿着蜿蜒山道攀爬,你明白后面肯定会发生可怕的事。当时我想,大卫小时候可不是这么个孩子啊。他作品中的黑暗特性让我很吃惊,我不知道它们来自何处。”

1960年,林奇14岁时,他父亲被调派到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Alexandria, Virginia),一家人又搬家了。史密斯回忆道:“大卫一家宣布要搬走的消息后,就像有人拧掉了路灯上的灯泡。大卫家有辆1950年的庞蒂亚克,庞蒂亚克的车标是个印第安人头像,所以车引擎盖上也有印第安人头像装饰物。当时他们那辆车上的印第安人鼻子断了,我们就管那车叫‘断鼻子酋长’。他们临走前把这辆车卖给了我的父母。”戈登·坦普尔顿也记得林奇一家搬走那天的情形:“他们是坐火车走的,我们一群小伙伴骑自行车到站台去送行。那是悲伤的一天。”

虽然林奇后来在亚历山大的高中生活也很丰富多彩,但博伊西的那些日子在他心里永远占据着特殊位置。他说:“回想博伊西时,我看到是20世纪50年代那种心满意足、闪亮夺目的乐观主义。”林奇家搬离博伊西时,有几户邻居也随之搬走了,约翰·林奇记得大卫说了句:“那一刻,音乐停止了。”

离开博伊西前,林奇的童年时光就已开始进入尾声。他还记得专属于年轻男孩的那种沮丧——比如发现自己错过了猫王在《艾德·苏利文秀》(The Ed Sullivan Show)上的首秀。到了搬家的时候,他开始真的对女孩感兴趣了。“大卫开始和一个很可爱的女孩约会,”史密斯说,“他们特别相爱。”林奇的妹妹回忆说:“从很小的时候起,大卫身边的女朋友就没断过。我记得他上初中时有次跟我说,七年级组织坐干草拖拉机去农场玩,他趁机亲了班里每个女孩一口。”

九年级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林奇回到博伊西,在几个朋友家接连住了几周时间。“他回来时变了个人,”史密斯记得,“他变成熟了,穿衣服的方式也变了——他有了个人风格,黑衬衫搭配黑裤子,这种打扮在我们那群人里很不同寻常。他真的很自信,讲起在华盛顿的经历时,大家都很羡慕。他身上有种深刻精致的东西,当时我想,我的朋友已经把我远远地甩在后面了。”

“高中毕业之后大卫就不再回博伊西了,我们也失去了联系,”史密斯接着说,“我的小女儿是个摄影师,住在洛杉矶。2010年的一天,她给另一名摄影师做助理时听到句‘我们今天要拍大卫·林奇’。拍照休息时,她上前跟林奇说:‘林奇先生,你可能认识我爸爸。他叫马克·史密斯,住在博伊西。’大卫说:‘你开玩笑呢吧。’下一次我去看望女儿时,到大卫家聚了聚。高中之后我们就没见过面,可他看到我,立刻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还跟办公室里的人介绍说:‘你们得认识一下马克,他可是我兄弟。’大卫很忠诚,之后还和我女儿保持着联系——作为一名父亲,我很高兴大卫能替我照料她。我希望我们还是邻居。”


20世纪50年代从没真正从林奇体内离开过:妈妈们穿着棉质衬衫裙,微笑着把刚烤好的派从炉子里拿出来;大大咧咧的爸爸们穿着运动衫在烤架上烤肉,或者穿着西装去上班;香烟随处可见——那时,每个人都抽烟;经典摇滚乐;餐厅服务员晚餐时会戴上可爱的小帽子;穿短袜、凉鞋、毛衣和打褶格纹裙的少女。这些都成了林奇审美字母表中的基本组成元素。然而留存在他身体中最重要的东西是那个时代的情绪:泛着微光的天真和善良,伴随着汹涌其下的黑暗力量,以及四处蔓延的性感气息。这些都是林奇艺术的基石。

“拍摄《蓝丝绒》(Blue Velvet)的那个街区,和我们在博伊西住的街区非常像,距离我家半条街的地方就有电影里那么一栋可怕的公寓楼。”约翰·林奇说。《蓝丝绒》开场使用的一组美国田园小景,灵感来自童书《我们这条街上的好日子》(Good Times on Our Street)。大卫小时候看过这本书,很显然永远地把它印刻在了心里。“《蓝丝绒》中开车的场景也来自博伊西的记忆。有次,大卫和几个朋友上了一个大孩子的车。那个人说他能以160公里的时速开过国会大道(Capitol Boulevard)。一个疯孩子危险地开着辆车,我想那次恐怖的经历永远留在了大卫心里。他的作品很多取材自童年经历。”

林奇在作品中确实涉及了自己的童年,但他的创造驱动力和作品不能简单地和童年经历画等号。你可以分解一个人的童年,从中寻找线索来解释他成年后的种种表现,但你很可能找不到任何关键性的事件,找不到那个玫瑰花蕾。我们天生就带着些许个性,林奇天生就富有寻求快乐的能力和陶醉于某事的强烈欲望,他从一开始就表现得自信且富有创造力。他不是买T恤队伍中的一员,而是那个做T恤的男孩。“大卫是个天生的领导人物。”他弟弟约翰如此说道。

