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罗马的文学社团

在此时期的罗马,已经有了一个人人都钟情于文学与哲学的社团。这个社团的成员聪慧而有教养,当然,更具体说来,他们钟情的是修辞和语法,而这时候,马可还是一个学生。在这个社团里,人们对聚会问学的事情(The art of the conférencier)十分认真,就像在今天的巴黎大家对聚众问学的事情很认真一样。比如,听说过M.让·里歇班(M.Jean Richepin)的人就能理解,为何在安东尼努斯·庇乌斯(Antoninus Pius)治下,那些有文学品味的人会对具有这两方面特点的一切话题都满怀热情:一是,这种话题给人们以展开想象、展示风趣妙语或博学才智的空间,二是,大家围绕这种话题所展开的论述,在艺术手法上都配有“绪论”和“结语”、“高潮”和“语词的愉快转换”这类设计,其间有完整优雅的句子,也有各种窍门和明喻展示。有时候,相聚问学的人们(the conférencier)说拉丁语,而有时候则说希腊语。文人雅士们(Men of letters)全身心投入这门艺术,他们前往帝国的各大城市,从安条克(Antioch)和以弗所(Ephesus),到雅典、亚历山大里亚和罗马,更远则到达里昂。他们在这些地方开坛讲学。在他们当中,多才多艺的萨莫萨塔的琉善(Lucian of Samosata)技艺远胜他人。萨莫萨塔城位于幼发拉底河畔。至少在我们看来,琉善好像就是这么优秀。他留给我们的印象是,他的文学功底十分扎实。另外,他可能还过于苛责过那些只满足同时代人口味的有才之士。琉善打算举行一场讨论会,会议的主题就是《诽谤》(Slander)和《待雇的伙伴》(Companions for Hire),用来赞扬《蝇》(The Fly),并替《僭主》(The Tyrant)辩护,或者就某位狂热的哲学家抑或大众所欢迎的江湖术士,发表一番不失幽默感的讽刺话语,其间夹带着真理、夸张、不实的陈述和想象的花式,还夹带着一些故事,这些故事和那位喜好吹嘘的敏豪森男爵(Baron Munchausen)的故事很相配。除了这些,里边还夹带着一种情感,这种情感旨在把生动的混合性内容展示成真实的叙事。人们可能也相信《格列弗游记》(Gulliver’s travels)。琉善是个叙利亚人,又或者是个希腊人。他随时准备取笑整个世界。在人们眼里,他就没个正行。而像波乐蒙(Polemon)或埃利乌斯·阿里斯提德斯(Aelius Aristides)这些人,则可能因为缺乏琉善那样的风趣妙语和生动文风,显得相当地严肃。在罗马,充当征服者的民族的传统尊严依然在保持着。

在被吸引到罗马来的聪颖文士中,有一个名叫里昂的法沃里努斯(Favorinus of Lyons)的人。他可能在青年时期就已是马可所熟悉的文士中的一员了。法沃里努斯既是哲学家,也是学者,他熟读希腊语,同时对拉丁文学也非常了解。他很雄辩,训练有素,能够变换警句,有着惊人的记忆力。此外,他还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伙伴。在他另外撰写的那些书中,有一本是关于怀疑哲学的,不过,他也并非不重视那些不那么严肃的问题。按照当时的流行做法,他喜欢先提出一个悖论(a paradox)供人考虑,例如先提出一个赞扬忒耳西忒斯(Thersites)的论据,或者提出一个关于瘴疠热(a quartan fever)的观点。

