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历

我看了玛丽·卡尔的自传《撒谎者俱乐部》很受震动,不仅因为这本书写得强悍,写得漂亮,语言清新自然,更是因为它全——这个女人记得自己早年的一切。

我却不是这样。我的童年过得古怪又跌宕,我由单亲妈妈抚养成人。我小时候她老搬家,我不太确定,可觉得她在经济上或者精神上无力再应付我们兄弟俩时,可能偶尔会把我们放出去跟她某个姐妹住上一阵子。也许她只是在追寻我父亲,父亲当初攒下一大堆账单之后离家跑了,我当时两岁,哥哥戴维四岁。如果真是这样,那她从来没有成功找到过父亲。我的妈妈奈丽·露丝·皮尔斯伯里·金是美国最早的妇女解放分子之一,但并非出于自愿。

玛丽·卡尔用几乎毫不间断的大场景把她的童年展现出来。我的童年却是一片雾色弥漫的风景,零星的记忆片段就像孤零零的树木掩映其间……那种仿佛会一把攫住你,然后把你吃掉的树。

下文就是若干这样的回忆,还有我从自己青少年和年轻时代那些比较连贯的日月里撷取的一些快照。这不是一本自传。它更像是一份简历——我试图告诉大家一个作家是如何成长的。不是说作家是如何造就的;我不认为作家可以造就,不论环境还是个人意志都不能造就一个作家(不过我曾经相信这些东西可以)。这资质是原装原配的。可这仍然是种不寻常的资质;我相信许多人都至少具备一定的写作或者讲故事的天分,这种天分可以得到加强和磨炼。我如果不相信这点,那么写这么一本书就是浪费时间。

对我来说事情就是这样,只有这样——这是一个断断续续的成长历程,雄心、欲望、运气,还有一点天分,都起到了作用。别费心揣摩字里行间是否另有深意,不用找什么直线捷径。这里什么线也没有——只有些快照,多半还对焦不准。

1

我最早的记忆是想象自己是其他人——事实上我想象自己是零铃兄弟马戏团里的迷你大力士。我当时在姨妈艾瑟琳和姨父奥伦位于缅因州德翰姆的家里。我姨妈记得很清楚,她说我当时两岁半,也许三岁。

我在车库角落里找到一小块水泥板,搬着它慢慢走过车库光滑的水泥地面。但在我的脑子里,我正身穿一件兽皮背心(很可能是豹皮的),搬着那块水泥板走过舞台。大群的观众静默无声。一条蓝白双色的追光灯照耀着我了不起的步伐。观众惊诧的表情说明了一切:他们从没见过我这么强壮的孩子。“他才只有两岁!”有人不可置信地说道。

可我浑然不知马蜂已经在水泥板下面筑起了一个小蜂窝。其中一只马蜂大约对被迫迁移感到愤怒,飞出来叮了我的耳朵一口。那种痛精光四射,就像是猛然一口吸进毒气,是我短暂的人生经历中最厉害的痛楚,但几秒钟后新的痛楚纪录就诞生了。我把水泥板扔到地上,砸到我一只光脚的五个脚趾时,把马蜂蜇的那点痛全忘了。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去看医生,艾瑟琳姨妈也不记得了(那块水泥板的主人是我姨父奥伦,他二十多年前已经辞世),可姨妈仍然记得我被马蜂叮、脚趾被砸到的事,还记得我的反应。“斯蒂芬!你那一通号哟!”她说,“你那天嗓门可真叫亮!”

2

大约一年之后,我和妈妈还有哥哥戴维一起住到威斯康星州的西德皮尔。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搬到那里。我母亲的另外一位姐妹凯尔(二战期间她曾经得过WAAC[5]选美冠军),跟她那位爱热闹嗜啤酒的丈夫一起住在威斯康星,我妈妈搬去也许是为了跟他们住近一点。也许吧,但我不记得曾常见到威尔莫一家,事实上我谁也没见过。我母亲上班,可我也不记得她做的是什么工作。我想她也许是在一家面包房打工,可我记得那份工作来得更晚些,是我们搬到康涅狄格州以后的事,那次搬家是为了跟露意丝姨妈和弗莱德姨父近些。(弗莱德不喝啤酒,也算不上爱热闹;他是位小平头爸爸,很骄傲地开着一部盖着篷的敞篷车,只有上帝知道为什么。)

