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语经典文学的生态解读

2 英语经典文学的生态解读

评英国诗人约翰·克莱尔的动物诗歌

论安妮·布拉兹特里特的生态女性观

解读《好人难寻》中的暴力主题

回归与重生——评《呼啸山庄》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从《废毁的农舍》看华兹华斯的现代牧歌体

人类·自然·对话——《大草原之旅》的生态意识解读

论简·奥斯汀《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范妮的地方依附

人的回乡——《月亮谷》中的家园意识探析

评英国诗人约翰·克莱尔的动物诗歌

陈浩然

(首都师范大学英语教研部)摘 要:

英国浪漫主义时期的生态诗人约翰·克莱尔是生态运动的先驱者。克莱尔的动物诗歌分为“鸟”和“虫”两种类别。运用独特的感知力和微观创作视角,克莱尔在“虫类”的诗歌中从生态角度展示了独特的意义;在描写“鸟类”的诗歌中,克莱尔也展示出移情能力。本文旨在论证克莱尔在消解观赏主体地位、记录生态家园过程中做出的贡献。

关键词:克莱尔;动物诗歌;感知力;移情

1.克莱尔研究现状

约翰·克莱尔(John Clare)是当代英国生态文学中最受关注的自然诗人之一,被人盛赞为“北安普敦郡的诗人”,同时他也是英国浪漫主义时期最多产的诗人,主要作品集中于四部诗集中。其中第一部《乡村风景的描写》(Poems Descriptive of Rural Life and Scenery)的巨大成功带给这位农民出身的诗人丰厚的经济来源。但是由于工业革命和圈地运动的侵袭,克莱尔随后的三部创作反响不大,《乡村吟游诗人》(The Village Minstrel)、《牧羊人日历》(The Shepherd's Calendar)和《乡村缪斯》(The Rural Muse)销量远远没有达到第一部的规模。

从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兴起一直到20世纪中后期,对约翰·克莱尔的研究一直保持萎靡的态势。直到20世纪,埃瑞克·罗宾逊(Eric Robinson)等学者才从地方图书馆、私人收藏和市镇档案中挖掘出大量作品手稿,并加以精心编辑。20世纪中后期开始,伴随着日益恶化的生态危机和生存危机,生态批评逐渐成为被普遍采纳的思维方式。书写自然诗歌的克莱尔逐渐引起了希曼·科瓦西(Simon Kovësi)、詹姆斯·迈克西库(James McKusick)、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以及谢默斯·希尼(Seamus Heaney)等批评家的重视。生态批评学家格雷格·加勒德(Garrard 2004:44)提出,“与华兹华斯相比,克莱尔更应该被称为自然诗人”的论断。更值得提及的是,他的传记作家乔纳森·贝特(Bate 2000:164)在《大地之歌》中称赞“克莱尔是英国有史以来劳动阶层最伟大的诗人。他对于自然、乡村童年以及疏远的自我的写作,没有人可以超过。”

我国学者也逐渐关注克莱尔。章燕(2003:142)强调:“在20世纪的传统浪漫主义诗评中受到冷落的,被认为是弱势群体的诗人在目前的研究中都相应地得到认可和重视。在第七版的《诺顿英国文学选读》中,这些诗人被置于六大诗人中间,与六大诗人一道被确认为浪漫主义诗人,如兰登、莫尔、克莱尔等。”张剑(2012:132)将浪漫主义时期的生态批评与克莱尔结合起来,在《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与生态批评》一文中指出:“在生态批评的关照下,以前并不被人们看好的克莱尔重新受到重视。”区鉷(2013:14)在《约翰·克莱尔诗歌中自然对理想的重建》一文中论证了克莱尔细致摹写自然是为了重建“阿卡狄亚”的诗歌传统。纵然如此,我们仍期待学界对克莱尔诗歌有更深刻的探讨:传统上评论家对克莱尔的论著多关注其作品的田园元素,但对动物诗歌的探讨则缺乏系统的梳理和钻研。

2.克莱尔动物诗歌研究现状

动物是最能体现生态环境中生物生存状态的对象。浪漫主义诗人对动物世界的偏爱体现在众多不朽的动物诗歌中:华兹华斯的《宠物小羊》《老鹰和鸽子》《致蝴蝶》,雪莱的《致云雀》以及济慈的《蝈蝈与蛐蛐》,读者早已耳熟能详。相比之下,克莱尔的动物诗歌却亟待发掘。

克莱尔的动物诗歌得到了学者不同程度的关注。贝特(Bate 2003:57)非常熟悉克莱尔的生活经历,在《克莱尔传》中指出:“他为平民的权利代言,也包括吉普赛人,甚至也拥护极为普通的存在,包括树木、动物、鸟禽等。”戴维·珀金斯(David Perkins)从动物权利角度探讨了克莱尔动物诗歌,他将克莱尔诗歌与英格兰民间的“斗兽”现象联系起来,指出克莱尔对待动物和村民之间的矛盾心情。然而珀金斯只分析了动物诗歌中的“獾”,未免稍显片面。事实上,克莱尔的动物诗歌绝不局限于诸如《狐狸》和《刺猬》等兽类动物的描写,鸟类和昆虫也是克莱尔诗歌中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

3.感知力与主体的消解

华裔人文地理学家段义孚(Tuan 1974:4)在著作《恋地情结》(Topophilia)中指出:“‘感知力’是对外界刺激物所做出的感官上的回应,当其他现象或被消隐至阴影中,或被阻挡到感官外时,感知力就成为精确地记录选定现象的有目的的活动。”克莱尔诗歌中的“外界刺激物”可以是自然界中的鸟和虫。在观察的过程中诗人凭借敏锐的感官能力,记录了鸟类和昆虫的活动细节。

艾瑞克·罗宾逊(Eric Robinson)在编纂克莱尔(Clare 1967:98)鸟兽诗歌时介绍道:“在鸟类和动物的诗歌中最能体现出克莱尔的敏感性。这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他在自己的诗歌与鸟类之间发现了极为相似的亲切感。”那么,罗宾逊所指的亲切感具体指代什么?诗人自己就给出了答案:在《灰沙燕》(“Sand Martin”)一诗中,克莱尔将其称为“Hermit Haunter of the lonely glen”(Summerfield 1990:99),即经常出没于幽谷的隐士。这种比喻准确地体现出克莱尔眼中鸟的形象,即神秘自由地存在着。无独有偶,在《田蟋蟀》这首诗中,克莱尔称蟋蟀为“sweet little minstrel”(Summerfield 1990:116),即甜美且精致的吟游诗人。诗人在敬畏着大自然的同时,也传达着自然之声。可以说,克莱尔的“鸟虫”组诗不仅展示了诗人精密的感知力,还代表了诗人向往自由的情愫,以及对家园的记录。

在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中,如果说鸟和虫是诗人在歌颂自然中偏爱选取的主题的话,那么在克莱尔这里似乎并没有什么独特的风格:英国浪漫主义时期济慈的夜莺、华兹华斯的云雀以及柯尔律治的信天翁等都是抒发情感的媒介。我们也无法否认此种情况下鸟类与诗人的“亲切感”。然而,克莱尔诗歌中鸟与虫却具有独特之处。这类组诗展示出克莱尔独一无二的感知力。“克莱尔厌恶采集标本的行当,更喜欢观赏带翅膀飞翔的鸟,甚至是蝴蝶。他对每种生物的栖息地、分布地域、生物行为以及迁徙规律都了如指掌。”(McKusick 1991:235)济慈在《蝈蝈与蛐蛐》中记录了夏日郊外的蝈蝈和冬夜炉边的蟋蟀交替歌唱的情景,它们是天使一般的存在,却空闻其声,不见其身:“它休憩在某株愉悦的小草下”,或者“藏在凉爽的树下”。然而,克莱尔在他的昆虫系列诗歌中不仅包括了吟游诗人般的歌声,也以细腻的感知力刻画了昆虫本身,拨开神秘面纱,结束了只闻其声、不见其形的创作模式。

昆虫的世界

阳光下水珠间昆虫的世界苏醒了

虫儿们哼唱着自己全新的小歌谣,

攀爬上那些摇曳的绿草和花蕾上

花草如此宏伟如人观察橡树一般

爬满灯芯草的地榆挺拔在草地上

在昆虫的眼中就如城堡一般恢宏;

每片树叶是一座城,草地是宏伟的世界

它们怎么也逾越不了这世界的边界。

(Clare 1978:21)

这种逼真的呈现方式与克莱尔的创作习惯密不可分。贝特在传记中形象地描述了克莱尔的创作习惯:“他(克莱尔)喜爱田野、花朵、空气和太阳,为此而创作。在自然的怀抱中时,他比在任何地方都快乐……他不相信自己的记忆,因此他就在现场以帽为桌子,用铅笔将这景致记录下来。”(Bate 2003:148)由此得知,克莱尔非常重视创作的即时性。扎根于现场的克莱尔灵活运用自己敏锐的感知能力,采取一种参与式的姿态融入自然万物的交互之中,这种视角在昆虫组诗中缩小到显微镜似的微观世界。

在“即时性”创作中,克莱尔通过“显微镜式的视角”(microscopic perspective)展示昆虫世界:“爬满灯芯草的地榆挺拔在草地上/在昆虫的眼中就如城堡一般恢宏;每片树叶是一座城,草地是宏伟的世界/它们怎么也逾越不了这世界的边界。”在精细的视角下,克莱尔记录了普通人类所无法观察到的奇妙的世界。昆虫在清晨的阳光和露珠中苏醒,本诗中克莱尔隐没并消解了人类的观察视角,读者从一个通道观看到了诗人所看到的世界。诗人不再是拥有话语权的至高无上的主体,而是链接读者和自然世界的“时空隧道”。隐没了个人情感的宣泄,诗中留存的是诗意的存在。渺小的昆虫世界在克莱尔“显微镜”的视野中准确临摹,并合理对比昆虫的世界和人类的世界,将“每片树叶是一座城”与布莱克的“从一粒沙子看到整个世界”遥相呼应。与诗人在创作中构思保护脆弱的昆虫世界一样,他的语言也保护了诗人所在的家园。具有家乡海珀斯通风格的“灯芯草”“地榆”“橡树”以及“阳光下露珠间苏醒的昆虫”等意象不仅将方言发挥得淋漓尽致,也保留了家园的画面。

这种微观视角属于克莱尔感知自然世界的途径,然而除了这种类似动物式的观察视角,克莱尔的感知力也具有消解主体的特征。也就是说,这种特殊的感知力是在消解主体思考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克莱尔能够立即将所见记录在诗中,在此过程中不掺杂丝毫人类思想中泛滥的情感,迅速消解了所见(seeing)和存在(being)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因此,在克莱尔的创作过程中,“所见”迅速转化为“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克莱尔在没有想法(thought)干涉下,成功地关闭了感知能力和存在之间的缝隙,消弥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距离。因此,在主客体距离都消失的情况下,也就终结了人类中心主义可以营造的主客体对立格局。

克莱尔的动物诗歌保存在自然中,是整个和谐生态的缩影。通过运用独特的观察力,克莱尔将自己的诗人地位转化为详细记录自然世界的载体和媒介,消除了主体观看客体之间的框架,这也显示出克莱尔诗歌中蕴含的生态观。他的文字记录的不是转瞬即逝的奢侈,而是直观地将人类容易忽视的另一种生态环境展现给读者。这种对动物世界独特的感知力以及“显微镜似的”观察视角在克莱尔的作品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4.移情与消解主体

前文中所言的感受力具有消解主体的特性。克莱尔在他的诗歌世界中营造出纯粹的反主体性的现代诗学特征,也是对生态批评中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修正。除了具有这种感受力特征,克莱尔的动物诗歌中也蕴含着移情效果。“移情”源自希腊语词根“εμπα'θεια”,即“empatheia”,意味着感觉的投注,它是与被感知人或者物的一种认同。感知者参与到感知对象的动作和行动中,从文学角度讲,具有移情感觉的文章可以从读者那里唤起一种参与感。亚布拉姆斯曾将鹰飞翔作为例子阐释这种情感。

克莱尔就是享受这类移情,用以抵制现实生活中的残酷。在克莱尔看来,观鸟意味着自由和解脱。鸟类组诗为了自然而写自然,为了感知而记录感知。与其他浪漫主义诗人不同的是,克莱尔的鸟类组诗中并没有刻画诗人存在的痕迹。这也许会让读者误以为他的诗歌仅仅是平铺直白的流水账。事实上,正如段义孚所言:“我们感知的事物大多对我们有价值,从生物界中的物种延存,到植根于文化间的精神满足。”(Tuan:4)他的鸟类组诗绝不是愚钝的记录,除了超常的感知力特点,克莱尔的鸟类诗歌也在文化和生物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鸟与诗人之间产生一种身份的共鸣。孤独的诗人深感被世俗之人排斥,期待着能过着隐士一般的隔离生活。”(McKusick 2000:92)从少年开始,克莱尔就经受着圈地运动对自己生活空间的蚕食。从最初在大自然中的随意徜徉到最终被囚禁在疯人院中,克莱尔无时无刻不怀念着最初的田园时光。可以说,圈地运动彻底终结了传统意义上农民在开放土地上自由放牧、自由割草以及闲游的权利。对于依赖在家乡海珀斯顿绿草地上自由徜徉获取灵感的克莱尔,圈地运动绝对是一场剥夺自由、侵犯权利的灾难。因此,当无法享受昔日的自由时,克莱尔从观鸟中寻找到了同等的自由。

致云雀

1.

草地上陇田中云雀在歌唱

传遍休耕的草地和幽谷间

还有潮湿的沼泽地、荆豆地和干燥的公园

它哼唱着小曲渴望春天再次来临

2.

它消失在云朵中接着在阳光下闪现

一只翅膀金光闪闪而另一只湛蓝

它坐在自己巢穴上,在月光下安谧地睡去

骑在用笔标注的卵上,上面落满了露珠

3.

我爱桀骜的云雀,封冕的云雀

在飞过的每一寸飞过和歌颂过的地方

他在日出之前飞出却在日落之后归来

仿佛天空中一朵蝴蝶。

4.

他如天空中的斑点

看到母云雀在田地里奔跑

他如掷石一般飞快俯冲而下

瞬间就达到地面上

(Clare 1985:950)

在专著《约翰·克莱尔与地方诗歌》中分析鸟巢组诗时,米娜·高尔基指出“鸟巢的诗歌描写的是与鸟类真实的碰面,但同时也代表着诗意的灵感”。(Gorji 2009:9)这种灵感就包括移情作用所带来的兴奋。在移情作用下,诗人的情感投射于鸟的飞翔和俯冲。他将感受到的鸟的自由和洒脱转移到自己身上,将自己从现实的桎梏中解救出来。在这首《致云雀》中,克莱尔细致地描述了云雀的飞翔特点,除了在地面上与人类分享居住空间,还可以快速攀升到天空中在云中歌唱。“灰尘大小的标记”形象生动,而“俯冲”这个动词的选用体现出云雀无拘无束享受自由的特点。纵向坐标来讲,从晴日的高空到碧绿的大地是云雀自由徜徉的空间;然而,从横向坐标来看,我们却见证了同样憧憬自由的克莱尔被圈地运动局限在海珀斯顿,甚至是疯人院内。因此,观鸟的过程就是借用鸟的自由飞翔来实现诗人自身的释放。

“与圈地运动中树木诗不同的是,这些鸟没有观众侵扰,我们没有发现任何顺从的姿态,也没有丝毫挑衅式的介入。庆祝替代反抗成为主旋律。庆祝的主体不仅仅是生长在自然中的鸟类,还是从社会退隐到自然的诗人本人。”(Clare 1987:165)克莱尔在诗中逃离体制内的责任和残酷的现实。这种想象中的释放无疑让读者想到克莱尔找到一个主体、视角以及形式,这让他放弃忧虑,完美地逃脱出来。同样需要肯定的是,克莱尔仰慕没有地位之分的鸟。在记录自然界中的鸟时,克莱尔没有区分占据中心地位的鸟和“臣属”的鸟。在他看来,鸟类都是平等的。“它们(鸟)拥有在自然中巧妙繁殖的能力,但是与克莱尔蔑视的人类不同,鸟类的需求如此简单:它们对领地的需求通常不会剥夺其他生物的空间。此外,鸟类是民主的生物:在这个群体之间不存在贵族、农民等级之分。”(Clare 1987:174)作为“农民诗人”的克莱尔生活并不风光,因为圈地运动的迫害,克莱尔在经济地位上仍旧受农场主以及出版商的压榨。与鸟类世界相比,克莱尔清楚自己在人类社会中受压榨的地位。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从农民诗人的阶级地位准确地指出了克莱尔面对的难题:“不管是当诗人还是农民,两种生活方式都不安稳可靠。这不仅仅是他自己的生活,而是整个历史问题。无论得到资助商什么样的帮助,诗人都处在文学市场中;他的生计以及作品出版都决定于版本的销售量。同时,农民也没有真正的营生,他们依靠的那一小片自由田不再存在。”(Clare 2013:6)

