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魂牵梦绕
小时候,我们心心念念要去远方,为着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梦想。现在,却发现最好的风景还是在那个最初我们出发的地方。
有人问我,为什么曾拼命想离开的地方,又会成为最向往的乐土?
其实,不只是家乡,时空会让很多或人或事或地方或事情产生距离的美感。对于家乡,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那里有我们的爱和牵绊。
我们不是没有来路的人
我们不是没有来路的人。
我们都是有来路的人,我们之所以走到今天,是因为有我们的祖先一步一个脚印从远古而来。我们也都是有根的人,我们的基因以我们不明就里的方式记录了我们一脉相承的全部过程。我们更是有家乡的人,不管是守着故土终老还是背井离乡,家乡是我们每个人魂牵梦绕的羁绊和宿命。
心有家乡,我们就是有来处的孩子,就不是浮萍,就算漂泊天涯,心永远都会有一个随时停靠的港湾;心无家乡,人生,或许真的就只剩下最后的去处了。
在我的家乡,一抔黄土,一碗浆水,都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拿得起却放不下的惦记和牵挂。
犹记抵家那天,下了火车,天还没有大亮,坐在开往市区的公交车上,看见车窗外铅云低垂,低得好似要跌落在缓缓流淌的河水中,似乎凝结了无限浓情;河边的翠柳,在晨风中微漾,以轻盈典雅的姿态,迎接远方归来的游子。熟悉的气息,熟悉的街景,熟悉的乡音,随着晃动的车体,从嗅觉、视觉到听觉,浇灌和冲击我的心扉,浸满我的心灵。置身其中,回想起每次归家的不易,刹那间,泪水泉涌般淹没了心田,彼时彼刻的自己,整个人变得空前的渺小和卑微。
迄今,大大小小的城市和乡镇我也去过不少,发现无论是古老还是新颖,每座城市或乡镇都有太多的千篇一律,我的家乡也不例外:一样的水泥建筑,一样的植被,一样的道路,一样的现代化的脚步在人类文明中匍匐前进。纵然如此,我的家乡还是与众不同的,尤其是蜿蜒的川道两边端然的墚峁以及连绵的大山,那是镌刻在生于斯、长于斯的每个人骨子里的乡愁呵,无论我们归来或离开,它们都一往情深地守候在那里,等待着我们。
以前,从来没有发现,一座山竟会是一种人生,一条路竟会是一种情怀。山与路,或迎来,或送往,都深深眷恋,难舍难分。渐渐地,离家越来越远,黄土地上大山的含义也随之越来越清晰明了。突然间发现,家乡的每一座山都是一种人生呵:其形其势虽迥异,唯其情怀渐次分明,且不会慢慢褪色。
有朋友说,黄土大山是我们西北人骨子里的胎记,是我们精神的脊梁,沧桑中包含淳朴与厚道。
诚哉斯言!
家乡,最美之一当属清晨。
乡村的清晨,如画似卷,恬静稚幽,没有城市的嘈杂,只听得声声鸟啼。睡梦中,庭院外父亲养的鸽子咕咕鸣叫;啄木鸟在屋后的大洋槐树上发疯似的啄着树干;还有一群又一群的麻雀,啁啾不已,和着我家羊群的咩咩声和狗吠声,依稀感觉移身林间山野,岚霭氤氲,一时不知梦里梦外。
半睡半醒中,我被二侄女王霄楚的呓语彻底带回清晰的现实。于是,一个人轻轻起身披衣下炕。推开门,庭院岿然安稳;院外高大的乔木已是郁郁葱葱,端然入眼;低矮的云层悠然自在当空,天似阴非阴。忍不住长吸几口清冽的空气,顿感生活如此娇媚,心气也随之豁然通亮,有如回到那段最放肆纵奢的韶华之年。于是,不觉动了去屲上看看晨曦中田野的念头。且,说走就走。
农历三月末的田野,像一幅油彩画。
记得回家途中,坐在从天水市开往秦安县城的依维柯上,看着车窗外灿黄的油菜花和碧翠的麦田交相辉映,一片又一片,绵延无限,直把整个阡陌勾勒得好似不食人间烟火一样明净。那样的美景,美到心醉,欢喜得我在车里雀跃不已。于是,迅即拿起手机告诉一位故友,说老家的田野,像一件二十五岁姑娘的衣裳。朋友问我何出此言,我说:“浓而不艳,媚而不惑,靓丽却不失稳当。”
而此时此刻的乡镇,遍布人间村落。用陇城老乡冯晚耕的话来说,便是:“山高藏新境,芳华涤我心。天长野人远,美丽中国村。”
然而,在城市生活久了,就连生于乡野的人竟也会淡忘大山大川的真实面目,变得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不曾脚踏实地,做人就容易忘乎所以——只有回到家乡,再次站在大山大川面前,方觉一个人是多么渺小,竟比不过乡间的一株小草。
一天傍晚,一个人去北山看新栽的树。
北山是我最熟悉不过的地方了。十几年前,我还生活在这里。那时,我赶着羊群或扛着?头,用脚步丈量着清水河北岸的每一块土地,至今,我都清晰地记得哪里有个洞,哪里又有个坑。现在,我虽生活、工作在北京,但每次回家,都会抽空去北山的边边角角转。
此次,也不例外。
行至半山腰,突然间一群硕大无比的野鸡惊飞,鸣叫中带动四方空气振动不已,吓得我浑身发抖,以致以为田埂底下的洞里必然有狼或野兽窜出来。还好,惊吓中想起一个人,想起有他在不远的远方守望着我,心里一暖,就忘记了恐慌。这时,抬头望去,孤独屹立的大树、迎风招展的旗帜、欣欣向荣的大山、娇小怒放的野花、倩影衔山的夕阳,勾画出一幅和谐静美的图案,忽而想起一句诗:日暮苍山远。
眺望“日暮”下的清水河畔,亦是美不胜收:山峦围成的湖水宛如明镜,湖心被夕阳的倒影点燃,一盏盏虔诚的橘红的灯照亮灵魂深处的暗淡;湖水周边的草木飘摇犹如拂尘,涤荡周身的浮尘。
而立之年的人,走过更多的路,看过更多的景,渐渐地明白,人生的道路总是不确定的,不是越走越窄,便是越走越宽。也渐渐地明白,就像老乡岭上人的诗中所言,“人间多少路,惟在故乡宽”。更渐渐地明白:随着年纪见长,自己的世界越来越大,大到足以纵横江湖,俯仰生命;可同时,自己的世界却也越来越小,小到在纵横俯仰之间,心中除了家乡,再也容不下其他更多的地方。
以前在外求学,也算得上是背井离乡,但并不理解家乡之于我的意义,直到在京成家立业后,始知天水老家何以成为我的牵绊和不舍,以致让我为了这份牵绊和不舍而学会了于循规蹈矩中不断地去背叛。
是的,我们都是生活的奴仆,一天一天按部就班,唯因爱,才会偶然努力去背叛。背叛工作,背叛生活,背叛一切中规中矩的稳妥,但唯独不会背叛爱和被爱,以及生命的初衷。
我们像风筝一样去远翔,当有一天,漂泊得累了,倦了,至少还有一根线系着我们,让我们不曾忘记来时的道路。
那条我们来时的道路,便是我们的归途。
时代,以个人无法阻挡的脚步用力向前;生活在这个时代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历史三峡中的一滴水滴,情愿或不情愿都要面对瞬息万变,甚至沧海桑田。尽管如此,故土山河总有她永恒不变的面貌和情怀,其中,最根深蒂固的便是驻留其上的一缕乡愁。带着这份感情,无论时代以怎样的速度变幻,亦不管我们漂泊何处,灵魂的归处都在这一方水土之上。
因为,任何时候只要心底一隅有家乡存在,我们就不是没有来路的人,就像黄土地上的大山,它虽在远方,但一直在守候和召唤我们的归来。
家永远在心中
我是个恋家的人。
我对家乡的情结,在很多人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
比如,自2005年离家求学至京,七年后毕业又留京工作,如今已有整整十一年的时间;这期间的每一个节假日我都回了家,以致从未有过一次除回家以外的其他旅行。
比如,来京学习、工作、生活十年多,家乡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和父老乡亲的颜容非但在我心中没有远去,反而越来越明澈清晰:明晰到为了嗅一嗅黄土地的气息,在归家的日子里,我常徘徊匍匐在清水河畔的田陇地头一整天;明晰到为了吃一碗最接近老家滋味的浆水面而踏遍京城,为了现场听一出秦腔,子夜时分才拖着疲惫的身子抵家;明晰到行走在大北京洪荒的人群听到熟悉的乡音便热泪盈眶、激动不已;甚至,明晰到连在梦里出现的每一条黄土地上的沟壑都是斑斑可考的……抑或因为装在我内心深处的除了家乡外没有太多的东西,所以,从灵魂深处流淌且凝聚而成的我的第一本散文集《回不去的故乡》,在书稿刚整理出来时,连自己都被震惊到:“都是家,怎么会!”
其实,自从有了出书的念头到所有书稿完成,整个过程我都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私人的事——我从未打算要将出书这一事告诉除家人以外更多的人,故所有稿子的选取我只做到忠于自己的内心,从没考虑过其他。可当六十多篇文稿汇聚在同一文档上时,我却发现其中几乎每一篇文章最后都指向了一个地方:家!包括我的亲人、我的家乡以及和他们有关的一切。
这的的确确是无意识的流露,没有一点刻意为之的痕迹,只因我的心一直都留在那个地方,所以才落笔若此。
那一刻,我竟有了将自己的隐私公之于众的冲动:我要告诉我的家人、我的家乡,以及那片黄土地,原来我是那么爱你们,连我自己也从未发现!
可是,无论我如何爱着我的家人、我的家乡,以及那片黄土地,却远不及他们对我的爱。
记得每次有人问我为何不趁年轻多出去走走时,我总说:“回家,是我目前唯一的宿命!”
是的,如今一年仅有的几天假期,我怎么舍得不回家!我的父母和姐弟天天盼我能出现在他们面前,那片黄土地时刻都在招呼着、希冀我能归来,我怎忍心辜负!
记得去年端午前夕,我告诉妈妈这个假期我不回家了,我要去江南霏霏细雨中看看,要去海边云蒸霞蔚里走走。妈妈听后,在电话那边“唉”了一声便泪如雨下,而电话这边的我更是揪心的疼痛。每次,都是这样的场面,所以,除了回家,我如何能有其他的想法?何况,他们想我,我更想他们!