我们住在威斯康星州期间请过许多保姆。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和戴维太难对付所以才不干的,还是因为另有高就,又或者是因为我母亲对她们要求太高。我只知道有过好多保姆。我记得清楚的唯一一个叫尤拉,也许是叫碧欧拉。她才十几岁,块头有房子那么大,很爱笑。尤拉—碧欧拉非常有幽默感,我当时即便只有四岁,也能看出这一点,可她的幽默感很危险——她的每一阵拍手摆臀甩头的大笑之中仿佛都藏有一声霹雳雷霆。我看人家用隐藏摄像头拍摄的真实场景时,看到那些看孩子的保姆突然发作,痛打孩子时,总是会想起我跟尤拉—碧欧拉一起的日子。

她对我哥哥戴维是不是和对我一样厉害呢?我不知道。我对她的回忆里没有哥哥。不过,他可能不大遭受这位尤拉—碧欧拉飓风的危险袭击;他六岁,应该已经上一年级,大多时间在射程之外。

尤拉—碧欧拉经常在跟人煲电话粥说笑时,招手叫我过去。她常会抱住我,胳肢我,逗我笑,然后自己一边笑不拢嘴,一边一巴掌扇到我的脑袋上,力道大得把我掀翻倒地。随后她又会伸出赤脚胳肢我,直到两人又笑成一团。

尤拉—碧欧拉很爱放屁,她的屁又响又臭。有时候她兴头上来,会把我扔到沙发上,把她穿着羊毛裙子的屁股坐到我的脸上,然后放屁。她还会大笑着叫一声:“炮!”我感觉自己就像被埋在沼气焰火里。我记得眼前一片黑暗,记得我要窒息了,也记得自己大笑。我当时似乎挺害怕,却也觉得挺搞笑。从好多方面说,这位尤拉—碧欧拉让我对文艺批评家有了充分准备。一位两百磅的保姆朝你脸上放屁,还大喊一声:“炮!”你有了这样的经历,《乡村之声》之流再怎么样也很难吓倒你了。

我不知道别的保姆是怎么走的,但尤拉—碧欧拉是被解雇的,起因是鸡蛋。一天早上,尤拉—碧欧拉给我煎了个鸡蛋当早点。我吃了,又跟她要一个。尤拉—碧欧拉就给我煎了第二个蛋,然后问我还想不想吃。她眼睛里的神情仿佛说:“小斯蒂威,谅你也不敢再吃了。”所以我又要了一个。然后又要一个。一个又一个。我吃了七个鸡蛋才停下来,我想是七个——我的脑子一直记着是七个,记得很清楚。也许是因为鸡蛋吃光了,也许是因为我哭着说不要了,再不然就是因为尤拉—碧欧拉害怕了。我不知道,但是也许幸好游戏到第七个蛋就结束了。七个鸡蛋对一个四岁孩子来说实在不少。

我有一会儿感觉还不错,后来就吐得满地都是。尤拉—碧欧拉哈哈大笑,打我的头,又把我关进衣柜,还锁上柜门。炮!她如果把我关进浴室,可能还会保住这份工作,可她没有。我倒不介意待在衣柜里。里面很黑,但是散发出我妈妈用的科蒂牌香水味,门下头还有令人安心的光透进来。

我钻在衣柜深处,背靠着妈妈的外套裙子。我开始打嗝——打又长又响、燃烧的火一样的大嗝。我不记得胃里难受,但我当时肯定难受,因为我张开嘴巴准备再打一个火热大嗝时,又吐了。全吐到妈妈的鞋上了。这一吐宣告了尤拉—碧欧拉的结局。我妈妈那天下班回到家,见到保姆躺在沙发上睡得正香,小斯蒂威被锁在衣柜里,也睡得正香,头发里还粘着半干的碎煎蛋。

