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离别
从前,你第一次接触到英格兰文学。你读到的故事很可能就是由“从前”这两个字开始的。如果你是个生活在20世纪的孩子,你读到的开场白可能是这样的:“从前,距今很久以前,大概是上周五,小熊维尼‘以桑德斯的名义’,独自住在大森林里。”或者是这样:“从前,有四只小兔子,他们的名字分别是软塌塌、乱蓬蓬、棉尾巴和彼得。”
也有可能你读到的故事是用诗歌形式来创作的。如果你是个生活在21世纪初的孩子,那么你读到的开场白可能是这样的:“一只小老鼠在昏暗幽深的大森林里散步。/一只狐狸注意到小老鼠,小老鼠看起来很酷”(朱莉娅·唐纳森,《咕噜牛》,1999)。我们跟着这只小老鼠走进森林,同时也一起走进这个故事。我们有点兴奋,又有点担心。我们会在那里发现什么?这是一段非常传统的文学开场白:“在这人生的半道上,/我发现自己来到了一片幽暗的森林”(但丁,《地狱篇》,亨利·卡里译,1805)。我们开始了自我发现的旅程;我们会遇见怪物(咕噜牛!),我们会受到蛊惑而偏离预定路线,我们将和一位勇敢的英雄(一只小老鼠!)并肩作战,靠着自己的智慧取得胜利!强烈的韵律感驱使我们一路前行。我们想要继续读下去,并且很有可能在第二天晚上要求再听一遍同一个故事。
当莎士比亚的剧作第一次结集出版时,编辑(他们是莎士比亚的密友和演员同行)建议读者要“读他的作品,而且要反复读”。通常我们不愿意反复阅读昨天的报纸,也不愿意重读在机场书店最后一刻随手拿起的惊险小说、传奇故事或漫画。我们反复阅读的书籍才是真正的文学。有时候,其中不乏惊险小说、传奇故事或漫画,还会有儿童故事。当一本书成为某种文学体裁的代表作品时,它可能会被称为“经典惊险小说”或“经典传奇故事”。如果它已经超越了某种体裁的局限性,被一代又一代读者反复阅读,它也可以被纯纯粹粹、简简单单地称为“经典”——比如,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1847)就不只是传奇故事。塞缪尔·约翰逊博士在他为《莎士比亚戏剧集》所作的序言(1765)中写道,检验一部作品是否优秀,唯一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经久不衰,始终受到推崇”。
为什么毕翠克丝·波特的《彼得兔的故事》(1902)和A.A.米尔恩的《小熊维尼》(1926)能够经受考验,始终受到推崇?一代又一代读者之所以怀着愉快的心情反复阅读这些作品,原因有三点:故事叙述、人物塑造和写作质量。外在的因素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比如作品里的插图(波特自己画的水彩画以及E.H.谢泼德画的小熊维尼的世界),这就好比优秀演员的表演让莎士比亚的故事叙述、人物塑造和语言使用一直保持着活力。不过,研究文学的学生首先关注的却是语言技巧、人物可信度和虚构世界的范围。
《咕噜牛》一经出版就获得各种奖项,十年内销售了400万册。2009年,通过电话、短信和网络点击等公众投票方式,《咕噜牛》被评选为“最佳睡前故事”,这类评选在当下被认为是作品受到“推崇”的主要标志。受到中国民间故事《狐假虎威》的启发,《咕噜牛》巧妙地将传统元素与创新性相结合——这是许多潜在的经典作品的共同特征。但是,在高速发展的21世纪,文学审美也随之产生了急剧变化。目前我们无法确知《咕噜牛》最终能否取得经典地位。约翰逊博士认为“经久不衰”的时间至少是100年。哪怕将所需时间减半,我还是不得不承认,鉴于本书出版于2010年,书中所提及的任何出版于1960年之后的作品都只能算作暂时性的经典作品。
彼得兔让我们得以了解E.M.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1927)中提出的“圆形人物”。圆形人物通常以一些扁平人物来衬托。以彼得为例,他的那些故作乖巧的姐妹们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波特在作品的第一句话中通过简明扼要的方式暗示了这一点,她将三只小兔子分别命名为软塌塌、乱蓬蓬和棉尾巴,却将一个人名(彼得)赋予她们的兄弟。彼得谈不上好或坏。他很淘气,爱冒险,同时又很天真。这样的性格导致他不断惹出麻烦,但是读者知道他最终会时来运转。听过彼得兔故事的孩子们将来会发现,彼得其实就是亨利·菲尔丁的《汤姆·琼斯》(1749)和托比亚斯·斯摩莱特的《罗德里克·蓝登传》(1748)中所描绘的那一类冒险英雄。
