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满洲国”
○民国脉络中的关内/关外 ○清遗民与傀儡政权 ○现代国家要素的缺失 ○领土 ○主权 ○国民 ○国际承认状况
现代东北的命运,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前的东北,与张作霖(1875—1928)家族紧密相连。1922年4月,羽翼丰满的张作霖进军关内,发动第一次直奉战争。失败后,退回东北,自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宣布东北自治。1924年9月,张作霖发动第二次直奉战争,击溃直系军阀,控制了北京的北洋政府。1927年6月18日,张作霖就任北洋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1928年4月,在蒋(蒋介石)、冯(冯玉祥)、阎(阎锡山)、桂(李宗仁)四大军事集团的攻击下,奉军全线崩溃。6月2日,张作霖的北京第32届北洋军政权解散。中华民国首都南迁南京。6月28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改直隶为河北,改京都市政公所为北平特别市政府 1 。中华民国史上的北京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终结。
日本一直在策划和实施“满蒙独立运动”,即把内蒙东部和东北从中国分裂出去,建立由日本托管的满蒙王国 2 。由于张作霖一直不肯配合日本鲸吞中国东北的计划,日本方面决定利用张作霖从北京返回奉天 3 的机会,再次对其实施暗杀。1928年6月4日清晨5时,张作霖乘坐的专列驶至奉天皇姑屯附近,日本关东军引爆预埋的炸药。张作霖身受重伤,送抵奉天当日即不治身亡。7月,张作霖的继承人张学良(1901—2001)毅然通电全国:拥护国民党领导中国统一。1928年10月10日,整顿后的国民党政府再次于南京成立。12月29日,东北终于废止原北京北洋军政府时期的红黄蓝白黑五色旗,改用南京国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旗。至此,“北伐战争”结束,中国在形式上实现了统一。
张学良的这一易帜之举,使得日本诱降东北地方执政者脱离中央政府的计划彻底落空。日本决定铤而走险,武装占据中国东北。1931年9月18日晚,日本关东军在奉天北郊柳条湖制造南满铁路爆炸事件,谎称系中国士兵所为,悍然出动军队进攻奉天和长春。
“九一八”事变,拉开了日本武装侵华和中国抗战的序幕。四个月后,东北三省沦陷,东北人民也开始了长达十四年之久的殖民地生活。第二年,日本炮制的傀儡政权“满洲国”出笼,所辖地域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以及内蒙古的东部和河北省的北部地区,正式以独立“国家”的面貌出现。
早在“九一八”事变以前,1931年4月,日本参谋本部就已制定了统治东北的三种预案:建立名义上受中国政府管辖,实际上亲日的政权;建立脱离中国政府的亲日的“独立国”;直接将中国东北并入日本版图 4 。经过日本军政各方势力的博弈,日本最终决定采用第二种形式,即在中国东北“建立以宣统皇帝为元首,领土包括东北四省及蒙古,得到我国支持的新政权”,其“国防和外交由新政权委托日本帝国掌握,交通、通讯的主要部分也由日本管理” 5 。企图通过控制在满洲建立的“新国家”,永久攫取中国东北的资源,使人多地少的日本获得广阔的生存空间,同时,也使其成为日本军队南进进一步侵略中国、北进攻击苏联的基地。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加快建立东北占领区政府的步伐。
1932年1月6日,日本政府制定的《满蒙问题处理方针要纲》重申,先拼凑一个脱离中国的傀儡政权,然后再把它装扮成一个“独立国家”。东北是中国满族清王朝的发祥地。在具体操作上,日本利用历史资源,秘密把清朝逊位皇帝溥仪(1906—1976)从天津日租界运送至东北,以确保其在中国东北所炮制的傀儡政权具有合法性。
1月28日,为配合“满洲独立”计划的实施,也为转移国际视线,日军悍然在中国南方挑起战事,出兵进攻国际大都会上海。
2月25日,《新国家组织大纲》出笼,对即将成立的“新国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国名:“满洲国”;元首称号:执政;国旗:红蓝白黑满地黄的五色旗;年号:大同;首都:长春,改称新京;“新国家”的政治:“民本主义” 6 。“满洲国”实行“共和体制”。两年后,改“帝制”,元首改称“大满洲帝国皇帝”。1934年3月1日,“满洲国”改称“大满洲帝国”,年号改“康德”,并为溥仪举行了登基典礼 7 。
