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童年和青少年时代

第一章
童年和青少年时代

第一节 故乡和家庭

在英格兰中部沃里克郡埃文河畔,有个叫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的集镇,它就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的故乡。集镇郊外是农村,一派田园风光;阿登森林从北面一直伸展到它的周围,树木茂密,风景宜人。镇的东边靠近埃文河,一座颇为壮观的大桥横跨在河上。这是座古老的小镇,16世纪中叶大约只有1 500个居民(另有说法是2 000左右)。房屋大都是半木结构,屋顶上盖的不是瓦,而是麦秸或芦席。屋前是街道,屋后是果园或花园。镇上平时比较幽静,每逢赶集的日子,周围许多农民来赶集,这才热闹起来。

这个集镇不是穷乡僻壤,与考文垂相隔不远,离盖尼尔沃尔思和沃里克很近,距伦敦不过100英里。它的繁荣主要靠贸易:作为购销谷物、种子、麦芽和其他农产品的集镇,这里生意兴隆,周围没有它的对手;而牛马的买卖也吸引各地来此的买主和卖主。伊丽莎白一世和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这里还是手套制作业的中心。

爱德华六世时期(1547—1553),斯特拉特福成为自治镇,开始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这个镇比较开放,不闭关自守。外地商人和手艺人可到斯特拉特福定居;斯特拉特福人也可以到外地去闯荡,有的成了著名人物。例如: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约翰·德·斯特拉特福做了坎特伯雷的大主教,他的兄弟罗伯特·德·斯特拉特福被任命为奇切斯特的主教。亨利八世统治时期,休·克洛普顿先成为伦敦富商,后来当了伦敦市长。

如今,斯特拉特福基本上还是个集镇,人口约25 000人。由于这儿是伟大的莎士比亚的故乡,它自然成了国际旅游中心和文化中心,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从世界各地来这里参观,镇上的居民无不以此感到自豪。

莎士比亚家在斯特拉特福有几所住宅。最早的一所是莎氏的出生地。1556年,莎氏的父亲买了两所住宅:一所在亨利街上,一所在格林希尔街。1597年,莎氏又买下了一幢位于教堂街名为“新地”的住宅。现在我仅就莎氏的出生地和“新地”做一些介绍。莎氏的出生地是位于亨利街上一幢16世纪建造的两层半木结构楼房,它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建筑物之一,还被视为著名的文学圣地。莎士比亚时代,这幢房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莎氏一家人的住房,另一部分是他父亲经商的地方。现在住房部分布置得跟莎士比亚家曾经有过的那种中产阶级商人之家相仿。屋里有莎氏出生的房间、起居室和厨房等等;还有一些伊丽莎白一世和詹姆斯一世时期的家具和用品,有的非常漂亮,有的引人发笑。虽说现在看到的都是仿制品,却也反映了莎士比亚时代的生活风貌。另一部分布置得像一个博物馆,陈列着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和沃里克的地图和图片以及关于莎氏出生地的契据和文件等,还有那个时代的一些珍贵的书籍。“新地”是位于教堂街上的一幢半木结构房屋,屋前有个院子,带有谷仓和花园。此屋原本由休·克洛普顿爵士建于15世纪末,到16世纪60年代,房子已经破烂不堪。1597年,莎士比亚买下此屋,并进行了修缮改建。他告别剧坛从伦敦回到故乡后就住在这里,直到谢世。临终前,他把房屋留给了女儿苏珊娜。此屋曾一度为苏珊娜的女儿伊丽莎白所有,后被卖出,最后仍归克洛普顿家。1702年“新地”重建,但于1759年又被拆除。现存的房屋不是原有的,屋里的家具也都是仿造的。

英国许多地方都有莎士比亚这个姓氏。16世纪,仅沃里克一个郡就有二十几个地方有这个姓。名叫威廉·莎士比亚的人也不止一个,已经发现的有三个:一个于1579年淹死在埃文河,安葬于沃里克;约40年后出现的另一个同名者是一位自耕农的代理人;还有一位就是我们要介绍的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威廉·莎士比亚。

