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周秦文学批评史

第一篇 周秦文学批评史

第一章 绪言

一 文学界说

欲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必先确定“文学批评界说”;欲确定“文学批评界说”,必先确定“文学界说”。“文学界说”,各家纷纭,莫衷一是,这是由于取义的广狭不同。

(一)广义的文学——包括一切的文学。主张此说者,如章太炎先生《国故论衡·文学论略》云:“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

(二)狭义的文学——包括诗、小说、戏剧及美文。主张此说者,如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序》云:“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梁元帝《金楼子·立言》篇下云:“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是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合乎这个定义的,现在只有诗、小说、戏剧及美文。

(三)折中义的文学——包括诗、小说、戏剧及传记、书札、游记、史论等散文。主张此说者,如宋祁《新唐书·文艺传序》首称:“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无虑三变。”所谓三变,指王勃、杨炯一变,张说、苏颋一变,韩愈、柳宗元一变。王杨所作是骈文,张苏所作是制诰文,韩柳所作是古文。又云:“今但取以文自名者,为‘文艺篇’。”而文章家和诗人,都拉来入传。则所谓文章、文艺,包括骈文(制诰文也大半是骈文)、散文(古文)和诗。

惟过去的传统观念,以为词曲小说,不得与诗文辞赋并列,实则诗文辞赋有诗文辞赋的价值,词曲小说有词曲小说的价值。所以我在《中国文学史类编》里,分中国文学为诗歌、乐府、词、戏曲、小说、辞赋、骈散文七种,统予叙述,无所轩轾。

自然这是采取的折中义,所以不把凡著于竹帛的文字都请入文坛,也不把骈散文推出文坛。不过西洋文学的折中义,只包括诗、小说、戏剧和散文;中国则诗以外的韵语文学,还有乐府、词和辞赋,散文以外的非韵语文学还有骈文(也有人把骈文归入韵文,理由是骈文有韵律),也当然不能屏弃,也当然可以包括在折中义的文学领域。至佛典的翻译文学,因为占据的时期很短,所以在《中国文学史类编》里分述于骈散文和戏曲,没有特辟一类;而那时的讨论翻译的文章,在文学批评上,占有重要位置,在这里也应当采入。

采取广义、狭义或折中义,是个人的自由。我虽采取折中义,并不反对别人采取广义或狭义。不过我之采取折中义也有三种原因:第一,中国文学史上,十之八九的时期是釆取折中义的,我们如采取广义,便不免把不相干的东西,装入文学的口袋;如采取狭义,则历史上所谓文学及文学批评,要去掉好多,便不是真的“中国文学”、真的“中国文学批评”了。第二,就文学批评而言,最有名的《文心雕龙》,就是折中义的文学批评书,无论如何,似乎不能捐弃。所以事实上不能采取狭义,必需采取折中义。第三,有许多的文学批评论文是在分析诗与文的体用与关联,如采取狭义,则录之不合,去之亦不合,进退失据,无所适从;而采取折中义,则一切没有困难了。

二 文学批评界说

近来的谈文学批评者,大半依据英人森次巴力(Saintsbury)的《文学批评史》(The History of Criticism)的说法,分为:主观的、客观的、归纳的、演绎的、科学的、判断的、历史的、考证的、比较的、道德的、印象的、赏鉴的、审美的十三种。依我看是不够的。按“文学批评”是英文Literary Criticism的译语。Criticism的原来意思是裁判,后来冠以Literary为文学裁判,又由文学裁判引申到文学裁判的理论及文学的理论。文学裁判的理论就是批评原理,或者说是批评理论。所以狭义的文学批评就是文学裁判;广义的文学批评,则文学裁判以外,还有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

由文学裁判到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的过程,约如下表:

这是自文学裁判至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的过程,同时也就是狭义的文学批评与广义的文学批评的分别界说。狭义的文学批评只包括文学裁判,也就是只包括(一)批评的前提和(二)批评的进行两段过程。广义的文学批评,不只包括文学裁判,而且包括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也就是包括(一)批评的前提,(二)批评的进行,(三)批评的立场,(四)批评的方法,(五)批评的错误,(六)批评的批评,(七)批评的建设七段过程。我对文学界说,采取折中义,但对文学批评界说,则采取广义。这是因为:

(一)狭义的文学批评只是对于过去的或者说是已成的作家或作品的裁判,被裁判的作者如或是未死的今人,也许可以因了批评者的裁判而有所转变;被裁判者如或是已死的古人,则盖棺已定的作品,决不能因了批评的裁判而划然改观。固然批评的职责不只在指导作者,还在指导读者;但既不能指导作者,则批评的职责已失去一半,批评的价值也失去一半。所以从批评的职责与价值而言,需要采取广义的文学批评界说。

(二)批评者对任何作家与作品的裁判,大都是见仁见智,人各不同,这是由于各人的批评立场与批评方法不同。有的批评者,在进行批评之前,首先说明自己的立场与方法,有的并不说明。不过虽不说明,而他的如何裁判,仍然决定于他的立场如何与方法如何。譬如赞成尚用的人,不会颂扬尚文的文学家;采用客观的批评方法者,不会下主观的武断批评。所以欲深切的了解批评者的批评,必先探求批评者的立场与方法。批评的立场与方法都属于批评理论,都属于广义的文学批评。所以事实上也非采取广义的文学批评界说不可。

(三)我们研究文学批评的目的,就批评而言,固在了解批评者的批评,而尤在获得批评的原理;就文学而言,固在藉批评者的批评,以透视过去文学,而尤在获得批评原理与文学原理,以指导未来文学。所以我们不能只着眼于狭义的文学批评的文学裁判,而必需着眼于广义的文学批评的文学裁判及批评理论与文学理论。

(四)中国的文学批评本来就是广义的,侧重文学理论,不侧重文学裁判(详五节)。所以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必需采取广义,否则不是真的“中国文学批评”。

不过广义的文学批评,虽然包括文学裁判、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三部分,但从事文学批评者,却不妨只从事于任何一部分或任何一部分中之一部分。从事任何一部分或任何一部分中之一部分,皆在文学批评上占一位置。惟文字的解释、文意的提叙、作家的研考、作品的辨证四种,虽是批评的前提,但都自成一种专门之业,所以非遇必要时,概不涉及。其余则不分轩轾,一律提叙。

另外有须附带说明的,中文的“批评”一词,既不概括,又不雅驯,所以应当改名“评论”。批,《说文》作,“反手击也”。《左传》庄十二年“宋万遇仇牧于门,批而杀之”。《庄子• 养生主》篇“批大郤,导大窾”都是批击之意。到唐代便引申为批示批答。《新唐书》卷一六九《李藩传》:“迁给事中,制有不便,就敕尾批郤之。”徐师曾《文体明辨》云:“至唐始有批答之名,以为天子手批而答之也。其后学士入院,试制诏批答共三篇,则求代言之人,而词华渐繁矣。”到宋代的场屋陋习,便有所谓批注。《古文关键》载佚名旧跋云:“余家旧藏《古文关键》一册,乃前贤所集古今文字之可为人法者,东莱先生批注详明。”张云章《古文关键序》云:“观其标抹评释,亦偶以是教学者,乃举一反三之意。且后卷论策为多,又取便于科举。”可见《古文关键》的批注评释是为的“取便于科举”,而科举场屋的批注评释,也由此可以窥其涯略。后来的科场墨卷,都有眉批总评,也可以证明眉批总评的批评,源于场屋。这种批评就文抉剔,当然只是文学裁判,不能兼括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所以不概括;其来源是场屋陋习,所以不雅驯。