3月1日,日本炮制的《建国宣言》以“满洲国政府”的名义发布,正式宣告“满洲国”成立:“满蒙旧时,本另一国,今以时局之必要,不能不谋自立,应即以三千万民众之意向,即日宣告与中华民国脱离关系,创立满洲国。” 8
3月6日,溥仪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1876—1945)的代表板垣征四郎签订“汤岗子温泉密约”。密约规定:“(一)满洲国的治安维持及国防委以日军;(二)国防上所必需的铁路、港湾、水路、航空路的管理及新建均委以日本;(三)任命日本人为满洲国参议,中央、地方的官署也要任用日本人。他们的选任、解任需经关东军司令官的同意;(四)以上宗旨及规定是将来两国缔结正式条约时的基础。” 9 在这个以书信形式签订的密约上,溥仪签字的时间改为3月10日。延后四日的目的,是掩饰日本占领军主导的事实,制造傀儡政权主动把主权出让给宗主国的假象。
3月9日,溥仪如期在新京就任“满洲国”“执政”。
9月15日,日本驻“满洲国”大使武藤信义与“满洲国”国务总理郑孝胥 10 签订《日满议定书》。《日满议定书》声称:“满洲国根据其住民之意思,而乘一独立国家之事实。”但以“汤岗子温泉密约”为蓝本的《日满议定书》附件《日满密约》,揭示出其傀儡政权的实质:“日本为满洲国之管理国,对该国负责指导保护及开拓富源之责。”“满洲国皇帝在国内操有无上之权威,但为便利于行使主权起见,须受日本人之监督。” 11 《日满议定书》及其附件明文规定,日本实际掌握“满洲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权力。
“满洲国”“建国精神”的流变及其始作俑者郑孝胥的命运是这一状况的写照。日本在东北建立起以清遗民为招牌的“满洲国”,郑孝胥称之为“后清”,踌躇满志地出任总理大臣,提出“皇帝为政治之本位”“孔子为文化之本位”的“王道”思想,将其作为建设“王道乐土”的“建国精神”和“建国纲领”,并建立起类似传统私人书院模式的王道学院,在小圈子里自得其乐地讲授、研究复辟“建国”的道统。但政权运作与“建国精神”空谈,完全是两回事。掌握实权的日本官员,与“满系”官员的矛盾不断。1935年5月21日,失望、失落的郑孝胥再次提出辞职后获准。此后,“建国”宣传口号改变,日本“皇道主义”和“惟神之道”的“建国精神”,取代了郑孝胥旨在承继中国儒家几千年以来的道统的“王道主义”。至此,郑孝胥通过建立“满洲国”实现“王道”理想、建立“王道乐土”的幻想破灭。“王道乐土”因其中国本土色彩而不容于去中国化的日本殖民地“满洲国” 12 。
为了使军事占领东北的既成事实合法化,日本殖民者一直在不懈地进行法制建设,主持制定了《暂时援用以前法律事项》《政府组织法》《诸官制》《人权保障法》等一系列“满洲国”法令,力图与中华民国并立接轨,与国际统一接轨。如《政府组织法》规定,“满洲国”实行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四权分立的“四院体制”。即由国务院执掌行政权,立法院代表立法权,法院行使司法权,监察院职司监察及审计 13 。其基本架构除将行政院改称国务院,以及不设考试院外,与同时期中华民国政府接近。
“满洲国”的许多规定,虽照搬现代民主国家的形制,但由于其殖民地的性质,不可能通过这些法规证明其独立国家属性。
领土、主权、国民是构成现代国民国家的三大要素。
第一,领土。“满洲国”是日本凭借军事占领在中国的领土上建立的区域管理机构,中国合法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不予承认。1932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本炮制“满洲国”的行径提出强烈抗议。1935年1月,开始与“满洲国”建立通邮、通车、通航及贸易联系。5月31日,中国政府与日本签订的《塘沽协定》默认“九一八”事变后日军侵华现状,受到中共及国民党十九路军、东北军、华北军的反对。但在善后谈判中,特别是在中国内地与东北沦陷区通邮、通车等问题上,一直坚持通车事宜委托民间机构出面,要求“满洲国”发往关内的邮件使用不带“国号”“国徽”的邮票,以避免造成承认“满洲国”的印象 14 。在1936年7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上,蒋介石的报告《外交的限度与组织国防会议之意义》宣示,中国要“保持领土主权的完整,任何国家要来侵扰我们领土主权,我们绝对不能容忍,我们绝对不订立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协定,并绝对不容忍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事实”。报告把对日忍让的最低限度具体界定为:决不签订承认“伪国”即“满洲国”的协定,“假如有人强迫我们预定承认伪国等损害领土主权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后牺牲的时候” 15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对“满洲国”的政策是拒绝承认、不谈收复 16 。
