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绪论

进入18世纪的英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这是一个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都产生了剧烈变革的时代,自然科学在世纪之交的迅猛发展给西方社会的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变化。在英国,以牛顿(Isaac Newton,1642-1727)为代表的新型资产阶级科学家在自然科学各个领域的新发现,启发了人们对大自然和宇宙的好奇和认识,从而也推动了思想界和文艺界对科学理性的推崇。牛顿天体学发现,宇宙间具有惊人般的对称和机械般的精确性。它表明,自然界的确存在着可由物理和数学得以论证的规律,并认为宇宙普遍存在秩序和规律是造物主的精心规划。宗教原来模糊而神秘的面纱从此被科学理性思维所摘除。理性精神、科学精神无处不在,深刻影响着社会在政治、哲学、宗教、道德等许多领域的变化,而这所有一切都在文学当中得到了生动、真实的反映。

英国朝廷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中将詹姆斯二世赶下台,其目的是保证议会和法律在英国政治中的最高地位,把国家从王权独裁中解放出来。君主立宪制在英国得以确立之后,在经历了安妮女王的统治,再到乔治一世、乔治二世王朝统治的这三四十年中,英国一直保持表面的和谐与稳定,再没有发生流血的冲突和战争。一时间,在当时人们的头脑中,反映自然、顺应天意、和谐、安定的政治秩序理想,在理性、自由和法律的保障下暂时得到了实现,从某种意义上似乎体现了上帝所代表的永恒不变的宇宙和谐与秩序,理性、公正、平衡与有序的社会道德理想似乎离人们不远了。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1688-1744)就出生在这个时代。文学史家们习惯于将这个时期称为“奥古斯都时期”,就是源自蒲柏献给当时英王乔治二世的颂诗《致奥古斯都》(To Augustus,1737)。蒲柏选择这个名称的用意,是借以赞美古罗马奥古斯都皇帝统治时期罗马文化的兴旺发达,把18世纪的英国比喻为第二个奥古斯都时代。这是因为,许多伟大的古典诗人如维吉尔、奥维德、贺拉斯等都涌现在那个著名的时代,而如今,科学理性给英国带来了空前的繁荣和发达,古代文明发展的最高峰又拥有了旗鼓相当、可以与之媲美的继承人,即现在这批具有创新、进步、开明思想的科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们。因此,英国人又把英国历史上的这段和平盛世自豪地称作“黄金时代”。这一切的一切无不体现了这个时代所拥有的种种骄傲和不容忽视的价值,自然、科学、理性、启蒙等时髦的名词,都被赋予了这个时代崭新的、独特的色彩,并透射出种种耐人寻味的、前所未有的意义。

在哲学和思想领域,出现了一股代表资本主义发展的社会思潮——启蒙主义。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先导和理论体系,启蒙主义迅速发展为一场全欧洲范围的轰轰烈烈的政治、思想和文化运动。启蒙主义者主张平等、自由,热烈捍卫民主和个人权利,代表着这个时代的进步思潮。

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启蒙主义思想的先驱。洛克是一位对英国乃至欧洲18世纪思想界产生了巨大影响的思想家,他也是西方自由主义道德学说的主要代表。他的主要著作有《人类理解论》(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1690)《论宗教宽容》(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1695)等。洛克站在唯物主义经验论的立场上认为,思维的原理和道德的原则并不是天赋的,而是人们在直接或间接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理性发现的。[1]洛克所说的实践原则其实就是指道德原则。他认为道德原则同其他所有真实性原则一样,是从具体的经验当中获得的。

洛克在《教育漫话》中还特别强调道德原则不是天赋的,而是从环境和教育中获得的,这就为文学能够作用于人的思想转变和道德修炼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和论证。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资产阶级启蒙主义者才把文学、艺术当做教育民众、改造思想,宣传自己道德观念和政治理想的重要手段。当时,英国许多杰出的文人亚历山大·蒲柏、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等,就在他们的文学创作中表现出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的明显特征与倾向性。

