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明代的高级官员中,能够兼具文、武两方面才能的人物并不多见,而张鹤鸣恰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位。张鹤鸣(1551~1635),字元平,号凤皋,晚号飘然翁,颍州(今安徽阜阳)人。万历十四年(1586)通过会试,至二十年(1592)参加殿试成为进士,初授山东历城知县,在陕西参政和贵州巡抚任上功绩卓著,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显示了杰出的军事才能,后仕至兵部尚书。崇祯八年(1635)正月,李自成所部攻打颍州,已经谢事家居的张鹤鸣参与防守,城陷被杀,时年八十五岁。除了“武略”,张鹤鸣的“文才”在当时同样得到了认可。天启元年(1621)晋升张鹤鸣阶、勋的制书中,已有“文武相济”之语;而崇祯元年(1628)授予张鹤鸣总督贵州、四川、湖广、云南、广西军务兼督粮饷的制书中,又有“既有威而有惠,亦允武而允文”之句。宰辅叶向高甚至将其比作刘基和王守仁,虽有拔高之嫌,至少可以看作对其军事成就和文学创作的充分肯定。

一 张鹤鸣家世

关于张鹤鸣的家世,《明史》本传及各种相关文献皆很少涉及。因为校注《芦花湄集》之需要,笔者广泛搜求与张鹤鸣相关的各种文献,最惊喜的成果是在安徽阜阳找到了重修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的《张氏族谱》。该谱初修于崇祯九年(1636),称作《颍襄张氏族谱》,为张鹤鸣之侄张大典所修。此时距张鹤鸣等人遇难仅一年,故收罗文献非常丰富。其后,张家后人虽多次重修,但前面内容大体因循不改,故民国《张氏族谱》中尚保留着许多珍贵的明代文献。该谱中不少内容跟《明史》《顺治颍州志》《康熙颍州志》以及其他文献的记载可以互相印证和参照,彼此没有明显的矛盾之处,更没有作伪的迹象,因此非常可信。《张氏族谱》的发现,使得考察张鹤鸣家世的问题不仅立刻变得简单,而且可以做得更加具体了。现据《张氏族谱》的记载,结合《芦花湄集》中的相关资料,对张鹤鸣的家世进行系统却又简洁的考察,即仅仅考察到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男性成员,而不再考察其余成员及其后人。

张氏可考的先辈是元代的文浩、文渊、文清兄弟,他们是湖广德安府应山县(今湖北广水市)人,寄籍安陆(今属湖北)。张大典所作《颍襄张氏族谱原序》云:“吾始祖兄弟三人,长讳文浩,次文渊,季文清,系湖广德安府应山县人,寄籍安陆县。”明初,张文浩寓居襄城县(今属河南),后人世代以农为业。张文渊寓居汝宁(今河南汝南县),其后无传。张文清曾随明太祖往征李思齐,战于两河口,卒于乱军之中,卒后被赠百户。《颍襄张氏族谱原序》载:“元纪世乱,值明太祖龙飞,浩祖侨寓襄县,太祖分地十六顷、桑园十八亩,肄为世业。渊祖侨寓汝宁,其后无传。清祖殁于随州河口乱军中(文清祖随太祖往征李思齐,战于随河口,卒于乱军之中)。遗子讳晟。”“晟”字,在《顺治颍州志·兵卫志》所载“百户”名单中作“成”:“张成,安陆人。”二字读音相近,也可能本来就有两种写法。张鹤鸣《明张府君合葬孺人孙氏墓志铭》中亦作“成”,其文云:“祖文浩、文清携清子成避伪汉,北奔至河口,遭兵,文清不知所终,文浩流寓襄县。”张文清仅有一子晟,洪武二十五年(1392)被授颍川卫百户,遂家于颍。《颍川张氏重修族谱序》载:“吾家原籍湖北德安府安陆县。自始祖文清从明太祖征有功,授百户职。及洪武二十五年,始调我清祖子晟于颍川卫,仍授以百户职。”张鹤鸣《明张府君合葬孺人孙氏墓志铭》云:“成从我太祖功,得百户,遂家颍焉。”由此以往,张氏分为襄邑和颍州两支。现分别加以考察。

先看襄邑的一支。张文浩生四子,长仲信,次小字老,三字云飞,四仲让。《颍襄张氏族谱原序》载:

襄始祖文浩生四子:

长祖仲信,生五子:长名玉;次名琏,习《礼记》,登癸卯贤书,载县碑志,后仕至湖广顾城令;三名璟;四名瑄;五名理。

二祖小字老,四世而绝。

三祖字云飞,九世而绝。

四祖讳仲让,字云鹏,生三子:长名璈;次名瑛;三名玘。后分十八门,生五十六祖。此枝最繁衍,至今称盛。

又有张绪,张文浩之曾孙,但已不能考知其祖、父之姓名。详见下条。

张绪五子张聚,为张鹤鸣之曾祖。张绪因幼年伤人逃离襄邑,至颍州依族叔张宁,成为其第四子。《颍襄张氏族谱原序》载:“因浩祖曾孙绪之第五子名聚,小字虎儿,幼读书于城隍庙……一日以砚伤窗友,逃颍……因而与族叔宁为嗣。遂家于颍,不复入襄矣。”

再看颍州的一支。张晟四子,依次为能、智、谅、信。《张氏族谱·世系表》载:“晟公,明封世袭百户。始迁于颍,卒葬于颍州西郊直溪河西岸。行一。四子:能、智、谅、信。”

张智二子,依次为寅、宁。《张氏族谱·世系表》载:“智公,行二。二子:寅、宁。”

张宁四子,依次为英、聪、文、聚。《张氏族谱·世系表》载:“宁公,行二。四子:英、聪、文、聚。”

张聚为张鹤鸣之曾祖,本是襄邑张文浩之子仲信之曾孙,因打伤同窗逃至颍州,成为张宁之四子。《颍襄张氏族谱原序》载:“至聚祖至颍,淡泊为业,常存抚危之思。”因张鹤鸣恩,张聚被赠太子太傅、兵部尚书。张春二子,依次为钦、春。《张氏族谱·世系表》载:“明赠太子太傅、兵部尚书。诰赠文载《颍志》。德配吴太君赠一品夫人。合葬于城东关帝庙前,地名金钩倒挂,癸山丁向。行四。二子:钦、春。”

张春为张鹤鸣之祖父。张春(1469~1546),字景阳。《颍襄张氏族谱原序》载:“春祖操行洁白,举动光明,不干非礼之色。”因张鹤鸣恩,被赠太子太傅、兵部尚书。张春三子,依次为世金、世良、世刚。《张氏族谱·世系表》载:

春公,行二,字景阳。明赠太子太傅、兵部尚书。诰赠文载《颍州志》。生于成化五年(1469)二月初八日申时,卒于嘉靖二十五年(1546)二月二十日申时,享年七十八岁。德配刘太君诰赠一品夫人,生于成化二十年(1484)六月十四日巳时,卒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正月二十一日未时,享年八十二岁。合葬于城西七鱼河河西岸。生三子:世金、世良、世刚。

张世良为张鹤鸣之父。《颍襄张氏族谱原序》载:“良祖持心正大,孝友无亏,庭训一经,志事克继。”张世良(1516~1587),因张鹤鸣恩,明赠光禄大夫太子太傅兵部尚书。张世良三子,依次为鹤鸣、鹤腾、鹤龄。《张氏族谱·世系表》载:

世良公,行二。明诰赠光禄大夫、太子太傅、兵部尚书。文载《颍州志》。生于正德十一年(1516)十二月二十四日寅时,卒于万历十五年(1587)五月二十四日辰时,享年七十八岁。德配章太君诰赠一品夫人,生于正德十六年(1521)五月二十六日子时,卒于万历癸卯年(1603)二月初二日巳时。合葬于父茔东侧。生三子:鹤鸣、鹤腾、鹤龄。

张鹤鸣(1551~1635),字元平,仕至太子太傅、兵部尚书。生三子:大同、大壮、大赓。《张氏族谱·世系表》载:

行一。字元平,号凤皋。万历十四年丙戌(1586)进士,历官太子太师、兵部尚书。殉难,钦旌忠节,谕赐祭葬。生于嘉靖辛亥三十年(1551)九月二十六日子时,卒于崇祯八年乙亥(1635)正月十三日巳时。延至丁丑年(1637)四月二十一日奉旨谕祭,造坟安葬于城西芦花湄之新茔,葬期本年十二月十八日辰时。德配卢太君诰封一品夫人,生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正月初二日戌时,卒于万历十六年(1588)十一月二十七日巳时。继配贺太君诰封一品夫人,生于隆庆辛未年(1571)三月初九日戌时,卒于万历庚子年(1600)十一月初六日辰时。再继配章太君诰封宜人,生于嘉靖癸酉年(按:嘉靖间无“癸酉年”,存疑)十一月初二日子时,卒于崇祯戊寅年(1638)十一月初四日巳时。三继配章太君(根据申用懋所作《墓志铭》,张鹤鸣有四子大铉,张氏生,早卒。疑即其人)诰封宜人,生于隆庆六年(1572)十一月二十日午时,卒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八月初一日亥时。四继配陈太君,诰封宜人。生卒失考。五继配王太君诰封宜人,生于万历元年(1573)六月十五日,卒于崇祯八年(1635)正月十二日。生三子:大同、大壮、大赓。

张鹤腾为张鹤鸣之二弟。张鹤腾(1556~1635),字元翰,号凤逵,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仕至陕西按察使。崇祯八年,与兄张鹤鸣在家乡颍州被杀。《张氏族谱·世系表》载:

鹤腾公,行二。字元翰,号凤逵。万历乙未(1595)进士,历官兵备副使、中宪大夫、陕西按察。殉难,钦旌忠烈。生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七月二十五日子时,卒于崇祯八年乙亥正月十三日酉时。葬于城西韩庄南向。德配时太君诰赠恭人,生于嘉靖辛酉年(1561)四月初九日,卒于万历壬寅年(1602)十月二十四日。无子,以胞弟鹤龄次子大章为嗣。

张鹤龄为张鹤鸣之三弟。张鹤龄(1561~1587),字元长。诰赠奉直大夫、南京户部清吏司。《张氏族谱·世系表》载:

鹤龄公,行三。字元长。诰赠奉直大夫、南京户部清吏司。生于嘉靖四十年(1561)十月二十六日亥时,卒于万历十五年(1587)十月初八日子时。葬于直溪河西岸土鱼坟内。德配章太君生于嘉靖四十年三月十五日亥时,卒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五月初二日子时。生二子:大典、大章。以次子大章与胞兄鹤腾为嗣。

张大同为张鹤鸣之长子。张大同(1577~1635),字同甫,号瑶席,恩荫一品官生。有能文名。崇祯八年,与父张鹤鸣、叔父张鹤腾在家乡颍州被杀。《张氏族谱·世系表》载:

大同公,行一。字同甫,号瑶席。恩荫一品官生。殉难,钦旌忠孝。生于万历丁丑年(1577)三月十四日子时,卒于崇祯乙亥年(1635)正月十三日巳时。德配田太君钦旌节烈,诰封一品夫人,生于万历六年(1578)二月三十日辰时,卒于天启三年(1623)七月二十七日巳时。继配章太君生卒失考,再继配宋太君,三继配蒋太君,四继配郭太君,生卒均失考。与田太君合葬于卢母西侧。无子,以胞弟大赓弟四子思淑为嗣。

张大壮为张鹤鸣次子。张大壮(1596~1641),字贞甫,号心易。以父川功,幼荫北京锦衣卫指挥佥事、金吾宣威将军。《张氏族谱·世系表》载:

大壮公,行二。字贞甫,号心易。以父川功,应荫北京锦衣卫指挥佥事、金吾宣威将军。生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一月初六日辰时,卒于崇祯十四年(1641)四月二十八日辰时。德配桑太君诰赠一品夫人,生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六月二十四日未时,卒于康熙十九年(1680)三月初七日戌时。继配储太君生于万历癸巳年(1593)九月十四日未时,卒于天启丙寅年(1626)闰六月初五日卯时。再继配杨太君生于万历庚戌年(1610)七月初二日,卒于崇祯丁丑年(1637)四月十七日。三继配王太君、侧室谢、曹太君,生卒均失考。葬于城东七里铺新茔。生二子:嘉祚、肇续。

张大赓为张鹤鸣三子。张大赓(1600~1674),字飏甫,号实水。恩荫一品官生,赠武德将军。《张氏族谱·世系表》载:

大赓公,行三。字飏甫,号实水。恩荫一品官生。应赠武德将军。生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十月十六日巳时,卒于康熙十三年(1674)三月初三日巳时。德配崔太君诰封一品夫人,生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一月十六日子时,卒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六月初八日卯时。继配王太君生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八月二十七日亥时,卒于康熙十八年(1679)三月二十六日子时。侧室周太君生于万历乙巳年(1605)六月二十三日卯时,卒于崇祯乙亥年(1635)正月十二日。殉难。崇祯丁丑年(1637)奉旨建坊,旌表节烈。侧室邢太君生于天启四年(1624)四月二十二日辰时,卒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六月二十二日子时。侧室孙太君生于万历辛亥年(1611)九月十一日辰时,卒于康熙己未年(1679)六月二十九日戌时。侧室韩太君生卒失考。葬于城西七鱼河罗汉脐。生七子:思濬、思源、思藻、思淳、思冲、思洽,以第四子思淑与长兄大同为嗣。

通过以上的简单考察,张鹤鸣的家世关系已经变得具体而清晰了。为了更形象地表现这一点,现将其绘成一份树状图。

张鹤鸣家世树状图

二 张鹤鸣简谱

张鹤鸣的一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五十六岁之前是第一阶段。相对于一般的官员,张鹤鸣入仕并不顺利。他在万历四年(1576)中举后,连考四榜,才于万历十四年(1586)通过会试,却又因父亲病重而直接返乡,未能参加殿试。直到万历二十年(1592),已经四十二岁的张鹤鸣才得以参加殿试,成为进士。次年,张鹤鸣被授山东济南府历城县知县时,已经四十三岁了。在这个职位上,张鹤鸣尽职尽责地苦干五年,且不畏豪强,终于得到了当局的认可。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的吏部考核中,四十七岁的张鹤鸣被评为最优,于是到了次年(1598),他被升为南京兵部武库司主事。二十八年(1600),又改任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三十年(1602),升任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在南京的五年,张鹤鸣的职位虽然有所提升,但所居属于“冷局”,事务很少。万历三十一年(1603)二月,因母亲章氏去世,已经五十三岁的张鹤鸣回到家乡颍州守制。直至万历三十四年(1606),张鹤鸣被起用为礼部祠祭司郎中时,他已经五十六岁了。在第一阶段中,张鹤鸣虽曾在知县任上小试牛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并不算多么杰出。

