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编纂规划(草案)

《清史》编纂规划(草案)[1]

包括此文以后的四篇文章均为1978年至1982年准备启动编纂清史工程时所写。但因“文化大革命”刚刚过去,拨乱反正工作十分迫切,未能顾及编史,且主持编史之郭影秋同志长期卧病,事遂中辍。今略记其事梗概:

新中国成立伊始,董必武同志首倡编修《清史》之议,得毛泽东主席与周恩来总理之首肯,但因建国事殷,百废待举,暂未实行。延至50年代末周总理与吴晗同志商议,邀吴晗主持修史,吴晗向各方面征求意见。当时,他曾找到我商谈有关修史规划、资料、人才与编写步骤等。随之因三年困难时期,事亦搁置。至1965年秋,周总理委托周扬同志召集中宣部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清史编纂委员会,承担撰修《清史》任务,以郭影秋为主任,委员有关山复、刘导生、尹达、刘大年、佟冬、戴逸等。又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设立清史研究所。此次暂未请吴晗及党外专家参加。因当时思想界之形势渐趋严峻,已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媒体上常出现批评吴晗的文章,故清史编纂委员会悉以党员充任。两个月后,批判吴晗《海瑞罢官》的文章在上海《文汇报》刊登,“文化大革命”揭开序幕。修撰《清史》之事又被迫停止。“四人帮”倒台后,有人给邓小平同志写信,建议纂修《清史》,此事又被提上日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部的主持下成立《清史》编纂规划起草小组。这四篇文章是我在小组工作时起草的。

一、清史研究的重要性和现状

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从它建立到被推翻,共经历将近270年。如果追溯到满族的兴起,那就有300多年。清朝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鸦片战争以前我国仍停留在封建社会晚期阶段;从鸦片战争开始,我国社会逐步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鸦片战争前,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过长期的发展最后形成了。并且由于这个时期清朝面临的世界形势,我国同世界各主要国家开始了广泛的接触,遭受了殖民主义的长期侵略。清朝灭亡之后不久,历史便进到我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所以清朝距我们现在的时代很近,和现实斗争的关系很密切。深入研究清朝的历史,对于我们分析和批判现实生活中封建主义残余的历史根源以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的进程,对于了解近几个世纪的中外关系以促进我国今后外交事业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中央许多领导同志对清史研究工作十分关心。早在“文化大革命”以前,敬爱的周总理和董老就曾指示,要组织力量编写《清史》。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这一工作被迫停止。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同志又批转了群众要求编写《清史》的来信。全国史学工作者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就是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所关心而被林彪、“四人帮”破坏了的《清史》编纂工作迅速抓起来,编写一部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科学水平的《清史》,大力促进历史科学的繁荣和发展,以迎接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新高潮。

许多国家的学术界对我国清代历史的研究非常重视。日本一向注意研究我国清代的历史,许多大学开设了专门的清史讲座和研究中心,翻译了我国的满文历史资料。他们在研究清代边疆历史、少数民族历史以及经济史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近10年来,美国研究我国清史的学者也越来越多,加利福尼亚大学设立了清史研究中心,邀请了许多国家的历史学家参加,现已出版专门刊物《清史问题》24期。苏联也大力加强了对我国清史的研究,编出了大部头的著作和资料集。此外,英、法、德等国家都有清史研究的专家。我们无论在论文著作的数量、资料整理出版的规模还是研究人员、研究机构增长的速度等方面,都远远落在他们后面。全国的清史研究工作者估计只有100人左右(近代史未计),专业研究机构也才刚刚建立。清史研究的基础薄弱,空白环节甚多,发表的论文有限,专著更少,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出版也很差,大量的档案、官书、地方志、文集、笔记目前无人整理,根本无法利用。我们必须大力开展清史资料的整理、出版工作,大力加强清史的研究工作,迅速改变这种落后的状况。我们必须树雄心、立壮志,在我们这一代完成《清史》编写任务,不能把这个任务留给子孙后代。

二、任务和方针

《清史》全书可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从满族的兴起到1840年以前,下编从鸦片战争到1911年辛亥革命。由于两个时期的社会性质和特点不同,研究机构和人员也有明确分工,因此在体例方面,既要注意保持连贯性,又不能完全一致。鉴于研究鸦片战争以前清代历史的人员较多,机构也比较充实,目前先搞出上编的规划,待取得一定经验后,另行组织力量,制定下编的规划。

