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有什么能帮你吗?”

金发挑染成粉色的女店员发现我在收银处附近游荡,明显是有问题想问。她的样子和你想象中的音像店女员工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很是朋克,但不至于让人以为她想砍人,穿着一件痉挛乐队的T恤,穿了唇环,吃着葡萄。

她问了个很无害的问题——这问题,上千个店员已经问了我上千次——而且问题也不复杂。这又不是巨怪的谜题,需要回答问题好决定你能不能通过一座桥。一般来说,只要说“不了谢谢”就行。但我嘴上的肌肉不配合我。她对我微笑,等我拿定主意。很明显,她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

我身在“轻率冒险”音像店,位处芝加哥的莱克维尤芝加哥公认较好的白人社区。——离我第一所公寓只有几条街。我已经差不多二十年没来这家店了。它给人的感觉,这么说吧,和我上次来的时候没什么差别。店里的背景音乐总是晦涩又出人意表,故意地想让你自觉是个乐盲。(我只知道里面有小号,歌手听起来像伊吉·帕普模仿《神采飞扬》里的博诺《神采飞扬》是U2的第六张专辑,博诺是U2主唱。。)颓废、胡子拉碴的男人守着不同的乐区,像老派会计师敲计算器一样翻着唱片。

那些我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常去的唱片店,就我所知,已经一个不剩了。洛普区芝加哥传统的中央商务区。的传奇店铺玫瑰唱片店以前有个自动扶梯通向二楼,所有打折货都放在那里(还有电梯,让你从那里离开),现在成了美发学院。霍尔斯特德的邪恶皇冠唱片店长得像个教堂,本来在它同一条街上还有一个SM皮具店和一个又小又破的咖啡馆。咖啡馆主人是个和善的老头,他儿子让杰弗瑞·达莫美国著名连环杀手,共杀死过十七个人。给吃了。现在这家唱片店的店面换了主人,新店名叫“商品不含电池”,是个“单身女子的狂欢商店”。在洛普区的克拉克贝尔蒙特公交站的那家店,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现在成了个十元店。

“轻率冒险”搬到了街对面。奇怪的是,这让人有点不高兴。这就像是从大学回家,发现父母把你的卧室搬到了饭厅里。你还是有睡觉的地方,说不定条件还比以前好,地方大了,还能看电视、吃东西。不过这和你记忆里不一样。你身上的那些重要经历,全部都发生在另一个房间里。

我只有一个关于“轻率冒险”的真正回忆。但它属于那种“我就是在这里成了男人”的记忆。这几乎都称不上里程碑,但当时看起来非常了不起。就像初尝禁果一样的回忆,慌里慌张,做了很多错误的决定,两个人都没怎么享受到,但感谢上帝,做完了。就像这种小小的但依然很重要的里程碑。就像第一次在高中派对上被女孩子明目张胆地调情,你就感觉“哇,这是怎么回事?”等到某个时候,没人看着你们,她就靠过来,在你耳边低语:“我想你进里面。”这从十六岁女孩嘴里说出来,又好笑又可爱,因为这绝对打死也不可能发生。她倒不如说:“我想和你坐宇宙飞船到火星,建立殖民地。我们的后代会创立新的人类文明。”这事情发生的概率和“进到她里面”实在不相上下。不过你们俩都挺喜欢这句话的——仿佛这是人类历史上有私处的人身上所能发生的最性感的事。你回了家,身上仿佛通了电,因为有人对你有欲望。整晚,你连眼睛也没闭,就这么醒着,想着这怪事,世上竟有人想看你的裸体。

“轻率冒险”给我留下的重要回忆发生在一九九三年。当时我在翻特价碟片,旁边正巧有一伙人,都比我大个几岁。他们穿着皱巴巴的T恤,上面的乐队名我听都没听过,小臂上文着复杂的文身,有个人脖子上还盖着蜘蛛网。

他们在聊涅槃乐队,说柯本最好的点子明显都是从小妖精乐队那里偷来的。虽然柯本自己也承认了,但这还是音乐抢劫,结果涅槃乐队还是全宇宙最火乐队,主流还是不重视小妖精乐队。这就说明绝大多数听音乐的人都是白痴。