威廉·莎士比亚的祖父叫理查德·莎士比亚,住在斯特拉特福镇东北约四英里之外的斯尼特菲尔德村。他租种威尔姆科特村贵族地主罗伯特·阿登的一些田地,一直以农为业,1561年逝世时留下价值38.17英镑的遗产(可能估价低了)。他不富裕,但也不算贫困。理查德至少有两个儿子。小儿子亨利·莎士比亚也务农,曾因债务坐过牢,但他于1596年12月离世时,保险箱里存着钱,马厩里有一匹马,仓库里有很多谷物和干草。他去世还不到两个月,妻子马格雷特也与世长辞了。他们有两个孩子,都比威廉小。理查德的另一个儿子约翰·莎士比亚约于1530年出生,他就是威廉的父亲。

有人说,约翰小的时候,斯尼特菲尔德教区没有学校,他未上过学,不会写字。还有人说,约翰曾以十字画押,可能他不会签名。但有人说,伊丽莎白时代,许多知书识字的人有时也会以画押代替签名,约翰以十字画押,不足以证明他不会签名。另有人说,约翰能写会算。这位农民的儿子本来是帮助父亲种田,还经常去威尔姆科特地主罗伯特·阿登家替父亲办事。斯特拉特福离威尔姆科特只有3英里路,他时常去阿登家,并爱上了他家最小的女儿玛丽·阿登。约翰不甘心做一辈子庄稼汉,不愿继承父业,一心想离开农村。1552年,也就是约翰22岁的时候,他前往斯特拉特福投靠父亲的朋友,另找出路。起先当学徒,学做手套,后来自己制作手套,从事皮革加工业,兼营羊毛、谷物和麦芽买卖等。数年之后,生意兴隆,他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了信心,也就想到了成家的事。1557年,他与早已相恋的玛丽·阿登结婚,时年约27岁,玛丽17或18岁。一个佃农的儿子竟然能娶一位贵族地主的女儿为妻,确有一些传奇色彩。当时阿登家虽已衰落,但玛丽在1556年父亲去世时,仍获得一笔遗产——10马克(6个多英镑)和一个拥有一所农舍和近60英亩田地的名叫阿斯比斯的农庄。约翰和玛丽成亲,妻贵夫荣,他的身份也随之提高,加之妻子带来了一笔可观的嫁妆,这又给了他从政所必需的资历。就在他们结婚这一年,他被选入斯特拉特福镇市政委员会(市政委员会由14名一般委员和14名资深委员组成),当上了酒类品尝官。他在1558年和1559年任警吏,1561年至1565年任财务官。有人认为,约翰既然担任过这样的职务,足以证明他能写会算。1565年他被选为市政委员会资深委员,从此被称呼为“先生”。人们看到他穿着黑色皮袍,和其他资深委员一道,或在星期天上教堂,或在执行公务,很是神气。1568年他再升任为执行官(相当于后来的镇长)。1571年任职期满,他被选为首席资深委员,并任副执行官。官场上平步青云,约翰自然想向纹章院申请准予使用盾形纹章,使自己成为一名拥有纹章的绅士。

然而,他于1576年提出这一申请不久就撤回了,原因可能是:一则由于他公务繁忙,未能顾及自家的商务,以致生意萧条,境况竭蹶;二则由于他乐于助人,为别人担保,代别人受罚,弄得自己债务缠身,乃至受到控诉。1578年他不得不将妻子的阿斯比斯农庄抵押出去,获押金40英镑。两年以后,抵押到期,他未退还押金,也就没有收回农庄。玛丽的两个姐姐去世后,她和约翰获得一小份家产,1579年他们将其卖掉时,仅得4英镑。不过,约翰仍然拥有土地和房产。自从担任执行官后,市政委员会的每次会议约翰都参加,从不缺席,可自1577年起,他不再出席市政委员会的会议,显然是在官场上也失意了。同事们宽待他,减少了他应交的税,免掉了他因不出席会议而应付的罚金。市政委员会一直保留他那资深委员的位置,直到1586年才选出另一名资深委员代替他。这里可以看出,同事们认为他为斯特拉特福作出了牺牲,因此对他很宽厚。