洛克在宗教上持宽容态度,主张信仰自由并力图以理性来解释宗教。他的这种理性主义神学反对传统狭隘教义对人的束缚,强调理性认识在宗教上对人的作用,因此洛克反对宗教激情与狂热,主张用理性思维来指导人的行动。洛克提出,一个合格的公民应该具有明智、豁达的头脑,他要求人类要认识到自己的局限,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理性思维、人间常理和平衡对称等理念的追捧,以及对迷信、狂热、浮躁和夸张等现象的排斥。比如,蒲柏在他著名的哲理诗《人论》当中,一句“先了解自己吧,切莫妄想窥测上帝,人类应该研究的对象就是人自己”,[2]就精彩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18世纪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启蒙主义的兴起提供了重要契机。牛顿学说宣告了人类知识的胜利,为许多新的思想和理论的产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启蒙主义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自然科学和唯物主义思想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一套资产阶级思想体系。所谓启蒙(enlightenment),就是用理性之光去照亮和启迪人们被封建迷信所蒙蔽的心灵,它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支柱是“理性”。需要说明的是,理性并不是一个笼统的、固定不变的概念,它的内在含义在不同的时期和阶段是有差别的。17世纪是“唯理论”流行的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尔(Rene Descarte,1596-1650)是那个时代高举理性主义旗帜的先师。在笛卡尔看来,“理性”就是人“天生的判断和辨别事物的能力”,它使人先验地发现和把握事物的某种秩序、规律和原理,表现为一种事先预设的、先于现象的认识方法,一套封闭的内在认知体系。而到了18世纪启蒙主义者那里,“理性”增添了新的时代意义,它是指一种引导我们去发现真理、确定真理的具有独创性的理智能力。它不是运用一些先在的、抽象的原理来演绎和证明事实或原理,而是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首先对经验材料进行观察、分析与研究,然后再从事实中得出规范和原理。启蒙运动的宗旨在于使当时的人们脱离未成熟状态,把人们从迷信或偏见中解放出来。这种思想的解放是全方位的,它最初用自然神论继而用无神论来反对上帝和宗教迷信,在哲学上借用机械唯物论批判中世纪的经院哲学,经济上主张以开明利己、自由放任原则对抗封建官僚机构的束缚,政治上以社会契约论否定王权神授,用理性、自由和平等的原则批驳中世纪的等级特权,用知识、科学启迪人们的愚昧无知、传统偏见,来打破旧的风俗习惯,从而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各种障碍,为建立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制度在思想上、理论上铺平道路。

从牛顿力学中发展而来的宇宙与自然界的整齐秩序和普遍规律的科学思想,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当时许多思想家、哲学家和文学家们的思维方式。无疑,生活在那个为科学真理所照亮的世界里的蒲柏,同样受到理性主义的影响,启蒙主义伦理价值观念和道德理想在他的诗歌艺术中得到了真实反应。蒲柏在为牛顿所写的墓志铭上欣喜地写道:“自然和自然法则在黑暗中隐藏,上帝说:让牛顿降生!于是一切全被照亮。”[3]自然和自然法则是上帝的创造,而上帝以其创造物证实了它在世间的显现。资产阶级的启蒙哲学就在自然神论与自然法理论的基础上产生。启蒙思想家认为,自然法则的基础在于人性的自然,人性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我利益和自我保护,二是人的社会交往性。人可以凭借理性发现和认识这一自然法则,而理性的要求也就是对自然法则的遵从。自然与理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谓自然法则,也就是理性的法则。如此一来,自然和理性成为启蒙思想理论的两大基石。蒲柏在诗歌中满怀信心地告诉我们:“第一就要信奉自然,当作一切的判断标准!”[4]启蒙主义者将理性当做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工具,并视之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他们利用理性来重新检验和改造一切旧的社会制度、传统习俗和道德观念。他们断定,过去的世界和人类为某些封建偏见和宗教迷信所统治;现在,理性统治的时代已经来临,一切愚见、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受压迫现象,从此让位于永恒的真理、正义、天赋的平等和人的不容剥夺的权利。卡西勒在他的著作《启蒙哲学》中评价:“毋宁说,所有形形色色的精神力量汇聚到了一个共同的力量中心。……当18世纪想用一个词来表述这种力量的特征时,就称之为‘理性’。‘理性’成了18世纪的汇聚点和中心,它表达了该世纪所追求并为之奋斗的一切,表达了该世纪所取得的一切成就。”[5]

在时代转型期,社会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必定发生一系列显著的变化,而无论是政治、哲学、文化、文学还是宗教领域,都不可能与道德无涉。一个时代或一个阶级的伦理、道德观念,作为一种最根本、最普遍的思想意识形态,就从众多的领域中显露出来。

洛克反对宗教狂热,主张用理性分析来看待世界的观点,这对于重理性的英国新古典主义文学艺术的产生与发展起了很大作用。18世纪新古典主义主要模仿和推崇古希腊罗马的文艺传统与创作原则,崇尚理性,注重节制,讲究形式与规范,内容则以说教与讽刺为主。由于洛克强调理性的作用,抑制了文学创作,尤其是诗歌艺术创作的想象和激情因素,这对于蒲柏等人在诗歌创作中讲究理智和平衡,具有说理特征产生了很大影响。蒲柏、约翰逊、斯威夫特等人的诗歌创作大量采用英雄双韵体,这种体裁具有工整典雅、平衡对仗、音韵和谐的特点,就是由于它遵循了理性、克制与得体的艺术创作原则,是对古典主义文学理论和创作方法的继承。其代表作有蒲柏的成名之作《论批评》,约翰逊的《人生希望多空幻》和斯威夫特脍炙人口的《城市阵雨写景》等。