“这简直就等于对街站着莫扎特,结果他们还是宁愿听萨列里。”有个人冷笑道。他明显是小团体的头头。他把头发刮了,耳垂扩得很大,上面戴着的耳钉几乎有蛋黄酱罐头盖子那么大,身上带着红万宝路的气味。我闷闷地笑了一声,只是让他们知道我在听,而且深为赞同。

“没错,”另一个人捧腹大笑道,“就好像有人觉得石庙向导是个棒呆了的乐队,然后你就觉得,‘大哥,你是不是没听说过珍珠果酱乐队啊?’”

那个耳朵上戴着罐头盖的酷秃子没笑,他眯起眼,对那人沉下脸。

我低头看着唱片,然后压着嗓子模仿了一把艾迪·维达低吼似的男中音。旋律是《女儿》,但歌词是我编的。“别叫我音乐,”我大声唱道,“没打算做成音乐!”

但领头的酷秃子微微一笑。他甚至还笑出声来。然后他把我招到前头来。“嗨小子,”他说,“我这里有东西,你得看看。”

我发誓,我当时简直高兴得找不着北,同时又吓得要尿裤子。

他把我带去结账处,手伸向了一箱新货。他拿出一张小妖精乐队的引进专辑,叫《走进茫白》。里面收录了一系列BBC的录音,我基本全听过,这张专辑我想都没想过要买。反正肯定不会花五十美元买。但这个耳钉能有垃圾桶盖子那么大的酷秃子觉得我应该买。那我还能说什么?“我奶奶刚借我五十美元帮我付租金。我真的不能把它花在小妖精乐队的歌上,反正我都已经有了,而且这些歌还为了一个英国广播节目刚刚重录过。”

我不知道当时的自己花了这笔钱以后,到底期待什么样的结果。其实,不对,这不是事实。我知道我希望会发生什么。我希望他会邀请我去他的公寓,那里全是很酷的人,正在用长得像水烟袋一样的复杂装置嗑药,友好地斗嘴,吵着他们最喜欢哪一期《本已经死了》洛杉矶的电子杂志,发行于一九八八至一九九九年。最著名的栏目是“回顾”三部曲系列,里面请来很多作者,回顾童年的潮流。、最喜欢哪一集《辛普森一家》、最喜欢霍尔·哈特利拍的哪一部电影。然后我们就会听小妖精乐队,他会播《贬低者》。音乐将从挂在天花板链子上的黑色大音箱里倾泻而出,而我会撇嘴微笑,点点头,因为我喜欢这首歌强烈的颠覆感,而且它绝没有把我吓掉了魂,也并不让我想开车回我爹妈在郊区的家,躲在老卧室里一遍又一遍地听比利·乔尔的《保持信仰》。

这些事情一件都没发生。我买了那张小妖精乐队的引进专辑后,回到我和室友同租的芝加哥公寓,把它塞进木板条箱,和其他价格虚高的引进专辑以及盗版专辑放在一起,那都是我不听的碟。然后我立刻打电话给奶奶,又要了五十美元。

现在,二十年后,我还是一样没有安全感,渴望得到肯定。穿着痉挛乐队T恤的女孩不停地往嘴里扔着葡萄。

我很难忍住不盯着看。我想念这一切,就像我想念我的唱片收藏一样。我怀念身处这类地方的感觉,这些地方售卖储存音乐的物品,这就提供了借口——非常正当——让你能和火辣的女人说话,她们秀发里挑染着粉色,嘴唇上穿着唇环。她们知道关于音乐的奇妙小知识,那都是我从没听过的,但它们很快就会改变我的生活。

“你有什么具体想找的东西吗?”她问。

我猜答案应该是,我想找回久违的刺激感,那一股肾上腺素的冲击,会在狩猎音乐时袭来。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我用iTunes,很好用。所有事情都变简单了。现在,我发现有个最喜欢的乐队要发售新专辑,就只要把信用卡信息给iTunes,发售日那天音乐就会自动下载到我的iPod上,就像伴侣在你生日那天早上给你做了个惊喜早餐。只不过这一点都不惊喜,因为这是你生日,你多半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到了晚上,你们会做爱,做得有一点出格,不是因为你们自然而然地来了兴致,而是因为你们之间有这个默契。长期关系都会带来这样的默契,无论是对彼此基本没多少爱意的生活伴侣还是用户和iTunes账户之间,都会有这样的结果。诱惑确实是没了,但只要等得够久,想要的总是能得到的。

