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

九歌

《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放逐,窜伏其域,怀忧苦毒,愁思怫郁。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为作《九歌》之曲,上陈事神之敬,下以见已之冤结,托之以风谏。故其文意不同,章句杂错,而广异义焉。

【题解】

“九歌”之名,来源甚古。《左传》、《离骚》、《天问》、《山海经》都提到它,都说它是夏代的乐章,是夏后启从天上带来的。这些说法当然只是神话,“九歌”也只是神话中的乐曲名称。历史上确实存在过的《楚辞·九歌》则是一部用于祭祀的歌词、组诗。

《九歌》共十一篇,前九篇祀神,第十篇《国殇》祭鬼,第十一篇是尾声。祀神的九篇,以《东皇太一》所祀之神最为尊贵,而列为首篇。这样看来,《九歌》是颇有组织的,它可能是用于大规模祭祀典礼的完整乐章。

祭神歌舞是古民族的重要文化财富。楚国巫风极盛,王逸《章句》说:“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九歌》有浓厚的民歌色彩,但比一般民歌华丽典雅,而且各篇风格相近,浑然一体,显然经过大手笔的统一润色;《九歌》里有不少常用词语也常见于《离骚》等屈原作品。这些迹象说明屈原确是《九歌》的作者,但对楚国民间流行的祭神歌辞,屈原必定有所因袭,因袭与创作的成分各占多少,很难确说,各篇的情况也不会一致。例如《国殇》祭祀为国阵亡的将士,民间祭词不可能有这样的作品,它应该完全是屈原的创作。《河伯》祭黄河之神。黄河没有流经楚国。纯粹的民间祭礼只祭与自己直接有关的自然神祇,也不可能有这样的作品。周礼规定,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自己境内的山川,不可越望。到春秋战国时代,因“礼崩乐坏”,而有僭越。《左传》哀公六年记载:楚昭王有病,占卦结果说是黄河之神作祟。大夫们要求在郊野祭河神,楚昭王以“祭不越望”为理由而予以拒绝。孔子因此称赞:“楚昭王知大道矣!”孔子的赞语从反面说明,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因为早在宣公十二年,楚庄王在黄河附近的邲打败晋师后,曾“祀于河”,即祭祀河神(事见《左传》宣公十二年)。到了战国时期,各国君主在礼制上俨然以天子自居,楚国统治者祭河神就更加不足怪了。而且黄河虽不流经楚国,而楚军是要到黄河流域作战的,为了“保佑”战争胜利,祭河神也是完全“必要”的。至于楚民间,一则不会去祭与自己完全无关的国外大川;二则那是违背“大道”的僭越行为。因此,《河伯》不可能是民间祭词,它只能用于国家祀典。

《九歌》的第一篇祭“东皇太一”。东皇太一是楚人信仰中的至上神上帝。《史记·封禅书》说:“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一东南郊。”五方天帝尚且只是太一的辅佐神,太一当然就是至高无上的上帝了。古代有权祭太一的只有天子。战国各诸侯皆已称王,在礼制上都以天子自居,故楚王是可以祭“东皇太一”的,民间祭礼则断乎不可。

马其昶根据《汉书·郊祀志》载谷永对成帝说“楚怀王隆祭祀,事鬼神,欲以获福,助却秦军”的话,认为《九歌》是屈原“承怀王之命而作”(《屈赋微·读九歌》)。此说虽无坚实的直接证据,但我们如果联系《九歌》里有《东皇太一》、《河伯》、《国殇》这样三篇绝非楚民间可能有的特殊作品,那么,假设《九歌》是楚怀王为战胜秦国,举行宗教性的典礼而嘱咐屈原所写,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九章·惜往日》有“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诗”之句,这“诗”字虽有别本作“时”,但如果是“诗”的话,可能即指“九歌”。

《九歌》虽是祭祀用的乐章,但其主要内容却是恋歌。古代的祀神祭节,也正是青年男女欢会游乐、采兰赠芍的大好时机,以恋歌作祭词是很自然的事。祭神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神的“福助”,其手段是娱神、悦神。以恋歌娱神,在现代人看来似不严肃,在古代却是常见现象。《史记·滑稽列传》记载河伯娶妇,即其一例。以爱国为主题的祀神祭典,却以爱情为重要内容,这好比《招魂》、《大招》以救灾为主题,却以渲染上层统治阶级奢侈豪华的生活为重要内容一样,都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特殊现象,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评议。

《九歌》的主要作品是《湘君》、《湘夫人》、《少司命》、《山鬼》、《国殇》等,它们艺术完美,对后来二千多年的文学艺术有深刻的影响。

《九歌》的演唱形式,近代学者作了种种推测,众说不一,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是巫的唱词。巫有代表所祀神鬼的主巫,也有代表祭者的群巫;主巫视其所代表之神而有男女之别,群巫则都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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