为完成这一大规模的编纂任务,须采用分部件、分阶段、统一领导、全国协作的工作方针。在统一领导下,把全书分成若干部件(通史部分、专史部分、传记部分、年表部分、图录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分工协作,限期完成。不适于分散的部件(如通史部分、年表部分以及某些专史)就集中编写。有的部件(如专史部分、图录部分)可以由一个单位或几个单位承担,按质按期负责完成。有的部件还可以定出规格要求,分散给个人完成(如传记部分和某些专史)。

凡质量较高又适于单独出版的稿件,可以提前单独出书,或先在刊物上发表,以便通过学术界的自由讨论,纠正错误,提高质量,也有利于早出成果,发现人才。

三、体例与篇幅

《清史》编写体例是一个很重要又很复杂的问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为了便于征求意见,我们先提出上编的初步设想。共分五个部分:

(1)通史部分,分6卷,约150万字。

(2)专史部分,暂拟23篇,供讨论时参考。如:农业、工业、水利、商业、财政、中外关系、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泥石流、水、旱、蝗、风等)、国家机关、兵制、法律、园林建筑、学校科举、学术、文学艺术、科技、交通、文献、少数民族、会党、天文、地理、宗教、都市,分23卷,约400万字。

(3)传记部分,暂定2000人,有的可采取合传、附传形式,每篇1000~5000字不等,分15卷,约400万字。

(4)大事年表,1卷,约30万字。

职官表、封爵表等,1卷,约20万字。

(5)图录,约1000幅,分4卷。

全书共50卷,约1000万字。

四、机构

为了完成这一大规模的编纂任务,建议成立清史编纂委员会,请国家领导人和著名史学家担任委员,以便组织领导全国的研究力量。在清史编纂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前,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负责筹备工作。

在清史编纂委员会下设立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设计全书、组织协作、掌握编写工作的进展情况、帮助协作单位解决具体问题。编纂委员会还应直接掌握一支相当数量的研究队伍,以便完成一部分不适于分散进行的研究任务,如通史、年表及某些专史和传记。同时对各地分散撰写的稿件负责验收,组织讨论修改定稿。

在编写过程中将有大量的印刷出版任务,应有一个条件较好的印刷出版单位,拨给专用纸张,负责出版资料、刊物、内部通讯和未定稿等。

五、研究人员的培养

充分发挥现有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加速培养新生力量,是完成《清史》编纂任务的关键,必须大力抓紧。目前从事鸦片战争前清代历史研究工作的,只有100人左右,其中不少同志的研究工作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期被迫抛荒。要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必须合理组织现有力量,注意发掘人才,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时还必须大力培养新生力量,使清史研究人员在近期内迅速地增长,力争在1985年形成一支500人左右的队伍,从事鸦片战争前清代历史的研究。具体的计划和措施是:

(1)1985年以前培养研究生200人,其中历史研究所培养60人,人大清史所培养60人,其他院校和研究机构培养80人。

(2)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历史系开设清史专业,培养清史研究人员100人。

(3)吸收社会上有志于清史工作,并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人员100人。

(4)抓紧培养一批熟悉少数民族语言(如满、蒙、维、藏等)和外语的人才。这类人才的培养,可委托中央民族学院、内蒙古大学、外语学院代培(应列入国家招生计划),也可以在有条件的院校或科研机构招考研究生进行培养。在1985年以前,应完成约100人的培养任务。

六、预备时期规划要点

1979年到1982年为预备时期,共3年。

这个时期主要任务是成立清史编纂委员会筹备机构,讨论并确定全书的体例和拟订《清史》大纲,培养研究力量,充实研究机构,把清史研究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向前推进一步。

具体建议如下:

(1)争取在今明两年内设立清史编纂筹备机构,开始时人员可以少些,以后逐步充实。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抽调、借调、兼职等),使这一机构直接掌握一支强大清史研究力量,至1981年不少于50人,到1985年不少于120人。

在筹备就绪及研究工作有所进展的基础上,1981年成立清史编纂委员会。

(2)规划确定后立即开始研究《清史》体例,可召开会议,也可在报刊上展开讨论,以便集思广益,取长补短,争取在1980年上半年初步确定《清史》的体例。

在讨论中要逐步明确各个部分的要求,确定专史专题和表的名称内容并初步编制出人物传的名单。

1980年和1981年内制定通史、专史、传记、表、图录各个部分的编纂规划,并分别成立小组,负责该部分的编写工作。

1981年以前,拟订出《清史》大纲,进行讨论,作为编纂全书的依据。

(3)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和其他有条件的单位招收清史研究生,1982年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少于60人,1982年至1985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少于100人。

建议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的历史系设立清史专业,1982年前毕业的学生不少于20人,1982年至1985年毕业的学生不少于80人。

