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遇十二首(录一)

感遇十二首(录一)

孤鸿海上来,池潢不敢顾。侧见双翠鸟,巢在三珠树。

矫矫珍木巅,得无金丸惧?美服患人指,高明逼神恶。

今我游冥冥,弋者何所慕!

这首寓言诗,约作于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李林甫、牛仙客执政,诗人被贬荆州刺史时。这首感遇诗与陈子昂《感遇三十八首》(其二十三)在内容上部分地重合。二诗可以对读。

这首诗中间“侧见双翠鸟”六句,比喻有才华的人,往往多才为累。恰如陈子昂诗所写:“翡翠巢南海,雄雌珠树林。何知美人意,骄爱比黄金。杀身炎州里,委羽玉堂阴。……多材信为累,叹息此珍禽。”对比即知,这正是“侧见双翠鸟”六句所写的内容。

所不同的是,这首诗开头二句和结尾二句呼应,加进了一个角色,与“翡翠”形成对照,乃是陈子昂诗所没有的。那就是“孤鸿”。孤鸿从大海飞来,不肯在池边逗留(“池潢”指积水池或护城河),因为水浅,无以隐身。它深深地知道“弋者”(射猎者)的存在,感到周边危机四伏,必须高飞远引,到那无何有之乡,远祸全身,而绝不肯做了翠鸟,贪图“珍木”的安逸,而遭到“金丸”的暗算。

诗人以“孤鸿”自喻,这是没有问题的。古诗《乌鹊歌》云:“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自高飞,罗当奈何!”问题是,有人认为“双翠鸟”乃喻其政敌李林甫、牛仙客之窃据高位,诗人是警告他们不可高兴得太早,须有所畏惧。但这一讲法之扞格难通,乃在于诗中“翠鸟”与陈子昂诗中的“翡翠”,是受害者的形象,而非加害者的形象。诗中的“弋者”才是加害者的形象,才符合李林甫、牛仙客之所为。而“翠鸟”,则应该是恋栈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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