从五十六岁到七十一岁是第二阶段。在这十五年里,张鹤鸣的职位提升很快。先后出任礼部祠祭司郎中、山东巡察司分巡济南兵巡道副使、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临巩兵备道兼按察司佥事、陕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贵州巡抚兼督理湖北湖南川东等处地方军务都察院佥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兵部左侍郎、兵部尚书等职位,从一个寻常的礼部郎中成长为镇守一方的封疆大吏,进而成为全国的最高军事长官。这个阶段是张鹤鸣建功立业的阶段,尤其是在陕西和贵州两地,他的军事才能被充分地释放出来,个人声望也达到一生的顶点。

七十一岁以后是第三阶段。在张鹤鸣人生的最后十四年里,他逐渐淡出了官场。就任兵部尚书不久,就因用人失误导致明军在辽东大败,而不得不告退归隐,从此居住在家乡。其后虽曾被任用为南京工部尚书、兵部尚书,但时间既短,亦未有建树,旋即再次归隐,从此彻底离开了政治中心。

张鹤鸣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一生。现结合各种相关文献,为其编制一份简略的年谱:

嘉靖三十年辛亥(1551)张鹤鸣一岁。

九月二十六日,出生在颍州。《张氏族谱·世系表》:“生于嘉靖辛亥三十年九月二十六日子时。”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1564)张鹤鸣十五岁。

约在此年或其后,与卢氏订婚。《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舞象时敏慧好学,同邑卢处士一见奇之,许字一女,称为快婿。”“舞象”一词出自《礼记·内则》,意指成童,年龄在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

隆庆四年庚午(1570)张鹤鸣二十岁。

约在此年,成县学生员。《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弱冠,补弟子员。”古人二十岁行冠礼,“弱冠之年”一般即指二十岁。

万历四年丙子(1576)张鹤鸣二十六岁。

中河南乡试,成为举人。《张氏族谱·司马公殉难事略》:“万历四年丙子,以《易》中河南乡试。”

此后在松风园读书十年。《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万历四年丙子领河南乡荐,益励志,闭户松风园十年。”

万历五年丁丑(1577)张鹤鸣二十七岁。

在京参加会试,落第。张鹤鸣《云间何绳武》书信:“不佞三落牙篦之选,幸一第。”张鹤鸣中河南乡试在万历四年(1576),进士及第在万历十四年(1586),其间有三次会试,即万历五年、八年和十一年。

曾与李先事在陋巷一起读书。《李子崇墓表》:“子崇讳先事,济南太守增子……记与君丁丑读书穷巷中,雨过蜗墙侵绿,君举浮白曰:‘人生得佳墓铭足矣!’”

秋,与李先事夜游西湖。《李子崇墓表》:“秋,君约余与弟元翰西湖上,乘月泛舟,吟《离骚》,歌《梅花落》。”

万历六年戊寅(1578)张鹤鸣二十八岁。

在家乡读书。

九月初八,李先事约作诗社,不幸发病,逝于张鹤鸣怀中。《李子崇墓表》:“戊寅重阳前一日,君首社,笑曰:‘今日佳节,赦若辈人止一篇,黄花紫萸。’待酣也,倏忽目瞪白,手足失度,余即起,抱之医,至投一匕,吐如刺,半漏时,竟绝予怀中。”

万历八年庚辰(1580)张鹤鸣三十岁。

在京参加会试,落第。见上“万历五年丁丑”条。

万历十一年癸未(1583)张鹤鸣三十三岁。

在京参加会试,落第。张鹤鸣有《癸未下第》诗。

五月,曾至湖州沈元壮家,游莫干山。《题沈紫微封公卷》:“癸未我踏武陵花,轻舠五月到君家。君家兄弟翩翩好,竹林把酒酩酊倒。酩酊送我上轻舠,莫干山头月影高。”

万历十四年丙戌(1586)张鹤鸣三十六岁。

中会试。因父病,未参加殿试,即直接回乡。在家侍奉病父。张鹤鸣《闵村崔先生及配丘太孺人墓志铭》:“余第丙戌榜,以先大夫疾,不敢廷对,归至中山。”《明史》本传:“中万历十四年会试,父病,驰归。”

万历十五年丁亥(1587)张鹤鸣三十七岁。

因父去世,在家乡守丧。《张氏族谱·世系表》载其父张世良卒于“万历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辰时”。

夏秋间,广陵处士张孝携琴拜访,两人一起在九月九日登郪丘。《张处士传》:“丁亥,(张孝)过予芦花湄上……九日登郪丘,凌啸绝顶,傲若无人之境。酒酣,援琴鼓《玉霄曲》……”

十月,三弟张鹤龄病卒。《张处士墓志铭》载其三弟鹤龄在父亲去世后号毁骨立,不久病故。《张氏族谱·世系表》载张鹤龄“卒于万历十五年十月初八日子时”。

万历十六年戊子(1588)张鹤鸣三十八岁。

十一月,夫人卢氏去世,时年四十岁。《张氏族谱·世系表》:“德配卢太君诰封一品夫人,生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正月初二日戌时,卒于万历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巳时。”

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张鹤鸣四十二岁。

参加殿试,被赐进士出身。《明史·张鹤鸣传》:“中万历十四年会试,父病,驰归。越六年,始成进士。”《张氏族谱·司马公传》:“壬辰乃对策,赐第,授山东历城县知县。”《张氏族谱·司马公殉难事略》:“壬辰殿试,始仕山东济南府历城县知县。”然“殿试”虽在此年,任历城知县却是下一年的事情。

奉命饷上谷、云中、雁门军。赴雁门途中梦见亡友李先事,为作《墓表》。《李子崇墓表》:“壬辰,余饷雁门,梦君欢若平生,洒泪而觉,赋诗曰:‘……为君作墓表,抆泪立坟前。’恐兹念又往,偿前谑知何日?即援笔书之,旅舍不复详其世次云。”

途经新河县时,因与县令徐治民是同乡故友,将妻孥寄居该地两月。《平越府知府徐公墓表》:“余奉命饷上谷、云中、雁门军,妻孥旅寄新河两月。”又《重修榆次县志序》:“余往岁奉命饷云中、雁门,道出晋阳,涉涂水,睹榆次之壮丽……”以两者与前引《李子崇墓表》相比较,可知为一回事。

万历二十一年癸巳(1593)张鹤鸣四十三岁。

初授山东济南府历城县知县。《云间何绳武》书信:“不佞三落牙篦之选,幸一第。以先大夫恙归田,定省抵艰,盖又七年,方筮仕。”张鹤鸣中进士在万历十四年(1586),下推七年,即在本年。又《重修五龙坛碑》:“余往令历下五年,雨旸时若,沴疠不侵,蚊不蠹稼,雹不入境。”张鹤鸣万历二十六年(1598)冬升任南京兵部武库司主事,由此上推五年,亦在本年。《崇祯历城县志·职官·县令》:“张鹤鸣,字元平,河南颍川卫籍,颍川人。壬辰(1592)进士。升南兵部主事,官至兵部尚书。见《宦迹》。”

寻历城蜡庙,见其破败,有重修之意。《新建八蜡庙碑》:“予至历,即寻蜡庙。父老曰:‘废不记年,旧址在城东景阳湖西,今为墟墓场矣。’予锐欲起建。”

在历城打击豪强。《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甫下车,首剪巨猾,顽民屏息畏法。凶岁请赈请蠲,起沟瘠而肉之。民益怀德倾化。”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1595)张鹤鸣四十五岁。

在历城县知县任上。

正月初七,游北京碧云寺。《游碧云记》:“乙未春,积雪几再阻,锐然携琴觅蹊,偕客抵碧云寺……予初七日暮至碧云……”

与同乡好友王道增在北京相见。《哭王嵩淮方伯》:“聚首燕台乙未年。”

万历二十四年丙申(1596)张鹤鸣四十六岁。

在历城县知县任上。

德府遣官赴历城县索要立春节礼超制,张鹤鸣拒绝,只比照春日送给。《立春移德府长史文》:“春日,王府旧规:绒花、铜柄、春牛,施彩纸黻,卓铺红绿布幅,四角缣带,锡钱。二十四年春,德府遣官赴县,讲索朱卓金花、牛背锦黻、卓拖锦角、系银钱,本县辞以民疲编啬,不能奉命,止比送春日。”

夏,在五龙坛求雨,得大雨。《重修五龙坛碑》:“丙申夏,旱甚,予为文祷祠下二日。晴空无纤翳,忽云起皛尖峰,半天如堆墨,雨雹大作。四郊露足,雹逶迤百里,历境全无。而雨之及四邻者,止尺寸计耳。”

万历二十五年丁酉(1597)张鹤鸣四十七岁。

在历城知县任上。

是年考核为“最”。《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丁酉课最,历南枢南铨两曹。”

张鹤鸣在历城知县任上,勤于政事。《张氏族谱·司马公传》:“历城治在府会,百司所取给。公志力精强,发于至诚,以星出入,务在成就安全。即大吏下檄,有不便于民者,必固争如法乃止。”

张鹤鸣在政事之余不废吟咏,历城人称之为“仙令”。《历乘·祠宇》:“仙令祠。县治东,祀知县张鹤鸣。有善政,居官不废题咏,人称为仙令。后累官大司马。”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1598)张鹤鸣四十八岁。

在历城知县任上。

修建蜡庙、五龙坛。《新建八蜡庙碑》:“予留意于蜡庙者也,尚经营五年,而方告成。”《重修五龙坛碑》:“余往令历下五年,雨旸时若,沴疠不侵,蚊不蠹稼,雹不入境,固令之遭也,而兹坛之神实效其灵。于时庙貌荒芜,余图葺之,士民赴募者如市,善民张国重等实董其成。”

八月,四夫人章氏去世,时年二十七岁。《张氏族谱·世系表》:“三继配章太君诰封宜人,生于隆庆六年(1572)十一月二十日午时,卒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八月初一日亥时。”

冬,升南京兵部武库司主事。张鹤鸣《金陵古今图考序》:“戊戌冬,予移南司马郎。”《张氏族谱·司马公传》:“戊戌,升南京兵部主事。”

万历二十七年己亥(1599)张鹤鸣四十九岁。

在南京兵部武库司主事任上。

曾为王维藩与其妻陈氏的《合葬墓志铭》书丹。该《墓志铭》提到开圹的时间是“万历己亥年十一月十日”,张鹤鸣当时的身份是“赐进士第南京兵部武库清吏司主事”。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1600)张鹤鸣五十岁。

在南京兵部武库司主事任上。

改任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张鹤鸣《送张文选归闽》诗序:“予友张心廉,珠含玉立,于物淡然不著。予往同事武库,今更侍天曹,相视莫逆,三年于兹,未尝窥喜怒也。”其一云:“从君兵曹后,四松两见春。从君铨曹后,玉山时照人。”张鹤鸣与张迎共事三年,前两年同在兵曹,后一年同在铨曹。张鹤鸣任兵部主事在万历二十六年冬,从诗中“四松两见春”可知改任吏部考功司主事在本年。

十一月,继妻贺氏去世,时年三十岁。《张氏族谱·世系表》:“继配贺太君诰封一品夫人,生于隆庆辛未年(1571)三月初九日戌时,卒于万历庚子年十一月初六日辰时。”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1601)张鹤鸣五十一岁。

在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任上。

因与茅荐卿同僚,得于金陵见到其父茅坤。不久,又为茅坤作九十岁寿序。张鹤鸣《寿观察茅鹿门公九十序》:“时公自霅川来视荐卿,予谒之钟山之阳。鹤峙霞轻,颜如赪玉,三十余年梦寐向往者,始获一瞻道左以为快。未几,荐卿持檄闽中,计过霅川上寿公,公九十年矣。”茅坤(1512~1601),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吴兴)人。茅坤是“唐宋派”领袖,卒年九十岁。据此可知,张鹤鸣见到茅坤及作寿序均在本年。茅坤去世后,张鹤鸣为作祭文。

万历三十年壬寅(1602)张鹤鸣五十二岁。

在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任上。

升任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张氏族谱》载有“万历三十年闰二月二十八日”的两份制文。在诰命中,朝廷加赠张鹤鸣父张世良为奉政大夫、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封母章氏为太宜人。由于诰命总是要晚于官员任职的时间。据此可知,张鹤鸣被授吏部郎中当在本年闰二月之前。

在留都期间,与同僚相约读司马光《资治通鉴》,旬假时携酒卜胜,各书所得。张鹤鸣《史微小引》:“往在留都,署务简寂,恐玩愒时日,相约数君子阅温公《通鉴》。每旬,递卜幽胜,携蔬酒、角巾、野服,相与上下古今,随素所到笔之,各汇有帙,数年矣。”《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历南枢、南铨两曹。虽在冷局,不忘问学,与名士陶太史(陶望龄)、黄祠部(黄汝亨)辈刊定廿一史之讹而互评之,目曰《史微》。”同书《司马公传》:“留曹政简易举,暇则博通群史,于诸子百家无不涉猎,至六书、乐律、天人、医卜之术,皆钩其要旨。”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张鹤鸣五十三岁。

在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任上。

二月,因母章氏去世,回到家乡颍州守制。《张氏族谱·世系表》:“(张鹤鸣母章太君)卒于万历癸卯年二月初二日巳时。”《张氏族谱·司马公传》:“癸卯,丁母艰。”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张鹤鸣五十四岁。

在颍州为母守制。

九月初九,与盛鸣世、陈羡山与弟张鹤腾登郪丘。《甲辰九日,同盛太古、陈羡山、元翰弟登郪丘。太古病,不果登,先回绿玉园,遗诗,和元韵》一诗标题可证其事。

是岁,与弟张鹤腾买地扩建颍州城隍庙。《康熙颍州志·建置·祠庙》:“城隍庙……迨(万历)三十二年……州人张鹤鸣、鹤腾复购大门北民间地,盖殿三楹。移寝殿东西元君、广生诸神祀之,而寝殿东楹改为神厨,贮釜鬲、水瓮等器;西楹改为神库,贮盆盂、匜盘之属。盖自是清静而尊严矣。张鹤腾有记。”

万历三十三年乙巳(1605)张鹤鸣五十五岁。

在颍州为母守制。

春日,开始修纂《颍州志》。国家图书馆今存《万历颍州志》(残本),其最后残存的《颍州志后序》云:“增修于乙巳之春,数君子经几搜罗而后成,无奈梓人之多讹也,有识者不无遗憾焉。”

十二月,所参修《颍州志》成,为作序。《万历颍州志序》所署年月为“万历三十三年岁在乙巳嘉平月”。“嘉平月”指农历十二月。《康熙颍州志》前转引张鹤鸣《万历颍州志序》,所署年月为“万历三十三年岁在乙巳嘉平月”。按,今存《万历颍州志》(残本)并非张鹤鸣原本,而是三十六年(1608)后宁中立、徐治民、李经礼等人的补刻本。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1606)张鹤鸣五十六岁。

守制期满。

是年,出任礼部祠祭司郎中。《礼部志稿》“祠祭司郎中”条:“张鹤鸣,元平。河南颍川卫籍,直隶颍州人。壬辰进士。万历三十四年繇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补任。”《张氏族谱·司马公传》:“丙午服除,补礼部祠祭司。”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1607)张鹤鸣五十七岁。