约翰和玛丽共生了八个子女。第—个是女孩,出生于1558年,取名为琼,10岁左右夭折。第二个也是女孩子,生于1562年,名叫玛格丽特,翌年就死去。第三个孩子就是威廉,他诞生的确切日期无从查考,但他受洗礼的日期有案可查。斯特拉特福圣三一教堂的登记册上记载着:“约翰尼斯之子古利埃尔马斯于1564年4月26日受洗。”后人历来以4月23日作为他的诞辰,因为根据那时的习惯,孩子一般在出生三天后受洗。第四个也是男孩,出生于1566年,取名为吉尔伯特,死于1612年,年仅45岁。1569年约翰和玛丽又添了个女孩,仍取名为琼,后来嫁给了制帽商威廉·哈特,她活到77岁。他们另有个女儿叫安妮,生于1571年,1579年8岁时死去。还有个儿子叫理查德,生于1574年,1613年离开人世,年仅38岁。最后一个儿子叫埃德蒙,生于1580年,他长大后跟随威廉到伦敦,当上了演员,1607年去世,年仅27岁。

约翰和玛丽对孩子们很爱护,孩子们也很敬爱他们。前面谈到,约翰是否会写字,说法不一,据推测,他受过教育,能写会算。玛丽是否进过学校,无从查考,有人说,她也受过教育。他们的孩子受到良好的教养,不过,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他们俩恐怕不会在文学艺术上对孩子们有什么影响。

第二节 宗教信仰和学历

一、宗教信仰

莎士比亚自幼就受到宗教方面的教育。他那个时代,人们普遍信奉宗教。每逢星期天,斯特拉特福的商店和酒馆都关门,集市和市场也停止营业,大家都去教堂做礼拜,违者要罚款。

在宗教信仰上,莎士比亚家公开信奉英国国教。关于他父亲的宗教信仰,有着不同的说法:有人说他是天主教徒,有人说他是清教徒,还有人说他是遵从国教习俗的新教徒。他外祖父家信奉天主教,母亲可能曾经是天主教徒。人们关于莎士比亚本人的宗教信仰也说法不一。传记作者A·L·罗斯说莎士比亚受洗时就信奉国教(可能指他是按照国教仪式受洗的),至死还是国教徒。很多学者也认为莎士比亚信奉国教。有的学者认为,莎士比亚遵守国教仪式,参加国教的礼拜式,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他不这样做,就会引起敌视戏剧的市政当局的注意。但有人说莎士比亚“死的时候是天主教徒”。

二、学历

威廉求学时代,正值伊丽莎白一世统治前期,也是人文主义教育的鼎盛时期。文法学校是中世纪就有的中等学校。这种学校的许多特征至16世纪仍然继续保留,如一间教室、一名教员(或带一名助理教员)、学习日长、使用体罚等等。学生入学年龄不一致,文化水平也不相同。有的入文法学校前曾在“小”学校(“Petty”School)里受过教育,学过字母、阅读入门、主祷文等等,为升入文法学校作了准备;有的入文法学校后才跟助理教员从头学起。拉丁文是文法学校的主要科目,教材统一,教学方法亦由各式各样的手册提出建议。学生开头学习文法规则和造句,然后练习拉英互译。获得这些技能之后,就开始学写作文,先模仿他们所熟悉的古典文学家的作品,最后自己独立写作。学校特别强调要说拉丁语,要求学生利用一切机会使用拉丁语,有些学校甚至规定在校内只许说拉丁语(或希腊语)。

威廉所受教育的情况无案可查,但一般认为,他约于1571年7岁时入斯特拉特福文法学校学习。这所学校位于教堂街,建立于中世纪,底楼原为行会会馆,一楼是知名的大学校(Big School)。斯特拉特福成为自治镇后,这里就是斯特拉特福文法学校。底楼用作巡回演出剧团的临时剧场,一楼用作学校的教室。当时这所学校的师资力量很强,教师大都在牛津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威廉入学后前三年是跟助理教员学习,然后才跟教员学习。头一个教员可能是西蒙·亨特,他于1575年离校,其任务由托马斯·詹金斯接替,这两个人都曾在牛津大学获得学位。那时候,懂得拉丁文被认为是受过教育的人的标志。学校里的主要课程是拉丁文法,教材是威廉·黎里编写的《文法入门》。学生还着重学习古典文学,先学短语集以及伊索和卡托两人比较易懂的作品,再学曼图安的诗作以及罗马剧作家特伦斯和普劳图斯作品中的片段。高年级学生要学修辞和古代历史,还要学点希腊文。古典文学方面要读奥维德、维吉尔和霍勒斯的作品,着重读奥维德的作品,特别是他的《变形记》。威廉最爱读奥维德的作品,奥维德的作品对他影响很大,莎剧中的古典人物形象常常取材于奥维德的《变形记》,以致人们称他为英国的奥维德。《变形记》共15卷,全部由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组成。莎士比亚出世几年之后,这部书已由英国翻译家阿瑟·戈尔丁译成英文。据推测,莎氏可能不是完全借助拉丁文而学到奥维德所讲述的故事的。