000
000
000

DL

很高兴看到我弟弟说我是个天生的领导人物,但其实我只是个普通小孩,有一群交情不错的朋友,从不会想自己到底受不受欢迎,也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我妈妈的父亲——我叫他松德霍尔姆姥爷——属于工人阶级。他的地下工作室里藏着一整套极棒的工具,还有制作精巧的木箱子,上面安装着金属挂锁和各种花里胡哨的玩意儿。很显然他们一家子都是了不起的木匠,做了许多橱柜放在位于第五大道的商店里出售。我还是个小婴儿时,就坐着火车和我妈妈一起去探望姥姥姥爷。我记得那是个冬天,姥爷推着婴儿车带我四处乱逛,很显然我很喜欢和别人说话,会和展望公园(Prospect Park)里经营报摊的家伙聊一会儿,好像还会吹口哨。我那时候是个快乐的宝宝。

我一生下来就被带到了爱达荷州的桑德波因特,我对桑德波因特唯一的记忆就是和小迪基·史密斯(Dicky Smith)一起坐在泥坑里。那是个树底下的土坑,被人用橡胶软管注满了水。我记得坐在坑里玩泥巴,就像在天堂里一样。我童年时最重要的一段时光是在博伊西度过的,不过我也很喜欢华盛顿州的斯波坎——那是我们在桑德波因特之后的落脚地。斯波坎拥有难以置信的迷人蓝天。那附近肯定有空军基地,因为不时会有巨大的飞机从开阔的天空中飞过,它们速度很慢,因为是螺旋桨飞机。我一直喜欢做东西,记忆中做的第一样东西是木头枪,那时候我们还在斯波坎。我先画出轮廓,再用锯子锯出造型,枪看起来很简陋。我也喜欢画画。

在斯波坎时我有个叫鲍比(Bobby)的朋友,他住在街区尽头的一栋房子里,他家附近还有个公寓楼。有个冬天,我穿着小防雪服去找他玩,那时候我大概上幼儿园吧。我穿着小防雪服,鲍比也穿着小防雪服,我俩到处乱逛,冻得要死。公寓楼不挨着主路,我们看到有段走廊直通楼门,其中有间房子的门是开着的。所以我们走了进去,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公寓,没人在家。不知怎么我俩灵机一动,决定做雪球塞到房中书桌的抽屉里。所有能找到的抽屉都被我俩塞上了雪球。我们会滚个结实的雪球,然后放进去。我们做了一些直径大约半米的大雪球,把它们放到了床上,又在其他房间放了更多雪球。接着我们从卫生间拿出毛巾,平摊在街上,就像旗子一样。经过的车都会减速,接着司机会探出头来大喊一句“滚他妈的”,随后直接从毛巾上轧过去。我们看着几辆车轧过毛巾,同时忙着滚更多的雪球。完事后我们各自回家了。晚上电话响起的时候,我正在饭厅吃饭,但是没多想。那个时候电话很少响起,但即使这样,电话响的时候我也没紧张。可能是妈妈接的,但电话很快被递给了爸爸,听着他说话的语气,我开始感觉大事不妙了。我亲爱的老爸那次好像赔了不少钱。我和鲍比为什么要那么做呢?你帮我想一想……

离开斯波坎后我们到北卡罗来纳州住了一年,爸爸要在那儿拿到学位。听到那首《许愿池里的三枚硬币》(Three Coins in the Fountain)时我个头已经挺高,还记得自己当时仰头望着杜克大学的一栋建筑,它门口就有个许愿池喷泉。那是阳光灿烂的1954年,眼前的画面搭配着背景中播放的那首歌,总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

我姥姥姥爷住在十四大道一栋漂亮的赤褐色砂石建筑里,他们在第七大道还有一栋房子,姥爷通过家里窗户就能眺望监视它的情况。那栋建筑好像有门脸店铺,但也是居民楼。人们在那里居住,但不可以使用炉子。有次我和姥爷去那里,一户人家的门敞开着,我看到有个家伙在熨斗上煎鸡蛋。人们总能想出各种办法。成长过程中,每次去纽约确实令我很不快。纽约的每样东西都让我害怕:地铁看起来太超现实了,下到那样一个地方,闻着那样的气味,风裹挟着列车向人冲来,巨大的声音——我在纽约见到了各种各样让人害怕的东西。

我爸爸的父母——奥斯汀和莫德·林奇住在蒙大拿州海伍德一座种植小麦的农场上。我爷爷很像个牛仔,我喜欢看他抽烟的样子。我一直都想学抽烟,他强化了这种欲望。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爸爸还抽烟斗。后来他得了肺炎,就戒了。家里到处还能看到他的旧烟斗,所以我很喜欢装作在抽烟斗。那时候的男人因为怕脏,会在烟斗口缠上透明胶带,所以我就有一堆缠着透明胶带的烟斗,有的弯有的直,很招人喜欢。我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抽烟了。