18世纪初期的启蒙主义哲学家和作家力图制订符合理性原则和社会正义原则的道德行为准则。在最初的阶段,他们相信,只要依靠“理性”,就能在现存的资产阶级文明范围内树立起美德的标准并创造民主、自由的生活。启蒙文学中所表现的理性是指人类认识真理的自然能力,因而也是人与社会在伦理、道德意义上的理性,具有社会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内在统一性。因此,全部的启蒙文学都具有其明显的伦理、道德的倾向性,并大多是以道德劝善与说教为主要目的和特征。蒲柏的诗歌创作中丰富的伦理思想正是这方面的突出代表之一。

尽管这一时期英国实现了君主立宪与民主联合,从宪法上保证了合理的政治制度,反映了资产阶级向往和平与自由的政治抱负和道德理想;然而,在许多实际的方面,理想却与社会现实相去甚远,表面的繁荣并不能掩盖早已存在的矛盾、堕落与不合理因素,而真正的稳定和秩序在这个世纪与在以往的任何世纪一样难以把握。在那些被大肆宣传的价值或被沦为幻想的意义背后,隐藏着社会内部某种虚无的本质。在社会现实中,理性和秩序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保障。虽然表面上避免了流血的内战,政治和宗教也不似从前那样狂热、偏激,但政党和议会派别之间争夺权利的斗争仍然频繁激烈,思想与道德领域也并非风平浪静。代表贵族阶层利益的托利和代表新兴中产阶级的辉格两党之间的争斗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议会虽然早在“光荣革命”的第二年就通过了《信仰自由法》,但因为许多国民不信仰国教,所以并没有获得真正的权利和自由,而那些信仰天主教的人更是受到严厉限制和排挤。国家与政府在政治上的不稳定,给政治、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领域带来了极度的不安与混乱,也给社会各个阶层人们的思想和信念上增添了怀疑、失望和矛盾,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不协调的、失去平衡的、虚无的情绪。这种虚无的体验,来自对人生终极意义的迷惘和疑问以及人的价值观的失落,并且是多向度、多层面的。它从人们对理性、情感、信仰、秩序、自由等诸多问题的思考中散发出来。

18世纪情感主义伦理学说的出现,预示了这个时期社会观念和思想倾向的转变。沙甫兹伯利(Anthony Ashley Cooper,3rd earl of Shaftesbury,1671-1713)是英国著名的伦理思想家和情感主义哲学的发起人,其伦理思想主要体现在《人、习俗、舆论、时代的特征》(Characteristics of Men,Manners,Opinions and Times,1711)一书中。沙甫兹伯利反对理性主义的伦理观,而坚持情感主义的道德价值观,他从价值观的角度,把情感而非理性看作判断道德价值的基础。他从人性论出发认为,道德不能完全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道德的善与恶、是与非,与人性的某些特征有关。他认为人天生就有仁爱的本性。沙甫兹伯利对于心灵和情感作用的强调,促使了诗歌创作从18世纪早期重理性、重说教的哲理诗、教训诗和讽刺诗等,逐渐转向重情感作用的感伤主义和浪漫主义文学。

对诗歌趣味的转变产生巨大影响的,还有英国重要的情感主义思想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和亚丁·斯密(Adam Smith,1723-1790)。休谟发表了多部伦理道德著作,如《人性论》《道德原理探究》等。休谟通过对人类思想、感觉、行为的分析和归纳,发现在人性中对道德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理性,而是人的情感。他还对理性主义伦理观从正、反两面作了详尽的批驳,并得出结论:虽然理性也是人性的一个部分,但是,真正能够区分人的道德善恶的最终依据是情感,而不是理性。

亚丁·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是对伦理、道德问题的专门论述。斯密以“同情”和“情感共鸣”为两大基石,认为在人性中普遍具有天生的同情心和怜悯心,在这个基础上,他提出情感共鸣或同感的观点。亚丁·斯密的情感学说与当时流行的感伤主义文学的艺术特征相吻合。正是基于对人的情感具有共通性心理的认同,感伤主义在文学创作中极力表现复杂、丰富的情感,用充满感情的笔调和伤感的叙述来支配和影响读者的情绪,从而显露出极强的敏感性。他们力图以此打动读者的内心,引起他们对不幸者的怜悯和同情。

