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代表
刘少奇(1898~1969),1898年11月24日生,湖南宁乡人,原名刘绍选,字渭璜,1920年10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13年入湖南省宁乡县第一高等小学学习。1916年夏入宁乡驻省中学学习。1919年工读于河北保定育德中学留法预备班。1920年入上海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主办的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为留俄作准备。1921年赴苏俄入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22年夏回国。1923年起任江西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总主任。1925年5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1926年5月起任第二届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常委、秘书部部长,10月起任全国总工会汉口办事处秘书长兼湖北省总工会组织部部长。1927年起任湖北省总工会执委会委员、秘书长。1927年5月起主持中共中央工人运动委员会,6月在全国第四次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委员。
1928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驻顺直省委特派员,参加顺直省委的领导工作。1929年4月起任中共上海沪东区委书记。同年夏起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1930年夏赴苏联莫斯科参加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会后留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秋回国,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部长。1931年9月至1934年1月任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1932年冬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全国总工会委员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其间: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团、第五军团党中央代表,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1935年11月起任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1936年春起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书记。1938年冬起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1939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40年11月起任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政治委员。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华中分会书记,兼任华中局党校校长、鲁迅艺术学院华中分院院长。1942年底回到延安。1943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组织委员会书记,并兼任中共中央研究局局长;10月起任中共中央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1945年6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1945年8月至10月毛泽东同志赴重庆谈判期间任中共中央代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代主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代主席)。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1947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1948年5月起兼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7月起兼任中共中央马列学院院长。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当选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3年2月起任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1953年5月至1957年12月任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56年9月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月起任第二届国防委员会主席。1965年1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月起任第三届国防委员会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80年2月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
中共第五届、第六届(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补选)、第七届、第八届中央委员,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当选),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1931年9月至1934年1月任职),第七届、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六届(1943年3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任职)、第七届中央书记处书记,1943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1945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相继任中央军委委员、副主席。
扭转党在白区工作中的被动局面
在20世纪20年代,刘少奇就已经是中国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了。1921年,刘少奇到苏联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从莫斯科回国,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同年夏,刘少奇奉派回湖南,到安源与李立三等一起,参加领导9月间的工人大罢工。1923年春,刘少奇接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总主任。1925年以后,他又到广州、上海、青岛、武汉等地组织工人运动。1928年,他作为中央特派员到天津主持顺直省委工作,1929年又奉派到沈阳担任满洲省委书记,其间到哈尔滨组织中东铁路工人斗争。1932年冬,刘少奇转移到中央苏区,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1934年红军长征,刘少奇随队走完全程,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八、第五军团中央代表和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
1936年春,中共中央派刘少奇赴华北,先后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书记,负责在华北贯彻中共中央瓦窑堡会议的决定,推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他作为党中央代表领导北平、天津、河北、山西、东北等地的白区工作。
这一时期,刘少奇坚定地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政策,对过去党的秘密工作中的错误——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批评。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他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白区工作的正确方针和策略。他在党内外刊物上发表了《肃清立三路线的残余——关门主义冒险主义》、《肃清空谈的领导》、《论北平学生纪念郭清烈士的行动》、《关于共产党的一封信》等文章,大力贯彻瓦窑堡会议精神,清算关门主义、冒险主义等统治白区多年的“左”倾路线、方针、政策。在形势与条件不利于我党的情况下,他主张在中心城市和产业中心,采取以防御为主的策略,尽量利用合法的机会去工作,以便使党的组织深入群众,长期隐蔽,积蓄力量,并随时输送革命力量到乡村去开展武装斗争,以推进革命形势的发展。这些正确的策略和主张,对白区工人运动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同时,刘少奇抓住时机,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建立了遭破坏的华北地区各级党组织。他不失时机地将一批关押在国民党监狱的党的重要干部营救出狱,并将他们派往各地党组织;他大力发展新党员,迅速壮大党的队伍,这为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在华北的发展做了组织上的准备。刘少奇还通过实行改组北方局等领导班子、向一些地区委派干部等组织措施,从思想上、政治上将北方党组织和党员带到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新政策的旗帜下。
1937年2月至3月间,刘少奇向中央写了《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的一个问题》、《关于过去白区工作》等4封长信,总结中共在白区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出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对白区工作的指导“是一贯地犯了‘左’倾冒险主义与宗派主义的错误”。这一举动,是延安整风运动中全党总结历史经验、分清路线是非的先声。无论是提出白区斗争的一整套策略方针,还是全面总结白区工作的历史经验,刘少奇都是中共党内的第一人。正因为如此,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称刘少奇为“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代表”。
1949年9月21日,刘少奇代表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发言
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论述毛泽东思想
1943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新的中央书记处,推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书记处主席,刘少奇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刘少奇第一次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这次会议实际上形成了新的领导格局,标志着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初步形成。
1939年延安时期的刘少奇
这时候,刘少奇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发展迫切需要有一个中国化、系统化的革命理论作指导,便自觉地担当起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全党指导思想的重任。1943年7月4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2周年,刘少奇写了《清算党内的孟什维克主义思想》一文,提出:“一切干部,一切党员,应该用心研究22年来中国党的历史经验,应该用心研究与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中国革命的及其他方面的学说,应该用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来武装自己,并以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体系去清算党内的孟什维克主义思想。”这篇文章把认识、宣传毛泽东及其思想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已经有了以“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意思。
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作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阐明了将毛泽东思想指导地位写入党章的必要性。他指出,新党章规定以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工作指导思想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因为毛泽东思想“是中国无产阶级与全体劳动人民用以解放自己的唯一正确的理论与政策”。他同时说明,这一条已经成为党规党法,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遵循。他强调:“学习毛泽东思想,宣传毛泽东思想,遵循毛泽东思想的指示去进行工作,乃是每一个党员的职责。”
1959年4月,刘少奇在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国家主席后,与毛泽东在中南海怀仁堂后草坪接见与会代表
刘少奇第一次对毛泽东思想作出了准确、科学的定义。他在报告中对毛泽东思想作的总的定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或者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这一经典性的表述至今还在使用,充分显示了它的正确性和生命力。报告从9个方面论述了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体现了当时全党对毛泽东思想认识的最高水平,在毛泽东思想发展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为干部群众理解和领会毛泽东思想奠定了基础,推动全党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统一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少奇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在制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针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4年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刘少奇受到错误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恢复刘少奇的名誉作出了专门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