我爷爷奶奶有个牧场,周边距离最近的镇子叫本顿堡(Fort Benton)。50年代时,他们从牧场搬到了位于蒙大拿州汉密尔顿的一个小农场,在那里建起一座小农舍,还有不少土地。他们过的完全是乡村式生活。他们有只叫“红眼”的小马,我喜欢骑着它到处跑。我记得有一次红眼到一条小溪旁喝水,我用尽全身力气抱住它的脖子,才没从马背上滑落到小溪中去。你可以到后院里随意开一枪,不会打中任何东西。小时候我就很喜欢树木,童年时和大自然也非常亲近。它们构成了我的全部世界。假如全家人开车去什么地方,我们会在路边停车,支起帐篷来休息——从来不会去住汽车旅馆。那个时候路边还到处可见野营地,现在它们已经不见踪影了。在农场上生活,你得学着自己修理东西,所以随处可见各种工具。我爸爸还有个他自己的木工房。他是个手艺人,能帮人修理乐器,我记得他还做过10或11把小提琴。

项目!对于我们家人来说,“项目”是个让所有人兴奋不已的词。有了想法,你就得收集需要的工具。对我来说,工具是世界上最棒的东西!人们发明了工具,而工具能让人们发明的其他东西变得更好用——这多奇妙啊。就像佩吉说的,我的父母总是很认真地对待我产生的每个想法。

我父母都是特别体贴和善良的人。他们俩也都有着完整的家庭,善良的父母,全家人相亲相爱,他们生命中的一切都是温和美好的。你一般不会下意识地去思考这种幸福的状态,只有后来听到别人的遭遇,才会意识到自己有多幸运。我爸爸是个很有性格的人,我总说,如果松开他的缰绳,他就会直接冲到森林里去。

我还记得有一次他带我去猎鹿。在我爸爸成长的世界里,打猎是稀疏平常的事情,所有人都有枪,都会不时去打点儿东西,所以他自然也成了猎人,不过不是个贪婪的猎人。假如他打到一头鹿,我们会租个冰柜,妈妈时不时到地下室的冰柜里拿块肉出来,我们晚餐就吃鹿肉。不过我讨厌鹿肉。我从没杀过鹿,对此我很庆幸。

言归正传,那会儿我差不多10岁,和爸爸一起去猎鹿,我们开车出了博伊西,行驶在一条双车道的高速公路上。四周唯一的光源是汽车大灯,其他地方都是漆黑一片。今天的人可能很难想象,因为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一片漆黑的道路了。我们就行驶在一片漆黑中,沿着弯曲的公路上山,有只豪猪一直在追着车跑。我爸最恨豪猪,因为它们吃树皮,会让树死掉,所以他想轧死豪猪。但豪猪很机灵,在路上拐着弯地奔跑。于是爸爸急刹车停在路旁,拉上手刹,打开副驾驶座前的手套箱,拿出一支0.32英寸的手枪,说:“来,戴夫(大卫的昵称)!”我俩穿过高速公路,跟着豪猪一路爬上陡峭的小山,一边爬一边止不住地向下滑,终于到了山顶时,发现那里有三棵树。豪猪爬上了其中一棵,于是我们俩开始冲着树扔石头,想确定豪猪的位置。搞清楚豪猪究竟藏在哪棵树上后,爸爸开始顺着树干往上爬,边爬边跟我说:“戴夫!扔块石头看看它动不动,我看不见它!”我扔了一块,他大喊道:“哎哟!不是冲我扔!”于是我又扔了几块,这回他听到豪猪动弹的声音了,于是——!!!——豪猪顺着树滚了下来。我们回到车里,接着去打鹿了。回程路上停了一下,发现豪猪的尸体上已经布满了苍蝇。我拔了几根豪猪刺做纪念。

我小学二年级是在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读的,班主任是克拉布特里夫人(Mrs. Crabtree)。那时我爸回到达勒姆的学校读林业博士,每天晚上我们俩都会在厨房餐桌旁一起学习。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全A生。我那会儿的女朋友爱丽丝·鲍尔(Alice Bauer)得了几个B,所以她紧随我之后排在全班第二。

有天晚上我和爸爸正在学习,我听到妈妈走进来,跟他说了几句厨房里有老鼠的事情。到了周日,妈妈带弟弟妹妹去教堂了,想着能让我爸留在家里处理老鼠问题。他让我帮他挪开炉子,那只小老鼠就一路逃窜出厨房,穿过客厅,跳到了挂着衣服的柜子里。我爸拿着棒球棍对着衣服一顿猛打,直到老鼠浑身是血地滚落了出来。

爱达荷城曾经是爱达荷州最大的城市,但等我们搬到博伊西时,那儿的居民在夏天还剩100人左右,冬天则只有50多人。博伊西盆地试验林研究中心就建在那儿,我爸是试验林的负责人。“试验”这个词听上去真美,我很喜欢它。他们会做腐蚀、昆虫、病害等各种测试,想搞明白怎么才能种出健康的树。研究中心的房子都是白色的,边缘刷上了绿漆,院子里竖着顶端带小木屋的木杆,小木屋有点像带门的鸟笼,打开后会发现藏着各种仪器,用来测量湿度和温度什么的。不知道哪个心灵手巧的人做了这些小木屋,还把它刷成和研究中心一样的白底绿边。随便走进一间办公室,就能看到无数小抽屉,打开看看,里面是钉在大头针上的各种昆虫。中心还有种满幼苗的大温室。假如去林子里,会看到树上都挂着小名牌,好像是在做试验什么的。大人会时不时检查一下。