当他把客人们邀到家中一起用餐时,他的一个习惯性做法就是:让某个奴隶大声朗读一位拉丁或希腊作家的作品,从朗读的内容中,选取一个话题供大家交谈讨论。这个话题有可能是苏格拉底(Socrates),有可能是维吉尔(Virgil)、卢克莱修(Lucretius)、品达(Pindar)或欧里庇德斯(Euripides)的一行诗句,有可能是出自某个抒情诗人的一个诗节(段)(a stanza),有可能是历史上的某个时刻(some point of history),也有可能是一个伦理问题(a question of ethics),比如撒路斯特关于“贪婪”的公开谴责。在其他时候,他会和志趣相投的朋友如学者阿波利纳里斯·苏尔皮奇乌斯(Apollinaris Sulpicius)、著名律师塞克斯图斯·凯奇利乌斯(Sextus Caecilius)以及其他人一道,在图拉真广场上相会,在浴室里碰头,又或在某个公共图书馆里见面,还有可能在等待皇帝出现时于帝国宫廷的前庭里晤面,为的是讨论修辞学上的问题。如果天气寒冷,他们这群朋友就会来来回回漫步于某些高墙建筑的向阳边上。如果是夏季,他们则会走出市镇,前往某个朋友的庄园别墅里相晤。他们去过的庄园别墅都依水傍海,要么在阿尔西乌姆(Alsium),要么在奥斯提亚(Ostia),要么在安提乌姆(Antium,今安齐奥港[Porto d’Anzio])。在年轻辈文士当中,有一个叫奥鲁斯·格里乌斯(Aulus Gellius)的人。他很钦佩法沃里努斯,对他心怀敬意,这不由让人想起博斯维尔(Boswell),而正是这位博斯维尔,在自己的笔记本里记下了他那位名人朋友的种种奇闻轶事,让人觉得他是个有见识的人,同时也让人看到,人们所说的这个文学俱乐部也并非完全索然无味,脱离现实生活,成了一个纯讲修辞的地方。曾有一位年轻的道学先生加入他们的队伍,发表了一番哗众取宠、场面盛大的陈词滥调。在把它们写进书本时,他对自己的这一行为做了一番辩护,而在辩护时,他心中装着的是对古代、古代正义、古代节制和自我控制品格的深深敬意。法沃里努斯说:“那好,就按照古代的方式来塑造你的行为吧,不过,你得说你自己这代人的语言。”他对罗马人的奢侈宴请、金银卧榻、紫色长袍和精美菜肴,都表现出一种很严厉的态度:“如果奢侈排场还这样讲究下去,那么到最后将什么也不会剩下;我们只要请人把自己从吃吃喝喝的麻烦事中解救出来就可以了。”他是爱比克泰德的读者,而且非常欣赏“承受并克制”(Bear and forbear)这一著名警句。然而,人们往往把交谈讨论引向了细枝末节的表述问题或有关文学批评的其他点上。“你要是在柏拉图那里改一个字,”他说,“你就会破坏他的语言的优雅;你要是在莱西阿斯(Lysias)那里换一个词,你就会伤了他要表达的涵义。”因为普劳图斯(Plautus)的喜剧《束缚》(Nervolaria)中的一行句子,他感到快慰,这行句子描述了镇上的几个妇女,是这样的:她们是一群“拙劣、无所顾忌、难缠、肮脏、丑陋、步履蹒跚、可鄙的妓女”(“scrattae,scrupipedae,strittivilae,sordidae,hideous,hobbling,hangdog harlots”)。他断言,通过这行句子,你可以知晓普劳图斯已经写了这部戏剧。有一次,当讨论进行到一句熟悉的谚语——“娶一个太丑或太美的女人都是危险的”(it is dangerous to marry a woman too ugly or too beautiful)时,法沃里努斯论道,这两个极端彼此相距甚远,中间也许会有一个折中的选择。有人援引恩纽斯(Ennius)作为权威,说道:用“中间的”(stata,[middling])一词来描述那个居中的位置很恰当。不过,法沃里努斯给出的建议则是另一个词——“如妻般的”(uxoria,[wifely])。