那些杰出的文学人物既是独特的个体,同时又代表着某一类在现实世界中真实存在的人群。小熊维尼故事中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语言风格和鲜明的性格特征;与此同时,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每个教室和每个会议室里,都会遇到热情的跳跳虎、悲观的小毛驴、夸夸其谈的猫头鹰,还有总想着管理别人的兔子。故事场景也具有双重性:小熊维尼的故事发生在百亩森林,作者以英国萨塞克斯郡的阿什当森林为基础,精确刻画了相应的地理环境,让这些动物所经历的超现实场景与作为背景的现实世界保持相似性。与此同时,这样的地理环境也是一种文学原型,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场景,一处伊甸园,一个带有乡间淳朴气息的地方。
这样的理想世界却有一条残酷的法则,那就是未来某天我们终将离开这里。英格兰文学中关于离别时刻最庄严、最优美的描述是约翰·弥尔顿在《失乐园》(1667)结尾写下的片段:
他们回首望去,天堂东侧的风光,
尽在眼前,那里曾是幸福的家园,
如今却有燃烧的神剑在上空挥舞,
令人生畏的面容和炽热的武器守在门口;
他们忍不住落泪,但随即擦干泪水,
世界就在他们面前,选择哪里
作为栖息之地,天谕将引导他们前行;
牵着彼此的手,步履蹒跚又缓慢,
他们穿过伊甸园,从此踏上孤独的旅程。
亚当和夏娃是“孤独的”,因为他们遵循自己的自由意志,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这一举动切断了他们和上帝之间的联系。但是他们“牵着彼此的手”:人类之间的纽带将帮助我们继续前行。在弥尔顿看来,人类就是在这样的时刻被迫学会成长的。
《维尼角的房子》(1928)有着类似的基调。克里斯托弗·罗宾即将离开。米尔恩以英式幽默开始创作小熊维尼系列的第一本书:
“‘以桑德斯的名义’究竟是什么意思?”克里斯托弗·罗宾提出疑问。“意思是他用金色字体写下那个名字,挂在大门顶上,然后他就住在这个名字底下。”
米尔恩以英式含蓄来结束小熊维尼系列的第二本书:
克里斯托弗·罗宾注视着眼前的世界,同时伸出手去,想要握住维尼的爪子。
“维尼,”克里斯托弗·罗宾真诚地说道,“如果我——如果我不是那么——”他停顿了一下,然后又继续说道:“维尼,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会理解的,对不对?”
“理解什么?”
“噢,没什么,”他笑着跳起来,“走吧!”
“去哪儿?”维尼问道。
这段对话节奏张弛有度,其中隐含的意思和明确表述的内容同样重要,即便放在伊夫林·沃的小说中或者放在诺埃尔·考沃德的剧本中,也不会显得突兀。但是,米尔恩写的是儿童文学,所以他不可避免地以英式怀旧风格写下了最后一段:
就这样,他们一起离开了。但是不管他们去了哪儿,也不管他们在路上发生了什么,在森林最高处,在那个充满魔力的地方,一个小男孩和他的小熊永远在一起玩耍着。
世界就在我们面前,不管发生了什么,我们都需要在记忆中保留一块充满魔力的地方。用威廉·华兹华斯的话来说,要保留我们“关于童年的回忆”。他的那首颂歌(1805)以“曾几何时”作为开始,华兹华斯在诗中提出,这样的回忆向我们提供了“关于不朽的讯息”。每当死亡降临到我们这个世界时,文学作品就开始发挥魔力,欺骗时间和死亡,并且借助想象赋予我们自由。那个拒绝长大的男孩彼得·潘打破了我们必须离开理想世界的残酷法则。在永无岛上,一群迷失的男孩(也就是说,那些已经死去的男孩)围绕在他身边。潘这个人物属于英格兰文学中最让读者伤心的那一类,另一个例子是《故园风雨后》(1945)中的塞巴斯蒂安·弗莱特——他紧紧抱着他的泰迪熊,这个举动表明他不想离开乐园,不想开始人生的大冒险。