西洋所谓Criticism,中国古代名之曰“论”。《说文》有云:“论,议也”。汉时的王充作有《论衡》《政务》等书,有人推许为“可谓作者”,王充云:“非作也,亦非述也,论也。论者,述之次也。‘五经’之典,可谓作矣;太史公书,刘子政序,班叔皮传,可谓述矣;桓君山《新论》,邹伯奇《检论》,可谓论矣。今观《论衡》《政务》,桓邹之二论也,非所谓作也。造端更为,前始未有,若仓颉作书,奚仲作车是也。《易》言伏羲作八卦,前是未有八卦,伏羲造之,故曰作也;文王图八,自演为六十四,故曰衍。谓《论衡》之成,犹六十四卦,而又非也。六十四卦以状衍增益,其卦益,其数多;今《论衡》就世俗之书,订其真伪,辨其实虚,非造始更为,无本于前也。”(《论衡·对作》篇)由此知“论”是“就世俗之书,订其真伪,辨其实虚”,正是西洋的Criticism。自然《论衡》所谓“订其真伪,辨其实虚”的“世俗之书”,不限于文学书,但文学书也包括在内。稍后的曹丕所作的《典论》中的《论文》篇,是中国的最早的Literary Criticism的专文,也是取名曰“论”。所以以中文翻译Criticism,无论如何不能不用“论”字。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论从仑,会意。部曰:‘仑,思也。’龠部曰:‘仑,理也。’此非义。‘思’如玉部‘理自外,可以知中’之‘’。《灵台》‘于论鼓钟’,毛曰:‘论,思也。’此正许所本。《诗》‘于论’,正‘仑’之假借。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故孔门师弟子之言谓之《论语》。”所以“论”虽是“就世俗之书,订其真伪,辨其实虚”,但比较偏于理论方面。至偏于裁判方面的则曰“评”。评,《说文》作平,“语平舒也”。朱骏声《通训定声》云:“《淮南》‘时则上帝以为物平’,注‘读评议之平’。”《论衡·非韩》篇云:“举王良之法,与宋人之操,使韩子平之,韩子必是王良而非宋人矣。”《后汉书·许劭传》云:“劭好核论乡党人物,每月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平焉。”这是对于人物的裁判。陈寿《三国志》,传后有“评”,虽也是对于人物的裁判,但意义较广。所以刘勰《文心雕龙·论说》篇云:“评者,平理。”稍后遂用指对于文学的裁判。如钟嵘所作的裁判一百二十多位诗人的《诗品》,就是原名《诗评》。

至“评论”二字的连为一词,在汉末魏晋便已屡见不鲜。如王符《潜夫论·交际》篇云:“平议无埻的。”李康《家诫》引司马昭云:“天下之至慎者,其惟阮嗣宗乎!每与之言,言及玄远,而未尝评论时事,臧否人物。”(引见《世说新语·德行》篇注)王隐《晋书》称刘毅“亮直清方,见有不善,必评论之”(同上)。都是指的人物评论。至指文书评论者,如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云:“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颜之推《家训·文章》篇云:“学为文章,先谋亲友,得其评论,然后出手。”后来说到文学评论的更多,不一一列举。所以似应名为“文学评论”,以“评”字括示文学裁判,以“论”字括示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但“约定俗成”,一般人既大体都名为“文学批评”,现在也就无从“正名”,只好仍名为“文学批评”了。

三 文学与文学批评

文学批评包括文学裁判、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三大部分,文学裁判的职责是批评过去文学,文学理论的职责是指导未来文学,批评理论的职责是指导文学裁判。所以文学裁判和文学理论对文学的关系是直接的,批评理论对文学的关系是间接的。

文学裁判的职责既是批评过去文学,所以他的产生必在文学之后。英人高斯(Gosse)云:“从前的批评家每认定一种规律,衡量一切文学,由是创造的想象所完成的作品,如勃莱克、基慈、弥尔敦的诗,常常因为不合乎他们的规律,为他们所指摘。”是的,批评家所根据的是旧规律,作家所创造的是新风格,新风格当然不合旧规律,由是为他们指摘。殊不知他们所根据的旧规律,是过去的新风格;现在的新风格,也可成为将来的旧规律。因此作家诋批评家为作家的尾巴,永远跟在作家后面。至就体裁而言,更当然是创作在前,批评在后,没有小说何有小说批评,没有戏剧何有戏剧批评:所以文学批评中的文学裁判部分,确是在创作之后。

文学裁判部分在创作之后,文学理论部分则在创作之前。沈约首创四声八病的诗学方法,他的诗却往往触犯声病(详三篇四章六节),一直等到唐初才完成究极声病的律诗。最有趣的是李谔的反对“竞骋文华”“寻虚逐微”的《上文帝论文体轻薄书》,正是用的“竞骋文华”“寻虚逐微”的文体(详四篇六章二节);胡适之先生提倡白话的《改良文体刍议》,正是用的文言。这是因为理论可以紧随社会文化为转移,创作则需有积日累月的文学修养。正同于缠足的妇女可以提倡天足,但天足的出现却要相当时期:所以文学裁判虽跟在创作之后以批评创作,文学理论却跑在创作之前而领导创作。

四 文学史与文学批评史

文学批评中的文学裁判既尾随创作,文学理论又领导创作,所以欲彻底地了解文学创作,必借助于文学批评;欲彻底地了解文学史,必借助于文学批评史。但文学批评不即是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史不即是文学史,所以文学史上的问题,文学批评史上非遇必要时,不必越俎代庖。叙述一个人的文学批评,不必批评他的文学创作,更不必胪举别人对他的文学创作的批评(自然如批评他的批评,可以举他的文学创作为证,也可以举他人的批评为证)。苏轼称韩愈“文起八代之衰”,文学史上叙到韩愈不妨征引,文学批评史叙到韩愈则不必征引;要征引也只能等到叙述苏轼的时候。

文学史的目的之一是探述文学真象,文学批评史的目的之一是探述文学批评真象,文学批评真象不即是文学真象,所以文学史上不必采取甚或必需驳正的解说,文学批评史上却必需提叙,且不必驳正。例如文学史上叙到《诗》三百篇,不必且不可采取经古文家说,谓“《关雎》,后妃之德也”;也不必且不可采取经今文家说,谓“《关雎》,刺康王也”。因为文学史要探述文学真象,就《关雎》的本身看来,找不到美后妃的赞言,也找不到刺康王的讽语,当然无庸采取;采取也要据“经”驳“传”,指明纯出附会。但文学批评史上却不能忽略美刺说:一则美刺说是一种解释的批评,既有这种批评,文学批评史为探述文学批评真相,便不能不叙。二则解释的错误,虽似不可饶恕,创说的价值究竟不可泯灭;《关雎》的作者,自然不见得是在美后妃或刺康王,白居易的作新乐府则确是采取美刺方法(详二篇三章七节),所以也不应不叙。