3

我们在西德皮尔的居留期既不长也不能算成功。邻居发现我六岁的哥哥在屋顶上爬来爬去后,打电话叫来警察,结果我们被从这套三楼公寓里赶出来。我不知道事情发生时妈妈在干什么。我也不记得那个礼拜的保姆去哪儿了。我只知道自己待在浴室里,光脚站在暖气片上,专心看哥哥到底会从房顶摔下来还是会平安回到浴室。他回来了。哥哥今年五十五,住在新罕布什尔。

4

我五六岁时,问妈妈有没有亲眼见过死人。见过,她说,她亲眼见过一次死人,还亲耳听过一次。我问她,你怎么能听到人死掉呢?她告诉我说那是一个姑娘,一九二〇年在普莱特奈克溺水死亡。她说那姑娘游过裂流水域[6],回不来了,于是开始呼救。几个男人试图去救她,但是那天裂流水域起了危险的回头浪,他们只得掉头回来。他们最后只是围站成一圈,其中既有游客也有当地人,我妈当时还是小姑娘,也在其中,大家一起等着始终没来的营救船,一边听着那姑娘叫呀叫,直到那姑娘力气用光沉下去。她的尸体是在新罕布什尔浮上来的,我妈说。我问那姑娘几岁,我妈说十四,随后又给我读了本漫画书,哄我睡了。又有一天,她给我讲她亲眼见过的那次死亡——有个水手从缅因州波特兰市的格雷摩尔旅馆楼上跳下来,摔在大街上。

“他溅得满地都是,”我妈极为平淡地说道,顿了一下,又加了一句,“他身上流出的东西是绿色的。这个我一直没忘。”

算上我一个,妈妈,我们俩都没忘。

5

我本该读一年级的那九个月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我的毛病是由麻疹引起的,这本是最普通不过的小毛病,但后来逐步恶化。我闹了一场接一场链球菌咽喉炎,我误以为这毛病叫“条状咽炎”。我躺在床上喝着冷水,想象着喉咙呈白一道红一道的条状(这想法可能也错不到哪儿去)。

我的耳朵不知从什么时候也开始闹起毛病来,有一天,妈妈叫了辆出租车(她不会开车),带我去看医生,那位医生是耳科专家,很牛气,不屑于登门看病(不知为什么,我有种印象,觉得这种医生叫做otiologist[7])。我才不管他是耳朵专家还是屁眼专家。我当时发烧到华氏一〇四度,每次吞咽时,剧痛把我两边脸都烧亮了。那就像往自动唱机里扔了枚硬币一样。

医生往我耳朵里看了看,对左边耳朵看得更久些(我想是左边),然后让我在检查台上躺下来。“抬一下,小斯蒂威。”护士说,然后把一块很大的吸水布——很可能就是块尿片——摆在我的脑袋下方。我又躺回去时,脸颊就搁在那块布上。我早该猜到事情不妙。丹麦王国有东西在腐烂[8]。鬼晓得是什么东西烂了,也许就是我。

一阵刺鼻的酒精味。医生咔哒一声打开灭菌器。我看到他手上有根针——跟我铅笔盒里的尺子差不多长——于是浑身开始紧张。耳朵医生露出令人安心的笑容,对我说了句谎话。医生说这种谎话真该去坐牢(如果对象是小孩,刑期加倍):“放松,小斯蒂威,不疼。”我相信了他的话。

他把针伸进我的耳朵,刺我的鼓膜。我往后经受的任何痛苦都难以与那种剧痛比肩——唯一比较相近的是我在一九九九年夏天被汽车撞伤后第一个月恢复期遭遇的疼痛。那时的痛持续时间更久,但剧烈程度还差一点。鼓膜被刺的那种痛真叫人死去活来。我尖声大叫。我的脑袋听到一个声音——好像一声响亮的亲吻。热热的液体从耳朵里流出来——仿佛眼泪从错误的孔眼里流出来。上帝知道,我的眼睛流出的泪水已经够多了。我抬起泪汪汪的脸颊,不可置信地望着那个耳科医生和他的护士。然后我看到护士在检查台上部三分之一处盖的那块吸水布。上面有一大块湿渍,还有星星点点的脓液。