第二,主权。就“满洲国”自身的内在权力运作体制而言,日本人直接出面担任“满洲国”的各级官史,他们的“内部指导”遍布“满洲国”的各个部门,“满洲国”的最高统治者实际上是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早在1932年2月末,日本军方决定560名“日系”官员进入即将出台的傀儡政权中央政府,本庄繁司令官对他们的训示是:“要以满洲人之心情,着满洲人之服装,吃同样食物,胸怀躬行实践民族协和之觉悟。” 17 日本内阁1933年8月8日确立的《满洲国指导方针要纲》规定,“对满洲国的指导,在现行体制下,在关东军司令官兼帝国驻满大使的内部统辖下,主要通过日籍官吏实际进行” 18 。也就是说,“满洲国”从上层到基层的各级机构的最终决定权,均由外国人日本人掌控,没有自己的独立行政权,是依附于宗主国日本的殖民地。“满洲国”政府只是主权控制在日本权力系统中的傀儡政权。
第三,国民。在“国民”范围的界定问题上,《满洲国建国宣言》规定:“凡在新国家领土之内居住者,皆无种族歧视、尊卑之分别。除原有之汉族、满族、蒙族及日本、朝鲜各族外,即其他国人,愿长期居留者,亦得享平等之待遇,保障其应得之权利,不使其有丝毫之侵损。” 19 这一所谓“五族协和”的“建国”理念,强调“满洲国”由满、汉、蒙古、日本和朝鲜五个民族构成,其排列顺序时有变动。如,为了“庆祝建国十周年”,1942年9月15日发行的纪念邮票的第二枚,图案为汉、满、日、朝、蒙五族少女携手行进图。对于“五族协和”,还有另一种分类法:在“满洲国”,占压倒多数的汉族被包括在满族内,将满、蒙、朝鲜、白俄、日本称为五族,“五族协和”或“民族协和”与“王道乐土”一起,成了“满洲国”高唱的口号 20 。“五族共存、机会均等、平等待遇”,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无法自圆其说。
具体来看,“满洲国”的“五族”并没有囊括东北的所有中国人:大兴安岭地区的鄂伦春人和达斡尔人,黑龙江及其支流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人等少数民族。外国人中,还有主要聚集在哈尔滨的俄苏人、犹太人。
据“满洲国”成立时的统计数据,东北的中国人中,汉族以及蒙古族、满族等占了绝大多数,达22,696,446人。外国居民包括朝鲜人(595,607人)、日本人(144,234人),以及来自沙俄、苏联的俄苏人21,来自欧洲各国的犹太人等,约为75,884人。到1940年,满洲总人口升至43,202,889人,其中,“满洲国人”部分,40,858,473人,包括汉族36,870,987人,占“满洲国人”的90.2%、满洲总人口的85.3%,其余为“满洲族”(2,677,288人)、蒙古族(1,065,792人)、回族(194,473人)等。“日本人”部分,2,271,495人,包括内地人(日本本岛人)819,614人,朝鲜人(被强加为日本外地人的身份)1,450,384人,其他(台湾人)1,497人。另有第三国(3,732人)以及无国籍的人口(69,180人) 22。到1945年,在满日本人己达150万左右,朝鲜人约为2,163,115人 23 ,在“满洲国”人口中占有相当的比重。
日本殖民者在具体界定在满外国人的国籍时,俄苏人、犹太人比较清楚,日本人、朝鲜人、台湾人则十分棘手。朝鲜早在1910年就被日本占领,朝鲜人像台湾人一样,名义上已划归日本国民。如果把日本人、朝鲜人悉数归入“满洲国人”,等于把宗主国国民降格为殖民地国民,许多当事人难以认同;如果移民满洲的日本人、朝鲜人均保留日本国籍,其总人口体量太大,“满洲国”傀儡政权的性质昭然若揭。因此,由“满洲国”不同部门起草的“满洲国”国籍法草案,先后有七个之多,但均未能作为法规面世 24。也就是说,直至日本战败,“满洲国”也未能炮制出能够证明其“独立”国家属性的国籍法。
