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诗经》的艺术特色

第三章 《诗经》的艺术特色

《诗经》是一部以抒情诗为主体的诗歌总集,即使有一些史诗性质的、叙事成分比较浓的诗篇,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叙事诗,不像荷马的《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但丁的《神曲》那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而是只有片段的叙述,因此,《诗经》的第一个艺术特色是抒情性。

现实性,这应该是《诗经》的第二特色。《诗经》里所反映的都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及日常经验,是人世间的种种事情和平常人的情感世界,没有凭空想象的东西,没有超现实的神话世界,没有凭幻想虚构的世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诗经》里的诗歌基本产生于黄河流域,在中国的北方,这里的环境比较艰苦,生存条件较差,人们忙于日常的生产与斗争,没有时间也没有闲心思去凭空想象,进行大量虚构。二是虽然孔子删诗之说已被否定,但孔子整理过《诗经》这是确切无疑的。孔子是一个特别注重现实的人,反对凭空虚构,幻想、虚构与神话是遭到孔子排斥的,所谓“思无邪”(《论语·为政》)、“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那些充满幻想、那些涉及神怪的诗歌,肯定要被孔子删改。孔子在整理《诗经》时,用“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以及“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作为诗教,崇尚中庸之道,学诗只是为了掌握兴(感发志意)、观(考见得失)、群(群居相切磋)、怨(怨刺上政),从而更好地侍奉父母,进而效忠君主。学诗还可以更多地知道鸟兽草木的名称。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把《诗经》大则当作从政的信条,小则当作常识教科书,独独没有把它当文学作品来看待,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诗经》里没有荷马史诗式的诸神和英雄,没有超乎常人的形象与脱离日常生活的经历,即使原来作品中有,孔子在整理时必定会根据他的诗教一一加以修改。

由于《诗经》是孔子根据儒家的观点来修改整理的,必然要求符合儒家的道德规范,符合儒家的政治信条,因此具有显著的道德与政治色彩。

中庸平和,这是《诗经》的第三个特色。由于儒家提倡“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还有“怨而不怒”的中庸之道与“克己复礼”的信条,因此《诗经》里的诗都显得很克制,很平和,没有大悲大喜,没有情绪愤激难平的激烈感情,没有充分张扬的个性,没有过分突出的抒情主人公的形象。

采用赋、比、兴的表现手法,这是《诗经》的第四个特色。这加强了诗的形象性与生动性,产生了很好的艺术效果。

赋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朱熹《诗集传》),“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也”(王应麟《困学纪闻》)。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直白其事,直抒其情。

比是“以彼物比此物”(《诗集传》),“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困学纪闻》)。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比喻。

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诗集传》),“触物以起情,谓之兴,情动物也”(《困学纪闻》)。这是触景生情的意思,看到眼前事物联想起了所咏之物,于是借用眼前物做铺垫引出所咏之物。最早的兴只是一个发端,跟所咏之物并无意义上的关系,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借雎鸠以引出所思的淑女,而雎鸠和淑女毫无关系。兴在应用中,逐渐发展,成为不是单纯的兴起,而是兼有比喻、象征、烘托、寄托等种种功能。于是后人对兴又有多种说法:“兴者,起也”(刘勰《文心雕龙·比兴》),这就是通常说的“兴起”,在《诗经》里被大量应用;“文已尽而意有馀,兴也”(钟嵘《诗品·序》),这是在诗的结尾处用兴,形成“兴结”;“比中兴也”(吴沆《环溪诗话》),这是兴而兼有比喻的意思;“兴则环譬以托喻”(《文心雕龙》),这是在兴中又具有象征、寄托等意思。

《诗经》的第五个特色是常常采用叠章形式,即在重复的几章之间,多数只在字面做少量改变,也有在意义上做了少量改变,这样反复吟唱,有一唱三叹之妙。前边我们所举的例子如《伐檀》、《硕鼠》、《黄鸟》等等,无不如此。这是歌谣体的特点,借以强化所抒发的感情,突现主题。这在《国风》和《小雅》中的民歌里普遍使用,在《颂》、《大雅》和《小雅》里的政治诗中几乎不存在。

《诗经》的第六个特色是以四言为基本句式,间或杂以一言直至九言各种句式,但是杂言句式所占比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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