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父亲
我父亲王锦第,字少峰,又名曰生,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他在北大上学时同室舍友有文学家何其芳与李长之。我的名字是何其芳起的,他当时喜读小仲马的《茶花女》,《茶花女》的男主人公亚芒也被译作“阿蒙”,何先生的命名是“王阿蒙”,父亲认为阿猫阿狗是南方人给孩子起名的习惯,去阿存蒙,乃有现名。李长之则给我姐姐命名曰“洒”,出自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洒)》。
北大毕业后,父亲到日本东京帝国大学读教育系,三年后毕业。回国后他最高做到市立高级商业学校校长。时间不长,但是他很高级了一段,那时候的一个“职高”校长,比现在强老了鼻子啦。我们租了后海附近的大翔凤(实原名大墙缝)的一套两进院落的房子,安装了卫生设备,邀请了中德学会的同事、友人、德国汉学家傅吾康(Wolfgon Frankle)来住过。父亲有一个管家,姓程,办事麻利清晰。那时还有专用的包月人力车和厨子。他并与傅吾康联合在北海公园购买了一条瓜皮游艇,我们去北海划船不是到游艇出租处而是到船坞取自家的船。有几分神气。
这是仅有的一小段“黄金”时代,童年的我也知道了去北海公园,吃小窝头、芸豆卷、豌豆黄。傅吾康叔叔曾经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去北海公园,我有记忆。我也有旧日的什刹海的记忆,为了消夏,水上搭起了棚子,凉快,卖莲子粥、肉末烧饼、油酥饼、荷叶粥。四面都是荷花荷叶的气味。什刹海的夏季摊档,给我留下美好印象的是每晚的点灯,那时的发电大概没有后来那么方便,摊主都是用煤汽灯。天色黄昏,工人站在梯子上给大玻璃罩的汽灯打气,一经点燃,亮得耀眼,使儿童赞叹科学、技术和用具制造的神奇。
父亲大高个儿,国字脸,阔下巴,风度翩翩。说话南腔北调,可能他是想说点显阅历显学问的官话至少是不想说家乡土话,却又没有说成普通话。他喜欢交谈,但谈话思路散漫,常常不知所云。他热爱新文化,崇拜欧美,喜欢与外国人结交。惠我甚多的一个是反复教育我们不得驼背,只要一发现孩子们略有含胸状,他立即痛心疾首地大发宏论,一直牵扯到民族的命运与祖国的未来。一个是提倡洗澡,他提倡每天至少洗一次,最好是洗两次澡。直到我成年以后,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邀我们包括我的孩子们他的第三代人到公共浴池洗浴。第三则是他对于体育的敬神式的虔诚崇拜,只要一说我游泳了爬山了跑步了,他快乐得浑身颤动。他的这些提倡虽然常常脱离我们的现实条件而受到嘲笑抨击,但仍然产生了影响,使我等始终认定挺胸洗澡体育不但是有益卫生的好事,而且是中国人接受了现代文明的一项标志。
父亲对我们进行了吃餐馆ABC的熏陶。尤其是西餐。怎样点菜,怎样用刀叉,怎样喝汤,怎样放置餐具表示已经吃毕或是尚未吃好。他常常讲吃中餐一定要多聚几个人,点菜容易搭配,反而省钱。而西餐吃得正规,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并对不认真的、没有样儿的吃饭,如蹲吃歪着身子吃趴吃看着报纸吃疾恶如仇。
父亲强调社交的必要性,主张大方有礼,深恶痛绝家乡话叫作“怵(chǔ)窝子”的窝窝囊囊的表现,说起家乡的女孩子在公开场合躲躲藏藏的样子,什么都是“俺不!”,父亲的神态叫作痛不欲生。
母亲一生极少在餐馆吃饭,偶然吃一次也是不停地哀叹:“花多少钱呀!多贵呀!……”而父亲,哪怕吃完这顿饭立即弹尽粮绝,他也能胜任愉快地请人吃饭,当然如果是别人请他,他更会兴高采烈,眉飞色舞。我曾经讽刺父亲说:“餐馆里的一顿饭,似乎能够改变您的世界观,能使您从悲观主义变成乐观主义。”父亲对此并无异议,并且引用天知道的马克思语录,说:“这是物质的微笑啊!”
童年的随父用餐给过我不美好的印象。父亲和一位女士,带着我在西单的一家餐馆用餐,饭后在街上散步,对于我来说,天时已晚,我感到的是不安,我几次说想回家,父亲不理睬。父亲对此女士说:“瞧,我们俩带着一个小孩散步,多么像一家三口啊。”女士拉长了声音说:“胡扯!”后来又说了一些话,女士又说了胡扯,胡扯还是胡扯。我什么都不懂,但是我有一种本能的反感。而且我大致想,父亲并不关心我的要求。
第二天我向母亲“汇报”了这次吃饭的情况。反响可想而知,具体究竟随此事发生了什么,我记不起了。但是母亲从小告诉我父亲是不顾家的,是靠不住靠不上的。我的爱讲家乡话和强调自己是沧州——南皮人的动机中,有反抗父亲的“崇洋媚外”,也许还有“弑父情结”在里头。
数十年后,在父亲已经离世十余年后,我有一个机会在江南一座城市见到此位当年的父亲的(女)朋友,如今的老教授。也是一种缘分吧。我想见见这个人,她发表过文学评论,有见解。我实在看不出她当年的风采来。而母亲此前也说过,她漂亮。时间是破坏一切漂亮的。有一说,傅吾康与先父,都曾对此女性有好感。我读到过此位阿姨给傅的信,信里提到父亲,用语多有不敬,有什么办法呢?人是分三六九等的,晦气的人不会得到太多的尊敬。我完全理解,我只能轻叹和一笑。在我长大以后,我与她谈得很愉快。我帮她出了一本小书。
没有多久,父亲就不再被续聘当校长了,我事后想来,他不是一个会处理实务的人。他宁愿清谈,大话,叫作大而无当,树立高而又高的标杆,与其说是像理想主义者,不如说是更易于被视为神经病。他确是神经质和情绪化的,做事不计后果。他知道他喜欢什么,提倡什么,主张什么,但是他绝对不考虑条件和能力,他瞧不起一切小事情,例如金钱。他不适合当校长,也不适合当组长或者科长,不适合当家长,他又是一个最爱孩子的父亲,对这后一点,母亲也并不否认。在他年近六十岁的时候他说过一句话,他的人生的黄金时代还没有开始。这话反而使我对他有些蔑视。他最重视风度和礼貌,他绝对会不停地使用礼貌用语,谢谢与对不起、你好与再见、请原谅和请稍候,但是他不会及时地还清借你的钱。他最重视马克思与黑格尔,费尔巴哈与罗素,但是他不知道应该给自己购买一件什么样的衬衫。如果谈境界,他的境界高耸入云。如果谈实务,他的实务永远一塌糊涂。
立竿见影,校长不当,大翔凤的房子退掉了,从此房子搬一次差一次直到贫民窟。父亲连夜翻译德语哲学著作,在《中德学志》上发表他的疙里疙瘩的译文,挣一点稿酬养家糊口。他的德语基本上是自学的。英德日俄语,他都能对付一气,但都不精。
父亲热心于做一些大事,发表治国救民的高论,研究学问,引进和享受西洋文明,启蒙愚众至少是教育下一代,都不成功。同时,他更加不擅长做任何小事具体事。谈起他的高商校长经历,父亲爱说一句话:“我是起了个五更,赶了个晚集呀。”天乎?命乎?性格使然乎?下面还会不断地回到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