我负责射杀花栗鼠。爸爸会用林务局的皮卡车把我送到树林里。我喜欢那些皮卡——它们跑得真稳,还刷成林务局特有的绿色。我随身带着自己的0.22英寸手枪和午饭,爸爸晚上再回来接我。想杀多少花栗鼠都行,因为它们在森林里泛滥,但不允许杀鸟。有回我在林子里,一只鸟飞到树顶,我举起枪扣下了扳机。我没想到真能射中,结果那一枪命中要害。我看到鸟羽毛都炸开了,它旋转着跌落进小溪里,然后就被冲走了。

我们住在帕克环形大道(Parke Circle Drive),隔壁是史密斯一家。他们家有史密斯先生和太太,四个男孩——麦克、兰迪、丹尼和格瑞格,还有他们的奶奶——周围的小孩都管她叫奶奶。奶奶总在外边打理花园,只要听见冰块撞击玻璃杯的细碎响声,你就知道是奶奶出来了。

她总戴着园艺手套,一手拿着自己调的酒,另一只手拿着个小铁锹。史密斯夫妇把从我父母手里买的那辆庞蒂亚克给她开了。奶奶并非全聋,但她听力很够呛,每次启动车时必须把油门踩到底,才能听到车确实启动了。所以只要听到车库传来巨大的咆哮声,就知道奶奶要出门了。博伊西人周日都要去教堂,史密斯一家去的是圣公会教堂。他们开一辆福特旅行车出门,史密斯先生和夫人坐在前排,车座旁摆着一纸箱烟。不是只有几包,而是一整箱。

那时候的小孩可以随便跑来跑去。我们四处乱跑,白天绝对不会待在家里。我们都在外面忙自己的事,每天不亦乐乎。想想现在的孩子再也没有这种自由了,多可怕。我们怎么会任由事情变成现在这样?三年级时我们家才买电视,有时我会看会儿,但时间不多,认真看过的节目只有《梅森探案集》(Perry Mason)。电视的作用就像今天的互联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它让一切都变得均质化了。

关于50年代,有一点让我记忆犹新,但却永远无法重现了:每个地方都曾经那么与众不同。博伊西的女孩和男孩们穿衣服是一种风格,但如果到弗吉尼亚州去,会发现那儿的人穿衣服又是另外一种风格。如果北上到纽约,他们穿的衣服也不一样,听的音乐也不同。到皇后区去看看,那儿的女孩就像是——你一辈子都没见过!布鲁克林和皇后区又不一样!戴安·阿勃斯(Diane Arbus)有张照片,里面是对带着小婴儿的夫妇,你还记得那个女孩有一头漂亮的长发吧?那种发型在博伊西和弗吉尼亚就绝对看不到。还有音乐。假如想抓住一个地方的氛围,只要看看街上的女孩,听听她们听的音乐,大概就能明白了。别人居住的世界看起来那么奇怪和独特,你真的很想去了解这个世界,了解他们喜欢的那些东西。现在这些不同之处几乎消失殆尽了。可能还有些细微差异,比如有的地方还有嬉皮,可你在其他城市也会遇到嬉皮,然后发现他们和你老家的那群人一模一样。

从很小开始,我每年都会换个新女朋友,都是很棒的女孩。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和一个小女孩一起走路去上学,互相拿着彼此午睡时盖的小毛毯。幼儿园里的把妹方式就是这样。我有个朋友叫莱利·卡特勒(Riley Cutler)——我儿子莱利的名字就是随他取的。我们俩吧,有这么一段故事:四年级时我有个女朋友叫卡罗·克拉夫(Carol Cluff),结果到了五年级,她成了莱利的女朋友,两个人直到今天还相亲相爱。我五六年级时的女朋友是朱迪·帕特南(Judy Puttnam)。到了初中我就变成了每两周换一个女朋友。你跟一个女孩交往一阵,过不了多久就需要换成另一个女孩。我有一张在博伊西地下室聚会上亲简·约翰逊(Jane Johnson)的照片。简的爸爸是个医生,我们俩会一起读医学书。

我要给你讲一讲让我真正记忆深刻的一吻。我爸的老板是帕卡德先生(Mr. Packard)。有年夏天,帕卡德一家来度假,住在了研究所里。他们家有个漂亮女孩,叫苏(Sue),跟我同龄。她把邻居男孩也带来了,两个人躲在屋里做爱。当时我还一点都不懂性,所以他们毫无顾虑地告诉我这些时,我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爆炸了。有天我和苏甩开了她的男朋友一起出去玩。黄松林下铺着大约半米厚的松枝,研究所里的人把这块地叫作“大面团”。我们俩在难以置信的松软地面上绕着树跑来跑去,扑倒在松枝上,长长地亲吻起来,感觉真梦幻。那一吻在身体里不断下沉下沉,点亮了某处的火焰。


我记忆中的大多数事情都发生在夏天,大概因为冬天总是和学校挂钩,而人类总把学校抵挡在记忆之外,因为想起它只会让人恐惧。我几乎记不得自己曾经在教室里待过,除了美术课之外,也不记得上过的任何课。虽然美术老师很保守,但我记得自己还是很喜欢他的课。不过直到现在,我还是更喜欢待在户外。