这种新涌现的哲学思潮反映到当时的文学当中,预示高举“理性”大旗的新古典主义即将逐步退出它的历史舞台。启蒙思想者宣扬的“理性”法宝逐渐失去其表面的光芒,并丧失它的权威性,如同建立在沙滩上的“金字塔”一样,根基发生了动摇,最终要倒塌下来。

文学可以反映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一面镜子。在文学作品中再现的思想意识和伦理、道德倾向,必定会受到时代流行的哲学观念和社会思潮的渗透和影响,并与之保持基本一致。从蒲柏诗歌中反映出来的价值观和伦理观不无与当时英国社会思想潮流相吻合,他诗歌中体现出来的伦理意识和道德观念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蒲柏的诗歌所反映的,就是一种资本主义的伦理精神和道德理想,具体地说,是他对于在理性观照下的自然、和谐与秩序的信仰和追求。

尽管在蒲柏、约翰逊、斯威夫特等人那里,主要遵循的是理性主义的思想路线,但资本主义社会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也使他们开始了对理性的反思与批判以及对人性和情感的关注和思考,这也预示了文艺思想未来新的趋向。感伤主义文学思潮正是在这样悲观、失望与彷徨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启蒙主义思想运动发展的新阶段。在新一代的启蒙主义者看来,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只不过是“空中楼阁”,前段时期启蒙主义者信奉的“理性”权威,现在已经遭到怀疑和批判。

亚历山大·蒲柏是18世纪上半期英国第一位伟大诗人。蒲柏出生于1688年,这一年恰逢英国发生资产阶级“光荣革命”,这预示着他成长和进行创作的历史时代将会充满无数的动荡和变革。蒲柏从童年时代起就表现出惊人的才华和对诗歌的热爱。他勤奋、博学,但他的一生颇为坎坷,这首先是因为他自幼身患疾病,落下残疾,使他终身羸弱,处境十分痛苦;又由于他出生在当时不合时宜、政治上受到排挤的天主教家庭,因而在接受高等教育和通往朝政仕途这两个方面都与他无缘。他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始终是一个局外人。然而,不利的处境使他愈加发愤坚持自学和写作,致力于追求完美的诗歌创作技艺,并获得了极大成功。他成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靠文学为专职而自食其力的作家。

蒲柏的文学生涯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他在第一阶段(大约从1706年开始至1712年)和第三阶段(从1727年到1744年去世)所进行的,是独立的诗歌创作活动。而第二阶段从1713年开始至1726年,这期间他进行了两项颇为艰巨的工作,一是翻译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二是编撰《莎士比亚戏剧集》,前后花去了整整13年时间。

蒲柏的文学生涯从模仿近代英国著名作家开始。弥尔顿的古典史诗形式和德莱顿的英雄双韵体直接影响了他诗歌艺术风格的形成,因为他们继承的是古希腊、罗马诗歌的美学思想和创作原则,即对理智和规范的遵从。当时,初入诗坛的新人,传统上都是从模仿田园抒情诗作为起步的。蒲柏早在1706年就开始模仿写作了抒情诗《田园诗组》(Pastorals,1709),这是他最初尝试写诗的习作。《田园诗组》初步显露了蒲柏对于诗歌和韵律的兴趣和天赋。蒲柏的第一部主要作品《温沙森林》(Windsor-Forest,1713)的前半部,其实是与《田园诗组》同时创作的,但直到1713年才经修改后正式发表。1711年,蒲柏发表了奠定他的诗人地位的作品——《论批评》(An Essay on Criticism,1711),这是一部对当时最为流行的各种文艺批评观点的论述,是阐述新古典主义文艺批评观的诗作。诗中,当批评家面对各种文学创作原则与批评观念而难以作出准确判断时,蒲柏提出“自然”是检验艺术的最终标准。诗中还讨论了批评家应该具有的素质和品行,并指出一个真正合格的批评家应该是审慎而有道德的人。1713年,蒲柏经朋友卡莱尔的提议,就当时伦敦上流社会发生的一件小事创作了著名仿英雄体史诗《夺发记》(The Rape of the Lock,1713,1717),诗中,他以戏拟古典英雄诗史的体裁与宏大叙事的手法,来描写当时伦敦上流社会中发生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以取得滑稽、夸张的效果。《夺发记》是对上层社会精神上的空虚无聊和生活上矫揉造作的讽刺,其情节、布局、构思和语言表达等,都是作者巧妙策划和正确判断的结果,是对他在《论批评》中所宣讲的批评理念的完美实践,堪称一部人类诗歌史上的经典之作。蒲柏还涉足各种古代传统诗歌样式以尝试他的创作才能,除田园诗外,蒲柏还写作了富于抒情和想象的挽诗《哀洛伊斯致阿贝拉诗》(Eloisa to Abelard,1717)和《献给一位不幸女士之诗》(Elegy to the memory of an Unfortunate Lady,1717),展示了他全面的诗歌天赋。