如前文所述,从生物领域来讲,鸟类组诗也具有生态意义。克莱尔虽创作的是种类繁多的鸟,但实则是尽最大范围记录自然。克莱尔诗歌中的鸟不是某一种类的特写,而是对自然界中诗人所能观赏到的所有鸟类的记录。据统计,在杰弗里·萨莫菲尔德编撰的克莱尔诗集中,有将近14首都是围绕鸟以及鸟巢主题的诗歌,其中包括《灰沙燕》(Sand Martin)、《欧夜鹰》(Fern Owl)、《歪脖》(Wryneck)、《篱雀》(Hedge sparrow)以及《斑尾林鸽》(Woodpigeon)等诸多种类。批评家克莱尔带有调侃的口气称:“一位诗人遇到不同的鸟,这次是知更鸟,然后是秧鸡,下次又是猎鸟。喜爱威廉·卡洛斯·威廉斯以及华莱士·斯蒂文斯,并被其所擅长的感知理论中的自由元素触动的读者们一定会喜欢这些描述鸟类多样性的诗歌。这不是‘十三种看乌鸦的方式’,而是用多种方法去看纷繁复杂的鸟。”(Clare 1987:186)事实正是如此,克莱尔没有专注于描写某种特点的鸟类,而是最大可能地在诗中记录家乡的鸟类。

希尼在《地方的意义》这篇文章文中指出:“可以用两类既相辅相成又互相排斥的方法获知地方的概念,其一属于活着的、没文化且无意识的人;另一类是博学的、有文化底蕴且有意识的人。”(Heaney 2014:131)贝特认为“第一类人群与自然的关系可以用‘懂得’(Knowing)来形容,可以用‘记录’(Recording)来定义第二类人;‘命名’(Naming)在‘懂得’和‘记录’之间斡旋,消解二者产生的矛盾。”(Bate 1991:88)从这个角度看,克莱尔不仅“懂得”家园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而且能够用最准确且地道的文字将鸟类的名字以及习性“记录”下来,并敢在诗歌中利用海珀斯顿方言为描述对象命名,这正体现了克莱尔为家园的完整性所做出的努力。

克莱尔从“感受力”和“移觉”角度消解了主体性的优势地位,尝试赋予观赏者与被观赏者平等的地位。需要指出的是,正是因为克莱尔独特的感受力和移觉效应,才使他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更加坚决:首先,克莱尔的“感受力”消解了主体,从生态角度就是消除了主客体之间的界限,因此是反人类中心主义的基调;同理,“移觉”的情感行为本身就是消解作为人类的自我,像鸟一样飞翔,像鱼一样潜游,像昆虫一样畅游微观视野中的欢乐谷。

5.结 语

在鸟与虫的诗歌中,在避免人类思想的干扰下,克莱尔利用纯粹的感知力去描述自然世界中人类话语权所忽视的动物世界,使人类在近乎动物的陌生化视角下观察和审视这个世界,给人类的认知带来全新的感受。但克莱尔并不沉溺于直白的叙述,在诗歌流于平淡的紧要关头,他又可以自如地穿梭于观察、批判以及歌颂自然的多个侧面进行创作。

克莱尔对动物的关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正如麦库西克所言:“一位真正的生态作家必须扎根于地方,并与大地和居民的变化步调一致。”(McKusick 1991:232)虽然克莱尔所营造的地方是狭义的家乡海珀斯通,他书写的诗歌却是基于对广义上家园的观察和感知。他所关注的“居民”不仅仅包括流离失所的佃农,更包括人类中心主义笼罩下被忽视、猎杀和摒弃的生物们。诗歌中这些“特殊的居民”拥有同人类一样的权利和地位。克莱尔对诗人主体地位的消解正是为了实现在自然整体观下给予生物物种的平等关照,这种关照是民主的宣言,不存在剥削和压榨。读者不仅应该从诗歌中的人与动物之间的冲突中觉醒,而且更应该唤醒自己尊重个体生命、保护绿色家园的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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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安妮·布拉兹特里特的生态女性观

胡雪苗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摘 要:

安妮·布拉兹特里特是美国第一位著名的女诗人,其诗歌常表现出生态女性意识。安妮以敏锐的眼光窥视到女性与自然紧密相连的关系,并揭示了被压迫的女性和受破坏的自然的共同命运问题,体现了作者的生态女性观,反映了她对女性与自然的双重关注。本文通过对其代表作《悼爱孙——伊丽莎白·布拉兹特里特》《沉思》《序言》等进行分析,旨在说明诗人的自然观、女性观及其作品中生态女性观的表现形式。聚焦诗歌文本重新考察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女性与自然,窥见女诗人渴望解放女性、拯救自然的诉求,建造一个男女平等、人类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关键词:安妮·布拉兹特里特;生态女性观;女性;自然;共同命运

1.引 言

生态女性观建立于生态批评的基础上,其基本思想是,对女性的统治和对自然的统治有历史的、体验的、象征的、理论的重要联系。生态女性主义者坚信,这种统治的逻辑既被用来为人类的性别、人种、族群或阶级统治辩护,又被用来为统治自然辩护。而这些观点恰恰在安妮·布拉兹特里特的诸多作品中都得到了极力表现。女性与自然历来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弗朗索瓦斯·德奥博纳曾指出:“妇女已经被男性统治的社会降至少数民族的地位,尽管她们在人数,特别是在生育中的重要角色应该使她们有着重要的发言权,但她们长期以来得不到控制自己生育功能的权力。同样,地球遭受了与妇女同样的待遇,受男性统治的城市化技术已经削减了地球的繁殖力,而同样也受男性统治的人类正在不断增加人口。”(赵一凡2006:475)面对如此处境,德奥博纳则在其作品中大声疾呼:“人类将最终被视为人,而不是首先是男人或女人。一个更接近于女性的地球将变得对于所有人都更加郁郁葱葱。”(同上)

在17世纪北美浓重的清教主义宗教与社会文化背景下,早期新英格兰清教徒笃信上帝,严格遵照宗教原则。安妮·布拉兹特里特也不例外,坚定地信仰上帝和《圣经》。她生前虽只发表过一部诗集,却因其倡导男女平等而闻名于世。殖民地时期的女性与自然面临男性与人类的压迫,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安妮渴望拯救女性的同时也拯救自然。其作品《致亲爱的丈夫》《序言》等透露出诗人的女性意识,《沉思》《悼爱孙——伊丽莎白·布拉兹特里特》等诗歌中同样揭示了诗人的生态意识。本文拟从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视角出发解读安妮的诗歌,探索诗人的自然观、女性观,以及作品中女性的命运与自然复杂而紧密的联系,从而解读诗人的生态女性观。

2.安妮·布拉兹特里特的自然观

2.1 热爱自然

安妮·布拉兹特里特对大自然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在她的眼中,自然是具有生命力的,自然中的花草树木、日月星辰、河流山川等都是生机盎然的精灵。这一自然观来源于诗人对上帝和《圣经》坚定的信仰。作为西方文学主要源头的《圣经》也包含不少生态思想。生态神学家莫尔特曼认为《圣经》最主要的生态思想是“上帝存在于世界之中和世界存在于上帝之中”(王诺2011:136)。自然与上帝相依相存,安妮对自然的热爱如同她对上帝的信仰一样坚定而热忱。《圣经》中的自然是充满活力的伊甸园,正如诗人诗歌中描述的美好乐园。在《沉思》一诗中,诗人对自然和太阳赞不绝口。诗人写道,“More heaven than earth was here,no winter and no night”(Murphy 1979:102)。这里,自然是天堂般的乐园,阳光普照,没有严寒的冬日,也没有漆黑的夜晚。一草一木,一花一果,生机勃勃,五彩斑斓。蝈蝈、蛐蛐在草地上欢快地歌唱,鱼儿穿梭于河流之中,鸟儿无忧无虑地翱翔于天空,整个自然充满生机与活力。在诗人的眼里,大自然的万物与太阳的光芒一样美妙,诗人借助诗歌这一媒介,表达其对自然的喜爱之情。

2.2 呼吁保护自然

安妮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反对各种形式的统治和压迫,呼吁按照生态学原则重新建立人类社会,从而使大自然免受人类剥削,建造一个自然与人类平等的和谐社会。这一自然观也恰恰印证了诗人对《圣经》的信仰,《圣经》中同样包含了保护濒临灭绝物种的思想(王诺2011:134)。洪水来临前,“洁净的畜类和不洁净的畜类,飞鸟并地上一切的昆虫,都是一对一对的,有公有母,到诺亚那里进入方舟”(创:七9)。由此可看出,《圣经》中透露的生态女性意识,强调人类与自然,男性与女性的共同存在,也正是诗人呼吁保护自然的原因。安妮视一切生物都是同等重要的,人并不优于动物或自然界其他生物,也并不比山川、大海等更有价值。在其诗歌《悼爱孙——伊丽莎白·布拉兹特里特》中,字里行间都表达了诗人保护自然的深切渴望。

《悼爱孙——伊丽莎白·布拉兹特里特》一诗,一方面讲述了爱孙去世后,诗人悲喜交加的心情:悲伤于爱孙的永远离去,欢喜于她相信是上帝将他带去了天堂。另一方面诗中透露出诗人的生态意识。诗人意识到,人类正在一步步地摧毁自然。人类在侵略自然时,一方面满足了自己,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导致了自然界的恶性循环。自然默默地承受着压迫,经受着灾难。在诗歌的第一节,诗人描述道,“Farewell fair flower that for a space was lent”(Murphy 1979:112),上帝将爱孙带去了永恒之地,表达了诗人对一个年轻生命的离去的惋惜。同样也暗指,含苞待放的鲜花被人类随意地采去,揭示了诗人对生态的关注,对被伤害的花朵的疼惜。也许,采摘花朵只是人类的无心之举,却殊不知已对自然造成了偌大的伤害。第二诗节中,诗人写道,“By nature trees do rot when they are grown”(Murphy 1979:113),树木在衰老后理应会腐烂;“And plums and apples thoroughly ripe do fall”(Murphy 1979:113),果实在熟透后理应掉落,揭示了世间万物的自然生长规律。同样,“And corn and grass are in the season mown”(Murphy 1979:113),在合适的季节应该收割稻谷。然而,人类破坏了这一万物所遵循的自然规律。“plants new set to be eradicate,and buds new blown to have a so short a date”(Murphy 1979:113),初长的树木被砍伐,新鲜的嫩芽被拔去,所有欣欣向荣的生命都转瞬即逝。“And time brings down what is both strong and tall”(Murphy 1979:113),正值繁茂时期的生命瞬间被摧毁,失去生命力。一切的源头都归结于人类无情的伤害。

自然界中,繁茂的花草树木、新鲜的果实,一切生物都理应按照自然的生命规律发展。一切都在不断的新陈代谢中,树木枯萎了又会有新的枝芽,果熟落地后还会长出新的果实。然而,在它们正枝繁叶茂、生机勃勃时,人类却自私残酷地结束了它们的生命。人类侵占整片森林,砍伐树木,作为己用。出于喜爱或其他目的,人类随意采摘花朵。新生的植物被连根拔去,人类只顾自己之利,却忽视了对自然造成的极大破坏。然而人类依赖于自然,自然对于人类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人类没有自然无法生存,但自然没有人类却可以生存。自然不是为人存在的,不是为了向人类生活提供支持而存在的,不是为了人类的欢娱而存在的(Bishop Jr.1994:228)。人类理应尊重自然,不能肆无忌惮的剥削。构造和谐社会的关键则是抑制人类的欲望。诗人在这一诗中极力表达渴望保护自然与建立和谐平等社会的诉求。

3.安妮·布拉兹特里特的女性观

安妮倡导男女平等,敢于挑战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寻找自己的话语权,她绝不甘为男性的附庸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她要将女性与男性对立起来,她的主旨是协调男女间的平等关系,为女性争取社会的尊重与平等对待,消除二元对立,在两性关系中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

在殖民主义时期的新英格兰,男性作为社会的统治群体,掌控着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女性的地位普遍较低,著名的萨勒姆审巫案便是女性处于社会边缘且受传统习俗和男权势力压制的明证,17世纪后期的马萨诸塞清教主义文化甚至把女性看作撒旦在尘世的同谋(Peter 1989:53)。法律规定了女性在家庭中必须服从丈夫,而且丈夫对整个家庭有绝对的控制权。在清教徒的眼里,丈夫和父亲在家庭里就是上帝的代表,他们的话语就是上帝的道,是不容置疑的。女性被排斥在外,没有发言的权利,更没有写作权。不过在这样一个充满对女性的偏见与限制的背景下,安妮·布拉兹特里特坚持创作诗歌,借助诗歌这一媒介表达自我,反对偏见与歧视。在《序言》一诗中,安妮写道,“I am obnoxious to each carping tongue who says my hand a needle better fits”(Murphy 1979:100)。世人认为女性的手适合缝纫而不是写作,安妮对此表示反对:作为一名诗人,她认为家庭妇女并不是这一时代的女性的最终归属。虽然她的内心有疑问和挣扎,对新英格兰清教主义的清规戒律以及不可动摇的父权权威表示怀疑和不满,但作为一名虔诚的清教徒她仍然遵守宗教原则,重视婚姻与家庭。在《致我亲爱的丈夫》一诗中,诗人勇于表达对丈夫的爱。诗人毫不掩饰地讴歌道,“I prize thy love more than whole mines of gold,or all the riches that the east doth hold”(Murphy 1979:112)。诗人对丈夫的爱胜过金山、银山以及所有东方人的财富,可看出其对丈夫无与伦比的深爱。在《一封给丈夫的信》一诗中,诗人表达道,在没有丈夫的陪伴时,她感到特别沮丧;丈夫在身边时,一切的生活都会变得美好。由此可见,安妮珍视婚姻,是一位贤妻良母。

不同于其他激进的女性主义者,安妮力争在父权社会中为女性夺得尊重,并不是为女性争取绝对的胜利,而是相对的公平。在《序言》第七诗节,诗人写道:“Men have precedency and still excel,It is but vain unjustly to wage war;Men can do best,and women know it well.”(Murphy,1979:100)安妮认为男性始终是比女性优先而超群的,他们的事业杰出,这一切女性深知,因此没有必要挑起两性之争,应当平和处理两性关系。诗人呼吁道,“Preeminence in all and each is yours;Yet grant some small acknowledgement of yours”(Murphy,1979:100),所有的出色都可归于男性,但应给予女性一点点的承认。由此可看出,诗人在倡导男女平等的同时,对男性表达肯定,通过逐步消除二元对立的方法为女性争取平等。

4.安妮·布拉兹特里特诗歌中的生态女性观

安妮诗歌中折射出其生态女性观,即自然和女性有着共同的悲剧命运,作为他者而存在。自然由上帝控制,女性被男性压迫,他们都没有左右自己命运的权利,而是被驱逐到他者的地位,共同沦为北美殖民时期父权制社会的牺牲品。

4.1 受人类控制的自然

在《悼爱孙——伊丽莎白·布拉兹特里特》一诗中,诗人借悼念正处风华正茂时早逝的爱孙而感叹自然界生命的短暂。他们的生命都同样的短暂,不同的是,他们死去的方式与最终结果不同。爱孙的生命虽然短促,但生老病死乃是自然的生长规律。幸运的是,“he was settled in an everlasting state”(Murphy,1979:113),他被上帝带去了永恒的天堂。然而,自然界生灵的死去并不是因为自然生长规律,而是由于人类的肆意破坏。生命之所以戛然而止,是因为人类无休止的伤害。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成为破坏生态系统的罪魁祸首。诗歌最后,诗人写道,“Is by his hand alone that guides nature and fate”(Murphy,1979:113),“His”不仅指代上帝,同样暗指人类。诗人揭示出人类对自然的侵略,表明人类掌握着自然的命运,自然没有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正如《圣经》所说,上帝创造人类,令其成为统治全世界的万物之主。因此人类理所当然地利用上帝的力量控制并剥削自然。人类是主人,自然则是奴隶。

4.2 被男性压迫的女性

女性与自然的关系源远流长,女性在生理、社会角色和心理上被认为与自然更加接近(赵一凡2006:481)。正如美国女作家苏珊·格里芬所言:“我们(女人)知道自己是由大自然创造的——我们就是大自然。我是观察大自然的大自然。我们是具有自然观念的大自然,是哭泣的大自然,讲述大自然的大自然”(格里芬1988)。这一观点印证了北美殖民时期女性与自然同样悲剧的命运。《圣经》将女性贬为从属并劣于男性,哲人亚里士多德也宣称“女人仅仅是工具”(Stiff 1993:5)。清教徒认为无论是思想或者身体,女性都比男性低等,而女性生子所遭遇的痛苦是弥补其天生的罪过。1630—1633年间,安妮没能怀孕生子,但是她把此归罪于自己,认为是因为她没有讨上帝的喜欢而受到的惩罚,却并不是因为丈夫,可看出女性地位的卑微。女性与自然一样,被视为统治的对象。女性在反抗男权文化统治的斗争中,体会到了女性与自然在遭遇和地位上的相似之处。因此,在安妮的诗歌中,女性同自然一样,在被征服利用的同时,又被视为地位低下、备受压迫的他者。《序言》一诗中,安妮用“mean”“obscure”等词汇描述出当时女性的写作权,可以看出在这个时代,女性不仅因娇小、柔弱、无力等自然特点,一直处于受忽视、受支配、被选择的地位,同样她们的文字与写作也不被认可。因此无论女性如何努力,“A poet's pen all scorn I should thus wrong,for such despite they cast on female wits”(Murphy 1979:100),世人也会嘲笑一位女诗人的文笔与才智。“If what I do prove well,it won't advance.They'll say it's stole,or else it was by chance.”(Murphy 1979:100)即使作品优秀,世人也会认为是剽窃或是偶然。对于女性而言,这依旧是一个充满偏见、备受压抑的黑暗年代。

5.结 论

本文探讨了安妮·布拉兹特里特拯救自然的自然观、解放女性的女性观及受压迫的女性和受破坏的自然的共同悲剧命运问题。安妮·布拉兹特里特是一位不断追求男女平等、两性和谐、物种平等的具有生态主义精神的女性主义者。她的诗歌,反映其热爱自然并呼吁保护自然的情怀。她提倡男女平等,并以温和的方式调和两性之间的关系,达到平衡,为女性争取尊重与平等的对待。女性与自然在父权制社会里,作为他者而存在,只有消除二元对立,女性与自然才可摆脱男性与人类这一枷锁,得到解放。安妮通过诗歌,表达了其构建男女平等两性和谐,建立人类社会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的愿望。

参考文献

蔡晓明.2000.生态系统生态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

曹南燕、刘兵.1996.女性主义自然观[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格里芬,苏珊.1988.自然女性[M].张敏生、范代忠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王诺.2011.欧美生态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赵一凡.2006.西方文论关键词[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Conn,Peter.1989.Literature America:An Illustrated History[M].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Francis Murphy.1979.The Norton 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M].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

James,Bishop Jr.1994.Epitaph for A Desert Anarchist,the Life and Legacy of Edward Abbey[M].New York:Maxwell Macmillan.