然而,这个团体中最为杰出的成员是马可·康内留·弗朗托(Marcus Cornelius Fronto),他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城市北非的锡尔塔(Cirta,in northern Africa)前往罗马寻求好运,并取得了罕见的成功。他在律师行业度过了自己辉煌的职业生涯,并经常当着元老院成员的面为一些非常重要的案子做辩护。作为一名演说家,他出名了。他被人们视为文学世界里的头把交椅、风格大师和令人钦佩的文论家。和同时代人一样,他沉浸于那种悖论式主题的撰文风尚,并写出了《论睡眠》(On Sleep)、《论烟》(On Smoke)、《论尘》(On Dust)和其他一些类似主题的文字。他是法沃里努斯的密友,而且好像已成为那个知识人小圈子里的核心人物。他说起话来用语纯正,信息广泛而且精确,很是出名。有一天,法沃里努斯在弗朗托的家中向人引介年轻的奥鲁斯·格里乌斯。他们像平素见面一样,接下来便讨论起语言问题来。法沃里努斯说道,在希腊语当中,用来表示颜色深浅的词要比拉丁语中的多。这时,代表拉丁语一方的弗朗托接过话头道:“我们不否认,在表达上希腊语要比我们自己的语言更加多变而且丰富,要知道,对于希腊语,你可是献上了棕榈奖章的;不过,就你提到的那些颜色而言,比如红色,我们的语言的贫乏程度并不像你假设的那样,因为就像你提到的那两个词——‘微红’(rufus)和‘深红’(ruber),都不是拉丁语中唯一用来表示红颜色的词;在此之外,我们还有其他词,其数量要比你从希腊语中援引的还要多。‘深黄’(Fulvus)、‘金黄’(flavus)、‘红’(rubidus)、‘猩红’(phoeniceus)、‘黄红’(rutilus)、‘橙红’(luteus)和‘栗褐’(spadix)这些词,都是用来描述红颜色的,就好像用火来提升它的光辉,用绿将之加以调和,用黑使之色泽变暗,用白让它更加明亮一样”。他还援引了恩纽斯、巴库维乌斯(Pacuvius)和维吉尔的作品,用以作为他的论据。当他讲完的时候,法沃里努斯用南方人的坦率和礼貌,对他的成熟智识和精彩语言表示赞许:“要不是你,我亲爱的弗朗托,就不会有人怀疑‘希腊语远胜于我们自己的语言’这一说法了;多亏了你的工作,就像荷马的诗里所表达的:

你胜利了,否则胜利仍然悬而未决。”

又一天,来的客人中有一人大声朗读罗马史学家克劳迪乌斯·夸德里加里乌斯(Claudius Quadrigarius)的一段话:“在大家散后,梅特路斯(Metellus)在攘攘大众的陪伴下(cum multis mortalibus,[in the company of many mortals]),来到了卡皮托利山(the Capitol);从这里到他家,一路上都有全城民众相伴。”有人说,用前面的这个表述“在攘攘大众的陪伴下”(cum multis mortalibus)而非用“在许多人的陪伴下”(cum multis hominibus)来描写一段历史,显得有些荒谬而且死板,它保留了太多的诗歌成分。弗朗托转向发言人:“像你这样在其他事物上讲求精致品位的人,会觉得‘在攘攘大众的陪伴下’(cum multis mortalibus)这一表述荒谬而死板吗?难道你是在假设,风格非常纯净而且用语通俗的夸德里加里乌斯不想说‘攘攘大众’(mortalibus),而是想说‘许多人’(hominibus)?在我看来,如今‘攘攘大众’(mortales)一词在描绘整个城市的人们汇聚一处的情形时,要远比‘人’(homines)来得宽泛而且富有综合意蕴。除非我对这位作者的喜欢和敬重、大家对古代语言的喜欢和敬重让我做出了可能盲目的判断,要不然,我是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的。也许,‘许多人’(multi homines)这一表述所表示的人的数量比较适中,不过在某种特定的意义上,也即在我无法对之做出准确解释的意义上,‘攘攘大众’(multi mortales)这一表述所指涉的对象不仅涵盖了城中人的各种类型和阶层,而且还涵盖了他们的各个年龄段和不同性别。当夸德里加里乌斯想描述(正如实际情形那样)大批人群混合一处的情形时,他是在说‘梅特路斯在攘攘大众的陪伴下,来到了卡皮托利山。’他在描述这一事件时做了很多强调,其强调要比他在用‘在许多人的陪伴下’(cum multis hominibus)这一表述时多得多。”全体人都佩服弗朗托为这位作者所做的辩护,而奥鲁斯·格里乌斯则记下了“他在语词间所做的精确而又微妙的区分”。

