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事件”是建国以来文艺界最大的一次冤案。不少文章研究“胡风事件”为什么由文艺思想论争和小集团问题转为反革命政治问题。这个经验教训要放在社会主义文艺运动的大背景里考查。涉及社会制度、决策者的作风等等。有的文章把这次事件的偶然性归结为与舒芜交出个人之间的通信有很大关系。这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全面。其实在开始批判时就定下调子。1955年1月(舒芜通信材料是5月发表)中央关于批判胡风的报告的批示就把“胡风集团”的性质定为“反党反人民”。5月13日发表舒芜所整理的材料标题为《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第二批材料仍用同样标题。这已经把“胡风集团”的性质定为“反党”,即属于政治问题,在我国“反党反人民”意味着什么,这是很清楚的。第三批材料发表时才用“反革命集团”字样。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一书出版毛泽东写的序言中说:“第一、第二两篇题目中‘反党集团’字样,统照第三篇那样,改为‘反革命集团’,以归一律。此外,一切照旧。”由此看来,舒芜的材料发表前后在提法上并无重大区别(即“反党”)。“胡风事件”不是孤立的。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的起因归结于某一个人、某一个细节,都很难得出正确的经验教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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