解释的批评应当叙述,批评的解释也应当叙述。例如赋比兴也是一种解释的批评,《诗》三百篇的作者未必预先自己拟定这样的三种义例。所以经今文家说是比的,经古文家未必也说是比,就是今文家的齐、鲁、韩也不一致(详二篇一章三节)。可见这种分析也是附会,文学史上可以从略,文学批评史却应当叙述。不惟最早的赋比兴的分析应当叙述,后来的赋比兴的种种解释,也应当分别叙述。刘勰《文心雕龙》特立《比兴》篇,言“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义”。又分析比云:“比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详三篇八章五节)钟嵘《诗品序》则云:“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穷,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若专用比兴,则患在意深,意深则词踬;若专用赋体,则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矣。”(详三篇九章四节)赋比兴的分析,不见得合乎作诗人的意旨,刘钟的解说也不见得合乎创说人的意旨。就文学史而言,应当采用合乎作诗人的意旨的言论;就文学批评史而言,合乎作诗人或创说人的意旨的言论,只有解释的价值,取旧说赋新义的不合作诗人或创说人的意旨的言论,才有创造的价值。所以经学家的注释赋比兴还可以不必叙述,文论家的阐发赋比兴却必需叙述:总之,文学批评史虽与文学史有关,但文学批评史的去取褒贬,不能纯以文学史为标准。

五 中国文学批评的特点

西洋的文学批评偏于文学裁判及批评理论,中国的文学批评偏于文学理论。所以他们以原训“文学裁判”的Literary Criticism统括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我们的文学批评,则依鄙见,应名为“文学评论”。他们自罗马的鼎盛时代,以至18世纪以前,盛行着“判官式的批评”,有一班人专门以批评为业,自己不创作,却根据几条文学公式,挑剔别人的作品。由是为作家憎恶,结下不解的冤仇。19世纪以后,才逐渐客气,由判官的交椅,降为作家与读者的介绍人。后来法朗士诸人的印象派批评家起来,更老实说真正的批评,只是叙述他的魂灵在杰作中的冒险。不过无论如何谦逊,批评与创作,究竟是对立的两件事情,直到近代才逐渐融合。譬如英国近代诗人爱理阿德(T.S.Eliat)主张“创作必寓批评”,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B.Croce)主张“批评必寓创作”(自“罗马的鼎盛时代”至此,依据朱光潜先生的《创作的批评》,见《大公报》文艺副刊第一四七期)。但在中国,则从来不把批评视为一种专门事业。刘勰的《文心雕龙》是一部体大思精的文学批评书,但其目的不在裁判他人的作品,而是“论文叙笔”,讲明“文之枢纽”(《序志》篇)。其他的文学批评书,也大半侧重指导未来文学,不侧重裁判过去文学。只有钟嵘的《诗品》,品评了一百二十位诗人,而他自己并不是作家。但一则他对于作家的褒多于贬,并不似西洋之判官式的批评家,专门的吹毛求疵。二则他的目的似乎也是在借以建立一种诗论,不是依凭几条公式来挑剔他人的作品。所以似乎也不可与西洋的批评专家同日而语。就算他是批评专家吧,但这种批评专家,在中国也实在太少了。后来讲古文的,如唐宋的八大家,清代的方苞、姚姬传、曾国藩,讲诗的,如唐代的李、杜、元、白,清代的王士祯、赵执信、袁枚,讲词的如宋代的张炎,讲曲者如清初的李渔,都是划时代的作家。惟其是划时代的作家,所以各有一套新的文学理论。自然发表新的文学理论,不免批评旧的文学作品;但其目的在建设文学理论,不在批评文学作品。建设文学理论,不是用为批评的工具(自然也有时不免用以批评),而是用为创作的南针。这种南针不只用以渡人,而且用以自励。所以假使说这些人所讲的是批评,则批评不是创作的裁判,而是创作的领导;批评者不是作家的仇人,而是作家的师友。所以中国的批评,大都是作家的反串,并没有多少批评专家。作家的反串,当然要侧重理论的建设不侧重文学的批评。

惟其如此,所以西洋的文学裁判(狭义的文学批评)特别发达,批评理论也特别丰富。如批评莎士比亚的书籍和论文,便真是汗牛充栋,不计其数。同时所谓主观的批评(Subjective Criticism),客观的批评(Objective Criticism),鉴赏的批评(Apprevitive Criticism),科学的批评(Sientiic Criticism),演绎的批评(Deductive Criticism),归纳的批评(Inductive Criticism),性格的批评(Personal Criticism),形式的批评(Formal Criticism)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批评理论,诚如雨后春笋,随地而生。返观中国,不惟对这些批评理论不感觉兴趣;对文学作家及作品的批评也很冷淡。如最古的文学家是屈原,最大的诗人是杜甫,注解《楚辞》和杜诗的专书虽很多,批评《楚辞》和杜诗的专书则很少。不只对《楚辞》和杜诗不愿以全力作批评,对其他的作品也不愿以全力作批评。所以以“评”名书或文者已经不多,以“批评”名书或文者,更绝对没有;有之如无聊选家——特别是制艺选家的眉批总评,又毫无价值,没有特别提叙的必要。但对于文学裁判虽比较冷淡,对于文学理论则比较热烈。中国人喜欢论列的不是批评问题,而是文学问题,如文学观、创作论、言志说、载道说、缘情说、音律说、对偶说、神韵说、性灵说以及什么格律、什么义法之类,五光十色,先后映耀于各时代的文学论坛。在西洋也不是没有,但其比较冷淡,正同中国之对于批评的冷淡一样。

此中原因甚多,最重要的当然是自然条件,这是因为人是地面产物,受地面养育,同时也受地面限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以地理风土解释人民的偏于勇敢或智慧。孟德斯鸠也说寒冷的国度注重道德,温和的国度情欲活跃。魏征等的《隋书·文学传》和李延寿的《北史·文苑传》也都从地理方面说明江左的文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的文学“词义贞刚,重乎气质”(详四篇五章四节)。可见自然能以左右文化。欧洲的文化,发源于温和的地中海沿岸,经济的供给较丰富,海洋的性质较活泼,由是胎育的文化,尚知重于尚用,求真重于求好。中国的文化,发源于寒冷的黄河上游,经济的供给较俭啬,平原的性质较凝重,由是胎育的文化,尚用重于尚知,求好重于求真。《左传》襄二十四年载有后人艳称的所谓“三不朽”,是“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立言由于不能立德立功,则所立之言,当然以“德”与“功”为依归。德不苛于责人,功必先求自立。过去的是非,何必琐琐计较,未来的好坏,必需明定准绳。整个的民性如此,整个的文化如此,对文学也当然不斤斤于批评过去,而努力于建设未来:所以中国的文学批评偏于文学理论,与西洋之偏于文学裁判及批评理论者不同。

六 文学批评与时代意识

文学批评的对象是文学,演奏者是文学批评家,演奏的舞台是空间和时间。所以可随空间时间而异,也可随文学批评家而异,也可随文学体类而异。

横的各国文学批评异同,大半基于空间关系;纵的一国文学批评流别,大半基于时间关系。所以中国文学批评的特点,我们归之地理的自然条件;中国文学批评的演变,我们则归之历史的时代意识。