音乐不该像约会之夜的性爱。音乐应该是危险的,真正的危险。它本来是这样的。曾经有一段时间,仅仅是拥有一张唱片,就可能给你带来身体上的伤害。

我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很沉迷于一个谣言。它说,如果把《天堂之梯》倒着播,就能听见撒旦的信息。我从没试过,但我朋友认识的人认识一个人,据说是找到了方法倒着播唱片,他们发誓可以听见有个声音低声说“献给我甜美的撒旦”或是“我唱歌是因为我和撒旦同住”或者其他意思差不多的东西,总之是说撒旦是他室友,他俩一起合唱民谣。

这个故事让这张唱片在我眼里变得更宝贵了。因为它不仅仅是首歌。歌不错,但当我在电台上听的时候,感觉就不怎么吓人或危险。但是唱片,好嘛,那感觉就像一本阿莱斯特·克劳利神秘学家,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神秘学领袖。被视为心灵宗教大师,也被批判为“世界上最邪恶的男人”。的书。是这张唱片,这个实在的物体本身,比那首歌要吓人得多。因为你只能用特定的方式把撒旦的呼声放出来。没有唱片,这就不存在了。我害怕这张唱片,和我害怕关掉浴室的灯、害怕在转圈的同时说三次“血腥玛丽,血腥玛丽”西方著名恐怖传说,流传版本众多,其中较普遍的一种说法是血腥玛丽可以预见未来,在镜子前面呼唤三次她的名字她就会出现。,都是出于同样的理由。我多少知道这都是胡说八道,但我才不会冒这个险呢。

二十年后,我下载了一张罗伯特·普兰特单飞后的专辑,名字已经不记得了。是和艾莉森·克劳丝合作的。我不是真的想听,不过评价不错,我又无聊,还在种子下载站上看见了。我就想:“哎呀,随便了。”我只听了一首,它就搞坏了我的iPod。我把它带去苹果店,叫卡尔的技术人员问我是不是到Limewire一个免费的P2P分享软件。上“乱搞”了。

“没。”我说。我没说谎。我已经发现了,你能从Limewire上下到的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是比尔·克林顿的音频。作为一个负责的网络盗贼,我从海盗湾一个专门储存、分类及搜寻BT种子的网站,是网络分享与下载的重镇之一。上偷音乐。

技术人员卡尔解释说我偷来的音乐文件很可能是木马病毒。更糟的是,我的iPod是“经典型号”。这就等于是礼貌地说它“老旧”了。

到我这个年纪,我爱的大部分东西都成了“经典”,这速度快得让人吃惊。音乐尤其如此。我手上足足百分之八十五的音乐收藏已经或快要变成经典摇滚了。我刚刚才(很不情愿地)接受现实,原来U2的《约书亚树》现在也算是摇滚经典了。另外,虽然已经好几次听人把它归类为“经典”,我还是拒绝承认中性牛奶饭店的《航越大海的飞机》和那些把头发梳过来挡住秃顶、已经有了孙子孙女的老嬉皮士所创造的音乐有什么共同点。但好吧,行,我是个现实主义者。我知道时间会不断流逝,既然已经过了十五年以上,以为昨日还那么鲜活的东西在今日还能保持崭新亮丽,就未免有点不切实际了。

但这次不一样。这个音乐播放装置不一样,我买它的时候,一个黑人刚刚被选为美国总统。就算只看年份,这东西也没资格被发一张怀旧通行证。

“你能修吗?”我问技术人员卡尔。

“哦,修不了,”他实话实说,“我可以卖一个新iPod给你,你就别再偷音乐了。”

“新iPod?”我问。我觉得这太荒谬了。“你就不能把坏的那首歌弄走?”