所以说,回家,是我目前唯一的宿命。
以前是这样想的,新书预售一周以后,更是这样想的了:从预售的第一天开始,就得到很多老乡——家人更不必说——的支持,他们的一句话、一个行动,让我感动到涕零。
他们的支持让我常想,我一个在京城璀璨的苍穹下混得不怎么样的世俗女子,至今无车无房无存款,却还揣着一颗不切实际的文学梦想不放,恓惶又无趣地生活在别人繁华的京华烟云里,如此无德无能,如何承受他们如许的偏爱?更何况,写作对我来说本是“不务正业”,他们若真爱我,为什么不因我“不务正业”的混混行径而给我两记耳光,反而要来支持呢?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答案,那就是不管我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也无论我从事着什么样的工作,如何苟且着眼前的苟且,对于老乡来说,这一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一样,以前都生长于同一方水土,那里黄土遍地,沟壑纵横,墚峁捭阖,山脉蜿蜒连绵;现在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
故乡,就算她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却永远是最可爱的人间乐土,因为那里有我们的亲人,有根植在我们骨髓中的太多爱恨情仇。它们,才是我们人生的底色呵!
常言道:回不去了的是故乡,回得去了的是家乡。
对于我们,回不去,是身境;一直在,是心境。不管回得去与回不去,家都在我们的骨髓里,在我们生命中。所以,无论天涯海角,终有一个地方给我们一个归处,让我们在流浪中得以相守,让我们的生命多一份温暖,少一份孤独。
那些年,老家的国庆节
来京整整十一个年头了。
上学时,每逢寒、暑假就回家。因国庆节距离暑假结束后返京时间太短,故七年求学生涯中,这个节日从未回去过。
当一个人一门心思地只想高飞时,怎么可能觉得原来归巢也是幸福呢?那时的我,一心盯着远方,除了寒、暑假例行公事般地回家外,遇到国庆这样的假期,只想争分夺秒地去更广阔的天际翱翔,且离家越远越好,最好可以漂洋过海到世界的那一头。所以,不回去,一点也不觉得遗憾。
自2012年毕业至今,工作才四度春秋,却发现自己早已没有了那时高飞的澎湃,相反,更加喜欢起了静好、安稳的岁月,最好是像回到老家秦安那种饱含充盈、明媚且清嘉的时光。
之于一个陷身格子间的上班族,春节和国庆是一年中仅有的两段可以恣意安排的时光,所以,异常珍贵。对我,甚至珍贵到了四年来除今年,其他三个国庆节都选择回老家秦安度过的程度,因为只有在那里,所有的时光才是充盈、明媚和清嘉的。
我自认是个非常没出息的人,当别人工作了,拿着挣来的钱去满世界开阔眼界时,我却越来越心甘情愿地将几乎所有的长短假都消耗在秦安——那个看上去有点灰头土脸的地方——且无怨无悔。
迩来给妈妈打电话,还是一如既往、不厌其烦地聊一些琐事。抑或是国庆长假将至而我却回不了家的缘故,每次挂完电话,就异常地想念亲人和那里的黄土大山。
妈妈更是越老越惜(“惜”是老家方言,此处有“黏”之意)我们姐弟了。
以前每当节假日到来时,提前几个月她就开始倒计时。今年她知道我回不去,故只说一句“明年,明年我的娃就可以回来了”后,便不再絮叨。相比过去盼我回家的碎碎念,今年她的不悲不喜,更让人觉得人生的荒凉。
翻看以往国庆回家期间拍的照片,那些飘忽其上的时光,像一溜看不到头的胶片,似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令人怀念不已。
每天清晨,在鸟语中睡到自然醒,发现妈妈已在厨房准备早餐。在我的要求下,早餐几乎每天都要烧一大盆浆水拌汤,吃的时候搁很多很多油泼辣子进去,却一点也不辣,只觉得唇齿留香。没有浆水拌汤的时候,我就拿一块妈妈刚烙好的饼子,旋即跑到地里揪几根葱叶下着吃。屈膝蹲在田垄地头,看着远处绵延起伏的黄土山川,手中葱的清香就着露水的微凉下肚,让久居喧闹城市的人儿顿感原来大自然的静谧才是人生最后的福祉。
吃完早餐,没事干我就去庭院外转悠。
每次我始一打算出去,侄女王霄楚就似乎对我的计划已经了然于心,她“噔噔”地三两步冲在我前面给我把大门打开,然后就伸出手示意我拉着她。
先去花园中看看花花草草。深秋时节的月季更加厚重,几株蜀葵散发着顶天立地的豪迈;尤其发现大大心爱的翠竹又抽出了新叶,在碧翠繁茂的牡丹旁顾盼横生,我就高兴得不得了,仿佛发生了人生快事一般。
走出花园,就去羊圈的栅栏前晃荡。
我家有四五十只绵羊,羊圈就在大门前。秋季天气凉爽了很多,羊开始不进圈,而是或卧或站在露天的栅栏内。我站在栅栏外,一边听着小羊羔“咩咩”的叫唤声,一边看着它们来回蹦跶,其声其态,像极了一刻不闲的王霄楚。于是,我叫来王霄楚,教她数羊。“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数完一遍接着再数一遍,可王霄楚实在太小了,她根本学不会——她甚至都不明白数字的意义。所以,我就自顾自地数,一直数到听见妈妈叫唤的声音,才拉着王霄楚一蹦一跳地回去。
姐姐很好奇为何我总喜欢数羊,原因我也不知道,只觉秋光无限,数羊的过程中我的内心充满祥和与欢喜;那种感觉,对于久居闹市的我来说,有着梦幻般的不真实和魔力。
下午大大吆喝着羊群出圈时,我就跟在他后面。大大说出去风大,会把我吹黑的,让我在家待着别乱跑。他说:“回北京后,你同事看见会笑话的。”我倒不怕同事笑话我老家的风水不养人,回一趟家就把我晒黑了,但出于臭美的本能,折身回屋带上帽子就跟着他出门了。
牧羊犬大力像个久经沙场的大将军,娴熟地把羊群管理得妥妥帖帖。我和大大在后面一边赶着羊群,一边聊天。大大说:“狗娃,大大对不起你,一辈子啥都不会,只会放羊。”这本是谦卑的话,但他的语气间却充满自豪,让我除了说:“放羊好啊,放羊好啊”,都不好说出其他的话来。
我从小就放羊。虽说现在回家放羊充其量只是体验生活,但以前放羊却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呵。可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我都喜欢这份职业:眼前的羊群、大山大川和苍穹,让我懂得了大自然的慈悲和人的卑微,所以,今天才如此珍惜眼前的一切美好光阴。
国庆期间陇城镇是没有戏可看的,但若有心,一定会打听到某一个地方正在演秦腔。于是,花几个小时疯也似的跑到剧场一看,咦,原来还是那些耳熟能详的剧目。不过,父老乡亲似乎就喜欢那传统的雅致和练达;而我,更是喜欢得不得了,譬如,《窦娥冤》的一招一式都烂熟于心了,但依然会看得不亦乐乎。看着眼前台上台下痴迷的人们,想起自己在北京每天听秦腔,唱秦腔的光阴,感觉自己和秦腔之间的纠葛一直以来都像个梦,只是去哪里,都没有放弃对它的追逐。
和秦腔一样,书画也是秦安人的生活方式之一,经常有规模大小不一的画展举办。
多去几次画展,就会发现那些平时不起眼的面孔,会让你大吃一惊:“原来是大师呀!”很多素日粗陋到让你以为连庄稼都务不好的人,竟然对字画的喜爱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在字画面前,除了共有的痴爱,没有性别、年龄和身份,如果一定要说有区别,那就是行内的懂得和行外的仰慕。但无论是行内人还是行外汉,都怀揣一份真诚,没有半点虚情假意。
秦安这个地方有很多古庙,随便去一座,一草一木的历史都要用数百年、上千年来计算。似乎每座古庙前,都应该有一座大钟,用手轻轻一敲,福音四起。在那些古庙前,你会由衷想起:人活着,还是单纯点好。
逛完古庙,顺便再去明清街看看。
不像北京的胡同,寻常日子都行人熙攘,国庆节更是人山人海,但其文化底蕴跟秦安的明清街相比就逊色多了:在北京的胡同里,你切身感觉到的不是有关过去、现在与未来,而是刻意的修饰和扑面而来的商业气息。
明清街上,文房四宝的店主,很儒雅,那种气质,是岁月馈赠,更是知识的沉淀。丝绸店则像个活到现在的古人,走进去,整个人都是穿越的。纯手工的布鞋,诉说着一段段关于亲情和童年的故事。寿衣店则告诉我们,人不但活着时要活出姿态,而且死的时候也要死出个体面。就连装裱字画的师傅一个个看上去都博学高深,那些乱麻一样飞舞的墨迹,他们扫一眼就知道写的是什么字!