“好了,”耳朵医生说,拍拍我的肩膀,“你很勇敢,小斯蒂威,现在没事了。”

一个礼拜之后,我母亲又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们回到那位耳科医生那里。我又一次侧躺在检查台上,脑袋下面又垫上一方吸水布。耳科医生又一次发出酒精的气味——我到现在一闻到这味儿还是会感到疼痛和恐惧,我猜许多人跟我一样——又拿出那根长针。他又一次安慰我说不疼,而我又一次相信了他的话。我不全信,但也安静等着针又扎进我的耳朵。

确实疼。几乎跟前一次一样疼。脑袋里那个接吻的声音更大了,好像是热吻(我们常说的“吸住脸、转舌头”那种)。医生把针拿出来之后,我躺在一洼湿漉漉的脓液上哭泣,耳科医生的护士对我说:“好了,只是有一点点疼,可你不想变成聋子吧?现在没事了。”

我相信了这话大概五天时间,然后又来了一辆出租车。我们又回到耳科医生诊所。我记得那位出租车司机对我妈说,她如果不能让这孩子闭上嘴,他就要停车,赶我们下去。

我又一次躺在检查台上,脑袋下面垫着尿片,妈妈在候诊室里拿本杂志等着,大概对医生的行为也看不下去。我又一次闻到酒精的刺鼻气味,医生拿着一根跟我上学用的尺子差不多长的针朝我转过身来。又是安慰的笑容,同样的手段,又告诉我不痛。

我自从六岁那年多次经受鼓膜穿刺以后,便一直坚信一条人生信条:你第一次骗我是你不好,我第二次上当是我活该,你第三次骗我,咱俩都不是东西。我第三次来到耳科医生桌前时奋力挣扎,尖叫不止,又打又踢。那根针一靠近我的耳朵,我就一把把它打开。最后护士只好把我妈妈从候诊室里叫进来,跟她合力把我制住,按着我,让医生把针扎进去。我叫得又长又响,我到现在好像还能听得到自己当时的叫声。我觉得在我脑袋里的某个深深的山谷中,那尖叫声至今仍在回响。

6

在那之后不久,一个阴冷的月份——一九五四年的一月或者二月,我如果没弄错时间次序的话——出租车又来了。这次的专家不是看耳朵的,而是看喉咙的。我妈妈又一次坐在候诊室里,我又一次坐在检查台上,小护士在附近穿梭来去,酒精刺鼻的气味又一次传来,这种气味至今仍然能够在五秒钟内让我的心跳加速一倍。

可这次的事情似乎没那么可怕,医生只不过是拿棉球给我擦了擦喉咙。有点刺痛,气味很糟,但是有了耳科医生的长针在先,我经受这种痛苦时有如闲庭信步一般。那位喉科专家戴着一套奇怪的器械,机械被带子固定在脑门上,中间有个镜子,有束强光从镜子里射出来,好像他长着第三只眼睛。他让我一直大张着嘴巴,往我食道里看了好长时间,到最后我的下巴都要断了,但他没拿针刺我,所以我爱死他了。过了一会儿,他让我闭上嘴,叫我妈妈进来。

“问题出在扁桃腺,”医生说,“他的扁桃腺看上去就像被猫爪子抓过一样。必须切掉。”

我记得自己之后不久被推到强光下。一个戴白色口罩的人朝我俯下身来。他站在我躺的台子头上(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四年这两年,我总是躺在台子上)。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是倒立的。

“斯蒂芬,”他说,“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我说能。

“我要你深呼吸,”他说,“你醒了以后,想吃多少冰淇淋都可以。”

他把一个东西放在我的脸上。在我的记忆之眼里,那东西有点像船上的舷外马达。我深吸一口气,眼前顿时一片黑暗。我醒来之后,确实什么冰淇淋都可以吃。可这真是个绝妙的讽刺,因为我根本不想吃。我觉得喉咙很肿很胀。但那种感觉仍然比耳朵被针扎好受多了。噢,什么都好过针扎耳朵那套老把戏。你如果非这么干不可,就摘走我的扁桃腺好了,把铁笼架子装到我的腿上好了。但是上帝救我,千万别让我落到那位otiologist手里。