“不行,对不起。我办不到。”

我气得开始像老头一样抱怨起来,告诉他,我那个时候事情可不是这样的。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能威胁到音乐的东西很简单就能防住了。如果声音脏兮兮的——最喜欢那首歌的部分印满了手指头印——只要用一点异丙醇擦擦,就焕然一新了。问题也有可能出在唱针上。我可以一手换唱针,另一只手卷烟。但MP3就不一样了。你不能把异丙醇糊在MP3上把它修好。你得找人,找一个自以为是、穿着亮蓝色T恤的大学生给你上课,告诉你,你的iPod已经太“经典”了。

在我最好的日子里,我们的音乐是可以很危险的。如果你听歌的方法对,它能往你脑子里灌满撒旦的信息,让你那颗对摇滚号角欢呼致敬的灵魂沉沦,受到永恒的诅咒。但无论你用多亵渎神灵的方式播放坏音乐,都不需要你花三百美元换一套新的音响系统。

我随便四处看的时候,都能看见我完全陌生的专辑和极其熟悉的专辑。但那些老朋友都已经升级了。弗格齐乐队一九八七年于华盛顿组建的后硬核乐团,《重复者》是他们第一张专辑。的《重复者》?是重新发行版。史密斯乐团的《女王已死》?又是重新发行版。有代替乐队的碟吗?只有两张,一张《蒂姆》,一张《很高兴认识梅斯》,都是重新发行版。就连我收藏里最宝贵的那张碟,我当初纯粹是因为“唱片沼泽”店里收银台后面那个戴埃尔维斯·科斯特洛同款眼镜、穿了鼻环的家伙推荐才买的,就是尖叫的鼬鼠的《如何交朋友》,也只能买到重新发行版了。

所有东西都是豪华版,在一百八十克黑胶上重新灌录,配有原版封面。以前封面贴纸上写的都是“内含电台大热歌曲……”,现在写的都是“内含下载码及高解析率数字音频版本,包括2.8兆赫,12千赫/24比特及96千赫/24比特版本!”我能认出封面,但专辑感觉不一样了。不是因为它们都是崭新的,是整体设计太闪耀,包装太高清了。

穿着痉挛乐队T恤的女孩已经快把葡萄吃完了。我必须得快点说些什么。

“你能不能……呃……”我努力了一下,“告诉我哪里有……呃……就是想知道你……你知不知道……那些二手唱片?”

她对我暖暖地一笑,好像胡子发灰的老头一天到晚都会问她这种问题一样。

“就在你背后呢,亲爱的。”她说,对中间过道做了个手势。

我谢了她,脚步虚浮地往二手区走了过去。那个区的名字其实是“最后机会沙龙”。

这看起来比较靠谱。这里有些唱片可能就来自我的收藏。不一定是因为唱片名字对得上,而是因为它们的成色都很糟。它们闻起来像是曾经被堆在芝加哥冬天的地下室里。如果你拿的力气太大,唱片套都会折起来。我花了几乎整整一分钟把唱片轻柔地抱在怀里,比如布莱恩·亚当斯的《锋利如刀》,还有格列格·肯乐队的《肯氏阴谋论》。这不是因为我特别宝贝这些唱片,而是因为它们上面带着我那个年代那种实实在在战斗的痕迹。而且也因为这些二手碟的均价——最高不过五十九美分——意味着我只要花大概一百美元左右就能把我整个音乐收藏买回来了。

我很支持高级的音响效果,但二〇〇〇年后制造的黑胶唱片和二十世纪的那些比起来,从根上就不一样。气味不一样,感觉也不一样。我一九九〇年在“轻率冒险”买的那张小妖精乐队的《杜利特》和现在在“轻率冒险”卖的那张重新发行版黑胶唱片几乎没有半点关系。我半点也不在意什么珍贵白版碟指一些专门派发给电台DJ及乐评人先听为快的宣传用唱片,因光碟颜色及封套大多为白色而得名“白版”。、什么免费下载券、什么五彩黑胶碟、什么该死的图片黑胶碟。我想要我能认出来的唱片。那些好像已经成为我基因一部分的唱片。