的确,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日本曾以条约的形式,放弃在满治外法权,先后签订《日本与满洲国关于日本国臣民在满洲国居住和满洲国的课税等条约》(1936年6月10日)、《日本国满洲国关于撤销在满洲国的治外法权和转让南满铁路附属地行政权条约》(1937年11月5日),并且加以大张旗鼓的宣传。1937年,“满映”曾专门摄制《废除治外法权》专题纪录片。在“满洲国”1937年度的财政预算中,添加了废除治外法权的专项经费 25 。而事实上,日本殖民当局从未打算让日本人以平等身份纳入满洲:“日本人在满洲的地位,不是侨民而是主人,虽具有日本与满洲的二重国籍,但不是要使‘日本人满洲化’,而是要使‘满洲人日本化’。” 26 这表明,在“国民”的层面上,日本的“满洲国”独立国家论无法自圆其说。
由此,从领土、主权和国民三个内部要素来看,“满洲国”都不具备现代独立国家的要素。
就外部关系而言,现代独立国家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国际承认。
1932年3月12日,溥仪担任“满洲国”执政后的第四天,“满洲国”外交部总长谢介石 27 便通电日、英、美、法、德、意、苏联、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荷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葡萄牙、捷克等十七个国家,宣布“新国家”“满洲国”立国的合法性及其外交方针,希望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承诺将保障各国侨民之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与各国之间的通商贸易,维护满洲门户开放等 28。
1932年9月15日,在国际联盟对于“九一八”事变的调查报告发布前夕,日本匆忙与“满洲国”签订《日满议定书》,正式承认“满洲国”,以造成既成事实。
10月2日,国际联盟的《李顿调查报告书》公开发表。报告书态度暧昧:既承认中国对东三省的领土主权,反对建立“满洲国”,同时,也不认定日本军事行动的侵略性质,反对恢复“九一八”事变前的行政状况,主张对东北实行国际共管,日本在其中享有特殊地位 29 。
1933年2月24日,国联特别大会决议以42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决议承认中国对“满洲”的统治权,要求日军撤退至“满铁”附属地,同时,谴责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炮制“满洲国”的行径,比《李顿调查报告书》前进了一大步。3月27日,在日内瓦国联全体会议上,日本顽固地坚持殖民扩张立场,断然拒绝了国际仲裁,宣布退出国际联盟,公开与国际社会决裂。
当时世界上约有80个独立国家或政权,包括傀儡政权。1937年以前,除日本外,只有美洲的萨尔瓦多(1934)承认“满洲国”。1937年,德、意、日三国缔结防共协定,继而在1940年9月签订军事同盟条约。法西斯轴心国联盟建立后,日本的盟友意大利(1937)、德国(1938)相继承认“满洲国”。1940年3月30日,在日本的策动和操纵之下,汪精卫南京伪政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成立,年底与“满洲国”建交。1941年10月22日,“满洲国”又将其北京通商代表部改为大使馆分馆,把上海通商代表部、天津办事处改为“满洲国”总领事馆,把济南办事处改为“满洲国”领事馆。
承认“满洲国”的大国还有苏联。“九一八”事变后,苏联政府对中国给予同情,并于1932年12月12日,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恢复了正常的外交关系。但由于1917年“十月革命”后的苏联政府,一直坚持其享有原沙皇俄国在中国东北的中东铁路的殖民利益,对中国国难的声援基本上止于道义的层面,在具体的外交事务中取中立主义立场。及至1933年,苏联同“满洲国”建立起领事关系。到1935年3月23日,苏联又违反1924年5月1日与北京政府签订的《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中苏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与日本、“满洲国”签订《苏满关于中东路转让基本协定》,单方面将中东铁路出售给“满洲国”。苏联从中获得1.7亿日元转让费及其他有利条件。1941年4月13日,《日苏中立条约》签订。这表明,在国际博弈中,本国的利益和自身的安全是首选。
美国从1903年开始,陆续在奉天、大连、营口、丹东等地设立领事馆。“满洲国”建立后,美国的领事馆均照常运转,但在“满洲国”问题上一直坚持“不承认主义”的立场。