Stiff,Anne.1993.Words of Women[M].New York:Bloomsbury Publishing Limited.

解读《好人难寻》中的暴力主题

李丽萍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摘 要:

弗兰纳里·奥康纳是一个生长在宗教气氛浓厚的美国南方的虔诚的天主教作家,一生关心人们的痛苦和宗教信仰。本文探讨了暴力主题在其短篇小说《好人难寻》中的体现。奥康纳认为,爱的缺乏导致了人们的隔阂、心灵的异化,人生从而变得令人无法忍受;暴力的产生不需要理由,它本身就是现实中的一部分,只有通过畸形人物以暴力解决,目的是以毒攻毒。

关键词:好人难寻;暴力;畸形人物

1.作者介绍

美国南方女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1925年出生于佐治亚州。1945年她毕业于佐治亚州女子学院,之后获得研究生奖学金,进入依阿华大学深造。39岁时死于癌症。奥康纳生在天主教气氛浓厚的家庭,天主教深深地植根于她幼小的心灵,对其生活及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她患有家族遗传病红斑狼疮。其父就死于红斑狼疮,这对于倍受父亲宠爱的奥康纳来说无疑是沉重打击。自25岁起,她一直受疾病困扰,注定终生处于死亡阴影之下。因此,奥康纳时刻会感受到疾病、犯罪、暴力对人性的拷问。而笃信天主教对于她是克服病痛折磨和死亡威胁的良方,也形成了她对暴力独特的理解。在她看来,暴力是生命不可缺少的元素,就是通过其强有力的破坏进而获得宗教救赎。而死亡不妨视为暴力的终结,从而通向宗教救赎。在其短暂的生命中,她创作了两篇长篇小说和31篇短篇小说,1957年获欧·亨利短篇小说奖。奥康纳是一个短篇小说天才,她的小说有一股邪恶之气,她在文学史上的成就非常高,最有名的小说是两个短篇《好人难寻》和《善良的乡下人》。因其作品常以突如其来的暴力与死亡结尾而倍受责难。人们普遍认为她冷漠无情,仇视人类。

弗兰纳里·奥康纳的故事看似轻松、幽默,实则触目惊心,发人深省。非常规的故事、血腥的暴力、阴郁的宗教、典型的南方场景,还有那一群性格怪僻、行为乖张的人们,赋予奥康纳作品独特的艺术魅力。奥康纳总是集中探讨当代人的精神危机并展现人性中最为复杂和迷乱的一面。但她的探讨并非一边讲故事,一边发议论,而是将客观世界以极致的形式展现出来,以唤起读者的警醒。作者的主观痕迹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被抹去,以留给读者更多的空间。她采用哥特艺术手法,展现了一个自然而神秘的、可见又不可见的、平俗也奇异的世界,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思考、总结,发现其中的意义。

2.暴力主题分析

奥康纳的代表作《好人难寻》被公认为是美国文学中的经典名篇,讲述了一个略带喜剧色彩,但同时又充满暴力血腥的故事。美国剧作家奥尼尔曾说:“悲剧使人变得崇高,悲剧使人更深刻地理解生活。”(王春元,钱中文1986:246)故事从一家老少六口驾车去旅行说起,不料途中遭遇三个在逃的歹徒,由喜剧突变成悲剧,全家人惨死路边,无一幸免。

小说中,这南方普通平凡的一家子,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缺点:性格诡异的老太太,并不怎么孝顺也不太有责任感的爸爸,天真得不符合实际年龄的妈妈,以及两个过分早熟的孩子。他们生活不太和睦但勉强凑合。奥康纳为他们设计了一个突变的意外——以“格格不入”为首的三个逃犯出现在车祸现场,瞬间把这一家人都推到了生死的边缘,个性尽露。犹如把现代人的各种性格缺陷和矛盾放到强光灯之下,从而把生活在物欲横流和讲求理性的物质社会里的西方人由于缺乏宗教信仰和正确的价值观而出现的精神危机,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中,这关键意外的突变围绕着老太太和“格格不入”的对话展开。老太太盲目重复虚伪的奉承,试图说服“格格不入”改邪归正,莫开杀戒。而与此同时,另外两个逃犯正把她的家人一个接一个地拖到树林里杀掉。眼见亲人一个个被杀,她又下意识地试图通过宗教的力量来感化“格格不入”,可是她从未对宗教做过真正深刻的思考,嘴里也只能说出诸如“要是你做祷告的话,耶稣会帮你”这样空洞无力的废话。

在小说结尾处,亲人已全部被杀,独自面对“格格不入”(此时他穿着从老太太被害的儿子身上扒下来的运动衫),老太太做出了一个异样的举动——她低声说:“哎呀,你是我的儿呢,你是我的亲儿!”她伸出手去摸他的肩头。“格格不入”像是被蛇咬了似地向后一跃,当胸冲她开了三枪。然后他把枪放在地上,摘下眼镜擦了擦。或许,许多人会认为,老太太最后的那句话和抚摸的动作不过是她为了自救而使出的最后一招,却适得其反,“格格不入”因为受不了她的肉麻而将其击毙。在暴力的强烈冲击下,她忽然看清了自己,也看清了自己对面的“格格不入”。她突然顿悟,以往肤浅的价值观忽然被一种大爱代替,于是她伸出怜爱之手,犹如上帝向亚当伸出上帝之手,企图安慰“格格不入”。对身穿自己儿子衣服的“格格不入”说出了整篇小说中她说过的唯一一句真诚的、深刻的、发自内心的话:“你是我的儿呢,你是我的亲儿!”而“格格不入”本能地开枪杀死了老太太,但是,这一时刻仍然撞击了他的灵魂,并有可能改变他的一生。于是,以杀人为乐,报复生活和社会,宣称“不干点儿坏事儿就没乐趣”的他,最终意识到“人生根本没有真正的乐趣”。可见,他严重扭曲的价值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经过这次惨剧后,他已经意识到恶行并不能带来真正的乐趣,他的灵魂在一场暴力之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洗礼。

小说中,“格格不入”杀死老太太以后对他的同伙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她可以变成个好人的,’‘格格不入’说,‘要是每分钟都有人对她开枪的话。’”这句话更像是奥康纳本人借“格格不入”之口说给读者听的。奥康纳曾说过:“我小说的主题就是:上帝的恩惠出现在魔鬼操纵的领地。”(罗婷2006:23)她相信,暴力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而接受了救赎的老太太虽然结束了生命,但她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超越了自己,她死去时已经不再是小说开始时那个自私、虚荣、肤浅、伪善、自以为是的人,她“像孩子一样”,“面孔朝向无云的天空微笑着”死去了,她应该能在天堂里享受快乐。

奥康纳认为通过暴力可以改变一个人,例如在《好人难寻》中“格格不入”说:“如果她活着时候每分钟都有人开枪打她,她倒很可能成为一个好女人的。”意谓老奶奶有潜伏的优良品质,通过暴力可以把她改造过来成为好人。神学家德尔图良(Tertullian 145-200)说:“人的罪恶出自灵魂的选择”(赵敦华1994:109)。

奥康纳同情沦落人,说她笔下那些最凶暴的人受尽生活的摧残,只好默默地在这个世界上受苦,而世人却把他们看成破坏性的或者“与众不同”的人。奥康纳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懂得“与众不同”的含义。她本人用礼貌来掩饰自己的愤怒,她笔下的人物也同样用礼貌来掩饰自己的愤怒。

《好人难寻》里最精彩的部分是让这个老太太先去面临恐惧,先去体味亲人被杀的这种感受,用这个去惩罚她的饶舌,惩罚她的絮叨。一个人因为饶舌,因为讨人嫌就该被杀掉?这个女人的心就是先天藏着的一份邪恶。她必定是非常厌恶这个老太婆,非常讨厌这个饶舌的老太婆。但是真的她讨人嫌她就得被人取掉生命吗?这种对暴力的非凡想象力在奥康纳其他小说里继续得到铺张,她的信条来源自艾略特论波德莱尔的那篇大作。“只要我们是人,我们所做的不是好事就是坏事,两者必居其一:只要我们做好事或做坏事,我们就是人;以悖理来说,做坏事比无所事事要好,我们至少存在着。可以这么说,人值得骄傲的是他有拯救灵魂的能力。”(齐宏伟2006:78)在这个信条的支持下,奥康纳把她的暴力发挥到我们承受的最大限度,几乎每篇小说都要死掉一个好人,而行恶的人性命得以苟存。“我是一个天生的天主教徒,而死亡一直是我想象的兄弟,一个故事不在死亡或其先兆中结束,我是不能理解的。”(齐宏伟2006:80)暴力的传统也是荒谬的历史。在奥康纳笔下暴力的产生不需要理由,它本身就是现实中的一部分,就好像加缪对你说,因为荒谬,所以你荒谬。虽然到最后你仍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但是这样也并不妨碍我们的理解。

3.结 语

通过对《好人难寻》一文暴力主题的分析,不难发现奥康纳触及了人性最深层、最敏感的部分,暴力本身就是现实中的一部分。奥康纳认为通过畸形人物以暴力解决,目的是以毒攻毒。她认为美国的南方人盲目乐观、胸无大志、见解肤浅、缺乏信仰,这是她所最不能容忍的。奥康纳用暴力是为唤醒人们的怜悯心(即逃犯弑杀六个无辜者)。她说:“暴力可以为善亦可造恶,据之者以天堂为界(即善恶的二元对立)。”(周平2004:54)小说中逃犯采取的暴力的方法是希望能找到生活的真谛,结果恰恰相反,反而得出人生并无真快乐的结论。奥康纳曾说过:“我小说的主题就是:上帝的恩惠出现在魔鬼操纵的领地。”她相信,暴力是获得救赎的途径。“魔鬼通过打碎而创造”(布鲁姆斯1989:106),而接受了救赎的老太太虽然结束了生命,但她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超越了自己,她死去时已经不再是小说开始时那个自私、虚荣、肤浅、伪善、自以为是的人,她“像孩子一样”,“面孔朝向无云的天空微笑着”死去了,她应该能在天堂里享受快乐。

“具有天主教精神关怀的作家会发现现实生活中的扭曲与自身的不一致性,作家的困难是如何让这种扭曲在阅读者面前呈现出来,而他们对这种生活早已心安理得……你只能对着半聋的家伙嚷嚷,让半瞎的人看大又明亮的图画。”奥康纳的这番话和整个时代格格不入,会让人误以为是20世纪那个禁欲主义者克尔凯郭尔的口吻。她在自觉地扮演着一个先知先觉的角色,用黑色幽默和暴力结合的文字来虚构她的宗教寓言故事,因为她认为唤醒人们的宗教意识需要通过暴力去触及人的灵魂,在暴力的非常状态下灵魂才有可能获得救赎。

参考文献

布鲁姆斯,哈罗得.1989.影响的焦虑[M].徐文博译.北京:三联出版社.

罗婷.2002.女性主义文学与欧美文学研究[M].北京:东方出版社.

齐宏伟.2006.欧美文学与信仰传统[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王春元、钱中文(主编).1986.美国作家论文学[M].北京:三联出版社.

赵敦华.1994.基督教哲学150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

周平.2004.人性的暗月亮[M].上海:学林出版社.

回归与重生——评《呼啸山庄》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梁 琰

(西安外国语大学英语实验基地)摘 要:

艾米莉·勃朗特与D.H.劳伦斯在其作品里以自然为参考物对人生存状态进行了反思。在他们的作品中表达了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指出人只有拥抱自然才可以获得新的生命力,从而更好地生活。

关键词:艾米莉;劳伦斯;《呼啸山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反思理性;亲近自然

1.概 述

从生态文学角度对于文本的阐述本质上来说是解构的,同时生态文学也是与女性主义文学分不开的。艾米莉·勃朗特与D.H.劳伦斯都对理性占主体的思维模式进行了解构。被理性压抑的理性的人是冷漠的、残忍的、孤僻的、异化的、痛苦的。作家们用不同的书写方法来表达人的困境。对自然的书写表达了在工具理性下压抑的人寻找出路的探索。前者故事中的主人公凯瑟琳用死来面对理性对人的束缚的控诉。后者故事的主人公康妮用出轨来提供理性压抑释放的新途径,女主人公因此而获得了重生。

通过阅读的《呼啸山庄》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读者不难发现作者对理性传统的反思,人只有释放人的非理性人才能回归大自然,人的内心才能平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才能是和谐和亲密的。非理性是人与机器的唯一区别。被理性完全控制的人是异化和物化的人,或者说是机器也不过分。马克思·韦伯就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释,提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这一对矛盾。他犀利地指出了现在社会价值理性的缺失和人们一味追求工具理性,追求效率和利益的最大化。工具理性的影响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婚姻的目的不再单纯。

2.艾米莉的荒原精神

“荒原”(wilderness)与理性倡导的秩序相对立。艾米莉的荒原精神与理性主义精神相对立。“荒原”是理性征服的对象,“荒原”造就了人类。而掌握了科学技术的人类随即抛弃了“荒原”。“荒原”不论在历史和现在都是人类的“根”。人类如何对待“荒原”反映了人如何对待自己和他人。荒原精神就是释放人的非理性。这与尼采的酒神精神一致。

艾米莉的自然主体的叙述者也是受压抑的言说者。福柯认为自然是受压抑的言说者,这个在小说中不断出现。书中有一段对自然拟人化的描写:“只消看一看宅子尽头的那几株萎靡不振、倾斜得厉害的枞树,那一排消瘦的都向一边倒的荆棘(它们好像伸出手来,乞求阳光的布施),也许你就能捉摸出从山边沿刮来的那一股北风的猛劲儿了。”(方平2011:5)“好一个孩子,现在,你是属于我的啦!咱们倒要瞧瞧,这一株树是不是也会长得弯弯曲曲,跟另一株树一个模样——假使它也在风口里,让猛风来扭它的树枝树干!”(同上)这两段话都是希斯克里夫说给小哈里顿的。它预示了小哈里顿的性格的扭曲,大自然中的树就像人一样遭受着压力,像倾斜得厉害的枞树一样,人性变得扭曲了。

2.1 艾米莉与劳伦斯对自然的热爱

他们都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都认为人和大自然是无法分割的整体,离开了自然的人就变得孤僻、异化、可怕、冷漠、残忍。通过阅读《呼啸山庄》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读者不难发现他们对大自然的炽热的爱,他们都认为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本应该是非常亲密的,人只有在自然中才能是真正的自然的人。大自然就是人类的天堂,而人却从天堂堕落到物质欲望的地狱,无法自拔。艾米莉与劳伦斯都认为人只有回归到大自然才能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自己想要什么。迷失中的人们应该多在大自然中反思并寻找本真。

他们两个都出生在风景优美的地方,热爱大自然是他们的共性。艾米莉的荒原是她从小热爱的地方。勃朗特一家热爱自然,了解自然,原始而旷寥的霍渥斯给他们与世隔绝的生活增添了无尽快乐,更赋予了她们丰富的想象力,激发了她们的创作灵感。(高万隆2010:5)她们与荒原几乎要融为一体,荒原对她们的吸引更是无时无刻的。夏绿蒂曾经说过“家乡的山山水水对她们来说远远不止是一派景观,它们是她生活其间并赖以生存的事物,正如野鸟是它们的居民,石楠是它们的出产一样”(同上)。以至于一旦离开荒原,她们便寝食不宁,甚至抑郁成疾。她们的肉体可以从地球上消失,但她们的灵魂始终与荒原相伴。夏洛特说她的妹妹“艾米莉热爱荒原,在她眼里,最幽暗的石楠丛会开出比玫瑰还要妖艳的花。在她的心里,浅灰色的山坡上一处黑沉沉的溪谷会变成人间乐园”(同上)。艾米莉终生生活在荒原上,她热爱大自然。正因为有着对大自然的执着和迷恋,才有她的创作。

劳伦斯生活过的伊斯特舍伍德小镇的黑格斯是他“心灵的故乡”。小镇附近的荒野是未被污染的,是他快乐的天堂,在他眼里那里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美好。(笛福光2007:38)他的大部分小说都是以这里的美丽风光为背景,如《儿子与情人》、《白孔雀》、《恋爱中的女人》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他的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游走在远离城市的生态荒原之中。为了身心的健康,离开自然的荒野艾米莉和劳伦斯都是无法生存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劳伦斯于1928年完成的最后一部作品。康妮舍弃一切回归自然,这也是劳伦斯回归的愿望。

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劳伦斯勾画出两个相反的世界:克利福德男爵的拉格比和梅勒斯的森林。很巧的是,《呼啸山庄》中也勾画出两个相反的世界: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两个山庄的对比由希斯克里夫和林顿来完成。故事都是由凯瑟琳和康妮的选择来展开。两位女主人公选择的不同决定了她们命运的不同。凯瑟琳和康妮都会选择代表大自然的一方——希斯克里夫和梅勒斯,不管他们的身份是如何卑微,因为他们的生活散发着生命的气息。而这与现代人的选择形成鲜明的对比。