在礼部祠祭司郎中任上。张鹤鸣《封君云溪汪公墓志铭》:“丁未春,余备员祠郎。”张鹤鸣《重修榆次县志序》:“比丁未,余在祠曹。”

七月二十日,升山东巡察司分巡济南兵巡道副使。《明实录·神宗实录》:“(万历三十五年七月庚戌)升……礼部郎中陈于玉、张鹤鸣为湖广、山东副使……”《道光济南府志·秩官·按察司副使》:“(万历)张鹤鸣,字元平,南直颍州人。进士。由郎中任。仕至陕西总督、兵部尚书。”

张鹤鸣升山东副使重返济南,济南人士甚为欣喜,有“张公重来天有眼”之谣。《张氏族谱·司马公传》:“丁未,升山东副使,分守济南。”

万历三十六年戊申(1608)张鹤鸣五十八岁。

在山东副使任上。

正月初七,邀请刘五云到书斋。有《戊申人日,斋头邀刘五云先辈,以诗见谢,和韵》。

曾赴北京。九月,始离开。张鹤鸣有《潞河舟中感怀(戊申九月)》组诗。仔细体悟组诗之意,似为人所诬陷,终得清白。

是岁,捐地二顷五十三亩为颍州义学学田。《康熙颍州志·学校·义学》:“万历三十六年,乡宦张公鹤鸣以地二顷五十三亩输学。东至王擢用地,西至谷河,南至王荐用地,北至张臻地。本州详允召史必忠、张好仁佃种,岁纳租银一两二钱六分五厘。”

约在是岁,与阎士选设计捕获雁门巨盗柳廷瓒。《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癸卯,以艰归。起补礼部郎,出持宪节,按山东路。巨盗柳廷瓒聚不逞千余人伏萑苻,一方患之。公计收其魁,磔于市,全齐贴然。”据《乾隆江都县志·人物·文学》载,登莱道兵备阎士选计捕雁门巨寇柳廷瓒,晋陕西右布政使。又《明实录·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六年十二月甲子十一日),枭示山东大盗柳廷瓒等,如抚按所议。”既然处死柳廷瓒在本年十二月,而张鹤鸣被任山东副使在上年七月二十,则其计捕柳廷瓒很可能在本年。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10)张鹤鸣六十岁。

在山东副使任上。

三月初一,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临巩兵备道兼按察司佥事。《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八年三月丁丑朔)升……副使张鹤鸣、山西右参政周传诵俱为按察使……鹤鸣,陕西。”《康熙陕西通志·职官·右参政》:“张鹤鸣,颍州人,由进士。”《张氏族谱·司马公传》:“会塞上羽檄旁午,台省推毂边才,缓急足任。庚戌,升陕西参政,备兵临巩。”《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司隶推公异,署藩入陕。”《张氏族谱·司马公传》:“庚戌,升陕西参政,备兵临巩。”

始生病。《兰牂樗语引》:“予性拙戆,平生多坎坷。在皋兰,忧心悄悄,五年疢疾。”张鹤鸣在陕西五年,又“五年疢疾”,可知本年即开始生病。

万历三十九年辛亥(1611)张鹤鸣六十一岁。

在陕西参政任上。

秋,患肺病,在枹罕(今属甘肃)养病。《王仲甫卷引》:“辛亥秋,以郁伤肺,伏枕抱罕,仲甫又一七而脱。”

万历四十二年甲寅(1614)张鹤鸣六十四岁。

在陕西参政任上。

因剿灭地方叛乱,考绩最优,被加陕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陈邦瞻有《寄张元平方伯二十韵时备兵陇右绩最》一诗。《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以剿火银诸酋长,晋右方伯。”

八月二十六日,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二年八月丙午)升陕西右布政张鹤鸣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湖南、川东等处地方军务。”《康熙贵州通志·大事》:“(万历)四十二年张鹤鸣为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张氏族谱·司马公传》:“简练军实,修筑亭障。在事五年,所部无警。甲寅,加布政使。旋拜佥都御史,巡抚贵州。”

万历四十三年乙卯(1615)张鹤鸣六十五岁。

春,曾至淮阳办理儿子婚事,住三日。《汤斗南刺史》祭文:“余乙卯春至淮阳,以毕儿女子婚事,延住三日。”

之后赶往贵州就任巡抚之职。途中曾于常德访龙鹰,且游桃花源。杨鹤《芦花湄集序》:“大中丞元平张公仗钺入夜郎,过武陵,匹马走田间,访龙君御先生于濦园之上。酒酣赋诗,援琴鼓《秋思》,傍若无人。复进艇桃花源,寻马文渊石室,穷岩洞之胜,数日始去。”

三月初四,举行誓师。《行军便方引》:“暑不用兵,兵家多忌。去腊,仲贼猖獗,不得已募兵,皆市人也,岂可不教而战?简练两月,稍知旗鼓,三月初四始誓师,势不得不用之于暑。”

四月,经平越府(今贵州福泉)东渡江。《葛镜桥碑记》:“平越之东五里,有水瀎潏嶈嶈,深不可测……予以万历四十一[三]年乙卯四月过此江,尚舟渡。”

闰八月,上疏请加兵饷等事。《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三年闰八月)己未,巡抚贵州右佥都御史张鹤鸣奏军备状况:‘点营哨兵,合之虽有一万三千有奇之数……’”

十月,户部覆张鹤鸣疏。《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三年十月)庚戌,户部覆贵州巡抚张鹤鸣疏……”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1616)张鹤鸣六十六岁。

在贵州巡抚兼督理湖北湖南川东等处地方军务、都察院佥都御史任上。

正月,上疏请严敕楚、蜀二抚征兵助饷,由楚抚严责彭元锦、彭象乾二司,令其平苗自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四年正月丁酉)巡抚贵州佥都御史张鹤鸣奏:‘红苗为患……’”

三月初一,得到好友陈羡山去世的消息,大哭,为作祭文。张鹤鸣《陈羡山》祭文:“维万历四十四年季春晦日,友人张鹤鸣在黔闻羡山陈丈讣音,反而哭于室。焚香楮,酹酒,向东北诔之。”

上疏言平黔之策。《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四年三月)黔抚张鹤鸣以为:大创之则黔之为黔……”

仲夏,《芦花湄集》大体编成。该集前收有戴燝作于“万历丙辰仲夏之吉”之序言。

七月,又上疏论红苗事,提出上、中、下三策。《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四年七月)己酉,巡抚贵州都察院佥都御史张鹤鸣疏议红苗事……”

是年,平定猱平。《康熙贵州通志·大事》:“(万历)四十四年,定番州仲苗作乱。巡抚张鹤鸣亲督兵入其巢,围之于猱平屯,克之。诸贼悉平。”

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张鹤鸣六十七岁。

在贵州巡抚兼督理湖北湖南川东等处地方军务、都察院佥都御史任上。

四月,疏报土司彭象乾、冉跃龙堵截红苗功绩。《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五年四月丙午)巡抚贵州右佥都御史张鹤鸣疏报广西、西川,土司彭象乾、冉跃龙等堵截红苗功次,并请严禁土司杨光斗挑祸起衅。章下所司。”

六月,上奏克平、洪迈之捷。《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五年六月庚子)巡抚张鹤鸣奏:克平、洪迈十二马头之捷,计擒斩共一千二十七名颗,俘获贼属六百四十三人。抚剿有功,知府孙崇先、守备孙开祚、指挥王建中等。章下所司。”《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时黔中苗仲跳梁,道路中梗,守土者制驭无法,骄恣日甚。公至,首檄安邦彦率属为诸部先,邦彦摄公威令,鼓行无后期。贼首阿繇、蒲三俱受戎索,尧臣惴死。公益励士卒,亲历深箐,冒矢石,饥不及餐,誓不返顾,而定番、广顺、洪边、匀合、毛口诸处先后扫荡,若振槁然。”

同月,奏请升黄文炳、杨松年官职。《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五年六月庚子)贵州巡抚张鹤鸣奏,请以按察使黄文炳升右部政,杨松年升按察使。疏下部议。”

七月,上奏猱坪、摆朋之捷。《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五年七月壬午)巡抚贵州右佥都御史张鹤鸣疏奉猱坪、摆朋之捷……”《明史·张鹤鸣传》:“(张鹤鸣)合诸土兵剿洪边十二马头,大破红苗。追剿柔坪。贼首老蜡鸡据峰巅仰天窝,窝有九井,地平衍,容数千人,下通三道,各列三关。老蜡鸡僭王号。鹤鸣夺其关,老蜡鸡授首,抚降余众而还。寻发兵击平定广、威平、安笼诸贼,威名甚著。”《张氏族谱·司马公传》:“尔时苗仲猖獗,新杀前巡抚王三善,贵州白骨遍野,荆棘盈城,聚啸剽掠,数为民患,屡抚屡叛。公请命于朝,调土汉兵深入其阻,亲临石矢,鼓舞三军。公饥不暇餐,惟日嚼人参少许,冒烟瘴毒雾七日,攻破猱平险山,洗荡凶逆,西南半壁,赖以宁谧。”《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坪贼恃险负隅,公直捣其穴,尽歼焉,斩获凡九千七百有奇。公功之在黔者如此。夜郎鬼国,今成乐土,实拜公赐哉!”

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张鹤鸣六十八岁。

在贵州巡抚兼督理湖北、湖南、川东等处地方军务、都察院佥都御史任上。

正月,上疏贵州缺军粮情状,请敕各省遵旨充数解发接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正月)丙子,贵州巡抚张鹤鸣奏:自黔建藩以来,官军俸粮仰给川湖,平时尚若不济,况当苗仲匪茹征,需从何措办……”

三月,为解士兵所中蛊毒,命刊行《解蛊毒方》。《解蛊毒方说引》:“戊午三月,兵在匀、哈,贼故遗釜盂糗餔,兵误食,悉中蛊。余急刊此方,颁示军中,而瓮安知县袁大化所将兵正驻蛊地,极寻土人延访,得数方,又移大戟、石蒜,原本呈余览。余嘉其用心,而其方又前方所未载者,并续刊于后,以广其传,以消此蛮乡之恶氛云。”

四月,上疏平苗仲之策。《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四月辛卯)贵州两江苗攻破总场,已围巴团哨围县城,巡抚张鹤鸣奏:苗氛剿亦无难,若平定就绪,去两江不过三四百里,将云集之兵沿江而下,楚但有一旅为犄角之势,期一月可以荡平……”

上奏苗人劫掠情状,请罚边将龙万化、牛可耕、周承爵。《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四月癸未)贵州巡抚奏:本年正月初七日,苗劫镇远曾旗堡,虏去男妇一百二十三名口,杀死二十九名口,烧毁房屋米仓无数。其黄家堡、河背堡、瓮济堡,杀掠烧毁称是。乞将铜仁总镇事新添参将龙万化,着清浪参将事牛可耕、中军周承爵,各加罚治,戴罪立功。”

闰四月,被推为兵部左侍郎,神宗不许。《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闰四月丙寅)时兵部左侍郎缺,会推顺天巡抚刘曰梧及贵州巡抚张鹤鸣。上谕阁臣曰:‘刘曰梧方驻山海关应援,张鹤鸣亦有土司结构,俱不容更改。卿可传示该部,作速另推。’”

五月,上疏乞敕四川、湖广、贵州三省协助征剿红苗。《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五月戊戌)贵州巡抚张鹤鸣奏:四川、湖广、贵州三省红苗啸聚,寇劫会溪等屯堡,流毒甚惨。乞敕三省协助抚剿。上命饷银着三省如数完解,以充新兵之用。”

六月,上奏毛口、六坠之捷。《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六月)丙寅,贵州巡抚张鹤鸣奏:毛口、六坠,贼据险剽掠,督师剿平之。共擒斩七百三十三级。”

八月,上疏乞严敕切责土酋。《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八月)乙亥,贵州巡抚张鹤鸣奏:土酋酿祸日深,仇杀欲起,乞严敕禁谕切责水蔺、安直、陇氏祖孙,以息兵端。”

九月,因铜兵缺饷鼓噪,红苗乘机劫掠地方,上疏请斥责自己。《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九月辛丑)贵州巡抚张鹤鸣奏:铜兵缺饷,多半因而鼓噪,红苗乘机劫掠地方,乞斥臣以为误边疆者之戒。上曰:军士鼓噪,苗众劫虏,大为地方之害,张鹤鸣着用心安抚处置,毋得推辞。楚、蜀饷银,都着作速发解,不许稽迟误事。”

同月,上疏劾镇筸守备何天宠剥兵起衅。《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九月)甲辰,贵州巡抚张鹤鸣奏:镇筸守备何天宠等剥兵起衅,致红夷乘之劫掠。当下部院议处,以申法纪。从之。”

同月,《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九月)辛亥,贵州巡抚张鹤鸣奏:黔饷全赖协济,湖广积欠甚多。乞敕该部议定,将屡奉明旨五万之数。准作三十五年以前逋欠之数,不拘恩例,以救遐荒。仍令速将三十五年以后带征及四十一年以后正征,严限前来以济急需,庶黔地宁而三省赖以奠安。”

同月,被赐诰命。《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九月)给原任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吴道南……巡抚张鹤鸣……等诰命,以考满故也。”

十二月,上疏参土官莫俊欺凌州官,又乞优恤亡故参将马如归。《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丁卯)贵州巡抚张鹤鸣参土官莫俊逞兵越境,凭陵州官,应当勘治罪。又言参将马如归力捍孤城,病亡异域,乞为优恤。上下部议。”

本月,上疏催请兵饷。《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辛未)贵州巡抚张鹤鸣备陈两江情形,催请兵饷。上曰:饷银已奉屡旨着作速解发。”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1619)张鹤鸣六十九岁。

在贵州巡抚兼督理湖北、湖南、川东等处地方军务、都察院佥都御史任上。

三月,被授兵部右侍郎,未就任。《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庚子,敕贵州巡抚张鹤鸣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兼理粮饷。”《明史·张鹤鸣传》:“迁兵部右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未上,转左侍郎,佐理部事。时兵事亟,兵部增设二侍郎,而鹤鸣与祁伯裕、王在晋并卧家园不赴。”

五月,上疏土夷构乱事。《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七年五月丁未)贵州巡抚张鹤鸣奏土夷争袭构乱。章下部院。”

万历四十八年、光宗泰昌元年庚申(1620)张鹤鸣七十岁。

在颍州家乡。

五月,上疏赤水卫、白撒所多处田地被军官典当给当地土人,乞求改正。《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八年五月)壬寅,贵州巡抚张鹤鸣疏言:赤水卫白撒所,乃国初创建,以屏翰诸夷,额设田土,所军耕种,办纳粮差。各军因贫,误将本所东山堡、吴家沟等处田地,受诸夷财物,私为典当……”按,《神宗实录》,上年七月李枟被任命为贵州巡抚,则张鹤鸣此时已不在贵州巡抚任上。