7

那一年,我哥哥戴维跳级升入四年级,但我休学了。我耽误了太多一年级的课程,我妈妈和学校一致认为,我可以等到秋天重新入学,如果我到时候身体良好的话。

在那一年的大多数时间里,我要么卧病在床,要么就坐在家里。我读了大概六吨重的连环漫画书,从汤姆·斯威夫特一直看到大卫·道森(这是一位二战英雄飞行员,他驾驶着不同型号的飞机,总是“抓紧推进器,攀向新高度”),后来又看了杰克·伦敦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动物故事。我忽然开始自己写故事了。创作总是从模仿开始。我会把《战士凯西》一字不落地抄在蓝马牌便笺本上,偶尔在认为合适的地方加点自己的描写。我会这样写:“他们在一间dratty[9]的农舍里安顿下来。”我一两年之后才发现,原来drat跟表示“通风”的draft不是一个词。我记得自己在那段时间还以为“细节”跟“牙科”是一回事,而“母狗”是说长得特别高大的女人,“狗娘养的”很可能会长成个篮球手。你六岁的时候,宾果球多半还都在球盘里晃悠,什么时候蹦上来个什么没准儿,谈不上手气壮不壮。

最后我把我这些连抄带编的东西中的一篇给我妈看,她太喜欢了——我仍然记得她那带几分迷茫的笑容,仿佛难以相信自己的孩子竟然如此聪颖过人——简直是个他妈的天才,上帝啊。我之前从来没见过她脸上有这种神情——至少不曾因为我有过这种神情——我太喜欢她这种神情了。

她问我故事是不是我自己编的,我不情愿地承认多半是我从一本连环漫画里抄的。她看起来有点失望,我的兴奋也被带走了大半。最后她把本子还给我。“你自己写一个,斯蒂威,”她说,“《战士凯西》之流的漫画书都是垃圾,凯西总是把什么人的大牙敲掉。我打赌你会写得更好。自己写一个吧。”

8

我记得,我听到这话之后觉得自己拥有了无限的选择。我仿佛被领进了一幢大房子,房子里面全是一扇一扇关闭的门,而我喜欢哪扇门,就随便打开哪扇。我想,一个人一辈子都开不完这大房子里的门(我到现在也没改变想法)。

我写了关于四个魔法动物的故事。它们开着一辆破车到处跑,帮助小孩子。它们的头目是只大白兔,名叫“戏法兔子先生”,开车的就是它。故事有四页纸,我用铅笔工整地把故事誊写清楚。我记得里面没有一个角色从格雷摩尔旅馆的房顶上跳下来。我把誊好的故事拿给我妈,她在起居室坐下来,把钱包放在脚边的地板上,一口气把故事读完了。我看得出她喜欢这故事——她在所有可乐的地方都笑了——可我不知道她这是因为喜欢我,想让儿子感觉好点呢,还是因为我的故事当真不错。

“这个不是抄的?”她看完之后问我。我说不是,不是抄的。她说可以把这故事写到书里了。以前谁也不曾说过让我这么高兴的话。我又写了四个关于戏法兔子先生和它的朋友们的故事。她以每个故事两毛五的价钱买了故事,寄给她的四个姐妹。我想她们都有点可怜我妈妈。她们毕竟都有丈夫;她们的丈夫一直在身边。的确,弗莱德姨父没有幽默感,又非得把敞篷车盖翻上来;奥伦姨父爱喝酒,还有一套阴暗论,说是犹太人在统治世界。但他们好歹没把老婆撇下,而露丝被扔在一边,抱着个小孩,眼睁睁看着老唐跑掉了。她想让大家看看,这小孩是个天才。

四个故事。两毛五一个。这是我做这行赚到的第一个一块钱。

9

我们搬到康涅狄格州的斯特拉特福德镇。我那时候上二年级,一心爱着邻居家一个十几岁的姑娘。她白天从来不多看我一眼,但是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渐渐沉入睡眠后,我们俩总是一起逃离这冷酷的现实世界,一次又一次。我的新老师叫泰勒夫人,是个好人,留着一头艾尔莎·兰切斯特式花白头发,弗兰肯斯坦的新娘也留这种发型。她还长着一对肿眼泡。我妈妈说过:“我跟泰勒夫人说话时,老想把手捧在她眼睛下头,怕她眼珠子万一掉出来。”