求学
维尼和他的朋友们并不知道克里斯托弗·罗宾要去哪里,不过我们很清楚。虽然文中并未明确指出,但他要去的地方肯定是寄宿学校。我们关于英格兰文学的介绍,第二阶段要说的就是求学故事。这必然涉及英格兰难以回避的阶级问题。穷人的教育是一回事(或者根本没有),富人的教育则是另一回事。贫穷的简·爱在冷冰冰的洛伍德学校饱受折磨,遭遗弃的男孩则被送往多西伯义斯学堂,任凭沃克弗德·斯奎尔斯先生摆布(《尼古拉斯·尼克贝》,1839),更不要说狄更斯的前一部作品《雾都孤儿》(1838)中的济贫院:这些地方和托马斯·休斯在《汤姆·布朗的求学时代》(1857)中提及的英格兰公立学校的氛围完全不同。在所有的学堂中,食物都很糟糕,但是上流社会的男孩被允许使用调味酱和泡菜。多亏了拉格比公学的校长托马斯·阿诺德博士,学校里的恶霸弗拉士曼被打败了,汤姆成长为一名绅士,同时也成为身体强健的基督徒。白天,他驰骋板球赛场;晚上,他依然记得做祷告。
一个来自体面但并不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的男孩,在接受了公立学校的教育之后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并且接受相应的价值观;与此同时,他在成长的道路上还要战胜一个来自上层阶级的恶霸同学。在面向中产阶级读者的一系列小说中,这样的人物设定已经成为固定的套路。男主角总会有一两个好朋友帮助他,比如汤姆的朋友亚瑟,以及哈利·波特的朋友罗恩和赫敏。
在学校放假期间,公立学校的精神可以在野营、划船和登山等运动中加以历练。亚瑟·兰塞姆的《燕子号和亚马逊号》(1930)就反映出这一点,这本书很有代表性地描述了健康的英格兰特性。作者亚瑟·兰塞姆娶了托洛茨基的秘书,并且一度支持布尔什维克运动。在这本书中,一群典型的英格兰中产阶级的孩子经受住极端情况的考验,表现出坚韧不拔的品格。在C.S.刘易斯的《狮子、女巫和魔衣橱》(1950)中,佩文西家的孩子们为了躲避闪电战而撤离伦敦,却发现自己被卷入另一场战斗,对手是幻想版的纳粹/恶魔军队。在R.M.巴兰坦的《珊瑚岛》(1857)中,两个孩子拉尔夫和杰克遭遇海难,在没有成人陪同的情况下来到波利尼西亚岛的一座珊瑚礁上,他们在那里上演了一出好戏。
图1 “驱逐”:左图是威廉·布莱克为约翰·弥尔顿《失乐园》的结尾部分绘制的插图,右图是欧内斯特·H.谢泼德为《维尼角的房子》的结尾部分绘制的插图。
在继承传统的同时,文学创作也在颠覆传统。在威廉·戈尔丁的《蝇王》(1954)中,拉尔夫和杰克在流落荒岛时并没有展现出绅士风范,而是变成了野蛮人。同样,C.S.刘易斯在纳尼亚系列小说中所采用的基督教隐喻与他在《〈失乐园〉序言》(1942)中对于弥尔顿的正统解读保持一致,而菲利普·普尔曼的《黑暗物质》三部曲(1995-2000)却恰好相反,对《失乐园》做出了非正统解读,并以威廉·布莱克在《天堂与地狱的婚姻》(1793)中的话作为开头:“弥尔顿是个真正的诗人,他与群魔为伍却浑然不觉。”“黑暗物质”这一说法出自《失乐园》,暗指撒旦穿越混沌,从一个世界来到另一个世界的旅程。普尔曼作品中的女主角名叫莱拉,这同样让人联想到布莱克的作品(莱拉是《天真之歌》中那个“迷失的小女孩”)。“守护神”这个说法是对布莱克的另一处引用,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神,它既是我们性格的化身,又是我们的守护精灵。
反面人物和局外人
儿童文学往往把动物的行为方式想象成和人一样,而成人文学往往描写一些像动物一样行事的人。莎士比亚作品中的某些人物缺乏同情心,他们因此被比作鹈鹕、毒蛇和狗。本·琼生写过一部关于欺诈的喜剧《伏尔蓬涅》(1606),剧名的意思就是“狐狸”。在这部剧中,一个名叫莫斯卡(“苍蝇”)的仆人一直在喋喋不休,另一个名叫沃尔特(“秃鹫”)的律师则仔细检查着他的战利品。
