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懵懂入社会

第四章 懵懂入社会

航船在罗德岛的新港停泊,我就顺便去看望约翰哥哥。他已经结婚并在此地定居多年了。他一直很疼爱我,此时也非常亲切地招待了我。他有一个姓弗农的朋友,在宾夕法尼亚有一笔大约三十五镑的欠账要收回。约翰想拜托我替他拿回这笔钱。在他告诉我怎么汇款之前,收到的钱先自己保管起来,还给了我一张汇款委托书——这件事后来却给我带来了很多烦恼。

在新港,有几个前往纽约的乘客一同上了船,其中有两个结伴同行的年轻女人,还有一个庄重严肃,通情达理,像女总管一样的贵格会妇人和她的仆人。我热情主动地表示愿意为这位妇人做些小事,我想这让她对我颇有好感。看到我与两个年轻女人越来越熟,而且她们似乎挺主动,这位老妇人就把我叫到一边说:“年轻人,我很担心你,你身边没有朋友,而且似乎不谙世事,不清楚年轻人容易陷入一些圈套。我敢说那两个女人很坏,从她们的举动就看得出来,你要是不提防着,会被她们坑了的。你和她们素昧平生,我是为了你好才劝你几句,你还是不要理她们了。”

一开始我觉得她们没有她说得那么不堪,但是她提到了几件耳闻目睹而我没有留意到的事情,使我相信了她的判断。我感谢她好心相劝,答应听从她的劝告。船抵达纽约时,那两个女人告诉我她们住在哪里,还邀我前去看望。不过我没有去。我还真是做对了,因为第二天船长就发现丢了一个银勺子和其他一些东西,是从他的船舱被偷走的,他知道那两个女人是妓女,就弄了一张搜查令,果然在她们的住处搜出了失窃的物品,两个女小偷也受到了惩罚。所以,船在航行中擦上一座暗礁而终于躲过劫难固然是件幸事,然而对我来说,躲过这两个女人的意义更为重大。

到了纽约,我找到了比我早到一些的柯林斯。我们从童年起就亲密无间,经常一起读同一本书,但他比我有更多时间读书学习,而且在数学方面很有天分,因此数学水平远胜于我。住在波士顿的时候,我大部分闲暇时间都在和他聊天。他一直是个节制勤奋的小伙子,当地的几位牧师和绅士颇为看重他的学识,认为他将来一定能出人头地。但是在我离开波士顿期间,他染上了狂饮白兰地的恶习。而且从他本人的说法和旁人的议论中,我知道他到了纽约后每天都喝得烂醉,行为也古怪无常。他还赌钱,输得精光,我不得不帮他付住宿费,以及赴费城的旅费和在费城的其他花销,后来我发现这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当时的纽约总督伯内特(伯内特主教的儿子)从船长那里听说乘客中有一个叫富兰克林的年轻人随身带了很多书,就让船长带我去见他。我本打算带柯林斯同去,但他当时喝醉了。总督非常客气地招待了我,带我参观了他的大藏书室,我们谈论了很多关于书籍和作者的话题——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有幸得到一位总督的赏识了,对我这样的穷小子来说,实在是件幸事。

我们继续行程,抵达了费城。在路上我收到了弗农的钱,如果没有这笔钱,我们大概很难完成旅程。在费城,柯林斯想找一份账房的工作,但人家从他的气息或举止中就猜出他是个酒鬼,所以他虽然有几封推荐信,却一直没找到工作,只好继续和我住在一起,吃住费用都由我来承担。他知道我拿到了弗农的钱,就不停地向我借,承诺一找到工作就还给我。最后,那笔钱被他借走了太多,如果弗农让我汇款真不知该如何是好,我一想到这件事就十分苦恼。

柯林斯还在酗酒,为这件事我俩吵过几次,因为只要喝了点酒,他就变得非常暴躁。有一次,我们几个年轻人在特拉华河上划船,轮到他时他却不肯划,说:“你们划船把我送回家。”我说:“我们才不会替你划船。”他说:“你们必须划,不然今晚就待在河上别回家了,看着办吧。”其他人都说,“咱们就划吧,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正因为别的一些事生他的气,就是不肯划。于是他赌咒发誓说一定要让我划船,不然就把我扔进河里,还站到船板上朝我走了过来。当他走过来对我动手时,我伸手在他胯下一拍,站起身,把他头朝下扔进了河里。我知道他水性很好,所以毫不担心,他绕过来想抓住船身,我们就猛划几下,把船划到他够不到的地方。每次他接近船身,我们就问他肯不肯划船,同时把船划开。他气得要命,却顽固地不肯答应划船。不过,最后看他有点累了,我们就把他拉回船上,傍晚时把他湿淋淋地送回了家。自此之后,我俩就没有好好说过一句话。后来有一位西印度的船长,受人之托要给巴巴多斯的一位绅士找家庭教师,偶然遇到了他,就答应把他带到那边去。就这样,他离开了我,答应拿到第一笔工资就给我汇过来还债,可从此之后就音信杳然。