我们会到一个叫波格斯盆地(Bogus Basin)的地方滑雪,大概离家30公里远,驶过蜿蜒的山路才能到达。那儿的雪非常棒,比太阳谷(Sun Valley)还棒。雪场不算大,但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什么东西看起来都很大。夏天的时候,只要在波格斯盆地干几天活——清理刷子或者干点儿别的什么——就能换取滑雪季票。有年夏天在那儿干活的时候,我们在小河边发现了一头已经浑身浮肿的死牛。我们用的镐,一头类似刀片,另一头是个钢制的尖头,所以我们就用尖的那头去刺死牛。结果钢尖一接触到牛的身体,我们就知道自己有麻烦了。因为挥动镐的力量非常大,牛的身体又很僵硬,钢尖立刻弹了回来——很可能会误伤。使劲刺牛的时候,它会发出像放屁一样的声音,释放出有毒的气体,因为它已经腐烂了。但我们怎么也不能把牛撬起来,我记得最后我们只好放弃了。我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非要把牛撬起来。你知道,孩子嘛……就是喜欢干奇奇怪怪的事。

和其他地方的椅式升降机不一样,这个地方是用丁字钢把人带到山顶。夏天的时候,在人们冬天排队等丁字钢的地方能找到不少东西。有些东西掉在了雪地里,等雪化了才再一次露出头来。能找到5美元纸币,各种零钱——找到钱的感觉真好。有次我去坐滑雪巴士的时候路过一群初中生,当时积雪大概有15厘米厚。我四处踅摸,看见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蓝色小零钱包。我捡了起来,它已经被雪浸湿了。我打开,发现里面有一卷加拿大纸币——在美国照样也能用。我那天花了不少钱滑雪。大厅里卖丹麦小面包,我好像还给朋友买了不少。我把剩下的钱拿回家,但爸爸让我在报纸上登了个寻物启事,不过没人认领,他就让我把钱包留下了。

四年级时,我的班主任是福代斯夫人(Mrs. Fordyce),我们给她取名叫“四眼夫人”(fordyce的发音听起来很像four-eyes)。我坐在教室的第三还是第四排,有个女孩坐在我后面。她戴个手镯,发疯一样摩擦着身体。她好像没法自控了一样。我模模糊糊地知道她在干什么,但好像又不特别明白。小孩对于这种事总是一知半解。我六年级时的女朋友朱迪·帕特南有个叫蒂娜·施瓦茨(Tina Schwartz)的朋友。有天上学时,女孩都被叫到了另外一个房间,过了一会儿她们又回来了。我很好奇。干吗去了?那天下午我去了朱迪家,后来我们俩又走到了蒂娜·施瓦茨家,然后蒂娜说:“我告诉你她们说了什么。”她从屋里拿出高洁丝卫生巾,蹲下来给我演示这个东西该怎么用,我真是大开眼界。

50年代时,人们成熟得较晚。六年级时学校里流传着一则谣言:我们班有个家伙每天都得刮胡子,体形也比大多数孩子大一号。传言说他在男厕所里对自己的阴茎做了些什么,然后就有白色液体流了出来。

我说:什么?我觉得难以置信,但又隐隐觉得他们说的是真的。我把它等同于某种方式的冥想。你其实不清楚一个人是怎么开智的,但身体里有种东西引导着你该如何去做。这和冥想很像。所以我想:今晚我也要试试。可我感觉要弄个没完没了,什么也没发生,对吧?可突然间身体里有了这种欲望——我很纳闷:欲望到底来自何处?哇哦!故事是真的,简直不敢相信。就像人类第一次发现了火。真和冥想一样。你学会了技巧,结果你瞧,事情发生了变化,那东西出来了。它真的存在。

我也记得还是个孩子时第一次听到摇滚乐的感觉。摇滚能让你做梦,带给你不同的感受,第一次听到时觉得那么有力量。摇滚诞生之后音乐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那种爆炸性远不及当年的摇滚,因为它和之前的音乐太不同了,就像是凭空出现在地球上。那时候有人玩节奏布鲁斯,但我们不听那种音乐,我们也不太听爵士,除了布鲁贝克的。1959年,戴夫·布鲁贝克四重奏(Dave Brubeck Quartet)发表了那张《土耳其蓝色轮旋曲》(Blue Rondo à la Turk),听了之后我都疯了。史密斯先生有这张专辑,我在他家听完后立刻爱上了。

50年代时,电影在博伊西人的生活中还不占太大分量。我记得在北卡罗莱纳州的列尊营(Camp Lejeune)露天影院,坐在一片刚刚整修过的美丽草坪上看《飘》(Gone with the Wind)。一个夏日夜晚,在露天大银幕上看《飘》——真美好。我不记得跟弟弟聊过电影,也不记得第一次看《绿野仙踪》(The Wizard of Oz)是什么时候,但它永远刻在了我心里。我不是唯一记住它的人,它也留在了很多很多人心里。


50年代的小镇生活是很特别的,最难形容的是那股氛围。它很梦幻,这个词很准确。但50年代的氛围并非完全是积极乐观的,我一直能感受到有什么事正在暗中涌动。有时候我天黑后还骑着车在社区里转悠,有些房子里的灯亮着,看起来很温暖,还有些房子里住着我认识的人。其他房子呢,里面的灯则很暗淡,有些甚至一片黑暗,我也不知道里面住的是谁。看着那些房子我就产生了一种想法:里面可能正发生着不那么愉快的事。