我花了一小时在“最后机会沙龙”里翻翻找找。然后我拿着定价19.99美元的小妖精乐队的《杜利特》重新发行版,去了收银台。因为我孬,而且“最后机会沙龙”里的碟都烂得跟屎一样。

我把信用卡递给穿着痉挛乐队T恤的辣妹。

“你找到你需要的东西了吗?”她问。

“当然。”我说。不过这是假话。我根本没有找到任何我需要的东西。但我如果要说实话,就要解释一大堆关系到音乐、记忆和真实的东西。我必须对她披露一些感受,而这种东西在她这样的人听来可能是在发疯——他们现在是怎么叫那些二十多岁的人的?后千禧一代?我们是不是已经轮到A世代了?我必须得和她聊记忆,重新接触那些过去,聊做一个大人但满脑都是前青春期情绪的感觉有多糟糕又有多美好,但主要还是很糟糕。她很可能只会礼貌地点点头,听我说话,同时悄悄把手伸向桌子底下的静音报警按钮。当然,我必须得提到Questlove,就是根枝乐队里面那个鼓手,以及为什么这一切追根溯源都得找到他头上。他就是一切的开始。这就会让我们掉进一个爬不出来的大坑里,满是解释、背景和理由,而且这一切对她而言都不会有什么意义。

但没人愿意听老头念叨,对吧?唉,去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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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溜了。

我是个记者。“娱乐”记者,如果你非得弄得那么细的话。

这不是我选的。

大学毕业以后,我最想做的是编剧。我要搬到芝加哥,写令人捧腹、亵渎神明又尖酸刻薄的剧本给斯泰彭沃夫剧院获得美国戏剧界最高奖托尼奖的剧院之一。用。我会成为摩登的克里斯托弗·杜兰,而且作品里没那么多宗教禁锢,或者做个看了太多黄片和伍迪·艾伦电影的奥古斯都·斯特林堡戏剧大师,表现主义戏剧的先驱人物。。我是不小心撞进记者这一行的。我写作搭档的父亲是《花花公子》的专栏作家,在社交集会上见了几位白发苍苍的编辑后,他们付给我和朋友多到吓人的稿费,让我们为杂志撰写海岸救生队和女同性恋的搞笑故事。

因为没有别的路,我就跟着钱走了。几十年后,我就定期为一些杂志供稿,包括《名利场》《君子》和《纽约时报》。这些大多是名人的采访稿,比如蒂娜·菲、伊恩·麦克莱恩爵士、威利·纳尔逊、史蒂芬·科尔伯特、莎拉·斯尔弗曼,以及(截止至今)其他大约两百一十三个你可能听说过的人。

当你的谋生方式变成和名人聊天,一段时间后,一切就变得有些模糊了。你记得自己见过一些人,比如巴兹·奥尔德林、约翰·库萨克、伊莎贝拉·罗塞里尼,但你只模糊记得你们到底聊了什么。但和Questlove那次就不一样了,他是全宇宙最酷的新灵魂乐鼓手。我记得我们说的每一句话。那是为MTV Hive做的采访,它是MTV旗下的小台。Quest刚出版新的回忆录,我的任务是从他那里掏出几个新奇故事来。聊天的头二十分钟,没什么意外的东西。我们聊到他和普林斯溜旱冰,从崔西·摩根的舔脚趾派对上逃走。但之后话题就转到了糖山帮的《说唱歌手的快活》。

我们一起笑着回忆那绝妙的奇怪歌词。“我说嘻、哈,嬉皮对嬉皮的致意/伴着嬉皮节奏,跳起不要停……”如果你经历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而且当时不自认是成年人,你可能就还记得第一次听见《说唱歌手的快活》时,自己正身在何处。

Quest就记得自己正在和妹妹一起洗碗,同时在听费城的当地灵魂乐电台。当时他立刻出了门,买了那首歌的十二寸黑胶碟。这是他用自己的钱买的第一张唱片。他是在费城栗色街上那家“聆听小屋”买的碟,当时定价2.99美元,加税后总价3.17美元。

这是他远超七万张唱片收藏中的第一张。

“七万?”我问,震惊了,“你有七万张唱片?”