六月,请辞兵部右侍郎之职。《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八年六月)丁巳,原任贵州巡抚、新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兼理粮饷张鹤鸣以衰病恳辞新命,求以原官致仕。上不许,命遵屡旨赴任供职。”

七月,被授兵部左侍郎,未就任。《光宗实录》:“(万历四十八年七月戊戌)升三边总督张鹤鸣为兵部左侍郎。”按,此时神宗已崩,而光宗尚未即位,以太子主政。

九月,朝廷命四川永土司听贵州节判。《熹宗实录》:“(泰昌元年九月丁亥)命四川永土司照依会典听贵州节判,从贵巡抚张鹤鸣奏也。”按,八月光宗崩,熹宗即位,未改元。此时张鹤鸣早已回到家乡。其疏当是此前在贵州巡抚任上所上。

十二月,疏辞左侍郎。《熹宗实录》:“(泰昌元年十二月壬子)兵部左侍郎张鹤鸣疏辞新命,不允。”

熹宗天启元年辛酉(1621)张鹤鸣七十一岁。

二月,因给事中韦蕃参其在贵州任上妄杀起衅,上疏自辩。《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二月己巳)新升兵部左侍郎张鹤鸣因给事中韦蕃参其妄杀起衅,具疏力辩,词颇忿激。得旨:公议自明,着遵旨到任。蕃复抗疏参之,命所司一并议覆。”

三月,上谕催促赴任。《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三月庚申)传谕内阁:中外多事,阁部大臣当忠君体国……尚书侍郎许弘纲、张鹤鸣、祁伯裕、王在晋及推用未任各官,俱着严催,刻期到任,不得稽延。”

同月,上谕复催促赴任,并加斥责。《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三月己巳)谕内阁:……朕虑张鹤腾、熊廷弼已催者,未必前来……卿等可另拟谕札一道,将张鹤鸣等五人各拟敕一道,马上差官守催来京共济时艰……谕部院:……其兵部左侍郎张鹤鸣代归已久,屡奉温纶,只知畏避人言,不顾君臣大义……”

同月,朝廷给予敕谕。《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三月庚午)敕谕:兵部右[左]侍郎张鹤鸣,尔抚巡黔省,剿辑苗夷,年劳洊深……”

五月,以病疡为由,求宽期赴任。《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五月壬子)新升兵部左侍郎张鹤鸣以病疡,求宽期赴任。得旨趣之。”

六月,升兵部尚书。《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六月甲申)叙贵州征苗之功,升张鹤鸣兵部尚书,荫一子锦衣卫正千户,世袭。赏银六十两,大红纻丝四表里,给予诰命。”

七月,上疏救韦蕃。《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七月丁未)调工科都给事中韦蕃外任,以议欲畿内五丁抽一及欲更调尚书张鹤鸣、王象乾也。鹤鸣疏救,不许。”

同月,荫其子大赓入国子监读书。《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七月己未)荫原任礼部尚书孙慎行子士元、兵部尚书张鹤鸣子大赓、南京吏部尚书沈应文子景夔,各送监读书。”

同月,覆兵部给事科蔡思充《摘要七事》。《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七月戊辰)兵部尚书张鹤鸣覆兵部给事科蔡思充《摘要七事》……”

八月,言兵饷之事。《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八月辛巳)署兵部尚书张鹤鸣言:臣部职掌,只管兵马,不管钱粮……”

同月,四川女将秦良玉乞恩,为言其兄弟秦邦屏之功。《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八月乙酉)女将四川石砫宣抚司掌印秦良玉奏……兵部尚书张鹤鸣言:浑河血战,杀奴数千,皆石砫、酉阳二司土兵之力。邦屏等既陷阵,秦氏先遣人来京,作绵袄一千五百件给与残兵,又自押兵三千至关。上分公家之难,下复饮血之仇。更可嘉焉!宜录邦屏子大赉死事,而与明屏实缺。至其谗口自伤,功高遭忌,势有固然。自宜力为保全,断不令忠义之士负戟长叹。”

九月,辽东经略熊廷弼与广宁巡抚王化贞矛盾加剧,张鹤鸣站在王化贞一方。《熹宗实录》:“(天启元年九月癸丑)初,毛文龙收复镇江,王化贞自谓发纵骑功,便欲乘机进取。熊廷弼言:三方兵力未集,而文龙发之太早,致使奴恨辽人,焚戮几尽。厌东山之心,厚男卫之毒,寒朝鲜之胆,夺西河之气,乱三方并进之本谋,误专遣联络之成算。目为奇捷,其实奇祸耳!移书都中,力诋化贞之谬。时兵部尚书张鹤鸣亦以机会不可失,颇主化贞之议……”《明史·江秉谦传》:“廷弼既镇山海,议遣使宣谕朝鲜发兵牵制。副使梁之垣请行,廷弼喜,请付二十万金为军赀。兵部尚书张鹤鸣不予,秉谦抗疏争。鹤鸣怒,力诋秉谦朋党。秉谦疏辨,帝不罪。鹤鸣既抑廷弼,专庇巡抚王化贞,朝士多附会之。”

十月,改本部尚书。《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十月庚午)改兵部署部事尚书张鹤鸣为本部尚书。疏辞,不允。”

同月,覆言辽沈之失,乞严惩逃跑将官。《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十月丙申)兵部尚书张鹤鸣覆言:辽沈之失,只为戴罪立功四字,明开逃将之路,何怪其预为走计也!今大敌临关,将官不拼命杀贼者,必诛无赦。即经臣未出关,抚按不妨当时行法,随报经略。”

十一月,疏请不分守、战,而要经、抚、按悉心密算。《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十一月)甲辰,兵部尚书张鹤鸣言:辽阳之失,起于不战而溃。今日广宁,鼓舞士气,镇定人心,全在战之一字。而不能战实起于不能守,抚臣称修城治垒,设冰墙,置机阱,遂可云守乎?广宁聚族辽兵二万,西弁投牒愿往,遂可云战乎?臣谓不必分战、分守,要在战成其战,守成其守,斯得策耳。乞敕经、抚、按悉心密算,相度机宜,万分慎重……”

次日,上疏请敕辽东经、抚同心,相机而行。《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十一月)乙巳,兵部尚书张鹤鸣疏言:东方大事,专倚经、抚……成则同功,败则同罪,经、抚、督、臣实一人耳……上然之,命行经督、巡抚各官同心协力,毋负委任至意。”

同月,上疏乞严敕袁应兆统兵出关。《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十一月)壬子,援辽浙江游击袁应兆领浙兵六千名,至天津逗留,畏出关,而赴登抚陶朗先营,凂朗先疏乞截拨天津。兵部尚书张鹤鸣言:登莱隔有大海,风猛帆危,奴不习舟,计必不出此……乞严敕应兆统兵出关……得旨:袁应兆着即统领出关,不得观望。”

同月,言四川、贵州边事。《熹宗实录》:“戊午,兵部尚书张鹤鸣言:蔺酋招纳播孽,势已猖獗。四川请发帑金三十万以佐军需,委不可少……蔺酋狡诈百出,捏造变幻,摇惑人心,恐两省各官议出招抚,堕其计中,为祸不小……上令四川准于帑金内先拨十万两,其奢崇明父子逆情,着川、贵抚按查明。如能缚献叛目,另议宽处;其或依违,望即行进剿。”

同月,请将数名不法军将治罪。《熹宗实录》:“(天启元年十一月壬戌)下保定总兵郭增辉狱。陕西游击陈愚直,行陕西抚按正法。并宁夏守备李永培、土兵把总陈必显、楚弁张大忠、张世卿,俱行辽东经督、抚按从重究拟……兵部张鹤鸣悉请治以军法,从之。”

天启二年壬戌(1622)张鹤鸣七十二岁。

正月,覆王应熊所奏四川民变。《熹宗实录》:“(天启二年正月戊戌)翰林院检讨王应熊奏:自辽左连年用兵,忧时者知祸不在边而在中国,不谓有难于蜀也……兵部尚书张鹤鸣覆议,以为成都民物丰阜,贼所垂涎,必急救会城而后可以渐次芟除。今李仙品、岳具仰之兵俱已拨回,当一从河南走栈道,一从郧阳达沔县,径趋成都,则倒悬可解也……”

初六,上疏言经、抚失和,非己所致。《熹宗实录》:“(天启二年正月)壬寅,吏科给事中甄淑言:经、抚参商,终日争战争守……疏俱下部。兵部尚书张鹤鸣言:顷因御史高推奏经抚不合,下臣部会议,乃科臣甄淑以经抚不和,皆臣恩怨偏见所致。夫经抚不和,通国皆知之,非臣部使之不和也。臣部恨不经抚同心,灭此逆奴,其如终不能和何?拈指即春,辽事大为可虞,日夜忧焦,不知所措,然臣何敢深言?皇上自爱封疆,自恃太阿,不清纷纭,不堕局套,朝政一清而奴酋可即致之阙下。得旨:事情不必深辨。昨经略言会议未尽群情,尔部还再会同大小九卿科道官,作速确议归一来说,不得仍前含糊塞责。”

十二日,疏报会议结果。《熹宗实录》:“(天启二年正月戊申)兵部尚书张鹤鸣言:经抚之事,昨在中府齐集大小九卿科道公同会议。主责成两人同心,严旨戒谕,俾其竭力辽事,功罪一体者,张问达等三十四人也;罢经略,还剑带,另推者,王纪也……”

二十七日,自请视师,晋秩光禄大夫,加太子太保,赐蠎、玉、尚方剑。之前,王化贞已弃城逃归。《明史纪事本末补遗·熊王功罪》:“(天启二年正月)二十日,建州兵五万渡河,直逼西平堡,守将罗一贯坚守一昼夜,攻之不下……城中火药尽,救不至,遂陷……化贞从数骑走闾阳驿,适(熊)廷弼自右屯引兵至,化贞向廷弼而哭……乃整众西行,化贞与宁前道张应吾殿后……”消息传到京师,张鹤鸣惧罪,主动要求视师辽东。《熹宗实录》:“(天启二年正月癸亥)兵部尚书张鹤鸣自请视师。上悦之,敕加太子太保,赐蟒衣、玉带、上[尚]方剑。”《明史·张鹤鸣传》:“化贞已弃广宁遁,鹤鸣内惭且惧罪,乃自请行边。诏加太子太保,赐蠎玉及尚方剑。”《张氏族谱·司马公传》:“当辽事孔棘,长安危震,奈经抚不和,战守中制。公以忠愤,自请视师,晋秩光禄大夫,加太子太保,赐蠎、玉、尚方剑,即日就道。”

二十八日,请充实宣大、山西边防。《熹宗实录》:“(天启二年正月甲子)兵部尚书张鹤鸣言:河西已溃,广宁垂危,急宜于宣大、山西三处各调兵一千,天津调兵三千,各该督抚挑选精壮,统以良将,刻期赴关防御……上从之。”

同日,疏辞加衔。《熹宗实录》:“(天启二年正月甲子)视师兵部尚书张鹤鸣疏辞加衔、赐赉,不许。”

二月,抵山海关,下令捕间谍。《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六月丁卯)御史周宗文数鹤鸣八罪……视师缓行,十七日始抵关,逗留观望,罪三……”《明史·张鹤鸣传》:“鹤鸣惮行,逗遛十七日,始抵山海关。至则无所筹画,日下令捕间谍,厚啖蒙古炒花、宰塞诸部而已。”《张氏族谱·司马公传》:“至山海关,斩逃将,昭功罪,三军肃然。放难民男妇二百八十余万,入关造册,安置赈慰得所。”《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公单骑趋行,抵榆关,所睹难民哭声载道,公为一一随便安插而赈恤之,计二百八十余万口,人心贴然。乃修垣补伍,守险缉奸,明赏罚,肃军令,以信义抚绥诸酋,凡三月而边事略定。”

二十三日,蔡思充上疏抨击张鹤鸣。《熹宗实录》:“(天启二年二月己丑)兵科给事中蔡思充疏言:山海一闪,止有残兵五万……枢臣张鹤鸣一手支撑,无可推诿……”

三月二十一日,江秉谦复请将张鹤鸣治罪。《熹宗实录》:“(天启二年三月丁巳)御史江秉谦先疏纠本兵张鹤鸣罪在经抚之上……”

二十五日,举荐王国梁、弹劾江应诏。《熹宗实录》:“(天启二年三月辛酉)先是,山海总兵孙显祖被论褫职。兵部尚书张鹤鸣题请以宣府总兵汪[江]应诏补山海,而以总兵王国梁镇守宣府。从之。”

六月初二,给事中朝瑞等人交章弹劾,张鹤鸣上疏自辩。《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六月)丁卯,给事中朝瑞、惠世扬、萧基、赖良佐、侯震旸、刘弘化、熊德阳,御史江秉谦等,各疏劾兵部尚书张鹤鸣……张鹤鸣疏辩言:臣在本兵,未尝主战。惟是去年八月二十四日毛文龙有镇江之捷,奴酋有铁山之败,臣以为此时乘奴乱渡河一击,攻其无备,即不能克城复土,亦可斩虏搴旗,振先声之气,遂上广宁事机可乘一疏。廷弼即传令诸将:敢言战渡河者斩。卒失机会,臣甚恨之。以后未尝有一疏一檄言战也……”

七月二十一日,因举荐王国梁、弹劾江应诏被沈惟炳所参。《熹宗实录》:“(天启二年七月乙卯)刑科给事中沈惟炳参兵部尚书张鹤鸣:待罪之人,不宜擅行举劾。且所举王国梁,所劾江应诏,黑白颠倒。所领视师三十万帑金,不知花销何法?交割何处?乞行稽查。仍速议鹤鸣失辽之罪。报闻。”

同日,辞官告归。《熹宗实录》:“(天启二年七月乙卯)兵部尚书张鹤鸣屡疏请告。上许之,即令兵部遣官守催辅臣孙承宗回任管事。”

二十六日,山海关参将施洪谟被革职,因此前为张鹤鸣弹劾。《熹宗实录》:“(天启二年七月庚申)视师尚书张鹤鸣劾山海关参将施洪谟,革任回卫。”

八月初三,因为沈惟炳所参,具疏自明。《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八月丙寅)兵部尚书张鹤鸣因科臣沈惟炳参奸枢奸相合谋,具疏自明。上以其既引去,不必置辩。”

二十一日,周嘉谟参张鹤鸣主战误国。《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八月甲申)原任吏部尚书周嘉谟参枢臣张鹤鸣主战误国,饰说欺君,乞处分以明国是。上以公论自明,不必深辨。”