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抓得很紧,每天在校时间约9小时。冬天早晨7点钟开始上课,夏天6点钟就开始。首先用拉丁文做祷告,然后上课,9点钟才让学生进早餐;接着又上课,一直到11点,学生才能回家吃午饭。下午1点钟开始上课,要到5点或6点钟才放学。每周休息两个半天,每年放假40天。教师的教学方法很呆板,不是启发式,而是填鸭式,他们非常强调记忆(伊丽莎白时代都是如此),这种教学方法今天看来简直难以想象。学校里纪律很严格,教师动辄就鞭打学生,以致学生不愿上学。难怪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里,把去会见情人比作学童放学回家,把与情人分别比作学童上学堂。不过,通过这种严格的训练,学生不仅学到了知识,也培养了较强的记忆力。莎士比亚有着惊人的记忆力,除天赋外,基础可能就是在学校打下的。学校里也有马虎的一面,对英语拼写要求不严。那个时代,你不会因拼写错误而受人指责。例如:人们写别人的名字时不注意拼法,自己签名时也很随便。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些档案中,莎士比亚这个姓氏就有几十种不同的拼法,如Shakespey,Schacosper,Scakespeire,Saxper,Chacsper,Schaftspere,Shakstaf等。

威廉在校读书的时候就与众不同。他不满意常规教学,不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学习,而喜欢自己看书,喜爱乡间的娱乐,喜欢对自然现象进行研究。有人推测,他虽然非常聪明,但他的老师并不宠爱他,认为他很难教导。约在1579年,也就是威廉14或15岁的时候,他辍学了,离毕业还有一年左右,后来未再进学校。根据尼古拉斯·罗提供的资料,他是因为家境困难,家里需要他帮助,他的父亲只好让他退学的,辍学后他就在父亲的店里帮忙。就我们所知,文法学校是一所免费学校,学生又不住读,花费不多。威廉的父亲之所以让威廉退学,可能主要是想要他跟自己干活,做生意,让他能学到一门手艺,使家境也能够好转。

威廉既聪明,又善于学习。他不仅在学校里受到教育,还能自动寻求知识,如从教堂的宗教仪式、布道、唱赞美诗、祷告等很多方面得到教益,甚至能从一个小镇的街谈巷议中吸取营养,丰富自己的词汇。他很爱读书,而且读得很快,读了很多书,知识渊博。至于他的外语水平,说法不一。1623年《莎士比亚戏剧集》出版的时候,本·琼森写了颂诗。当他将莎氏和伟大的希腊罗马剧作家相比时,提到莎氏“拉丁文懂得不多,希腊文更少”。有人相信这一说法。另有人不同意琼森所说,认为琼森这样说是因为他妒忌莎士比亚的成就,实际上,莎士比亚的拉丁文和希腊文都很好。此种说法,笔者未敢苟同。据推测,莎士比亚在文法学校学习拉丁文多年,还可能当过乡村学校的教员。他的拉丁文虽然比不上琼森,但也相当好,希腊文懂得不多。除这两种外语外,他还懂一些意大利文。

第三节 最初的工作和仓促的婚姻

一、最初的工作

莎士比亚离开学校后一直到去伦敦之前那段时间里做过什么工作,有着各种各样的传说。有人说他曾跟父亲学手艺,做生意。英国传记作家约翰·奥布里在笔记里这样写着,莎士比亚的“父亲当过屠夫,我听一些邻居说,小威廉曾干过他父亲这一行,宰杀小牛的时候,他很庄重,还要发表演说”。也有人说他做过乡村学校的教员;还有人说他当过某律师的书记。我们在前面谈到,威廉辍学后就在他父亲的店里帮忙。莎氏对牧人和剪羊毛节的事很了解,一托德羊毛值多少钱他也很清楚,还有,他谈起牛皮、小牛皮、马皮、羊皮、羔羊皮、狐皮、狗皮、鹿皮都在行。这些情况似可说明他很可能跟父亲学手艺,做生意。但是,威廉的父亲不一定当过屠夫。作为手套制作人,他可能不会自己宰杀牛羊等动物,威廉宰杀小牛的传说,似不可信。至于当教师的事,根据当时的情况,莎士比亚没有上过大学,不具备做文法学校教员的资格,只能做助理教员,或在进行初等教育的“小”学校里当个教员。莎氏曾在几个剧本里利用教师及其言行作为笑料,这似乎也可以说明他对教师的情况很熟悉。当过某律师的书记这一说法,虽然没有什么凭证,但我们也没有理由反对。有人说他先做教师,然后又当过某律师的书记。