除了吃喝玩乐,庄稼人总有农活要干。不过,现在家里除玉米外没有其他农作物了。
掰玉米,几乎是每年国庆回家的例行公事。大大每年种一亩多的玉米,五一回家和三姐放苗,国庆回家再和三姐一个一个地掰下来,然后拉回家。当玉米装进编织袋后,大大就说:“把我的两个狗娃挣完了。”他的话语间充满慈悲,但他请我和三姐大吃一顿的承诺,却一次也没兑现过。
在玉米地看见不远处五爸家的洋芋长得喜人,我就说想吃煮的新洋芋了,五爸听了告诉我:“你到地里刨几个去。”于是,踩着高跟鞋,拎着手提包,像蝴蝶一样翩跹下田。
在家的很多时间是在摩托车上度过的,比如赶集,或去亲戚家。没有具体目标时,我就和三姐两人骑上车在清水河的川道或大北山上乱飙。那种感觉,倏忽间像一股风。
其实,最惬意的时候莫过于拿条凳子坐在庭院中,听头顶麻雀的鸣叫,或者看大大养的鸽子从眼前飞过:没有比这更加岁月静好、现实安稳的了。我敢打赌,按照目前的房价,自己这辈子在北京是买不起什么房了,老了估计还得打道回府。可是那又如何,回家住的可是别墅呵。
太阳一落山,夜幕“哗”地一下子就拉开了。
妈妈和王霄楚坐在热炕上暖着,大大在地上坐着喝他的罐罐茶,我和三姐每人一条凳子,一家三代人东一句西一句地瞎聊。聊着聊着,大大(或妈妈)就不无怜爱地来一句:“我的娃,都心疼滴很么。”
不是很冷的时候,约几个朋友去北山顶看月亮,数星星。银河像一条丝带,飘然于天际;而繁星则一闪一闪地,似乎在告诉我:“假期已到尾声,飘零的孩子将再次踏上旅程。”
有人说:“恋家是一种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情愫:回归时情真意切,离别时万千愁绪。这种情愫从小滋养,长大后肆意疯长。平常日子忙碌,情有所托,可逢年过节,恋家的情思撩你每一根神经。急切,恍惚,愁思满襟。恋故园的山河岁月,恋儿时熟悉的味道。而恋的终点站,便是家。”
我一直以来都是个恋家的人,老家的岁月和过去的味道,都是我心的归落处;而家人对我的爱,则像疯长的蒿草,蔓延到了我心的每一个角落,让我无时无刻都忽略不了它的存在。也许是此生欠了家人太多的爱,且必须当面偿还,所以,我才这么见缝插针地往家里跑吧。
在老家欢度国庆节的时光,现在想起来如斑驳的碎片,零零碎碎虽不成体系,却又有着巨大的引力。可是,不管在回忆里徜徉多久,回过神来却再次确信:今年这个国庆真真是回不去了。
秦安风味
人的味蕾真是奇怪。
比如,来京之前,我很不喜欢吃浆水面;每次家里做浆水面,唯独我要用醋来调。到京之后,却一年更比一年发现浆水面的好了。现在,为了吃一口地道的浆水面,会疯了似的满京城跑,甚至一大早从亦庄出发,直奔清河只为吃三碗秦安人做的浆水面。
不啻对浆水面,短短几年之内,好似以往和家乡风味有关的一切混混沌沌、蒙蔽不清的意识一下子就惊醒了,就清澈起来了,都成了好的,都是人间美味,以致现在每次回家,只吃浆水面、馓饭、搅团、面鱼、玉米面片子、荞面凉粉、酒醅子……总之,只要天水独有的风味,统统都是精美肴馔,胜过一切山珍海味。
寻常日子里,对家乡风味的渴望尚能克制,前段时间因为身体缘故,竟到了无法抑制的地步,做梦都在念叨。
一天,妈妈在电话中说:“现在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否则,会记挂一辈子的。”
我回道:“我只想吃你做的‘地软软’搅团,还有浆水面鱼,还有玉米面片子……反正,在你看来都是些稀松平常不过的东西了。”
妈妈听后“哎”了一声,说我这个时候想吃什么都可以理解,就是她连我这么简单的要求都满足不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作为一个母亲,无论她有多伟大,多有能耐,依然注定她无法满足儿女的一切要求,所以,无可奈何之下,心里多少是坦然的。
对于妈妈来说,没能在北京给我买一套房子或一辆车,她觉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唯独满足不了我想吃一碗浆水玉米面片子的要求时,她便感觉是一件天大的事,便会伤心,会难过,甚至对自己心生恨意。可是,远隔万水千山,她注定是无法满足我这些奇眉怪眼的欲望的!
很多时候,每当想吃地道的家乡风味又在北京找不到时,我就去老家人开的微店买。比如买浆水,买胡麻油,买牛筋面,买地软软等。或者,买一把面鱼漏勺,买几斤荞面,自己做面鱼、凉粉吃。还有,时令水果下来了,也要买来尝鲜的……我不知自己对家乡风味的胃口究竟有多大,只觉从未被满足。遗憾的是,我的厨艺很不争气,偶然间露一手,做出来的饭菜汪某人每次都嫌弃。可就算汪某人一口不吃,我每次都吃得不亦乐乎,无他,只因碗里的食材源自秦安那片土地。
前段时间,清水河畔的“老玉皇”(学名“李子”)熟了,看到朋友圈老乡晒出的照片,我的口水就哗哗直流。
有人耳闻目睹了我的模样,说:“北京城什么没有?你咋就馋得那么桑眼(秦安方言,贪婪的意思)呢!”
是的,京城应有尽有,但之于一个在清水河畔长大的人,她的味觉就钟爱清水河畔开花结果的老玉皇:玲珑剔透的果身上轻落了一层白净、细腻的粉妆,浓郁的酸爽中带有淡淡的酒香,那可是家乡的味道呵,是其他地方的土壤无法生长出来的。
是的,那就是家乡的味道,就是我想要的味道。
两天后,收到五营镇闫自辉帅哥发来的顺丰快递,打开一看,满满一箱子的“老玉皇”,饱满圆润、酸中带甜,不似京城的李子只有硕大的身躯,终于圆了我一个简单到不值一提却又重大到如气壮山河的梦。
在收到玉皇的前几天,一位秦安朋友告诉我说老家的蜜桃“北京七号”上市了,执意要给我邮寄。因早在大半个月前我自己在网上买了一箱子秦安桃子——虽不是“北京七号”,但对我已经足够——所以,我是执意不要的。
朋友听我如此见外,显得很不高兴,几乎用命令的口吻告诉我: “地址给我,其他的别管!”
三天后,我收到好几箱发自秦安的蜜桃。
那天正好是周五,下班后,我必须先去东直门临时住所收拾东西,然后马不停蹄地赶回亦庄;因我上班地点远在望京,兼之桃子太重,故快件是由一位在东直门附近上班的朋友代我签收的。下班后,已是饥肠辘辘,但我决意不吃晚饭。到东直门时已是下午六点多,我直奔朋友单位。
刚进得门,未见桃容,先闻桃香。打开箱子取出三两个,顾不上清洗,拿起来用手擦了一下就咬,皮脆肉软,一口下去,肉汁哗地流了下来。口感细腻,回味无穷。
朋友第一次见我吃未经清洗的水果,吓得手脚都乱了,一边夺过我手中的半颗桃子拿去清洗,一边嗔怪我这个时期还如此不顾及自己的身体。
我怎么顾得上呢?
看到桃子的那一刻,想起了太多和秦安蜜桃有关的故事。那些温暖过我人生的人和事,无论发生在过去还是现在,都铭刻于内心深处,与我同行,一时间让我不胜悲喜。
想起2003年的初秋时分,我从陇城镇到秦安县一中读高中,从此开始了寄宿生活。三年的时光,在葫芦河畔万亩桃园的芬芳下,我的青春烂漫且璀璨。一天,在一大片桃园前,他对我说:“在我眼中,你不但不难看,反而令我很心疼。”他的话,真诚中满是温柔,瞬间惊艳了我的整个天空。那天,他轻轻地从桃枝上掐下一朵桃花,闻了闻,放在我的手心。犹记当时,蓝天白云对着我们轻颦浅笑,桃花开得正盛,似绯云似火焰,而我,因皮肤过敏正严重,满脸烂疮,自卑得以为世界都是黯淡悲凉的。就是那样一个自卑的女孩,竟有一个英俊的男孩对她说出类似爱情的美丽华章!
青春萌动,岁月如歌,可如今的他在哪里?
想起2010年的仲夏,我和她来回漫步在县城文庙附近的明清街,就着古色古香的光影流年,我对她说:“无论以后我们各自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也无论我们相隔几多,都要像现在一样好下去。答应我,好不好?”说这话的时候,我知道,我跟她相好的时光已经开始接受时空的冲刷,唯有相见相望时才浓密如旧。她说了一句“好”,转身看见一位老伯挑着满满一担桃子走过来,跑上去买了一食品袋塞到我的怀中:“有我在,以后保证你不馋咱们秦安的桃子!”她的话虽有一股盛气凌人的傲然,但依然掩盖不住渐行渐远的无奈,那么强烈。
如今,我在京城爬滚,她在县城郊区的一座小学当老师,各自忙碌,旧日的友情只剩下偶然间在朋友圈互相点个赞。而我,一年比一年馋秦安的桃子了。
想起前几天,他告诉我:“老家的‘北京七号’上市了,发个地址,我给你快递些。新业务,上飞机,两天就到。”我不要,他就说吃了蜜桃生的娃娃白:“为了下一代!地址给我,其他的别管!”当时,我正在埋头拟定一份法律文件,恓惶的身躯中一颗几欲溶碎了的心脏久久不能平静。在生命面前,我们努力追逐一切,抓住一切,但在生活面前,我们只能努力追逐可以追逐的,抓住可以抓住的,只有不忘初心的人,在生活面前才不会忘记还有生命存在。有些人,虽然不是生活的,却是生命的。
那天,在东直门朋友那里,我抱着蜜桃一口咬下去,眼泪就暗自涌动起来——往事犹如一部部电影片段闪过,里面的故事只剩下底色依稀可见。如今,只有他,对我还执着。
一颗半桃子下肚,剩下的半颗实在没地方吃了。我就起身指着放在地面上的一排箱子,骄傲地告诉朋友:“这箱子,你拿去!”然后,又提了两箱子直奔亦庄。途中,给好友小雪打电话:“晚上来我家取桃。我老家秦安产的蜜桃,天下第一!”我的自豪,好像六月的骄阳,只“天下第一”四个字就晕染了整座京城。
回到家,汪某人一边舔着滴在手上的桃汁,一边不停地说“好吃,好吃,太好吃”。好友小雪夫妇边吃边说终于明白以前的桃子算是白吃了。
在京城,我吃过无数的家乡风味,唯有这次,如此与众不同,因为,有太多的人分享了我那份因家乡风味而来的喜悦。
突然间明白,我一直钟爱家乡风味,原来吃的并非东西本身,而是倾注在东西中的情愫和喜悦,是那种心里诉求剧烈冲撞后、无奈落幕前的华丽回转。以前,因是我一个人享受那一份份情愫和喜悦,所以,静谧落幕而不自知;此次,因有好朋挚友和心爱的人与我一起分享,所以,喧闹中,潜藏于内心的情愫和喜悦便突显得分明了,回转也更加悲壮。
最近,老爸和老妈亲手种的玉米可以煮着吃了,我让他们给我寄七八个上来,妈妈一口就答应下来了,一点也不为高昂的邮费而心疼。记得去年,她听说我买了六斤大脚杏花了六十块钱,大喊大叫道:“家里一斤不到五毛,到北京就是十块!这哪里是吃杏子,简直是喝血么!”
我听了笑得不行:“那又如何,我愿意么!”