艾米莉和劳伦斯用不同的女性故事来向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揭示这种选择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在物质欲望中迷失的女性会做出背叛内心声音的选择,比如现代人所说的“宁肯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自然是未被人类污染的净土,远离自然人会异化。而这个例子就是异化的现代人的婚姻观的表现。劳伦斯认为人类文明和工业化是危险的,因为它威胁到人的自然属性;让人变得远离自我的本真而去为利益相互勾心斗角,变得唯利是图,贪得无厌;人的心变得异常扭曲,例如,身体残废、心灵瘫痪的克利福德男爵的拉格比和失去凯瑟琳一心想要报复的扭曲的希斯克里夫。人只有在大自然中受大自然的洗礼,只有大自然才可以使人忘记烦恼,并治愈工业文明给人带来的创伤,从而恢复自己本来的天性——善良与纯真的一面。艾米莉与劳伦斯都主张人应该回归大自然才能得到重生。

荒原对于凯瑟琳来说是一种崇高和伟大。它深深吸引着凯瑟琳。她从小每天在荒原里玩,这才是她唯一快乐的事。她是最爱大自然,也爱着那些和大自然接近的人。她不伪装,不做作,说话直接。希斯克里夫来到他们家后,她不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野蛮人,而是非常喜欢他。在她爸爸还在世的时候,他们每天无忧无虑地游荡在荒原,不知疲惫。她父亲去世后,他们每天都要在她哥哥不在的时候,奔向荒原。在那里,他们能忘记世俗的烦恼,他们平等地沟通,她不再是小姐,希斯克里夫也不再是仆人。他们平等享受着大自然给予的一切。

查泰莱夫人走向那片唯一没有被开发的森林,身心得到彻底的放松。当她觉得无法呼吸时,那片森林是她身体和心灵得以栖息的地方。她在那里采集鲜花,聆听潺潺的流水、小鸟清脆的叫声,欣赏着嫩嫩的树叶。森林充满了生命的活力,野花盛开,树木高大,鸟儿随处可见,各种花草宛如大海(笛福光2007:110)。这一切让她如痴如醉,常常忘记回家的时间,忘记自己是谁,因为在大自然中的她才是真正的自然中的人。她陶醉在大自然中,后来偶然碰到梅勒斯,被这个与文明社会隔绝的人吸引。她不再是查泰莱夫人,而是康妮。在克利福德男爵拉格比的家里,她常常会觉得头痛得无法忍受。这种莫名的头痛是她对文明社会厌恶的表现。劳伦斯认为回归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是人唯一得以拯救的方法。在劳伦斯生活的现代主义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变得严峻。正因为康妮内心的回归,才使得她的身体慢慢地好转。

艾米莉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在艾米莉生活的时期,自然与人的关系是浪漫的,既像是朋友又像是情人。人离开大自然会窒息,艾米莉本人的生活和故事中的凯瑟琳都证明了这一点。希斯克里夫是自然的化身,他是主人公凯瑟琳的朋友和恋人。在凯瑟琳结婚之后他们成为情人,死后,手拉手在一起。这是凯瑟琳拿生命换来的教训。她终于明白自己永远不能和希斯克里夫(自然)分开。在临死的时候,她要打开窗户看到她为之着迷的荒原和深爱的希斯克里夫,死在它(他)的怀里。“我仍然爱着我那一个,还要他带我一起走;他就在我的灵魂里。”她又说道:“让我最讨厌的东西就是这个支离破碎的牢笼。我给关禁在这儿已经关腻啦。”当初选择林顿,凯瑟琳说:“在凡是灵魂存在的地方——在我的灵魂里,在我的心里,我明明白白,自己错了。”“要是我做了错事,那我亦为此付出了生命。”(方平2010:195)

由此可见,艾米莉与劳伦斯都认为人不能陷入物质欲望的泥潭。人应该打破物质欲望的束缚,去拥抱大自然,和它成为一体,听从内心最真实的声音。康妮走进自然得到新生,凯瑟林背弃自然(希斯克里夫)招致毁灭。艾米莉·勃朗特与劳伦斯共同谱写着回归自然之歌。

2.2 拥抱自然的凯瑟琳与康妮

《呼啸山庄》中描述了凯瑟琳热爱着自然,最喜欢在荒野中自由地漫步。春季,可以看到竞相开放的金黄的迎春花,嗅到那温馨宜人的果树中飘来的一股股紫罗兰气味,听到百灵鸟美妙的歌声,看到蔚蓝的天空,潺潺流水的小溪,感到温暖的阳光。这一切充满了生命的气息。冬天,可以听到怒吼的狂风,感受到刺骨的冷气。凯瑟琳喜欢爬山,山上的空气清新宜人,风景秀丽,山上的生物充满了生命力。

查泰莱夫人却是从摆脱层层物质欲望的包裹走向大自然,她最初是被自然的美陶醉,而后被生活在其中的人深深吸引。康妮欣赏着梅勒斯的身体。劳伦斯是在赞美人,人的身体很美,就像河边开的灿烂的花一样。凯瑟琳疯狂热爱大自然,她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得到平静。在失去“荒原”(希斯克里夫)后,凯瑟琳像失去养分的植物一样,很快就失去了生命的活力。

康妮厌倦了她的世界和生活,对她的生活充满了不满,总觉得内心很不安,她想逃离她丈夫的房子和周围的每一个人。森林是她的避难地,是她精神的疗养院。只有在这里才可以摆脱那种不安。她对她的丈夫和他的工作都不感兴趣,她的生活是空虚的。现实中的一切都似乎是在用石头敲打自己的头,让她很头痛。

在德里达的解构主义里,文学是一个“游戏(free play)”。康妮的行为对已婚妇女来说,字面含义是出轨,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对主流思想的背离——对理性传统的背叛。康妮的出轨是人类从理性束缚的逃离,寻求生命的自由。自然给人类的精神提供了释放的空间,使人从疲惫的工业文明摆脱出来。劳伦斯探讨的人类精神和自然环境是紧密相连的,而且多是被工业文明生态异化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一种文明的病症,而劳伦斯为这种病症开出的药方是:人类只有弃绝现在的文明,回归自然,才能获得灵魂上的恬然与平静。(笛福光2007:147)

2.3 自然的化身——希斯克里夫和梅勒斯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梅勒斯和希斯克里夫都是自然中的人。他们都是自然的化身。他们都做着与泥土打交道的工作,每天工作之后身体会变脏。而爱干净的查泰莱夫人的丈夫和白白净净的埃德加却不是作者爱的人。这说明艾米莉·勃朗特与劳伦斯内心对泥土的爱和渴望。

笛福光是这样定义“自然之子”的:第一,他们都是从代表文明的城市“逃入”大自然;第二,他们一般都没有受到太多人类文明的腐蚀,因而是天真的;第三,他们都试图摆脱人类的现代文明,并努力寻找自己的幸福生活;第四,他们都曾经受到文明的伤害,心灵上或者肉体上的(笛福光2007:113)。可见,从呼啸山庄出走前的希斯克里夫和守林人梅勒斯都是“自然之子”。本文作者认为“自然之子”是未被异化和物化的人。这正是凯瑟琳和康妮选择他们的原因。

希斯克里夫被肖恩先生从象征着文明的城市中救出,他浑身衣服破烂不堪,不认识字,连名字也没有。无拘无束的他碰上了天真烂漫的凯瑟琳,他本打算和凯瑟琳结婚,来寻找他自己的幸福。凯瑟琳的退缩和妥协对他来说是非常大的打击,导致了他疯狂地报复阻止他们在一起的人。

而梅勒斯是克利福德男爵的一个猎场的看守人,一个下等人。可他却有区别于上层社会的不同品性,康妮第一次看到他就觉得心灵被震撼。那是她从未感受过的震撼,那是对生命力的震撼。那是一个活生生的“肉体”,是一个没有被文明异化的真正的男人。这个男人以森林为家。

生态书写是女性主义的书写。艾米莉以一个女性的生活来反映这一点,而劳伦斯也用一个女性声音来反映。这说明女性因为生育所以比男性更亲近自然。而男性多数把自己看作当家的身份,所以比女性更容易迷失于物质欲望的泥潭里,不能自拔。劳伦斯说赚钱成为人的一种本能;一种自然的本性。这是一种永恒的本性。只要你开始赚钱,你会一直做下去(笛福光2007:18)。

森林是梅勒斯和康妮寻求快乐和平静的乐土。他们可以在这里忘却所有的烦恼,沐浴着阳光,在森林里奔跑。这与凯瑟琳和希斯克里夫是何等的相似呀。荒原是凯瑟琳和希斯克里夫的精神的乐土,只有在这森林和荒原里,人才会去掉所有的差别,平等地、和睦地生活在一起。一旦离开森林与荒原,人就变得不大一样。在凯瑟琳的家,希斯克里夫是下等的佣人。梅勒斯是康妮家里的护林人。身份和地位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只能偷偷地在一起。凯瑟琳的哥哥是不允许他们在一起的。康妮是已婚妇女,和梅勒斯在一起是不道德的。但是,但凡了解她的婚姻的人都能理解她。

战争摧毁的不仅仅是自然,还有处于自然中的人类。《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康妮的丈夫因为战争下身瘫痪,丧失性功能。战争之后的康妮的丈夫克利福德男爵是个冷漠的人,他看不到康妮因为一个人照顾他累得身体不舒服,他也完全不会被大自然的美而感动。他已经是一个完全异化的人,不仅身体不正常,思想也不正常。例如,他让康妮找个男人怀孕,帮他生个孩子。孩子本该是爱情的结晶,不是某个人单方面的欲望。一个人的物质欲望可以用钱来满足,对孩子的渴望却不行。这是现代人的可悲之处。

3.总 结

在艾米莉看来,凯瑟琳和希斯克里夫的爱是神圣的,是超越一切的。她强调凯瑟琳和希斯克里夫是灵魂上的结合,这是一种极为烂漫的基调。这种灵与肉的结合也就是感性和理性的结合。现代作家劳伦斯接受了现代社会以弗洛伊德为主的新思想,从心理分析角度指出理性对人的自然属性的压抑。通过两性的不和谐来反映人反生态的一面,即理性对人的束缚。虽然表现的角度不同,但从表达生态思想上的领悟来说,他们的主张是相同的。可见,艾米莉的生态思想是超前的。

对艾米莉来说,死亡意味着回归。凯瑟琳的渴望死亡到后来希斯克里夫的渴望死亡,似乎只有通过死亡他们才能从众多世俗的束缚中挣脱,回归到应该属于自己的“荒原”。遍地的生长茂盛的石楠草,那才是生命的本真。所以说,人类变得冷漠、孤独、异化,是因为人疏远了大自然。艾米莉和劳伦斯都认为人性回归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是人得以拯救的唯一方法。他们的故事对迷失的现代人来说是个警钟,使人常去反思自己是否离自然太远。人在大自然中才能发现自己真正渴望的东西,才不会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迷失自我。康妮走进自然得到新生,凯瑟琳背弃自然(希斯克里夫)招致死亡。艾米莉·勃朗特与劳伦斯共同谱写着回归自然之歌。

参考文献

笛福光.2007.生态批评视角下的劳伦斯[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

方平.2011.呼啸山庄[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高万隆、孙靖、刘富丽、赵学峰.2010.艾米莉·勃朗特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从《废毁的农舍》看华兹华斯的现代牧歌体

王冬菊

(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西安外国语大学英文学院)摘 要:

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从浪漫主义时代到当代,牧歌一直与生态问题密不可分。华兹华斯的现代牧歌体在保留传统牧歌美学价值的基础上加入现实主义元素:通过对《废毁的农舍》不懈修改,诗人逐步赋予牧人角色以道德权威,并突出现实主义的自然描写。华兹华斯指出自然独立于心灵之外,而且包含应对苦难的智慧,而出身低微的牧人正是在长期的游历和生活历练中,掌握了接受这些信息和训诫的能力。现代牧歌体所体现的自然观以及生态理念,对正确认识当代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以及随之诞生的极端生态理论和文学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威廉·华兹华斯;现代牧歌体;《废毁的农舍》

1.引 言

从狄奥克利塔(Theocritus)的古希腊和维吉尔的神话世界到弥尔顿的伊甸园,从莎士比亚的阿登森林(Forest of Arden)、华兹华斯的格拉斯米尔(Grasmere)到当代加里·斯奈德的内华达山脉(Sierra Nevada),牧歌这种古老的文学形式在不同时期和地域都吸收新的元素,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但在18世纪的英国曾有人怀疑过牧歌的适应性,认为英国不可能有本土的牧歌。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认为:

“如果我们要复制自然,考虑到这一点也许会对我们有所帮助,那就是牧歌是他们所谓黄金时代的形象。因此我们无需如实描写当今的牧人,只需按照对那个时代的想象来进行刻画;当这种描写的品质越来越高,最优秀的人就会加入进来……

……因此我们必须运用想象把牧歌变得令人愉快;而这就要求表现牧羊人生活最好的一面,并且掩盖其中的辛酸。”(Pope 1961:25,27)威廉·赫兹利特(William Hazlitt)在1818年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我们用英语写的牧歌几乎没有佳作;我们的礼节不是阿卡狄亚式的;我们的气候不是四季如春;我们的时代不是黄金时代。”(Loughrey 1984:73)也有人断言,伴随着19世纪末开始的工业革命,城市与乡村的界限逐步消失,牧歌也已经消亡。“牧歌所要求的城镇与乡村生活的分离现在看来几乎全无意义。如今的英国乡村只是城镇的延伸,很难假装它是别的什么。”(Barrell & Bull 1982:432)

然而,广泛意义上的牧歌并非拉潘(Rapin)所批评的那样,“一切事物都显得美好安逸,没有邪恶粗暴……每个部分都充满了黄金时代的单纯及其标志性的坦率。”(Alpers 1996:17)我们所说的牧歌是一种话语,是一个“经受过考验的术语”(Loughrey 1984:8),包括任何有关乡村、隐退或任何形式的单纯化或理想化的作品,与政治、意识形态以及哲学密不可分。雷蒙德·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认为牧歌是“用有序的、幸福的过去对抗现下的忧虑和混乱。一种基于一时形势和对稳定渴望的理想化,用来逃避当下现实痛苦的种种矛盾”(Williams 1975:60)。他认为牧歌对现实的理想化重建使这种文学形式成为固定的寓言,其“简单事件中包含或暗示着普遍真理”(Williams 1975:32)。这似乎与燕卜荪(William Empson)对牧歌的定义不谋而合——“一个用简单来表达复杂的过程”(Empson 1950:23)。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发掘牧歌社会批评的一面,用唯利是图和玩忽职守的牧羊人讽喻腐败的国家和教会。“牧人的简单代表了一种道德权威,人们在他身上感到谦卑的力量。在世俗和教会层面上,他都毫无保留地对抗腐败和过度优雅,宣扬坚忍承受及圣经教义里好羊倌儿的爱与呵护。”(Alpers 1996:50)安娜贝尔·佩特森(Annabel Patterson)认为,西方几千年来对维吉尔的《牧歌》(Eclogues)始终充满兴趣并不断仿效和讨论,其原因就在于维吉尔将对政治意识形态的看法融入牧歌作品的作法为后人带来启示,也就是说,与政治的关系是牧歌经久不衰的奥秘所在。所以,布伊尔(Lawrence Buell)称之为“西方思想在两千多年来缺之不可的一种文化装备。”(Buell 1995:32)

19世纪初《抒情歌谣集》(Lyrical Ballads)及其《序言》(“Preface to Lyrical Ballads”)的出版是牧歌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华兹华斯借鉴古典和英国文艺复兴牧歌,创作出立足英国“当地的牧歌,一个新的、独创的种类”。其中“每首诗都清晰表现出与古老牧歌的联系,在此同时那些古老的传统与用法又呈现出前所未有、不寻常的形式”(Alpers 1996:260)。与蒲柏的论断背道而驰,通过用普通人的语言讲述格拉斯米尔地区真实的牧羊人的故事,华兹华斯用最直接的方式论证用英语创作牧歌的可能性。张旭春认为这就是浪漫主义的现代性意识,“即审美旨趣的世俗性和现时性”(张旭春1999:15)。而“生活世界的审美化和个体生命的诗意化”正是“审美现代性和浪漫主义的精神汇通之处”(张旭春1999:18)。因其与古典主义的决裂和现代主义的契合,华兹华斯的作品也被评论界称为现代牧歌。乔纳森·贝特对华兹华斯作品经典性的解释也同样适用于牧歌,他说,“一部文学作品成为经典(的条件)是它既涉及当时又适用于未来,对经典作品的好的解读也因此应该既有历史的又有当代的效力”(Bate 1991:9)。他提倡对华兹华斯的现代牧歌进行绿色解读。他说对地球的尊重和对人类社会重视经济增长的批判正是浪漫主义传统的一部分;而且,这可能贴合了当今最大的政治问题,也就是环境危机。“华兹华斯对自然的关切并非是要逃避政治,而是一种潜在的政治参与,人与自然如何长久共处其实是当代社会最大的政治问题。”(Garrard 2004:42)《废毁的农舍》(The Ruined Cottage)是华兹华斯一首重要的牧歌作品,在牧人角色的塑造和田园描写方面都反映了现代牧歌体对以往牧歌作品的继承与创新。其中牧人角色的心灵成长部分在自传体长诗《序曲》中出现,全诗作为《远足》的第一章在1814年发表。“这首诗有意地改进和‘革新’传统的牧歌(eclogue),在谈话者有叙述、有戏剧、有抒情和又有争论的多样性言语中表现出牧歌似的规模。”(Alpers 1996:261)这首诗的创作经历了非常曲折的过程,诗人对其不厌其烦地修改,每次修改中创作理念的变化都体现出现代牧歌体的逐步改革与成熟。