这样,截止到1943年,与“满洲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或政权,达到23个 30,远未获得国际承认的大多数。
但在日本驻军的控制下,“满洲国”一开始就按照国家机器的规格,建立起严密的行政系统。正如鲁迅对于日本军国主义所做的描述那样:“他们那边的压迫法,也真有组织,无微不至,他们是德国式的,精密,周到。” 31 到1937年,为配合日本加快灭亡中国的步伐,“满洲国”又全面转向战时体制。5月8日,国务总理张景惠发布《改革大纲》,本着“从建国初期统治阶段,向正规的日满一体化统治阶段”过渡的原则 32 ,对“满洲国”政权机构做了大幅度的调整、改革。“满洲国”国务院原九个部改组为外务、内务、兴安三个局和治安、民生、产业、经济、交通、司法六个部。
在构建更有效的日满一体殖民行政体系的同时,日本也在“满洲国”建立起政治思想宣传教化组织,试图在中国东北占领区推进为殖民政权服务的政党政治。
1932年4月,日人山口等人在奉天日本忠灵塔前集会,宣布成立“满洲协和党”。其纲领为:“(一)清除旧军阀的封建性专制残余,打破妨碍新国家建设之三民主义或共产主义思想,代之以协和主义之普及;(二)新政府尚有空中楼阁之处,为谋求施政之畅达,有必要组成一个能够正确反映民意,正确向民众传达政府措施之国民组织。当时在满系的一部分人中间存在着一种看法,认为满洲国只是一时的,将来还会重新由中国统治。所以,现在有必要尽快高举新五色旗,提高国家意识;(三)排除日本人优越感及权益主义,避免走统治台湾、朝鲜之道路,谋求建国精神之彻底普及。” 33 其主旨显而易见:以民间组织的面貌出现,力图弥补政府行政的缺失,肃清中国人的中国意识,为殖民政权的长治久安服务。
满洲协和党很快为殖民当局所接纳。1932年7月25日,在日本关东军的主持下,将其改组成官民一体的国民组织“满洲国协和会”,由“满洲国”政府各级首脑担任各级协和会的领导人。协和会支持日、满、蒙、鲜、汉“五族协和”,企图通过“宣德达情”式的说服和吸引手段,改造民众的思想,协力实现“共存共荣”的“王道乐土”。在“满洲国”的中后期,协和会发展成为“满洲国”唯一的政治组织,在思想宣传、民众组织等方面,积极配合“满洲国”政府,为巩固日本在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效力。
“满洲国协和会”的经验,后来被作为典范推广到新的日本占领区。华北沦陷后,日本殖民当局把前“满洲国”实业部大臣、外交部大臣、协和会理事长张燕卿 34 调至北京。1937年12月14日,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京成立。仅仅过了十天,12月24日,与“满洲国协和会”相类似的政治组织新民会便粉墨登场,张燕卿担任副会长,并在北京设立“中央指导部”。华北新民会的任务是在所谓的“肃清之区”即沦陷区“发扬新民主义,培育民众,矫正思想,训练民众,使民众安居乐业,与新政权相符而行” 35 。它自成体系,基层组织延伸到华北社会的各个层级,经营出版、演剧,既是“翼赞”华北伪政权的“教化”机构,又是实施各项政令的政治团体,同样在奴化教育和殖民统治中扮演重要角色。从“满洲国”调至北京新民会的还有日人小山贞知 36 ,进一步向华北推行协和会的运作模式。
综上所述,“满洲国”形式上遵循独立国家的体制,施政权则完全由日本关东军掌控,是近代中国日本殖民地的组成部分。站在中国的立场上,从未对其予以承认,世界上的多数国家也未承认其独立国家的地位。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抗日战争的胜利,“满洲国”土崩瓦解,早已成为历史。不过,作为统治中国东北13年的区域政府,它有疆域和边界管理 37 ,有国号、纪年、政府、军队、法律制度及行政机构,有社会构架和管理系统,有政治、经济、文化,也包括文学艺术,有必要作为单独序列加以专门研究。
放在日本侵华史的背景下,人们往往约定俗成地用“沦陷区”“殖民地”等语汇泛称日本占领区,也包括“满洲国”。这没有多大的问题。在做规范的学术研究时,往往会对不同体制的日据区做细分 38 。
注解:
11930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的《市组织法》取消特别市和普通市的区分。1931年4月,城市行政机构改称北平市政府,城市随之改称北平市。北平沦陷后,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于1938年4月17日又改北平为“北京特别市”。