现在,妈妈不但理解了我何以钟爱家乡风味,而且,还说了一句堪称她这辈子最经典的话:“看来,一个人不管怎么变,也不管多会装,‘舌头’是不会编谎的。”
是的,不是人的味蕾太奇怪,而是它从来都忠于我们潜意识中最真实的印记,也许有时表达得不够强烈,甚至让你一度以为都不复存在了,但其实,它一直都在,甚至日久弥新。
比如,关于家乡,关于亲人,关于过去种种的情愫和喜悦:这令人撕心裂肺的情愫和让人忧伤的喜悦呵,谓之“乡愁”。
与桃花的美丽邂逅
春天,给每个生灵涂染上恰到好处的色彩,渲染出一派春和景明的景象,而桃花,无疑是春天舞台的主角之一。
然而,抑或在家乡秦安司空见惯了,以致很长时间里,我都不觉得桃花竟然可以以相当优美的姿态入世入画入心。
直到看过北京的桃花。
北京平谷号称有世界上最大的人工桃树种植基地,22万亩桃花园一度登上了吉尼斯纪录榜。当然,平谷的桃花也很好看,尤其是具有“桃花林海”之称的峪口桃花海,桃花盛开之时,一望无际,分外妖娆。可是,平谷的桃花总让人觉得缺少一点野味。每年正值桃花盛开之时,几大景点游人如织,人比花浓:再好的景一旦被都市芜杂的气息酱染,也就没什么美感了。
从平谷回来后,顿觉最美的桃花原在秦安呵。
春到娲宫越粉墙,香飘高铁绕金梁。
诗仙邂逅蟠桃会,惊叹此间赛宇堂。
看到秦安女子赵洁写的这首《桃花盛会》,猛省又到一年春风过处,秦安大地开始披红挂彩了。陌上再见桃花开,十里红妆指日可待。
秦安人种桃的历史悠然漫长,至少有两千年,近三十年来更是大面积种植,形成了大片大片的桃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占尽春光第一枝。
每年四月份,秦安桃花盛开之际,登高瞭望秦安城区,葫芦河蜿蜒穿城而过,从北向南没入群山之中。葫芦河两岸,高楼大厦鳞次栉比,成带状分布。县城周边,山坡陡地连绵环绕,漫山遍野红艳艳的桃花,似绯云似火焰,装扮着秦安春天的大地。
这个时候,县城远近随处都是繁生着的桃园。
桃树,亭亭玉立。桃花,花枝招展,轻薄淡粉,笑吟春风,好似一张张粲然的笑脸,虽然到处都是它们的芳踪丽影,却极尽艳而不娇、媚而不俗的雅态。盛开的桃花,远望宛若浮云,近观却是枝上万芳竞放,欢天喜地,开怀笑谈。
桃花最是有灵气的花儿。
粉红的花朵迎着春风,向蓝天白云和游人轻颦浅笑。花开正盛,像极了粉红色的海洋。在桃花丛中畅游,悠闲乐哉地举杯痛饮,醉生梦死一回又何妨?然后,再来一段秦腔,扫尽人生旅途的鞍马劳顿,涤荡交瘁的黯然心绪。若此,想必神仙也不过如此了。
观赏桃花,最该去有“中国最美田园”之誉的何湾万亩桃基地。那里桃花最是壮观,一眼望去,云雾缭绕,云蒸霞蔚,如梦如幻,恍若仙境,好似王母娘娘的蟠桃园落至人间。
何湾万亩桃基地位于秦安县刘坪乡,距县城才3公里。
四月的何湾,只消一株诗意的红崭露头角,便能立马点燃整个县城的艳丽春光。每年四月中下旬,正值桃花烂漫的时节,秦安县就在何湾举行最负盛名的桃花会。
桃花会期间,漫山遍野的桃花开作绯云,竞相怒放。置身其间,仿佛进入一个粉妆世界。桃花朵朵,不必刻意涂脂抹粉,便能芳香馥郁,娇艳妩媚。清风吹来,飘香四溢,令人如痴似醉,心庭荡漾。置身于这样的妖艳妙曼中,让人感觉走到哪里,都像足踏绯红云朵,以致令人怀疑是否已然渡过南天门,踏入天堂境地,可是,却实实在在是人间啊。
其时,游人来到何湾,或踏青赏花,或聚焦拍照,或赋诗吟花,或泼墨画花,或歌舞赞花,总之,无不与桃花相关。
如果赶上桃花会当天,在何湾桃花景区,美女如云,人面桃花相映红;无论散步,还是坐于地埂田间闲谈,都是一幅雅俗共赏的人间盛景。
芳草鲜美,花开四野,春风徐徐,桃香阵阵。如此这般的人间仙境,让一颗颗心儿活跃起来,心潮激越不断,浮想联翩,看不够的桃花和美人。置身桃花丛中,直令人魂消魄荡。放眼望去,郁郁葱葱的麦田,在桃花的感染和映衬下,沐浴着春风,好似也绿意氤氲,似水铃交响,润湿新泥。此刻,黄土地不会再有它的灰暗、贫瘠和晦涩,希望和热烈呈现出浓郁和盎然,一览无余地写在参加桃花会的游人的脸上。
如果看完桃花,累了,发饿了,就到县城找间餐馆,吃一碗清凉爽口的浆水面,或酸辣适中的肚丝汤,或燕麦做的甜醅子,或油泼辣子面,如此,倘若还要说这一天过得不轰轰烈烈,就简直很没道理了。
多么渴望,多么渴望能在这里,在这里与桃花相拥跳一曲圆舞曲,来一场美丽的邂逅,来而不逝,永驻生命。
每个秦安人都和桃花有着一段难解难分的缘分。我和桃花的缘分可谓源远流长,此生彼此相应,一经相遇便从未分离,所以,每年桃花盛开的时候,心里就有按捺不住的欢喜和期待。
想起在秦安一中读高中的时光。
那时,当桃花开了,周末我就带着书去葫芦河畔。我一个刚刚换上轻薄衣裳的学生,手捧书卷,呆头呆脑地置身在桃花的汪洋大海中,粲如锦绣,艳如红霞,真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呵……那时,置身桃林,一待就是一上午或一下午。在四周皆是艳丽酣香的环境中,颇足悦目爽快,看起书来几乎能过目不忘。
那三年,是我人生中鲜有的三年,因为葫芦河畔盛开的桃花,因为青春年少的懵懂多梦,也因为青春的胆大妄为,虽说没有谈过真正的恋爱,但留下的美好回忆依然令人久久难忘,每每想起那一片桃花园,便有曾经一场轰轰烈烈爱情绝唱的感触。
多么纯洁的桃花,多么纯真的梦想,在这个薄情的世界里,让人动容。
2005年来京求学后,每年也回家几次,但因时令皆不在桃花花期,所以,尽管年年岁岁梦想着能与秦安的桃花相会,但是,到头来却是岁岁年年的错失。
2016年,家人说老家王湾村北山寺农历三月十五的庙会将请来很多秦腔名家献唱,听后我便蠢蠢欲动,计划回家一趟。又听说秦安桃花会将于4月20日左右举行,得知这一消息后,内心跟秦安桃花期待相约的欲望再次萌动起来,好像不回家一趟简直不行了。于是,厚着脸皮在领导那里请得几天假期,又顶着被老公休掉的压力,终于定下了西行的车票。
遗憾的是,当我买下车票后,官方才公布了桃花会的具体举办日子,阴差阳错之间与今年的桃花会又失之交臂。还好,尽管错过了桃花会,但依然能赶上桃花花期。
我曾有个梦,一定要在秦安桃花嫣然的时节拍套写真。无奈年年桃花妖娆,岁岁人颜渐老,始终未能如愿以偿。今年虽能回家,但拍写真的梦恐因时间紧张,也只能作罢了。
无论如何,时隔十年有余,今年总算能看上秦安的桃花了,纵有遗憾,但足以宽慰我心。
到秦安,来一场与桃花有关的美丽邂逅,人生良辰,想一想亦不过如此。
逝去的手艺人
对于手艺人,我一向是心怀敬畏的,好像任何东西一经他们的手,就让人顿生訇然中开般的诧然。
现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了,细到负责消费的人看不到生产,所以,就算用着手艺人做出来的产品,却再也看不到织锦成绣的过程了。不似曾经,东西还没做好,就有了已然用过几百回的喜悦了。正是因为对以前的手艺人有一份敬畏却不凝重的见证,所以,总觉得他们不似现在的手艺人,身上没什么匠气,更多的是看得见的行走光阴。
记忆最深的手艺人是擀毡人。
那时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还很小,故很少有见到外地人进村的机会,突然间自己家里来了五六个男人,给他们腾出一间屋子,几天之后他们就把我们家草房里堆放的几袋羊毛变成了几张长方形的羊毛毡——到现在,家里的每一个土炕上都还铺着一张他们擀的毡。
擀毡人来我家的时候,我正是什么也看不懂的年纪,自然是几乎什么也记不住,但很清晰地记得那些人中间有个很帅的大哥哥,他跟我姐姐年纪相仿。我很喜欢那个大哥哥,可每次找到要跟他说话的机会,他就低首摸摸我的头,笑呵呵地告诉我一边去玩,然后就和姐姐说很多话。
那时,我不到五岁,但有了平生第一个梦想:以后要做个擀毡人。不过,一定要跟着那个长得很帅的大哥哥去擀毡才行。
擀毡人在我家吃住了七八天的样子,擀完毡就走了。走的时候我很失落,姐姐好像更难过,但除了那个很帅的大哥哥外,其他人拿上钱就走了。走了就走了,走了就再也没见过。没两天,我也不失落了,姐姐也不难过了,生活又变得平静如水。
遇上擀毡人虽是件很偶然的事,但从那之后,我就喜欢上了手艺人。他们走街串巷,他们游走江湖,他们有着不一样的广阔世界!我甚至迷恋上了这个群体,以致在往后的岁月里几乎无意识地记下了所有见过的手艺人。每次见到手艺人,就会想起那个来我家擀毡的很帅的大哥哥:他,现在会在哪里呢?