又有一天,一群身份地位、财富或学问都很出众的人在弗朗托家中相聚。弗朗托躺在一张希腊式长榻上,他把患有痛风的腿向外伸出,正考虑着各项新浴室建设的方案。他从中挑出一项,问大家如果执行这项方案的话,要花多少钱。建筑师回答:要花300000赛斯特斯(sesterces)(15000美元)。某位懂得建筑门道的人提议:“你可以再加50000赛斯特斯,或者大致这个数目。”人群中有一位语法学家按捺住对建筑师的挖苦,对“大致”一说提出了自己的反对意见,他认为,像这样一个粗糙用语,只有机械工才说得出来。然而,弗朗托却表示支持,他援引恩纽斯的一段话,需知在这段话里就有“大致”一语。如此一来,讨论也就继续进行了。当尤里乌斯·恺撒(Julius Caesar)坚持认为“arena”(sand,“沙”)而非“arenae”(sands,“沙滩”)才是正确的表述时,他的看法正确吗?“pumiliones”(侏儒)或“nani”(侏儒)是“侏儒”一词的更好的拉丁语对应词吗?至少,这就是奥鲁斯·格里乌斯感兴趣的问题。也正是这些问题,最终出现在了他的笔记本里。

这些人都是学者,或者,他们至少都具有学者的品位。他们享受到了最好的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而这种教育在一个对博雅之学(liberal studies)感兴趣的时代,是不可或缺的。提供博雅教育的地方首先在于行省级大学(the provincial university),比如在迦太基,然后才是在雅典或罗马。他们熟悉人们在哲学、修辞、历史、文学和语文学方面展开的“最杰出的思考和写作”。然而,他们缺乏创造力。他们从生活本身当中感受不到动力,不觉得有必要通过把急躁之人的思想付诸语言,且不管这种言语是诗歌还是散文,从而让人们的丰富想象得到释放。他们在精神上已不再年轻。他们从未陶醉在智识、道德或精神灵性的事业之中。他们重新走在了老路上。很明显,他们生活在一个狭隘的世界里,带着一种僵化的钦羡,回望那种存在于往昔中的更大程度的自由。据书中记载,这是一个批评的时代、归类的时代、分析的时代和比较的时代。它们当中的衰败迹象清晰可见,这种迹象确定无疑地预示着一个时代已经终结。不过,在它们当中还有着一些美丽与魅力的痕迹,此外还有一种轻浮与感官上精致化的印记,它们和一种过度成熟了的情形相并存,一起走着下坡路。他们所写的东西很少流传到我们这个时代,所以这些痕迹即便到处显现,也依然显得寥寥无几。这些痕迹就是弗朗托的寓言《睡眠》(Sleep)、阿普列乌斯(Apuleius)作品中的故事《丘比特与波西卡》(Cupid and Psyche)和诗歌《维纳斯的守望》(Pervigilium Veneris)。

尽管如此,这些人还是有目标,并且竭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作者、演说家、学者和语法学家都试图对文学中的拉丁语做一点改变。他们毅然决然地开启自己的工作。对我们来说,他们此番努力的徒劳性质可以和马可·奥勒留试图通过斯多葛主义的诫命来治疗这个世界的病患相提并论。它们彼此都有着可悲的一面。然而,他们还是勇敢地进行下去。他们的口号是“回到古老的经典”。他们承认西塞罗和维吉尔的权威,但是拒绝承认这些语言大师在风格上对后世几代享有绝对的权威,并且通过回溯过去,或许从中还可借助理性的力量,回到更早时期的恩纽斯和普劳图斯、老加图(old Cato)和格拉古兄弟(the Gracchi)的拉丁经典风格中去。他们会谈论卢齐利乌斯(Lucilius)、奈维乌斯(Naevius)、巴库维乌斯、阿奇乌斯(Accius)、特伦斯(Terence)和克劳迪乌斯·夸德里加里乌斯,但他们绝口不提塔西佗(Tacitus)、佩特洛尼乌斯(Petronius)、马提尔(Martial)、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或斯塔提乌斯(Statius)。他们提到了塞涅卡,不过这只是为了用轻蔑的语气把他谴责为一个产生了败坏影响的作家而已。至于卢坎(Lucan),他们很少提起。在这些古代作家中,他们找到了一种新鲜的东西,一种能量,一种自然的东西;在高度文明化了的黄金时代的风尚中,这些东西都已经逝去了。在这样一种情感中,热爱伊丽莎白时代的往昔的人们,或许有像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这样的人,可能会打算回到莎士比亚和霍克(Hooker)那里去。这一文学领域的运动并不限于文士小圈子,它不仅仅是一种智识上的花式(intellectual foppery)。在罗马贵族中间,总是有一种保持语言纯净的传统。西庇阿和恺撒就是纯洁派。在罗马的律师行业中,似乎也存在一种眷顾古旧用语的传统,至少在这类用语已经过时而且语义模糊的时候,它们的倡导者还在使用它们。聪明而有教养的哈德良皇帝喜欢加图胜过喜欢西塞罗,喜欢恩纽斯胜过喜欢维吉尔。这一运动还影响了行省中的诸位作家如阿普列乌斯。它不仅影响了拉丁语作家,还影响了希腊语作家。而这,就是马可·奥勒留生长于其间的智识氛围。有时候,他肯定是参加了这一团体,而这个团体的成员在帝国宫廷的前庭里,等待着安东尼努斯·庇乌斯的出现,听取弗朗托、法沃里努斯和他们的同伴们讲述着自己所钦佩的事情。