时代意识的形成,由于社会、经济、政治、学艺及其所背负的历史。譬如初唐的诗论,偏重对偶方法的提供(详四篇一、二两章),盛、中唐的诗论,偏重“上以补察时政,下以泄导人情”的功能(详四篇三、四两章)。用现在的术语说来,前者是艺术文学的方法,后者是人生文学的理论,绝对的相反不同。盛中唐继初唐之后,本可以“率由旧章”,何以偏要不惮烦的改革,这是由于社会、经济、政治、学艺及其所背负的历史的“实逼处此”。

盛中唐的人生文学理论,自以元稹和白居易为集其大成,而序幕的揭开,则始于元、白以前的陈子昂。陈子昂《与东方左虬修竹篇序》云:“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然而文献有可征者。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窃思古人,常恐逶迤颓靡,风雅不作,以耿耿也。”(《全唐诗》二函三册陈子昂卷一)又《喜马参军相遇醉歌序》云:“吾无用久矣!进不能以义补国,退不能以道隐身。……日月云迈,蟠蟀谓何。夫诗可以比兴也,不言曷著?”(同上)诋斥彩丽的齐梁诗,就是反对艺术文学,鼓吹比兴的风雅诗,就是提倡人生文学。

人生文学的目的是“以义补国”。何以要“以义补国”?因为陈子昂正当高宗末年以至武后的时代,唐朝的国家,已不似贞观、永徽之盛,急需各方面的补救。这不用繁征博引,只就陈子昂的文章已得到充分的证明。如《谏灵驾入京书》云:“顷遭荒馑,人被荐饥。自河而西,无非赤地;循陇以北,罕逢青草。莫不父兄转徙,妻子流离,委家丧业,膏原润莽。”(《全唐文》卷二一二)“膏原润莽”的是弱者,至强者则依附豪族,聚群劫杀。《上蜀川安危三条》云:“今诸州逃走有三万余,在篷、渠、果、合、遂等州山林中,不属州县;土豪大族,阿隐相容,征敛驱役,皆入国用。其中游手惰业亡命之徒,结为光火大贼,依凭林险,巢穴其中……攻城劫县,徒众日多。”(同上卷二一一)人民流亡,愈促豪族兼并;豪族兼并,也愈促人民流亡。互为因果,成为大乱。息内乱赖于政,而当时的政治又非常的腐败。同上文云:“蜀中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实缘官人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容,因此侵渔;剥夺既深,人不堪命,百姓失业,因即逃亡。”内乱既起,外患也乘机侵入。《为乔补阙论突厥表》云:“陛下统先帝之业,履至尊之位,丑虏狂悖,大乱边陲。”(同上卷二〇九)北方的突厥扰边,西方的吐蕃也内犯。《上军国机要事》云:“臣闻吐蕃近日将兵围瓜州……国家比来勍敌,在此两蕃。至于契丹小丑,未足以比类。”(同上卷二一一)御外侮赖于军,而当时的军事,也非常的腐败。同上文云:“近者辽军张立遇等丧律,实由内外不同心,宰相或卖国树恩,近臣或附势私谒,禄重者以拱默为智,任权者以倾巧为贤,群居雷同,以殉私为能,媚妻保子,以奉国为愚。陛下又宽刑漏网,不循名实,遂令纲纪日废,奸宄滋多。”

国家社会这样的岌岌可危,有知之士,不能不思“以义补国”。“以义补国”是多方面的,诗歌也应负点责任,所以欲其放弃彩丽的艺术诗,改作比兴的风雅诗,而人生文学的理论生焉。由此知人生文学的理论是时代产物。同样艺术文学的理论也是时代产物,不过时代不同,产生的理论亦异而已。

七 文学批评与文学批评家

文学批评是时代产物,但同一时代所产生的文学批评,和同一父母所产生的儿女一样,没有两个是完全相同的。譬如李白和杜甫,同是盛唐时人,同是诗作家,又是很要好的朋友。李白提倡古风,说:“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王风委蔓草,战国多荆榛。”又说:“圣代复元古,垂衣贵清真。”(详四篇三章二节)杜甫则兼取古律,而尤耽律诗。就诗人而言,“不薄今人爱古人”。就时代而言,“后贤兼旧列,历代各清规”。就诗而言,一面说:“大雅久不作。”一面又说“觅句新知律”,“晚节渐于诗律细”(详四篇三章三节)。又如韩愈和柳宗元,同是中唐时人,同是古文家,又是很要好的朋友。韩愈说:“愈之志在古道,又好其辞。”(详四篇七章二节)柳宗元则说:“凡人好辞工书者,皆病癖也。”(详四篇七章五节)

这固然由于任何时代的社会关系都是复杂的,所以反映出来的文学也不能一致,但最大的原因由于批评家的个性不同。小泉八云(Lafcadio Hearn)说:最下等的人间里面,所有的人之习惯、思想、感情等等,非常相似,各人的差别不强。人间逐渐高等,各人的差异也逐渐显著。至成为知识阶级的人,其个性特别发达,我们决不能看到两位教授对一个问题抱同样见解(见Interpretation of Literature)。因此,假使将文学批评分为一般的批评与专家的批评两种,则一般的批评差别较少,专家的批评差别更大。

专家的批评差别虽大,也并不能遗世独立,与时代无关。不过不是时代的应声虫;大约非领导时代,则反抗时代。我在《古史辨》第四册自序云:“无论何人之学说或文艺,虽不能不归功于作者之创造力,而自己之立场,前此之历史,并时之社会,皆与之有极强之关系。此其影响虽千端万绪,难以缕述;然约而言之,不外因自己之立场,观察社会之急需,而对历史上之学说或文艺,予以积极的演进,或消极的改造而已。”(开明书店出版)积极的演进与消极的改造是相互为用的,对此一部分尽管极力改造,对彼一部分不妨极力演进。譬如倡导缘情的文学者,对历史上的缘情说,当然为之发挥光大;对历史上的载道说,则只有诋谋改革。但一般说来,总有所偏。譬如王充的文学批评偏于消极的改造,是反抗时代(详二篇四章);韩愈的文学批评偏于积极的演进,是领导时代(详四篇七章一至四节)。

至一般的文学批评则真是时代的应声虫,既不敢反抗时代,也不能领导时代,不前不后的跟着时代走,论理没有多大价值。但一则惟其不前不后的跟着时代走,所以可借窥时代的真象。二则专家的批评,产生于一般的批评,没有一般的批评,造不成专家的批评。三则文学与哲学不同,哲学是比较专家的事业,文学是多数人的事业,所以一般人之对于文学,也比较喜欢表示意见。有此三种原因,所以不能只述专家的批评,不述一般的批评。

八 文学批评与文学体类

文学批评不但随人而异,也随文体而异。譬如古文大家韩愈的私淑老师独孤及,在“文”一方面,自然提倡简易载道,反对繁缛缘情。所以于《唐故殿中侍御史赠考功郎中萧府君文章集录序》里,力主“修其词,立其诚”。于《检校尚书吏部员外赵郡李公中集序》里,力主“本乎王道,以五经为泉源”。排斥“饰其词而遗其意者”,说“润色愈工,其实愈丧”。而以“俪偶章句,使枝对叶比”,为“大坏”的文章(详四篇六章六节)。但在“诗”一方面,则反而提倡绮靡缘情,反对质朴无文。于《唐左补阙安定皇甫公集序》云:

五言诗之源,生于《国风》,广于《离骚》,著于李苏,盛于曹刘,其所自远矣。当汉魏之间,虽以朴散为器,作者犹质有余而文不足。以今揆昔,则有朱弦疏越太羹遗味之叹。历千余岁,而沈詹事(佺期)、宋考功(之问),始裁成六律,彰施五色,使言之而中伦,歌之而成声;缘情绮靡之功,至是乃备。

这似乎是时代的或个人的矛盾,实则是因为文学的体类不同,所以文学的批评亦异。从历史上看来:“文”一方面,由魏晋六朝的骈俪文的反响,激起古文运动,自北周的苏绰、北齐的颜之推、隋代的李谔,即逐渐提倡,至唐代而集其大成。“诗”一方面,则由汉、魏、六朝的古诗的反响,自沈约一班人即讲究声病,至唐代而格律益密,完成所谓绝律诗。从社会政治上看来,初盛唐是以“文”治天下,以“诗”饰太平的。唯其以文治天下,所以文须简易载道;唯其以诗饰太平,所谓诗须绮靡缘情。从心理上看来:心理有理智,亦有情感;理智的建设是“道”,情感的需要是“情”;“道”的形式要简易,“情”的形式要绮靡;所以一方面提倡简易载道之文,一方面提倡绮靡缘情之诗。

其实诗与文的分道扬镳,周、秦已经如此。就以孔子的话作例吧。他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自有“情”的倾向(详二章四节)。文呢,他释为“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详三章四节),显然与“诗”不同。至后世词曲既兴,与诗文更迥然殊异。如沈义父《乐府指迷》云:

作词与诗不同,纵是用花卉之类,亦须略用情意,或要入闺房之意;如只直咏花卉,不著此艳语,又不似词家之体例。

词与诗尚且不同,与文更不必谈。因此,有的批评,固是为一般的文学而设;有的批评,则是专为某类文学而设。如唐初的对偶说只用于诗,不用于文;桐城派的“义法”,又只用于文,不用于诗。

九 史家的责任

如第四节所言,欲彻底的了解文学创作,必借助于文学批评;欲彻底的了解文学史,必借助于文学批评史,可惜叙述“中国文学史”的书,已有相当部帙,叙述“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书,则尚不多见,这诚然是莫大的遗憾。

叙述“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书,虽尚不多见,但中国文学批评自有其历史。本来所谓历史有两种意义,一指“事实的历史”,一指“编著的历史”。“编著的历史”之无,并不妨害“事实的历史”之有。不过无“编著的历史”,则一般人之对于“事实的历史”,难以认识,难以理解。所以需要有人就“事实的历史”,写成“编著的历史”。

“事实的历史”,无所谓责任;有之也不由任何一人担负。“编著的历史”,其责任有两种说法:一是纯粹的史学家说,谓历史的责任是记述过去。一是功利主义的史学家说,谓历史不仅在记述过去,还要指导未来,就是所谓“以古为鉴”。惟其独重记述过去,所以偏于“求真”。惟其兼重指导未来,所以偏于“求好”。这是一般的分别。实则“求好”亦须植基于“求真”;否则所求之“好”,不是“真好”。孔子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篇)章学诚云:“所谓好古者,非谓古之必胜于今也;正以今不殊古,而于因革异同,求其折衷也。”(《文史通义·说林》篇)“以古为鉴”的意思,并不是重演古事,而是以古事为今事的借镜。古人在某种历史阶段、某种社会环境下,所演唱的种种古事,其成败利钝,胥可按往推来,为今后的准绳。换言之,就是根据过去的变革事实,指导未来的变革路向。未来的变革路向,既根据过去的变革事实,则根据的变革如不是事实,则指导的变革也必定错误。所以不惟站在纯粹的史学家的立场,必须“求真”;就是站在功利主义的史学家的立场,也必须“求真”。“求真”以后,才能进而“求好”。

这是就普通史而言,至学艺专史,则编著者,除史学家外,还有学艺家。即如文学批评史,便可由史学家编著,亦可由文学批评家编著。史学家所编著的文学批评史,或独重过去文学批评的记述,或兼重未来文学批评的指导;前者是纯粹的史学家,后者是功利主义的史学家。文学批评家所编著的文学批评史,也可分为两类:一是根据过去的文学批评,创立新的文学批评。这与功利主义的史学家有点相近。一是为自己的文学批评寻找历史的根据。这类的文学批评史,虽尚乏例证,但如各家的唯物史观的文学史或哲学史,大半是为的唯物论之得到历史证据(唯物论之是非,乃另一问题),则文学批评史也总有被人为寻找学说的证据而编著的一日,但并不限于唯物的文学批评家。

为寻找学说证据而作史,其目的本不在史,我们也无需以史看待。为创立新学说而作史,其创立新学说既要根据旧学说,则对于旧学说,必先明了真象。否则根据的旧学说既不“真”,创立的新学说也难“好”,所以学艺家的编著学艺史,也应先求“真”,然后再由真”求“好”。

十 历史的隐藏

史家的责任是求“事实的历史”之真,但“事实的历史”之真却往往隐藏不见。隐藏的方式很多,大体可归纳为“原始的隐藏”和“意识的隐藏”两种。

“原始的隐藏”由于史料的缺陷。编著历史不能不根据史料,特别是古代的历史,没有史料便无从着手。但史料有三种缺陷:(一)史料对于事实有相当的距离,所以《易·系辞》上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二)史料对于事实不能尽言尽意,却有时扩大其辞,王充《论衡·艺增》篇云:“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故夫纯朴之事,十剖百判;审然之语,千反万畔。”孟子也因“以至仁伐至不仁”,不当“血流漂杵”,而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孟子·尽心》下)(三)史料很容易散失,“文久而灭,节族久而绝”。(《荀子·非相》篇)所以孔子云:“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论语·八佾》篇)

基于上述的三种原因,使真的历史事实,早已部分的隐藏,作史者虽有时可运用历史方法,施以相当的探讨。如自《左传》之终,以至周显王三十五年的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史无记载,而顾炎武能以意推其变(《日知录》卷十三《周末风俗》)。但大体是无可如何的。既是无如何,则史家也无甚责任可负。

“意识的隐藏”由于编著者的成见。哲学家不妨有成见,有成见往往可以创造独特的哲学。历史家最怕有成见,有成见则“事实的历史”便被摈于你的成见以外,使你不能发现。成见的养成是多方面的,而最重要的是时代意识。譬如“五四”以前的文学观念是载道的,由是《关雎》便是“后妃之德也”(《毛诗序》)。“五四”以后的文学观念是缘情的,由是《汉广》便是孔子调戏处女的证据(郑宾于《中国文学流变史》卷一第一章第二节)。刘勰的《文心雕龙》,第一篇是《原道》,第二篇是《征圣》,第三篇是《宗经》,其主张载道无疑。但在“五四”的眼光看来,这是他的托古改制的一种诡计,事实上他是不主载道的(梁绳纬《文学批评家刘彦和评传》,见《中国文学研究》)。“五四”的学者,因为时移事改,知道了古人之以传统的载道观念曲解历史,却不知自己也正作曲解历史的工作;不过不依据传统的载道观念,而改依“五四”的缘情观念而已。“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王羲之《兰亭集序》)果然,时移事改,“五四”的曲解历史,又被我们知道了。