在我记下来的所有手艺人中,有补锅的。
我们“80后”还没长大的时候,还是个锅碗瓢盆破了也不会轻易扔掉的年代,虽没见过瓷碗可以补好,但铁质灶具碎掉了,一定会放很长时间,一直等到补锅的人来了把它补好了接着用才行。所以,那时会经常见到这一行的手艺人,不像现在,几乎看不到补锅人的身影了。
那时,只要远远地听见“补锅了,补锅了”的吆喝声,一句接着一句,空阔且悠长地回荡在整座村子的上空,村里的大人小孩就会沸腾起来了。尤其是孩子,像过年要穿新衣服了,像镇里的戏上台了要去看戏了,也像要结伴看邻居家引来的新媳妇去了,一个个火急火燎。
那些来村里补过锅碗瓢盆的人的长相也不大记得,反正都是黑黑的、瘦瘦的,背总是有点驼。虽然补一个锅挣不了几个钱,但他们总是很认真地埋首把手中的破锅烂碗补得妥妥帖帖。一边补,一边跟旁边的女人说说笑笑,把女人逗得前仰后合。我们小孩也很想跟他们说话,但总是插不上嘴。
那时很崇拜补锅这一行的手艺人,感觉他们简直有鬼斧神工之力,敲敲打打几下子便产生了破镜重圆的功效,补过的锅除了很少一部分有明显的痕迹外,更多的则完好如新:简直神奇得不得了。
十几年、二十几年后,锅碗破了再也没有人放着等人来补了。破了就破了吧,破了就扔了吧,没什么可惜的了。而补锅的手艺人,好像先于村民的意识改变之前就已经消失了。于是,村里那个八十多岁的小脚老太太家的锅破了,她隔三差五就念叨:“咋还不来么?”一天天过去了,老太太还在念叨着,但补锅的手艺人却始终未曾出现。
还有街头理发师。
以前小镇街头有好几个理发师。摊位是露天的,去理发的人几乎都是男人,他们或在脸盆里随便洗几下,或洗都不洗,干脆让理发师傅喷点水就剪。
现在,在陇城镇街泉附近还有一位这样的理发人,无论春夏秋冬,每个逢集日都守候在那里,来一个顾客就给一个人理,来两个就给两个人理,一整天也没等来一个人,那就坐在摊位上看来来往往的人,遇见熟人或打个招呼,或招呼坐下一起聊天。
以前理发,理发师大多只用一把剪刀、一个梳子和剃头刀就行。后来有了手动“推子”,理发比以前快了很多,也好看了很多。再后来又有了电动“推子”,找个可以插电的地方,理起发来比手动推子不知快了多少倍呢。
毕竟,街头理发太粗糙了,粗糙到成了南来北往行人眼中一道公然的风景线,所以,在街头露天理发的人越来越少了,就连我那毫不讲究的大大都去店里理发了,遑论人家更有钱、更爱美的男人。
还有裁缝这一手艺人。
市场经济还没发展起来的时候,一个村庄定是自成一体的。比如,无论大小一定会有至少一座磨坊、一个裁缝、一个医生、几个木匠,没面了有地方磨面,买了布有人做成衣服,病了有人看,修房子时能找到匠人。自己村里实在找不到这些人,就到其他村里去叫。这是生活必需的,怎么也绕不过去的。
当然,除了磨面和看病外,像做衣服和盖房子,那时的村民自己几乎全能干!一个女人,架起缝纫机就可以做简单的衣服——没缝纫机,纯手工也行的;几个男人,分工合作就能盖成一院房子。
我们家到现在还保留着一台牡丹牌的缝纫机,是用妈妈和我们姐妹掐麦秆挣来的300块钱买回来的,已经用了二十多年,却怎么用也坏不了。以前妈妈眼睛好的时候,她经常给我们改做衣服;现在,妈妈的眼睛不太好,看东西总模糊,姐姐回娘家需要时就架起缝纫机改做被面和衣物。
用家里的缝纫机做出的衣服,熨得平平展展、有棱有角,穿在身上,虽没有买回来的美观合身,但因有着爱的温度,故穿在身上总是冬暖夏凉:人在光阴里,被爱浸染得欢天喜地。
最伟大的手艺人当属妈妈,最美的手工品当属妈妈做的布鞋。这个世上,如果说有哪样东西最接近童年、最能让我们感知到妈妈的爱,那一定是一双布鞋。之于一个黄土高原的女人,尤其是天水女人,做鞋就像窝浆水、擀面条一样,一个不会做鞋的女人不但让自己的男人抬不起头来,就连自己的孩子也会觉得很没面子。
儿时每逢过年,大年三十下午对联一贴,鞭炮一放,就表示春节正式拉开了序幕。女人终于可以放下手头所有的活计,只想着给家人做好吃的。男人只要没忘记去祖坟和庙里烧香磕头,哪怕打牌、划拳喝醉,也不会被女人说。娃娃们只负责吃喝玩乐,当然,一定要穿上新衣服才行;新衣服中,妈妈做的布鞋一定不能少,最好穿出去人见人夸才好。
现在做布鞋的人越来越少了。一来是买来的鞋既方便又美观,二是女人们大多常年在外,没工夫或心思做双布鞋;就算做了,穿着也土里土气地,夹杂在缭乱的长短靴中好像第一次进大观园的刘姥姥。
连妈妈做的布鞋都消失了,还能剩下什么呢?当然有剩下来的,那就是:母爱,永存。
可是,在某个人生特定的阶段,最美的手工品也许不是妈妈做的布鞋,而是一件手织毛衣。
织毛衣时,“签子”在年轻女子或妇女手上像进行着一场轻快的圆舞曲,看得人眼花缭乱。
织件毛衣,或者织条围巾或手套吧,实在不行就只织个护腕也行,反正,让他拿在手里懂得自己的一份情意就好。他爱不爱?当然爱!织的毛衣或围巾或手套好不好?不一定,也许很难看呢。可是,只要是她亲手织的,他就会爱到心坎里去,就会穿戴在身上招摇过市。
恋爱中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了,但衣物还是要女人一丝一毫地织就。穿上心爱的女人织就的衣物去外面打工,再苦再累,只要想起家里有一个女人在为自己和孩子穿针引线,脸上就会笑出花儿来,于是,哪怕风餐露宿,哪怕省吃俭用,都值得了。
除了擀毡、补锅、裁缝、做布鞋、织毛衣等,还有很多其他的手艺人,可没等我们记住,他们就消失不见了。
是啊,就连村庄都在消失,村庄里的手艺人怎么可能还会留着!不过,至今还能想起那些在我人生中出现过的所有手艺人,每每梦回童年,就会想起那个很帅的擀毡的大哥哥,仿佛回到五岁之前不懂人事的年纪,很失落地听他说“一边去玩哈”;擀毡房里灰尘狂舞,他的面孔依旧明晰。还有那些补锅的男人,他们好像和妇女有说不完的笑话。还有坐在缝纫机旁给我们做新衣服的亲人,以及冬天的热炕上给心爱的人织毛衣的青春时光……而我到底没有做成什么手艺人。现在,家里也有针线盒,老公的袜子破了个小洞或裤子开缝了,他就要我缝起来,虽然针脚很不美观。尽管如此,我认为自己是懂手艺的人,至少,从有手艺人的岁月中走来,或多或少能看懂一件手工品背后的光阴:是享受,是成全,更是对生活和人生难以割舍的挚爱。
带着类似手艺人的这份挚爱,在京城的洪荒岁月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十几年,我还是原来那个我——至少,还是那个懂手艺的我——从未改变。
货郎进村
小时候,常有货郎进村,尤其在农闲时节。
那时,我们王湾村有五个大队约二百户人家,就是这么大的一个村庄却只有一个小小的商店。
商店在一队,离我们二队很近,只隔着一个不到两丈高的土崖。有时买东西,站在二队的社场(二队麦场之一,也是队中心)边上,把绑在土块或粗壮的木棍上的钱扔到一队卖货的人家门前,卖货的则站在自家庭院的大门前把商品和零钱绑在土块或粗壮的木棍上扔到二队的社场里,买卖就算完成了。不过,我们小孩才不会这么做呢。只要有买货的机会,就疯跑到商店前,扯着嗓子漫天价地大喊“买货来——买货来——”,高亢悠长的声音带着十足的神气响彻方圆几公里,直听到卖货的回道“来了”才肯住声。
“买货来——”,是儿时记忆中最优美的声音之一,每次喊叫起来,就说明我们的手中正攥着实实在在的钱——这样的机会,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有一次。
每次到商店里面,站在幽暗的光线中,气喘吁吁的我们都会习惯性地把整个屋子的东西打量一番,一边打量一边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直问得卖货的不耐烦地说“到底买啥哩吗”,才猛醒原来自己手中的钱根本买不了什么东西。
其实,商店很小,总共不到十平方米,两个货架上稀稀拉拉地放着一点从镇里的商店批发来的日用品和学习用品。虽然东西不多,但对于儿时的我们来说,还是琳琅满目的,多少有点钱也能买来很多很多,比如洋糖、葵花、麻子、泡泡糖或跳皮筋的松紧绳,等等。可是,商店的东西只能用钱买,酒瓶和塑料烂鞋不行;而且,商店里也没有我最喜欢吃的长长的糖杆。我是这么想的,跟我差不多一样大的孩子几乎没人不是这么想的。所以,那时的我们就特别期待货郎进村。
只要有货郎进村,我们拿着平时收集起来的酒瓶子、塑料鞋底和盆子、头发、纸板、破铜烂铁等,就可以换回长长的糖杆吃或者五颜六色的气球吹!然而,那个时候太小了,什么事都要听大人的。妈妈说这次要换个盆子或换些绣花线,我的糖杆或气球就泡汤了。
记忆中的九十年代初,是个物质生活极度贫乏的时代,父母虽起早贪黑地干活,但依然为一家人的温饱问题而发愁。所以,我们姐弟五个活着实属不易,还哪能有太多的要求呢。于是,每次妈妈说不换糖杆了,换盆子或绣花线吧,站在一旁的我就只能干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糖杆咽口水。
分家三年后,父母终于不再担心会饿到我们了。后来,但凡有货郎来,几乎都会给我们换几根糖杆。那个时候,货郎“头发换针换线来”的吆喝声,就像我们站在商店前喊出的“买货来”一样,都是村里相当美妙的音符,简直具有石破天惊的功效,只要吆喝声响起来,似乎连盘旋在空中的尘埃都会兴奋得扶摇直上。当时,我们村还流行着一段关于货郎的顺口溜:
拨浪鼓噢快来看,不换针了来换线。
闺女换个小花环,小子换来刀枪玩。
拨浪鼓噢快来买,不买后悔也不来。
老头买来新毡帽,老婆买来花棉袄。
记忆最深的是寒冬腊月,我们正坐在热炕上掐麦秆,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喊“头发换针换线来——”,扔下手中的麦秆就跑出大门寻声找货郎了。果然,在社场里站着一个男人,要么一根担子挑着两个箱子,箱子的顶盖往往镶嵌着一块玻璃,透过玻璃,里面花花绿绿的东西一览无余;要么推着一辆带有两个竹筐的自行车,里面同样储满了花花绿绿的玩意儿。总之,不管是箱子还是竹筐,里面装的可都是宝贝啊。
货郎“头发换针换线来——头发换针换线来——”地喊几声,再摇几下拨浪鼓,四周瞬间就魔术般变幻出一大群女人娃娃。
女人在想什么,我们孩子可不管;我们只看到货郎的箱子中有玩具,有头饰,有各种学习用品……最重要的是尼龙袋子里装满了长长的糖杆啊,至于那些针头线脑和袜子秋裤啥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迅速浏览完那些宝贝,我们的心就开始沸腾了,揣着满胸的欲望朝家的方向一路狂奔,后面,货郎一边不停地吆喝“塑料脸盆换糖杆来——”,一边不停地摇着他的拨浪鼓,似乎为我们呐喊助威。那一刻,多希望家里所有塑料盆铁锅都碎了,脚上穿的鞋赶紧破出几个大洞来,后院的鸡窝前变出一堆啤酒瓶子,再不济,头发瞬间长长也行……总之,老天保佑,保佑我一定要找到可以拿到货郎那里换根糖杆的东西来吧!
