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踏上法学的长征路
1.跨进高等学府的大门
1946年夏,许崇德高中毕业。由于这些年南来北往,苦头吃了不少,而学问却无长进。加之二战结束、日本投降之后,正是各地青年报考大学的高潮。相对来说许崇德竞争力低下,屡试不第,考不取任何一家名校。他只好失学一年,在家苦读以便再战。许崇德经过努力,终于1947年秋被上海复旦大学录取,成为法律系的学生。
许崇德被复旦大学录取
当年报考大学的时候,有个专业选择的问题。许崇德天资并非全能,他在各门课程中素来和数理化无缘,而文科则不然。许崇德不仅喜爱文科,而且学习成绩优异。所以不读理科而报考文科是必然的。但许崇德又为什么选择法律系呢?其导因主要是由于在二战结束之后,他经常关心报章杂志关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动态的报道。特别是看到中国的梅汝璈大法官,代表几亿中华儿女和数千万死难同胞,据理力争,以其无懈可击的雄辩说服其他持不同意见的外国籍法官,作出了判处七名日本首要战犯以绞刑的决定时,许崇德激动得拍案而起,为梅汝璈大法官替国增光、为民雪恨的行动欢呼。同时他也认识到了法律的威力,觉得运用法律这个锐利武器可以惩罚敌人,令罪行累累的战犯付出代价。正是八年抗战的亲身经历,使许崇德甘愿献身法学,当好掌握法律武器的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