动用弗农这笔钱是我人生早期犯下的一个大错。这件事表明,我父亲认为我太年轻不能经营大生意的判断是有道理的。但是威廉爵士读了父亲的信,却说他过分谨慎。他说人与人有很大不同,年长者未必谨慎,年轻人也不一定鲁莽。他说:“既然他不肯帮你开业,我自己来。你需要从英国采购什么,给我列个单子,我派人去买。等你有钱了再还我,我一定要在这里开一间像样的印刷所,我相信你能成功。”他说这番话的样子非常恳切,我一点都不怀疑他的诚意。之前我没有对费城的任何人说过我想自己开业,现在也依然守口如瓶。如果有人知道我在依靠总督,或许一些了解他的朋友会劝我不要这样做,因为后来我听说他是出了名的随口许诺、言而无信之人。可是我又没有求他帮我开业,怎么能想到他的慷慨许愿是一派虚言呢?我当时一心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人。

我给了他一份清单,上面列出了开一间小印刷所必需的东西,据我估计总价在一百英镑左右。他显得挺高兴,但又问我,如果我亲自去英国挑选铅字,确保样样东西买得称心,岂不更好?他说:“而且你可以在那边认识一些人,还可以和书商、文具商建立联系。”我同意这样做可能是有好处。“那么,”他说,“你就准备好,等着乘安妮丝号去英国。”

“安妮丝号”是当时唯一定期往返于伦敦与费城之间的航船,每年一班,但是离开船还有好几个月。于是我继续在凯默那里工作,每天为柯林斯借走的那笔钱烦心,生怕弗农让我汇款。然而这件事要到几年后才发生。

有一件事我忘了讲,在我第一次离开波士顿的旅程中,船因为无风,在布洛克岛附近停留。大家于是动手捕捉鳕鱼,拖了许多上船。在此之前,我一直坚持自己不吃荤的决定,因此遇到这种事就想起了特赖恩老师的观点。他认为吃一条鱼就是一次无缘无故的谋杀,因为这些鱼过去未曾、将来也不会加害人类,人类没有理由屠杀它们。这种说法看似非常有理,可我以前特别爱吃鱼,而且刚出锅的、热腾腾的炸鱼的香味实在美妙。我在原则和喜好之间踌躇了一阵,直到想起以前看到剖开大鱼肚子露出的被吞食的小鱼,便想“既然你们互相吞食,我也没有理由不吃你们”。就这样,我大吃了一顿鳕鱼,之后也继续和别人一起吃鱼,只偶尔吃顿素食。由此可见,做一个“理性的动物”能带来多少方便,你想干什么,都能为你的行为找出理由。

凯默和我之间交情不错,相处颇为融洽,因为他从未怀疑过我要自立门户。他依然保持着过去的宗教热情,喜欢争辩,我们常常争论不休。我用我的苏格拉底式辩论法对付他,提出一些看似与我们的讨论毫无关系的问题,然后逐渐引向正题,让他陷入困境和矛盾之中。最后他变得过分小心,即使我提出的问题再寻常不过,他也要先问一句“你想从中推论出什么”才肯回答。不过这使他对我的辩才评价过高,郑重邀请我与他合作,帮他建立一个新教派。他负责传道,我负责驳倒反对者。当他向我讲解教义时,我发现在一些难解的问题上,我对他的观点无法苟同,除非我也能参与意见,介绍一些我对宗教的看法。

凯默留长胡子,因为摩西律法有一条说:“你们不可损坏胡须的周围。”他还守每星期的第七日为安息日,这是他的两条基本准则。这两条我都不喜欢,但是如果他接受我不吃荤食的信条,我就同意将这两条放进我们的教义里面。他说:“我的身体恐怕吃不消。”我向他保证这对身体无碍,只会让他变得更健康。他一直是个老饕,我很期待看他半饥半饱的样子取乐。他说如果我陪他一起斋戒,他就会试试看。我答应了,我们就这样吃了三个月的素食。我们请一位女邻居定期帮我们做饭送饭,我给了她一张单子,上面列了四十道菜,请她换着样给我们做,其中没有任何鸡鸭鱼肉。这次心血来潮的做法对我倒是挺好,因为省钱,两个人一星期不超过十八便士。