之后,张鹤鸣返回颍州,自号飘然翁。《张氏族谱·司马公传》:“然不避时忌,谤者纷纷。计在本兵止四月余,即请告归里。奉旨云:‘卿飘然引去,加恩钦赏驰驿还里,加太子太傅。’因自号飘然翁,啸傲西湖别墅五载。”《明史·张鹤鸣传》:“初,广宁败书闻,廷臣集议兵事。鹤鸣盛气詈廷弼自解。给事中刘弘化首论之,坐夺俸。御史江秉谦、何荐可继劾,并贬官。廷臣益愤。御史谢文锦、给事中惠世扬、周朝瑞、萧良佐、侯震旸、熊德阳等交章极论,请用世宗戮丁汝夔、神宗逮石星故事,与化贞并按。鹤鸣抵言廷弼偾疆事,由故大学士刘一燝、尚书周嘉谟党庇不令出关所致,因诋言者为一燝鹰犬。且曰:‘祖宗故事,大司马不以封疆蒙功罪。’于是朝瑞等复合疏劾之,御史周宗文亦列其八罪。帝不问。鹤鸣迁延数月,谢病归。”

天启六年丙寅(1626)张鹤鸣七十六岁。

二月十九日,因阉党魏忠贤荐,被起用为南京工部尚书。《熹宗实录》:“(天启六年二月壬辰)起原任兵部尚书张鹤鸣为南京工部尚书……”《明史·张鹤鸣传》:“六年春,魏忠贤势大炽,起鹤鸣南京工部尚书。”《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丙寅,起公南大司空。”

八月初八,上疏钱粮事宜。《熹宗实录》:“(天启六年八月丁未)南京工部尚书张鹤鸣以殿工垂成,陈设钱粮屡奉明旨催解,疏言:‘国家工作,物产资给于东南者,与海内中分其半。当此水旱频仍征调紧急之际,诸方子来谊不敢后,第三空四尽,物力几竭,而小民并胝之情无繇自达。请于钦限十万两,既派之后将后派者,再议折十万两,通行十四府作速分解。’得旨:照乾清宫旧例,该进银六十万两。今将十万两备办陈设物料,五十万两仍着作速解进,以助大工。不得藉口灾伤,短欠迟误。”

九月十八日,弟张鹤腾被授广西参政。《熹宗实录》:“(天启六年九月丁亥)升……户部湖广司郎中张鹤腾为广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十二月二十三日,因安邦彦叛乱尚未平定,改兵部尚书,总督滇黔蜀楚西粤五省。《熹宗实录》:“(天启六年十二月辛酉)命南京工部尚书张鹤鸣仍以太子太傅改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川、贵、滇、广军务兼督粮饷,巡抚贵州偏沅地方。”《明史·张鹤鸣传》:“寻以安邦彦未灭,鹤鸣先有平苗功,改兵部尚书,总督贵州、四川、云南、湖广、广西军务,赐尚方剑。”《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黔事波靡,以公并州之旧,简命总督滇黔蜀楚西粤五省,再赐尚方剑,假以便宜。”

天启七年丁卯(1627)张鹤鸣七十七岁。

在兵部尚书、滇黔蜀楚西粤五省总督任上。

四月初一,上平定黔事八款。《熹宗实录》:“(天启七年四月丁酉朔)贵州总督张鹤鸣言黔事久罢,平定宜速。条上八款……”

初七,弟张鹤腾改任陕西参政。《熹宗实录》:“(天启七年四月癸卯)改广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张鹤腾于陕西关南道。”

晋秩一级。《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今天子龙飞,加恩晋秩。”崇祯皇帝即位在天启七年八月,次年改元。由此推知晋秩之事当发生在天启七年。

尚未与乱军作战。《明史·朱燮元传》:“鹤鸣视师年余,未尝一战,贼得养其锐。崇祯元年六月,复召燮元代……”《明史·张鹤鸣传》:“功未就,庄烈帝嗣位。”

崇祯元年戊辰(1628)张鹤鸣七十八岁。

在兵部尚书、滇黔蜀楚西粤五省总督任上。

上书为胡平表请赏。《明史·胡平表传》:“崇祯元年,总督张鹤鸣言:‘平表偏州小吏,慷慨赴义。复新都,解成都围,连战白市驿、马庙,进据两岭,俘斩无算。夺二郎关,禽贼帅黑蓬头,追降樊龙,遂克重庆。用六千人败奢、安二酋十万兵。请以本官加督师御史衔,赐之专敕,必能枭逆贼首献阙下。’部议格不行。乃进秩右参政,分守贵宁道,荫子锦衣世千户。”

给事中瞿式耜、胡永顺、万鹏等人接连抨击张鹤鸣乃魏忠贤所进,张鹤鸣自求隐退,诏加太子太师,乘传车返乡。《明史·张鹤鸣传》:“给事中瞿式耜、胡永顺、万鹏以鹤鸣由忠贤进,连章击之。鹤鸣求去,诏加太子太师,乘传归。”

崇祯五年壬申(1632)张鹤鸣八十二岁。

因胡平表虚报军功事发连累,被褫夺宫衔,以兵部尚书致仕。《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至五年,言官论胡平表冒滥事,公以荐主波及,褫宫衔。”《张氏族谱·司马公殉难事略》:“历官至太子太师、兵部尚书,旋革宫衔,以尚书致仕。”

崇祯八年乙亥(1635)张鹤鸣八十五岁。

正月十二日,李自成部攻陷颍州城。张鹤鸣被执,骂贼不止。至十三日,被杀。享年八十五岁。《张氏族谱·司马公殉难事略》:“十一日,贼兵数万余骑至,自西南蜂拥城下……十二日,复有贼兵数万余骑亦至,自西南围城数重,并立攻击……至午,西北城陷……贼至执之……遂褫衣榜掠刺剟,体无完肤,且刑且骂……于是倒悬高竿,箭弩齐发,五兵乱下,骂不绝口。”《张氏族谱·世系表》:“卒于崇祯八年乙亥正月十三日巳时。”

其弟张鹤腾、子张大同等皆遇害。

崇祯十年丁丑(1637)去世后第二年。

四月二十一日,朝廷遣申腾芳谕祭。《张氏族谱·世系表》:“延至丁丑年四月二十一日,奉旨谕祭,造坟安葬于城西芦花湄之新茔。葬期本年十二月十八日辰时。”《顺治颍州志》载崇祯九年制文:“皇帝遣中书科中书舍人申腾芳谕祭原任兵部尚书太子太师张鹤鸣。”“九”字,疑误。

奉旨于十二月十八日葬于芦花湄。《张氏族谱·司马公墓志》:“崇祯十年,奉旨卜吉于十二月十八日,以公柩合葬兆域。”

张鹤鸣一生凡六娶,前夫人卢氏与后夫人贺氏为正室,其余两位章氏、陈氏、王氏均为侧室。生有四子一女。长大同,卢氏生;次大壮,章氏生;三大赓,贺氏生;四大铉,张氏生,早卒,故《张氏族谱》未列。一女亦卢氏生,嫁庠生亓文征。

张鹤鸣一生的经历并不算太复杂,但有功有过,评价起来颇为不易。一方面,张鹤鸣曾有大功于国。张鹤鸣在历城知县任上勤政爱民,不惧豪强,深受民众爱戴。特别是万历三十八年(1610)出任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临巩兵备道兼按察司佥事之前,陕西不仅频年干旱成灾,而且经历了一场因反对矿监梁永的大规模民变,社会很不安定。张鹤鸣在任五年,剿灭了火银叛乱,确保一方太平,因功升贵州巡抚。凭借杰出的军事指挥能力,且能在战斗中身先士卒,张鹤鸣又平定了贵州的苗民叛乱。从维护国家的安全和领土完整来说,张鹤鸣可谓功勋卓著。另一方面,张鹤鸣也有重大的过失和污点。凭借着贵州之功,张鹤鸣在天启元年(1621)被授兵部尚书,到达人生的顶点。可惜在本部任上不足四月,即因误信志大才疏的辽东巡抚王化贞,导致明军在辽东战场大败,给国家带来了巨大损失,也给他本人带来无法洗刷的耻辱。于是朝臣群起攻击,张鹤鸣只好谢病告退。六年,阉党魏忠贤势力大炽,张鹤鸣被起用为工部尚书,不久改任兵部尚书。这也是张鹤鸣一生的重大污点。崇祯帝嗣位后,张鹤鸣被瞿式耜等人接连上章攻击,于是再次退隐家乡颍州。张鹤鸣虽因魏忠贤起用而为人诟病,但他与阉党的关系并不密切,至少目前没有见到资料表明他与魏忠贤有更多的瓜葛。崇祯八年(1635)正月,李自成所部攻打颍州,已经八十五岁高龄的张鹤鸣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参与防守,城陷被杀,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三 《芦花湄集》的思想价值

张鹤鸣虽身居高位,公务繁忙,仍醉心文艺,志趣高雅。这就使得他的作品具有与其他官员和一般文人不同的特色。《芦花湄集》虽然不是张鹤鸣唯一的诗文集,但他其余的诗文集或者已并入此集,或者已经失传。该集所收作品截至万历四十六年(1618),这一年张鹤鸣已经六十八岁,已经过了最富创造力的阶段。因此,该集大致可以看作是其一生创作的总结。那么,《芦花湄集》中的诗文具有怎样的思想价值呢?

其一,反映了土崩瓦解的社会现实。对于明代后期的动乱现实,张鹤鸣在《芦花湄集》中描绘得非常真切。在《送济南府太守入觐序》中,他这样概括当时的社会形势:

今上之二十六载(1598),岁当戊戌,环海内岳牧、郡邑、诸侯王,例应介圭来王,述职阙下。维时岛丑董军呈弄波蓬海外,鹰蝇使者、督矿躁健日夜凭峤,持筹望金银气,闾野骚然。

外有海盗骚扰,内有矿监四处横行,民不聊生,形势非常严峻。在《贺孙区吾擢宪副序》中,他甚至认为国家已呈现出土崩瓦解的乱象:“今天下构臆立门,是非波下,虏马、倭帆交讧青海、长城间,海内虚耗,有土崩瓦解之势矣。当事者方怡然肉食,构党结朋,迄无真虑……”对于家乡颍州人民遭受的苦难,张鹤鸣更是感同身受。在《贺颍郡伯厚吾孙公入觐序》里,他这样描述颍州在任孙崇先任知州之前的情况:

颍久苦灾,苦无告……颍沃旷多草间,猾豪阴市胥而阳抗法,一人刁顽,千家苦累。里中侠少探赤白丸者,蜮射而狼吞,田赋侵滞于城狯,社役歇家。佐领之骫法者,岁十不供二,略买略卖,操舟跃马,动数百人,露刃相靡,疆尸洄汪河滨者不少。不陂不堰,不浚筑,民自为食不暇瞻。道路芜梗,原野萧索。自癸巳迄申辰,已岌岌乎无颍矣!

读了以上这样的文字,明代社会风雨飘摇的危急情景已浮现在读者眼前,这比史书中的抽象叙述要鲜明、生动多了。

其二,提倡忠君报国。面对大厦将倾的危局,张鹤鸣是如何应对的呢?他不仅以身许国,而且鼓励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够公忠报国。尤其是在那些刚刚入仕的士人身上,张鹤鸣寄予了更多的期望。先看其《校士录序》:

不佞惟愿诸士之不凿而已。试与诸士尚论,而乡前代彪史册者勿论已。我明寿考作人,英哲辈出,如王庄毅著忠直于枹罕,彭襄毅振勋业于金城,胡士甫以文藻节气鸣于天水,范鸣远以抑豪执法挺于南安,段南阳之理学追迹洛闽,马观察之文章贻艳高丽,此数君子者,夫非以雉羔晋耶?夫非执笔泄性灵者耶?其所自立,盖亦卓然。有千万年不失其真者,无他,真心不凿故也。直如朱弦,勿柔如绕指;洞如衢,勿纡如羊肠;清如蝉蜕,勿溷如犬豕,勿瘠国而肥家,勿排正而党邪,勿先己而后人,勿罔上而凌下,不羞衾影,不愧屋陋,此之谓不凿。不佞岂设为不必然之说以难诸士?数君子之型范,在诸士固耳而目之,亦必有慕而企之者也。不佞愿诸士之不凿而已,诸士诚不负而乡之山川,不负而乡之数君子,务赴所谓千万年不失其真,不至为块然珠玉所笑。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期望兰州的士人要“不凿”,即做刚直、真诚、清廉、无私的人,以报效国家,才能不辜负家乡的山川,不辜负家乡的先贤,“不至为块然珠玉所笑”。如果说此文是对文士的要求,《山东武举齿录序》则是对武士的要求:

万历己酉孟冬,例当武试。齐鲁录士六十人……故不佞愿诸士志相磋也。石可破也,不可夺坚;丹可磨也,不可夺赤;士可厄也,不可降志。丈夫负七尺之躯,为蛟为螭,根于此志。驱之汉南之庭,驰之伊吾之北,为民命脉,为国柱石,皆丈夫事也。衣至见肘,马至款段,而雄气不可销;匿迹秦车,行乞吴市,而毅心不可改;罢于荷戟,妒于平吴,而真心不可回。愿诸士以此自励,以此励同登兹录者也……方今旱干为灾,赤地万里,云中虏妇未定款向,上谷、蓟门讲和恚迕,三单于恨恨,撤穹庐,去辽阳,建夷眈眈叵测,百姓思乱,妖孽四起,此诸士鸾骞麒振时也,诸士勉之也。

由于文士、武士的身份有别,张鹤鸣对他们的期望也有所不同,但在指向报国上都是一致的。这两篇文章虽然都是代他人所作,但作者直到晚年仍将它们收入集中,可以看出其中的观点代表了他一生坚持的思想。

其三,强调以民为本。跟报国思想相联系的是,作者在考虑问题时,还始终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如其《铸钱文》:

予在历下,当事者主铸钱之议,说在必行,藩司下府县议。余议云:铸钱之法,不必议矣。铸钱必有私铸,私铸必成恶滥,恶滥未有不壅者。今日之议,但议新钱所由滞而已。汉、唐、宋之铸钱,朝廷捐利以导民,其钱杂金贝,字皆精凿,逼古一值五之费,至今流传,宝色灿然。今日之铸钱,生利以愚民,料不过铜,又重钝,沙迹缕缕,字画欹软,愚夫愚妇到手知为弃物也。以近事观之,嘉靖钱,穆庙时已不行;隆庆钱,今上时已不行;万历钱,出国门跬步已不行。钱虽人力哉,行之万世,若有神物护呵者,原可宝也,三尺之法乌得而强之。往岁铸万历钱,樵夫贩夫绝于途,高贾绝于市,百姓闭门而罢交易。天下之不治,岂不铸钱之罪哉?而百姓骚然无乐生之心,何利而为之?且今俗可知者,梁用分子,中立尚开元,滇行海贝,百姓便易,各得其所。假强梁以贝,强滇以分子,使尧舜操柄,不听,而皋陶刑其后,亦万历不能齐也。今欲铸钱,必杂金银珠贝,必专官精造,欲使天下晓然知为新宝,恐钱未成,而海内已耗矣,又安知百姓必信为宝也?商君曰:“民可乐成,难与虑始。”衰世之言也。大禹治水,民尚聚瓦砾而逃,治之尚平易也如此。铸钱之议,似宜罢。其议遂寝。

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朝廷有人主张铸造新钱,不过是“生利以愚民”即对百姓的巧取豪夺而已。“往岁铸万历钱,樵夫贩夫绝于途,高贾绝于市,百姓闭门而罢交易”,就是百姓对朝廷掠夺的抗议。因此,作者反对铸造新钱,不仅议其是否可行,而且显然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又如《贺凤阳别驾郭瞻澳公报政序》:

自矿税之使四出,登、青始难,粤青衿子噭噭,豫章江航绝,楚毒流瞆瞆,怒及臬宪。吴殴大珰走武林,晋、赵抚臣被弹射无所忌。于时西宁之戈甫定,鸦绿之波犹腥,播州、夜郎桴鼓夜鸣,海内饥馑……已而闻颍设税揽,侵渔及秋毫。彭城税使又逐鹰犬猎颍富民,富民多扼吭死。且其地大荒三年,赤地千里,饥民聚众,建旌号,揭竿为乱。颍,留都三辅地,一日驿骑数驰,目已无颍。人情汹汹,疑信半。俄传中立别驾单车诣贼,贼就缚呼吸,颍如泰山安。立请当事革税揽,欢声载道。不佞又矍然叹曰:“贤哉别驾!何如人也?”