“差不多吧,”他说,“四舍五入是这个数。”

他没有买新房,而是把做今夜秀乐队领队的收入投在黑胶图书馆上,里面有“樱桃木地板和滑动梯。建这个图书馆很有必要,因为唱片太多了,简直没法下脚。你得有印第安纳·琼斯的身手才能在我家走动,到处跳来跳去,以免踩碎唱片”。

“你收藏里有什么东西是无法代替的吗?”我问,“有没有你绝不会卖掉的碟片?”

“我绝对不会卖掉我的《说唱歌手的快活》。”他说。

“你现在还留着它?”

“没错。”

“是原来那张?你花3.17美元买的那张?”

“是原来那张,”他大笑起来,“我绝对不会卖掉它。想都没想过。”

他保存一小片塑料保存了整整三十年?

“我一直都精心照料它,”他告诉我,“我一直都在记录我的碟片收藏,所以不会有碟片在我没意识到的时候消失。不只是《说唱歌手的快活》,还包括我所有的碟。它们从来都没有遭受过任何危险。你对你自己的碟片可能也是一样的吧?”

我沉默了片刻。

“我现在一张碟片都没了,”我告诉他,“我全卖了,很久以前。”

现在,电话另一边沉默了。

“哦兄弟,我很遗憾。”Quest终于说,声音低得像耳语。他似乎真的震惊于我所说的话,就像我刚刚自首说自己把枕头蒙在熟睡的父亲脸上,直到他停止呼吸。

“不过,你知道,我什么时候把它们弄回来都行。”我说,退了一步。

“是啊,没错,绝对的。”Quest说。但他不相信,我听得出来。就像一个明显发了疯的人说“我没疯”,你就会说“是啊,没错,你绝对没疯”,但你心里觉得那人绝对是个疯子,板上钉钉的事。

我们转到了另一个话题,但在我脑海里,我还在想这件事。并不是说我某天把自己所有的唱片都扔了,点了堆篝火,看黑胶在里面燃烧。这有一个阶段,这种事一般都是这样的。

一开始是因为CD。对吧?这就是我们都抛弃了黑胶的原因。因为科技变了。你不想做那种人,在那里说“好了,用你们的喷气式飞行背包吧,我还是守着我的沃尔沃”。

我第一张CD是漂泊乐团的专辑。当时是一九八八年,十二月末。我圣诞节从爸妈那里收到了一个CD播放器,我得买张碟开机。我去了商场,买了漂泊乐团的CD,因为那首该死的《小心轻放》已经被MTV牢牢刻在了我潜意识里。听着这张小小的碟片,实在让人透不过气来。我从来没听过这么清晰的音乐,而且声音还他妈这么大。这绝对就是未来趋势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开始转卖我的唱片。我就像一个被辣妹亲了的家伙,立刻决定把所有黄片都扔掉,因为“我不需要这些了”。我就曾经是这样一个人——好几次了,其实,当时要扔掉黄片就意味着得在枕头套里塞满VHS录影碟,拿到最近的、不引人怀疑的垃圾站——但我的黑胶唱片没那么容易扔。

刚开始,我只卖那些不重要的碟,失去了也不可惜的那种。几十张金曲合集,还有一些以前感觉不错但现在已经不怎么听了的音乐人的作品,比如梦想学院、盲眼瓜、四个非金发女郎。一整套的音乐人专辑也很容易放手——汤姆·威茨的早期作品,创世纪乐团的晚期作品,鲍勃·迪伦的基督教徒期作品。如果我和自己所有唱片都在直升机上,直升机开始往下跌,飞行员大叫道“我们要减重”,那这些就是我会第一批扔出去的唱片。

我从来没懊悔或担心过我可能再也见不到这些唱片了。把警察乐队的《同时发生》或者小妖精乐队的《杜利特》卖掉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不是什么不可挽回的行为。如果我心意变了,那就再买另一张呗——我还能回到那间唱片及磁带打折店,就是芝加哥南部郊区的林肯大厅那家,我就是在那里买的唱片。我能在那里的低价处理区重新买到这些唱片,花费不足我卖出价的零头。在二十世纪末,卖唱片是没有受害人的犯罪。