二、仓促的婚姻

离莎士比亚家不远的肖特里有个叫理查德·哈撒韦的自耕农。他和莎士比亚的父亲是老相识,莎氏的父亲曾为他的债务作过担保。哈撒韦结过两次婚。他与前妻生了一男两女,儿子叫巴塞洛缪,长女叫安妮,小女儿叫凯瑟琳。第二个妻子琼·哈撒韦与其前夫生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1581年9月1日,哈撒韦立下遗嘱:把住宅遗赠给妻子,将田地遗赠给儿子巴塞洛缪,给安妮和凯瑟琳各遗赠10马克,写明于她们结婚之日付与。几天之后,哈撒韦逝世,巴塞洛缪成为当家人,并于同年娶了亲。这时候,安妮看到弟媳妇自认为是家里的女主人,继母虽不当家,但承继了遗产,在家中还是有地位。她自感在家里只有干活的份儿,没有一点地位,加之自己早已超过正常的结婚年龄,很想有个丈夫和自己的住所。威廉当时已是十七八岁的人了,很容易被女性激发爱情,勾起情欲。他与安妮交往一段时间以后,就于1582年夏天向她求婚。一个年少风流,一个情欲旺盛,于是就发生了两性关系。同年8月底,安妮有了身孕,这在当时也算是件不体面的事。

至11月下旬,安妮怀孕已3个月。她父亲的两个朋友桑德尔斯和理查森对此很关心,要威廉和安妮跟他们到伍斯特教区宗教法庭去办理结婚手续。但这对申办者的情况很特殊:男方未成年(21岁才算成年),又未得到父母的同意;女方已怀孕,她的父亲已离世。法庭便不许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仓促地结合。可是,他们必须立即成亲,不能拖延。因为基督降临节(12月2日到翌年1月13日)就要来到,节日期间不得申请公布结婚预告,倘若等到节后才办手续,安妮会感到很难堪。这时候,桑德尔斯和理查森表示愿做安妮的保证人,并为威廉和安妮付了40英镑的保证金,希望能使他们立即结婚。那个年代,40英镑是相当可观的一笔钱,莎士比亚后来买下“新地”那么大一幢房子,也只花了60英镑。对威廉和安妮来说,这笔钱起了很大的作用。按照当时的规定,举行婚礼前要将结婚预告在教堂里公布,以征求意见,通常要连续公布三次。但威廉和安妮打破常规,当结婚预告公布一次后就于1582年11月28日结了婚。其时威廉18岁,安妮26岁。

威廉与安妮结婚时,安妮带来了一小笔钱——10马克。他们可能住在约翰·莎士比亚在亨利街上的房子里,卧室里除一张双人床外,没有别的家具。有人说,这张床可能还是安妮从娘家带来的,本来是她父亲与继母的卧榻,如今孀居的继母不再需要它了,她可以睡安妮的单人床。这张双人床也许就是莎氏临终前特意遗赠给安妮的那张次优床。据记载,1583年5月26日,也就是他们结婚后6个月,第一个孩子苏珊娜受了洗礼。1585年2月2日,又有一对双胞胎——哈姆内特(男)和朱迪思(女)受洗。前面谈到,威廉可能帮助父亲做过生意,也可能做过教师或某律师的书记。据推测,当时他的心里并不踏实。他不愿继承父亲的事业,又感到从事教育或法律工作都难免受到条件的限制,要找个理想的工作不容易。他很明白,像他这样的年轻人,想有出息,只得靠自己去闯荡。

  1. 约翰尼斯(Johannes)和古利埃尔马斯(Gulielmus)分别为约翰和威廉的拉丁文拼法。

  1. S. Schoenbaum,William Shakespeare: A Compact Documentary Lif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p.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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