(4)今明两年内成立清史资料编纂委员会,首先做好全国清史资料摸底工作,编制目录,并进行整理、编辑出版。要立即着手出版清史资料丛书和清史资料杂志(详见附件一)。

(5)有条件的地区分别成立清史研究会,推动研究工作,组织学术讨论,交流经验和情况,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

(6)筹备出版《清史研究》刊物,发表研究成果,可先在内部试刊,1982年公开发行。另出版《清史研究动态》,交流研究经验,介绍国内外清史研究的动态,1980年创刊,内部发行。

七、编纂时期规划设想

从1983年开始到1992年为编写时期,共计10年。这个时期的工作,初步设想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83年至1985年)

(1)首先开展人物传的编纂和图录的收集工作,在这个阶段应完成传记的40%,完成图录的初步搜集。

(2)着手撰写一批专史,并力争完成一部到两部。

(3)编完全国清史资料总目录,更大规模地整理出版档案及其他资料。

2.第二阶段(1985年至1989年)

(1)人物传记和图录部分完成定稿。

(2)专史部分至少应完成70%。

(3)开始编制大事年表和其他各种表。

(4)集中力量开始编写通史部分。

3.第三阶段(1989年至1992年)

全书完成,讨论定稿,筹备出版,编制索引和参考书目录。

附件一:关于成立清史资料编纂委员会、出版清史资料的建议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强调史料和观点的统一,强调占有大量的可靠的历史资料。我国历史资料向称浩如烟海,尤其是清代,除实录、会典、通考、方略等官修史书外,还有大量公私档案、方志、奏议、文集、谱牒、信札、笔记、契约、碑刻等等。数量之多,不可胜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清史资料的整理出版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标点出版了《清史稿》、《晚明史料丛书》(已出七种,不少是有关清初的资料)、《清代史料笔记丛刊》(已出七种)、《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等等,此外,上海图书馆还刊印了一批清代上海地区的方志和笔记,这为开展清史研究提供了方便。但是,无论就数量或质量来说,与形势和任务相比,差距实在太大。有的同志在谈到这一点时,愤慨地指出:这些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我们的史籍出版工作一直停滞不前,甚至连国民党统治下的台湾都比不上。[2]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有些外地同志写信反映:我们很想做点清史研究工作,但苦于资料欠缺,比如《清实录》《东华录》这类搞清史最基本的史籍,我们这里却根本找不到。至于大量的文书档案,如故宫博物院藏清宫档案、曲阜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藏孔府档案、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藏清人信札(据说有一万余件),以及四川巴县档案、徽州契约文书等等,则更是很少或根本没有整理出版。而这些文书档案,都是史料价值很高的第一手材料,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整理出版,一定可以大大推动清史研究工作的前进。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特定意义上说,史料工作就是史学研究中的先行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在这方面也有不少经验和教训。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国史学会主持下,系统地搜集出版了《近代史资料丛刊》若干种(如《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捻军》《回民起义》等等),近代史研究所还编辑了专门刊物《近代史资料》,对于推动和活跃近代史研究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反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30年来,清史研究除个别项目(如资本主义萌芽)外,却长期进展迟缓。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史料整理、编辑、出版工作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加强清史研究工作,把它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保证《清史》编纂规划胜利完成,必须同时把资料工作尽快抓上去。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由科研、教学、文管、出版等有关单位成立清史资料编纂委员会,负责筹划和协调清史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

(2)根据史料价值的高低,分别轻重缓急,有步骤地分批整理、出版清史资料丛书。

凡纳入该丛书的出版物,只在开本(建议采用小32开本)和封面式样上求得统一,至于资料的收集、整理、标点、注释、编审、印刷、出版等项工作均由各地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自行处理。

(3)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文物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人力,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资料收藏情况,搞各种清史资料汇编,如入关前满族社会经济资料汇编、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汇编、清徽商史料汇编、《清实录》中农民起义史料等等,及时出版。

