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渔隐丛话》杜诗论的历史文化背景及其内涵
一、引言
宋代诗歌的发展是在前代诗歌、特别是唐诗的沾溉和笼罩下展开的,这是一个不断塑造经典和自我创新的过程。宋代诗人有的选择了晚唐的姚贾,有的又以白居易为宗,然后又有西昆派对李商隐的推崇,这样的寻访一直到选择了杜甫才基本完成,江西诗派对杜甫的发掘和讴歌终于为宋代诗歌找到了最高标的。杜甫的经典化是在宋人手中完成的,但宋人对杜甫的接受并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蕴含着宏大的诗学理想,并作为一种诗学策略,借此来建构自己的诗学道路。两宋之际成书的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是对北宋诗学思想的一次反思和总结。他所纂集和提出的许多诗学观念成为南宋诗人进一步开拓和创新的理论起点,而他对杜甫的推崇和塑造又是其诗学思想的核心部分。该书既继承北宋元祐诸贤、江西诗派对杜甫的重视与塑造,又在南北宋之际特殊的历史文化环境与诗学语境下对杜甫及杜诗做出了自己的解释,并影响了南宋人对杜甫的认识。《丛话》前后集凡一百卷,其中杜甫就专列了十三卷;纵观全书,共有七十二卷直接提及杜甫,四卷间接提及,仅有二十四卷没有提及。胡仔在《丛话》前集卷十四中明确宣布:“余纂集《丛话》,盖以子美之诗为宗。”《丛话》通过勾勒宋人对杜甫的理解,展现出两宋之际诗学的基本脉络;选择杜甫作为观察《丛话》诗学思想的视点,能够帮助我们廓清宋调跟随以及变革唐音的演进脉络。所以,厘清《丛话》视野中的杜诗与杜诗学,对于了解杜诗经典地位的形成、南宋诗学的展开、两宋之际的诗学走向以及胡仔本人的诗学思想,都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二、“谏官心态”:杜甫被胡仔选择的原因
关于杜甫被宋人选择的原因,学术界已经有很多阐释,大致上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杜甫的儒者襟怀契合当时宋代士大夫的心态;一是杜甫的艺术法则相对其他诗人(如李白)更有法度可循。如莫砺锋先生在《杜甫晚期今体诗对宋代诗人的影响》一文中所说:“宋人‘工于诗者,必取杜甫’,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杜诗中跳跃着一颗忠君爱国之心,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杜诗为宋人的艺术探索提供了有益的启迪。”还有学者从文化史、审美取向上进行分析,如张毅在《宋代文学思想史》中认为:“李白的天才自放是学不来的,李白诗那种带有青春色彩的盛唐之音,也是始终处于内忧外患的宋代诗人无法体现的。而杜甫诗里那种历经磨难而不消沉的沉郁顿挫,以及韩愈诗所表现出来的浩荡变怪和散文化倾向,却很容易与这一时期诗人的审美需求相吻合。”这些概括从思想、艺术形式、审美趋向上较全面地总结了宋人青睐杜甫的原因,至于这些原因是否适用于《丛话》,还需要从时代背景和胡仔的身世、家世及诗学思想两个方面做进一步的具体考察。
《丛话》分前后两集,前集成书于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后集成书于孝宗乾道三年(1167)。此时的宋王朝,正处于金兵的不断进犯与朝廷内主战、主和两派的斗争倾轧中,内忧外患的军事、政治局面无疑加深了宋代士大夫的危机感和家国情怀,从心态上说,此时杜诗更能够给他们带来心灵的慰藉。杜甫因安史之乱而颠沛流离,所写的诗歌大都充满着浓郁的忧患意识和家国之思,此时的宋代士大夫从他的诗歌中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一种诗歌的韵味,更重要的是那种感同身受的知音之感。《丛话》后集卷八引李伯纪《杜工部集序》云:
盖自开元、天宝太平全盛之时,迄至德、大历干戈离乱之际,凡千四百四十馀篇。其忠义气节,羁旅艰难,悲愤无聊,一寓于诗。句法理致,老而益精。平时读之,未见其工;迨亲罹兵火丧乱之后,诵其诗,如出乎其时,犁然有当于人心,然后知其语之妙也。
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岌岌可危的内外形势构成了宋代士大夫对杜诗接受的思想背景。胡仔对此也是认同的,他在《丛话》中提及杜甫为人时也多次引用了“忠义”、“圣贤”等赞语。但是,我们以为,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在这层表面的原因背后事实上还有更为深刻的思想背景和文化根源。
很多学者已经指出,宋代文化是不同于唐代文化的新型文化。宋代文化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宋初统治者“重文抑武”的政策,但是到北宋第三个皇帝真宗时,“重文”的内涵就已经与唐代重视诗赋的传统不同了。真宗之重文,更多的是强调“勤学求理”,他明诏“策问宜用经史”,并且指出“违经旨以立说,此所谓非圣人无法也,俟有太甚者,当黜以为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十六)。这种通过科举为中介对“崇文”内涵的内在转化,促使当时的文人将主要精力转向经史子集,更加注重理致的冲雅。
由此,宋代的士大夫比唐人更加具有冷静的反思能力和宏博的知识背景。另一方面,宋代科举取士人数大大增加,从而导致士大夫阶层的迅速壮大,由此带来“冗官”的现象,加之“冗兵”、“冗费”等社会积弊,使宋王朝社会运行的成本很高。面对这种现状,才学更为厚博、反思力更强的宋代士大夫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们不断试图通过改革来改变现实。从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到王安石变法,宋代士大夫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范文正集》卷七《岳阳楼记》)、“临大节而不可夺”的淑世襟怀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他们的改革都失败了,宋王朝没能走出困顿、贫弱的窘境。这样,这些大儒经世济世的理想便不得不转为对自身内在修持的建构。以宋代理学的不断成熟为背景,宋代的士大夫们讲求“治心养气”、“格物致知”,其目的在于确立完美的人格范型,并通过这种内在的修持来化解他们欲“有为”而不得的矛盾状态。这种矛盾状态促使宋代士大夫在人格结构上出现了一个“向内转”的过程,这也是他们在“遍访名师”之后最终找到杜甫的重要原因,因为杜甫从人格结构上看就是一个想要“兼济天下”而不得、内心充满忧虑却“一饭未尝忘君”的落魄文人。因此,我们认为,《丛话》选择杜甫,不是那场特殊的动乱偶然造成的,而是宋人经历了漫长选择过程之后的必然结果。
此外,从记载胡仔生平的一些资料来看,他在人生遭遇上与杜甫也有一些相似之处。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七的“人物一·勋贤·胡舜陟”条简单交代了胡仔的生平仕宦:“舜陟子仔,字符任,以父任授迪功郎,历充浙东提刑司幹办公事,转奉议郎,知常州晋陵县次,卒。尝寓苕溪。”可见,胡仔沉郁下僚,从事的都是品位较低的散官,这一点与杜甫相似。《丛话》前集卷四胡仔自述生平说:
渊明有云:“余家贫,耕植不足以自给,幼稚盈室,瓶无储粟,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三复此语,真余之实录也。余投闲二十载,生事素微,食指既众,家日益贫。退之诗云:“时命虽乖心转壮,技能虚富家逾窘。”亦似为余发,时时哦之,不觉失笑。余尝有诗云:“壮图鹏翼九万里,末路羊肠百八盘。”盖言老而多艰耳。这与流离失所、哀吟“有儒愁饿死”(《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见《杜诗详注》卷二)的杜甫颇有相似之处。但是,胡仔也有不同于杜甫的人格气质,他“少无宦情”(《嘉泰吴兴志》卷十七),“日以渔钓自适”(《宋史翼》卷三十六),看起来似乎更加接近于“诗仙”李白的洒脱自在。那么,他选择杜甫的原因究竟何在呢?我们以为,这是受他父亲的影响及他自身的诗学思想造成的。
胡仔的父亲胡舜陟,大观三年(1110)进士,“历州县官,为监察御史”(《宋史》卷三百七十八本传)。高宗时因论宰相李纲之罪遭贬,后因俞儋事受牵连,为运副吕源、秦桧联合奏劾,死于狱中。相比胡仔,他的父亲在政治上大有作为,《宋史》里就记载了他历任州官时平息盗贼、散财发粟的政绩。在《丛话》中,胡仔也大量引用了三山老人(即胡舜陟之号)的诗论,尤其提到他对杜诗的钟爱,如前集卷十三云:“先君平日,尤喜作诗,手校老杜集,所正舛误甚多。句法,暮年深得其意味;尝泛歙溪用老杜诗‘青惜峰峦过’为韵,作五诗(下略)。”可见,胡仔的父亲是位政绩卓著的官员,而且他又很喜欢杜诗,那他为何喜欢杜诗呢?是仅仅因为推崇杜甫的人格,还是因为偏爱杜诗的艺术特色呢?我们以为,这两点或许都可以回答这一问题,但这与大多数宋人钟爱杜甫的原因并无二致,我们意在通过一个更内在的角度来阐释这一问题。
这个角度,简而言之就是“谏官心态”。《宋史》卷三百七十八《胡舜陟传》开头就引了他的一篇奏文:
御史以言为职,故自唐至本朝皆论时事,击官邪,与殿中侍御史同。崇宁间,大臣欲便己,遂变祖宗成宪,南台御史始有不言事者。多事之时,以开言路为急。乞下本台,增入监察御史言事之文,以复祖宗之制。这段材料说明,胡舜陟是一个以言为职、直言敢为的谏官。《宋史》后来又引了他为监察御史、侍御史时上谏君主的奏折,内容包括严边防、诛佞人、正制度、辩文化等诸多方面。关于他直言敢谏、忠君爱国的人格气质,在许多史料中都有记载,如孙觌称他“温文而毅,直谅不回,责难罄臣子之恭,陈义见儒者之勇(下略)”,汪藻称他“顷在朝廷,衮衮尽致君之益;洎居方面,惓惓怀忧国之忠”。可见,与胡仔的“少无宦情”不同,胡舜陟是一个积极用世的士大夫,他的忠君爱国之心最集中地体现于他对于御史上谏之职的勇敢担当。他的敢“言”成就了他,同时他也多次因“与相议不合”遭贬远调,直至最终冤死狱中。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房琯兵败被免职时上疏表示异议的杜甫。他当时的官衔是右拾遗,也是职位不高的谏官,史载杜甫此举的结果是——“帝怒,诏三司杂问”(《新唐书》卷二百一《杜甫传》)。后来,幸亏有宰相张镐求情才得免,但“帝自是不甚省录”(同上)。对于杜甫这样一个怀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理想的儒者来说,这次上谏的结果可以说是毁灭性的,但是作为一名谏官,他却认为这是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他说:“臣叹其功名未就,志气挫衂,觊陛下弃细录大,所以冒死称述,涉近讦激,违忤圣心。”(《新唐书》本传)在这段文字中,我们感受不到一点卑微的追悔之意,相反倒是充满着理所当然的语气和始终不悔的坚决。我们以为,正是这种心态使胡舜陟对杜甫产生了一种认同感。
这种认同感在《丛话》文本中也能找到一些支撑。《丛话》中论及杜甫为人的条目主要有以下几条:
1.苏子由云:“唐诗人李、杜称首,今其诗皆在,杜甫有好义之心,白所不及也。”(前集卷五)
2.《老杜补遗》云:“肃宗至德初,子美为拾遗,岑参为补阙。或问二人孰贤,余曰:‘子美贤。’或曰:‘何以知之?’曰:‘以其诗知之。子美之诗曰:避人焚谏草,骑马欲鸡栖。又曰:明朝有封事,数问夜如何?参之诗曰: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至德初,安史之乱方剧,上皇在蜀,朝野骚然,果无阙事时邪?’”(前集卷六)
3.东坡云:“昨日见毕仲游,仆问杜甫似何人,仲游言似司马迁。仆喜而不答,盖与曩言会也。”(前集卷十一)
4.东坡云:“古今诗人众矣,而杜子美为首;岂非以其流落饥寒,终身不用,而一饭未尝忘君也欤?”(后集卷五)
5.许彦周《诗话》云:“老杜作《丽人行》:‘赐名大国虢与秦。’其卒曰:‘辄勿近前丞相嗔。’虢国、秦国,何预国忠事,而近前即嗔邪?东坡言:老杜似司马迁。盖深知之。”(后集卷六)
6.潘子真《诗话》云:“山谷尝谓余言:老杜虽在流落颠沛,未尝一日不在本朝,故善陈时事,句律精深,超古作者,忠义之气,感发而然。”(后集卷十五)
我们不难从中看出,胡仔在赞颂杜甫“忠”、“义”、“贤”的人格气质之外,一直试图在杜甫与司马迁之间建立某种联系,前、后集都提到了这种类比。同时,我们也看到在称赞杜甫忠义的引证中两次出现了“焚谏草”、“丞相嗔”等谏官形象和心理。那么,杜甫与司马迁的相似点在哪里呢?首先,二者在诗文两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可以相媲美:吉川幸次郎《中国文学史》称《史记》精神意旨上的突出特征是史学家记述历史时充溢的“强烈热情”;而杜诗记录现实的史家笔法中,无疑也包含着“忧国忧民”的深厚感情,诗歌形式上的技巧、风格、语言无疑也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二人可谓是散文和诗歌领域承前启后的“集大成”者。其次,这个类比内部蕴含着对杜诗史学特征的颂赞,因为胡仔是非常赞同称杜诗为“诗史”的,这一点在下文还将讨论到。但胡仔选择杜甫,或者说他在父亲影响下选择杜甫应该具有一种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使这个原因区别于其他的宋人。联系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推测,胡仔之所以认同杜甫与司马迁的联系,是因为他认同了他们与他父亲之间的一种联系。在他们三人之中,司马迁的“谏”是最早也最富有典型性的,司马迁为李陵上疏、触犯武帝而遭腐刑的气节开启了一种“谏”的传统。在唐代,杜甫直言不悔;在宋代,胡舜陟亦直言不悔。胡仔虽然并非一个积极于事功的儒士,但是他政绩卓著的父亲对他的影响却是不可低估的,同时他父亲的惨死也难免会给他留下难以磨灭的创伤。正是通过对司马迁、杜甫和他父亲之间这种“谏官心态”的认同,他继承并祭奠了他的父亲。
三、杜诗的经典性:技巧时代对杜甫的塑造
耶鲁大学教授哈洛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影响的焦虑》一书建立了一种关于“影响”的诗歌理论,他认为“一部成果斐然的‘诗的影响’的历史乃是一部焦虑和自我拯救的漫画的历史”。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强者诗人在创造诗歌巅峰的同时也会给后来者带来难以摆脱的“阴影”。这种“阴影”造成了后来者的焦虑和迷失。同时他认为,这种焦虑的摆脱是通过对前驱诗人的“误读”才得以实现的。他解释说,这是因为在诗的传承过程中没有解释,只有误释,这种误释实际上是一种创造性的修正。我们以为,这种“修正”,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后人的塑造,布鲁姆引用克尔凯郭尔的话说:
克尔凯郭尔在《恐惧和战栗》中以庄严而荒诞的启示录自信宣称:“愿意工作的人将生下自己的父亲。”我亦感到尼采格言具有超越就事论事的正确性:“当一个人缺少好的父亲时,就必须创造出一个来。”这段叙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解诗之历史的新视角,即从后来者、从当下向前追溯。这种后来者对前驱形象的“影响”带有某种逆向的构造性,前驱诗人的形象是在后来者的理解中被“建构”出来的。美国学者斯图尔特·萨金特在《后来者能居上吗——宋人与唐诗》中引用宇文所安的话说:
后代诗人对杜诗复杂性的认识也可以部分地说明为什么他们在用传统方式读杜时对其传记有强烈的兴趣:集如此的多样性于一身的诗人是不可能与任何一个简单原型等同的……相反,这位诗人只能是一个历史性的存在,即那些诗篇的作者。
杜甫成为一种复杂性的历史存在,是在他的诗歌被人发现、阐述时开始的,而这种挖掘本身所带有的主观性和时代性无疑将不断增加杜甫本人的人格内涵。在《历代诗话》与《历代诗话续编》所辑录的唐代诗话中,杜甫的记载是非常少的,如孟啟的《本事诗》中只在“高逸第三”里讲到李白时提到了他讥讽杜甫“作诗苦”的一首诗,又借着杜甫赠李白的二十韵,言杜诗“备叙其事。读其文,尽得其故技。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怠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另外,唐人选唐诗时也极少选杜甫,殷璠的《河岳英灵集》未收杜甫,姚合《极玄集》亦不取杜甫,宇文所安《史中有史(下)——从编辑<剑桥文学史>谈起》在强调文学史研究的历史语境时也提供了一个例子,“编撰早于《河岳英灵集》但完成较晚的《国秀集》收入诗歌最多的是现在没有人读的卢僎”,而非杜甫。可见,杜甫的诗体之精与叙事之功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他本人也是作为一个配角而存在的。杜甫被发现,是在中唐的韩孟诗派与元白诗派那里。两派诗人分别汲取了杜甫艰难险怪与浅显易懂的一面。此时杜甫开始被当时人推崇,《旧唐书·杜甫传》引用元稹的话说杜甫“尽得古今之体式,而兼人所独专”。但是如果说到杜甫经典地位的最终确立,还是要归功于宋人。修于北宋的《新唐书》卷二百一中说杜诗“浑涵汪茫,千汇万状,兼古今而有之,它人不足,甫乃厌馀……”,这种评价尽管充满了颂赞,但这仅仅是开了一个“尊杜”的头。真正让“杜甫”成为宋代乃至后世诗人“好父亲”的人是黄庭坚。王德明在《中国古代诗歌句法理论的发展》中说:“黄庭坚用无一字无来处来评论杜诗,超越了当时宋人集大成、每饭未尝忘君的传统说法,同时也开辟了认识杜诗的新角度,成为宋代最著名的论杜观点之一。”我们以为,这种新角度的发现,将宋人“尊杜”的主张引入了诗学批评的范畴,并且进一步细化了。这样,我们就容易理解张戒在《岁寒堂诗话》中所说的:“韩退之之文,得欧公而后发明。陆宣公之议论,陶渊明、柳子厚之诗,得东坡而后发明。子美之诗,得山谷而后发明。”张戒所说的这种“发明”,非常类似于布鲁姆的“影响”理论,即杜诗是在后人的理解中被发现的,这种塑造最重要的并非是显示杜诗或者杜甫的真实,而恰恰是后人理解方式的独特性和时代感。《丛话》记录的大量黄庭坚和苏轼等元祐文人的诗论,可以说,正是对这种独特性和时代感的一次比较全面的勾勒。
《丛话》偏重元祐文人,从客观上看,是宋代文学多元性和多变性的双重影响作用下的结果。胡仔所生活的高宗时代,刚刚经历了屈辱的南渡,高宗为了显示与前代统治者的不同,转而提倡之前被禁的元祐学术。高宗曾言:“朕最爱元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十九)由于统治者的倡导,元祐学术在绍兴年间十分盛行。《丛话》也正是因应这一学术转型而成书的。胡仔在《丛话》前集序中交代自己的创作目的时说:
盖阮因古今诗话,附以诸家小说,分门增广,独元祐以来诸公诗话不载焉。考编此《诗总》,乃宣和癸卯,是时元祐文章,禁而弗用,故阮因以略之。余今遂取元祐以来诸公诗话,及史传小说所载事实,可以发明诗句,及增益见闻者,纂为一集。可见,《丛话》的创作是以元祐学术为中心的,因此他大量辑录了苏轼和黄庭坚的诗学观点。这样,对黄山谷诗论的大量征引,便构成《丛话》发明杜诗的契机。了解了这些历史文化背景,我们接下来就进入本文的中心部分,看看宋人(主要是北宋人)是怎样理解和塑造杜甫的。
胡仔自言:“余纂集《丛话》,盖以子美之诗为宗,凡诸公之说,悉以采摭,仍存标目,各志所出。今更拾遗,类次为一,以便观览焉。”(前集卷十四)胡仔纂集《丛话》的过程中,杜甫是作为一杆标尺而存在的,他将杜甫理解为评判一切诗歌的标的,并且通过“凡诸公之说,悉以采摭”的方式赋予了杜诗极大的丰富性和延展性。那么,杜诗在《丛话》的视野里究竟具有怎样的特质呢?