2.牧人与道德权威

华兹华斯对《废毁的农舍》尤其是小贩部分孜孜不倦的修改,源于他对牧人角色和自然与人关系的认识。华兹华斯的牧人,不是古典牧歌中听天由命的羊倌儿,也不是莎士比亚喜剧里的流亡贵族;他们继承古典作品中牧人游历放牧、亲近自然的特点,在云游四方的过程中了解自然与民生,成为沉默的诗人和哲学家。正如马克思(Leo Marx)所说,“(牧歌)这种方式的精髓,并不在于任何具体形式、传统或习俗”。而是与之形影不离的牧羊人,通过“在自然与文明之间自由迁移”,所赋予牧歌那种“辩证的观念”。(Marx 1964:44-46)巴特勒认为,“在穿越人烟稀少地区、各自为战的漫游中,他们习惯于反思和崇高的冥想。”(Butler 1979:479)华兹华斯试图为玛格丽特的悲剧寻求合理解释,或者赋予故事某种意义,而小贩就在其中充当福音传播者的角色。诗人在不断的修改中赋予他这样的道德权威,指导诗歌中的叙述者正确看待玛格丽特的悲剧,从中获取力量与智慧而不是徒然伤感。

《废毁的农舍》最早创作于1797年,素材来自于华兹华斯在西部乡村所亲见的劳动者及其家庭的悲惨遭遇。幸存的早期诗稿包括MS.A和一些片段。叙述者——“农舍之间的流浪者”,对偶遇的陌生人讲述玛格丽特的故事:玛格丽特本是一位幸福的农妇,有丈夫和两个孩子。勤快的她把农舍院子的花园打理得生机盎然,叙述者“流浪者”作为她的朋友是农舍的常客。一场严重的饥荒之后,玛格丽特的丈夫染上重病,用光了所有的积蓄。在自责和贫穷的双重压力下丈夫离家出走,中间曾经悄悄地在农舍外留下一袋钱币,之后就一直音信全无。玛格丽特从此一蹶不振,整日精神恍惚,不但疏于打理农舍的花园,更忽略年幼的孩子。就这样,孩子们相继夭折,玛格丽特过世,花园也渐渐荒芜了。

次年三月份,华兹华斯将这首诗发展为528行的连贯叙述(MS.B),叙述的重心不再是悲剧本身,而是小贩由此获得的哲学观点,“我们知道常常可以/而且也许总是能够在悲哀的思想中/获取通向温和美德的力量。”(MS.B,II.286-288)。

在随后的两年中,华兹华斯做过两次改动。一次是在对小贩的介绍中加入他自己的亲身经历(MS.B2),因此,小贩部分其实是诗人最早的自传作品,其中有的思想后来在自传体长诗《序曲》(The Prelude)中出现。这个版本中的小贩,在坎伯兰山区度过童年和青年时期,因此对自然之美有种痴迷的回应。“有时,在无法言喻的狂喜中/他感到生命的情绪,在伸展/笼罩那些活动的、和似乎静止的万物。”(MS.B,14r)相信与拥有无声语言的事物对话可以促生美德,因此他不主张叙述者(the poet-narrator)无知地看待这个故事,而应该因此变得明智和快乐,因此原本短促突兀的结尾——“她死在这里,这些断壁残垣的农舍最后的居住者”,被改为小贩对叙述者传达智慧——“变得智慧和快乐吧,再也不要用/无知的眼光阅读万物的表象/她在平静的地下长眠,安宁在这里。”(MS.B,53r)之后两人在夜色中快乐地踏上旅程。

在第二次改动中,华兹华斯的创作理念有了改变,他缩短MS.B2中的小贩的心理成长部分,长达350行的诗句只剩下寥寥几笔。这就使得MS.D与528行的MS.B一脉相承。删掉的诗句成为一首独立的诗(The Pedlar),关于自然智慧的说教也被删除,改头换面之后出现在《远足》(The Excursion)的第四篇。这时,问题就出现了。在叙述中小贩像一位长辈和智者,看到诗人为玛格丽特伤心,他说:

“我的朋友,你已经表达了足够的伤感,

为了智慧起见不要再多了;

要明智快乐,别再

用无知的眼看待事物。”(508-525)

也许读者会不服气小贩的教导,正像耶稣在犹太教会堂对抄写隶们宣讲教义时,他们反问:“这个人的智慧从何而来?他不就是那个木匠的儿子吗?”(马修21:23)或者正像弗兰西斯·杰弗里对1814年《远足》第一章发出的诘问:“这个人习惯于对胶带或铜袖扣讨价还价,难道华兹华斯先生希望我们听取他口中的智慧和美德吗?”(Gill 2011:65)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华兹华斯在小贩的生平与经历上做文章。他从1802年底开始草拟新的诗句以充实人物的身份。小贩的精神成长部分是他作为哲学导师的关键,因此是这次修改的核心部分。除此之外还加入一些世俗的细节:小贩有了名字,而且变成了苏格兰人,出生在佩思郡的山区,叙述者寄宿在霍克斯黑德上学时就与他相识。华兹华斯在修改的过程中反复强调与自然过程的认同是了解民生疾苦的基础,小贩在流浪的过程中学到了许多日常生活的智慧,能体会劳动者的痛苦,分担他们普遍的热情和感受。这样的牧人就像华兹华斯理想中的诗人预言者,他在1802年《序言》中写道:他们与什么相联系?“毫无疑问与我们的道德情操和动物感觉,与激发它们的力量,与宇宙要素的活动与表现,与风暴和阳光,与四季的轮回,与冷热交替,与失去亲友之痛,与伤害仇恨,感恩希望,恐惧悲伤。”(Owen 1974:82)他们出身微贱,却拥有神奇的道德力量,正如华兹华斯在《序曲》第12章所写:

“在这儿我要暂停,尊敬的鞠躬

为自然,为心灵的力量

为那些内心伟大的人

他们行为粗笨

不像奢华铺满黄金的庙宇,

而只是山间小教堂,足以

使他朴素的信众躲避日晒雨淋。

‘这样的人,’我说,‘将是我诗歌的主题。’”他们从自然中接受各种信息和训诫,再传给他人,就像“山间小教堂,足以使朴素的信众躲避日晒雨淋”。

另外,把来自湖区的小贩塑造成苏格兰人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诗人学生时代就曾接触过苏格兰小贩,当时他们无论来自何方,都被人们叫作苏格兰人。在1814年《漫游》的注解中,华兹华斯记录了一段他在阅读罗伯特(Robert Heron)《苏格兰西部小郡旅行观察》(Observations Made in a Journey through the Western Counties of Scotland 1793)时的感想:

“赫伦的《苏格兰旅行》天才地描写了这类人过去、现在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他们高贵,并且,社会受益于他们的劳动。他们的特点之一,书中还提到,就是他们在长期孤独游历于乡村风情之中,心灵获取经常沉思的习惯,并且容易强烈地感受诗歌和宗教热情”(Gill 2011:65)。

此时诗歌已接近成型,多萝西在1804年一月底至二月初抄写了整首诗883行(MS.E)。华兹华斯计划将其纳入大诗歌项目《隐士》(The Recluse),后来作为《远足》的第一章在1814年发表,是《隐士》在华兹华斯生前唯一出版的部分。然而同年三月份时,华兹华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改动,最终成果是MS.M。这次的重点仍是小贩部分,其中有一段称赞他是沉默的诗人中的一员:他们也许缺少“写诗的造诣”,却“天生具有更高的天赋,/神圣的想象与才能”。而小贩本人,“尽管出身卑微,靠粗俗的行当/谋生”,“却是优秀心灵的上等之选”。在对小贩的身份进行如此这般地修饰之后,诗人叙述者对他的崇拜显得合情合理,读者也更愿意聆听他教诲。

《远足》有很多版本,第一章的结构却始终没变。一段简短的老友相遇及场景介绍后,诗人详细讲述了他的朋友——流浪者(the Wanderer)的教养和性格,之后叙述权转给流浪者。玛格丽特的故事部分从流浪者口中说出,部分是她自己的讲述。在故事平静的结尾,我们又听到了诗人叙述者的声音。小贩的讲述与诗人叙述者和玛格丽特的声音交相出现,正是继承了古典牧歌利用歌唱比赛维系人类关系、促进交流的传统。而他根据英国乡村现状塑造的牧人形象,与传统牧歌中的唱歌吟诗的角色相似,却比传统牧羊人更贴近生活,他不是鼓吹逃避现实,而是宣扬从苦难中得到快乐与智慧,引领读者正确解读悲剧,启发人们与自然和谐相处。

3.现实主义田园与自然的智慧

华兹华斯认为一部作品的最终形式最能代表作者的意图,评论家却认为后期的修改破坏了诗歌的原貌,使华兹华斯离创作的初衷越来越远。乔纳森(Jonathan Wordsworth)在《人文的音乐》(The Music of Humanity)中令人钦佩的文本学识成功推销了他的美学观点,使人们把1799年的MS.D作为权威版本,他认为“它充分体现了玛格丽特(故事)所有版本作为牧歌的惯例”(Alpers 1996:261N),其中小贩的介绍被大量删减,从而突出了牧歌体的另一个重要元素——田园描写,而且就田园描写的内容和风格来说,MS.D也与后期的版本出入不大。

在传统牧歌的田园描写中,自然总被赋予人类才有的感情:奥维德《变形记》中的自然是人变形而来,因而有感觉和情绪,维吉尔的模式是教树林回荡爱人的名字,弥尔顿的河流可以为人类提供证言,《圣经》里的自然万物会呼喊上帝。华兹华斯认为这“歪曲了情感语言的正确用途”(Buell 1995:187)。他认为自然未必对人类的情绪做出强烈回应,但是可以传达一种智慧。其实从诗人对MS.A中景物描写所做的一处改动就可以看出现代牧歌体的发展方向。原本有一段关于夜晚的描写:主人死后荒芜的农舍变成了野马驹、流浪的小牛的栖息场所,当穷人赶着马进去避雨时,马蹄声与风雨声混成沉痛的交响,仿佛亡魂的控诉:“束缚马蹄的铁链/单调的叮当声与密集的雨声/混合。我从那儿动身出发/耳闻此声仍在风中跟随。”(“Incipient Madness”,32-35)

然而根据华兹华斯在《序曲》(The Prelude)中表达的创作理念,即“人的心灵能够在缺乏粗俗与强烈刺激的条件下体验激动”。这种哥特式的轰动效应似乎与他的创作理念有所抵牾,改写后的MS.B用寥寥几笔描写主人死后农舍的荒凉。MS.D中保留了这次改动:“未打蹄铁的马驹/流浪的小母牛和无业者的驴,/如今依靠残存的烟囱与围墙躲避大雨/我曾经在这儿看她的火炉石燃烧/愉快的光/透过窗户洒向大道。”(MS.B,165-170;MS.D,111-116)巴特勒认为,“如果(在旧版本中)人物还在痛苦,内心无法平静,现在看来他们拥有一种新的平静,体现出受难者的基本价值和情感功能”(Butler 1979:479)。

华兹华斯认为,人的生老病死与自然进程同步发生,是自然规律:“我们都会死,我的朋友/不只是我们,还有每个人爱的/在他生活的一隅被他珍视的东西/都随他而去或发生改变。”(MS.D.68-71)他借小贩之口批评了沉浸于痛苦中无法自拔的行为。看到诗人叙述者在荒芜的花园和废弃的枯井旁为玛格丽特的悲剧难过,他说:“这是一种无节制且应受到/严厉责备,如果我们是那种人/竟然将感情徒然浪费于哀悼/死者,满足于从中获取/瞬间的欢愉从来没有/理智,对未来也毫无裨益。”(MS.D 221-226)他说人们应该“常常可以/在悲伤的思绪中发现,而且总能发现,/通向有益美德的力量”。如果期待自然像传统牧歌所描写的那样强烈回应人类的情绪,就很难获得如此重要的训诫。他说,如果用“我们的不安打扰自然的平静,沉溺于忧虑”,可能导致人们“在自然的面前丧失勇气”,从而“对自然的智慧不闻不见”。(MS.D 192-198)与传统牧歌不同,华兹华斯认为平静的自然描写更有创造力,可以为心灵的沉思提供更多养料,促进同情之心随思想生长:

“诗人在他们的挽歌和诗里

悲叹逝者,呼唤树林,

他们号召山峦小溪去哀悼,

还有无动于衷的岩石,并非无益;因为他们

在祈祷里传达了一种声音

服从于人类同情之心的

强烈创造力。有种更平静的

却似乎与前者类似的,同情

悄悄出现在沉思的心灵

随思想生长。”(MS.D,73-79)

尽管对牧歌传统的田园描写颇有微词,华兹华斯并未完全抛弃这种做法,正如布依尔所言,现代牧歌的自然仍然是拟人化的,“无动于衷”“安慰”“平静”都在表达某种情绪,但主旨是“定义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华兹华斯基本抛弃明显的拟人做法,另一方面,又允许他崇高的对象保留适度的比喻意义以免它们舒适地以自然之物自居”(Buell 1995:491)。华兹华斯认为,从效果而言,简单的(感情)投射或拟人远远不如把自然描写为有生命的存在。对他来说,同情心与创造力才是牧歌的精髓,其意义在于帮助读者和诗人叙述者把简单的同情上升为沉思。只有这样,才能超越人类悲剧达到内心的平静。引发诗人沉思的,是把茅舍变为废墟的自然进程,包括农业歉收导致贫穷,也包括繁茂杂草侵占花园。杂草继续生长,好像无视人类的痛苦,然而矛盾的是,似乎正是自然的冷漠才保证了人类的繁衍。“最后我把目光转向小屋/深情地,用温柔的兴趣追踪到了/人性神秘精神的痕迹/在自然平静忘却的趋势中/在她的庄稼,她的杂草和鲜花之间/在隐秘的野蛮植物中,继续存活。”(MS.D 501-506)华兹华斯希望在加入这些现实主义元素之后,作品中的田园描写能够比理想的田园生活更动人心弦。正像华兹华斯在《格拉斯米尔湖畔的家》(Home at Grasmere)中所写:

“难道没有

一种艺术,一种音乐,一串语言

是生活,众所周知的生活的声音,

讲述田野里发生的事,

真实发生的,或感受到的,可靠的善

与真实的恶,但依然甘甜

比那种吹奏更宜人,更和谐

那种依照幻想的牧歌

调出的悦耳笛声?”(401-409)

玛格丽特的遭遇就是现实生活,对荒废农舍的描写更颠覆了传统牧歌里恬淡的景色描写。玛格丽特死后,野蛮生长的作物与荒废的枯井支撑着小贩与诗人叙述者的回忆,牧人的生老病死融入自然进程,人性与自然合而为一,想象力奏出了比传统牧歌里的笛声更和谐的情感共鸣。这里的自然,不只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手段,不从属于人的生活和情感,几乎拥有与人类平等的地位,默默传达一种力量和智慧。人类由支配者变为受益者和接受者,正如蒂莫西·格雷(Timothy Gray)所言,这是一种“挪用和自我扩张(的情节)”,人类首先“屈服于一种强大之物或者力量”,也就是屈服于自然的进程,如自然界的成员一样生老病死,“却总会在后来融合了那个实体并将它的力量据为己有”,从而获得关于生命的哲学与智慧。(Gray 2006:115)

4.结 语

如果说自然在浪漫主义时代还保留着一丝“阿卡狄亚”的纯真,那么20世纪之后的自然就几乎只剩下人类改造的痕迹。也许随着“阿卡狄亚”的消失,传统牧歌已经消亡,然而牧歌并未就此绝迹,而是以新的方式继续探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莱昂·马克思曾经预言:“对我们与自然关系危险性的全新认识必然会带来新的牧歌版本。”(Buell 1995:51)急速恶化的生态危机使人类惊慌失措,甚至自我厌恶,也促生了极端的牧歌作品,希斯科特·威廉姆斯(Heathcote Williams)的长诗《鲸国》(Whale Nation)甚至暗示鲸类因为在道德上高于人类而更应该存活下来。当代牧歌由于其强烈的政治色彩而失去应有的美学价值,甚至走上了反人类的偏激路线。随着生态学的深入发展,不断有人质疑华兹华斯对牧歌元素的应用,认为浪漫主义牧歌利用了牧羊人与自然的象征意义,其自私程度堪比砍伐热带雨林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现代生态学提倡自然与人拥有同等高贵的生命和同样敏锐的知觉与情感。因此,人类应当放下一切技术工具,让自然居民自由生长,让“一片松树林如沙场行军一般横穿平原,扩充它们的领地”(Buell 1995:218)。问题在于,“我们想要一种与自然界关系日渐亲密的文明吗,还是一种继续疏远和隔离我们与那原本一体的群落之间的相互依赖与感应的文明呢?”(Buell 1995:218)现代生态学理论不但背离了理论应有的人类学根基,这种将自然置于中心地位的观点强化了自然与人的对立,还将进一步恶化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经历了当代牧歌的疯狂之后再回头去看现代牧歌,我们发现华兹华斯很早就预言了自然界中的神秘力量,看似对人类痛苦保持冷漠的自然,其实一直在提供某种智慧,将人类的生老病死融入自然进程。牧歌不仅是自然描写,更是一种建立在人类与自然审美关系基础上的对美好生活的冥想。“也许在21世纪,生态评论家面临的任务将是去论证文学如何能够通过比喻与通感,通过歌颂一个生物圈如何在多样性中力求秩序,暗示自然是一个和谐整体的事实。也许文学可以成为自然的传教士。”(Borlik 2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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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自然·对话——《大草原之旅》的生态意识解读

