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前准备与波折

宣慰前准备与波折

身兼全国绥靖区政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国防部长白崇禧,此时正在华北督导绥靖区政务 。三月七日,白崇禧由绥远包头飞抵山西太原,和山西绥靖公署主任阎锡山交换意见,预定明日召开会议,检讨各项工作,但是隔天(八日)下午,突然奉南京紧急召回,未及开会就匆匆离去。

白崇禧回京当夜,以及隔晚,连获蒋介石召见,告知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派遣中央大员宣慰台湾,由白崇禧承担这项使命,并且与他讨论台湾善后方针。关于“台湾暴动事件”的善后,蒋氏在九日指示白崇禧三项处理原则:“一、政府应派大员前往该省宣慰。二、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应依照省政府组织法改组为台湾省政府。三、改组时应尽量容纳当地优秀人士。”并嘱依照这三项原则,研拟具体办法呈报核准。

白崇禧受命之后,立刻展开宣慰的准备工作。白崇禧本人对奉命宣慰所抱持的基本态度,今据他晚年接受口述历史访问时表示可知:

我自己的原则是中国有句俗话,“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抱持这种精神,他于当日研拟出“处理台湾事件办法”草案,并且在官邸接见台湾省党部主委李翼中。李翼中奉了陈仪的命令,搭乘空军军机到南京,当面向蒋报告台湾情况,并呈送陈仪六日专函给蒋。白崇禧接见李翼中,除了详细询问台湾情况以外,还与李翼中逐项讨论处理办法,之后,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陈立夫(1900—2001)加入,共同讨论定案,并且在三月十日呈送蒋介石核定(参见本书“史料选辑”部分“国防部长白崇禧呈报处理台湾事件办法”)。这份草案,就是三月十七日由白崇禧携带到台公布的国防部《宣字第一号布告》的雏形。

处理办法采取宽大精神,要求在办法宣布之后,台湾各级“二二八处委会”应该立刻取消、恢复地方政治常态;同时,参与此项事件有关之人员,除煽乱暴动者外,概不追究。要点大致可分为七项:一、长官公署改组为省政府;二、省主席不兼任警备总司令(即军民分治);三、省政府委员尽量用本省人士;四、台湾省各县市长,提前民选,在未民选前,尽量以本省人士出任;五、政府机关中,本省人待遇应该和外省人相等;六、民生工业之公营范围,应尽量缩小;七、长官公署现行之政治经济制度及政策,其有与国民政府颁行之法令相抵触者,应予分别修正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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