(一)杜诗“集大成”、“备众体”的总体形象
宋代是中国诗学发展史上“诗法”讨论的鼎盛时期,如明人李东阳所说:“唐人不言诗法,诗法多出宋人,而宋人于诗无所得。所谓法者,不过一字一句,对偶雕琢之工,而天真兴致,则未可与道。”此语虽有“宗唐抑宋”的明显倾向,但也确实体现出了宋代“诗法”的发达和完备。杜诗能够得到宋人的青睐,其本身体式、内容、法度、艺术风貌上的多样性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丛话》前集卷四十九引《后山诗话》说:“学诗当以子美为师,有规矩,故可学……学杜无成,不失为功……”可见,在宋代这样一个极重诗法、技巧的时代,杜诗内在的丰富性是不可忽视的。在《丛话》的视野里,杜甫首先是作为一个无所不备、无所不包的“先师”形象而存在的。“集大成”最初是孟子用来形容孔子的,他所说的“集大成”,主要是针对孔子的人格修养及其道德境界而言的,而在“杜诗集大成”这个命题里,诗学批评者显然将目光集中在了杜诗内涵的多样性上。
对杜诗“集大成”的讨论,首先体现在对杜诗渊源的追溯上。在《丛话》的视野里,有一系列对杜诗渊源的论述,如:
1.《诗眼》云:“唐诸诗人,高者学陶、谢,下者学徐、庾,惟老杜、李太白、韩退之早年皆学建安,晚乃各自变成一家耳。如老杜‘崆峒小麦熟’、‘人生不相见’、《新安》、《石壕》、《潼关吏》、《新昏》、《垂老》、《无家别》、《夏日》、《夏夜叹》,皆全体作建安语。今所存集,第一第二卷中颇多。”(前集卷一)
2.《诗眼》云:“自杜审言已自工诗,当时沈佺期、宋之问等,同在儒馆,为交游,故老杜律诗布置法度,全学沈佺期,更推广集大成耳。”(前集卷六)
3.《后山诗话》云:“鲁直言:‘杜之诗法出审言,句法出庾信,但过之耳。’”苕溪渔隐曰:“老杜亦自言:‘吾祖诗冠古。’则其诗法乃家学所传云。”(前集卷六)
4.《瑶溪集》云:“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至老杜体格,无所不备,斯周诗以来,老杜所以为独步也。”(前集卷九)
5.《西清诗话》云:“唐人吊子美:‘赋出《三都》上,诗须二《雅》求。’盖少陵远继周诗法度。”(前集卷十四)
6.《麈史》云:“杜审言,子美之祖也。则天时,以诗擅名,与宋之问唱和。其诗有‘绾雾青条弱,牵风紫蔓长,’又有‘寄语洛城风月道,明年春色倍还人’之句。若子美‘林花带雨胭脂落,水荇牵风翠带长,’又云:‘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虽不袭其意,而语句体格脉络,盖可谓入宗而取法矣。”(后集卷五)综合这些诗论,宋人认为杜诗的来源主要有:《诗经》、建安文学、《文选》、沈佺期及杜审言。同时也意味着,杜诗兼有《诗经》的雅正、建安的风骨、《文选》的华贵、沈杜的法度,这种追溯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对杜诗多样性的一种肯定和延展。在这样的基础上,宋人提出了杜诗“集大成”、“备众体”的论说,如:
1.《雪浪斋日记》云:“欲法度备足,当看杜子美。”(前集卷二)
2.秦少游云:“子美者,穷高妙之格,极豪逸之气,包冲澹之趣,兼峻洁之姿,备藻丽之态,而诸家之作所不及焉。”(前集卷六,后集卷八亦引此)
3.《遯斋闲览》云:“公(即王安石)曰:‘白之歌诗,豪放飘逸,人固莫及;然其格止于此而已,不知变也。至于甫,则悲欢穷泰,发敛抑扬,疾徐纵横,无施不可,故其诗有平淡简易者,有绮丽精确者,有严重威武若三军之帅者,有奋迅驰骤若泛驾之马者,有淡泊闲静若山谷隐士者,有风流酝藉若贵介公子者。盖其诗绪密而思深,观者苟不能臻其阃奥,未易识其妙处。’”(前集卷六)
4.《后山诗话》云:“诗欲其好,则不能好矣。王介甫以工,苏子瞻以新,黄鲁直以奇,而子美之诗奇常工易新陈,莫不好也。”(前集卷四十二)
5.李伯纪《杜工部集序》云:“杜子美诗,古今绝唱也。”(后集卷八)
6.元稹云:“余读诗至杜子美,而知古人之才,有所总萃焉……至于子美所谓上薄风雅,下该沈、宋,古旁苏、李,气奋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尽得古人之体势,而兼昔人之所独专。”(后集卷八)
7.子京(即宋祁)赞云:“至甫,浑涵汪茫,千汇万状,兼古今而有之。他人不足,甫乃厌馀,残膏剩馥,沾丐后人多矣。”(后集卷八)我们可以看出,诗话作者论述“杜诗集大成”时有三个角度,首先是法度,其次是风格,再次是体势。宋人将杜诗想象成一个包揽万象的时空宇宙,以风格为例,就有“穷”、“集”、“包”、“兼”、“备”、“奇常工易新陈莫不好”等近乎溢美的形容。我们以为,宋人这样做,一方面是出于寻找“父亲”的焦虑,一方面是出于为自身的诗歌创造和开拓寻找合理性依据的考虑。
我们知道,在诗歌创作题材和技巧(尤其是近体诗)上,宋人都进行了勇敢的开拓和创新,比如诗句的散文化以及题材转向日常生活等等。我们以为,杜诗的这种丰富性,未必是他创作时本来想要达到的效果,而恰恰是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把它“挖掘”出来了。在杜诗“集大成”、“备众体”的理论前提下,宋人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在《丛话》中,也可以听到这样的声音,如《丛话》前集卷七就引了一段苏轼的话:他先说“子美诗备诸家体”,接着他列举杜诗中亦有叠用韵的诗句,最后他说“叠用韵无害于诗”。这种推论尽管是有问题的,但杜诗的“备众体”则是决定其成立、不言自明的预设公理。在《丛话》同卷中,胡仔引了《少陵诗正异》中的一段,也是先说杜“诗该众美”,然后说杜诗不仅“近体严于属对,古体亦然”,进而指出“近人论诗多以不必属对为高古”的荒谬性。这样的论述还见于前集卷三十八,也是用同样的逻辑阐释了诗用外韵的合理性。
可见,杜诗“集大成”地位的确立,不仅是宋人尊杜潮流最关键的一步,同时也是宋人发出自己声音、开拓创新的一种策略。
(二)杜诗“变”的特质
宋代文化的理性精神以及深厚的学养使宋代的士大夫比前代学者更具有反思精神,宋学在儒学发展史上是以“疑经改经”的形象出现的。在诗歌创作上,宋人也同样喜欢“犯规”。无论在诗体、诗歌技法还是在诗歌审美方面,他们都进行了大胆的开拓和实验,寻求“新变”也是宋代诗学发展的核心主题之一。这样,杜诗(特别是晚期的近体诗)中的“新变”就获得了宋人格外的青睐和重视。综合来看,《丛话》视野中杜诗的“新变”体现在格律、句法(用字、对仗、节奏和兴寄)和语言三个方面。
1.格律
说到格律,首先要涉及“辨体”的问题,因为不同的诗体(尤其是近体诗)对于声律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宋人对诗体是比较关注的,如张戒在《岁寒堂诗话》中所说:“论诗文当以文体为先,警策为后。若但取其警策而已,则‘枫落吴江冷’,岂足以定优劣?”因此,在《丛话》的视野里,对杜诗诗体的辨析是理解其用韵“新变”的前提条件。
《丛话》前集卷十引《石林诗话》和苏轼的话指出:杜甫七言诗“气象雄浑,句中有力,而纡馀不失言外之意”、是“七言之伟力者”;卷四十七又引《吕氏童蒙训》赞叹“老杜歌行,最见次第,出入本末”。这些评论显然是从诗体的角度切入的。在《丛话》中,杜诗在诗体上的创新又体现在新题乐府的创作上,如前集卷一引《蔡宽夫诗话》所说,杜甫的新题乐府“皆因事自出己意立题,略不更蹈前人陈迹”,发前人之所未发。杜甫对诗体最大的革新无疑体现在他的近体诗创作上。莫砺锋先生曾指出,杜诗主要在题材(写时事、发议论、写日常生活琐事)、格律(平仄和对仗)及审美风格(工拙相半)等方面对今体诗进行了实验。但是在《丛话》中,杜诗在诗体上的革新主要体现在诗歌的声律上。胡仔在《丛话》前集卷七中将杜甫的七绝《严公仲夏枉驾草堂兼携酒馔》和绝句《谢严中丞送青城山道士乳酒一瓶》作为“七言律诗之变体”和“绝句律诗之变体”的代表,并且指出:“律诗之作,用字平侧,世固有定体,众共守之。然不若时用变体,如兵之出奇,变化无穷,以惊世骇目。”我们以为,通过对这两首杜诗的细读和分析,将能够使我们了解到胡仔所谓“变体”的核心内涵。现将二诗抄录并分析如下:
律诗绝句之变体:
平平仄仄仄平平(A)
山瓶乳酒下青云,
仄仄平平仄仄平(B)
气味浓香幸见分。
平平仄仄平平仄(a)
鸣鞭走送怜渔父,
仄仄平平仄仄平(B)
洗盏开尝对马军。
沈祖棻在《唐人七绝诗浅释》中将七绝分成三类:古体、拗体和律体。她指出,拗体绝句“是由古体到律体的过渡形态,和新变体的性质相同”。在此基础上,她又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拗体绝句:“一种是以部分未律化的句子和部分已律化的句子结合成篇,另一种是全诗句子虽然都已律化,但前两句和后两句的组合不符合于一般七律以四句不同平仄的诗句组成一个音节单位的规定。”按照她给出的声谱,杜甫这首诗就属于拗体绝句的“另一种”情况,即满足“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声律结构。可见,杜甫的这四句其实是以七律平仄谱正格即平起入韵一式的第一、二句和第五、六句。
