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费厄泼赖”引发争议

五、“费厄泼赖”引发争议

林语堂在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80年代一直被历史尘埃淹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鲁迅的杂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点名批评了林语堂。由于受“左”的影响,鲁迅也被抬到了吓人的高度,鲁迅批评的人也就成了“敌人”。不提便罢,提也是当做“反动”人物,或资产阶级的反动文人看待。林语堂因受到鲁迅的批评,自然也成了“反动”文人。

其实,当时的事情是:1925年10月,孙伏园写了一篇文章《语丝的文体》发表在《语丝》第52期上。此文是写给周作人的一封信,主要是探讨了《语丝》刊物上的散文文体问题,后来周作人也写了一篇《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一文,发表在《语丝》第54期上。同期也刊发了林语堂写的《语丝的体裁》。孙伏园在文章中引用了林语堂曾说过的话:“林语堂先生主张扩大范围,连政治社会种种大小问题一概都要评论,这话初看起来似乎主张略改语丝的体例,我看实际不然。语丝同人对于政治问题的淡漠,只限于那种肤浅的红脸打进黑脸打出的政治问题,至于那种替政治问题做背景的思想学术言论等等问题还是比别人格外留意的。说得加重一点倒是语丝同人最热心于谈政治,那种红脸打进做一条评论,黑脸打出再做一条评论的才真淡漠于谈政治呢。”周作人在复信中,提到了林语堂“必谈政治”的意见,说《语丝》并没有规定“不谈政治”,只是大家都不是以政治为职业而已。周作人说:“这都依了个人的趣味随意酌定,没有什么一定的规律。除了政党的政论以外,大家都要说什么都是随意,唯一的条件是大胆与诚意,或如洋绅士所高唱的所谓‘费厄泼赖’(Fair Play),——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自信比赛得过任何绅士与学者,这只需看前回的大虫事件便可明了,我们非绅士之手段与态度比绅士们要‘正’得多多。”周作人的文章发表后,林语堂作了《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刊在《语丝》第57期上。林语堂在文章中发挥了周作人《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一文的精神,要求写文章重在写出自己的主见。在林语堂看来,“凡是诚意的思想,只要是自己的,都是偏论,‘偏见’。若怕讲偏的人,我们可以决定那人的思想没有可研究的价值;没有‘偏见’的人也就根本没有同我们谈话的资格了。因为他所谈的‘公论’都是一种他人的议论调和而成的……”林语堂与周作人一样,都是看重《语丝》“不用别人的钱,不说别人的话”。林语堂说到论战的态度,那就是要“费厄泼赖”。他说:“再有一件就是岂明所谓‘费厄泼赖’。此种‘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唯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的条件,能骂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他在文章后的附记里写道:“又岂明文中所谓不‘打落水狗’及‘平地上追赶猢狲,也有点无聊、卑劣,虽然我不是绅士,却也有我的体统和身份’也正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文末特别强调:“‘费厄泼赖’原来是岂明的意思。”

林语堂的文章发表后,鲁迅立即写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发表在1926年1月10日出版的《莽原》半月刊第1期上。鲁迅说:“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这字的函义究竟怎样,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这种精神之一体,则我却很想有所议论。”鲁迅立论的起点是对“落水狗”应持什么态度:是不可打,或者应该打,还是像林语堂所主张的那样“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呢?鲁迅举了辛亥革命时期王金发对敌人实行宽容的结果是反被杀害一事为例,说明“不打落水狗,反被咬了”。王金发(1883-1915),浙江嵊县人。浙东洪门会党平阳党的首领,后加入光复会。辛亥革命后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二次革命”后于1915年7月被袁世凯的走狗浙江都督朱瑞杀害于杭州。鲁迅分析了不打落水狗的原因:一是无力打,二是比例错。就后一原因来说又有两种情况:“一是误将塌台人物和落水狗齐观,二是不辨塌台人物又有好有坏,于是视同一律,结果反成纵恶。”鲁迅指出:“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费厄泼赖’精神,我以为至少须俟所谓‘落水狗’者带有人气之后。但现在自然也非绝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说,要看清对手。而且还要有等差,即‘费厄’必视对手之如何而施,无论其怎样落水,为人也则帮之,喂狗也则不管之,为坏狗也则打之。一言以蔽之:‘党同伐异’而已矣。”鲁迅认为“费厄泼赖”精神,“我们当然是要的,然而尚早”。鲁迅所担心的是“保护坏人”,其结果是不可想象的。鲁迅的文章实际上是对林语堂观点的批评。因为鲁迅从1923年开始与弟弟周作人感情破裂,不再来往,所以在文章中只点了林语堂的名,而未提周作人。要讲宽容,不打“落水狗”,这可以说是周作人、林语堂共同的认识。

鲁迅的文章发表后,林语堂马上画了一幅《鲁迅先生打叭儿狗图》的漫画,登载《京报副刊》上,表示了赞同鲁迅的意见。林语堂一会儿主张不打落水狗,一会儿又赞成打落水狗,不免引起一些人的非议。为此,他写了《讨狗檄文》、《打狗释疑》,作了解释。在“三·一八”之前,林语堂就写有一篇《泛论赤化与丧家之狗——纪念孙中山逝世周年》的文章,把早期革命思想提到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讨狗檄文》声言:“我们是绝对不妥洽的,与政府妥洽的人妥洽即同于与政府妥洽。”他说:“我们打狗运动应自今日起,使北京的叭儿狗,老黄狗,螺狮狗,笨狗,及一切的狗,及一切大人物所豢养的家禽家畜都能全数歼灭。此后再来讲打倒军阀。”《打狗释疑》是对侯兆麟一封来信的回复,重申对鲁迅忠告的信服。文章一开始就说:“狗之该打,世人类皆同意。弟前说勿打落水狗的话,后来又画鲁迅先生打落水狗图,致使我一位朋友很不愿意。现在隔彼时已是两三个月了,而事实之经过使我益发信仰鲁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而又从而打之’之话。”

鲁迅、林语堂等人当时的笔战对象很明确,主要是指支持章士钊、杨荫榆的现代评论派,因此,林语堂的漫画发表后,陈西滢等人极为不高兴。陈西滢在《致志摩》一文中说:“说起画像,忽然想起了本月二十三日《京报副刊》里林语堂先生画的《鲁迅先生打叭儿狗图》。要是你没有看见过鲁迅先生,我劝你弄一份看看。你看他面上八字胡子,头上皮帽,身上厚厚的一件大氅,很可以表现出一个官僚的神情来。”陈西滢说的虽有人身攻击之嫌,但也不能否认鲁迅的确是当时政府(教育部)的官员身份。

应该说,林语堂与鲁迅的关系不如与周作人的关系密切。林语堂与周作人相识较早,又同是北大的教授,据《周作人日记》记载,1923年11月3日,周作人和耀辰、凤举等十人晚宴,林语堂是其中之一。林语堂与鲁迅的交往比与周作人的交往晚了两年多,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发表后,两人才亲密起来。这说明,林语堂与鲁迅的相识相交是从文字上开始的。林语堂不仅对鲁迅的文章未进行任何分辩,而且在他把那篇文章收入《剪拂集》时,把题目《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改为《论语丝文体》,并把“‘费厄泼赖’原来是岂明的意思”的附记也删去了,因周氏兄弟失和,无法对话,所以林语堂独自一人担起了提出“费厄泼赖”这一暂时不宜在中国实行的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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