我们的新家在西大街一幢三层公寓里。往下坡走一个街区,距离泰迪市场不远处,布雷茨建筑材料公司对过,有一大片野地,空地边上有个垃圾场,一条铁路从空地中间穿过。我经常在想象中重回这个地方;它在我的长短篇小说里以不同的名字反复出现。当地的小孩管它叫荒地;我们管它叫树林。我和戴维搬到新家后不久便去探察这个地方。当时是夏天,天很热,那次经历很棒。我们深入那片绿色的神秘地带,觉得那是一个很酷的新游乐场。可就在这时,我突然感到强烈的便意。

“戴维,”我说,“带我回家!我要上大号!”(大人教我们就用这个词表示那件事。)

戴维可不想听我的。“到树林里拉。”他说。至少走半个小时才能到家,他可不想因为弟弟想蹲坑就抛弃这段好时光。

“不行!”他的主意让我大吃一惊,“我没办法擦屁股!”

“这个容易,”戴维说,“用树叶擦就行。牛仔和印第安人都是这么干的。”

不管怎么说,这时候再往家跑已经来不及了。我觉得自己别无选择。再说,像个牛仔一样拉屎?这主意挺让我着迷。我假装自己是豪帕龙·卡西迪[10],把枪拿在手上,蹲在灌木丛里。我在这样的私人时刻,也决不能松懈片刻,以防被敌人逮个正着。我解决了事情,按照大哥的建议搞定清洁问题:拿大片亮闪闪的树叶仔细擦干净屁股。但那是毒藤的叶子。

两天后,我的整个背后,从膝盖到肩胛,都红得发亮。我的阴茎幸免于难,可睾丸变得又红又肿,像探照灯一样。我从屁股一路痒到胸腔。最糟糕的是我擦屁股的那只手,那只手肿得好像米老鼠的手,还是唐老鸭一锤子砸过之后肿起来的样子,手指间起了巨大的水泡。水泡破了以后,粉红色肉裸露出来。整整六个星期,我躺在浴缸里,在温吞的淀粉药汤里泡着,透过浴室开着的门,听到妈妈和哥哥一边笑一边听彼得·特雷普在收音机里主持流行音乐排行榜,还玩扑克。

10

戴维是个很不错的哥哥,可作为一个十岁大的孩子有点聪明过头。他的脑瓜老给他找麻烦。不知从什么时候(大概是在我用毒藤叶子擦屁股之后)起,他发现自己惹了麻烦以后,可以把斯蒂威小弟拉过来,和他一起站在风口浪尖上。戴维从来不曾让我为他那些精妙的坏点子惹出来的状况背黑锅——他既不是小人也不是懦夫——可有那么几次,他请我跟他分担责任。我觉得,正因为如此,戴维把穿过树林的小溪堵住,结果溪水淹了大半条西大街之后,我才会跟他一起倒霉受罚。我为了帮他分担责任,我们俩冒着没命的危险,实施了他那个可怕的科学实验。

那大概是一九五八年。我在中央文法学校读小学,戴维在斯特拉特福德初中念书。妈妈在斯特拉特福德洗衣店工作,是熨衣组里唯一的白人女性。戴维实施他的科技展作业设计时,妈妈就是在做这个——往熨衣机里塞床单。我这位大哥决不是那种小孩:只要往建筑图纸上画张青蛙解剖图,或者拿塑料积木和彩绘卷筒纸芯做个未来房屋模型就满意了。戴维的目标远大得很。那一年他的作业是“戴维的超强电磁铁”。我哥哥对一切超强的东西,还有以他自己名字打头的东西都怀有强烈感情。后一种东西的巅峰之作就是《戴维小报》,我们很快就会说到这个。

