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费招生为龙头 推动教学与学生管理的全面改革

以收费招生为龙头 推动教学与学生管理的全面改革

戴炜栋

我校从1993年开始用新思路、新办法来深化教育改革,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在六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即以招收收费生为内容的招生制度改革,以新型奖、贷学金为主体的学生管理改革,以实行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改革,以梯队建设为中心的师资队伍管理改革,以分院为基础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以社会化服务为方向的后勤体制改革。这些初步发展的取得为今后新的更深层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一、抓住机遇,勇于争先,积极开展以收费招生为内容的招生制度改革

早在1992年下半年,当得知教委有意选择试点院校进行招生制度改革时,我校党政领导就及时研究,并于1993年3月向教委提出正式报告,进行试点。

招收收费生的改革虽有不少有利条件,但长期以来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经济不发达、人民收入水平不高以及全国高校基本属于公费招生的现实,会对我校的改革形成一定的阻力。有的老师说,招生改革一怕降档次,二怕砸牌子;不改吧,又怕失去机遇,真是左右为难。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组织中层干部和教授学习班,进行全面分析,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大胆实践。在1993年招生中,我们先后推出了四项新措施:

第一,加强招生宣传力度,突出宣传我校教学改革的新形势和新成果。我校在多年教学改革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外语人才的新体系,主要为“三型一副”,即复合型(外语+专业)、方向型(外语+专业方向)、双语型(主修语种法、西、阿+英语),增设应用型副修专业。这个新的体系大大开拓了应用型专业及技能型专业课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与生命力。我们在宣传上突出了这个体系的新特点,从而使广大考生及家长看到自己付出的价值回报率。

第二,在国家教委和上海市的领导下,根据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较为合理的收费标准,设定每年学费2400元,杂费600元,比上海地区某些自费生水平略低一些,基本在国家培养费的25%左右。这个标准对多数学生家庭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的,并在招生前就做到公开收费标准,供考生自由选择,从而保证了生源的基本数量,也实现了“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的原则。

第三,提高保送生的比例,并首次开展录取选送生工作。1993年保送生比例从原来的10%扩大到15%,并首次录取选送生60名,充实了小语种的生源。

第四,适时调整上海与外地生源的比例,坚持重点为上海的经济开发服务。自1993年起把上海市招生名额调整为59%左右。

采取以上四项措施,1993年招生与录取工作非但没有出现“滑坡”,反而比往年情况更好一些。从报考人数和实际招录情况看,江、浙、沪、鲁、皖等省市生源多而好,尤其在上海地区高校收费招生比例中,我校生源最足、分数最高,即使和兄弟院校公费生生源比较,我校也处于中上水平线。

学生招进来了,情况如何?从1993年9月以来,我们多次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了解新生情况,看到收费新生有如下特点:

一是学习积极性高,自律性强。以往较为普遍的“高考打冲锋,入学松一松”的现象,在这一届新生中反映不明显,“自修热”“选课热”反而颇为兴盛。二是学习竞争性强。现在新生中争“奖”好胜的意识比较浓。由于奖学金额高面广,一方面提供了更多的竞争机会,另一方面也使未得到奖的同学有更大的压力,这在客观上强化了学习的竞争性。三是对学校要求高,参与意识强。新生认为是“缴费上学”的,就要求“一分价钱一分货”,对于学校师资、校舍、场地、设备、生活设施等诸方面的要求都较高。实践证明,收费招生制度改革虽还需要不断改进,但已取得基本成功。

二、实行新型奖学金、贷学金制度,把勤工俭学与“扶困济贫”结合起来

在开展收费生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就开始尝试用新思路来改革奖学金、贷学金制度。

1.奖学金:高金额、宽幅度、多层次,“取之于学,用之于学”。改革后的奖学金与原先最大的不同在于:一是学年全额最高可达2400元或可超全额,二是学生获奖面最高可达入学新生总数的80%,三是可分为超全额、全额、3/4额、1/2额和1/4额五种等级。奖学金主要来源于收费,约占收费总额的40%。将之返还学生,旨在促进学习。目前,我们的奖学金分为三类。一是学前奖学金,指根据学生入学前的表现评定,在学生入学后即下发。二是综合奖学金,即学生入学的第二年起,对其入学以来的德、智、体三方面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评选,在第二学年开学后各系公布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并提出评奖名单,征求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执行。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奖,金额不定,奖给特优学生;一等奖,每学期1200元,获奖人数可占学生总数10%;二等奖,600元,获奖人数可占学生总数30%;三等奖,300元,获奖人数可占学生总数40%。综合奖学金按学期评发。三是单项奖学金,奖给获全国、地区或上海市各类竞赛前三名者,或者获全国或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金额各不相同,按奖发放。为能保证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优秀学生入学,并保证其毕业后基本能按国家要求奔赴重点经济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就业,从1994年起我校还将申请设立“国家专项奖学金”。