蒲柏的后期诗歌创作是从他1727年完成对荷马史诗的翻译之后,直至他于1744年去世的这段时间里进行的。这也是他的创作生涯中更为成熟和较为重要的阶段。随着18世纪英国各阶层的腐败现象日益蔓延,文坛上虚假和不良风气越来越严重,他放弃了抒情诗的创作而转向伦理诗。如果说蒲柏早年对人性和社会的观点相对地轻松和乐观,创作了一些描写个人感情的、抒情意味浓厚的诗歌,现在,他转向更加严肃和广阔的创作题材,用他本人的话说就是“投身于真理”。长篇哲理诗《人论》(An Essay on Man,1733-1734)由四封书札组成。蒲柏以严肃、庄重与诚挚的态度,用精巧、简短并富于辩证意味的双韵诗体,从各方面议论了宇宙秩序与人性、道德伦理和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道德论》(Moral Essays,1731-1735)是蒲柏对人的性格、财富的正确运用等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的论述,它包括四封分别写给四个人的诗体信。《人论》和《道德论》这两部作品无论从创作时间上、还是从思想内容上看,都互相联系、相互补充,不应当分割开来看待。在《致阿巴思诺特医生书》(An Epistle to Dr.Arbuthnot,1735)这部自传式诗歌中,蒲柏既反击了他的文坛宿敌,也为自己的人格和道德作了辩护。在蒲柏创作的晚期,英国政府长期处在以辉格党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控制下,致使首相沃尔浦独揽大权,大搞不正之风和投机贿赂。蒲柏的大型史诗《群愚史记》(The Dunciad,1728,1742-1743年增订)以贺拉斯式的讽刺风格,影射以莎学者蒂博德为代表的文学界的学究、低俗和迂腐,嘲讽政府、朝廷和议会等整个上层阶级,大胆揭露和抨击了一个由愚昧和堕落构成的罪恶世界,表达了蒲柏对人类前途的极度担忧。1733年至1738年间,蒲柏还写作了系列讽刺诗《仿贺拉斯诗札》10多篇,都属于他重要的讽刺诗歌系列,前面提到过的《致奥古斯都》就是其中之一。蒲柏表达了对御用文人、朝廷官员和议会等种种丑恶行径的严厉谴责,而他的讽刺也变得异常的辛辣和尖锐。蒲柏在诗中自愿担任起反抗腐败政治和堕落德行的代言人,他曾如此形容自己的诗歌生涯:“智者的毕生就是一场战争。”在1738年写的对话诗《跋讽刺诗》(Epilogue to the Satires)里,蒲柏再次着重讨论了诗歌本身的教益作用,并最后宣布了他作为一个诗人所坚持的道德立场。

蒲柏从16岁开始写诗,1709年他以第一本诗集《田园诗歌》问世步入文坛,正值启蒙主义所代表的理性时代的来临。蒲柏在文学创作上遵循新古典主义思想原则,这与当时提倡理性的社会趣味是合拍一致的。新古典主义是指模仿和推崇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学大师们的艺术创作和美学原则,把他们的作品作为诗歌艺术最优秀的典范,认为诗歌的任务就是模仿自然。蒲柏认为,一个好的作家和批评家就应该具有理性、优美、纯正的品味和气质,而好的诗歌应该是用文雅、得体和恰当的语言文字写成。那些枯燥乏味的处世原则和做人道理,在蒲柏明快、简洁、巧妙的诗行中,变得生动、活泼,充满灵气,使人们在不经意间就记住了他所宣扬的启蒙理性原则。

蒲柏的创作思想受到资产阶级启蒙主义理性原则的影响,他在诗歌创作中重视理性和自然,讲究平衡、节制与和谐,讲究规范和形式,其内容以说教与讽刺为主,其文艺思想代表了作者所处的18世纪英国“理性”时代的价值取向和秩序原则。因此,蒲柏诗歌中蕴涵的道德倾向本质上属于理性主义的伦理观,主张在理性的指导下调和欲望与理性之间的矛盾。他认为,两者并非绝对冲突、对立,不可调和,因而极力将两者统一起来,使它们和谐一致,体现了他对于“和谐寓于矛盾之中”的对立统一辩证关系的哲学思考。他在早期作品《温沙森林》中就指出:“世界是和谐的混杂,杂多中存在秩序”(But as the World,harmoniously confus'd,Where Order in variety we see),[6]初步表述了他对于自然、和谐与秩序的伦理思考。蒲柏对自然、得体和明智的强调,对偏激、过度、狂热的怀疑,对至高无上的理性的肯定,对美德的真诚,对于宇宙普遍存在的神圣秩序的信仰,等等,是他在诗歌创作中反映出来的伦理道德观,而这一切正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追求理智、平衡与秩序的集中体现。例如,他在《人论》中指出,骄傲是产生一切邪恶的根源,人假如企图超越自己在宇宙中的中间地位,就会打乱整个宇宙普遍存在的和谐秩序,导致道德上的堕落与犯罪。因为,“它亘古以来就存在于自然,也同样存在于人类,是永恒的自然法则与伦理秩序”(The gen'ral ORDER,since the whole began,Is kept in Nature,and is kept in Man)。[7]