我没有深想,但知道在那些门窗之后有不好的事情正在上演。

有天晚上我带着弟弟一起出门,走到了一条街的尽头。如今的夜晚总是灯火通明的,但50年代,在类似博伊西这样的小镇,路上虽然有街灯,但灯很暗,一切也都笼罩在黑暗之中。周边的事物似乎都融化在了黑暗之中,这让夜晚也显得十分魔幻。所以,我们俩就在这样一个深夜,走到了一条街的尽头。这时从黑暗之中——简直不可置信——走出了一位皮肤苍白的全裸女人。可能是因为灯光的缘故,或者她从黑暗中走出来的方式,当时在我眼中她的皮肤就像牛奶一样,同时她还满嘴是血。她走得踉踉跄跄,身材走形,而且全身赤裸。我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她径直向我们俩走来,但又好像没看见我们。我弟弟开始号啕大哭,于是她坐在了马路牙子上。我想帮她一把,可那时候我还那么小,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可能问了一句:“你还好吗?发生了什么?”可她什么都没说。她看起来很害怕,彻底崩溃了,虽然受到了创伤,但依旧很美丽。

我不是每次离开位于帕克环形大道的家都能见到朋友们。有天我出门去玩,那天有点阴天,我出门的时候可能还是清晨。史密斯家旁边是扬茨(Yontz)家,他们两家的草坪几乎连在一起了。两栋房子之间有块空地,一边种着灌木丛,另一边是栅栏,还有扇通往一条死胡同的门。当时门旁边的地上坐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小孩,他正号啕大哭。我跑到他旁边问:“你怎么啦?”可他没回答我。所以我又靠近了一点,又问了一遍,结果他告诉我:“我爸爸死啦。”他哭得太凶了,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那个语气简直要让我难受死了。我在他身边坐了一会儿,可发觉自己帮不了他什么。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死亡是件很遥远又很抽象的事,你不会为了它发愁。但那天,我在那个小孩身上发现了这件事的恐怖之处。


美景大街(Vista Avenue)上有各种小店铺,比如玩具店和五金店,我们会从那些店里买东西自制炸药。我们学会了制作管状炸药,在莱利·卡特勒家的地下室里一口气做了三个,它们威力无穷。莱利自己在灌溉水渠边上引爆了一个,回来告诉我们简直难以置信。我把第二个扔在了维拉德·彭斯(Willard Burns)家门口。当时小孩都打棒球,上臂很强壮,我把那个东西扔得很高,它落下来,在地面上弹起,但并没引爆。所以我又扔了一遍,这一次撞击到地面时,它疯了一样爆炸了。装炸药的管子被炸成了碎片到处乱飞,还把隔壁戈登·坦普尔顿家的栅栏炸掉了一块。这事儿发生的时候戈登正在上厕所,他提着裤子跑了出来,手里还拿着卷卫生纸。我们大喊道:“等一会儿!”这东西威力大到能杀人,一不小心就会把我们的脑袋炸掉的。所以我们把最后一个扔在了空游泳池里,它炸了,但不会伤到任何人。

不过它在游泳池里爆炸时发出了巨大声响,所以戈登和我顺着一个方向溜了,剩下的人则走了另一个方向。我去了戈登家,他家客厅里有扇巨大的观景窗,能看到前院。我们俩坐在沙发上,坦普尔顿夫人给我们做了金枪鱼三明治和薯条。我在家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金枪鱼只会出现在我家做的炖菜里。那之前我也从来没吃过薯条。我们家也不给小孩准备甜点,只有一些葡萄干和燕麦饼干,都是健康食品。言归正传,我们俩正在吃三明治,这时一辆金黑白三色相间的巨型摩托车从观景窗驶入眼帘,上面坐着个身材巨大的警察。他把头盔夹在胳膊底下,走到门口,按响门铃,然后把我们俩带到了警察局。当时我是七年级的学生会主席,不得不给警察写了篇检讨,陈述了作为学生领导的责任和义务。

我也因为其他事情惹过麻烦。上初中的时候,我妹妹玛莎正好上小学,她上学必须先经过我的学校。我跟亲爱的小妹妹说,经过我们学校时要冲路人竖中指,这个动作代表着友谊。我不知道她究竟有没有照做,但她去问了爸爸,那一次爸爸是真的冲我生气了。还有一次,一个小孩从他爸那里偷了不少0.22英寸手枪的子弹,也给了我几颗。它们分量可真不轻啊,那些子弹有点像小珠宝。我随身带着玩了一阵,后来觉得可能会惹麻烦,就把它们裹在报纸里,再塞在袋子里,扔进了垃圾箱。冬天时我妈会在壁炉里烧垃圾,她把垃圾箱里的废纸挑出来,在壁炉里点燃,很快子弹就在客厅里乱飞。就这样,我又惹祸了。

有天我们在史密斯家的后院里打羽毛球比赛,突然听到了巨大的爆炸声,大家赶紧跑到街上,发现街区尽头正燃起浓烟。我们走了过去,发现是比我们大几岁的小孩乔迪·马斯特斯(Jody Masters)出事了。乔迪·马斯特斯用管子自制了一个火箭,火箭不小心点燃,把他的脚崩飞了。当时他妈妈怀了二胎,她从家里跑出来,看到大儿子已经站不起来了。他努力尝试着,但他的脚只有跟腱部分还连在腿上,四周一片血肉模糊,还有无数烧焦的火柴头。他们把他的脚缝了回去,他后来恢复得不错。当时在博伊西有很多人自制炸药,或者做些烧汽油的东西。