心,火烧火燎;眼,更是巴巴地欲穿。彼时彼刻,好像找不出一件可供拿去换的东西来,眼泪随时就能流出来,人也要随之崩溃。可是,偏偏翻遍前后院,却找不到任何一件可以换糖杆的东西来。无论如何,我们姐弟都不会像邻居家的东东娃那样,把他家的铁盆子砸个大洞拿去换水枪,更不会像他姐姐霞霞一样,把新买来的一双凉鞋扯坏了换发夹,被父母打一顿不说,我们也舍不得。
实在没有可以拿去换的东西,有钱也行啊。所以,三两步跑到父母面前各种撒娇耍浑,看他们能不能给我们几毛钱。
无论贫富,天底下哪有不疼自己孩子的父母啊;但凡家里有,哪个当父母的在乎给自己的孩子花几毛钱呢。所以,除了刚分家的三年赤贫时期,其他年月里,父母都会给我们钱,最少也能买回三两根糖杆。
当然,也有不给一分钱的时候。他们不给,我们女孩子家可就神气了,理直气壮地告诉父母:“你把我掐麦秆卖的钱给我!”父母听了这句话,还吝啬便很没道理了——麦秆,让那时的女人女娃们在清贫的岁月里,一个个转身成为像黄世仁一样的财主。
最后,我们或拿着搜罗来的东西,或拿着人民币,像蝴蝶一样喜滋滋地飞舞到货郎的宝贝面前。
当我们手里拿着糖杆吃、拿着气球吹或拿着水枪玩的时候,大点的女孩手里也换(或买)了很多绣花线,女人们或针头线脑、盆子勺子或梳子,几乎每个人都从货郎那里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少有空手的。
当然,也有两手空空的孩子,有的认命般地站在一旁,有的还在拽他妈的衣角撒泼打滚,可他妈依然一动不动:任何年代,糖杆虽便宜,也有买不起的人家呵。可是,孩子们哭闹得越凶,货郎就把手里的拨浪鼓摇得越欢,添油加醋地不停挑拨,气得孩子他妈骂道:
“爷爷妈,你藏死掐,看把娃娃惹地。”然后,抱起她的娃就回家了。进村数小时,包括货郎在内,很多人都有大赚一笔的感觉。最后,顺着夕阳的余晖,货郎再次挑起担子或推动自行车,朝着家的方向远去。其实,很多货郎一年四季很多时候都在家里务庄稼,只在农闲时节才为养家糊口穿街走巷。
可在我小时的记忆中,从未想过货郎从事的是一个很艰苦、很微利的行业,只觉得他们很拉风,俨然魔法师:游走在村与村之间,接触着不同的人群,能说会道、风趣超然;不但村里的女人娃娃喜欢,就连男人也会走上来问他们:“有打火机不?”
遗憾的是,村里货郎盛行的年代,人们根本顾不上什么诗情画意,只关心自己需要的物品和讨价还价。所以,虽说来我们村的货郎很多,但大家基本都不记得。但有一个来自中山乡的货郎——庄里人都叫他“中山货郎”——因常来我们村,故至今还记忆犹新。
“中山货郎”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脸颊红彤彤的,头发是自来天生的鬈发,身材修长;说起话来总是笑嘻嘻的,温言细语地讲出很多让大家忍俊不禁的话来,所以,深得女人娃娃们喜欢。
每次进村,“中山货郎”都推一辆自行车,自行车后座两旁的竹筐里应有尽有,竹筐边绑着两大尼龙袋子的糖杆。他一进我们村,好像就不打算走了,一待就是一整天。他也很少摇他的拨浪鼓,只高声一喊,身边就围来很多女人娃娃,然后,在和女人家说笑、和孩子们逗乐中,货一件不剩地全出了。
“中山货郎”给所有人的感觉就是个长情的人,所以,不但他的货很走俏,人也吃香。杯子里没水了,孩子们就抢着拿到自己家里给他倒满;到饭点,就有女人家给他端来一大碗浆水面片或洋芋菜加馒头,直到他吃饱为止。
不过,好几年前“中山货郎”就不走街进村了,他在我们镇里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碗碟厨具店,生意非常好——长情的人生意做起来也是长情的。
2016年三月份回家前,我大大告诉我说那家瓷货店门口摆放着一对一米五高的青花瓷花瓶,“喜人很么”。到家还没坐稳,我大大就迫不及待地用摩托车把我载到那家店里去看。
见面闲聊时才知道,我叫了二十多年的“中山货郎”有个很喜庆的名字:李禄祥。二十多年过去了,曾经的年轻货郎如今也是两鬓斑白,岁月的沧桑在时光深处,留在他脸上的是比几年前更加厚重的豁达和质感。做了老板的“中山货郎”,大家却都不叫他“李老板”,而叫他“拨浪鼓”。他说,他喜欢“拨浪鼓”这个外号,“转来转去大半辈子过去了,大家叫我‘拨浪鼓’,说明在大家心中我永远是那个勤奋的货郎么” 。
那天,李老板给我大大一一介绍着那些体积庞大的花瓶,我大大听得两眼放光,最后不出意料地买了店里最贵的一对。犹记当时,我大大看着店里的花瓶正盘算、犹豫、徘徊呢,李老板不无羡慕地一再对我大大说:“你闺女真争气么,一个月挣不少钱吧?你真有福气么!你看我,一天忙来忙去也挣不了几个钱……”我大大听后瞬时嘴都合不拢了,价也不讲就定了下来。彼时,我心里暗自叫了一声“大大”,转眼看见店外小镇的水泥路上车水马龙,来来往往几乎都不是曾经的面孔。
是啊,如今的时光再也不是二十年前的光景了:那时,吃一根长长的糖杆是非常奢侈的一件事,如今,我可是别人眼中在京城背个背篓揽钱的“富婆”了。
二十年的时光,不仅对我如此迥异,对整个王湾村、陇城镇,甚至对秦安以至整个中国都是迥异的。如今,村庄凋零了,也安静了,安静到再也听不到“头发换针换线来”这样的声音了;偶然间,从卖货的人家庭院前听到“买货来”的童声,感觉是这么近却又那么远。
货郎,那个曾经一声“头发换针换线来”便能让整个村庄沸腾起来的场景再也不见了;他们走了很多年,走着走着,终于消失不见了,以致我们这些“80后”,也开始觉得自己像个有历史的人了:有些东西只有我们才能深切体会到,每每想起来,便是一道无法诉说与后生听的靓丽风景。
当然,日子,肯定是今天好。可是好是好,只是无论何种山珍海味、玉盘珍馐,却永远吃不出儿时的一根糖杆的美味了。
二月二的仪式感
似乎有些节日只和家乡有关。比如上九,再比如二月二。
虽然这些节日不及春节、正月十五、五月五、八月十五那般盛大,但在我的心中它们依然非常隆重。每次都觉得有大事要发生,于是提前好几天就开始做准备,像要参加一个盛大的仪式。
当离开家乡后,这些只和家乡有关的节日就像农历这一传统历法一样,被我遗忘在了那个西北小镇,除非有人向我提及或自己闲来无事翻看日历,寻常日子很少能想起它们来。
可是,对于离家的我,想起来又能如何?是啊,想起来确实没用,还不如别想起来。
像二月二这样的日子,想不起来更好,否则,置身这孤寞的城市,想起曾经的欢闹场景,除了增加一些没用的忧思外,一点好处也没有。
可是,如今的时代要真正遗忘一件事是很难的,尤其像我这样的人。我的微信里老家人好几千,翻看朋友圈不到十条消息就有明天是二月二的图文;打开自己的群,好几个老乡把常营村戏场的照片都发出来了:照片中,我的老家王湾村赫然闯入眼中!这个时候,再怎么假装,都知道明天是二月二了。
二月二,龙抬头。
在我度过的所有二月二里,龙抬不抬头,我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和对其他所有节日的期待一样,我只关心这天有啥好吃的、好玩的;没有,我可要大哭一场。不止二十多年前的我是这样的,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三岁多的侄女听她奶奶扬言“二月二不给你买豆豆了”,也像过去的我那样急得大哭。可见,任凭时代如何变迁,那些还没消失的节日,在每个孩子心中都是同样神圣!