(4)在条件许可时,出版一种清史资料杂志,及时发表那些史料价值较高、篇幅不大的清史资料,包括从国外翻译的有关资料。

附件二:关于为配合《清史》修撰而加强清代档案整理工作的建议

要编出一部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科学水平的《清史》,必须充分利用最原始、最确凿的档案史料。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是国内保存清代档案最多、最系统的专业部门,那里所保存的900多万件(册)历史档案,99%以上都是清代官文书,包括了清代所有中央国家机关和少数地方政权机构所形成的历史文件。特别是像清代内阁、军机处、内务府等中央主要施政机关和皇宫内府机构的档案文件,保存得比较多、比较集中。清代六部和各府、寺、监等各中央主管机构以及顺天府、东北地区、山东等少数地方政权机构的档案,也都保存了一些。另外还有一些像溥仪、端方、赵尔巽等个人所形成的档案全宗。这些都是撰修《清史》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原始资料。清代国史馆和北洋军阀政府的清史馆也形成了大量文件、长编和稿本,保存在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其中仅清国史馆的人物传记稿本就有5000多册。它们对《清史》的撰修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清代档案如此大量而比较系统地保存至今,并且有了一定的整理基础,这就是撰修《清史》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所以我们建议,在今后撰修《清史》的过程中,有关清代档案史料方面的筹备工作,可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为基础。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作为管理明清历史档案的专业部门,表示有责任也十分希望能为撰修《清史》服务。但是,目前所存清代档案的状况及对这些档案的管理和整理工作等方面,还都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不迅速解决,必将直接影响《清史》修撰工作的进行。为此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必须重视清代档案的征集工作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所藏清代档案,有900多万件(册),数量可谓巨大。但若就某一项具体问题而言,它又往往是很不够的。因为:

(1)数百年来,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清代档案曾经遭到严重的损毁,致使现存清代各中央或地方机构的档案,都已不完整。

(2)他们所保存的档案,主要是清代中央一级机构的官文书,清代各地方衙门的档案,基本上还散存在全国各省市,有的也可能已经损毁殆尽。即使是清代中央机构的档案,也有不少已经散到国内外各单位或私人手中。台湾现存的也不少。有些散存在国内各地的档案,因为无人专管,正在不断丢失损坏。

所以,无论是为了《清史》撰修的需要,或是为了抢救历史资料,都应进行清代档案的征集工作。这首先应由党和国家发布明令并授权专门的机构具体办理此项工作。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在“文化大革命”前曾受命接收并征集流散的明清档案,从1953年至1965年期间,曾从全国各地征集并接受了400多万件明清两代档案,他们表示今后仍愿承担此项任务。清代档案的征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史有前例。清初为了编修《明史》,曾于顺治五年、顺治十二年、康熙四年等多次颁诏,明令内外各衙门开送所存的明代档案,我国目前保存的数千件明代档案就是那时征集来的明档中的一部分。我们建议动员国内各保存清代档案的机关团体或个人,主动提供所藏档案,为撰修《清史》所用。其具体办法,究竟是征调或借调原件,还是复制副本为好,可以在征集过程中具体研究协商解决。

二、必须加强清代档案的整理工作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所存的档案,经过新中国成立前后50多年的清理和整理(主要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目前虽然已大致做到有目可查、有规可循,大部分都可以提供使用,但由于整理得比较粗放,除宫中、军机处全宗的一部分朱批奏折、录副奏折和少部分其他全宗的档案已经立卷编目,可以逐卷逐件查找利用外,大部分档案还是论包成捆,使用不便。另有将近200万件的零星档案或残档,至今还无目可查。修撰《清史》势必要全面地查找使用清代档案,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清代档案的整理工作。要达到全部档案都有细目,这当然是不容易的,但至少要使全宗的重要档案都可按件提取,全部档案都能有目可查。这首先需要人力。目前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整理组只有13人,全年最多整出20万件,何日才能整完!整理人员必须成倍增加,才能赶上《清史》撰修的需要,或者采取增加少量专业人员、利用社会力量、组织大协作的办法来解决。

三、必须大量编辑出版清代档案史料

为了保证撰修《清史》和学术界开展研究工作的需要,应尽快将清代档案史料进行系统的编辑和出版。和国外情况相比,我国历史档案的公布工作已远远落后。

清代的档案史料,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虽已编辑出版过数十种,成为国内外研究清史及有关学术问题的珍贵原材料,但基本上属于零敲碎打,谈不上系统和完整。明清档案部史料编辑人员也只有11人,力量太弱。我国学术界十分重视对清代档案史料的研究利用,已有不少单位提出要求与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合作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他们的选题和目的要求都不相同,方式方法也不一样,使明清档案部难以接待和配合。为此,我们建议,由在京各有关学术单位、出版单位与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联合成立清代档案史料编纂委员会,统一研究清代档案史料编辑和出版规划,并共同解决人力、经费、纸张、设备及印刷出版诸问题。

目前状况是:一方面,明清档案部编辑人力不足,出版公布的档案史料有限,远不能满足学术界的需要;另一方面,出版力量有限,纸张供应紧张,印刷周期太长,困难重重,致使已经编好的有限几部档案史料也不能及时出版,往往积压数年之久。因此,为了保证《清史》撰修和其他研究工作的需要,除应成立清代档案史料编纂委员会和充实编辑力量外,还应同时解决纸张供应及印刷方面的问题。我们建议请党和政府拨出专门经费、纸张并指定专门的出版社来印刷出版清代档案史料。必要时可在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添购专门的印刷设备和增加印刷人员,专门从事清代档案的印刷出版工作。