蒲柏自觉向古代大诗人荷马、奥维德、贺拉斯和维吉尔等学习,刻意追求用词精练、文雅,文风简洁、恰当。不但如此,他还继承了贺拉斯在《诗艺》提出了著名的“寓教于乐”的观点。作为一位资产阶级启蒙时期的作家,蒲柏注重诗歌的教化作用,强调诗歌的趣味性与道德说教相融合,他的许多著名诗篇都是道德与艺术相结合的典范。

值得重视的是,蒲柏在他的创作初期就明显表现出了这种伦理观点与道德倾向,而在后阶段的创作中,他尤其强调作品中的道德说教作用,使他的诗歌创作题材直接转向对道德哲学问题探讨的重视和倾斜。比如,《人论》和《道德论》这两部蒲柏后期的最重要作品,就是他用韵文的形式对于伦理、道德问题所作出的专题论述。

蒲柏在诗歌创作中对于社会与人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他继承并吸取古希腊伦理学说的思想精华,主张遵循“中庸”道德基本原则,并幻想着将它推进一步,以实现他调和理性与欲望之间矛盾的道德理想。尽管蒲柏也常常利用诗歌对宫廷文人和官员讽刺、指责和鞭挞,或对堕落、腐朽朝政进行抨击,但他与当时大多数资产阶级文人一样,对于现存的政治和社会秩序还是持保守态度的,他毕竟不会超越他的时代。他始终认为,文艺的目的就是为时代服务、为现存社会秩序服务的;诗人的任务,就是诊断社会的弊病和挽救道德的堕落。任何的反动和暴乱都是非理性、不道德的,是对理性的颠倒,是对和谐、神圣和有序世界的破坏。在他看来,社会只需要做局部改良即可,剧烈的变革是不必要、也是不可能的。蒲柏在许多方面都很好代表了18世纪英国的前几十年。文学史学者通常将文学史上的这一时期命名为“蒲柏时代”是比较恰当的。

蒲柏所采用的诗歌样式是英雄双韵体,这种体裁具有简约、对仗、匀称、准确等特点。该诗体自古就有,经过世纪之交诗人德莱顿的恢复运用,到蒲柏手中将它发展得更加精致、完美。蒲柏在创作中讲究对句的精湛、音韵的和谐、结构的整齐划一,这也体现了他追求理智、平衡和秩序的伦理思想和艺术主张。这种诗体与当时讲究文雅、得体与适度的上层资产阶级和贵族阶层的趣味相适应,其艺术风格与当时英国社会追求理性的伦理精神相吻合。蒲柏还主张音义结合,诗歌的韵律必须追随诗意而行。他的诗歌通过对艺术形式的深度关注,来表现其思想与艺术的结合以及两者的不可分离性,恰如他在《论批评》中所表达的那样:“得让音韵听来像意义的回声。”(The Sound must seem an Eccho to the Sense)

18世纪强调艺术的启蒙、教益作用,艺术是一种有道德意味的形式。因此,蒲柏认为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既要使人愉悦,又必须给人以教益,要将道德与审美有机结合起来。例如他在仿英雄体史诗《夺发记》中,采用古典史诗庄严、隆重、宏大的叙事模式,来讲述当时上流社会所发生的一件无足轻重的琐碎小事,以形成讽刺性对比。《夺发记》将人们的种种错误思想和观念,以及他们颠倒、扭曲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通过滑稽、荒诞、嘲讽、夸张的叙述手段,用戏剧性的表现形式描写出来,反映了当时人们在处理社会与人际关系中由于缺乏“明智”(Good Sense),而导致的一场不必要的剧烈冲突,以及这场风波对社会和谐与秩序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自然、理性、中庸和秩序等观念以及贯穿其中的“和谐”思想,并非蒲柏的独创,而是具有深远而悠久的历史根源,它是千百年来西方传统伦理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许多的古希腊哲学家如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都在他们的著述中表达过此类的思想。总之,蒲柏的诗歌艺术实际上是一种对西方传统伦理思想的诗化阐释,是他用以表现古代以及他同时代的各种伦理学说的独特艺术形式。