在我老家,每逢二月二家家都要炒豆豆,有些地方还有打灰簸箕的习俗,在常营村还有秦腔演出;当然,男人小孩最好理一下头发。
炒豆豆,据说非常具有仪式感——我喜欢一切有仪式感的人和事。
豆豆必须在黎明前就要炒好。待豆豆炒熟了,乘麻雀儿还没飞出窝巢,用簸箕端出来,向院子的四周撒。一边撒一边念:“豆花开,豆花香,大人吃了家兴旺,娃娃吃了快成长,雀儿吃了眼无光,蛆蛆虫虫吃了全死光。”可能是以前人们的物质生活太贫乏了,生怕有麻雀或蛆蛆虫虫从人的嘴里抢食,现在听来,这些念词简直太恶毒了——造化要人活,也要麻雀和蛆儿虫儿的活着嘛。所以,相对于这句,我更加喜欢另一句念词:“金豆豆,银豆豆,豆豆花开有丰收。”
除了念词,还有很多民谣,也是可爱极了。比如:“二月二,炒豆豆,家里来了个大舅舅;要豆豆,没豆豆,一屁打到门背后。”无论如何,那些念词和民谣中的寄寓都是温厚的,那种期盼五谷丰登、人丁兴旺的美好愿景,赤裸裸地甚至不加修饰地彰显在这个不同寻常的日子里。
如此循环往复,几遍念完,一粒粒炸开的豆豆像金黄的碎花点缀在院子的每一块地方。大人撒豆豆的仪式一结束,就有孩子蹲下去在地上捡豆花吃,豆渣子和黄土粘满了嘴角,依然不亦乐乎。
过去我妈每年都会炒豆豆,每次炒的时候都往锅里倒半锅黄土,用黄土炒出来的豆豆有股浓烈的土腥味,吃起来有种说不出来的焦糊和浑厚。听我妈说,之所以用黄土炒豆豆,是因为豆子埋在土里容易憋出花儿来。可遗憾的是,我家从来没有撒过一次豆豆,让我一直觉得自己的生命中少了一次美好的际遇。
虽然我妈炒的豆豆很香,可我从小都不怎么吃:不管是大豆还是黄豆、豌豆、玉米,我很少嚼得动。每年看着别人咬得嘎嘣响,我就把豆豆用水泡软了拿出针线串豆锁,然后戴在脖子上、手腕上和同伴玩。
牙齿不好的我,二月二前夕或当天,就眼巴巴地盼望有爆玉米花的人进村,最好是许墩村的那个赵叔叔,他爆的玉米花花型特别大,我轻轻一咬就能碎。而那个赵叔叔,他好像也懂得我的期盼,几乎每年二月二快到时他就来我们王湾村,生意非常好,有时候三天都爆不完呢。我妈妈看我们姐弟都特别喜欢吃爆玉米花,每次都爆七八锅,急得排在后面的人家催促得不行。
据说打灰簸箕比撒豆豆还具有仪式感,可我没有亲眼见过。
听我大大说,跟炒豆豆由家庭主妇进行不同,打灰簸箕必须由一家的男主人操作;仍然在黎明之前,但要在撒豆豆之后。这天,一家男主人早早地就把灶膛里的草木灰钩出来,待晾冷后用簸箕装上,端到院子里先向老天爷磕头,再从本年大吉大利的方位开始撒,绕院子一圈,最后一直撒到牲口棚和厕所才结束。撒灰时也有念词:
“二月二,龙抬头,蛆蛆虫虫别抬头;要抬头,一簸箕打在灰里头。”一边念,一边用手掌敲打簸箕沿。
和撒豆豆寓意五谷丰登、人丁兴旺不同,打灰簸箕则寓意杀虫灭菌,期盼家里清洁、家人身心健康。
虽然撒豆豆和打灰簸箕我没有亲眼见过,但常营村的秦腔我却看过好几次。
常营村是我们陇城镇的一个大村。村里有个堡子,叫常平堡。常平堡有一个因保家卫园而英勇牺牲的英雄,人们尊其为“乱世爷”——每个有堡子的村子,都有一段跟乱世和英雄有关的故事。每年二月二,以常营村为中心,连同周围七八个庄头的村民就在常平堡办庙会、做道场、请剧团唱秦腔,晚上还要放自家研制发明的烟花爆竹。常营村二月二的自制烟花实在太有名了,有飞机攻城、锤打锣、猴尿尿、葡萄、梨花和杏花等等,种类非常多,且非常耐看,曾轰动过整个清水河,是多少“正品”的高空礼花都无法媲美的。
和陇城镇正月十五、三月十九、八月十五举办的庙会相比,常平堡的庙会实在太小了,但依然有很多从清水河流域甚至秦安县其他地方远道而来的人来朝会。
说起理发,简直太日常了,日常到很难将它和某个节日联系起来。不过,在有讲究的人那里,二月二这天理个发可是大有来头的:这天理发不叫理发,而叫“剃龙头”!所以,不管有无必要都要修剪几下;尤其要给孩子理发,剪个“喜头”好成长,长大后还能出人头地呢。
我原以为不止在我老家——而是整个中国甚至全世界——二月二这天都要炒豆豆、打灰簸箕、举办庙会、理头发,都要有一个盛大的仪式。后来才知道,这天每个地方的习俗完全不同;而且,离开家乡到北京学习生活将近十二年,从未发现这天是盛大的、有什么仪式感。
其实,二月二这天,北京也是有习俗的,就是吃春饼。可是,在一个不相信眼泪的城市,人们除了相信努力和奋斗,真的很难相信其他的,比如相信在二月二这天要过得跟其他日子不一样。其实,不只是二月二,除法定节假日对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来说是一场可供狂欢的盛宴外,连春节也是在孤寞中落幕的,二月二则更不用说。
虽然我从小都过二月二,但在这个习惯于阳历历法的城市,渐渐地, “二月二”也就成了漂浮在我记忆海洋上的一叶孤舟,偶有想起,但基本处于被遗忘的状态。
抑或是国人还是不太富裕吧,所以,一门心思盯着那些可以实仓廪与足衣食的苟活之事,似乎除此以外的所有追求都显得太过矫情。渐渐地,那些传统节日所蕴含的略显繁缛的仪式感,成了人们轻装上阵去奋斗的累赘,因此,免不了被摒弃的命运。就像二月二这种传统节日。从城市到农村,从一代一代传统守旧的老人到新型社会遭受信息轰炸和淹没的年轻一代身上、心里和脑海中逐渐退缩,枯萎,直至消亡。
在一个传统不受重视甚至被唾弃的国度,任何源远流长的东西被轻视都很正常。渐渐地,很多东西或是没有了曾经的光环或是干脆消失不见。所以,那些传承传统文化的人,反而显得很另类,就像一个人穿着唐装走进满是西装革履的写字楼去上班一样。
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富裕,并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当我们丰衣足食的时候,万一将二月二的习俗忘得想记却再也记不起来,到那时,我们该如何重建这个内涵深厚的节日呢?也许,“双十一”和“光棍节”比“二月二”等这些传统节日更能让人疯狂,可是,这个世上总要有一些仪式感的东西来提醒我们:生活除了苟且,还有诗与远方;文化除了创新,还有传承。
话题跑远了,拉回来。
二月二这天,吃了豆豆,打了灰簸箕,赶完庙会,春节的余韵在清水河算是彻底消失了。从此,人们开始了新的一年的劳作,埋头刨光阴。
村庄寂寂
车行至陇城镇街泉旁停了下来。
以往回家,都要顺便在街泉附近买些菜带回去,此次因为抱着孩子,兼之妈妈从北京一路晕车,到镇里已有点支撑不住,我们又想赶在我大大外出放羊前到家,故什么菜也顾不上买,换乘上车便马不停蹄地沿北山一路向上。
路,从昔日的蜿蜒小道变成如今宽阔的水泥大道了,尽管在其上来来回回几十年,但每次都能走出新意。
想起在这条路上所有和自己有关的光阴,上学时的风雨无阻,赶集时的兴高采烈,拾野味时的欢喜雀跃,放羊时的喜忧参半……那些过往总以为还在昨天,掐指一算却是很遥远的事了。
不知为何,虽然知道以后还会经常回家,但感觉回来一次就少一次般,悲欣交集。眼前的大山大川,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
山上的草木更加葱茏,墨绿中已然渗透出明显的斑驳:枯黄显而易见。山上的耕地荒芜得更多,以祖辈们无法想象的速度荒芜了。小时候目睹过的那些因为一个地界畔打架、骂仗,甚至连人命都闹得出来的场景,现在感觉非常不可思议。怎么能发生那样的事呢!看着一望无际的荒地,的确很难相信那些事会是真的,而且就在十几年前。
尽管明白一个人习惯性地悲悯,总是不好的,但骨子里的禀赋又很难改变,所以,此生注定心不会安稳。对于家乡,感觉尤甚。
车到家门口,下来碰见几个正在闲游的村里人。很多人明显都老了,真的不再年轻了。
大声问了好几遍,万家爷也没有听见我说了什么,除了依然干净整洁的衣着,凌厉的岁月将这位干部昔日的倜傥一扫而光。年近八十的蔡太太起身想抱抱小威威,不料孩子认生,嘴一撇“哇”的一声就哭起来,惹得大家哈哈大笑,说北京娃娃娇气得很。
李家姨问我一个月能挣多少钱,我说混日子呢,她说我太谦虚,并铁证如山似的说:“你看娃身上这套衣服,一看就要几百块钱呢,看质量好滴么。”我知道,我无法告诉李家姨孩子的衣服是在北京一家露天市场里买的,比陇城镇商场里卖的还便宜,可想了想,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朝她笑了笑。其实,生活在哪里都一样,酸甜苦辣五味杂陈,置身其间的人甘苦自知。
说话期间,跑来三两个小孩子,我一个也不认识,打听后得知他们就是我们队的娃娃。我不禁“哎呀”了一声:我们一个队的我尚不认识,村里其他四个队十岁以下的孩子和新来的媳妇,我更是不认识了呀。以前对这里的每个人多熟悉啊,现在竟然真有陌生起来的一天!
我家在王湾村二队,属于村中心。以前村小学就在家门口,小学搬迁后又做了大队院子;虽历经沧海又桑田,但一直都是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这样的热闹场所,如今空旷得也很难看见几个人。
庭院更是深深。
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妇女或老人大多陪孩子读书;很多人家的大门都落锁紧闭,院中蒿草灌木丛生,长到齐腰也没有人拔掉。整座村庄都很难听到鸡鸣犬吠,唯有阳光下房顶的琉璃瓦自顾自地熠熠生辉,一阵阵小鸟的啁啾划过村落上空,更加衬托得这里没有多少因为人而来的俗世温度了。
蔡太太家门口的大丽花开得如火如荼,在周边西红柿、青葱、辣椒、茄子等各种蔬菜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喜人。人总是对过去的美好心存过分的慈悲,想起儿时我家花园中盛开的大丽花,粉色的、黄色的、大红色的,繁花似锦,终于忍不住把蔡太太家的大丽花偷摘了一朵。
常年深居闹市,以为门前栽花、屋后养鸭的生活真是太诱人了,可现在这样的生活就在眼前,却又是另一种感受:不管什么生活方式,只有烟火升腾起来,那才叫日子啊。
没有多少烟火的村庄,瘦了炊烟,肥了野草。
记得从秦安县城坐车回陇城的路上,司机说的一段话:“现在除了城市哪里都一样,什么都好,就是没几个人。以前有个红白喜事一个队的人都显得多,现在,把整个庄的人叫遍了,也把个人抬不出去。”闻之心酸。想起这两年国家政策性地引导部分进城务工的人返乡,想一想是该如此了,可我自己回不来,为这样的政策叫好要挨骂哩,因为我是不喜欢大都市,但还有很多人喜欢,所以,我回不来,怎么能说让其他人回去呢?