2日俄战争后,旅大地区成为日本的租借地。1915年,袁世凯中国政府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其中《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及相关附件,允许日本在东北境内开采煤矿等。1919年,日本改变旅大租借地都督府的官制,军政部独立为关东军司令部,防务范围从关东州扩展到南满沿线铁路,为全面侵占东北做军事准备。
3沈阳称谓沿革:1634年,清太宗皇太极改沈阳为盛京。1657年,在沈阳设奉天府。1923年,张作霖设立奉天市政公所。1929年,张学良将奉天市改为沈阳市。1932年“满洲国”建立后,沈阳市改称奉天市。战后,改奉天为沈阳。
4日本国际政治学会编:《太平洋战争之道》第2卷《满洲事变》,朝日新闻社1962年版。第24页。转引自史桂芳:《近代日本人的中国观与中日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75页。
51931年9月22日日本关东军编制的《满洲问题解决方案大纲》。转引自胡德坤:《中日战争史(1931—1945)》(修订本),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22页。
6见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37页。
7即使如此,“满洲国”也与大清王朝复辟无关。在日本人的设计中,满洲皇帝是附属于日本天皇的儿皇帝。溥仪不得着清朝龙袍,而是穿日本关东军陆海空大元帅服。溥仪的皇宫称作帝宫,以示低于日本天皇皇宫。
8孙继武、郑梅主编:《“九一八”事变资料:日本外交文书选译》第2卷,吉林省内部资料,2000年,第159页。
9日本NHK(广播协会)编,李洪杰、马金森译:《“满洲国”最高的隐秘·皇帝的密约》,中国文史出版社1989年版,第80页。
10郑孝胥(1860—1938),号海藏,福建省闽县人,“同光体”诗人,曾任清朝政府驻日本神户大阪总领事,广西边防大臣,安徽、广东按察使,湖南布政使。早年倡导维新变法,参与清末预备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后,自称遗民,与民国为敌。1923年9月来到北京任溥仪的老师一职。1925年随溥仪潜至天津日租界,1931年11月潜赴东北,任“满洲国”开国总理大臣兼文教部总长等。他在新京病逝,有传言说系被日方毒杀。著有《苏戡公最后遗稿》(1938)、《海藏楼诗集》(2003)等。
11《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草订日满密约(1932年5月)》,见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第6卷《日伪政权与沦陷区》,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5页。
12“王道乐土”的提法似乎也被当作关内日本占领区的流行殖民宣传口号。这是日据期同时代人的无意跨域传播,还是后人的比附想象?其旅行传播轨迹值得追踪、深究。
13“满洲国”的《政府公报》,1932年4月1日。
141935年1月10日,中国关内和东北沦陷区之间的邮政业务恢复。信件的传递通过建立在山海关和古北口的一家机构进行。邮票和邮戳不使用“满洲国”的名称。“满洲国”发行了一种既无“满洲”字样,也没有溥仪肖像的特殊邮票,用于中国关内的邮政业务。国民政府为避免承认伪满,对恢复以后的邮政业务非常谨慎,比如,拒绝发往“新京”的信件,而要求先将其地址改为“长春”。钟放:《“满洲国”承认问题与国民党的对日政策》,《外国问题研究》2010年第3期。
15《全会之重要文件·蒋委员长重要演词》,《国闻周报》第13卷第28期,1936年7月20日。
16参见钟放:《关于“满洲国”外交承认的几个理论问题》,《外国问题研究》2010年第4期。
17[日]“满洲国”史刊行会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译:《“满洲国”史总论》,1990年,第256页。
18《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589、590页。转引自王道平主编:《中国抗日战争史(上卷)》,解放军出版社2005年版,第419页。
19吉林省档案馆编:《溥仪宫廷活动录(1932—1945)》,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296页。参见“满洲国”国务院法制局编纂:《满洲国法令辑览》,满洲日报社1932年版,第5页。
20[日]山根幸夫著,程兆奇译:《伪满建国大学和“五族协和”》,《中国研究》1998年11月号。