七言律诗之变体:
仄仄平平仄仄平(B)
竹里行厨洗玉盘,
平平仄仄仄平平(A)
花边立马簇金鞍。
平平仄仄平平仄(a)
非关使者征求急,
仄仄平平仄仄平(B)
自识将雄礼数宽。
仄平仄仄平平仄(a)
百年地辟柴门迥,
仄仄平平仄仄平(B)
五月江深草阁寒。
平仄平平平仄仄(b)
看弄渔舟移白日,
仄平仄仄仄平平(A)
老农向有罄交欢。
按照七言律诗正体的格律形式,这首诗属于“仄起入韵式”,后两联“拗”得非常厉害,而且末句还犯了“孤平”。我们知道,“孤平”是诗家的大忌,杜甫这样的大师当然也是非常清楚的。如果我们仅按照这首诗的平仄形式来看,它完全符合“乙丁甲乙甲乙丙丁”的平仄格式,按照上面沈祖棻对拗体绝句的分析,我们也可以认为此诗是诗句组合形式上的实验。《杜诗详注》分析此诗时说:“仲夏得寒字,殊难押,意中必先成此句,次以上句凑之,三联失粘,想亦由此耳。”可见,古人认为“百年地辟柴门迥”是因为强行作对而失粘的,而这却恰好造成了一种新的格律形式。
《丛话》前集卷四十七引张耒的话:“以声律作诗,其末流也,而唐至今诗人谨守之。独鲁直一扫古今,出胸臆,破弃声律,作五七言。”胡仔不以为然,辨之曰:“古诗不拘声律,自唐至今诗人皆然,初不待破弃声律。诗破弃声律,老杜自有此体。”前面已经说过,杜甫用叠韵、宽韵的做法得到了宋人的认可,并且被宋人视作自身诗歌创作的合理性依据,即使是杜诗中无韵者也被宋人赋予了“古奥”的特质,如《丛话》前集卷九引《西清诗话》云:
少陵文自古奥,如“九天之云下垂,四海之水皆立”,“忽翳日而翻万象,却浮空而留六龙”,其语磊落惊人,或言无韵者不可读,是大不然。东坡《有美堂诗》云:“天外黑风吹海立,浙东飞雨过江来。”盖出此也。其实,杜甫晚期近体诗使用了大量的拗句,这是他诗歌实验的重要表现之一。关于拗体的讨论将在诗歌句法的“对仗”一类中进行。
2.句法
王德明《中国古代诗歌句法理论的发展》一书中认为,宋代是句法理论发展的鼎盛期,表现在文学批评上,就是大量诗话著作的涌现,因为在宋人那里,“辨句法”(《许彦周诗话》)已经成为诗话的主要功能之一。按照王德明对“句法”的定义:“一指诗句的构造组织模式,二指诗句的组织构造方法或方式。”他指出,前者包括“句子本身的构造和用字”,后者包括“词序、对偶、节奏、句式、声律、上下句之间的关系等”。结合《丛话》分析句法的侧重点,本文在前一部分专门分析了声律,在这一部分则对杜诗的用字、对仗和节奏进行讨论。
(1)用字
《丛话》前集卷三就开始对杜诗的用字进行讨论,胡仔辨东坡与《冷斋夜话》讨论杜诗“白鸥没浩荡”时说:“《禽经》云:‘凫善浮,鸥善没。’以‘没’字易‘波’字,则东坡之言益有理。冷斋以‘没’字易‘浩’字,其理全不通。‘浩荡’谓烟波也,今云‘波没荡’,亦不成语,此言无足取。”可见,胡仔对诗歌的用字是非常讲究的,《丛话》前集卷八引《石林诗话》说:
诗人以一字为工,世固知之。惟老杜变化开阖,出奇无穷,殆不可以形迹捕诘。如“江山有巴蜀,栋宇自齐梁”,则其远数千里,上下数百年,只在“有”与“自”两字间,而吞山川之气,俯仰古今之怀,皆见于言外。《滕王亭子》:“粉墙犹竹色,虚阁自松声。”若不用“犹”与“自”两字,则馀八字凡亭子皆可用,不必滕王也。此皆工妙至到,人力不可及。而此老独雍容闲肆,出于自然,略不见其用力处。今人多取其已用字,模效用之,偃蹇狭陋,尽成死法,不知意与境会,出言中节,凡字皆可用也。从这段文字可见:首先,炼字是诗歌创作非常重要的一环,炼字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进行创新的过程;其次,宋人开始注意到虚词的运用对于诗歌意境所产生的影响,杜诗“有”、“自”、“犹”等虚词的运用加大了诗歌内部的张力,增加了诗歌语言的感染力;再次,炼字是一门诗人应该“用力”的功夫,最高的境界却是要达到“出于自然”、不露斧凿之痕的效果;最后,近世的诗人模仿杜诗炼字之法,却不知其“意与境会”、“出言中节”的妙处,显得“偃蹇狭陋”。也就是说,宋人在肯定炼字重要性的同时,指出了一方面炼字所要达到的艺术境界是“出于自然”、“意与境会”,另一方面也指出了盲目模仿杜诗、不知变通的诗病。
在《丛话》的视野中,炼字是与宋人推崇改诗的风气相联系的。《丛话》前集卷八引《唐子西语录》云:
诗在与人商论,深求其疵而去之,等闲一字放过则不可,殆近法家,难以言恕矣。故谓之诗律。东坡云:“敢将诗律斗深严。”予亦云:“诗律伤严近寡恩。”大凡立意之初,必有难易二途。学者不能强所劣,往往舍难而趋易,文章罕工,每坐此也。作诗自有稳当字,第思之不到耳。这段文字显示出宋人对于推敲文字所持的严谨态度,这里所说的“稳当字”应当就是指炼字所炼的“警策”,如《丛话》前集卷九引《吕氏童蒙训》所说:
陆士衡《文赋》云:“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此要论也。文章无警策,则不足以传世,盖不能竦动世人。如老杜及唐人诸诗,无不如此。但晋、宋间人专致力于此,故失于绮靡,而无高古气味。老杜诗云:“语不惊人死不休”,所谓惊人语,即警策也。在《丛话》中,类似这样要求谨于用字、达到浑厚之境的例子还有很多,再如《丛话》前集卷八引韩子苍的话说:“如老杜言‘新诗改罢自长吟’者,乃知此老用心甚苦,后人不复见其剞劂,但称其浑厚耳。”
总之,《丛话》对于诗歌用字是非常谨慎的,同时宋人也非常注重对诗歌语言的反复推敲。但是,这种“雕琢”的最高境界是要达到“自然”的境界,也就是要达到杜诗那种不露雕琢痕迹的浑厚境界。
(2)对仗
杜诗中的对仗格式是非常丰富的,无论是用词还是用韵方面都具有“新变”的因素,如《丛话》前集卷十四引《蔡宽夫诗话》云:
文章变态,固亡穷尽;然高下工拙,亦各系其人才。子美以“盘涡鹭浴底心性,独树花发自分明”为吴体,以“家家养乌鬼,顿顿食黄鱼”为俳谐体,以“江上谁家桃树枝,春寒细雨出疏离”为新句,虽若
为戏,然不害其格力。这里的“吴体”亦即拗体,“俳谐体”即诙谐幽默的戏作,这里的“新句”是从杜甫原诗的诗题中截取来的,从形式上看,这一句出句和对句的平仄和内容对得都不是很工稳,可能这就是所谓“新”的涵义。
《丛话》还指出了杜诗中的借对现象,如《丛话》前集卷二十三引东坡和《蔡宽夫诗话》举出的“饮子频通汗,怀君想报珠”和“本无丹灶术,那免白头翁”(以“饮子”对“怀君”、以“丹”对“白”),都是杜诗中运用借对的例子。宋人以为,借对的产生本非诗人用意,“盖造语适到,因以用之”(上引《蔡宽夫诗话》)。《丛话》前集卷九中还提到了杜诗中的扇对,胡仔自言:
律诗有扇对格,第一与第三句对,第二与第四对。如少陵《哭台州郑司户苏少监诗》云:“得罪台州去,时危弃硕儒。移官蓬阁后,谷贵殁潜夫。”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丛话》引《天厨禁脔》中的一段提到了黄庭坚的换字对句法,认为“其法于当下平字处以仄字易之,欲其气挺然不群,前此未有人作此体,独鲁直变之”(前集卷四十七)。胡仔指出“此体本出于老杜”,是“今俗谓之拗句者是也”。《天厨禁脔》和胡仔都举出了大量实际的例子,限于篇幅,在这里仅分析杜诗中的一联:
仄平仄平仄仄仄 平仄平平平仄平
一双白鱼不受钓,三寸黄柑犹自青。此联出句拗三字,对句拗一字。按照王力《古代汉语》对拗句的三种划分,七言律诗第五字的拗属于a型句的拗,是可救可不救的。这里出句“不”的拗,对句用“犹”救。出句“鱼”和“受”的拗是在节奏点上,王力先生提出了唐人两种特殊的在节奏点上用拗的情况,这里都不满足。但是王力也提出,这种节奏点上的拗能造成一种“高古的格调”,同时也增加了“诗人在造句上的自由”。我们以为,此处“鱼”和“受”的拗就属于这种情况,即增加了古奥的格调和自由感,因为这样就构成了对句结尾的“平仄平”的三字脚,“平仄平”恰是古体诗常见的格律形态。在唐代诗学语境下,这种格律安排可能被认为是“初唐体的馀波”;但在宋代诗学语境下,却被认为是一种从声律限制中寻找自由的创造性实验。
(3)节奏及兴寄
在《丛话》中谈到诗歌节奏的部分并不多,最集中地体现在引用《诗眼》的一段:
句法之学,自是一家工夫。昔尝问山谷:“耕田欲雨刈欲晴,去得顺风来者怨。”山谷云:“不如‘千岩无人万壑静,十步回头五步坐’。”此专论句法,不论义理。盖七言诗四字三字作两节也,此句法出《黄庭经》,自“上有黄庭下关元”已下多此体。张平子《四愁诗》句句如此,雄健稳惬。至五言诗亦有三字二字作两节者,老杜云:“不知西阁意,肯别定留人。”肯别邪,定留人邪?山谷尤爱其深远闲雅,盖与上七言同。(前集卷四十一)这段话,首先提出了“句法之学,自是一家工夫”,接着就分析了杜诗五言和七言的节奏,认为“七言诗四字三字作两节”、“五言诗亦有三字二字作两节”,并且指出这样能产生“深远闲雅”的艺术效果。
在《丛话》中,句法也与诗歌的兴寄手法有关,但是这方面的论述也并不多,仅举一例,胡仔自言:
半山老人《题双庙诗》云:“北风吹树急,西日照窗凉。”细详味之,其托意深远,非止咏庙中景物而已。盖巡、远守睢阳,当时安庆绪遣突厥劲兵攻之,日以危困,所谓“北风吹树急”也。是时,肃宗在灵武,号令不行于江、淮,诸将观望,莫肯救之,所谓“西日照窗凉”也。此深得老杜句法。如老杜《题蜀相庙诗》云:“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亦自别托意在其中矣。(前集卷三十六)可见,胡仔以为,兴寄的手法也是老杜句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正如前集卷十三引《瑶溪集》所言:“《诗》之六义,后世赋别为一大文,而比少兴多,诗人之全者,惟杜子美时能兼之。”
那么,什么才是标准的老杜句法呢?胡仔在《丛话》中也给出了很多例子,在此一并录出:
老杜句法(前集卷八引《吕氏童蒙训》):
今君起柂春江流,予亦江边具小舟。
同心不减骨肉亲,每语见许文章伯。
得老杜句法(前集卷二十引《雪浪斋日记》):
五月畬田收火米,三更津吏报朝鸡。(李卫公)
纷纷易变浮云白,落落难钟老柏青。(王荆公)
已标天上三辰次,未免人间五鼎烹。(山谷)
得子美句法:
地蟠三楚大,天入五湖低。(前集卷三十六《唐子西语录》引王安石诗)
北风吹树急,西日照窗凉。(前集卷三十六引王安石《题双庙诗》)
通过简单的分析就可以看出,这些具有杜诗特质的句法结构具有声律拗峭、对仗工稳、节奏分明、气魄阔大、兴寄深远的特点。如王安石“地蟠三楚大,天入五湖低”一句,就通过工稳的对仗及“蟠”和“入”两字的精心嵌入造成了一种天地开阖、气象无穷的视觉效果,与杜诗“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再如山谷“已标天上三辰次,未免人间五鼎烹”一句,平仄形式上是: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出句的拗属于王力定义的甲种拗,即七言第一字拗,第三字救。“已”、“未”两个虚词的对仗增加了出句和对句之间的张力,“三辰”和“五鼎”用事精巧,对得也非常自然。这样,通过这几联具体的诗句,再次印证了《丛话》视野中杜诗句法所具有的独特内涵。
3.语言
杜诗语言是诗歌发展史上具有“新变”意义的重要方面,甚至可以说,杜诗语言之于宋人以及后代诗人,类似于但丁《神曲》之于意大利文学或者普希金诗歌之于俄罗斯文学的关系。因为,正如但丁《神曲》将意大利民族语言引入文学殿堂、普希金诗歌将俄罗斯的民族语言改造成文学语言一样,杜诗也确立了一种诗歌语言的合法性,即在诗歌创作史上首次大量融入了日常语言。杜诗对于日常俗语的加工以及对散文化写作笔法的引入,大大扩展了诗歌语言的时空维度和自由度。而语言素材的增加又必然带来诗歌题材的更新以及诗歌审美倾向的转化,杜甫由此引发了宋代诗歌的题材转向以及宋代诗学的审美转向。尽管杜甫之后的诗家对杜诗这一特点的接受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崇尚“以俗为雅”的宋人那里,杜诗语言的“新变”特征是必然会被挖掘出来的,因为这太对他们的“胃口”了。
论者认为,杜诗语言的总体特征包括“精炼性”、“丰富性”、“创造性”和“灵活性”几个方面。我们以为,这些特征首先最集中地体现在对日常语言的提炼、丰富、加工和灵活运用上,这样就使其诗歌语言具有一种朴拙、高古、生活化的独特美感。在《丛话》中,杜甫被认为是善于开拓语言的大师,如《丛话》前集卷九引《唐子西语录》说杜甫是“富哉言者”,但他的诗歌语言还具有奇拙参半、雅俗并存的特点,《丛话》对此也进行了探讨,前集卷九引《诗眼》中的一段说:
老杜诗,凡一篇皆工拙相半,古人文章类如此,皆拙固无取,使其皆工,则峭急无古气,如李贺之流是也。然后世学者,当先学其工,精神气骨,皆在于此。如《望岳诗》云:“齐鲁青未了。”《洞庭诗》云:“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语既高妙有力,而言东岳与洞庭之大,无过于此,后来文士,极力道之,终有限量,益知其不可及。《望岳》第二句如此,故先云“岱宗夫何如”,《洞庭》诗先如此,故后云“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使《洞庭诗》无前两句,而皆如后两句,语虽健,终不工;《望岳》诗无第二句,而云“岱宗夫何如”,虽曰乱道可也。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宋人肯定了杜诗“工拙相半”的语言特征,并且认为皆“拙”与皆“工”都难以达到“健”而“工”的艺术境界。这种合法性的赋予,使以往不被诗家接受的“拙句”成为诗歌浑融的美学境界之一端。《钟山语录》也说:“杜甫固奇,就其分择之,好句亦自有数。”(前集卷十四引)但是因为承认了杜诗语言平实朴拙的那一部分的合法性,因此宋人才认为“诗中有拙句,不失为奇作”(前集卷九引《漫叟诗话》),胡仔自己也举例说:“唐人绝句:‘野人自爱山中宿,况近葛洪丹井西。庭前有个长松树,半夜子规来上啼。’其句虽拙,亦不失为倔奇也。”(前集卷九)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唐子西语录》为什么以“文章只如人作家书乃是”(前集卷十二)作为文学创作的基本准则了。在《丛话》的视野中,杜诗对日常语言的开拓体现在他对方言俚语和民间歇后语的引入,如《丛话》前集卷二十一引《蔡宽夫诗话》论证“诗人用事,有乘语意到处,辄从其方言为之者,亦自一体,但不可为常耳”时指出:“吴人以‘作’为‘佐’音,淮、楚之间以‘十’为‘忱’音,不通四方。”胡仔评曰:“老杜诗有‘主人送客无所作(音佐),行酒赋诗殊未央’之句,则老杜固已先用此方言矣。”在这里,胡仔显然确认了方言入诗的合理性。同时,胡仔也认为“世间俚语,往往极有理者”(前集卷五十四),因此在《丛话》后集卷八中,他引《艺苑雌黄》中的一段说:
遮莫,俚语,犹言尽教也。自唐以来有之。故当时有“遮莫你古时五帝,何如我今日三郎”之说。然词人亦稍有用之者。杜诗云:“久野鹤同双鬓,遮莫邻鸡唱五更。”
可见,胡仔在这里又通过杜诗肯定了俚语入诗的合理性。《丛话》后集卷七引《艺苑雌黄》说:“昔人文章中,多以兄弟为友于,以日月为居诸,以黎民为周馀,以子姓为诒厥,以新婚为燕尔:类皆不成文理。虽杜子美、韩退之亦有此病:岂非徇俗之过邪?”胡仔对此并不认同,他说:“友于之语,自陶彭泽已自承袭用之。诗云:‘一欣侍温颜,再见喜友于。’然则少陵盖承之也。且歇后语,苏、黄亦有之。”这样看来,胡仔通过对歇后语起源的追述,又肯定了歇后语入诗的合理性。正是通过这样的论述,在《丛话》的视野中,无论日常语言、俚语还是歇后语,都获得了进入诗歌的合理性依据。但是,在胡仔看来,这些语言材料能够进入诗歌并且产生良好的效果,还需要诗人对它们进行有意识的加工和改造。总的来说,这主要是对诗歌语言的散文化改造以及对造句技巧的灵活运用。
《后山诗话》用“杜之诗法,韩之文法也”来论证“杜以诗为文”(前集卷九引)的艺术特色,尽管其结论是这样的手法因破坏了诗与文的界限而“不工”,但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宋人已经清醒地看出了杜诗语言散文化的特点。宋人在这方面进行的开拓是蔚为大观的,所以后来才有了严羽对本朝人“以文字为诗”的批评。但正是由于散文化句法的运用,日常语言的灵活性才被宋代人发现并且开掘出来。同时,在肯定了日常语言在诗歌创作中合法性地位的同时,宋人也进一步发明了改造常语的技巧和方法,如《麈史》中的一段所说:
杜子美善于用故事及常语,多离析,或倒用其句,盖如此则语峻而体健,意亦深稳矣。如“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之类是也。乐天工于用对,《寄微之诗》云:“白头吟处变,青眼望中穿。”可为佳句,然不若“别来头并白,相见眼终青”,尤为工也。(后集卷十三)
“以故为新”、“以俗为雅”是宋人诗歌创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手法,在开发出了日常语言的资源之后,宋人用诗歌创作的艺术技巧对其进行加工和改造,使这些朴拙无华的、世俗化的语言在诗句中获得灵活流转、俊健深稳的艺术美感。但是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一个重要的审美原则,即这种改造要符合杜诗浑厚自然的美学要求。
(三)杜诗的诗史特质
除了上面讨论的“集大成”说和“新变”说,“诗史”特质也是《丛话》中论杜的重点之一。孟啟在《本事诗》中一笔带过的杜诗“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的史家手笔,在宋人那里得到了更深刻的阐释。我们以为,这首先是由杜诗的诗史性质决定的,另一方面,从当时诗歌创作的潮流上看,这与当时江西诗派用“无一字无来处”来评价和要求诗人有密切的关系。《丛话》里数次出现了这样的结论:
1.老杜号为诗史,何肯妄为云云也。(前集卷八引《缃素杂记》)
2.然则子美岂误用事也。(前集卷十四“苕溪渔隐曰”)