在这篇文章中,对国家命运的关切和对百姓处境的同情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无宁日,百姓无法安身立命,甚至铤而走险。他对郭蒙吉的赞美都立足于百姓的立场上。

尽管忠君报国、以民为本这些思想都非常传统,但并不能就此认为张鹤鸣的思想非常保守。其实,他还有乐于接受新知识的一面。在书信《济上邢子愿》中,他说:

往者漏海之说,台丈时时衣袽乎?不佞弟渡江三年,尚未见文章翰墨灼灼如丈者,须从古人索之,不朽何疑?每见人便道:“饮海知音希耳!”西洋异人制大地图,从来儒先未晓,亦大有理。天地大矣,不独汉有释迦也。寄一奉览。

他不仅自己接受了新式地图,还将其寄给自己的好朋友邢侗。在那样一个时代,这样的思想算是非常开明的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张鹤鸣在《芦花湄集》里表现出来的思想比较传统,也比较正统。这些内容如果放在朝廷官员的奏折里,并不会使人觉得奇怪。可是这些内容却都是写在赠序、书信甚至墓志铭中,和作者的仕途并无关系,反倒跟他自己认同的文人身份更为密切。

四 《芦花湄集》的艺术成就

相对于《芦花湄集》所体现的传统思想,其艺术价值更值得关注。该集的艺术水平虽然不能跟当时的一流文人相比,但作者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独特的生活态度又使得其作品呈现出一般文人创作所不具备的异样色彩。

其一,充满诗情画意。张鹤鸣虽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人,但他却有着浓重的文士情怀。诗文创作贯穿了张鹤鸣的一生。按照作者的划分,《芦花湄集》中的作品有序、传、记、碑、墓志铭、墓表、祭文、书、引、跋、移文、五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排律、五言绝句、七言古诗、七言律诗、七言排律、七言绝句、题卷等二十类。从大处说,又可简单概括为文与诗两类。对于其作品的风格,当时的人已经有明确的认识。叶向高在《序》中说:“见其文善叙事,有体裁,不为浮靡;诗亦工丽婉至,能发其衷之所欲言,与近世格调迥异。”谢肇淛在《序》中说:“先生之文,以理为主,而辅之以词采;其诗,以骨为主,而出之以才情。字挟风霜,气吞云梦,芙蓉之姿与黼藻竞秀,金玉之质与律吕相宣。”二人说法不同,正好可以互相补充。概括起来大致可以这样说,其文与诗固然有所差别,但在内容充实、文辞粲然方面却是共同的。即使撇开那些带有节烈和歌颂内容的作品,单就其中的“文”而言,仍可看出这样的特色。如《李子崇墓表》:

此吾友绍欧李子崇墓也。子崇讳先事,济南太守增子。君生而绿鬓白皙,凝疑岳,雅疑云和,立若玉,行若璧转珠移。每出,市人皆拥看之,不减于看卫玠。性喜读书,每抽一帙,无日夜沉读,卷不尾不寝食,博洽无伦,人目经笥。

记与君丁丑读书穷巷中,雨过蜗墙侵绿,君举浮白曰:“人生得佳墓铭足矣!”余鹄立敛手谑曰:“敢不如命!”君叱且詈。秋,君约余与弟元翰西湖上乘月泛舟,吟《离骚》,歌《梅花落》,皛皛白云,水光上下相应也。归宿松风园,夜半月出,予方鼾睡,君抚臂曰:“睡魔,忘四更山吐月耶?”予披衣起,君已皭菊英、啜数巨觥矣。为就桂花前,枕藉苔藓,浮月泛香,迨晓乃罢。

戊寅重阳前一日,君首社,笑曰:“今日佳节,赦若辈人止一篇《黄花紫萸》。”待酣也,倏忽目瞪白,手足失度,余即起,抱之医,至投一匕,吐如刺,半漏时,竟绝予怀中。嗟嗟!君,千万人何赎哉?孰知蜗墙侵绿、浮白谑语,遽为君兆哉?于时意君孺人武无恙,开圹尚有待,故志铭不果作。比开圹时,予又客金陵,勒幽已无及矣。追思曩谑,负此良友。

壬辰,余饷雁门,梦君欢若平生,洒泪而觉,赋诗曰:“胡霜飞断李陵台,郢客千秋白雪哀。三晋山川若指画,一天风雨共徘徊。十年已是吞声别,绝塞如何魂梦来?破浪英风应有在,随人直到雁门隈。”更荏苒二十年,前谑语终未偿,念殷殷如有所负。偶过汶水,忽思君风味,泪淅淅滴前骖,即车中赋曰:“可怜空抱玉,寂寂久沉沙。藏帖缠中纸,啼魂垄上鸦。殡妻无子哭,堂燕落谁家。昨夜吞声梦,屋梁照月华。”“造化何其然,哲人未定天。不堪闻夜笛,尝诵《采莲篇》。绝代识今日,铭幽负往年。为君作墓表,抆泪立坟前。”恐兹念又往,偿前谑知何日?即援笔书之,旅舍不复详其世次云。

君诗亹亹逼人,近代所无。惜无子,其嗣子汝瑄又夭,世系绝。元白同遭,琴书无寄,平日著作悉散逸不可得。余犹记其四章。《采莲篇》曰:“碧潭潭上云堆墨,白鹭洲前雨初歇。不知何处采莲声,隔花遥唱酹江月。”《访僧不遇》曰:“院锁苍苔白昼长,堂鸦初散午花香。蒲团我亦能禅定,却笑僧人日日忙。”《送客》曰:“元龙湖海未为奇,有客南州冠一时。破蜀势传学士谱,郁轮袍度右丞祠。秋深石磴黄花发,荻老寒塘白露滋。此去声名流北国,春来为寄早梅诗。”“舒城高士汝阴客,又促征装上国行。竹屋昼长怜对弈,松窗夜雨忆悬檠。秋晴马度山高远,水落天空雁影横。最是芙蓉花烂熳,开尊准拟待归程。”噫!此特其珍鼎一脔耳!然而伯仲之间,已见范彦龙、张文昌矣。悲夫!铭曰:

濦滮滮,神秀出。绣作肝,玉为质。君仪容,俨朱霞。大堤畔,潘车花。君品流,见仪凰。鸾路饰,云舞锵。君蕴藉,蜾二豪。痛饮酒,读《离骚》。君吟咏,芙蓉羞。风云变,花鸟愁。君遇合,枥下蹇。繄骏骨,填川原。君子息,付血鹃。琴书绝,无仲宣。君地下,司修文。交缤纷,云中君。滟芭歇,彩云消。索天问,淡寥寥。数行墨,一片石。千年后,化为碧。

李先事去世较早,未能及第和入仕,胸中的才能自然无法得到施展,所以张鹤鸣惋惜其“空抱玉”。可是经过了漫长的二十年,作者竟然还会因梦而流泪,因而赋诗悼念,为作墓表,并且竟然还能清楚地回忆起其人的四首诗。强烈的用事之心,深厚的同学之谊,在文中都得到了充分展现。而词采之美,亦为此文增加了更多的魅力。

比较而言,他的游记写得更加精美。如《蓑笠记》:

予与叔子弈帘下,騃騃子傍观,见环主人倚柱而吟。帘外舜华初开,的的红烟雨中。騃騃曰:“雨花解颦也。”乃置簟廊西窗下,相岸巾踞坐较骰子,胜辄簪花饮。数较迄,红铺鬓矣,相顾大笑,人人自以为嫣然。

雨渐密,花间滴沥有声,于是跣足短衣,被笠蓑。騃騃怯寒,顶笠挂故褐衣,有游僧状。予笑曰:“行者何往乎?”延北草径,绕出丛林,抵西溪。溪岸高,险滑难行,行水冲中,雨色满溪,漫不见人。夹岸草树蒙蒙,黯淡如小米。竹鹤老人尽命童子上流放酒杯,共蹲小木桥上,手注水待之,听杯自来。水急,杯几沉,叔子取水萍数蒂,杯浮其上。见环曰:“叔子无穷兴,是名萍杯。”令达者效之。溪有石数片,通往来者,水涨不可见。逡巡洵水中,得之立其上,连臂而笑,溪人隔禁窥之,笑以为狂。涉东岸而上,憩大树下,树合抱,不记春秋。其一水啮土半崩,断根临悬崖,深杳若崆峒也。予以袂蒙面,仰卧其中通,不觉雨,但闻潇潇声,大叫曰:“人乎?麇乎?庐山幛乎?”依树而北,遥见观音寺台殿,胧胧在轻露中。至溪分派处,浶浶入飞虹桥。桥少行人,望之苍然,如对山色。白鹭闲立,鸟毣林中,落落无声。循旧道而南,野人架茅戍禾,乐然入,枕束草卧。见环枕予肱,騃騃趺坐予足侧,叔子提笠,欹依树,歌浩浩,和之,声绕林叶下也。

浸晚,雨更霖霖,各吸数巨觥,踏淖而归。童子迎篱,曰:“葛花新调,更有余酒。”乃秉烛对酌窗下,叔子曰:“今而知烟雨之乐,不减明月也。”騃騃隐桯睡,坠笠,见环拊其背曰:“行者倦乎?而笠坠也。”

一次尽情的雨中出游经历,被写得如诗如画,美不胜收。即使是朋友之间的寻常书信,他也能写得充满诗意,毫无尘世俗态。如《同年崔见禹》:

绿芜三四亩,碧溪一带,回合八九里,直入六一湖,纤柳数数,万株夹岸掩映。时驾扁舟,醉卧其上,不知所往。六七月,雨辄披笠蓑,蹲飞虹桥畔,泛瓢而饮。瓢可受二斗,大于许由之瓢也。

在张鹤鸣笔下,颍州西湖不仅是理想的隐逸之地,而且已经是独立尘世之外的仙境了。他的举人同年淮阳人崔应夏读到这样的信函,恐怕难以抵挡其中的诱惑吧。

张鹤鸣的《芦花湄集》虽然类别多样,彼此风格各有差别,但大都充满诗情画意。这样的风格在明代文坛中比较另类,具有独特的价值。

其二,文风自然通达。《芦花湄集》是作者生前所编,其所选类别和篇目很能反映出他的文学观点。该集不收奏牍一类的官样公文,仅有的例外是卷二十的《立春移德府长史文》和《铸钱文》两篇。在《芦花湄集》中,张鹤鸣从不提及自己的功业和治绩,他更愿意把自己看作一个文人,甚至是山人和隐士。他身上的文人气息非常浓重,携琴探幽,诗酒流连,使自己的生活充满了诗意。他在《小像自赞》里这样评价自己:

我行则役,我心则休。肥不及猗顿,瘦不及黔娄。行不离琴鹤,坐不厌林丘。遇开花而必醉,过名山而必游。虽不敢望徐孺子之达,亦庶几乎宗少文之流。

多少年的南征北战,被作者用“我行则役”四个字轻轻带过,他大力渲染的却是文人高士的优雅生活。这并非他一个人的自我标榜,时人也有这样的认识。袁宏道《张元平小像赞》云:

和焉而披春云,秀焉而立远峤。萧然颐颊者,如倚石之疏竹;而烂焉笔端者,如泠风之号万窍。客见而问曰:“此江左之士欤?抑山耕而云钓者也?”曰:“非也,有其调。”

虽然无法判断张鹤鸣自赞的小像与袁宏道题赞的小像是否同为一幅,但二人的认识还是比较接近的。张鹤鸣以其达人之胸怀从事创作,其文亦呈现出明显的通达色彩,故杨嗣昌称其文“达人之文”。杨《序》云:

盖古人云:“文以气为主。”又曰:“文生于情。”是可以言文矣。概气曰清浊,而盈虚通滞不一候;概情曰浅深,而郁畅夷激不共门。文士之文,盛罗烈而极雕缋,然笔墨之外无适焉;幽人之文,取冷致,善怡悦,近清而虚、浅而畅者也;志士之文,如未决之湍,不解之结焉,盈滞郁激,丈夫不遇于时者当之;达人之文,感物而动,与时偕行,其气清而通,其情深以夷,丈夫得遇于时者之所为也。而吾举以当先生,何则?夫观先生之泚笔,千百许言,滔滔衮衮,云至雨沓,何其迅也?然而有创属之文,有骤比之句,浸假若旬锻,妙合若天成。盖先生之学,“含英咀华”法昌黎;“博观约取”师眉山。饮芳洁之源,夫安得不清?研奥密之旨,夫安得不深?而不宁惟是,先生为人,断山绝为其骨,晴云秋月为其怀。其与人交,如风飕然习肝脾,而遇所不可,慷慨骏发,与其事相得,亦良已。是故其清,所以通;其深,所以夷,而后知以文士之腹汰其滓,以幽子之襟裕其用,以志士之抱适其时,始可以名达人,可以读先生之集。

杨嗣昌按照作者身份的不同,将诗文分为文士之文、幽人之文、志士之文和达人之文四类,而将张鹤鸣的作品归结为达人之文一类。这个认识是非常准确的。因为张鹤鸣志趣高雅,本来就是一位达人。那么,什么是“达人之文”呢?杨嗣昌的概括是“感物而动,与时偕行,其气清而通,其情深以夷”,说到底就是以意为主,思想通达,不在诗文中表现愁苦悲哀之情。如其《张处士传》:

处士广陵人,名孝,字养之,号小愚,又号碧梧。家世业琴,父隐君尤精,与白下周绩[续]之善。处士髫年学琴,五音正变靡不洞晓。隐君尝召处士鼓续之前。处士幼羞涩,且惮续之调高,见辄引避去。隐君怒,强之奏《天风环佩》,未半,续之惊曰:“是儿他日当压吾两老人,恨无斧赠,诗又在杜家矣。”壮游建邺、吴越间,登宝林,探禹穴,鸣琴自怡,无知音者。而白下长干里中有名姝,乃愿祈指法,遗异香、美酒,处士又以脂粉之徒,秘不肯售。已而足病十五年,坐卧小榻,琴益工。肉与丝忘,丝与木忘。