因此编著历史者,应当有一种超然的态度。否则虽立志“求真”,而“真”却无法接近。譬如编著中国文学史或文学批评史者,如沾沾于载道的观念,则对于六朝、五代、晚明、“五四”的文学或文学批评,无法认识,无法理解。如沾沾于缘情的观念,则对于周、秦、汉、唐、宋、元、明、清的文学或文学批评,无法认识,无法理解。

十一 材料的搜求

超然就是客观。绝对的客观是没有的。如法朗士所说,吾人永远不肯舍弃自己,永远锁在自己的躯壳及环境,所以没有真正的客观(The Adventures of the soal,见A modern book of criticisms)。但因时代意识所造成的主观成见,则以我们得时独厚,可以祛除。我们亲自看见“五四”以前的载道文学观,亲自看见“五四”的对载道文学观的革命,又亲自看见“五四”的缘情文学观被人革命。使我们的主观成见,由时代意识造成,又由时代意识祛除。这并不是我们比古人聪明,是古人没有见过像我们这多的时代意识。假使见过这多的时代意识的我们,仍然自锁于一种胶固的时代意识以编著史书,致使历史的真象,无法显露,不惟对不起历史及读者,也对不起时代及自己。

作史之需要客观有四个阶段,一是搜求史料,二是叙述史料,三是解释史料,四是处理史料。搜求史料之最好的客观方法,莫妙于荀子所谓“虚壹而静”。《荀子·解蔽》篇云:“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臧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臧害所将受谓之虚。心生而有知,知而有异,异也者同时兼知之,同时兼知之两也,然而有所谓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心卧则梦,偷则自行,使之则谋,故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特别是“虚”字,尤为重要。不然,“私其所积,唯恐闻其恶也;倚其所私以观异术,唯恐闻其美也”。(亦《荀子·解蔽》篇语)则合于自己意见的史料能以发现,异于自己意见的史料容易忽略,而历史真象,便隐藏不见了。

十二 选叙的标准

求真也不能不对史料有所选择,客观也不能不对史料有所叙述。选择叙述的标准有二:

(一)述要——述要不止是胪举大纲,且需探寻要领。黄宗羲《明儒学案》凡例云:“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故讲学而无宗旨,即有嘉言,是无头绪之乱丝也;学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读其书,亦犹张骞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氐要领也。是编分别宗旨,如灯取影。杜牧之曰:‘丸之走盘,横斜圆直,不可尽知,其必可知者,是知丸不能出于盘也。’夫宗旨亦若是而已矣。”他所谓宗旨,就是现在所谓根本观念。哲学家的一切见解,以他的根本观念为出发点;批评家的一切批评,也以他的根本观念为出发点。譬如白居易对于诗的根本观念是“上以补察时政,下以泄导人情”,由是不满意晋、宋、梁、陈的诗人,说:“晋、宋已远,得者盖寡。以康乐之奥博,多溺于山水;以渊明之高大,偏放于田园;江、鲍之流,又狭于此;如梁鸿《五噫》之例者,百无一二。于时六义寖微矣!陵夷至于梁、陈间,率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于时六义尽去矣!”(详四篇四章二、三两节)苏轼对于诗的根本观念是“超然”“自得”的风格,由是称赞魏、晋作风,说:“苏李之天成,曹刘之自得,陶谢之超然,盖亦至矣!而李太白、杜子美以英玮绝世之姿,凌跨百代,古今诗人尽废;然魏晋以来高风绝尘,亦少衰矣!”(详六篇三章五节)由此知根本观念是因,对于作家作品的批评是果;由因可以知果,由果可以证因。故根本观念必需阐述,对作家作品的批评,则取足证明根本观念而止,不必一一胪列,因为那是可以推知的。曾国藩《复陈右铭书》论作文之法云:“一篇之内,端绪不宜繁多。譬如万山旁薄,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否则首尾衡决,陈义芜杂。”(《曾文正公全集·书扎》卷三十二)作文如此,修史亦复如此。这就是述要,也就是黄宗羲所谓:“分别宗旨,如灯取影。”否如不“分别宗旨”,而只一一胪列批评,不惟如黄宗羲所谓“学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读其书,亦犹张骞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氐要领”,曾国藩所谓“首尾衡决,陈义芜杂”。而且既一一胪列批评,又必一一加以解释,这部书的繁冗庞大,真要不可想象,恐怕天地虽宽,也无法容留这样“巨著”!

不过学者虽都有自己的宗旨——就是根本观念,却不一定自己说出。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就没有说出贯之之一是什么。编著各种学艺史的目的之一,就是探寻这种没有自己说出的宗旨,使读者能以得其要领。就以南朝的两位大批评家作例吧:刘勰于《文心雕龙·序志》篇云“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知他对于文学的根本观念是“道”(详三篇八章三节)。钟嵘《诗品》批评了一百二十位诗人,必有他的批评标准,也就是他对于诗的根本观念,但就没有像刘勰般的自己说出。依据我的探寻结果,他的根本观念似是“自然”。知者,固然因为他有“自然英旨,罕值其人”之叹;又由他驳斥用事用典,宫商声病、繁密巧似,也可以反证“自然”是他的诗学宗旨(三篇九章二节)。所以我们固然可以由根本观念,推知批评;但有时却要归纳批评,探寻根本观念。

一个学者有一个学者的根本观念,一个时代也有一个时代的根本观念,就是所谓“时代意识”。因此我们的述要,不止要提举各位批评家的要领,还要提举各个时代的要领。概括的说,对于伟大的批评家,要探寻他自己的根本观念;对于一般的批评家,则只探寻时代的根本观念。因为独特的根本观念,只有伟大的批评家才能以创造;一般的批评家,只是以时代的根本观念,为自己的根本观念而已。

(二)述创——一种学说的产生之后,必有承用,这是无需举例的。如需要举例,在古代,我举《虞书》以来,人人都会说“诗言志”;在现代,我举“五四”以来,人人都会说“文学是感情的产物”。创造“诗言志”和“文学是感情的产物”者,应当大书而特书:承用“诗言志”和“文学是感情的产物”者,则势须从略。否则又要成为大至无法容留的“巨著”。所以我们只述创造,不述因袭。不过创造离不开因袭,“千古文章一大抄”,确有部分的真理。顾炎武《日知录》云:“子书自孟荀以外,如老、庄、管、商、申、韩,皆自成一家言;至《吕氏春秋》《淮南子》,则不能自成,故取诸子言,汇而为书。此子书之一变也。今人书集,一一尽出其手,必不能多,大抵如《吕览》《淮南》之类耳。其必古人之所未及就,后世之所不可无,而后为之,庶乎其传也与!”(卷十九“著书之难”条)但《吕览》《淮南》,以至“如《吕览》《淮南》之类”的书集,竟流传不废,这是因为“取诸子之言”,固是因袭;“汇而为书”,则是创造。所以创造有四种:

(1)纯粹的创造——就是顾炎武所谓“古人之所不及就,后世之所不可无”者。实则也是比较纯粹,天地间哪有绝无因袭的创造?假使有的话,则书家不必临帖,画家不必看谱,文学家也不必读文学作品了。