在成人文学中,像人一样行事的动物并不多见。它们通常出现在寓言或者讽刺作品中。最著名的例子是乔纳森·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1726)的第四部分,里面出现的慧骃是理性行事的马,而耶胡则是举止近似野兽的人。其他例子包括乔治·奥威尔反斯大林主义的《动物庄园》(1945)以及托马斯·洛夫·皮科克的《险峻堂》(1817),后者描写一只猩猩竞选议员的故事,借此对进步思想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另外还有撒旦这个特例,他幻化为蛇形,将邪恶带到人世间。但上述例子都是特例。通常来说,如果你想见到会说话的马、熊、狼或者兔子,你得去读儿童文学。
以拟人化的动物作为主角的文学作品被称为“寓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伊索寓言。在较为简单的寓言中,某个自大或邪恶的动物将会受到惩罚。比如,乌龟将击败兔子。这一类寓言符合《认真的重要性》(1895)中那个大惊小怪的家庭女教师普丽丝姆小姐所信奉的文学传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就是小说。”毕翠克丝·波特的《坏兔子的故事》(1906)是针对幼儿创作的寓言。故事的主要线索是反面角色(“凶狠的坏兔子”)与受害者(“温和的好兔子”)之间的道德冲突。“凶狠的坏兔子”被人开枪打掉了胡子和尾巴,这是它理应得到的惩罚。波特用一种超然的、不动声色的叙事声音来描述这样的暴力死亡,这种手法对伊夫林·沃和格雷厄姆·格林产生了重要影响。
彼得兔这个人物更加复杂,尤其是他很淘气,所以他的故事和“凶狠的坏兔子”比起来更有文学性。文学并不符合家庭女教师(比如,普丽丝姆小姐)所提出的设想。她的创造者奥斯卡·王尔德知道,某些最好的文学作品更像是文字游戏,而不是诚恳的故事。并且,最有趣的人物往往不是那些结局美满的好人。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那些富有魅力的反面人物,比如理查三世、《奥赛罗》中的伊阿古以及《李尔王》中的私生子埃德蒙,虽然没有得到好下场,但是在此之前,这些人物给演员和观众带来了巨大的回报。哪个演员宁愿扮演马尔克姆三世而不是麦克白呢?
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英格兰舞台上,除了莎士比亚的作品外,演出次数最多的剧目是菲利普·马辛杰创作的《旧债新偿》(1626)。剧中那位举止夸张、坏得可爱的反面人物贾尔斯·奥弗里奇爵士让这部作品广受欢迎,这是每个明星演员都想扮演的角色,同时也是维多利亚小说中那类贪婪无度的投机商人的原型,比如安东尼·特罗洛普《众生之路》(1875)中的奥古斯塔斯·麦尔莫特,以及查尔斯·狄更斯《小杜丽》(1857)中的莫多尔先生。
文学作品之所以有别于寓言、布道词和伦理学著作,原因之一就是文学能够让邪恶变得有趣。儿童文学中随处可见女巫、怪物、恶魔以及不怀好意的成年人,你最好不要接受他们给你的糖果。最好的文学是经验之歌,而不是天真之歌。威廉·布莱克的《小羊羔》(《天真之歌》,1789)描写羊羔“柔软、发亮、毛茸茸的衣裳”,这显得过于虔诚,同时又过于柔弱,让人提不起兴趣。直到读者将这首诗和《老虎》(《经验之歌》,1794)放在一起,对比阅读,情况才大为改观。后一首诗描写了老虎“可怕的匀称”。正如文学评论家威廉·哈兹里特在布莱克生前所指出的,“这头狮子比它捕猎的群羊或者群驴更具诗意”(《论科里奥兰纳斯》,收录于《莎剧人物》,1817)。当叙事者处于受迫害的境地时,读者也感同身受,此时小说将产生某些最佳效果。比如,在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惊悚历险故事中,吉姆·霍金斯听见瞎子皮尤正在逼近他,此时恐惧让他激动起来:
我们走了一半路程,突然我抓住她的手臂,因为我听见在寂静潮湿的空气中传来某种声响,我的心提到嗓子眼里——那是瞎子的探路棒在冰冻的路面上发出的敲击声。
(《金银岛》,1883)
