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种种情形,加上不讲究字形变化(inflection)及语态(voice)等特性,遂使中国古典诗在文法上伸缩自如,反复无碍,极富弹性,这种现象,在句法(syntax)的安排上,最为显著。所谓句,原是一首诗中语意上、文法上和节奏上一个极重要的单位。如果我们将一首诗中的字比拟为个人,而整首诗为一社会,则句的重要性正如家庭,一方面容纳个人,另一方面又为社会所容纳。家之不齐,国将焉附?句法的必须讲究,是显而易见的。

可是,同为大诗人,有人似乎并不刻意炼句,有人则俯仰其间,经营之诚,一若大将用兵,忠臣谋国。前者有李白,后者有杜甫。中国古典诗的句法,到了杜甫手里,真是进入了一片新的疆土,可以说纵之敛之,吞之吐之,反复回旋,无所不宜。杜甫当然不是每诗如此。在古风和乐府之中,他的句法和其他大诗人之间也似乎没有太显著的差异。他那独运匠心的句法,在律诗中表演得最为生动多姿。律诗讲究声调和对仗,句法当然比较谨严,往往不免交错甚或倒装,可是像杜甫那样工于锻炼,不但把字的功效发挥至极限,抑且把辞的次序安置到最大的张力的,几乎绝无仅有。下面是他的《房兵曹胡马诗》:

胡马大宛名 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 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 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 万里可横行

八句之中,至少有三句是倒装。第二句可以说是“瘦骨成锋棱”的倒装。末二句在散文里的次序,应该是“有如此骁腾,可横行万里”。不过,更吸引我们注意的,是三、四两句。我们不能确定说这一联是倒装,因为我们无法妥善地把它还原。杜甫句法的波诡云谲,超越常轨,也就在此。撇开上下文平仄的规律不谈,就句法论句法,这两句似乎有下面各种可能的排列:

竹批峻双耳 风入轻四蹄

峻竹批双耳 轻风入四蹄

双耳批峻竹 四蹄入轻风

双耳峻批竹 四蹄轻入风

双耳批竹峻 四蹄入风轻

批竹峻双耳 入风轻四蹄

也许,“峻耳双批竹,轻蹄四入风”是第七种可能的排列,只是后半联甚为别扭,已邻于不通。在这七种排列之中,似乎第二、三两种比较接近原来的散文次序。怪就怪在这里:

在这样的对仗之中,“峻竹”是虚,“轻风”是实;另一方面,“批”是真的批,“入”却是似真似幻之间了。

可是,杜甫的原文次序仍是最佳的安排,且具最高的效果。因为在“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之中,“峻”和“轻”俨然有英文文法受词补足语(objective complement)的功用,不但分别补足“批”和“入”的语势,而且标出两个动词作用在受词“双耳”和“四蹄”上的后果。所以“峻”和“轻”两个形容词,不但分别叠合了竹与双耳,风与四蹄,也使“批”与“入”的动作臻于高度的完成。本来,如果没有这两个形容词,仅仅是“竹批双耳,风入四蹄”,已经足以构成相当美好的意境。但是加上这两个形容词,那意境就更高妙了。有了“峻”,竹之峻就转移为耳之峻,以致竹与耳叠合为一体;同样,有了“轻”,风之轻也换位为蹄之轻,乃使风与蹄叠合为一体。在这种叠合过程中,如果说“批”与“入”是变(becoming),则由“峻”与“轻”便是成(being)了。因此,这一类的句法,可以归纳成这样的公式:

A(名词)变(动词) B(名词) 成(形容词)

《旅夜书怀》的第一联,“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似乎也可以纳入这种模式。不过杜诗的句法出奇制胜,变幻莫测,实在不容我们将活生生的艺术强为纳入死板的公式。如果我们稍稍用心,便不难发现,《杜工部草堂诗笺》中多的是这种虚实互转主客交替的奇幻句法。像“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像“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像“江间波浪兼天涌,塞上风云接地阴”,像“野哭几家闻战伐,夷歌数处起渔樵”,像“波漂菰米沉云黑,露冷莲房坠粉红”等佳句,如果仔细分析起来,章法莫不饶有奇趣。像这样的奇句,我至少读过千遍以上,但至今也不曾读厌。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句法安排的高妙。譬如“夷歌数处起渔樵”一句,如果理顺为“渔樵数处起夷歌”,恐怕念到第二遍就已兴味索然了。

由于中文文法富于弹性,在短短五言或七言的一句律诗中,尽有足够的天地,容诗人的寸心反复回旋。例如杜甫的联诗“海内风尘诸弟隔,天涯涕泪一身遥”,拆而复装,便有下面各种可能的组合:

风尘诸弟隔海内,涕泪一身遥天涯

风尘诸弟海内隔,涕泪一身天涯遥

风尘海内隔诸弟,涕泪天涯遥一身

风尘海内诸弟隔,涕泪天涯一身遥

诸弟风尘隔海内,一身涕泪遥天涯

诸弟风尘海内隔,一身涕泪天涯遥

诸弟海内风尘隔,一身天涯涕泪遥

诸弟海内隔风尘,一身天涯遥涕泪

海内诸弟风尘隔,天涯一身涕泪遥

海内诸弟隔风尘,天涯一身遥涕泪

海内风尘隔诸弟,天涯涕泪遥一身

当然,在英文诗中,并不是没有这种再组的可能性。例如华兹华斯《西敏斯特桥上赋》(Composed upon Westminster Bridge)的第十二行:The river glideth at his own sweet will,便可作下列各种重组:

The river at his own sweet will glideth.

Glideth river at his own sweet will.

Glideth at his own sweet will the river.

At his own sweet will glideth the river.

At his own sweet will the river glideth.

华兹华斯这行诗,八个字,十个音节,长度甚于杜诗,照说句法回旋的空间应该更宽,但排列组合的结果,可能性竟不及杜诗之半。何况杜诗重组之际,是两行依相当的部位同时变换,照说牵制应该更多。事实上,换了杜甫来写华兹华斯的十四行,这句诗很可能解除了英文文法的束缚,而成为下列的方式:

River glideth own sweet will.

直译就成为“河流自甘愿”。这当然不像话。如果易为“水流自欣欣”,那至少可作下列七种组合,比英文原句多出两种:

水自欣欣流

水流自欣欣

流水自欣欣

欣欣自流水

欣欣水自流

自流欣欣水

自流水欣欣

也许“水自流欣欣”是第八种可能的组合,别扭当然别扭,但也不会比Glideth at his own sweet will the river更牵强吧。中国古典诗的句法,就是这么神奇地富于弹性,甚至可以反复诵读,例如回文。英文也有回文,叫做“百灵钟”(palindrome),例如下列调侃拿破仑的句子:

Able was I ere I saw Elba.

倒念起来,仍是原句。也有倒念起来成一新句的,例如Lewd did I live,倒念便成Evil I did dwel了。不过这种文字游戏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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