(2)综合的创造——顾炎武诋毁《吕览》《淮南》的“取诸子之言,汇而为书”。是的,这有很多的因袭成分。但或则诸人之言,零碎散乱,隐霾不彰,汇而总述,形成学说;或则诸人之言,各照一隅,罕观通衢,左右采获,蔚为宏议;或则诸人之言,互有短长,取长弃短,别构体系。第一种的例证,《日知录》中就俯拾即是。如卷十九的“文人求古之病”一条,就是汇集的柳虬、《唐书》、陆游、陶宗仪、何孟春的言论;卷二十一的“次韵”一条,就是汇集的严羽、元稹、欧阳修、朱子的言论。但求古之病与次韵之病,即由此显豁。第二种的例证,如刘勰以批评者的立场,往往蔽于贵古贱今,崇己抑人,信伪迷真,证明“音实难知,知实难逢”。贵古贱今,崇己抑人,和信伪迷真,都是刘勰以前的旧说,不是刘勰的创造;而“音实难知,知实难逢”,则是刘勰据旧说归纳的新义(详三篇八章七节)。第三种的例证,就是《吕览》《淮南》的“取诸子之言,汇而为书”。近代的研究哲学者,有的推为系统哲学家,因为虽无发明,却能“兼儒墨,合名法”,构一新体系,也便是“以述为创”了。

(3)演绎的创造——古人创造了一种学说,但没有应用到某一方面,或虽已应用,还没有发挥尽致,后人据以移用或据以阐发,便是演绎的创造。如发明唯物史观法则者是马克思,但他没有广泛的应用到各种学艺;广泛的应用到各种学艺,是后人的陆续移植。《诗》毛传云“涟,风行水成文也”,苏洵据以创造自然文说,苏轼又据苏洵的自然文说,创造“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的作文方法(详六篇三章四节)。《庄子·天下》篇论到各家道术的产生,一律说是“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某某“闻其风而说之”,由是如何如何以造成一家之言。从“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而言,是因袭;从如何如何以造成一家之言而言,是创造。所以不能因为有因袭的成分,遂抹杀其演绎的创造价值。

(4)因革的创造——“旧瓶装新酒”是有人反对的,但只要还容得下,总有人在那里装,特别是中国,自儒术定于一尊以后,各种新酒,都是装在儒家的旧瓶。因此望瓶却步者,要说几千年来没有进步;饮酒知味者,才可以发现随时有改革。譬如《虞书》云:“诗言志。”荀子谓:“圣人也者,道之管也……诗言是其志也。”(详二章六节)是以“道”释“志”。后来的袁枚,又以情释志(详《随园诗话》及《小沧山房文集》)。就《虞书》而言,释为“道”或“情”,都是曲解;就荀子、袁枚而言,则曲解正是他们的因革的创造。假使注释《虞书》,二说都应废弃,但编著文学批评史,则必需提叙。

总之,有创造意味者则予以提叙,只是因袭承用者则概皆从略。这样,则一方面不致遗漏有价值的学说,一方面也不会成为大而无当的“巨著”。

十三 解释的方法

选叙之后,当然要继以解释。这里所谓解释有两种,一是意义的解释,一是因果的解释。意义的解释是解释“是什么”,因果的解释是解释“为什么”。依六至八节的说明,文学批评随时代意识而异,随文学体类而异,随文学批评家而异,则因果解释的释因部分,当然求之于时代意识、文学体类、文学批评家。由时代意识、文学体类、文学批评家,产生文学批评;文学批评既经产生之后,则又影响稍后以至很远的后世的时代意识、各种文学体类及文学批评家。所以释果部分,也要求之于时代意识、文学体类及文学批评家。

至意义的解释,又可分为三种:

(一)明训——训者顺也,就是顺释其义。不过作史与注书不同,注书不妨逐字逐句的详细解释,作史则只能解释学艺词语。譬如韩愈主“文以载道”,而作《原道》云:“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又云:“道有君子,有小人。”那么文章应载的道是什么道?必须加以解释。考《原道》又云:“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已无待于外之谓德。”又云:“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又云:“斯道也,何道也?曰,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据此我们可以解释他所提倡的“文以载道”之道,就意义言是仁义之道,就派别言是儒家之道。

(二)析疑——如前节所言,哲学家的一切见解以他的根本观念为出发点,批评家的一切批评也以他的根本观念为出发点。但从表面看来,他们的言论往往和他们的根本观念不很融洽。如钟嵘以“自然”为根本观念,但反对自然主义的黄老,强调的说:“永嘉时,贵黄老,稍尚虚谈。于时篇什,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爰及江左,微波尚传,孙绰、许询、桓、庾诸公,诗皆平典似《道德论》,建安风力尽矣!”这我们不能不替他加以解释,就是:钟嵘的自然主义是文学的,黄老的自然主义是哲学的,根本不能混为一谈。钟嵘所反对的不是黄老的自然哲学,而是“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的文学(详三篇九章二节)。

(三)辨似——凡是有价值的学说,必有与众不同的异点;但创造离不开因袭,所以也有与众不殊的同点。不幸研究学艺者,往往狃同忽异;大抵“五四”以前则谓后世的学说上同于上古,“五四”以后则谓中国的学说远同于欧美。实则后世的学说如真是全同于上古,则后世的学说应当取消;中国的学说如真是全同于欧美,则中国的学说应当废弃。所以我们不应当糅合异同,应当辨别同异。辨别同异就是辨似。譬如讲文气说的很多:孟子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是就身心的修养而言,不过结果与文学有相当的关系(详三章四节)。曹丕说,“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是说的先天的体气(详三篇四章一节)。苏辙说,“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是说的后天的气势(详六篇三章八节)。其他上自刘桢、刘勰,下至姚鼐、曾国藩,都有文气说,都有与众不同的异点,都待我们替他们析辨,替他们指出与他家的同异。学术没有国界,所以不惟可取本国的学说互相析辨,还可与别国的学说互相析辨。不过与别国的学说互相析辨,不惟不当妄事糅合,而且不当以别国的学说为裁判官,以中国的学说为阶下囚。糅合势必流于附会,只足以混乱学术,不足以清理学术。以别国学说为裁判官,以中国学说为阶下囚,简直是使死去的祖先作人家的奴隶,影响所及,岂只是文化的自卑而已。

无论明训、析疑或辨似,都须用直解法,不必胪举许多后人的曲解附会。因为释义与述创不同,述创必述因革的创造,释义必弃后人的曲解,彼是“以传还传”,此是“以经解经”。荀子的以“道”释“志”,和袁枚的以“情”释“志”,都不能用来解释《虞书》的“诗言志”。同样孔子所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之文,也只能根据孔子说“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和说“博学于文”,推解文为一切应知之学问(详三章三节);不能根据阮元的《文言说》,谓“为文章者,不务协音以成韵,修辞以达远,使人易诵易记,而惟以单行之语,纵横恣肆,动辄千言万字,不知此乃古人所谓直言之言,论难之语,非言之有文也,非孔子之所谓文也”。韩愈《赠玉川子》诗云:“《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穷终始。”研究经书者不可“以传解经”,研究文学批评者也不可以后人曲解,视作古人本意。