最有趣的人物常常是这样或那样的局外人。最喜欢读书的年轻读者通常是那些孤独的孩子、独生子女或者是喜欢自我反省的孩子。他们很容易对孤独的吉姆·霍金斯产生共鸣,对于后者来说,海盗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群体。罗尔德·达尔笔下的詹姆斯·亨利·特罗特是个孤儿,两个残忍的坏姑姑“大头钉”和“海绵团”将他带大,最终他在大仙桃上找到了渴望的群体,就像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魔法学院中交到朋友。
莎士比亚《奥赛罗》的部分艺术价值在于塑造分裂的局外人形象。由于出身,摩尔人奥赛罗是个局外人,但他希望身边的人能够爱他,因为这种爱意味着他得到了接纳。威尼斯人伊阿古出生在欧洲社会内部,但是他不想得到任何关爱。他是个喜欢孤独的人,同时也是个(邪恶的)空想家,这是对局外人的身份界定。
作家对于局外人特别感兴趣,因为他们往往觉得自己就是局外人。他们没有参与现实生活,而是看到自己站在一旁,把生活变成艺术创作的素材。有不少人注意到,伊阿古的故事与莎士比亚本人的经历相似。将莎士比亚归为局外人似乎有点奇怪,但是在他刚进入伦敦戏剧界时,他必然有过这样的感受,因为他没有大学文凭,而他的同行大多接受过大学教育。莎士比亚说话很可能带有明显的乡土腔,所以最早提及他作家身份的文献资料将他称为“突然冒出的乌鸦”。罗伯特··路易斯 史蒂文森同样是个局外人,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旅行,并且在萨摩亚群岛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六年。罗尔德·达尔有一半威尔士血统,一半挪威血统,除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加入英国皇家空军,他在英格兰从未有过归属感。他的作品《詹姆斯与大仙桃》(1961)开启了他作为英格兰儿童文学作家的职业生涯,然而在创作这部作品时,他居住在遥远的纽约。
维多利亚时代的艺术家和作家爱德华·李尔是局外人的绝佳例子。他出生在伦敦东部霍洛威区一个人数众多、日渐衰败的大家庭中。成年后,他在大多数时候过着流浪的生活,在欧洲、中东以及南亚次大陆旅行和绘画。想要解读他的谐趣诗,方法之一就是将这些诗视为他对自己人生经历的回应,因为他始终生活在外语环境中:
许多年前
当当过得很愉快,
直到他在某一天
爱上一个江布里女孩。
那些江布里乘着筛子前来,他们的
登陆时间选在夜里,地点靠近萨默里菲德
那儿有长方形的牡蛎,
还有光滑的灰色礁石。
(《长着发光鼻子的当当》,1876)
当说俄语、汉语或约鲁巴语的人用母语诵读诗歌时,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我依然可以从诗歌的韵律和单词的发音中感受到强烈的愉悦。听到一些具有异国情调的地名,比如“格罗姆布里恩平原”、“钱克雷伯尔山”和“萨默里菲德”,我们也会产生类似的愉悦。
要想解读李尔的谐趣诗,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从中找出一段故事。关于当当,我们知道多少?他心肠很软,作为一种近似于人类的生物体,他既让人着迷,又让人恐惧,让人厌恶。他是个孤独的旅行者,长着一个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正常的鼻子,他渴望得到并且一直在寻找失踪的恋爱对象——一个看起来同样不正常的江布里女孩,她长着绿色脑袋和蓝色手掌。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这个痛恨自己长着酒糟鼻的爱德华·李尔始终有种局外人的感受,这很可能是因为他是个隐瞒身份、过得很不愉快的同性恋者(他同时还患有癫痫、抑郁以及其他一些疾病)。他写下了“很多年前/当当过得很愉快(happy and gay)”这样的句子,虽然gay这个词在19世纪时并不具备“同性恋者”这样的现代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