我们离开博伊西,搬到了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当时我刚刚八年级毕业,对于这次搬家非常不高兴。很难形容那种不快,但我感觉到一个时代结束了——我弟弟说得没错,音乐停止了。紧接着,九年级结束后的那个暑假,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妹妹,坐上了返回博伊西的火车。

我爷爷林奇也是在那个夏天去世的,而我是家里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他之前接受了腿部截肢手术,由于动脉硬化严重,一直没能痊愈,于是和另外五六个人住在一家街区看护中心里,由专业护士护理。每天奶奶和妈妈都会去看他,可那天她们都有事,于是对我说:“大卫,我们今天去不了,你能不能去看看爷爷?”我答应了。那天很快就过去了,到了傍晚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还没去看他,于是在南方初中(South Junior High)的游泳池前管一个小孩借了辆自行车,骑到了肖松尼大街(Shoshone Street)上。爷爷坐在轮椅上,正在前院里透气。我坐在他旁边,和他畅快地聊了会儿天。我想不起来当时具体聊了些什么——或许我问了他一些关于过往的问题,也或许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彼此保持着沉默——但我一直很喜欢和他待在一起。接着他对我说:“就这样吧,戴夫,我现在得进去啦。”我说:“好吧,爷爷。”我跨上自行车,骑走时回头看了看,发现护士正准备推他回去。我顺着大街一路往前骑,后来被一个绿色木头车库挡住了视线。所以,我看到的最后一幕就是护士从屋里出来,正向爷爷走去。

我从爷爷那儿离开后直接去了卡罗·罗宾逊(Carol Robinson)家,她表弟吉姆·巴勒特(Jim Barratt)做了个篮球大小的炸弹,正准备点火引爆。他把炸弹放在了刚刚割过草的后院里,那个气味简直绝了。我已经很久没闻过那个气味了,在洛杉矶也从来没见过刚割完的草坪。言归正传,他把一个直径大约40厘米的瓷脸盆扣在了炸弹上,然后点燃导火线。那个东西炸了,你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炸弹把脸盆炸了个60米高,还把泥土溅得到处都是,草地上燃起美丽的烟雾。我亲眼见证了一件了不起的事。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了警笛嗡鸣的声音,以为是警察来抓我们了,于是赶快撤回了游泳池边,把自行车还给了那个小孩。往爷爷奶奶家走的时候,我看到我妈正站在房子外面。她本来正冲我们家的车走去,但看见了我,开始疯狂地挥起手来。于是我加快脚步跑到她身边,说:“怎么啦?”她说:“爷爷出事了。”我开车把她带到了爷爷所在的博伊西市中心医院。我停车的工夫,妈妈已经先跑进了医院。15分钟后她出来了,我立刻明白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坐进车里后她告诉我:“爷爷死了。”

他死之前15分钟我还和他待在一起呢。当时他对我说:“戴夫,我现在得进去啦。”回想起来,我很确定他那时候已经觉得不舒服了——可能是内出血——可不愿意当着我的面说出来。那个晚上我和奶奶坐在一起,给她讲了最后一面的全部细节。后来我把事情的细节一一对照,才明白当时听到的警笛声不是来抓我们,而是去接爷爷的。我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很亲近,他是我失去的第一个家人,也是我深深爱着的一个人。爷爷的死对我来说是件非常重大的事情。

1992年的时候我又回过一次博伊西,那次是为了调查一个我认识的女孩为什么在70年代自杀了。故事的开端可以往前追溯很久。八年级毕业后我离开博伊西去了亚历山大,那时我的女朋友是简·约翰逊。在亚历山大的第一年里——那时我上九年级,那是我生命中最糟的一年——我一直和简通信,我俩的关系也还算维系着。1961年夏天再回博伊西时,我们相处了两周就决定正式分手了。但在博伊西时,我又开始和另外一个女孩约会。之后回到亚历山大,这个女孩变成了我新的通信对象。我们俩通了好几年的信,在那个时候,大家的信还都写得很长很长。

高中毕业后的那个夏天,我坐灰狗巴士去看望奶奶。这辆巴士引擎很大,发出巨响,司机在两车道高速公路上保持着七八十迈的速度,沿途只能看到延绵不断的山艾丛。我记得车上有个家伙,他看起来是个真牛仔。他戴着顶沾满汗的牛仔帽,脸上刻满皱纹,像皮革一样,还有双钢铁般的蓝眼睛,全程盯着窗外,一句话也没说。一位老派的牛仔。到了博伊西后我去了奶奶家,当时她和弗德雷夫人(Mrs. Foudray)住在一起。虽然她们都是老太太了,可都很溺爱我。她们都觉得我可帅了。那感觉真好。

奶奶把车借给了我,于是我开到一家旅馆,走到二楼。那儿光线昏暗,气氛诡异,有个冷饮柜台,当时和我通信的一个女孩在那里工作。我问她晚上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看露天电影。跟奶奶和弗德雷夫人吃过晚饭后,我就和这个女孩去露天汽车电影院了。那时候到处都是露天汽车电影院,特别方便。我们两个在车里亲热起来,她给我讲了关于她的一些事,我才意识到她可真是个野女孩。在我之后她交往的都是些奇怪的男朋友,可能类似我这种所谓的正常人都有点怕她吧。我记得她当时对我说:“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想干什么,你很幸运,因为你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我感觉她的生命已经朝着黑暗的方向发展了。