他的超强电磁铁在第一次实验中不怎么超强,很可能一点都不强——我记不大清了。做法确实是某本书教的,不是戴维拍脑瓜凭空想出来的。原理是这样的:你拿根钉子在一块普通磁铁上摩擦,会有微弱的磁力传到钉子上。书上说,磁力虽弱,却足以吸起几个碎小的铁屑。你让钉子带上磁性后,再把一条铜丝绕着钉子缠好,接着把铜丝两头跟干电池的两个电极连在一起。根据那本书所言,电流会加强磁力,你可以吸起更多的铁屑。

戴维想的可不是吸起一点傻了吧唧的碎铁片。他想吸起别克车、火车车厢,乃至陆军运输机。戴维想依靠电流撼动世界。

炮!超强!

我们在这个超级电磁铁制造计划里各有分工。戴维的工作是把它造出来,我的工作是实验。小斯蒂威·金就是斯特拉特福德的查克·伊格[11]

戴维决定绕过那个老土的小破干电池(他说,我们从五金店把电池买回来时,电池可能就已经没电了),选择装在墙上的交流电。戴维从别人当垃圾扔在路边的一个废台灯上剪了一段电线下来,然后把电线外皮撕掉,用这条赤裸的电线把钉子一圈圈缠起来。随后,他坐在我们西大街公寓的厨房里,把超强电磁铁递给我,让我执行任务:把电线两端插进电源。

我犹豫了一下——这点功劳应该归我——可戴维的热情太疯狂,我无法抵抗。我把插头插进电源。钉子没有产生什么明显的磁力,但把我们家里每个电灯、每样电器都给爆掉了。整幢楼里的每个电灯、每样电器也都爆掉,隔壁大楼里的每个电灯、每样电器也都爆掉了(我心爱的姑娘就住在隔壁楼的底楼)。电流转换器立刻跳掉,然后警察来了。在接下来的一个钟头里,我和戴维胆战心惊地把脑袋伸出我妈卧室的窗口,往外望,因为我们家只有这一个窗户对着大街(其他窗户统统直面后院,后院里没有草坪,只有垃圾,唯一的活物是一条流浪狗,叫如扑如扑)。警察走了以后,电力公司的卡车来了。一个穿钉鞋的男人爬到两幢公寓楼之间的电线杆上,检修转换器。在别的时候,我们肯定会看得兴致勃勃,可那天不然。那天我们只顾着担心,想妈妈会不会来工读学校看我们兄弟俩。最后,电流又接通,电力公司的卡车开走了。我们没被逮捕,也没丢了小命。戴维决定,他也许可以交个超强滑翔机当科学作业,而不是做这个超强电磁铁。他对我说,我可以乘他的滑翔机首航。很棒,是不是?

11

我生于一九四七年,直到一九五八年,我们家才有了第一台电视机。我记得我看过的最早的节目叫《怪物机器人》,那部电影里面有个人穿着一身猿猴皮,头上顶个金鱼缸。这家伙叫罗曼,到处跑来跑去,要把一场核战后残留的幸存者杀光。我当时觉得这就是相当高级的艺术了。

我还看过《公路巡警》[12],布罗德里克·克劳福扮演英勇无畏的丹·马修斯。还看过约翰·纽兰德主持的《一步以外》,这家伙长了一双世上最吓人的眼睛。也看过《夏延》《海上捕猎》《你的音乐排行榜》和《安妮·奥克雷》;汤米·莱提格演第一任主人的《灵犬莱西》,乔克·马霍尼演的《山间骑手》我也看过。安迪·迪瓦恩用他那高亢又怪异的音调大叫:“嘿,野比尔,等等我!”整个世界充满让我感同身受的冒险故事,这些故事被打包装在十四英寸的黑白屏幕里,送上门来,故事里夹杂着许多广告。直到现在,那些品牌的读音在我听来还有如诗歌一般动听。我爱极了这一切。

但我现在对电视比较晚才来到我们金家感到挺高兴。我想,我属于比较稀少的一群人:美国最后几位在学会每天吞下许多视觉垃圾之前先学会读书写字的小说家。这也许不重要。但你如果是个初出茅庐的作家,不妨试试把电视机电源线剥光,缠在一根钉子上,然后把电源线插头插回到墙上,看看什么会爆掉,爆出去多远。