3.子美于肃宗至德二载拜左拾遗,作《退朝诗》,其言凰池,诚有所据,知其不误也。(后集卷五引《文昌杂录》)仅从这三条引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宋人对杜诗史学性质的推崇。我们以为,胡仔以时代先后和人物作为编纂《丛话》的经纬,事实上也是一种史学脉络,因为这种体例很容易让我们想到《史记》中的人物列传。阅读《丛话》我们可以发现,胡仔对杜诗的史家手笔所具有的历史容量和纪实性尤其关注。为了方便分析,本文将通过三个角度来说明这一问题:一是文献考证,二是杜甫长篇叙事诗,三是杜诗用事特征。
在《丛话》的论杜研究中,有关杜诗的考证占去了大半的篇幅,其中又可以分为考证诗句出典,和考证、说明杜诗中一些容易被人误解的名物。胡仔考证的原则是重文献、重阅历,并且注意采录众说、仔细辨析。总体来看,胡仔的考证可以分为三类:
1.辨物
《丛话》中有一段考证杜诗“家家有乌鬼”中“乌鬼”的所指,胡仔自言:“余观诸公诗话,其说盖有四焉。《漫叟诗话》以猪为乌鬼,《蔡宽夫诗话》以乌野神为乌鬼,《冷斋夜话》以乌蛮鬼为乌鬼,沈存中《笔谈》、《缃素杂记》以鸬鹚为乌鬼,今具载其说焉。”(前集卷十二)接着他就列举了四种对“乌鬼”的说法,然后又结合自己官居建安、看到鸬鹚捕鱼的经历,肯定了沈括《笔谈》和《缃素杂记》的解释。这样的考证在《丛话》中非常典型,如对杜诗中“黄独”(前集卷六)、“五马”(前集卷六)、“青精饭”(前集卷十一)、“匡山”(前集卷十一)、“巢幕”(后集卷一)、“吴钩”(后集卷一)、“虎头”(后集卷六)、“阿咸”(后集卷六)的考证,等等。
2.考证出典
《丛话》对杜诗出典进行考证的例子也非常多,如《丛话》前集卷十引黄庭坚的话对杜甫《天育骠骑歌》、《示从孙济》、《戏赠阌乡秦少府短歌》、《百忧集行》、《宴戎州杨使君东楼》、《渼陂行》等十五首诗中的用典进行了考证,胡仔自己也在《丛话》前集卷十一对《冬狩行》、《秋日夔府咏怀》、《秋日题郑监湖上亭》、《夔府书怀》等十九首诗中的用典进行了考证。此外,胡仔还善于集合众家观点来说明杜诗的出典,如考证杜甫《杜鹃诗》题下四句诗的所指时,胡仔就引了苏轼的话、《王直方诗话》、王观国《学林新编》和《蔡宽夫诗话》进行辨正,他自己也发表看法说:“细详味此诗,亦是明皇迁居西内时作,其意尤切,读之可伤。但或者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耳。”(前集卷七)
3.考证注家对杜诗的注释
胡仔自己对于杜诗的注本很有研究,他在《丛话》前集卷十一和后集卷八中对二曲李歜的《注诗史》做了仔细的辨正,认为其“不可信也”。《丛话》前集卷九又引《洪驹父诗话》、《王直方诗话》及《蔡宽夫诗话》对杜诗王洙的注本进行了考证。同时,他也指出了当时他所能见到的较好的杜诗注本:
子美诗集,余所有者凡八家:《杜工部小集》,则润州刺史樊晃所序也。《注杜工部集》,则内翰王原叔洙所注也。《改正王内翰注杜工部集》,则王宁祖也。《补注杜工部集》,则学士薛梦符也。《校定杜工部集》,则黄长睿伯思也。《重编少陵先生集并正异》,则东莱蔡兴宗也。《注杜诗补遗正缪集》,则城南杜田也。《少陵诗谱论》,则缙云鲍彪也。不知余所未见者,更有何集,继当访之。若近世所刊《老杜事实》,及李歜所注《诗史》,皆行于世。其语凿空,无可考据,吾所不取焉。(后集卷八)
《丛话》中对杜甫长诗的讨论也有很多,因为杜甫的长篇叙事诗是讨论杜诗史学特征的一个重要材料,如《新唐书·杜甫传赞》所言:“甫又善陈时事,律切精深,至千言不少衰,世号诗史。”综合来看,对杜甫长诗的论述主要有以下几条:
1.《石林诗话》云:“长篇最难,晋魏以前,诗无过十韵者,盖常使人以意逆志,初不以叙事倾倒为工。至《述怀》、《北征》诸篇,穷极笔力,如太史公纪传,此古今绝唱。”(前集卷十一)
2.《少陵诗总目》云:“《八哀诗》维古风中最为大笔,崔德符尝论斯文可以表里雅颂,中古作者莫及也。两纪行诗,《发秦州》至《凤凰台》,《发同谷县》至《成都府》,合二十四首,皆以经行为先后,无复差舛。昔韩子苍尝论此诗笔力变化,当与太史公诸赞方驾。学者宜常讽诵之。”(前集卷十一)
3.《蔡宽夫诗话》云:“子美诗善叙事,故号诗史。其律诗多至百韵,本末贯穿如一辞,前此盖未有。”(前集卷十八)
4.《诗眼》云:“孙莘老尝谓老杜《北征》诗胜退之《南山》诗,王平甫以谓《南山》胜《北征》,终不能相服。时山谷尚少,乃曰:‘若论工巧,则《北征》不及《南山》,若书一代之事,以与《国风》、《雅》、《颂》相为表里,则《北征》不可无,而《南山》虽不作未害也。’”(前集卷十二)
从这些论述看来,评论者对杜甫长诗的关注点集中在其用韵的磅礴手笔、叙事的史家手笔以及语言风格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评论者其实是从叙事的纪实性和技巧性两个方面来解读的。《丛话》前集卷十引《诗眼》对杜甫《赠韦见素诗》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完全符合黄庭坚所谓“文章必谨布置”的要求,范温在具体分析的过程中将注意力放在了杜诗叙事节奏的连贯性以及起承转结的技巧性上,并且指出“此诗前贤录为压卷,盖布置最得正体,如官府甲第,厅堂房室,各有定处,不可乱也”(前集卷十)。
简要分析过《丛话》视野中的杜甫长诗,我们再来看杜诗的用事特征。我们以为,在《丛话》的视野中,杜诗的用事具有丰富、灵活、浑然天成、富于兴寄等几个特征。从胡仔的引证以及他自己对杜诗用典情况的考证来看,杜诗的用典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因此讨论者才说杜诗“无一字无来历”。但是,如果说杜诗只是堆砌故实而不善用典的话,这种丰富性无疑将产生负面的效果。这种丰富性必然要交融在艺术技巧的浑如之境,才能获得真正的生命。《丛话》前集卷四引《蔡宽夫诗话》说杜甫乃“所谓不为事使者也”,卷八引山谷话说杜诗“引事精致”,这些评论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即在杜诗经典性的观照下,诗家应当如何用事。《丛话》对此也做出了解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条论断中:
1.《西清诗话》云:“杜少陵云:‘作诗用事,要如禅家语:水中着盐,饮水乃知盐味。’此说诗家秘密藏也。如‘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人徒见凌轹造化之工,不知乃用事也。《祢衡传》:‘挝《渔阳操》,声悲壮。’《汉武故事》:‘星辰动摇,东方朔谓民劳之应。’则善用事者,如系风捕影,岂有迹邪。”(前集卷十)
2.《隐居诗话》云:“李光弼代郭子仪,入其军,号令不更,而旌旗改色。及其亡也,杜甫哀之云:‘三军晦光彩,烈士痛稠叠。’前人谓杜甫句为诗史,盖谓是也,非但叙尘迹、摭故实而已。”(前集卷十一)
3.苕溪渔隐曰:“子美《九日蓝田崔氏庄》云:‘明年此会知谁健,醉把茱萸仔细看。’王摩诘《九日忆东山兄弟》云:‘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朱放《九日与杨凝崔淑期登江上山有故不往》云:‘那得更将头上发,学他年少插茱萸。’此三人,类各有所感而作,用事则一,命意不同。后人用此为九日诗,自当随事分别用之,方得为善用故实也。”(后集卷六)
可见,在《丛话》的视野中,学会用典其实是一个不断学会“切”的过程,即要能“随事分别用之”,也就是要求创作者用事时要灵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选择;同时,用事的过程也是一个运用比兴的过程,即在用事的过程中也加入了作家情感的共振,这样的用典才更加富于艺术感染力;从艺术审美上看,就是要在精心雕琢、布置的同时追求浑融的自然境界,要使用典如“水中着盐”、“系风捉影”般不露痕迹。在《丛话》前集卷十六中,胡仔引《蔡宽夫诗话》时指出了“贪于捉对用事者,往往多有趁韵之失”的诗病,所借用的规尺依然是杜诗的“浑然天成”,认为其诗是“人亦有事非当用,而炉锤駈驾,若出自然者”。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杜诗的文献考证、对杜甫叙事长诗的解析还是对杜诗用典特征的考察,《丛话》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至于胡仔对杜诗史学特质的特殊关注,我们以为,他是为了通过对杜诗这一特征的强调来指导当代诗歌创作实践:首先,胡仔生活在一个社会混乱、政治动荡的时代,当时的诗人(如陈与义等)已经开始书写社会的离乱、人民的苦难以及士大夫的家国之思,因此亲身经历了安史之乱的杜甫的诗家笔法自然成为他们创作的范本。《丛话》对杜甫叙事特征的关注,首先是由于这种创作需求。其次,这也与胡仔自身的诗学观点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在《丛话》前集卷四中说:“古人作诗,类皆摭实,岂若今人凭空造语耶?”可见,胡仔非常反对“凭空造语”的诗风,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杜诗在《丛话》的视野中获得了如此丰富的历史内涵。再次,《丛话》前集和《丛话》后集中对杜诗关注点的转变,也体现了胡仔对杜诗史学特征的进一步强调。《丛话》后集对杜诗的考证几乎达到了细致入微的程度,如卷七中对“荔枝”产地的考证就用去了2107字,不仅引用了《艺苑雌黄》、《遯斋闲览》、《复斋漫录》中的说法,胡仔自己也加入了两段详细的考证、说明。我们以为,这种趋势意味着他在强调江西诗派“无一字无来历”的核心诗论,同时也达到了另一种目的,即寻找杜诗的前人。《丛话》后集在考证杜诗出处的时候,常常举出前人的诗句,如卷六引《复斋漫录》云:
张景阳诗:“昔在西京时,朝野多欢娱。”故子美诗:“朝野欢娱后,乾坤震荡中。”后汉吴汉亡命在渔阳,会王郎起,汉说太守彭宠曰:“渔阳突骑,天下所闻也。君何不合二郡精锐,附刘公击邯郸,此一时之功也。”故子美诗:“渔阳突骑犹精锐。”又,“渔阳突骑邯郸儿。”刘劭《赵都赋》云:“其用器则六弓四弩、绿沉黄间,堂溪鱼肠,丁令角端。”故《重过何氏诗》:“雨抛金锁甲,苔卧绿沉枪。”唐杨巨源《上刘侍郎诗》:“吟诗白羽扇,校猎绿沉枪。”《古诗》云:“采葵莫伤根,伤根葵不生。结友莫羞贫,羞贫友不成。”杜诗“刈葵莫放手,放手伤葵根”者,盖取此也。
这也就是在告诉读诗者:杜诗其实也是有所本的。我们以为,这种对杜甫前人的发现是对杜诗认识的一种超越性理解,这意味着《丛话》将杜诗的经典性放在了更广阔的诗歌语境中,也为当时的诗人指出了更多的能够运用的语料素材。在布鲁姆的理论体系中,这是一种“修正”策略,即通过确认强者诗人的前人之在场来消解其神秘性。这与张戒在《岁寒堂诗话》中由杜甫直追盛唐、建安魏晋有着同样的逻辑。尽管在胡仔那里,未必是有意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毕竟他自身还处于江西诗派的范畴之内,但是这种无意识的解构作用依然能体现在《丛话》的文本内部。
必须指出的是,《丛话》对杜诗史学特征的推崇还存在一个内在发展与超越的过程。在《丛话》前集中,杜诗被当作用来补充史册空白的文献,如卷六引《西清诗话》言:“史缺失而缪误,独少陵载之,号诗史,信矣。”这种绝对的确信和维护几乎带有某种偏执,是以不难理解为何胡仔在《丛话》前集卷十四中武断地认为《江南逢李龟年》一诗“非子美作”,他说:“岐王开元十四年薨,崔涤亦卒于开元中,是时子美年方十五,天宝后子美未尝在江南。”(前集卷十四)蔡梦弼的《草堂诗话》在《江南逢李龟年》的诗注中引用了胡仔此说,以为“当考”,而钱谦益在《钱注杜诗》中则指出此说“误矣”。我们参考《新唐书》、《旧唐书》杜甫本传、《杜诗详注》中的《杜工部年谱》以及关于此诗的注释后认为,李、杜的“相逢江南”是可能的,此处“岐王”、“崔涤”并非实指,而“天宝后”子美也曾流落荆楚地区。胡仔的否定说是因为对“江南”这一文化概念的理解造成的,但是推敲其内在根源,乃是由于胡仔对于杜诗权威性和史家笔法近乎“小心翼翼”的精心维护。换句话说,他宁肯牺牲一首好诗,也不能允许杜诗“用事有误”这种疑窦的产生。
而在《丛话》后集中,这种盲目的崇拜已经有所消减,如卷八中的几条引言:
1.《复斋漫录》云:“子美《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诗,谓王珪
微时,房、杜过其家,而母能识之也。《西清诗话》以子美诗独得其详,而史为疏略。然以余考之,房、杜旧不与太宗相识,及太宗起兵,然后杖策谒军门,乃荐如晦耳。至珪,则诛太子建成,而后见知。以他传参考,未可专以史为误也。”
2.《艺苑雌黄》云:“《夔府咏怀诗》,有‘卜羡君平杖’之语。考之汉史:‘严君平卜筮于成都市,以为卜筮虽贱业,而可以惠众人,有邪恶非正之问,则依蓍龟为言利害,各因其势,道之以善,从吾言已过半矣。裁日阅数人,得百钱,则闭肆下帘,而授《老子》。’所言止此而已,即未尝言杖。注家引阮宣子百钱挂之杖头为解,与君平全无干涉,岂杜陵之误欤?”
3.《复斋漫录》云:“《从人觅胡孙许寄》诗:‘人说南州路,山猿树树悬。举家闻若骇,为寄小如拳。’题意是胡孙,而首句以山猿为词,何邪?”
从这些引言看来,胡仔在《丛话》后集中已经开始隐约认识到之前他对杜诗纪实性的盲目推崇,这些“微词”尽管只是少量出现,但我们以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表明胡仔在对杜诗史学特征的认识上出现了一种内在的超越。
四、杜诗的追随者:浅论胡仔时代的江西诗派
张毅在《宋代文学思想史》一书中指出:“两宋之际的诗话与早期诗话那种记录轶闻趣事以资闲谈的随笔已有所不同,开始由述事记言转为论辞论意,着重于学诗和作诗法,从句法角度评论作家作品,以创作时无法浑成为最高境界。因而重视‘活法’,讲究‘悟入’。”我们以为,《丛话》兼有论法与录事两重诗学功能,就恰好体现了这种诗学重心的转移。这种转移,与胡仔受到江西诗派影响的特殊时代背景有密切关系,江西诗派核心的诗学观点有两个:一是讲究句法,二是讲求“无一字无来处”。也正因为如此,《丛话》才呈现出“辞”、“事”并重的诗学面貌。
在胡仔生活的两宋之际,由于高宗对元祐学术的提倡,苏黄的影响迅速扩大,因此,以黄庭坚为灵魂人物的江西诗派也迅速取得了诗坛的主导地位。胡仔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江西诗风的影响,他阐述自己创作《丛话》的诗学纲领时说:
近时学诗者,率宗江西,然殊不知江西本亦学少陵者也。故陈无己曰:“豫章之学博矣,而得法于少陵,故其诗近之。”今少陵之诗,后生少年不复过目,抑亦失江西之意乎?江西平日语学者为诗旨趣,亦独宗少陵一人而已。余为是说,盖欲学诗者师少陵而友江西,则两得之矣。(前集卷四十九)
可见,“师少陵而友江西”是胡仔诗学理论的内核之一,也是他所认可的诗学正途。我们以为,在江西诗派大行天下的时代,胡仔尊杜恰恰就是为了指导当时江西诗派诗人的创作实践;同时,这种诗学策略也对江西诗派诗学理论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丛话》指导性的纠偏与完善体系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判与继承黄庭坚的诗学体系,二是强调杜诗的经典地位。
胡仔对黄庭坚诗学体系的接受和批判是相对客观公正的。首先,他承认了黄庭坚讲求作诗法度、锤炼字句的开创性,这主要体现在他对其诗法的辑录、讨论,以及他对诗歌用事的严格考证上。胡仔对“庭坚体”的“换骨法”、“脱胎法”(《丛话》前集卷三十五引《冷斋夜话》)、“换字对句法”(《丛话》前集卷四十七引《天厨禁脔》)、“促句换韵法”(《丛话》前集卷四十八引《天厨禁脔》)、咏花诗新格(《丛话》前集卷四十七引胡仔本人语)等诗法技巧都进行了辑录和讨论,但是事实上,胡仔对黄庭坚诗学体系最推崇的,是其内部所蕴含的“新变”精神,这与胡仔自己的诗学理论也完全契合。
《丛话》前集卷四十七引黄庭坚的话说:
诗词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后来学诗者,虽时有妙句,譬如合眼摸象,随所触体得一处,非不即似,要且不是;若开眼全体见之,合古人处,不待取证也。又云:诗文不可凿空强作,待境而生,便自工耳。每作一篇,先立大意;长篇须曲折三致意,乃可成章。这段话对作诗者提出了两个要求:首先,要求学诗者要博学,其实这也是一个开广视野的过程;其次,要求作诗不能拘泥于诗法规则,要符合“意”与“境”的协和,这种追求法度与自然相协调的审美追求,充分体现了黄氏诗学“严”与“活”的双重品格。胡仔肯定的正是这种“待境而生”的主张所提供的“变化”空间。他在评苏轼《卜算子》一词时就说:“盖文章之妙,语意到处即为之,不可限以绳墨也。”(前集卷三十九)这种主张超越法度的诗学思潮在胡仔时代占据着主流地位,其中又以江西诗派的提出者吕本中为代表。
在《丛话》中,胡仔较完整地引述了吕本中提出“活法”理论的主要文献:从最早的《江西诗社宗派图》到《吕氏童蒙训》、《与曾吉甫论诗第一帖》、《第二帖》。这些文献体现了吕本中诗学理论的发展过程,综合来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超越法度、追求“活法”的过程。胡仔不满于吕本中在《宗派图》中对黄庭坚“抑扬反复,尽兼众体”的概括,他说:“余窃谓豫章自出机杼,别成一家,清新奇巧,是其所长,若言‘抑扬反复,尽兼众体’,则非也。”他进而指出《宗派图》“选择弗精,议论不公”(前集卷四十八)的问题。所以,当吕本中在《童蒙训》中说“鲁直诗有太尖新、太巧处”时,胡仔立刻指出了吕氏对黄庭坚前后态度的矛盾性。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胡仔对黄庭坚的看法是具有两面性的,他对黄氏诗歌太过追求奇巧的弊病持批评态度,他指出:“后山谓鲁直作诗,过于出奇。诚哉是言也!”