丁亥,过予芦花湄上。每月明,屏人独坐偃盖松下,置酒一大瓢,浮一辘轳瓮,琴一曲,吸酒一瓮,嚼松子一粒。院内有白鹤一只,悬足峙听,曲终,回舞清唳乃去。过梅萼墓,梅萼者,美人,文君、非烟之流也,下拜曰:“广陵荡子瞻拜芳尘,愿托龙门之桐慰香魂。”遂藉芳草,坐抚一曲,辞曰:“白白苇绡花,春寒忽谢。玉露凌风,点点雨下。寂寞夜台兮草青青,憭标高原兮孤云夜生。”云窠子梦梅萼曰:“为我谢张处士。沉沙之人,得闻响玉!”觉语处士,共嗟异之。九日登郪丘,凌啸绝顶,傲若无人之境。酒酣,援琴鼓《玉霄曲》曰:“舞霓裳,舞霓裳,柏梁铜露吸凤凰。衔书飞下白云乡,紫宫梦暖梨花香。云衣红玉啄,开缄锦琳琅。”时秋净天空,塞鸿南度,回翔丘傍,尺许不能去。尝闻伯牙鼓琴,却兽下鸟,精感有之矣。

处士有古琴一张,得之绿发散人,行卧自随。尝中夜散发,趺坐床鼓琴抵晓,绰注密致。如清昼,藉石床上。处士尝自言:“我志得雷氏琴,满瓮注碧芳酒,卧温柔乡,死足矣。”见要人则攒眉去,曰:“此辈自侈,吾老无心富贵,俯首若前何也?”嗟嗟!处士死,琴与人俱往矣。

张孝到颍州看望张鹤鸣时,张鹤鸣的母亲去世才半年,他正在守制阶段。可是当张鹤鸣去体会张孝的诗化人生时,却把自己带入了审美境界之中了。这并不是说张鹤鸣已经忘记了丧母之悲,而是在他的艺术世界中,他不愿意更多表现自己的伤感情绪。即以其诗中写得最感伤的《潞河舟中感怀(戊申九月)》四首来说,其中亦不乏旷达的情怀。如其一:

寒藻动曲沂,鸣禽下急波。仰视天汉流,浮云何其多。寸心如有失,年华空蹉跎。孔子大圣人,伐龟无斧柯。孤怀忧天坠,徒手将奈何。不如鼓瑶琴,带索行且歌。

在这首诗中,作者的愁绪是浓重的,可是最后一句却陡然一转,显示出作者性格中豪迈、通达的一面。在另外三首诗中,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如其二最后两句为“日月不成土,岂有终魑魅”。这表明他对未来充满信心,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其三的最后两句为“忧来不自持,抱琴向秋水”。虽然愁绪尚多,但抱琴向秋水而弹,无疑是一种诗意的解脱方式。到了最后一首,作者的心情似乎已经平静,他开始欣赏两岸的景色了:

泛泛河上楫,飞飞水中鹜。平野起苍云,沙岸谁家菊。林霞散远绮,澄浪叠轻縠。风物足怡人,无心成相逐。开窗引初月,闲把《离骚》读。

在更多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张鹤鸣性情中通达、洒脱的特点。张鹤鸣是一位“达人”,他的诗文也呈现出自然通达的独特韵味。

其三,追求无意为文。张鹤鸣的诗文之所以呈现出“达人之文”的特点,跟其无意于文的艺术主张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兰牂樗语引》云:

予性拙戆,平生多坎坷。在皋兰,忧心悄悄,五年疢疾。在牂柯,眉一日而百攒,肠一晷而九回,疢疾百倍皋兰矣。夫以樗材而当重任,疢疾者幸也。时著之文,咏之诗,皆缘情而生,触事而出;赋实而纡怀,长歌以寄悒,非有心乎文也。汇而梓之,以示子孙,名曰《兰牂樗语》。夫樗,拥肿卷曲,不中绳墨规矩,立之涂,而匠者不顾。然历日月寒暑,雨露风霾、雷霆霜雪磨砻砥砺久矣。曝之为薪,或可以火乎?吾子孙当念吾疢疾而藏之。

在这里,作者明确地说他在皋兰、牂柯即在陕西、贵州任职时的诗文都是“缘情而生,触事而出”,而“非有心乎文也”。这篇文章本身也是无意为文的结果。又如其《义娥传》:

义娥名桂香,义者,观风者奇其死,以意谥之也,盖济南郡诸生吴爱众养女云。娥生流庸,比岁凶,其父始鬻子钱家子。钱家亦坐不登,困转售爱众。再鬻而甫十龄,婉静不嬉。爱众家直婢之,弗奇也。

先是,爱众母卢有侄三才,犷荡子,家替无依,依姑糊口。姑昵血属,而爱众乃真仆御之,无中表情。颐指略忤,辄展足嗔詈曰:“奴奴侵牟,我饭奴胡为?”亦尝加榜掠。友有戒之曰:“若蜂目者,君不遇若德若,不投銗筒,恐子密出两柱间。”爱众刚愎弗省也。

一日,爱众与妻李对案晡食,三才负市米入,爱众嫌之,曰:“捐好银钱,为择白粲。米如此,奴克直矣。”三才遽掣腰间匕首,叱之曰:“并死可在今日。”刺之不中,爱众绕磨旋,娥大叫以挺,以挺挺萦磨索中,以左右肩翼众。众素病瘵,不能支,娥一髫女,三才以积愤横气,如出匣之虎,竟砉然中,饮刃飞血。妻李累息奔逾西坏垣,贼舍爱众逐李,爱众尚强起护李,撞壁,僵掌血印壁,痕殷数日。李扃邻媪门,邻媪祈贼曰:“我无仇君,愿君舍我。”贼舍之,复向壁间僵爱众,数斫之死。娥持贼裾,大呼逻者曰:“奴杀人!奴杀人!”贼斫其头骨,迸脑血交淋淋下,娥持裾如故。贼惶急,维拽至衢,娥呼擒贼不休。贼愈狠,断其指,乃去。娥竟死衢中。大惊一市人,逻者纠众兵尾之,至泺源里西,将出门,守城者击以殳,匕首坠,遂擒之。

爱众有襁女,另女奴抱之,亦甫八岁,难促不能避,履出户下,贼瞥未之见,命也。而李氏妻者,已别媾为他人新妇矣。

张鹤鸣曰:《语》曰:“父母之爱,爱之。”又曰:“怨毒于人,甚矣哉!”三才虽贫依于众,彼固以为油然兄弟也。姑侄之情,路人知之。众之凌厉奴辱,不祥人矣。明者犹愤,况恣血气者乎?弁髦女子,瞪目一叱,惊啼避易。娥翼主持贼,脑淋不舍,予深取其不慑,天性勇也。缇萦之智出之缓,娥之勇出之急,独妻李者忍忘壁掌血迹如新?且亲见娥之慷慨忠也,而腼然他室。彼摩笄青陵,夫非人女子哉?

除了最后一段的“张鹤鸣曰”,前面都是在叙述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为救主人而英勇献身的故事。虽然作者没有着意锻炼词语,但由于感情饱满,所以写得慷慨奋发,如激流奔涌,小女孩的形象也异常鲜明。这正是无意为文的结果。

当然,无意于文当然并不是不要文采。张鹤鸣的创作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万历三十四年(1606)出任礼部祠祭司郎中之前,他一直没有受到重用,因此闲暇较多,有精力广泛地阅读前代典籍,并且不断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可是自从任礼部祠祭司郎中之后,随着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公务越来越繁忙,自然也就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推敲章法和字句了。不过即便如此,之前养成的艺术技巧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作用。如其写给弟弟张鹤腾的一封信《元翰弟》:

览弟家书,又见婿札,知大姐孩儿病笃。可怜此儿髫年失母,四十食贫,蔬素半生,布荆甘度。父以羁萍之故,不尽舐犊之情。闻信心惊,对客泪落。不意白头,千里仍哭爱女。一朝寄去俸薪,聊备缓急。生为药物,没作棺衾。陵儿随我枹罕,前日且暂回金城。独对秋风,泪洒残菊。追恸汝嫂,自怜病身。万种离思,千般感慨。

这是一封家书,而且所说是悲伤之事,原本不需要什么文采,可是较高的文学素养在无意间仍会流露出来。所谓“独对秋风,泪洒残菊”“万种离思,千般感慨”,都是既饱含深情又富有文采的句子。这也是无意为文的表现。

张鹤鸣“无意为文”的说法,在当时就得到了认可。沈珣在《序》中说:

先生诗文,大约酝酿六集,函括百氏,体无所不有,法无所不入,变无所不尽。四瑚八琏之珍也,饥鹰骏鹘之快也,风樯阵马之横也,明珠翠羽之华也。而出之冲然,运之飘然,要以自性自根自肝自肺鸣所欲言,而毕吾意之所不能止而止,而绝不为挽近衣冠舛敖步趋邯郸陋习。总之,铅椠之士所为,伏斗室,仰屋梁,终岁吚唔,呕心枯髯,不能得其一二者。而先生俱以马蹄车辙、謥詷中得之,先生其神乎?使人舌吐而不得下。

所谓“以自性自根自肝自肺鸣所欲言,而毕吾意之所不能止而止”,说到底也是无意于文的意思。与此类似的还有杨鹤《序》中的评价:

公于书无所不窥,本朝典故无所不练习,下及方技、医药、风角、占候之术,无所不究心,而其最留意者古今人物,扣之如响应声。与公抵掌纵谈,可惊可怪、可涕可笑之事,无状不有。公之武库若此,发之诗文,如泻水着地,肖物付形,公亦不自知其所以然也。

这实质上也是说张鹤鸣的诗文是无意为文的结果。如果说沈、杨二序都不仅勾勒出张鹤鸣无意为文的特点,而且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戴燝《序》则把这个问题说得更加明白:“盖先生之文,取诸立德、立功之余,无意于文而不能不文者也。”

其四,与文学流派之离合。张鹤鸣生活的时代,正是明代文坛风气屡变的时期。此前,已有“前七子”“后七子”大力提倡复古,“唐宋派”主张“文道合一”;同时代又有“公安派”和“竟陵派”提倡性灵,反对格套。那么,张鹤鸣与这些主要流派有着怎样的关系呢?大致说来,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关系。

第一种,反对前、后“七子”。在明代文坛上,前、后“七子”不仅影响最大,而且持续时间长,几乎成了一代诗文的主流。可是,对这样一些诗坛“巨子”,张鹤鸣颇不以为然。他在《陈德远荷华山房稿序》中说:

今代诗家,远宗北地,近服历下,而议者谓北地驭电排风,速肖子美;谓历下敛魄练气,泥印王、钱,此皆薄元、白、长吉不为,然使之并驱中原,吾知鹿不死于二李之手也。今天下,人江潭而户河梁,啜糟逐尘,几遍海内,读之终篇,迄无珍语,有惟恐卧耳。此乏质而竞习,借口于邺下、开元以为铅粉,又北地、历下之罪人矣。

“北地”指李梦阳,“历下”指李攀龙。在这段文字中,张鹤鸣不仅表现出对以李梦阳、李攀龙为代表的前、后“七子”的蔑视,而且连同其后学者也一起批判。他在《寄董吏部见心》其三称赞董复亨的诗歌说:“寄我咏怀诗,何李瞠其后。”所谓“何李”,指的是“前七子”中的何景明与李梦阳。从后世的评价看,董复亨的诗歌并不出众,可是张鹤鸣却认为比“何李”高明,其对“七子”的轻蔑态度是显而易见的。

反对前、后“七子”,其实就是反对他们盲目复古的一面。张鹤鸣认为,杰出的诗歌一定有其独特的内在精神,即所谓“质”。他在《陈德远荷华山房稿序》中还说:

夫诗,以风骨生色为质。至于浑朴无痕,芳润有致,则切琢成工,非质也。荆璧离璞,十乘流光;越女出溪,百步溢彩。何者?尤物之钟于质,所由来也,风雅尚矣。骚之质泱漭凄怆,自为骚,不必风雅也;苏、李、曹、刘、嵇、阮、庾、沈、陶、谢,自为苏、李、曹、刘、嵇、阮、庾、沈、陶、谢之质,不必骚也;李、杜自为李、杜之质,不必汉、魏、六代也。千载之下,读之者目慑心怖,意往神驰,彼其质原不可磨耳。

第二种,无视“公安”“竟陵”。对张鹤鸣而言,如果说前、后“七子”是“古”的代表,“公安派”与“竟陵派”无疑是“今”的代表。本来,张鹤鸣与“公安三袁”关系最近。他与袁宗道、袁中道同中万历十四年(1586)会试,可谓“同年”;与袁宏道一起参加万历二十年(1592)殿试,亦可谓“同年”。在《芦花湄集》中,张鹤鸣使用“同年”一词,往往兼指这两榜的进士。从前举袁宏道《张元平小像赞》看,他与张鹤鸣的关系比较亲近。又如在文末附录的袁宏道《送榆次令张元汉考绩序》中,他对张鹤鸣、张鹤腾评价都很高,而且还亲切地说:“元汉者,余同年友元平弟也。往为历城,亦以循吏称。单父、河阳之绩,著于一门,真异事也。”

对于张鹤鸣来说,“竟陵派”自然属于晚出之派。钟惺与谭元春虽然比张鹤鸣小二三十岁,但钟惺去世比张鹤鸣早十一年,谭元春去世亦仅比张鹤鸣迟两年。因此可以说,对于“竟陵派”的兴衰,张鹤鸣是一个见证者。而且,张鹤鸣家与“竟陵派”也有直接的关联。谭元春《颍川张同甫曾访予都门万福寺,投诗不值而去。丙寅冬日闲居有怀,始寄答此章》一诗所寄之人就是张鹤鸣之子张大同。诗曰:

古音不可追,正响谓孤调。云水散杳冥,永日不弹妙。小室绿灯影,自将朱弦照。忆念平生友,宜用寂寥报。曩客春明门,塞默中浩浩。盛世四民外,别自有无告。汝阴张氏子,万卷不图效。奇踪无贵游,访我申所好。荒寺苦难逢,一去成远道。天寒雁鹭多,野水自移钓。

可是,在多达二十九卷的《芦花湄集》中,张鹤鸣没有只言片语提到“公安派”与“竟陵派”。如果说他不提“竟陵派”还可以从该派出现得较迟,没有机会被写入来解释,那么他从来不提“公安派”只能有一个理由:他不赞同“公安派”的理论,不认同他们的创作,可是碍于私人交谊,又不便于批评,所以干脆不提。“公安派”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竟陵派”进一步发展为“幽深孤峭”,说到底就是不问世事,向内心深处寻找文学。这与张鹤鸣强调文学的社会功用,在理念上是根本对立的。