王 刚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 要:美国浪漫主义初期作家华盛顿·欧文的《大草原之旅》是一部描写美国西部边境的作品。此书分为三个部分:“大草原之旅”、在已故拜伦伯爵“新地庄园”的乡间旅行和“阿伯茨福德”之旅。“大草原之旅”,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记录了美国西部壮美的荒野边疆自然风光和令人向往的捕猎冒险故事。本文以该书的第一部分“大草原之旅”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作品中体现的早期生态意识:对“荒野价值”的肯定,体现出作者的生态“整体性”观念;对动物解放和动物权利的倡导,反映出作者的动物伦理观。

关键词:华盛顿·欧文;《大草原之旅》;自然;生态意识

1.引 言

美国文学产生于一种特殊的人文和自然背景之下,从一开始就与自然有着天然的联系。17世纪第一批旧大陆移民漂洋过海来到美洲新大陆时,他们被眼前的原始风光震慑。“原始森林绵延无边,肥沃的土地沉睡了千年,这里是飞禽走兽幸福的天堂,更是人间的伊甸园。”(刘永杰2009:58)这片土地一派荒野景象,广袤的大地上水草丰美,各种野禽无忧无虑四处游荡。从早期美国殖民时期的作品开始,我们就发现美国文学是“一种与地理环境紧密结合的文学。在作品中,我们第一次感受到自我与大自然的融合、个性与环境的交融”(埃利奥特1994:18)。

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阶段,作家更倾心于描述大自然的宏伟和崇高。该时期作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讨和表现成为美国自然文学的一个里程碑,爱默生(Emerson)、惠特曼(Whitman)和梭罗(Thoreau)已经成为歌唱自然的“绿色圣人”。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1783—1859)是美国浪漫主义初期的一位重要作家,也是第一位获得国际声誉的美国作家。“欧文的‘美国’作品中有一种真正的兴味,并且在方兴未艾的西部文学中占据了一席重要位置”(伯科维奇2008:23)。虽然他当时所处的美国的工业文明已经发展起来,但是远西部还是一片蛮荒旷野之地,几乎很少有白人涉足。1832年欧文应邀参加远西部的远征探险,于1835年公开出版以美国为基础的《大草原之旅》(A Tour on the Prairies),背景是“美国景色中‘美国味’最浓的地方——美国西部”(同上)。《大草原之旅》以作者的亲身探险为主要线索,他跋山涉水,游历了尚处于荒野之中的美国远西部,对动植物群和自然风貌都加以书写,并不时地抒发内心情感,融自己的内心情感于对大自然的热爱之中。

生态批评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盛行于美国的一种关注文学外部研究的文学批评方法,产生背景是全球日趋严重的环境危机下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恶化,人类的生存受到威胁。1962年,美国当代女生态学家瑞切尔·卡森(Rachel Carson,1907—1964)的著作《寂静的春天》(The Silent Spring)问世,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掀起了一场生态运动,并促使建立了第一个地球日;卡森将人的伦理关怀广泛运用到整个自然界,打破人类中心主义,对后来“大地伦理”“荒野伦理”“动物伦理”等生态主义思想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1972年生态批评家约瑟夫·米可(Joseph Meeker)在他具有开创性的理论著作《生存喜剧:文学生态学研究》(The Comedy of Survival:Studies in Literary Ecology)中指出文学生态学的研究对象是“文学作品中出现的所有生物主题”(Meeker 1972:9)。总之,生态批评旨在通过探讨文学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文学的形式启迪人类形成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即“作为一个物种的人只是他们所栖居的生物圈的一部分,并使这一事实在所有思维活动中留下印记”(朱新福2015:2),主要“目的是从文学领域开始来促使人们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Glotfelty and Fromm 1996:xvii)。

此后美国生态文学批评乘强劲之势迅速发展,文学批评家对生态的关注有增无减。1989年美国西部文学会议召开,切瑞尔·葛罗特菲尔地(Cheryll Glotfelty)提议将生态批评运用到“自然书写研究”之中。由此可以看出,美国西部文学在生态批评文学史上重要的作用。欧文作为美国建国之初的作家,“普及了这样的观念,即中部大平原的绝大部分是名副其实的荒原,但他那些雄伟壮丽的描写有时又无意中流露出他对这片空旷土地和土地上野生动物的着迷”(伯科维奇2008:138)。他的作品作为早期西部文学,《大草原之旅》分别记录了作者的“大草原之旅”,在已故拜伦伯爵“新地庄园”的乡间旅行和“阿伯茨福德”之旅。其中的第一部分“大草原之旅”主要记录了作者随一小队人马去西部边疆地区的冒险旅行,表现出作者对在荒野和草原上无拘无束生活的羡慕。本文以该书的第一部分“大草原之旅”为研究对象,通过文本解读来探讨其中蕴含的早期生态意识。

2.大地部落:荒野描写与生态意识

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亨瑞·纳什·史密斯(Henry Nash Smith)认为:“能对美利坚帝国的特征下定义的不是过去的一系列影响,不是某个文化传统,也不是它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密斯1991:192)由于17世纪的新大陆移民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在这片荒野上生存下去,如何开发和认识这片土地,以及在与旧大陆完全不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下如何认识自己。所有这些与荒野自然有关的人类活动必然会反映到美国早期的文学书写中去。欧文在这部有关西部的《大草原之旅》中,赋予荒野以美国式的憧憬和骄傲,作品开篇写道:“我们看见了阿肯色河。河面宽阔,水流湍急,两岸一溜细腻的沙滩,岸上生长着茂密的柳树和木棉。朝河对岸望去,只见一片平坦的原野,鲜花遍地,远处地势稍稍高起,错落间有大小树丛合抱,还有排排树木屏风,尽管这里是未经人工开发的荒野,整个风景却像是一幅精绘细描的观赏杰作”(19)。欧文对阿肯色河及其两岸景色的描写,展示了自然万物相依相生,生生不息的景观。与旧大陆相比,新大陆这片广袤的处女地和无边无际的荒野是美国的“根”,无垠的旷野成为作家、诗人和画家不断歌颂的主题,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和人文环境。

19世纪上半叶,人和荒野的密切关系才“开始逐渐演变成一种模式”(Huth 1957:84),在这片新大陆上成长的荒野作家“深入荒野,意欲把荒野变成自己的语言,但却被荒野的魅力征服,成为大自然的代言人”(朱新福2015:36)。就人类和荒野的关系而言,人类不是荒野的创造者,相反的是,荒野成为人类文明的摇篮,是人类的根基。“这一片美丽的地域完全再现了应许之地的景象:一片流着奶与蜜之地,丰美的草原上供养着如海岸沙石般数不清的野牛,而点缀草原的无数鲜花对寻找琼浆的野蜂而言不啻为一片天堂。”(29)所以“荒野就生命的根源而论,其本身是有内在价值的。当荒野使参观者获得现实体验时,荒野携带着价值,而且它已经把历史和生态学方面的价值传递给了参观者”(佘正荣1996:128)。荒野让人类意识到人和自然的统一性,因此人的道德伦理也适用于自然和一切生态系统中的生命体。

“荒野表面上是一个名词词性,但事实上它却有形容词的功能。在某个特定的地点,它会在人的心中产生一种特别的感情和心境。”(Nash 1968:1)欧文面对一望无垠的大草原时这样描述此刻的心情,“对尚未习惯这种境况的人来说,大草原会让人体验到一种无可名状的孤独……大地一望无垠,了无人迹,给人的感觉是我们已经远远离开了人类生息之地,感觉似乎走在了大沙漠的中心”(114)。这种“孤独”是荒野给人的特殊意义,“荒野代表着从堕落的文明社会的隐退,因为人类在荒野中可以与最高的真理和精神的美德进行最亲密的接触”(薛小惠2013:55)。荒野中的壮美和未经驯服的野性虽让人惊叹,但人最终要考虑的是生存问题。西部的扩张与19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发生的重组之间的矛盾,即荒野与文明之间的矛盾也体现在欧文的这部作品中。欧文一方面称“危险和充满敌意的荒野”(52),另一方面认为“在西部茂密的森林里,自有一番壮观和庄严,唤醒了我内心里与在宽敞庄严的建筑里所感受到的完全相同的情感;听见风声穿越树丛,我不时想起管风琴的和声”(22)。总之,虽然敬畏着难以征服的荒野,作者对自然的热爱成为一种自省的心理历程,因为崇高壮美的荒野提供的自由和健康让人向往,所以他提倡一种田园式的生活。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其主要责任是维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稳定性和完美性。唯有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类才能可持续发展下去,生生不息。

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1887—1948)认为人类对待土地要如同对待自己一样,也要具有道德良心和义务责任感,“大地伦理体现的是一种生态良知,又反映出每个人对于维护土地健康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Elder & Finch 2002:148)。此外,利奥波德延伸了道德客体的范围,即把道德客体的范畴延伸到整体部落。人类必须认识到,“地球是一个完整的存在物……我们认识到了地球——它的土壤、山脉、河流、森林、气候、植物和动物的不可分割性,并且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尊重,不是作为有用的仆人,而是作为有生命力的存在物……”。(何怀宏2002:450)罗尔斯顿(H.Rolsdon)继承并拓深了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提倡人们尊重生态规律,人类和荒野的关系不应该是资源关系,而是享有同样的生命权利和价值,其核心生态观念是“整体性”。罗尔斯顿是美国环境伦理的奠基人之一,他主要的著作之一《哲学走向荒野》成为生态主义者的一部圣典,使其成为“生态哲学的集大成者”(Hay 2002:55)。他给予荒野最大的价值化,认为荒野和人一样具有价值,哲学的思考也应走向荒原,最终建立一种“荒野伦理学”。

欧文的《大草原之旅》中体现了罗尔斯顿的这种“荒野伦理学”,他写道:“越过密西西比河数百英里之外的远西部……那里是一片广袤的草原,散布着树林、树丛、树群;滋润浇灌着它的,是阿肯色河、大加拿大河、红河,还有它们的支流。在这片肥沃葱绿的荒野上,麋鹿、野牛和野马自由自在地游荡。”(2)欧文笔下的荒野是一片欣欣向荣的土地,他也深刻意识到生态整体的重要性,认识到所有的生命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相互依存的,“某一个特定自然物的部分都是其他部分的支撑”(Marshall 1992:220),任何一部分的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生态系统的紊乱。

总之,“与其他旧大陆国家相比,美国感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那就是旧大陆无法与之匹敌的荒野”(Nash 1968:78),新大陆广袤的荒野给了美国人自信、骄傲和无限憧憬,丰美的土地、壮丽的山川河流、自由的飞禽走兽成为文化和文明的摇篮。对于作为整个生态系统一部分的个体人类来说,“生态成员的善恶取决于是否对维护生态群落整体的完整、稳固和和谐有利”(Joseph R.1997:176)。欧文对荒野的描写表达了他对脚下这片土地的热爱,生态意识始终体现在他的作品中,在《大草原之旅》出现频繁的一词就是“荒野”,如“西部荒野之地”“广袤的荒野”“荒野林间”“未经开发的荒野”等。对荒野的赞美是想唤醒人们的生态意识,告知人们荒野的价值和意义,以及人类该如何处置好人与自然荒野的关系,即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

3.尊重生命:动物伦理与生态意识

动物和人一样都是地球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意识同样体现在对动物的尊重和价值判断上,动物也应属于道德客体的范畴。澳大利亚哲学家皮特·辛格(Peter Singer)作为当代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主要人物之一,在20世纪70年代就指出把动物排除在道德伦理客体之外,就如当初把黑人和妇女作为“他者”一样是极其错误的。辛格在其理论著作《动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2009)中指出,只要是能感知到痛苦的生物都应该享有道德价值的判断,“对痛苦和快乐的感知能力是一个生命享有自己利益的充要条件,它最底线的利益是不愿遭受痛苦的折磨:比如你把一只老鼠用脚踢到了马路边上,这就触犯了它的利益,因为它感知到了痛苦。”(Singer 1990:8)荒野上的马是真正的生命体验个体,“由着骄傲自由的天性在它自己的这片荒野上奔驰。相比之下,我们城里的马多么的不同!”(71)他们要受制于人,充当人类的仆役。人类应该给予动物同样的道德考量,人与动物是平等的,都有感知痛苦和快乐的能力。

《大草原之旅》中,有这样一个场景:“他(托尼施)抓到了一匹美丽的奶白色马驹,大约七个月大,因为小马没有足够的体力和马群一起狂奔。……马驹不停地踢蹬,拼命想要挣脱,而托尼施就抱住它的脖子和它摔跤,还跳到它背上做出各种滑稽动作,活像一只猴子跳在了小猫的背上。”(96)欧文对这种捕捉场景的描写深刻而细致,毫无疑问,当托尼施沉浸在捕捉战利品的喜悦时,他把马驹的痛苦置之不顾,即没有把这匹马驹纳入到自己的道德审判中去。这种对动物痛苦挣扎和无助的细致描写以及人类的代表托尼施的狂喜感,都表现了欧文的生态意识觉醒,渴求人能认识到动物的痛苦以及人类对动物所造成的苦难。以至于当欧文来不及制止自己的同伴比特猎杀一匹野马时,由于子弹偏斜,野马“毫发无损地”冲进树林中,而感到很“十分满足”(130)。人类有义务从根本上来改变对待动物的方式,从行为上减少对动物的伤害,这样动物就可以减轻痛苦。动物因为感知力而拥有“利益”,所以就应该得到道德关怀。虽然从某一程度上来讲,辛格也承认人和动物就感知力而言有程度上的不同,理应享受的权利相对动物要多,但是就道德层面而言,人类不能因为感知力的不同而不顾及动物痛苦,人类的道德义务要求把痛苦减到最小。当欧文和其同伴不停地朝野牛开枪时,虽然对其山一般的肉体而言子弹总不致命,“但是有一颗更为致命的子弹射了过去,它全身一颤,转身试图涉水到对岸,但踉跄几步后便侧身慢慢倒下去,死了”(92)。欧文评价这是“英雄之死”,而且“感到羞愧”,反映出作者的矛盾心理,一方面想征服自然,另一方面又认为人类残忍无情,文明社会的价值观和荒野自由之间的冲突揭示了作者早期的生态意识。

动物权利论者里根(Tom Regan)从捍卫动物的权利出发,为动物解放运动提供了另外一种道德依据。里根认为动物和人一样都拥有“固有价值”(inherent value),即这种价值是独立存在的,不因他人的目的、需要为转移,是与生俱来的独特的价值。固有价值保证生物群体拥有不受伤害的道德权力,因此,动物和人都是生命的体验主体,就固定价值而言没有优劣之分,动物和人都是平等的,人类不应该把动物当作资源来看待。“有生命的个体不是仅仅意味着活着或者是有意识……它们有观察力、记忆力和未来意识;他们有因为愉快和痛苦的感觉引起的情感生活;它们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它们也可以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采取行动……这些所有上述的内容都与他们是否对别人有用无关。”(Regan 1983:243)一切有生命的个体都具有固定价值,所以我们要对任何生命个体,包括动物,都予以充分的尊重,而不能认为他们的存在仅是对他人才是有用,有价值的。

欧文在《大草原之旅》中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一想到这只受伤的鹿在孤独中死去,那些尚把这样的追踪当娱乐的人心中不免感到怜悯,但这样的怜悯转瞬即逝。人生来就是食肉动物,无论怎样被文明改造,依然随时都会重拾杀戮的天性”(55)。欧文认识到人类把自己的狩猎活动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之上,就其本人而言对此是极其反对和反感的。欧文对此种“追踪”表达了“怜悯”和悲愤,谴责人类的“杀戮天性”,具有早期的“反猎思想”,体现了平等对待动物的生态意识。

此外,当欧文在山坡顶上偶遇一匹漂亮的野生黑母马时,“我凝视着它,一直到它消失在我的视线中,心中暗暗祈祷,愿如此美好的动物永不受鞭勒束缚之羞辱,永远是大草原上自由奔跑的精灵”(99)。作者的“祈祷”一方面体现出对大自然精灵的羡慕,另一方面也为其未来的被杀戮命运感到深深担忧,从侧面反映了作者对人类猎杀动物行为的反对,体现了作者早期的生态意识,以致作者在猎杀一只母鹿时,心里隐隐作痛,“把枪举了又放,放了又举,就是狠不下心去开枪”(108)。人类把猎杀其他动物当作一种“娱乐”,不把动物当作有感情和血肉的生命个体,没有把动物列入道德客体的范畴,这样动物就不拥有生命权,人类就可以不受任何道德良心和法律的束缚随意猎杀动物。罗尔斯顿在《哲学走向荒野》中谴责人类,“他是大地上的疾病,忽而用双脚走路,忽而像服了麻药一样呼呼大睡。他杀戮着、吃喝着、成长着……他心里充塞了许多互相矛盾的欲望……无可救药地只能靠残害其他生命来维生”(罗尔斯顿2001:440)。但是,人类存在于自然之中,如果不是人类创造了自然,那么则是自然孕育了人类,人类就必须服从自然的规律而不是自己的利益。就生态的整体性而言,人与其他哺乳动物相比,“并不比蚂蚁、夏天的苍蝇、细小的纤虫或最小的杆菌更有价值”(Coates 1998:143)。人类作为文明的化身,文明要求人类“与其他动物、植物、土壤之间达到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和谐状态”(Leopold 1991:183)。