弗朗托让我们感兴趣的地方在于,他和马可·奥勒留以及此时期其他杰出人士之间有书信往来。他的演讲材料没有留存下来,他的文学作品除了一些简短的随笔和悼词残篇外,也几乎没有什么留存下来。我们可以把这些东西当作参照指数,来考察他和他的匠人朋友们试图创造的那种新式风格,不过除此之外,它们也就没有什么阅读价值了。他们的品位和我们的品位相差甚远。弗朗托是他那个时代的产物,这一时代在华丽辞藻之修饰、古风语词、带有艺术感的简单风格和构成奇特的并排反差效果上,都有着自己的偏好,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们还喜欢把街头巷尾的语言融入到文学语言当中。不过我们的口味与此不同。另外,如果说现代学者对弗朗托的评价不高的话,那么他所生活的那个世界则对他真心推崇。他的名声如妙音绕梁,持续数百年不绝,直到古代世界延续至蛮族人征服的那个夜晚,情况才起了变化。人们对他的赞扬回环往复:“弗朗托有着罗马人的雄辩,不逊于[西塞罗],享受着和西塞罗一样的荣光”;“若要使吾皇感到光荣,那么我希望效仿弗朗托”;“若要寻找雄辩的楷模,那我就去找普劳图斯;若要追求严肃和厚重,那我就去找加图;若要进行一番辛辣的谩骂,那我就去找格拉古;若要拥有一副滔滔不绝的口才,那我就去找西塞罗;若要展现一派盛况,那我就去找弗朗托”;“伟大的演说家”和“最高贵的演说家”。

在罗马人当中,演说的地位一直都被看得很高。在没有报纸的地方,演说就成了一种有力的管理工具。在共和国治下,不管是在元老院还是在法庭中,抑或在投票人集会的时候,一位娴熟高明的演说家就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尤里乌斯·恺撒》(Julius Caesar)中,因布鲁图斯(Brutus)和马可·安东尼的演说而造成的那种影响,就是罗马人生活中相当真实的情景。同样,在帝国治下,一个人在元老院所说的话,或者对禁卫军所做的长篇大论,都有可能成为一件极富政治意义的事情。演说总是被人们评价得很高,被看成是一项社会成就。在奥鲁斯·格里乌斯所报道的那些谈话内容中,演讲者强调演说的琐细层面,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严肃对待演说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人们把对演说家的教育看得很重,这从西塞罗的专论和昆体良(Quintillian)的《指南》(Institutes)中就可清晰看出来。从最初时候起,人们就意识到演说是一门说服艺术(the art of persuasion);要想成功,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有品质(character)。一位演说家首先必须是一位正直且高尚的人。他首先必须具备“义”的基础,然后才构建起他的历史、诗歌、哲学和其他学问这一上层建筑。加图对演说家的定义被人们当作了公理:演说家就是一个精于说话艺术而又良善的人(Orator est vir bonus dicendi peritus,anorator is a good man skilled in the art of speaking)。