第三种,最接近“唐宋派”。在明代的主要文学流派中,如果一定要为张鹤鸣找一个最接近的对象,这个对象无疑是“唐宋派”。以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为代表的“唐宋派”虽然带有一定的复古倾向,但主张“文道合一”,在一定程度上回归到韩愈、欧阳修、苏轼等人的文学主张上来。从具体文章看,张鹤鸣对“唐宋派”的认同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其经学思想的认同。在《四书会注编序》中,他高度称赞唐顺之的经学成就:

圣人立训,意在觉世;圣王立法,意在维世……国初,定五经、四书《注》及《大全》,颁行天下,特取醇粹不杂一淫辟者,冀垂不朽。故《四书》《诗》捐前诸家,独存紫阳;《春秋》独存胡康侯……自后发明,独闽蔡虚斋、林次崖,吴唐荆川,颍卢中庵,此四先生者,弘演郁畅,深如重渊,细如沉沙,然皆醇粹不杂一淫辟,其翼圣经,遵王制,功多且巨,学士亦熙然宗之。

将唐顺之的经学成就与蔡清、林希元、卢翰等经学名家并列,称道其“功多且巨”,可以看出张鹤鸣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是对其文学成就的认同。在祭文《茅鹿门先生》中,他这样评价茅坤的创作成就:“公之文,云驶川激,惊龙流电,吞吐灏气,管窥之而不得其端。公自以为得欧阳子之逸气,吾以为褎然直逼乎马迁。”这与其在《寿观察茅鹿门公九十序》中所说“予童时读公文,如长虹饮海,惊凤穿云,翩翩子长也”,在意思上保持了一致。

既重其经学,又重其文学,使得张鹤鸣的诗文创作在有意无意之间更加接近“唐宋派”的特点。这是很容易理解的。

从总体上说,张鹤鸣既不像其前的前、后“七子”那样重视模拟古人,也不像同时代的“公安派”与“竟陵派”那样专写个人的内心世界。他更加重视文学的社会意义,同时强调无意为文,其创作思想雅正,文风畅达,不古不今,自成一家。

五 《芦花湄集》的版本及其整理

据《顺治颍州志》等方志记载,张鹤鸣的诗文集有《史微》《芦花湄集》《兰牂樗语》《飘然吟》等几种。《史微》是作者在南京任职闲暇与同僚阅读司马光《资治通鉴》时对历史的认识和感悟;《兰牂樗语》是作者在西北、西南为官期间的诗文集;《飘然吟》是作者崇祯年间回到家乡以后创作的诗文集。除了《芦花湄集》外,其余三种皆已失传。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兰牂樗语》虽然已经失传,但多数作品应该已经收入《芦花湄集》,因为在《芦花湄集》中,仍然保存着不少写于陕西和贵州的作品。

《芦花湄集》的编撰,不知始于何时,但到万历四十四年(1616)已大体完工。书前所收戴燝之《序》即作于是年。但从书中收录的诗文看,在时间上最终截止万历四十六年(1618),是年作者六十八岁。这也就意味着此前所写的诗文,只要作者愿意,都有可能被收录进去。此后作者又生活了十七年,自然也创作了一些诗文。《芦花湄集》虽然不可能收录作者后来创作的作品,但这个集子的编订,显然已有自我总结的寓意了。芦花湄既是张鹤鸣生长之地,也是其安葬之地。芦花湄靠近颍州西湖,据说在宋代已是“颍州八景”之一。作者以“芦花湄”名集,固然表现出对家乡的热爱,其中的归隐之意也是很明显的。书前所收的几篇序,写作时间最迟的是叶向高序,可能作于天启二年(1622)或稍后。此序为手写,当是刻本完成后直接附加在前面。

《芦花湄集》今仅存一种版本,即万历原刻本,而且仅有孤本藏于国家图书馆。该集卷一下的署名是:“颍人张鹤鸣著,弟鹤腾较,男大同订正,吉州刘昌写,罗桂梓”。照理说,《芦花湄集》是张鹤鸣生前所编,又经过了其弟张鹤腾、其子张大同的校订,质量应该有保障。可惜的是该书编排比较粗疏,虽然分为若干类别,但在每类之中并没有按照作品的写作时间排列,故而显得比较杂乱。而且由于书工与刻工的文化水平较低,导致刻本中错误很多,其中最典型的是:所有的“刺”字都被误刻为“剌”(只有《挽杨子旭六首》其六中“游鱼泼剌高叶下”中的“剌”字不误),所有的“壶”字都被误刻为“壸”,至于“壁”字与“璧”字混用,“画”(畫)字、“昼”(晝)字、“尽”(盡)字混用,更是极其寻常的事情。既无其他版本可以校对,自身又充斥着错误,所有这些都为文字校对增加了困难。

而且,该书已经残缺不全。主要的残缺有三处:第一处在卷一《序》之前,不但书名、题识无存,就连排在其后的叶向高《序》也佚失两页;第二处在卷十四《祭文》之后,《王太夫人》一文已经残缺,后面的《路祭夔州同知储欧野》《卢善光》二文完全佚失;第三处在最后一卷即第二十九卷《题卷》之后,其中《题徐大夫素履图十三首》的第七首已经残缺,后面五首和《题钟封公二首》均已佚失。至于后面有没有书跋,就更无从知道了。通计全书,佚失文两篇,残两篇(含叶向高《序》);诗七首,残一首。由于未见该书有其他版本存世,同一版本也未见有复本存世,而且在笔者所知的其他文献中也没发现这些残缺作品的踪迹,因此很可能再也无法找到它们了。

由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使得尽快整理《芦花湄集》并将其出版从而化身千百变得重要而且迫切。在整理该集的过程中,笔者依据各种文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利用理校的方式对集中的明显错误进行推断;利用少量诗文在其他文献中的文本进行对校。《芦花湄集》中的大多数诗文仅见于该书中,无法使用对校的方法。以卷二《寿大司马郝公序》为例,其中“周公戴壁圭缪卜”中“壁”字当为“璧”字。《史记·鲁周公世家》载:“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武王有疾,不豫,群臣惧。太公、召公乃缪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周公于是乃自以为质,设三坛,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于太王、王季、文王。”张鹤鸣所用,正是这个典故。“无矩而方,无规而图”中“图”字当为“圆”字之误。宋代张九成在《孟子传》里引用古人之语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张鹤鸣此处乃反用这个典故。“纳陛柜鬯”句中“柜”字当为“秬”字之误。汉代韩婴《韩诗外传》引《传》曰:“诸侯之有德,天子锡之。一锡车马,再锡衣服,三锡虎贲,四锡乐器,五锡纳陛,六锡朱户,七锡弓矢,八锡钺,九锡秬鬯。《诗》曰:‘釐尔圭瓒,秬鬯一卣。’”张鹤鸣所用,正是这个典故。又如卷二十九《题彭比部封公卷》一诗中的前两句:“手中绿玉不知年,旧是方壸冰雪仙。”虽然并无其余文本来校雠,但其中“壸”字应系误字。“方壸”不能成词,而“方壶”指东海的一座仙山,跟后面的“冰雪仙”在意思上联系密切。因此可以断定“壸”字系“壶”字之误。以上所举例子,可以代表笔者使用理校法校对《芦花湄集》的基本情况。《芦花湄集》中有少量诗文见于其他文献中,用来对校就更加方便了。如卷三的《日涉编序》可以跟现存的陈阶《日涉编》(明代万历刻本)前的序对校,卷四的《易经中说序》可以跟现存的卢翰《易经中说》(明代万历刻本)前的序(已残)对校;卷六的《卢中庵先生传》、卷九的《谢公德政碑》可以跟《顺治颍州志·艺文志》中的文本对校,都是突出的例子。

其二,利用各种文献注释作品中的典故、人物和个别疑难词语。注释一般的人物、典故尚不甚困难,可是关于明代的人物和典故,如果其本身不甚出名,注释起来非常不易。如卷一《赠浦泗州序》乃写给“别驾少谷浦公”的赠序,可是“浦少谷”是谁?《顺治颍州志·秩官表》记载明代万历年间的捕盗通判之一为:“蒲朝柱,山东蓬莱人,官生。”拿浦少谷与蒲朝柱对照,二人不仅在颍州的居官时间相同,所居官职亦相同,因为别驾是通判的别称。而且此处关于蒲朝柱为“山东蓬莱人”的记载亦与张鹤鸣《跋三署奇遍后》中“蓬莱浦少谷公出签帙示余”的说法相吻合。又《江南通志·职官》引《泗州志》:“浦朝柱,定州人,万历十五年(1587)知州事。”籍贯虽有差别,但无疑即是其人。据此完全可以断定,“浦少谷”即是浦朝柱(《顺治颍州志》误“浦”为“蒲”)。又如集中有两篇写给“张体敬”的诗文,从内容判断,其人为颍州人,曾在重庆做官,其地有锦水。《顺治颍州志·选举表·明(举人)》载:“张养性,(万历)己卯(1579),大足知县。”大足县为重庆属县,境内有锦水,符合上面条件。《民国大足县志·职官》所载万历四十三年(1615)知县为:“张养性,字体敬。见陈显道《重修文庙碑记》及周廷侍《瑞莲堂碑记》。”至此,“张体敬”即张养性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再如《贺颍郡伯厚吾孙公入觐序》中使用了“雪蛙冤”的说法,是用古典还是今典?就古典而言,《明史·熊鼎传》载:洪武初年,熊鼎任浙江按察司佥事,分管台州和温州,“宁海民陈德仲支解黎异,异妻屡诉不得直。鼎一日览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异乎?果异,止弗动。’蛙果弗动。乃逮德仲,鞫实,立正其罪。”就今典而言,《嘉庆扶风县志·人物·孙代传》附录其子崇先(即张鹤鸣题中所云“厚吾孙公”)传:“子崇先……迁知颍州……尝出郊,有群蛙遮道,使人尾之,掘得一尸。祷于城隍神,夜梦一马朱缨入门,寤而思之,访得一人名马上英,捕讯,立服。”两相比较,可知所用实为今典,就是发生在张鹤鸣家乡的故事,而且就发生在该文所赠之人孙崇先身上。当然,如果诗文使用的典故中含有错误,注释起来就更加不易。如卷二《节孝录序》云“刘毅泣泽中之芹”,卷二十九《题吕兰谷祖母承恩卷》云“又不见刘毅泽中痛哭芹”,两次使用同样的典故,可是其出处却很难查找。历尽艰难,笔者才在《晋书·刘殷传》中找到这样的记载:刘殷九岁时,曾祖母严冬欲食菫。刘殷于泽中恸哭,地上便生菫。如果说张鹤鸣将“菫”(俗称旱芹)改称为“芹”已经增加了查找的难度,那么他(或者书工、刻工)将“刘殷”误为“刘毅”,更使这个典故变得几乎不可查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方志保存得不完整或者失载,使得有些看似简单的明代人物考释变得没有办法解决了。如卷二十五《同霍泾州登回中山饮瑶池上》中的“霍泾州”是谁?从理论上说,这个问题非常容易,只需找到一种《泾州志》,查查其中的《职官》就可以了。笔者虽然找到了《乾隆泾州志》,可是霍姓的知州却失载了。有的人物,虽然知道其官职和籍贯,却找不到相应的方志,就更加无可奈何了。

其三,利用方志和出土文献来辑佚。张鹤鸣的诗文,见于《芦花湄集》之外的很少,而且主要存于地方志和出土文献中。张鹤鸣是明代凤阳府颍州(今安徽阜阳)人,所以阜阳的方志中收有他的少量诗文。除了已见于《芦花湄集》可资对校的作品外,笔者从《顺治颍州志·艺文志》中辑录出《签易序》《平越府知府徐公墓表》两文和《予请告归田,奉温旨有“卿飘然引去”之语,感而赋此》一诗,从《乾隆阜阳县志·志馀》中辑出《过李姬墓》一诗。张鹤鸣曾两次在山东济南任职,时间长达八年,所以山东的地方文献中也收录了他的作品。笔者从《峄山诗文选》中辑录了《春日游峄》《咏石鼓》《同潘茂昆年丈、胡绳武明府登峄山四首》等六首诗。张鹤鸣曾任贵州巡抚将近五年,所以贵州相关文献亦保存了少量张鹤鸣创作,《葛镜桥碑记》和《葛镜桥四首》即是明显的证据。除了传世的地方文献,在近年来阜阳的出土文献中,就有两篇张鹤鸣撰写的长篇墓志铭,一是《明故文学钱菁华暨配孺人孟氏、王氏合葬墓志铭》,一是《明文林郎、山西大同府司理宁光鹿公墓志铭》。两文都是崇祯年间所作,而且都长达三四千字,是非常难得的文献。

其四,利用新发现的《张氏族谱》考察作者的家世,并用来注释《芦花湄集》中的相关人物。《张氏族谱》最早编撰于崇祯九年(1636),据现存的民国二十六年(1937)续谱看,除了在《世系表》中列出张鹤鸣的家世、主要成员的生卒年月以及婚配、子嗣情况外,该谱还收录了其子张大壮、张大典所作的《司马公殉难事略》和未署作者姓名的《司马公传》(残,后缺一页)。不仅如此,该谱还收录张鹤鸣数次被授官以及张鹤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妻子受到封赠的制文。

此外,本书还辑录了有关张鹤腾和张大同的文献资料。张鹤鸣与其二弟张鹤腾极其友爱,张大同则是张鹤鸣的长子,三人皆于崇祯八年(1635)李自成所部攻陷颍州城时被杀。张鹤腾不仅曾经多年为官,而且是一位名医,所著《伤暑全书》至今传世。可是对于他的事迹,世人所知甚少,甚至对许多学者来说连他的生年至今还是一个谜。张大同在当时也有一定的文名,曾经和“竟陵派”的领袖谭元春有交往,著有诗集《瓠子集》。他的生平,世人同样所知甚少。如李新峰《再论明初俞本〈纪事录〉的史料价值》(《文史》2014年第二辑)一文在考察张大同时,不得不使用刘体仁《张孝子诗叙》和《乾隆颍州府志》《道光阜阳县志》中的点滴记载。笔者不仅依据《顺治颍州志》和《康熙颍州志》辑录了张鹤腾、张大同的相关诗文,依据《张氏族谱》中的《世系表》列出他们生卒年和婚配情况,而且通过辑录其中的《副宪公传》和《瑶席公传》、李遵冲的《兄同甫行状》向世人展现有关二人详细生平的珍稀文献,以便于相关研究者使用。

张鹤鸣和属于他的时代虽然已经远去,但他并没有被忘却。在他身后,其家族曾经在他的出生地(今阜南县新村镇天棚集)建立了一座祠堂,里面陈列着属于他也属于他的家族和家乡的荣耀,可惜在“文革”期间被拆毁了。今天,天棚集的几位退休老干部经过多年奔走,又在原址建立了一个农民公园,里面陈列着张鹤鸣及其家族成员曾经使用过的一些器物,而张鹤鸣仍是整个公园的灵魂。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书原用繁体字写作,应出版社要求,现改用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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