4.结 语

欧文在《大草原之旅》中对美国早期这片“荒野”的认识,以及早期的生态意识,对认识人和自然的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欧文将自己对大自然的内心精神体验与辉煌壮美的西部自然景物描写融为一体,把自己的精神寄托于荒野之上,立足这片新大陆,强调荒野的价值,表现了美国的崇高之美。欧文“躺在开阔天穹之下,吸进的是未经污染的纯洁空气,精神为之大振,心头狂喜”(131),对他来讲能获得自然的审美体验的前提是对自然的爱和尊重。这部作品虽然讲述的是作者跟随一队人参加狩猎之旅,但是在与自然的接触和体验中,更多表现的是其生态意识。正是由于人类缺乏生态意识,才会肆无忌惮地从大自然掠夺,造成生态失衡,拓荒成为美国生态史上的大事件。欧文在《大草原之旅》中强调了生态整体观,即人不是站在自然的对立面,把自然看作仅仅是人类的资源,而是要努力维护自然整体的利益,建立一种和谐、稳定、完美的关系,把生态整体的利益当作人类最高价值追求。在对待人和动物的关系上,欧文对其遭遇感同身受,也体现了生态整体观。动物和人类一样有痛苦和欢悦的“感知力”,具有自己的“固定价值”,也应纳入到道德客体的范畴,人类作为和动物平等的生命个体,无权随意掠夺和剥削动物的生命权和生命价值。总之,欧文在对西部大自然的欣赏和书写过程中,以生态的视角来思考问题,希望能永远保持这片土地的美丽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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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简·奥斯汀《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范妮的地方依附

李文文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 要:简·奥斯汀的后期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主要讲述了范妮·普莱斯从小远离自己位于朴茨茅斯的家,寄养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故事。国内外学者多从女性主义与后殖民主义等角度对这篇小说进行研究,但目前还很少有人涉及其中的地方依附情结。本文作者发现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这个地方所表现出的情感变化呈现出一种“陌生—归属—忠实”的递进趋势,正好体现了她对曼斯菲尔德庄园地方依附(个人与环境之间的一种联系)的过程。因此,本文主要立足于地方依附的相关理论,从无地方感、地方适应、地方认同三个阶段探究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地方依附。

关键词:《曼斯菲尔德庄园》;范妮·普莱斯;地方依附;情感变化

1.引 言

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受争议最多的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意蕴,这部作品“在赢得高度评价的同时也招致了一些反感,不过从来没有被冷落”(苏珊娜2011:13)。纵观国内外学者对于简·奥斯汀的研究,蔚然大观,但目前还很少有人涉及其作品中的地方依附情结。地方依附1(place attachment)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概念,可以看作以情感为中心,人受环境影响并与环境建立的联结”(杨奕,吴建平2013)。人文地理学家哈米特(Hammett 1996)将地方依附/依恋感从浅到深一次命名为熟悉感(familiarity)、归属感(belonging)、认同感(identity)、依赖感(dependence)与根深蒂固感(rootedness),地方依附/依恋感被认为是持续的,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而非静止不变的。

本文作者发现,范妮刚离开家乡朴茨茅斯到达曼斯菲尔德庄园时,充满对家乡的怀念以及对新地方的陌生感和恐惧感。逐渐适应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生活环境后,她对这个新地方越来越喜欢;后来范妮对曼斯菲尔德的情感不断加深,最后,与爱德蒙表哥结婚,完全忠实于曼斯菲尔德庄园这个地方,形成了对这个地方的依附。基于哈米特等人文地理学家提出的地方依附相关理论,本文作者认为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情感由浅入深的变化体现了其地方依附过程的变化,即无地方感(sense of placelessness),指个人不属于任何地方而是处于地方外的状态,充满了对新地方的陌生感(sense of strangeness);地方适应(place adaption),指个人逐渐适应新地方的过程,对新地方产生归属感(sense of belonging),以及地方认同2(place identity),指个人对地方产生认同,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依附,即对所依附的地方产生的最深切的情感联结——忠实感(sense of loyalty)。

2.无地方感——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陌生感

范妮经历了漫长旅途离开家乡朴茨茅斯,刚到达曼斯菲尔德庄园时,充满了对朴茨茅斯的怀念以及对新地方的陌生和恐惧。范妮处于失去以前熟悉地方与感知不到新地方这两个状态之间,无地方感由此而生,正如人文地理学家段义孚曾说,地方是“可感知价值的中心(center)”(Tuan 1977:4)。对于感知主体来讲,地方(place)是可感知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围绕着生活的中心。因此,地方感(sense of place)可理解为个人与这个“可感知的中心”之间的联系,无地方感则可以指个人失去与这个“可感知的中心”的联系。对于范妮来讲,朴茨茅斯的家是一个地方,曼斯菲尔德庄园则又是一个地方。范妮从朴茨茅斯的家这个地方离开,且意识到了几乎没有再回去的可能性,她以前“可感知价值的中心”继而随之逐渐边缘化;步入曼斯菲尔德庄园这另一个地方,在这里产生的陌生感使范妮拒绝认识这个地方,感知不到这个地方“价值的中心”。

当一个人被迫寄养在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并经历漫长的旅途到达这个地方时,会导致无地方感的产生。范妮没有逃脱被寄养的命运,当范妮在九岁的时候,由于母亲普莱斯太太即将要有第九个孩子,沉重的负担使她不得不向远处的姐姐求助。因此,远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诺里斯姨妈开始了劝说托马斯爵士收养范妮的计划。紧接着,“那个小女孩顺利地完成了长途旅行3(journey)”(奥斯汀2008:9)。在当时,对于一个来自朴茨茅斯小镇的姑娘,长距离的旅行是少见的。范妮这时刚好十岁,对于她个人来讲,从朴茨茅斯到达远在北安普敦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已经是很漫长的旅行了。旅行者在短时间内经过不同的地方,漂泊不定的状态也会导致个人地方感的失去。随着马车的前进,在朴茨茅斯的家离范妮越来越远,那个曾经是她居住的地方不再是她生活的“中心”,那个家将不会对她负有任何责任,她也不需要对这个家负责。

范妮被迫与朴茨茅斯的家分离,被曼斯菲尔德庄园排斥并视为陌生人,莱弗将这种个人地方经历称为“局外性”4。离开朴茨茅斯意味着范妮已经不属于那个地方,不是朴茨茅斯的“局内人”(insider),而是个“局外人”(outsider)(David & Jacob 2008)。当范妮踏进曼斯菲尔德庄园这个陌生的地方时,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使她感到难以去感知这个地方,相对于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一切,她同样是个局外人。地方陌生感使得范妮充满了对家乡的怀念,她不时地会想起她的兄弟姐妹,因为“他们总是把她看作重要的玩伴、女教师和保护人”。(奥斯汀2008:12)不仅如此,范妮还对当下的自身现状感到不安与害怕,正像小说中所描述:

“不论在表姐他们身边还是与他们分开,不论是在教室、客厅或灌木林中,都一样郁郁不乐,觉得每个人每个地方都显得可怕。她怕伯伦特夫人的沉默,怕托马斯爵士的严肃表情,听到诺里斯太太的训诫更是惶惶不安。表姐们议论她的身材使她无地自容,提到她的羞涩使她感到屈辱。”(奥斯汀2008:12)甚至伯伦特夫人的微笑、夫人的哈巴狗的殷勤态度和让她享用的醋栗馅饼,在此时都难以抚慰她的忧伤与孤独。“那位小客人心乱如麻,她怕每一个人,又为自己害羞,还一心惦记着刚离开的家庭;她不敢抬头看别人一眼,讲的话别人几乎听不见,还差点哭出声来”。(奥斯汀2008:10)

对于范妮来讲,解决这种现状的办法就是哭泣和睡眠,这样才能使自己暂时忘记面前这个陌生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因此,笔者认为当个人感到难以融入陌生的地方时,无地方感将会一直持续直到他开始适应这个地方。

3.地方适应——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归属感

范妮刚进入曼斯菲尔德庄园,对偌大的陌生的地方感到迷茫,不知如何适应新生活,正处于“不安定”(becoming uneasy)阶段5。范妮若想在曼斯菲尔德庄园“挣扎生存”(struggling to stay)(Million 1992),就必须改变自身,认识地方,适应地方,从而形成归属感,改变局外人的状态。然而适应一个地方需要很长时间,连奥斯汀都说“要使范妮与相处惯的人分开,继而适应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新生活,这期间需要的时间可比诺里斯太太预计的要长”(奥斯汀2008:10)。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范妮开始逐渐适应曼斯菲尔德庄园。

本文作者根据乔根森和斯特德曼等(Jorgensen & Stedman 2001)人文地理学家对地方依附三要素,即个人、地方和过程(person,place and process)之一的过程进行了探究和分析6,分别从范妮情感依附的寻求、认知结构的丰富,以及外在行为的变化,分析其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地方适应。

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地方适应首先体现在情感上,她逐渐在爱情、亲情和友情上找到了安慰。正如奥斯汀所写,“范妮虽然无知和胆怯,有不少缺点,但还是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住下来,把她从前对家的依恋情绪大多转移到了这里,与表姐们一起愉快地成长起来”(奥斯汀2008:17)。埃德蒙是范妮爱情的寄托者,是她在庄园中第一个对她表示关心和爱护的同龄人。“表兄埃德蒙的亲切态度,也提高了她在别人面前的勇气。这个地方不再那么陌生,这里的人也不再那么可怕;如果说其中有些人,她还不能不有所顾虑,那么至少她已懂得他们的脾气,知道怎样以最好的态度去适应。”(奥斯汀2008:14)他让范妮逐渐走出孤独感和局外感,教她如何去适应庄园中的人和事。伯伦特夫人和托马斯爵士是她亲情的依靠者,托马斯爵士是整个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大家长,在安提瓜一行之后,托马斯爵士开始重视范妮,并把她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对待。伯伦特姨妈性情温和,与诺里斯姨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逐渐地,范妮成为伯伦特姨妈的陪伴者,“她跟她聊天,听她讲话,给她朗读;这种寂静的夜晚,使她得以在闲聊中摆脱一切不愉快的声音,这正是她经常惴惴不安或惶惑苦恼的心最希望得到的。”(奥斯汀2008:31)通过与伯伦特姨妈做伴,范妮逐渐体会到了亲人的温暖。马是范妮友情和健康的维系者,她身体不是很好,且几乎没有朋友,所以经常独自去花园散步骑马。她的老朋友——小灰马的死对她来说是很大的损失,不仅令她难过,而且也威胁到了自己的健康(奥斯汀2008:31)。但是,后来爱德蒙表哥与诺里斯姨妈据理力争,购置了一匹新马后,范妮得以重新获得友谊与健康。

范妮认知的逐渐提升体现出她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适应,主要表现在知识的逐渐丰富和女性意识的觉醒两个方面。范妮刚刚进入曼斯菲尔德庄园之后,和两位表姐一起学习,相比之下,范妮知识匮乏、才能平庸。

“范妮能读书、写字、做针线,但是她才能平庸,没有受过教育,不会拼写欧洲的地图,讲不出俄国的主要河流,没听说过小亚细亚,甚至不知道水彩画和蜡笔画的区别。不知道怎么去爱尔兰。而两个表姐则已经在很久前就能按顺序背诵英国的历代国王,知道他们的登基日期和每个朝代的大事记,还知道赛维鲁以前的罗马历代皇帝,还有大量的异教神话,各种金属,半金属和行星的名称,还有许多著名哲学家的名字。”(奥斯汀2008:15)令范妮感到自卑的是,她不懂的知识表姐们在几岁的时候就已经背会,甚至家庭教师李小姐也对范妮的无知表示惊讶。但是逐渐适应环境之后,范妮就在她的房间里,每天记日记,埃德蒙表哥也会推荐她需要看的书,甚至在返回朴茨茅斯时,她都自己出钱获取进入社区图书馆的机会。逐渐地,范妮的知识得到了不断积累,当几个年轻人打算在家中表演戏剧时,范妮反对并试图制止,得到了托马斯爵士对她的赞赏。此外,在逐渐适应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生活过程中,范妮的女性意识也开始觉醒,她为了坚持追求自己的幸福,断然拒绝了绅士克劳福德,因为她明白自己爱的人是埃德蒙表哥。

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适应还表现在她外在行为方式的转变上,她对庄园空间由恐惧转为熟悉。范妮刚来到曼斯菲尔德时,“公馆的富丽堂皇令她吃惊,但是并不能安慰她。那些房间太大了,她在屋里觉得不自在;任何东西她都不敢碰,怕弄坏它们;不论走到哪里她都是提心吊胆,怕遇到什么意外,最后只得退回自己的屋里啼哭”(奥斯汀2008:12)。范妮以前住在朴茨茅斯小镇拥挤而又混乱的家中,突然到达一个与原来生长环境截然不同地方,充满了对新地方的恐惧感。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范妮对曼斯菲尔德的一切逐渐熟悉,了解了庄园各个位置,成为伯伦特姨妈的得力助手。范妮刚进入曼斯菲尔德庄园,从来不和表姐一起参加晚会,她也无权参加,只能安心地在家里陪伴着姨妈,做个倾听者。然而,逐渐适应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生活后,范妮的社交圈也逐渐扩大,开始结交朋友,并且托马斯爵士还为她举行了生日派对。

从范妮情感、认知与行为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地方适应来看,她对曼斯菲尔德庄园已经逐渐产生了归属感。范妮认为曼斯菲尔德庄园可以一直像目前一样安逸,而她也会在这个暂时还不能称作是家的地方长期居住下去。

4.地方认同——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忠实感

范妮在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生活适应后,对这个地方产生了认同,即对所依附的地方产生最深切的情感联结——忠实感。对于范妮来讲,她彻底认同曼斯菲尔德庄园且对这个地方产生忠实感,是通过对这个地方的经验积累与理性的认识之后形成的。

通过将曼斯菲尔德庄园与混乱的朴茨茅斯进行对比,范妮彻底认同了富足、优雅、井然有序的曼斯菲尔德庄园。范妮的哥哥威廉·普莱斯被提升后来到曼斯菲尔德庄园,想向妹妹展示他的海军装,但由于残忍的军规,军装留在了朴茨茅斯。正当他俩感到遗憾的时候,托马斯爵士早已经在内心做出了这样的安排——“医疗计划”:让范妮陪伴她的哥哥威廉回朴茨茅斯,与自己的家人团聚一段时间。托马斯爵士最初打发范妮回家的动机并非是为了使范妮一家团圆,而是为了希望范妮能够头脑清醒,暂时告别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富裕生活,正确估计一个可以作为她终生归宿,又同样舒适的家的价值。

范妮回到朴茨茅斯,各种嘈杂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十分混乱。“范妮给吵得头昏脑胀。房子小,墙壁又薄,一切声响都显得离她那么近,加上旅途的劳累,近来的紧张生活,她几乎难以忍受。”(奥斯汀2008:362)全家人都挤在十分狭窄的小房子里,没有各自的空间。范妮“被带进了客厅,它那么小,起先她以为这只是过道,是通往别的较好房间的,她站在那儿等了一会儿,但大家都没有再往前走,她这才发现它没有第二扇门”(奥斯汀2008:357)。由此可见,范妮已经对朴茨茅斯几乎没有了印象,反而对这里狭窄的空间感到惊奇,反衬出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认同;低劣的饮食使得范妮身体感到不适,在回到朴茨茅斯当天晚上,范妮和哥哥威廉等了很长时间,最后只是喝了些茶水。而有一次克劳福德来朴茨茅斯家中看她时,范妮甚至不敢邀请他来家里用餐;此外,朴茨茅斯家人不得体的举止也令她反感。父亲醉酒后边走边骂,回到家一脚踢开她的衣帽箱,几个弟弟来回打闹,妹妹因为一把小刀而生气,虽然做礼拜当天全家人都很得体,但是很快全家人就会回到平时的状态,混乱的朴茨茅斯在范妮心中的地位逐渐下降。

范妮对家乡朴茨茅斯的情感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比怀念——难以忍受),范妮“在她前往朴茨茅斯的时候,她把那里称作她的家,喜欢说她是在回家,这个字对她非常亲切;它现在仍是这样,但只能用在曼斯菲尔德了。如今那里才是她的家;朴茨茅斯是朴茨茅斯,曼斯菲尔德才是家”(奥斯汀2008:408)。范妮甚至把这次托马斯爵士对她实施的“医疗计划”比作是在坐牢,认为朴茨茅斯这个新兴的港口小镇与她想象中的家截然不同,相反,她脑海中的真正的家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笔者认为原因是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已经产生地方忠实感,以至于难以融入曾经的地方。就像莱弗所说,“当一个人离开出生地多年后,返回家乡时会产生一种陌生感”。(David & Jacob 2008)范妮用托马斯爵士给的钱去社区图书馆借书来看,“希望在这种活动中埋葬她对曼斯菲尔德的一部分怀念,她觉得如果手指有事干,它便可轻而易举地占领她的头脑。”(奥斯汀2008:377)范妮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生活的时间长于朴茨茅斯的时间,可见,她已经形成了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地方认同。