后来我们俩保持着通信——其实直到和佩吉结婚之后,我还一直和她以及另外两个女孩通信。我给这三个女孩写了很多年的信,直到有天佩吉对我说:“大卫,你现在结婚了,不应该再给这些女孩写信了。”佩吉不是那种容易嫉妒的人,但她说:“听我说,你写一封小短信,她们就能明白了。”那语气就像我是个小孩。所以我就不再给她们写信了。

很多年后的1991年,我正在拍《双峰:与火同行》(Twin Peaks: Fire Walk with Me),午饭时间我走进自己的拖车开始冥想。有天冥想结束后我打开拖车门,拍摄现场的一个人对我说:“有个叫迪克·汉姆(Dick Hamm)的人,他说他认识你。”我说:“迪克·汉姆?没开玩笑吧?”我跟迪克·汉姆是小学同学,已经有几十年没见过了。我走过去,看到了他和他妻子,他们俩是从纽约过来的,能再见到他真好。我问他后来还见没见过曾经和我一起去露天影院的那个女孩,他说:“没有,她死了。她跳进大运河里自杀了。”我开始琢磨:背后有什么故事?她发生了什么?所以电影拍摄结束后我回到了博伊西,想调查一下这件事。我去图书馆查了和这个女孩相关的文章,看到了关于她死亡的警方报告。

这个女孩后来嫁给了一个比她岁数大的男人——她兄弟和父亲都不太喜欢他,与此同时,她还和博伊西当地一位地位显赫的人保持着婚外情关系。有个周五晚上,这个家伙和她摊牌分手了,她非常绝望。她掩饰不住自己的悲伤,所以可能被她丈夫察觉到了。到了周日早上,有位邻居组织了早午餐餐会,他们夫妻俩是分头来的。据说她丈夫先行离开餐会回家了,过了一会儿她也回家了。她进卧室拿了把西部风格的0.22英寸手枪,接着走进洗衣房,对准自己的胸部开了一枪。接着,她蹒跚地走出房子,死在了家门口的草坪上。我一直在琢磨:假如想自杀的话,干吗还要走到家门口的草坪上来?

根据警察的调查结果——我觉得他们肯定得到了她情夫的口信:这就是自杀,别瞎调查,不小心就会殃及我,你们别他妈乱找麻烦。这件事就被压下来了。我去了警察局,故意想套他们的话:“我正在给电影找灵感。你们这儿最近有没有女孩自杀的案件?”没有奏效,他们绝对不会再提这起案子。我得到许可调取犯罪或自杀现场的照片,填好表格交上去时,他们却说:“真抱歉,那年的资料我们已经销毁了。”我在这个女孩还年轻、她的生命刚刚开始时就认识她了,可我不知道她的人生为什么走上了这样一条路。

但我知道,“我们是谁”其实在出生时就已经决定了。他们管这叫生死轮回,我也相信我们已经在人世间走了很多很多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自然规律。

在这一生,你的过往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回访。想象一下打棒球:你把球击飞,直到球再触碰到某个物体,它才会往回飞。这期间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空白空间,球也已经离开了很久。但它终将往回飞,向你的方向飞去,而你正是一开始击球的那个人。

我也觉得命运在我们的生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否则很多事情无法解释。我怎么就能获得一笔独立电影制作者奖金,然后去了美国电影学院高级电影研究中心(Center for Advanced Film Studies at the American Film Institute)呢?你怎么就会遇到某个人,和她相爱,但就是没有遇到剩下那么多的其他人呢?你的天性已经在那么大程度上被决定了,虽然父母和朋友能产生部分影响,但你却一直还是最初的那个你。我的几个孩子个性都不一样,他们都有独立的人格,而且从一出生起就带着他们各自的小天性了。你有机会认识他们,你那么爱他们,但对于他们将来会走上什么样的人生道路,你其实起不了什么作用。很多事是注定的。不过儿时的经历确实能塑造一个人,我在博伊西度过的时光对我就有巨大影响。

那是1960年8月的一个夜晚,是我们在博伊西的最后一晚。我家车道和史密斯家的车道之间有块三角形的小草坪,我爸、弟弟、妹妹和我都站在那块草坪上和史密斯家的男孩道别:再见了,马克,丹尼,兰迪,还有格雷格。突然史密斯先生也出来了,我看到他和我爸说了几句话,又握了握他的手。我盯着他俩,开始感觉到眼前这一切的严肃性,开始明白这是无比重要的最后一夜。和史密斯家做邻居的这些年里,我还从来没和史密斯先生单独说过话,但他这个时候冲我走了过来。他伸出手,我握住了。他可能说了些什么,比如“我们会想你的,大卫”。但我完全没听清,因为那时我已经哭得稀里哗啦的了。我意识到史密斯一家对我来说多么重要,也意识到博伊西的朋友们对我来说多么重要,他们在我身体里越来越沉,直至深入骨髓。那是种超越了悲伤的感受。第二天,我将迈入未知的黑暗之中。我透过泪眼看着史密斯先生,我们结束了握手。我说不出话来。那绝对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黄金时代的终点。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