国外对蒲柏的研究早在蒲柏时代就已经开始了,蒲柏的朋友兼评论家史宾斯的回忆录《轶事与观察——其书与其人》,成为后来许多蒲柏研究者最早的原始资料。文坛领袖约翰逊在他著名的《诗人传》(1779)里对蒲柏作了重点评述,由爱迪生创办的《观察者》杂志也刊登了许多评论文章,蒲柏作为那个时代令人瞩目的“英国诗人之王”是毋庸置疑的。19世纪早期由于浪漫主义盛行,诗人威廉·布莱克和评论家马修·阿诺德等人认为蒲柏诗歌过于讲究理性而忽略了情感和想象,蒲柏作为大诗人的地位一度遭到怀疑。20世纪以来,由于新批评的滥觞,蒲柏受到耶鲁学派克林斯·布鲁克斯、W.K.威姆萨特和剑桥学派F.R.利维斯、威廉·燕卜荪等人的关注和推崇,成为西方重点研究的作家之一,成果大量涌现,可分为五大类:(1)传记:较早的有乔治·谢伯恩的《蒲柏的早期生涯》(1934),颇具权威性的是梅纳德·麦克的《蒲柏传》(1985),对蒲柏的生平和创作作了全面、详尽的述评;(2)作品和书信集:由约翰·巴特主编的《蒲柏诗歌全集》(共十一卷)(1930s~1960s)和乔治·谢伯恩编撰的《蒲柏书信集》(共五卷)(1956)是蒲柏研究的基础文献;(3)专著:除了综合性的蒲柏研究如米里亚姆的《蒲柏的伟大杰作》(1977)、戴维·费勒的《论蒲柏的诗歌》(1988)、I.R.F.戈登的《蒲柏导论》(1993)等之外,还有不同侧面的研究。时代背景方面如H.厄斯金希尔的《蒲柏的社会环境》(1979),意识形态方面如杰弗里·蒂洛森的《蒲柏与人性自然》(1958),美学思想方面如B.戈德加的《蒲柏的文学批评》(1965),艺术特征方面如L.达姆罗斯的《蒲柏的想象世界》(1987)等;(4)论文集:最具代表性的如梅纳德·麦克等编辑的《蒲柏研究论文精选》(1968)和《蒲柏:最新研究论集》(1980),采用了W.H.奥登和F.R.利维斯等名家的文章;《蒲柏:新语境》(1990)收集了一批年轻学者的研究成果,剑桥大学出版的《蒲柏论文集》(1993)从新的视角考察了过去蒲柏研究鲜为涉猎的领域;(5)论文期刊:在EBSCO全文数据库内以“Pope,Alexander”为关键词检索出300多页,每页十项,不胜枚举。近十年来国外蒲柏研究进一步发展,跨入21世纪,蒲柏研究呈多元、开放、延伸态势。《蒲柏:新语境》(1990)收录了一批年轻学者的研究成果,预示蒲柏研究将在下个世纪延续。剑桥大学出版的《蒲柏论文集》(1993)从新的批评视角考察了过去蒲柏研究中鲜为涉猎的领域。保罗·贝恩斯的《亚历山大·蒲柏批评指南》(2000)在牛津大学出版,汇集和综合了过去一个世纪来的蒲柏批评。《蒲柏与托利讽刺家的审美意识》(2001)和《蒲柏与斯图亚特王朝》(2005)等专著的出版表明了蒲柏研究向纵深或外延发展。帕特·罗杰斯编辑的《蒲柏剑桥指南》(2007)集结多位蒲柏资深批评家的最新研究成果,把蒲柏及其诗歌放到当代语境中,运用各种现代批评方法,围绕身份、性别、身体、历史书写和他者等热点问题进行多元解构。

我国对蒲柏的认识和评价还严重不足,主流文学史长期以来缺乏对蒲柏及其诗歌做系统研究,蒲柏及其诗歌的研究专著至今尚未见到,有关蒲柏的综合性介绍或评述只散见于国内编写的英国文学史中。近二十年国内有关蒲柏的专题研究论文仅十余篇,且大多局限于对单一作品或主题的讨论。