范妮虽然没有去过伦敦这个地方,但是通过她意识中对伦敦的印象可以看出,范妮更加认同优雅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地方是“事件性的、处于进程中的事物”(布伊尔2010:81),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社会工业化、民主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曼斯菲尔德庄园因此也受到了影响。“奥斯汀所处时期的伦敦,即摄政时期的伦敦,成了有钱人聚集吃喝玩乐的地方,也是人们追随时髦、挥霍金钱、道德败坏的地方。”(钱青2005:127)小说中玛丽·克劳福德与亨利·克劳福德两兄妹即是伦敦的缩影,他们将当时伦敦人所具有的价值观带进传统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在范妮离开曼斯菲尔德庄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中,曼斯菲尔德庄园连续发生了几件大事:托马斯爵士的长子汤姆在伦敦得热病,情形严重;玛丽·克劳福德由于汤姆生病难以继承庄园的财产,而将她的爱情目标转向范妮的暗恋者埃德蒙;大女儿玛利亚·拉什沃思产生了婚恋情,与曾经追求过范妮的亨利·克劳福德于伦敦私奔;二女儿茱莉亚也与曾经参与排演戏剧《情人的誓言》的耶茨先生在伦敦私奔。整个庄园上下充斥着紧张的气氛,且这些事件都与伦敦这个地方有关,因此,范妮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伦敦是个会使人堕落的地方,间接影响着庄园原有的风貌。就像作者奥斯汀本人一样,范妮也“保留着农业社会价值观,留恋着稳定的旧秩序”(钱青2005:127),与曼斯菲尔德庄园成为一体,具有了衍生于这个地方的地方认同。

范妮认同了庄园,她希望自己能够尽快回到庄园,并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正如爱德华·凯西(Casey 1993)与哲学家J.E.马尔帕斯(Malpas 1999)认为“拥有且被这个地方所认同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having and identifying with place are integral to what and who we are as human beings)范妮认为在朴茨茅斯的生活越来越煎熬,当得知由于汤姆的病情而推迟她离开朴茨茅斯时间的时候,她心里非常难受,觉得这是对她“残忍的、可怕的拖延”(奥斯汀2008:407);当听说两个表姐的事情之后,范妮对曼斯菲尔德表现出了极度关心,甚至看到自己的母亲,都会想起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沙发上坐着的伯伦特夫人。这种与另一地方“维持接近性”7(Hidalgo & Hernandez 2001:274)的想法与行为充分展现出范妮对曼斯菲尔德的认同。

范妮不仅认同了庄园,也得到了庄园所有人的认同。当埃德蒙表哥来接她回庄园时,范妮的内心是激动的,因为这意味着曼斯菲尔德庄园需要她,她已经被那个“家”认同。范妮再一次经历漫长的旅途,但这次不是被迫地离开,因为她的方向是真正的“家”——曼斯菲尔德庄园。回到“家”后,范妮受到所有人的欢迎,很快进入状态,一如既往地照顾表哥和姨妈,并耐心教导妹妹苏珊接替她的位置陪伴伯伦特姨妈,逐渐使庄园的情况好转。莱弗曾说:“一个人融入一个地方的感情越深,他由地方衍生的地方认同就越强烈。”(the more profoundly inside a place a person feels,the stronger will be his or her identity with that place)(David & Jacob 2008)最后,范妮和埃德蒙结婚,真正成为曼斯菲尔德庄园不可或缺的一员,把她的一生全部献给了庄园,对这个“心爱的地方”(奥斯汀2008:448)忠实感越来越深,形成了长久的地方依附。

5.结 论

通过研究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女主人公范妮·普莱斯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地方依附,本文作者发现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地方依附具有过程性,在本小说中体现为无地方感、地方适应以及地方认同;第二,地方适应可以促进一个人形成归属感,范妮在适应新地方的过程中,其陌生感与孤独感逐渐消除;第三,地方依附一旦形成,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范妮对曼斯菲尔德庄园形成地方认同之后,就忠实于这个地方,再也没有离开曼斯菲尔庄园。《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奥斯汀搬入乔顿小屋之后创作的,与前期作品风格截然不同。这部小说把目光投向乡间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生活,为我们留下了19世纪初期庄园生活的全貌。工业化的脚步逐渐向曼斯菲尔德庄园靠近,范妮忠实地依附于曼斯菲尔德庄园,没有被物欲横流的伦敦吸引,并且远离新兴海港城市朴茨茅斯,这体现出作者简·奥斯汀对充满道德与秩序、优雅的地方的认同,对工业革命影响下地方价值观面临挑战的焦虑。

注 释

1.地方依附是指“个人与所居住的有意义的环境之间产生的一种情感的联结”。(the bonding that occurs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their meaningful environments)(Leila & Robert 2010)早在1966年,赖特(Wright)首次提出“敬地情结”(Geopiety)(约翰斯顿2004:266)一词,主要用于表示人对自然界和地理空间产生的深切敬重之情。1974年,人文地理学家段义孚(Tuan 1974)提出了“恋地情结”(Topophilia),表示人对地方的爱恋之情。1976年莱弗(Relph 1976)进一步提出了“地方感”(sense of place)、“地方依附”(place attachment)等。1989年,威廉姆斯等著名的人文地理学家(Williams & Roggenbuck 1989)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定义,“将地方依附定义为人与场所之间基于感情(情绪、感觉)、认识(思想、知识、信仰)和实践(行动、行为)的一种联系”(徐梦洁等2015),地方依附逐渐为研究人员广泛认可。

2.环境心理学家普罗夏斯基及其同事在1983年提出“地方认同”,用来表示“自我的客观世界社会化”(physical world socialization of the self)(Proshansky et al.1983),或者是“衍生于地方的自我定义”(self-definitions that are derived from places)(Leila & Robert 2010)。

3.Journey can lead to a loss of identity or an impartial relativity that allows for commitment to nothing.(David & Jacob 2008:50)

4.A person can be separated or alienated from place,and this mode of place experience is what Relph calls Outsideness.People feel some sort of lived division or separation between themselves and world—for example,the feeling of homesickness in a new place.(David & Jacob 2008)

5.心理学家路易斯·米利翁(Louise Million 1992)将基于被迫的旅行而造成的无地方感分为八个阶段:(1)becoming uneasy,(2)struggling to stay,(3)having to accept,(4)securing a settlement,(5)searching for the new,(6)starting over,(7)unsettling reminders,and(8)wanting to resettle.

6.探究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讨论,包括情感(affect),指个人对地方产生的情感联系(emotional connection to a particular place);认知(cognition),指个人与地方相关的记忆、信仰、意义、知识和思想等(the memories,beliefs,meaning,and knowledge that individuals associate with their central settings);行为(behavior)或意动(conative),指意向与行为。

7.Proximity-maintenance is to maintain closeness to a place.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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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回乡——《月亮谷》中的家园意识探析

陈恒娇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摘 要:

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月亮谷》中描写了工业背景下的城市生活充斥着剥削与欺诈,为得到一份工作,人们像疯狗争食骨头般互相残杀,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已至毫无温情之地步。主人公撒克逊夫妻意识到,在这样的城市中已然失去了构建和谐家园的土壤。于是,女主人公撒克逊的家园意识开始萌芽。作为撒克逊民族的后裔,撒克逊继承了先辈们骨子里对土地、对自然的神往,这似乎注定了主人公家园意识的敏锐性。在跨越北加利福尼亚的旅程中,他们深入乡村,看到没有过度耕种、不依赖机械设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卷逐渐展开。随着体验的深入,夫妻俩对他们精神和地理上的理想家园——月亮谷的构建也越发清晰。本文将探析撒克逊夫妻家园意识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如何一步步实现地理和精神上的回乡。

关键词:家园意识;生态意识;月亮谷

1.家园意识的萌芽

圣经中,亚当夏娃因偷食禁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园——那个最初的、充满欢乐的理想家园,从此,人类便带着罪恶踏上了苦苦的回乡之旅。也许,正是这样一种有意或无意识的内心深处对家园的眷恋和渴望,使人们无论是否身处异境,总在向往或追求一个更为安宁、快乐、幸福的栖居之所,这也使得中西方文学中不乏以从漂泊离家再到追求返乡为主题模式的作品。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月亮谷》中主人公的命运也正是经历了从离弃家园到漂泊寻求再到重建家园的过程。对于家园的含义,李建军(1995:18-20)曾给出了如下定义:

一是抽象的精神意义上的,一是具体的地理意义上的。前者是精神家园心灵家园,是指心灵以及良知、正义、勇敢、尊严、纯洁、爱心、真诚等神圣原则和绝对命令作为寓存的家园,并始终不渝地维护这些原则……家园的另一种意义是具体的地理意义上的,它大而言之是自然,小而言之是那个美丽、和谐的葡萄园。这种家园的意义绝不低于抽象的精神家园。

在这里,家园的含义从精神和地理上被得以诠释,而在《月亮谷》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的精神和地理上的漂泊返乡恰如两条脉络清晰地贯穿始终。这部小说的故事背景是资本家肆意剥削工人阶级的时代,随着当时工业革命的愈加深入和工具理性的过度膨胀致使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疏离。

“她一手扶着烫衣板,一手抖抖索索地去抓熨斗,不料双膝一软,像一只干瘪的布袋,一屁股落座,软瘫在地上。”(London 2009:1)这是女主人公撒克逊所工作的洗衣房里发生的一幕,老妇人因不堪令人窒息的工作强度而晕倒在地,然而,受了难的老妇人并未得到丝毫关怀,而是在女监工的监督下被“两个女人抓住她的胳膊把她往过道那边拖去……足足过了一分钟车间才恢复了通常的工作秩序。”(同上,2009:2)在宽大的厂房内,烫衣工们烫起一股股蒸汽,虽然厂房内热气腾腾,却也无法掩盖厂房里女监工的冰冷无情和女工们的近乎崩溃。就在这般恶劣甚至让人恶心的工作环境下,撒克逊日复一日机械地坚持着。从冷漠无情的工厂这个大家回到自己生活的小家,撒克逊面对的是尖酸刻薄的嫂子,她的冷嘲热讽,她的恶语相向无疑让撒克逊更加疲惫不堪。于撒克逊而言,让她挣钱立身的“大家”和遮风避雨的“小家”都早已丧失了本该有的温暖与慰藉,与她相伴的只有房间里一个相当古老的衣橱,使她从中找寻几分安慰:“衣橱的面貌与她早年的记忆交织在一起。她知道它曾与她的祖先一道坐着大篷车穿越大平原。”(同上,2009:4)伴随撒克逊成长的衣橱记录着先辈们跨越平原的经历,那样的生活是令撒克逊神往的,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撒克逊民族的后裔,撒克逊似乎从骨子里就透着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向往:

有时在漫长的下午里,她无所事事地坐在窗前,脑海中重新建立她的祖先越过平原、高山和荒漠来到西海边日落的土地上的意象。梦幻中的她的先人过着田园牧歌式的淳朴生活。他们远离城市,没有工会和就业者协会的烦恼。她记得有关她的先人们自给自足的生活故事。他们狩猎,饲养家畜,种植蔬菜;他们操持着铁匠活和制鞋等等。对了,他们甚至还自己织布,缝制衣物。她记得汤姆谈及他到政府土地上定居的梦想时他脸上表现出的渴望,从中她可以体味到某种东西。”(同上,2009:76)

对家园集体无意识的渴望在撒克逊民族身上尤为凸显,这注定了主人公撒克逊对家园意识的敏锐感悟,加之现实生活的不如意,撒克逊的家园意识开始萌动。

2.家园意识的形成

在撒克逊结识比利之后,两人第一次吃饭是在以树为墙的露天餐厅,第一次交心之谈发生在田野间,第一次看的电影是关于乡村生活的,已然萌动的家园意识引领着撒克逊和比利将自己的关注力慢慢远离城市——那片早已丧失了构建和谐家园的土壤,从而转向乡间——“这里没有阴谋,没有诡计,没有欺骗,也没有谎言。”(同上,2009:45)

随着工业形式的恶化,城市里的争斗日益加剧,工作就像骨头,人们为骨头而争斗,为骨头而相互残杀,在一次工潮斗争中,撒克逊失去了腹中的胎儿。“对于她,孩子曾经真实地存在,现在依然真实地存在。她的心理结症就在于此。她无论怎样努力,都填补不了那个痛苦的空间。”(同上,2009:88)而这时的比利,因为参加罢工而变得颓废和郁郁寡欢。在撒克逊看来,“比利变得如此陌生、如此不讨人喜欢并非他蓄意所为。如果不是因为罢工和为工作的争斗,比利必定会依旧是她的心之所爱,他天性中沉睡的恐惧定会依然安眠。这是他天性中某种东西被惊醒,是对外部世界的一种反响,与外部世界同样残酷,同样丑陋,同样邪恶。”(同上,2009:9)比利的冷漠使敏锐的撒克逊意识到,人性的丑恶开始被城市的污浊环境慢慢唤起,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已经消失,而她和比利的爱情也即将幻灭。终于,比利因为打架蹲了牢,而她的腹中也没了胎儿。撒克逊变得不能自控,自己变成了陌生人,人与社会的异化导致了人与人的异化,人与自身的异化。“她坐在那里,苦苦地思索着。背后的奥克兰笼罩在一片烟雾中。”(同上,2009:117)庆幸的是,强烈的家园意识使撒克逊不断获得力量:比利入狱期间,撒克逊几次前往岩壁排解她的忧虑;她以曾跨越大平原的母亲为精神榜样,她不断提醒自己是征服荒原和野蛮印第安人的强大祖先的后代。终于,在比利出狱后,她决定同比利一起离开奥克兰去寻找理想中的家园。然而,家园在哪?当撒克逊再度陷入迷惑时,一部电影里的场景使她的家园意识有了清晰的方向:“撒克逊看到农田,又看到群山和天空,颇感心旷神怡,说不出的舒畅,不觉激动得热泪盈眶,在那里偷偷地拭抹。”(同上,2009:126)

于是,撒克逊夫妻背上行囊,开始了他们的回乡之旅。在旅途中,他们首先遇到了农民莫蒂默夫人。这位发迹的老妇人,原是一家图书馆的馆长,她从书上学来了种植和销售技术,从她那里,他们认识到,拥有一定量的土地、金钱和劳力就能在乡村过上舒适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夫人告诫他们,土地是慷慨的,但人对土地的管理也必须大方,不能一味索取而导致土地贫瘠。接着,他们遇到了曾是战地记者的杰克·奥斯汀。现在的奥斯汀几乎把所有时间和精力都花在索诺马山谷里的牧场上保护土壤,没有他的允许,谁也不能砍一棵树。从奥斯汀夫妻那里,撒克逊和比利得到暗示,他们理想的家园可能就在索诺马峡谷。不管是莫蒂默夫人还是奥斯汀,他们对人与土地关系的认识也正如利奥波德在《沙乡年鉴》序言中所写的那样:“我们滥用土地,因为我们认为土地是属于我们的有价值的物品。只有当我们把土地视为我们隶属于其中的群落的时候,我们才有可能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心怀热爱和尊敬。”(奥利波德1997:6)虽然一路上他们也看到了精明的华人和葡萄牙人在同一片土地上耕种几种作物来提高经济效益,但撒克逊却丝毫不为之所动,反而觉得这种掠夺性的耕种是对土地的亵渎。没有过度耕种、不依赖机械设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随着着体验的深入,撒克逊和比利对他们的理想家园——月亮谷的构建也越来越清晰。

3.家园意识的实现

在寻找月亮谷的过程中,撒克逊和比利对动植物产生的道德关怀可窥见一斑。一路上看到的红杉树、石楠树、雷德藤黄木等植物都令撒克逊兴奋不已,它们像朋友一般给予他们慰藉与鼓励。红杉树甚至成为了他们理想之所的一部分,若没有红杉,便不叫月亮谷。或许正是红杉树高大挺拔,深深扎根于土壤的特征鼓舞着这对年轻夫妻。虽然一路上有不少地方令他们怦然心动,“可是这里不是月亮谷!”(London 2009:209)的坚定信念使他们不断寻求。终于,在到达月亮谷的那一刻,他们觉得是回家了,月亮谷的一切符合了他们对理想家园的所有幻想,“就像犹太人找到希望之乡,摩门教徒找到犹他,拓荒者找到加利福尼亚那样。”(同上,2009:209)

在卡尔米尔过冬的时候,比利又打起了拳击,不为挣钱而是锻炼身体。在美丽安宁的乡村,他们有时间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撒克逊没有了之前因胎儿夭折和比利入狱而导致的神情恍惚,比利也学会表达对撒克逊的爱,这样的改变让撒克逊甚至做出这样的感叹:“这样过一天也许胜过奥克兰的一万年呢。”(同上,2009:177)曾经对一切丧失信心的比利也意识到:“只有爱情永葆青春——能不回城里去有多好。在城里精神上的美好东西已经消亡,只有邪恶在那里张牙舞爪。”(同上,2009:183)在奥克兰生活时,撒克逊和比利的好朋友是伯特和他的妻子玛丽,他们聚在一起只会无休止地谈论工会间的斗争。然而,在卡尔米尔,撒克逊和比利结识了当地的艺术家们。比利参与他们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而撒克逊则教女艺术家们制作饰物并从她们那里学习韵律与诗歌。虽然撒克逊和比利不如他们新朋友那样学识渊博,但他们对快乐单纯的生活的渴望却是如此相似。两个人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更加坚定只有乡村才是培养纯洁爱情和友情的净土,一路上的体验也使他们实现了精神上的回归,重拾了记忆中那份最初的最单纯的快乐。

结 语

《月亮谷》中的撒克逊夫妻在强烈的家园意识的引导下,从“无家可归”的深渊一步步找寻到他们理想的家园——月亮谷,重拾对爱情,对生活的信心,实现了地理上和精神上的回乡,揭示出了向自然回归和重建和谐健康人际关系的深层意蕴。在到达月亮谷的那一刻,他们的感受正如诗人荷尔德林在《返乡——至亲人》中写道的那样:“毋庸置疑,这里就是生身之地,你寻找的,故乡泥土,近在咫尺,已然与你相遇。”

参考文献

李建军.1995.坚定地守望最后的家园[J].小说评论,(5):18-20.

杰克·伦敦.2009.月亮谷[M].齐永法,龚晓明译.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奥尔多·利奥波德.1997.沙乡年鉴[M].候文蕙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马丁·海德格尔.2000.荷尔德林诗的阐释[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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