2.贷学金:突出重点,资助学生完成学业。1993年我校收费生的标准虽不算太高,但对于部分内地贫困地区来的学生而言还是有困难的。为了帮助他们适当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使其安心完成学业,我校根据(87)教计字139号文精神和收费招生后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新的贷学金制度,规定申请贷学金的学生如家庭确有暂时困难、本人学习努力刻苦、有承担还款担保人及其单位签署意见的,可予申请。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2400元,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10%之内,按学年审批、发放(由学生处负责)。第一学年可享受无息优惠,第二学年始按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还款方法可为学生在校期间经济情况有所改善后一次或分期还贷,也可在毕业时一次还清或协议确定延长还款期限。我们还设想学生毕业后赴国家指定单位工作者,可免还款。

3.勤工俭学:拓宽内容与形式,用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学生。我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比较早,也较重视,在广大学生中已形成良好传统。收费招生以后,为了配合学生达到转化知识、提高技能、参加劳动、了解社会的目的,同时也为了帮助学生解决部分在校经济困难,我们想方设法拓宽勤工俭学的内容与形式,制订了新的条例,规定从校到分院、系要形成管理网络;有条件的单位,特别是校产单位每年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的学生勤工岗位,并以此作为部门考核指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表现列入奖学金等级评定内容;若学生个人为学校联系到勤工项目,可给予奖励;对生活困难、接受救济与贷款的同学予以优先安排,等等。我们在勤工俭学办公室下设立大学生“外语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中心”和“生活服务中心”,吸收学生参加管理;同时扩大开设各类外语培训班,提供外语家教师资和组织参加各类劳动服务,共约430人次,在经济上得益共达15万元,不但使学生锻炼了社会实践能力,还帮助很多学生克服了生活困难。同时,我们与保险公司联合为收费生办理了在学期间的“人身平安保险”,还为自费生开办了“住院医疗保险”。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开展了对“特困生”的救济工作。为使救济特困生的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目前我校正在研究制订特困生补助管理条例和建立“特困生基金”。

三、创建符合校情的“绩点学分制”和新课程基金制度,深化教学改革

在确定收费招生改革的同时,学校就组织班子专门研究实行学分制改革的问题。实行学分制是收费招生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与国际教育机制接轨的必然途径,能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加速人才培养。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3年3月我校率先制定了《试行学分制的若干规定》。在制定学分制规定的时候,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学分制是现代教育制度的产物,是国际高等教育的共同手段,因此在基本形式上应有共通性。我们对学军、学农这种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所必需但难以与国际高教惯例接轨的部分就采取了灵活的处理办法,不计学分,但必须参加,列入评定奖学金的必备内容。

第二,学分制改革要以国情、校情为基础,不能照抄西方的一套。比如我们的学分安排仍是以学年来进行的,不像西方发达国家的“完全学分制”。这是因为一方面我们高校的必修课比例大(占85%),选修课只占15%左右,而国外大学必修课概念不强,选修课多,自由度大;另一方面是师资安排问题,我国外语专业师资缺乏,特别是涉外应用型专业师资更少,所以同样的课每学期不能重复安排,只能一年一次,这就增强了学年概念;第三方面是就业问题,现在基本还是以下达人事指标方式为主,按学年接收毕业大学生也成为多数企业、事业单位的惯例,一时难以打破。所以按学年来安排学分,本身就不可能是“完全的学分制”。

第三,学分制改革要符合外语教学的规律与特点。我们在学分制改革中有个时间段的选择:3—6年,即学得快可3年本科毕业,慢一些可6年毕业。为什么?因为是按学年安排学分,最快的学生也需两年才能读完学分;而且选修课还有不少要受到外语语种的限制,这是外语教学的特点;但是时间也不能拖得过长,因为外语教学讲究连续性。

在学分制改革的同时,我们还推出了“课程建设基金”的新措施。由学校每年投资5万元,用于鼓励新课程建设,目的在于推动中青年教师从单纯的语言文学教学向综合型、复合型、应用型教学方向发展,逐步丰富和开拓教学内容,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我校以收费招生为龙头,深化教学与学生管理的全面改革刚刚起步,还很不成熟。但我们深信,在国家教委和上海市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将不断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为我校争取早日进入“211工程”,为国家外语高教事业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本文刊发于《上海高教研究》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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