只能感叹一下我的村庄,过去是多么热闹。
过去,这里的人很多,而且每个人都拼命挖光阴,挖啊挖,连地头的冰草都挖得干干净净,可那种干净有光景的暖意呵。后来,时代洪水开始横冲直闯,洗礼了我们每个人的同时,也让村庄改头换面,再也不是过去的模样了。
当然,过去和现在,都是它该有的模样,该回归的终已回归,该前进的正在前进。这是时代的必然。在这种必然下,村庄会老,庭院会老,一切都会老,只有站在老了的事物前的人,生出一年比一年崭新鲜明的眷恋。
虽然可以这么想,但回想起那些喧闹到哗然的场景,还是有些许的忧伤,虽然我知道,那些喧闹和哗然只和自己有关罢了。
想起一个朋友说过的话:“风吹无涯,我的村庄就在一场旷古的风中,瘦比黄花……”呵,我这个飘落异乡的幽灵,回到自己的故乡了,看到的竟然是瘦比黄花!
进门才发现大大还是去放羊了,而我们又没有买上菜,饥肠辘辘却又不知道吃什么。看见茶几上放着一把青葱叶子,心中豁然,起身从冰箱拾来一盘子馒头蒸热就卷着吃。不过瘾,跑到门前花园中,蹲在大大栽的两行葱前摘下几根嫩叶继续吃。
吃完,回到屋里,听见妈妈一面说墙角的灰尘太多了,一面又感叹:“你大大真格心疼么,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你看,把地上擦得亮的。哎,人啊,走到哪里说哪里的话……”我听得出妈妈口吻中对我大大无奈的惜可,又明显感觉出“他这辈子到底不能没有我”的娇嗔。
妈妈说的“你大大真格心疼么”的话,让我忍俊不禁,继而一句“人啊,走到哪里说哪里的话”又令我忧伤起来。是啊,人不得不走到哪里说哪里的话,我大大如此,我和妈妈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以前一到家就有妈妈做好的饭菜,这次没有了,面和菜都没有。我问妈妈晚上我大大回来吃什么,妈妈叹了口气:“泡面!”听后,我心头一沉。
无论如何,我们回来了——毕竟,有那么多人游离在外,做梦都无法回到自己的村庄呢,无论是热闹还是冷清。只要人回来,很快,一切都会有的。中秋节马上要到,妈妈生日也近在眼前,得赶紧备月饼和蛋糕,得赶紧让这座庭院里的光阴活泛起来,得让它到处都弥漫着烟火的暖意。
黄土地的女儿
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我一生都是黄土地的女儿,无论奔跑在墚峁纵横的西部高原,还是穿梭在光怪陆离的京华大都市。
迄今走出黄土地已十二年有余,混迹在来自天南地北的人中间,有着和他们一样精致的妆容、大方的举止和中规中矩的喜怒哀乐,除了那几个熟稔要好的乡友外,谁也看不出镌刻在我骨子里真正的颜色。
这种颜色是我的底色,是我真实的模样,是我的来路和胎记,也是我一生回味和体验的财富。这个颜色,不会是别的,只能是厚重的黄土地的色彩。
十九岁来北京上大学前,我所有的时光都洒落在黄土地上。上学之余,跟着父母忙碌在田间地头,披星戴月,爬沟溜渠,不惧严寒酷暑,不畏风吹雨打,身后留下一串串深沉坚实的脚印,前方是等待我提步丈量的远方。那时我还很小,小到一阵凛冽的西北风都能将我吹翻,可我是黄土地的女儿啊,可以勇敢地面对艰难险阻,就像生长在埂子边上的一株冰草,根,深深地扎在黄土地里,哪怕遇上干旱年月,很多草木都挺不过去,只有冰草依然顽强挺拔。
那可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啊,身体和灵魂一同成长,一切都是蓬勃向上的模样。黄土大地给了我活泼健康身躯的同时,也将她的朴素、敦厚和坚强一并浇筑在我的灵魂中。
犹记放羊的那些岁月。
麦黄六月,大人起早贪黑抢割麦子、碾场,等粮食归仓后,秋种又开始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都忙得不可开交。于是,家里的三四十只羊就由我们姐弟放了。天还没亮,就得爬起来赶着羊群出圈——有时才凌晨四五点多,满天繁星。四个多小时后,再把羊群赶回来。当时正是长身体的年纪,需要充足的睡眠,可有时迷迷糊糊将羊赶到田间地头,人还没有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下午,太阳快落山时,热气渐消,再次赶着羊群出门,晚上,回到家就快十一点了。
那时北山上的每一块土地都很金贵,都承载着养活人的巨大使命,几乎见不到什么荒地,到处都种着庄稼,连地埂边上的冰草都被刨挖干净种上了小麦,因而放羊的地方很少。于是,我们不得不将羊群赶到很远、很远的山沟里或陡峭的山坡上。
的确,很辛苦。
尽管辛苦,但我喜欢放羊。
白天,站在山顶上放眼望去,黄土高原绵延起伏的墚峁山川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苍穹上的白云如絮般轻柔;到夜晚,银河宛若一条玉带横亘在广袤的天空。祖国的锦绣河山是一幅幅不加修饰的曼妙画卷,连同生长其上的万物生灵都是黄土地的壮阔景致。天地之间的我,经常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以及生命不可思议的巨大,感慨处,就大声吼秦腔。
最刻骨铭心的经历当属上屲干农活。
春天,全家出动,将几亩小麦地里的野草拔干净,就开始种玉米,接着种土豆。天气再暖和时,还要栽一些果瓜蔬菜。黄土高原的春天是料峭的,捂了一个冬天的人们莫不盼望着草长莺飞,可直到夏天来临,蝶飞蜂舞的繁华景象才姗姗而来。
夏天,除了早晚要放羊,有空还要到屲上帮大人收小麦。
太阳明晃晃地炙烤着大地,手一摸,从土地散发出来的热气有些灼热。大人们说那才是割麦的好天气,他们一个个挥舞着镰刀,像所向披靡的勇士,身后一捆捆小麦就是他们胜利的果实。那时,我的力气还不饱满,能做的就是把大人割倒捆好的麦子抱起来放在一块,然后,跑到这边的地头看看,又跑到那边的埂底看看,看有没有莓子那样鲜美的野味吃上两口。
麦子黄起来很快,不到二十天就
割完了。然后,扛起?头、铁锨开始翻地。太阳依旧火辣,略显稚嫩的手上满是血泡,汗水一滴又一滴地打落下来,渗进黄土地中。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啊,可抬头看看旁边挥汗如雨的父母,咬咬牙,便一?头又一?头地接着挖下去……翻完地,还一?头一?头地挖,直到把几亩小麦全部种上才行。
老家方言中有个词叫“挖光阴”。小时候常听大人们说,只有挖到光阴了,一家人才有粮食吃,过年才
有新衣服穿,寻常日子才有钱到集市买东西,所以,必须要不辞辛劳地干活。那时尚不明白“挖光阴”这个词!“光阴”怎么能叫“挖”呢!有一首民谣道:“光阴好比打墙的板,打墙的板儿上下翻;翻老了英雄的少年,渗进了多少血和汗。”打墙我是见过的,就是养家糊口过日子,可“挖光阴”真的很难理解。明白这个词的含义是在十几年后,当时我已有好几年没有挖地了。
方言中像“挖光阴”这样有生命的词汇,令我痴迷。如今,每每坐在高大宏伟的写字楼中琢磨它们的含义,琢磨和它们有关的岁月,突然就顿悟了:所谓的“挖光阴”可不就是过日子么!
原来,这个世上的每个人都在挖光阴啊,不管是乡下人还是城里人,也无论从事什么行业。
干完农活,夜晚躺在土炕上,望着窗外的月光如水般倾洒下来,整个庭院都披上了一层乳白色的轻纱,疏影摇曳,在静谧中不动声色地跳着曼妙的舞姿。那一晚的月亮突然间和以往不一样了,更圆了,也更大了,且深沉有力。
直到很多年后的一天,我才发现那晚的月亮好似刀剑,深深地刻在了身上、心上。
那晚,躺在炕上看了一夜的明月,舍不得闭眼,看着看着,心里渐渐生出一种叫乡愁的情愫——还没有离开就已经开始的不舍。
第二天,当第一缕晨曦不知不觉照进屋里时,我不得不爬起来,背起行囊开始远走他乡。在一个大雁南飞的季节,我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次旅程。怀揣模糊不清的梦想,身上是黄土有些浑浊的芬芳。从此,与家乡之间除了短暂的相逢,剩下的便是漫长的离别。
七年的求学生涯结束后,割舍不下一段已然肇始的恋情,忤逆了家人多年的期盼,最后决定与心爱的人留京共度余生。从那天开始,我彻彻底底地成了家乡的过客,注定要常年漂泊在外了。
如今,穿行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中间,心怎么也豁亮不起来,但凡有点假期,哪怕只有三四天,我哪儿都不想去,只想回到那片黄土地。回来了,站在高山之巅,望着广阔的天地,阡陌纵横,山川起伏,纵然有时尘土飞扬,也觉得明快。很多次,坐在露天场所就着飞尘吃凉粉、凉皮、手擀面,不但不觉得脏,反而感觉香极了,土吹在碗里像放了下饭菜一样。
可见,我永远是昔日那个奔跑在黄土地的孩子,一个从黄土地走出来的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女儿,灵魂永远根植在黄土里,从未改变。
见过一些人,出了门不愿说自己是农民的孩子。我觉得,农民家的孩子没有什么不好,我们身上有乡村生活独有的敦厚、朴实和勤奋;我们见过壮阔的大自然,一辈子心中都有大格局、大气象;我们经受过磨难,故而更懂得生活的本色,也更能经得起生活的锻造和磨炼……乡村生活,成为我们漫长人生最丰沛的滋养。更重要的是,农民家的孩子通过努力可以过上城里人的生活,但城里人的孩子却很难有农民家孩子的经历,谁说不是人生的遗憾呢?
现在,定居在城里的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一落地就在繁华的京华大地上。当他长大了,当他看见我写的文字,也许很难理解我在黄土地上的经历,如果真是那样,我还是要笃定地告诉他我的过往,至少,我会告诉他:“你几个月大时,有几次出现了红屁股,各种膏药都治不好,还是我从天水老家拿的黄土给你彻底治好的呢……”这么说,我想他会懂得,至少会懂得他的血脉里有着黄土地的基因。
越来越觉得自己宛若一片痴情的落叶了,尽管已离开了树枝,但无时无刻都眷恋着生养我的那片土地,渴望归根。虽然家乡已成“回不去的故乡”,但我随时都做好踏上归途的准备,只要有机会,就飞奔回去。还要带上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