本专著主要采用文学伦理学的批评方法,并结合多种批评方法来解析蒲柏的诗歌作品。从学理上来说,所谓“伦理学”(ethics),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什么是道德上的‘善’与‘恶’、‘是’与‘非’。‘伦理学’的同义词就是‘道德哲学’,它的任务是分析、评价并发展规范的道德标准,以处理各种道德问题”。[8]“‘道德’(moral)则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以善恶来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实现的调节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9]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众多文学批评方法之一,它“历史地、辩证地批评文学……主要目的在于阐释建构在伦理学与道德基础上的种种文学现象,客观地研究文学的伦理与道德因素,并讨论给我们带来的启示”[10]。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进行文学批评活动是合理的、可行的,因为“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典型地、集中地反映人类社会道德现象,描写了社会存在的道德矛盾和冲突”,[11]伦理学和文学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F.R.利维斯(F.R.Leavis)认为,纯文学是不存在的,文学与认识、与社会是没有界限的。希利斯·米勒(Jillis Miller)在其《阅读的伦理》一书中明确指出“叙事与伦理不可分离”。当代美国著名小说理论家布斯(C.W.Booth)也认为,艺术形式离不开道德判断。所以,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批评方法,具有可靠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实用价值。本书主要借助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来阐释文学现象,重点对蒲柏的诗歌创作艺术进行本体分析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立足于诗歌文本,采用细读法,针对蒲柏诗歌创作从早期到晚期的不同阶段的思想发展和变化,对蒲柏诗歌从思想和艺术两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重点考察蒲柏诗歌文本中的道德倾向和伦理因素,结合英国18世纪社会转型时期的意识形态及其特征,进行对比综合型研究。需要指出,本专著属于文学的内部批评和外部批评相结合的范畴,是关于文学的研究成果,而不是关于伦理学的研究成果;是文学批评,而不是道德评判。本书主要以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解读蒲柏诗歌作品的同时,结合多种批评方法如新批评、精神分析法、社会历史批评和女性主义批评等,从而尽力使研究视角更加丰富、全面,具有说服力。

本专著通过对蒲柏的六部主要长诗进行深入、细致的阅读与探讨,追溯其悠久的传统与历史,发现并揭示其伦理思想的多层内涵及其形成原因。结合时代转型期所具有的特征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挖掘蒲柏诗歌中伦理思想所蕴涵的多层意义、价值及各种概念,如自然、理性、中庸、明智、适度等,理清它们之间相互的联系、交织或互补的必然内在关系。通过将蒲柏诗歌的艺术形式与蕴涵的伦理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展开研讨,阐释蒲柏诗歌从整体上体现出来的以“和谐”为出发点,以自然、理性、中庸和秩序为核心观点的伦理思想体系,从而对蒲柏诗歌的思想内涵及其诗学观进行全方位解析。

由于新古典主义过于注重克制、理性与适度,而忽略了激情与想象,在随后到来的19世纪浪漫主义情感大潮冲击下逐渐走向式微。进入20世纪,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在反传统、反中心的旗帜下,对于边缘、分裂、异化、无意识和非理性等因素又强调得过了头,伴随而来的是世风日下、人情淡漠、对传统的疏离、信仰的缺失、人的精神危机以及伦理道德的滑坡等负面现象,这不免引起世人的再度反思。我们发现,重新挖掘与评价古代思想宝库中的某些传统观念——如自然、理性、中庸、和谐与秩序等,又成为现代社会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方面。这说明,古典主义思想宝库中的某些精华在今天仍然没有失去它应有的价值和光芒。

毋庸置疑,蒲柏在诗歌创作中继承并吸收了古代思想家们的精髓,同时,他还将自己置身于当时所处的社会与时代。他并没有简单地照搬或重复前人的理论,而是将古代传统伦理思想体系中有价值的学说,结合对自己对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深刻理解,使他的诗歌创作更加适应于当时社会的安定和进步的要求。蒲柏诗歌中的伦理思想,是他将古代传统思想史上的伦理学说,实际运用于他所属时代的政治、道德、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结果。如今,自然、和谐与秩序等理念仍具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结合我国在新时期发展谋求安定团结、维护和谐社会的需要,重新挖掘蒲柏诗歌中有价值的部分,或许将给现代社会人们在伦理、道德行为和规范方面的思考带来某些新的启示。


[1] 宋希仁主编《西方伦理思想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第209页。

[2] Butt,John,ed. “Essay on Man”,The Poems of Alexander Pope. London:Methuen & CO LTD,1963. p.516.

[3] Butt,John,ed. “Essay on Man”,The Poems of Alexander Pope. London:Methuen & CO LTD,1963. p.808.

[4] Butt,John,ed. “Essay on Man”,The Poems of Alexander Pope. London:Methuen & CO LTD,1963. p.146.

[5] E.卡西勒:《启蒙哲学》,顾伟铭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第3页。

[6] Butt,John,ed. “Windsor-Forest”,The Poems of Alexander Pope. London:Methuen & CO LTD,1963,p.195.

[7] Butt,John,ed. “Essay on Man”,The Poems of Alexander Pope. London:Methuen & CO LTD,1963,p.510.

[8]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伦理学”条目。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编辑部译编《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

[9] 简明伦理学辞典编辑组:《简明伦理学辞典》,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第342页。

[10] 聂珍钊:《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1期,第10页。

[11]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外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5期,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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