自此之后,有几个四旬斋我守得格外严格,从普通饭菜换到斋饭,或从斋饭换回普通饭菜,都是说换就换,毫无困难。所以我认为,吃斋饭要从普通饭菜一点点过渡的说法是没什么道理的。我坚持得很愉快,但是可怜的凯默却遭了罪,他厌烦了这个计划,一心想吃荤,就点了一只烤猪,邀请我和两位女友同吃,可是因为烤猪太早被端上桌,他抵挡不住诱惑,在我们来之前就全吃光了。

此时我已经对里德小姐展开了追求。我敬重她,爱慕她,而且有理由认为她对我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我远行在即,而且我们都刚过十八岁,还太年轻,所以她母亲认为妥当的做法是目前不让我们交往太深。若要谈婚论嫁,最好是等我回来。那时候如果事情按我的期望进行,我将自行创业,她母亲可能是认为我的期望未必像我想象的那么容易实现。

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常来往的几个人是查尔斯·奥斯本、约瑟夫·沃森和詹姆斯·拉尔夫,他们都是爱读书之人。前两位是镇上有名的契约起草人查尔斯·布罗格登的书记员,后一位在一名商人处当店员。沃森是一个虔诚明理的年轻人,非常诚实正直;另外两人对宗教信条的遵守并不严格,尤其是拉尔夫,他和柯林斯一样,在我的影响下信仰动摇,后来我反过来因此吃了他俩不少苦头。奥斯本这个人理智、直率、坦诚,对朋友真挚热情,但在文学方面太喜欢评头论足。拉尔夫聪明文雅,口才极好,我不认识比他更健谈的人。这两个人都非常喜爱诗歌,正试着写些小诗。

我们四个人常在周日一起漫步于斯库基尔河畔的林间,轮流朗读作品,赏鉴切磋,十分惬意。拉尔夫想追求诗艺,他毫不怀疑自己能成为大诗人,并且名利双收。他还说所有最杰出的诗人在开始写作时都像他一样有种种不足。奥斯本常泼他的冷水,想让他明白自己没有写诗的天分,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行,不要好高骛远,虽然现在没有本钱,但他可以靠自己的勤勉和本分谋求一份代理商的工作,假以时日,就能获得开业所需的资本。我则赞成时不时写诗作为消遣,锤炼语言,但也仅此而已。

有人建议下次聚会时每人带来一首自己写的诗,互相观摩、批评和修改,以求进步。因为我们关注的主要是语言和表达,完全不用考虑原创性的问题,就说好了内容是去改写描写神之降临的《诗篇》第十八篇。聚会的日子快到了,拉尔夫找到我说他已经写完了。我说我最近一直很忙,也没什么兴致,所以还未动笔。他给我看了他的诗,征求我的意见,我十分欣赏,觉得是一篇佳作。他说:“奥斯本总是百般贬低我的作品,从不肯说一句好话,纯粹是出于嫉妒。他倒不那么嫉妒你,所以我希望你拿出这首诗,就说是你写的,我假装忙得没顾上写,看他这次会说什么。”我答应下来,立刻誊写了一遍,装作出自我的手笔。

我们如期聚会,沃森先读了他的作品,有妙笔也有败笔。奥斯本也读了,他写得好得多,拉尔夫做出了公正的评价,既指出了不足,也称赞了其优美之处。他自己没拿出作品。轮到我时,我故意扭捏推辞,说时间太紧来不及修改,请大家原谅之类。可是大家不听我的借口,让我赶紧把作品拿出来。于是我读了那首诗,而且不止一遍。沃森和奥斯本赞不绝口,甘拜下风。拉尔夫只批评了几句,提了一些修改意见,我则坚持为该诗辩护。此时奥斯本又来驳斥拉尔夫,说他写诗不行,评诗也好不到哪儿去,于是拉尔夫放弃了争辩。他俩一起走回家时,奥斯本还在继续对这首诗击节称赏,他以为是我写的,说刚才有所保留是怕被我当成恭维话。他说:“可是谁能想到富兰克林竟有这般文采,如此有声有色、力透纸背、激情洋溢,甚至比原诗还要好!平时说话时,他好像总是词不达意、磕磕绊绊、颠三倒四,可是我的天!他写得多好啊!”当我们下一次聚会时,拉尔夫捅破了我们耍的花招,奥斯本被大家嘲笑了一番。

这件事坚定了拉尔夫成为诗人的决心。我尽力劝阻,可他依然写个不停,最后是蒲柏把他治好了。不过他后来成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散文作家。我在后面还会说到他的事情,另外两位可能没机会再提了,所以在这里交代一下。沃森几年后死在了我的怀里,使我十分悲痛,因为他是我们中最优秀的。奥斯本去西印度当了律师,名利双收,却英年早逝。他和我曾认真约定说如有可能,先死的那个要(在死前)探望另一个,向他讲述另一个国度的情形,可他从未履行这个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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