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墨溪公(禀读《小宛》之后感)
近读诗至《小宛》之五章,疑传笺释义盖未尽也。传曰:交交,小貌。应释为群飞貌。笺曰:窃脂,无肉食粟,失其性,不能自活。亦未尽当也。交交桑扈,率場啄粟,喻今日之差胥,周围民居所在,啄食之人也。交交,喻群党之义;窃脂,喻贪朘之状。哀我填寡,宜岸宜狱,诗人自知孤弱无可告诉,而以岸狱为宜,其忠厚悱恻,哀而不怨,亦可伤矣。呼长上而冤不可伸,即卜之鬼神亦无善兆。诗旨尤为沉痛。侄迩来观于书,嗟贪虐之风实有不可遏止之势,倚仗盛势,鱼肉乡愚,稍有人心,为之发指。而猾宦豪绅,方且倚若腹心,用为牙爪,择肥而噬,唯利是图,天下滔滔,习非成是,风俗颓坏至此,殊有酿成祸乱之惧。思念所及,录呈大人鉴正,一得之愚,未稔有当否?父亲近补授国子监司业,已另有函详述近状。
道光四年十月十二日
◎白话译文
近来读《诗经》到《小宛》这五章,我感觉《诗经》毛传和郑笺中的释义大概不是很详尽。毛传里说:“交交,描写的是小鸟的样子。”应该解释成众鸟齐飞的样子。郑笺里说:“窃脂这种鸟,没有肉只能吃粟米,丧失了它的本性,难以生存下去。”我认为这个解释也不够详尽妥当。成群的桑扈沿着谷场啄食粟米,是比喻现在衙门里的差役,在周围生活居住的百姓,都是他们剥削的对象。交交,喻指成群结党的意思;窃脂,喻指贪污的样子。可怜百姓贫困交加,会遭诉讼进牢房,诗人知道自己孤单无助没有能申诉的地方,却认为进牢房是合宜的,他内心忠厚而凄苦,哀伤而不怨恨,实在是令人伤心啊。他们向上面申诉冤屈却不能昭雪,即使向鬼神占卜竟也没有好的征兆出现。诗歌表达的主旨尤为沉痛深刻。侄子我近来读这些书,感叹贪污受贿、残害百姓的社会风气确实有不能遏制的趋势,倚仗强大的势力压迫剥削百姓,稍有些良心的人一定对此倍感愤怒。而狡猾的官吏和有势力的士绅,况且依仗他们将其作为心腹,用作自己的帮手,有利益可占的就拼命地据为己有,唯利是图,这么大的社会到处都是这样,歪风邪气已经习以为常了,败坏的风俗到了这种地步,特别害怕酿成社会动乱。这是我能想到的全部了,写下来呈送给您,请叔父大人帮我指正,我的这点儿读书感受不知道是否恰当?最近父亲被补授国子监司业的职位,已经另写信件详细述说最近的情况了。
国子监的集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