四、必须适当增加保管明清档案的经费和设备

目前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的经费不足,设备陈旧,致使前来查阅档案的同志要以较长的时间等候提调档案;更需花费很多的时间抄录档案史料;霉烂损坏的档案不能及时修复,珍贵的档案原件不能更快地复制副本;库内由于通风防湿防虫等设施不足,档案继续在霉烂破损和变质;等等。为此急需增加复印机、缩微摄影机、防虫防光防潮设施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等等。

总之,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今后如何保证为《清史》修撰提供资料,内部各工作环节如何为此而调整规划和计划等等,还需要提请有关领导机关认真研究考虑。

所有这些问题,当然不是短期内所能全部解决的。但是,我们认为,应在筹备撰修《清史》的同时予以优先考虑。敬爱的周总理早就指出,档案、资料是科学研究的必备条件。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所存档案的保护管理以及整理编辑出版方面的问题,都是与《清史》修撰紧密相关,甚至是先决的条件之一,因此应该尽快地加以研究解决。

以上建议未必有当,仅供讨论时参考。

附件三:编辑清史图录的建议

(1)配合多卷本《清史》的编纂出版,可着手编辑清史图录,作为全书的一个组成部分。

(2)该图录的内容,可完全按照《清史》中通史部分的体例进行编排,分上下两编,每编分若干章节。

(3)图录的取材,可在广泛搜集有关文物和遗迹照片的基础上精选,上下编各收1000幅左右,共约2000幅。

(4)图录文字尽量从简,除每幅图版的必要说明以外,不附更多文字。

(5)此项编辑工作建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故宫博物院、中国历史博物馆和文物出版社等单位抽派人员,在清史编纂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6)所需照片,凡以上各单位收藏文物或底版者由各单位提供;凡需另行拍摄者,其经费由清史编纂委员会经费中设专门项目。

(7)此项工作可由1980年开始收集资料,1985年以前完成图录的初步收集,1989年定稿。

附件四:清史(1840年以前)研究拟题

满族源流和满族共同体的形成

女真的统一和入关前满族的社会性质

八旗制度研究

明满关系

清初社会矛盾和抗清斗争

三藩及其叛乱

清代的疆域

清代边疆和海岛海域的开发、管理

清代的准噶尔、喀尔喀蒙古、“回疆”和西藏

“改土归流”和西南少数民族

清代的民族关系和清朝的民族政策

清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清朝的军制

清朝的官制

清朝的法制

清朝的保甲制度研究

清朝的教育制度、科举制度和捐纳制度

清朝的财政和赋役制度

清朝的盐政

清代的治河与漕运

清代的人口问题研究

清代的灾荒和清政府救荒政策的研究

清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与清朝的有关政策

清代的土地制度

清代的农业和水利

清代的手工业

清代的商业、钱庄、票号和高利贷

清代的货币

清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

清代的著名城市、集镇和城市生活的研究

晚期封建制度下的地主、农民和农村阶级关系

从清代实际情况看晚期封建制度的腐朽和反动

清代的农村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研究

清代的白莲教和天地会

清代的市民斗争

清代的农民战争及其特点

清代中叶东南沿海“洋盗”的阶级构成及其斗争性质

清代的族权统治

封建主义批判(结合清代社会实际情况)

文字狱与清朝文化专制主义批判

清代的学术

清代的文学艺术

清代的科学技术及其落后于西方的原因

清朝的历史地位

清朝的国际环境和清政府的闭关自守政策

广州十三行和对外贸易

清代的耶稣会士在华的活动

沙俄加紧对华侵略和中俄关系

清代中国和周边各国关系

西方资本主义的对华侵略和清政府封建统治的危机

清代中国海外交通和中外经济、文化交流

清代的华侨

清代历史人物研究(例如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康熙、雍正、乾隆、郑成功、李定国、吴三桂、噶尔丹、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曹雪芹等)


注释

[1]原载《戴逸自选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根据我们了解的很不全面的情况,台湾出版了《清史》(就《清史稿》略加整理而成)、《明清史料》戊编至癸编共六种、《明清档案存真选辑》、《满文老档》若干册、《台湾史料丛刊》百余种(其中绝大部分是清代的)、《清实录》、《清朝经世文编》,并且还影印或排印了不少文集、奏议和几百种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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