姑且这么一说。

12

一九五〇年代末,弗利斯特·J.艾克曼开始编一本叫作《电影国度著名怪物》的杂志,这位作家经纪人加科幻小说史料狂热的收集者改变了成千上万个孩子的生活——我就是其中之一。你对在过去三十年里跟科幻恐怖小说有过关系的随便哪个人问起这本杂志,一定会得到一阵笑声。对方会眼光闪烁,提起一连串闪亮的回忆——我对此非常肯定。

一九六〇年前后,弗利(他有时候管自己叫“怪物艾克”)又创办了一本有趣却短命的杂志,杂志叫《太空人》,主题是科幻电影。一九六〇年,我往《太空人》寄了一个故事。据我的印象,这是我第一次投稿。我不记得故事的名字了,可我记得自己当时才发展到罗曼时期,这篇故事无疑深受那只杀人猿影响,就是脑袋上顶个金鱼缸的那位。

我的故事被拒了,但弗利把稿子留了下来。(弗利什么东西都留着,任何一个去他家——人称艾克大宅——参观过的人都会这么跟你说。)大约二十年后,我有次在洛杉矶的一家书店做签售,排队的人里就有弗利……他带来了我当初的投稿。稿子单倍行距,是我用妈妈在我十一岁那年给我的圣诞礼物——一台皇家牌打字机——敲出来的。那台打字机早已不知去向。他想请我在稿子上签名,我猜我当时照办了。可那次见面实在是太超现实,我都记不清楚了。恍如隔世。属于过去的幽灵啊。我的老天。

13

我成功发表的第一个故事刊登在迈克·加莱特在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出版的一本恐怖科幻杂志上(迈克仍然健在,并且仍然从事这一行)。他以《半个世界的恐怖》为题,发表了我的这个中篇小说,可我更爱自己当初的题目。我原来的题目叫《我是一个少年盗墓者》。超强!炮!

14

我第一个真正原创故事点子——我猜人总会记得第一个——出现在艾克[13]八年怀柔统治的晚期。当时我坐在位于缅因州德翰姆家中厨房桌子边,看着我妈把S&H公司的好多绿色积点兑换礼券贴到一个本子上(若想看关于积点礼券更有趣的故事,读《撒谎者俱乐部》)。我妈为了照顾年老体弱的父母,将我们的三口之家又搬回到缅因州。外婆那时候已经年近八十,肥胖,患有高血压,眼睛几乎全盲;外公盖伊八十二岁,极瘦削,性格乖僻,偶尔还会像唐老鸭那样哇哇大叫一阵,只有我妈能理解他的意思。我妈管外公叫“老爹”。

是我妈的姐妹们把这差使安给我妈的,她们也许是觉得这样可以一举两得——年迈的父母可以在家安度晚年,得到女儿贴心的照料;露丝烦人的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她总算可以不必带着两个孩子到处漂泊,毫无目的地从印第安纳到威斯康星再到康涅狄格,早晨五点就起来烘饼干,或是在洗衣房里熨床单,那间洗衣房里夏季温度高达华氏一一〇度[14]。从七月一直到九月底,每天下午一点和三点,工头都要给工人发盐丸,防止他们中暑。

我觉得她痛恨这份新工作——她的姐妹们为了照顾她,把她从一个自给自足、性格开朗又稍微有点傻乎乎的人变成了一个小佃农,日子过得紧巴巴,手上基本没有现金。姐妹们每个月寄来的那点钱基本只够买日用品。他们还给我们寄来一包又一包的衣服。每年夏天快结束时,克莱特舅舅和艾拉姨妈(这二位可能算不上是直系亲戚)还会送来一箱一箱的蔬菜罐头和果酱。我们住的房子是艾瑟琳姨妈和奥伦姨父的产业。我妈一到了那里就被上了套。两位老人去世之后,我妈找了份真正的工作,但她在那幢房子里一直住到癌症找上她为止。我觉得她最后一次离开德翰姆时——在她生绝症后的最后几个礼拜里,是戴维和他太太琳达照顾她——也许恨不得快些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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