而对于吕本中《与曾吉甫论诗第一帖》和《第二帖》,胡仔则显示出比较赞同的态度。吕氏在《第一帖》中指出:诗“不可凿空强作”,而要于“《楚词》、杜、黄”法度中“遍考精取,悉为吾用”;“东坡、太白诗”虽难依,然有助于“澡雪滞思”,“要之,此事须令有所悟入,则自然越度诸子”。在《第二帖》中,他提出:“诗卷熟读,深慰寂寞”,但这时诗家“治择工夫已胜,而波澜尚未阔”,而“欲波澜之阔去,须于规摹令大,涵养吾气而后可”。吕本中在《第一帖》和《第二帖》中所阐述的诗学发展脉络,从总体上概括出了江西诗派从模仿前人、学习法度再到开拓诗歌新意和追求诗歌境界的发展过程。胡仔在《丛话》中通过引述,也看出了黄诗“句虽新奇,而气乏浑厚”(前集卷四十八引《隐居诗话》)以及江西诗人“屋下架屋”(前集卷四十九引《宋子京笔记》)的诗学困境,他也主张充实诗歌的气格,提倡“出新意于法度”(同上)。尽管在《丛话》中,胡仔的诗学理论难以呈现为一种完整的体系,但我们以为,他的诗学理想还是能够通过尊杜的诗学命题体现出来。综合来看,胡仔为江西诗人指出的诗学发展道路是指向杜甫的,他赞同的是《后山诗话》所提出的“由黄、韩而为老杜”的诗学路径。也就是说,在胡仔这里,吕本中所谓的“活法”被落到了实处,通过杜甫经典地位的确立,宋代诗歌创作的模仿对象被推到了法度与气格浑然备于一体的诗学高境。
元祐诗坛是宋诗继庆历时期高峰之后的又一次诗歌盛世。苏轼、苏辙、黄庭坚、张耒、陈师道、晁补之、秦观等人的诗学实践,标志着宋诗拥有了属于自身的成熟而多元的艺术风格。因此,在两宋之际元祐学术重新兴盛时,宋人便必须重新经历一次经典与师承的选择过程。在这一时期,宋诗还没有形成极为统一的审美倾向,吕本中在《童蒙训》“近世欲学诗,则莫若先考江西诸派”中所说的“诸派”即暗示江西诗派内部还存在着风格不同的诸家。胡仔在这样的环境中主张尊杜,实际上是在苏黄等元祐诗人之外为宋人找到了更高的师法对象与一种有别于元祐诗歌的审美范畴,这也是对当时诗学理想的另一种追溯与建构。
综上所述,我们以为,胡仔以杜甫为纲来结构《丛话》,一方面为当时的诗歌创作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也为后代诗学的发展提供了向盛唐回溯的历史视角。胡仔之后,张戒《岁寒堂诗话》由杜甫上溯盛唐、魏晋,严羽《沧浪诗话》对盛唐诗歌的推崇,应该说都是这种回溯视角在诗学上的体现。后来方回《瀛奎律髓》中对江西诗派“一祖三宗”的概括,都体现出胡仔尊杜的超越性视角在诗学理论上的运用。
五、结语
两宋之际成书的《苕溪渔隐丛话》在“师少陵而友江西”的诗学框架下,以杜甫为纲结构而成一部长达百卷的诗话总集,以此来指导当时的诗歌创作。本文以《丛话》为基本文献,着重分析了胡仔杜诗论的历史成因及其内涵。
本文第二部分讨论了《丛话》杜诗论的历史文化背景和人格认同,我们从分析其家学渊源、心理倾向入手来寻找《丛话》以杜甫为纲的原因。我们以为,更为深层的原因在于,胡仔之父胡舜陟的生平经历与杜甫、司马迁之间的关联性,即基于古代士大夫理想的“谏官心态”。
第三部分分析了宋人对杜诗学内涵的多角度解读。首先,透视了《丛话》赋予杜诗“集大成”的形象,且认为这是宋人为自身创作寻找合理依据、发出自己声音的一种策略。其次,分析了杜诗在《丛话》中被宋人挖掘和阐释出的“新变”因素。可以说,杜诗在格律、句法以及语言方面的革新,对于宋代诗人在诗学上的进一步开拓具有启发意义,因此宋人大多都从中寻求自身创新的合理性依据。杜诗被宋人塑造为一个“集大成”的形象,其实是宋人为了发出自己的声音而采取的诗学策略。同时,在这一前提下,杜诗中的“新变”因素也得到了宋人充分的肯定,他们对杜诗的技巧性因素进行了条分缕析的认真讨论,并且在自己的创作中进一步开拓,仿佛他们是在走杜诗没有走完的路,穷尽杜诗没有穷尽的领域。但我们以为,这种“续完”本身就是杜诗独特的生长形态。也就是说,宋诗是通过学习来“形成”自己的。如钱锺书所说:“宋人学唐诗而不像,恰恰就是宋诗的创造性和价值所在。”其三,分析了《丛话》中杜甫的诗史特质,从文献考证以及杜诗的用事特征等角度对杜诗的叙事、用典进行了探讨。我们认为,在《丛话》前、后集之间存在一个对杜甫诗史形象的内在超越过程。
第四部分指出“师少陵而友江西”是胡仔诗学理论的内核之一,意在指导两宋之际诗人的创作,并提供可供效仿的最高诗学境界。
总之,《丛话》作为一部两宋之际的诗话总集,既是对北宋诗学理论的一次总结,也是对南宋诗学道路的一种探索与开拓。胡仔在《丛话》中以杜甫为纲的诗学谱系,既是当时的历史环境与学术转型的境况所催生的,同时也与胡仔自身的身世经历以及元祐学术的重兴有密切的关系。在树立杜诗经典地位的过程中,胡仔着意赋予了杜诗“集大成”的形象、“变”的品格、“诗史”的形象以及特殊的审美范畴。这些方面的挖掘,事实上是根据宋人的理解对杜诗进行的再创造。因此,胡仔对杜甫形象的塑造乃是宋代文化、政治、审美心理综合作用下的结果。以杜甫为脉络来审视《丛话》,我们可以看出宋人在诗歌创作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超越与建构的过程,通过他们对杜诗的挖掘与欣赏可以看出宋人的审美倾向。同样,我们也可以由《丛话》赋予杜诗的丰富性与创造性,看出宋人试图走出唐诗“影响的焦虑”的勇敢选择。
附记:本文系与许晓颖合作完成,原发表于《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十二辑,凤凰出版社,2010年。
- 下简称《丛话》,本文所用《丛话》版本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廖德明1962年点校本,文繁不一一注明页码。
- 载莫砺锋先生著《唐宋诗歌论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第89页。
- 张毅著《宋代文学思想史》,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73页。
- 此语原出《论语·泰伯》,为曾子之语。在宋代成为士大夫的人格典范,如《宋史》卷三百八十二《曾开传》就以此语形容曾开。
- 按:迪功郎是九品寄禄官,奉议郎是正八品寄禄官,转运司宋朝诸道皆置,职责为调道租税以供国家支用。参见吕宗力主编《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北京:北京出版社,1994年,第460、504、478页。
- 方回《桐江集》(《宛委别藏》丛书本)卷七《渔隐丛话考》:“仔父舜陟,号三山老人,仕至待制,广西帅,死于静江府狱中,实秦桧杀之也。”
- 《鸿庆居士集》卷二十四《殿中侍御史胡舜陟除侍御史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 《浮溪集》卷十《胡舜陟徽猷阁待制淮西制置使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 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杜诗详注》卷一。
- 吉川幸次郎《中国文学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5页。
- 哈洛德·布鲁姆著,徐文博译《影响的焦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1页。
- 《影响的焦虑》,第57页。
- 载莫砺锋先生编《神女之探寻——英美学者论中国古典诗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92页。
- 《本事诗》作者一般作“孟棨”,不过陈尚君先生据孟氏家族墓志考证得知,“孟棨”应作“孟啟”。参见陈尚君《<本事诗>作者孟啟家世生平考》,载《新国学》第六卷,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
- 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5页。
- 载《读书》2008年第6期,第97页。
- 按:这种继承类似布鲁姆六种修正比中的“苔瑟拉”,即一种在前驱诗人行进方向上续完或完成。
- 王德明《中国古代诗歌句法理论的发展》,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8页。
- 《历代诗话续编》,第463页。
- 《怀麓堂诗话》,《历代诗话续编》,第1371页。
- 《历代诗话续编》,第495页。陈应鸾《岁寒堂诗话校笺》认为:“‘文体’本指诗文之体裁或风格。《宋书·谢灵运传论》:‘自汉至魏四百馀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钟嵘《诗品》卷中《宋征士陶潜诗》:‘文体省净,殆无长语。’张戒此指一篇诗文之整体体态。”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65页。
- 莫砺锋先生《杜甫晚期今体诗对宋代诗人的影响》,载所著《唐宋诗歌论集》,第71—89页。
- 框中文字即不符合律体绝句平起入韵式的正格(即“ABbA”结构)的部分。“A、B、a、b”是用来代表七言律句四种类型的符号,其中A代表“平平仄仄仄平平”, a代表“平平仄仄平平仄”,B代表“仄仄平平仄仄平”,b代表“仄仄平平平仄仄”。参见王力《古代汉语》(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1526页。
- 参见沈祖棻《唐人七绝诗浅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2—15页。
- 框中文字即此诗不符合七律“仄起入韵式”正体(即“乙丁甲乙丙丁甲乙BAaBbAaB”结构)的部分。
- 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903—904页。
- 《艺苑雌黄》亦引,误为东坡语,胡仔辨之为秦观所说。
- 《中国古代诗歌句法理论的发展》,第12页。
- 《杜诗详注》卷二十三所载《风雨看舟前落花戏为新句》作“江上人家桃树枝”。
- 参见《杜诗详注》卷二十《戏作俳谐体遣闷二首》引朱鹤龄注。
- 第一种情况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变为“仄仄平平仄平仄”;第二种情况是出句第四、六、七字为仄,下句后四字为“平平仄平”时,出句第一、三、五字及对句第一字都可平可仄。参见王力著《王力近体诗格律学》,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06—108页。王力所说的第二种情况,事实上就是方回在《瀛奎律髓》中所说的“丁卯句法”。韩成武经过考证认为:“杜甫实为‘丁卯句法’之创制者。”参见韩成武《杜诗艺谭》,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78页。
- 参见王力《近体诗格律学》,第109页。
- 参见启功《诗文声律论稿》,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9页。
- 参见于年湖《杜诗语言艺术研究》,济南:齐鲁书社,2007年,第1—13页。
- 张忠纲编注《杜甫诗话六种校注》,济南:齐鲁书社,2002年,第126页。
- 《钱注杜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第604页。
- 历史地理学者周振鹤教授指出,从古至今,“江南”作为一个地理区域经历了一个先扩后缩的过程。秦汉之际的江南指长江中游的南部,主要是湖北南部和湖南。从魏晋南北朝开始,江南开始东扩到江浙一带。到了唐代,在长江中下游以南、岭南以北的广大区域设立了一个大的行政区——江南道,从湖南西部直到海边。此后,“江南”的地理分区进一步浓缩和东移。两宋时期的“江南”大致位于太湖流域一代。到清初孔尚任《桃花扇》的“哀江南”套曲,“江南”已从两湖地区浓缩到了今日的江浙地区。参见周振鹤《释江南》,载《中华文史论丛》第四十九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41—147页。由此可见,杜甫晚年所到的潭州、衡州(见《杜工部年谱》)等位于湘江畔、洪泽湖边,都应属于唐代“江南”的范围。而在宋人的观念中,江南的概念已经缩小到了太湖一带,故才有胡仔“杜甫天宝后未曾到江南”之说。
- 《宋代文学思想史》,第145页。
- “庭坚体”是苏轼最先提出的:“山谷云:‘子瞻诗句妙一世,乃云效庭坚体’。”参见《丛话》前集卷四十二。
- 《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二。按《后山诗话》言黄氏“过于出奇,不如杜之遇物而奇也”,见《丛话》前集卷四十八。
- 参见伍晓蔓《江西宗派研究》,成都:巴蜀书社,2004年。
- 钱锺书《宋诗选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第2版,第10—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