而且赚的钱也不少。光是我的冲撞乐队的专辑——我有全部六张录音室专辑,还有《英国金曲乌托邦》七寸唱片——就顶了隔壁街区酒铺整整一个星期的酒钱。就算卖的钱不多——我把麦伦·坎普的《稻草人》卖了十美分——感觉也还是赢了钱。想听《小镇》随时就能听,这并没什么可贵的,而你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需要这点额外的钱。

我从没想过我的唱片会卖完。最后一次数的时候,一九八七年左右,我大概有两千张。最先三百张唱片出手以后,基本没留下什么影响。在那之后,就是这里卖几张,那里卖几打,看我什么时候有需要。我从没有刻意把我的黑胶完全处理掉。一直以来,都只是:“我需要钱买啤酒过周末。等等,我还有傀儡乐队的那张《原始力量》!”这就像低息储蓄账户一样,从里面拿钱没有负罪感。我肯定不会靠几张用胶带粘在一起的埃尔维斯·科斯特洛的唱片发大财,更别说那张《紫雨》,弯得都变形了,里面的鸽子声像在哭,普林斯听起来像中了风。这些都不是投资,他们只是我过去的人生留下的古董,不值几个钱,但容易换成钱。

我大部分的唱片都糊里糊涂地消失了,但我还记得最后一张是怎么脱手的。那是代替乐队的《随它去》。我在一九九九年卖掉了它,那年我结了婚,我父亲死了。我当时还穷得令人羞愧,急需用钱。一次去见父母,我在旧卧室衣柜里找到了它,这张专辑我从来都能说服自己不要卖掉。但在那时,坚持保留它显得很蠢。我已经有CD了,比这好太多(我当时以为)。这张破破烂烂、磨花了的CD早就没用了,即使它的另一个用处——(我当时以为)绝妙的大麻藏匿点——也过了时。

这是我去位于霍姆伍德郊区的“唱片交换”时唯一的顾虑——讽刺的是,我就是在这家店买了《随它去》,当时是一九八六年。他们愿不愿意买这么一张满是大麻臭的唱片?结果看来,他们并不在意。

从交换店开车回芝加哥时,我觉得一身轻松,好像抛弃了一些很大的忧虑。这些实体的遗产没有价值,(我当时告诉自己)它们不过是代表了我青少年时在卧室里度过的孤独夜晚。我是蜕皮的蛇,如果有人愿意给我现金换这张皮,那我替我的油缸谢谢你了。我在车上大声播放《我敢》,风驰电掣地开过湖滨路,全车窗户都开着,打从心里相信我什么都没失去。

我一直对自己这么说,而且深信不疑。直到Questlove跑来把一切都搞糟了。

“他的溜冰鞋简直是从仙境弄来的。”Questlove说,他想描述普林斯的溜冰鞋,“我只能这么说了。它会发光,还放闪。太魔幻了,我不得不掐了掐自己。”

我在正确的时机大笑,就像任何一次采访一样。但我几乎没听他说话。我还在想他的唱片,想他如何坚持保留这些我不假思索就放手了的东西。

“对了,关于《说唱歌手的快活》,再问一个简短的后续问题?”我说。

“嗯,好?”Quest说。

“我不是说你会这么做,但如果你卖了它。”

“我永远都不会卖的。”

“当然,当然不会。但如果你丢了,如果你把它借给别人,人家从来没还你。”

“我直接问他们——”

“但他们借给了别的朋友,对方去欧洲背包游的时候把它带上了,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把它扔在了哪里,可能是阿姆斯特丹的青年旅馆。”

Questlove什么也没说,但我听见他大声吞了口口水。

“或者,你老婆卖了些闲置,没和你说。不是为了卖的这点钱,只是为了把屋里这些东西都弄走。《说唱歌手的快活》没了,她也不知道谁买了。”

还是沉默。

“好吧,”他终于试着开了口,“我猜万事皆有可能。”

“你会去找它吗?”

“那张唱片?”

“对,”我说,“你会去找它吗,即使再见到它的几率已经小得可笑了?”

他毫不犹豫:“我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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