21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沙皇俄国在中国东北修筑中东铁路,以及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爆发后,俄国(苏联)移民快速增长,到1922年,仅黑龙江省的俄侨人数就达到20万。日本殖民者独占东北后,俄苏侨民人数锐减,1940年约61,403人。见《黑龙江省志(第69卷)·外事志》第69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页。以及哈巴罗夫斯克国家档案馆《档案第849号》第1卷第21件。转引自詹丽:《东北沦陷时期通俗小说研究》,吉林大学2012年博士论文,第105—110页。
22取自“满洲国”“国务院”编制的《康德7年度临时国势调查报告》。日本“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编:《“满洲国”史(各论)》,满蒙同胞援护会1971年版,第226—227页。
23王成敬:《东北移民问题》,《东方杂志》第43卷第14号(1947)。高承济:《韩国移民史研究》,章文阁1973年版,第88页。转引自郑羽洛:《近代转换期韩国汉文学家的中国体验研究——以“满洲”地区为中心》,《当代韩国》2013年第3期。
24详见吕秀一:《“满洲国”的国籍问题与日本的政策》,《东疆学刊》2009年第4期。
25金炜主编:《我们怎能忘记——中华民族耻辱史》,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版,第1094页。
26王子衡:《伪满日本官吏的秘密手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0年版,第57页。
27谢介石(1878—1954),台湾新竹人。祖籍福建。日本明治大学毕业。清代曾任福建法律讲习所总教习、督办川汉铁路大臣随员、吉林法政学堂教习等职。民国时期,任吉林督府政治顾问、直隶巡案使署外交办事员、直隶交涉公署会办、张勋秘书长等。1914年由日本国籍改为中华民国国籍。“满洲国”成立后任外交部总长,1935年任驻日大使,1937年隐退。抗战胜利后在北京入狱。1949年因在“满洲国”时期秘密帮助过东北抗日联军被释放。
28《盛京时报》1932年3月16日,第2版。
29上海申报《国联调查团报告书》1932年版,第102页。
30承认“满洲国”的其他国家或区域政权还有法国、西班牙、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芬兰、克罗地亚、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丹麦、泰国、缅甸、菲律宾、梵蒂冈、中国蒙疆德王伪政权以及自由印度临时政府。
31《鲁迅书信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第663页。
32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伪满愧儡政权》,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74—281页。
33参见日本“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编:《“满洲国”史(总论)》,株式会社谦光社1973年版,第257—258页。
34张燕卿(1898—1951),河北人,晚清重臣张之洞之子,日本学习院文科毕业。1922年从政,1931年官至长春市政筹备处处长、吉林实业厅厅长。沦陷后附逆。战后逃往日本,客死他乡。
35日章:《新民会与宣抚班统合为一》,《新民报半月刊》第2卷第6期,1940年3月15日。
36小山贞知(1888—1968),1910年来华,任职于“满铁”、济南。1917年赴北京,在日本的军事机构坂西公馆受训,结交了坂垣征四郎、橘朴等日后的军政要人。1932年“满洲国”成立后,担任协和会的理事。1941年6月,出任新民会顾问。1946年7月被国民政府逮捕,后被作为A级战犯移送回东京巢鸭拘留所。1953年假释出狱。
37有当年的东北沦陷区青年回忆说:日伪成立“满洲国”,山海关便成了耻辱的“国境线”。他在北京读书。1943年的寒假回抚顺家乡父母身边过春节,要到驻京的“满洲国大使馆”办理“出国证”。见王恩涛:《1943年我偷越“国境线”》,《世纪》1995年第5期。
38参见本书第十一章《日据区文学研究方法问题:整体与局部》第一节《宏观结构:四个共时/历时差异维度》中的“维度一:台湾/‘满洲国’/沦陷区三种统治模式间的共时殖民政体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