修辞学是一门真正的皇家学问。作为自身时代的最出色演说家,弗朗托自然被人们视作最适合在这一领域教导未来君王的人。正因如此,他成了马可的修辞学老师。他的教学性质在他们二人的通信中已经有说明了。在阅读他们之间的早期通信时,我们一定会记得,这是一些师生间的书信,我们也一定会记得,这些书信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些修辞学方面的课业练习。之所以如此,部分原因即在于他们的本意就是如此,而另一部分原因,则在于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得彼此的通信有了这种特征,而双方都选择沿循这一做法。毫无疑问,弗朗托建议他的学生按照修辞学规则来写信,认为那是一种好的做法。事实上,它们中间的许多文段听起来就像是双方在信件中展开一场类似于发生在演说室里的交谈讨论,但又还没有结束。在我们看来,那些看起来有些强制、不自然、夸张又或奇异的东西,都因为具有修辞学上的价值而被双方接受了;即便在那些最富情感的书信中,彼此也都乐于保持一种带修辞色彩的文风。有时候,他们会对通篇的原则做一规定,并加以执行,不过从总体上来看,他们事先都预设了演说的诸种元素和基本命题。

在“镇定”和“自我克制”这类英国传统中成长起来的评论家,会认为在对待自己最亲爱的朋友时,表现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会很不错。故而,在提及弗朗托和马可之间的炽热情感表达时,他们持反对的态度。例如,J.W.麦凯尔(J.W.Mackail)就把他们那些用来表达彼此间喜爱之情的热情用语,比作“女学生的情感泛滥”(“the effusiveness of schoolgirls”)。说句冒昧一点的话,他这种批评等于无视那个时代的一大标志。作为口头语言,拉丁语已经开始解体了,并开始呈现出一种新的形式,这种形式最终注定会发展成意大利语。弗朗托和马可·奥勒留相互运用的一些形容词,就是这一情势的最初迹象,它表明书面语言也经历了一个相同的过程。英国人可能会局限于使用“亲爱的史密斯”和“您真诚的”这两种表达,但意大利人却有另外一个习惯,他们在信的开头使用“最令人尊敬的、最尊贵的、最让人爱戴的”这类表述,而在结尾处则使用“来自最卑微者的问候”、“您最忠实的仆从”和诸如此类的用语。弗朗托和马可这对朋友所使用的华丽形容词——“(我)最认真的”(disertissime)、“(我)最博学的”(doctissime)、“我最亲爱的”(mihi carissime)、“我最可爱、最钟情的老师”(dulcissime Magister optatissime)和“我不可或缺的朋友”(amice desideratissime)(此为它们的拉丁语形式),都是一些坦率且表达钟爱之情的意大利用语。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这种情形就好像给普通意大利人之间的通信增添了一抹温情感,这对弗朗托这些相信语词不仅应该表达思想,还应该传递情感同时又保持极高精确度的人来说,是一种很好的辩护。礼仪有它自己的洛可可时代(their age of rococo),也有它的多利安式简约(Doric simplicity)时代。“洛可可”并不是没有人工制作方面的魅力。弗朗托的信函只是运用了当时的文学形式,它们具备(援用18世纪的一种说法)“正确—优雅的书信风格”(a“correctly-elegant epistolary style”)。埃利乌斯·阿里斯提德斯撰起文来就非常铺陈和冷淡。法沃里努斯给身为罗马执政官的赫罗德斯·阿提库斯及其前代执政官们写道:“我何时才能见你,吻遍你的两个唇角?”而本身冠有“雅典的喉舌”(“the tongue of Athens”)之名的赫罗德斯,则把下面这些诗句刻在了一尊雕像上,这尊雕像立在阿庇安大道(the AppianWay)上,以示纪念他逝去的妻子:

致莱吉拉(REGILLA)

到这里来,到这个圣殿来,你们,台伯河的女儿们,

在莱吉拉的圣坛上进香;

她出自埃涅阿斯的子孙,

她出身于安奇塞斯(Anchises)和艾达里安·阿芙洛

狄忒(Idalian Aphrodite)一族,该族声名远播。

在马拉松赛上,她完了婚;天上诸女神

给她荣誉——新德墨忒尔(Demeter the new)和老德

墨忒尔(Demeter the old)两位女神。

因为这位身缠腰带的淑女的神圣雕像,是为了献给她们;

但是她住在那快乐岛上

那是克罗诺斯(Kronos)统治的地方,是女英雄们所在的

地方。

宙斯乘着泽菲鲁斯(Zephyrus)的天堂柔风

把这位淑女送到了海洋,等等。

如果说这些诗句是在指涉皇后福斯蒂娜(the Empress Faustina),那么我们就有很好的理由假设,这些诗句首先是题献给她的,并且得到了她的同意。弗朗托有所冒失的地方就在于,他未能跳出或克服他那一代人的标准条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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