十四 编著的体例

处理史料就是编著。编著之最好的客观方法,莫妙于章学诚所谓“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他的《文史通义·史德》篇云:“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尽其天”,是尽依“事实的历史”之真;“益以人”,是编著者之任意的去取褒贬。任意的去取褒贬的原因有二:一为狃于自己的成见。《史德》篇又云:“史之义出于天,而史之文不能不借人力以成之;人有阴阳之患,而史文即忤于大道之公。”譬如狃于缘情的文学观念,则对载道的评论,不是削删,就是诋毁,再不就是曲解;而对于缘情的评论,则过分的推奖。狃于缘情是“阴阳之患”,推奖缘情,诋毁载道便是“忤于大道之公”,也便是益以人而不尽其天。一为拘于自己的体例。体例有定,事变无方,以定例之史,述无方之变,势必削足适履,以事徇例。削足便不能尽其天,适履便益之以人。所以作史者不能拘于自己的体例。这也是章学诚说过的,《文史通义·书教》下云:“史为记事之书,事万变而不齐,史文屈曲而适如其事,则必因事命篇,不为常例所拘,而后能起讫自如,无一言之或遗而或溢也。”

祛除成见之可能的方法,已详前节,兹不再赘。欲求不拘体例,必先明白体例。史书的体例,大别有三:

(一)编年体——以年代为纲。如《左传》《通鉴》等书。近人所编著的学术史、文学史,虽不按年编次,但依时代叙述,也属于此类。

(二)纪传体——以人物为纲。如《史记》《汉书》等书。《宋元学案》《明儒学案》及近人所编著的学术家评传、文学家评传,也属于此类。

(三)纪事本末体——以事类为纲。如《宋史纪事本末》《明史纪事本末》等书。近人所编著的分类文学史及各种学术、各种文学的专题论文,也属于此类。

就说文学批评史吧:依六至八节所述,文学批评随时代而异,随人物而异,也随文体而异。假设依照编年体,则随时代而异的批评可以弄得清清楚楚;而随人物而异及随文体而异的批评,不免割裂。假设依照纪传体,则随人物而异的批评,可以弄得清清楚楚,而随时代而异及随文体而异的批评,不免揉乱。假设依照纪事本末体,则随文体而异的批评,可以弄得清清楚楚,而随时代而异及随人物而异的批评,不免淆混。总之,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无论依照哪类体例,都不能“尽其天”,而结果要“益以人”。

所以,我们不能拘拘于一种体例,我们要兼揽众长,创立一种“综合体”:先依编年体的方法,分全部中国文学批评史为若干时期。如周秦为一期,两汉为一期,魏晋南北朝为一期,隋唐为一期,晚唐五代为一期,两宋为一期。再依纪事本末体的方法,就各期中之文学批评,照事实的随文体而异,及随文学上的各种问题而异,分为若干章。前者如两宋的古文论为一章,四六文论为一章,辞赋论为一章,诗论为一章,词论为一章。后者如魏晋南北朝的文体论为一章,文笔之辨为一章,音律说为一章。然后再依纪传体的方法,将各期中之随人而异的伟大批评家的批评,各设专章叙述。如东汉的王充自为一章,南朝的刘勰与钟嵘各为一章。遇有特殊的情形,则这种综合体的体例,也不必拘泥。如就一般的文学批评而言,隋唐显与魏晋南北朝不同,所以分为两期。但唐初的音律说,则传南北朝衣钵,便附叙于南北朝的音律说后。这样,固然也不敢说是完全的“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但总可说是“庶几近之”了。

第二章 诗说

一 诗人的意见

批评家的意见,可以引导创作,创作家的意见,也可以引导批评。所以在叙述诸家的诗说以前,应先述诗人的意见。

一般的学者都说原始的人民已有诗歌,但就流传至今者而论,中国方面,莫早于周初编辑的商代歌谣集——《周易卦爻辞》(详拙编《中国诗歌史》第一章)。这些歌谣都是一种天籁,都是很自然的唱出来的。至于歌唱的意义,他们不惟没有说过,而且没有想过。

到《诗经》时代的“南”与“风”的作者,便逐渐的透露了作歌的意义。《魏风·葛屦》云:“维是褊心,是以为刺。”《园有桃》云:“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这虽然没有明说歌谣的目的是表达忧乐美刺,但亦暗示“心之忧”或有所刺,是可以借歌谣表现的。

到作“雅”“颂”的诗人,对作诗的意义,便不但有暗示,且有明言了。析而言之,可分为五类:(一)想借诗歌以吐露胸中的愁闷。如《小雅·何人斯》云:“作此好歌,以极反侧。”《四月》云:“君子作歌,维以告哀。”(二)想借诗歌把自己的意志诉诸公众。如《小雅·巷伯》云:“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大雅·桑柔》云:“虽曰匪予,既作尔歌。”(三)想借诗歌以赞颂别人的美德而即赠诸其人。如《小雅·崧高》云:“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烝民》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四)想借诗歌以谏讽君王。如《小雅·节南山》云:“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上四类,略本青木正儿之《中国文学思想史纲》,汪馥泉译本页十五、十六。)(五)想借诗歌以勖勉万民。如《鲁颂·宫》云:“奚斯所作,孔曼且硕,万民是若。”

由(一)(二)两类意义的演进,便是所谓“诗言志”。由(三)(四)(五)三类意义的演进,便是所谓“美刺”及染有功用主义的诗说。

《尚书》中的《虞书》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声律的起源很晚,自然不能认为是尧舜时代之说,即“诗言志,歌永言”,也不能信其出于大舜。因为《虞书》的编辑,已被古史大家顾颉刚先生推定在西汉之时了。但“诗言志”,我们可以断定是较早的说话,大约周代已经有了。证据是:一,“雅”“颂”的作者,虽然没有明言“诗言志”,但已显示“诗言志”的意义,读诗者自然可以归纳出这一句考语。二,《左传》襄二十七年,文子告叔向已云:“诗以言志。”《庄子·天下》篇亦谓:“诗以道志。”《荀子·儒效》亦谓:“诗言是其志也。”可见此说的产生很早了。

二 古诗的编辑

这是在绪言里说过的:“中国的文化,发源于寒冷的黄河上游,经济的供给较俭啬,平原的性质亦较凝重,由是胎育的文化,尚用重于尚知,求好重于求真。”(一章五节)文学批评也不是例外。诗人的意见可以分为五类,言志主义只有两类,功用主义倒有三类。志不仅包括性情,也包括理智,理智的发展偏于事功,所以严格的说,言志之中还有一半的功用成分。最早的批评家更偏重“功用”一方面。

商代歌谣之被编为《周易卦爻辞》,并不同于近人采辑歌谣之因它有文学的价值,乃是用以占断吉凶祸福。这与周秦诸子从功用的观点以说诗者虽不同,但周秦诸子的说诗却受他许多提示;就是不从文学本身立论,而从功用价值立论。

本来《诗经》的采辑与编著也是基于功用主义。《礼记·王制》云:

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

《汉书·艺文志》云:

古者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

刘歆《与扬雄从求方言书》《汉书·食货志》,皆有类此的记载。虽见非于崔述(见《读风偶识》卷二),但商代歌谣(《周易卦爻辞》)的辑著有功用的背景,则《诗经》的辑著似亦不会绝无作用。而且这种采诗以观民风的传说,究竟是“事出有因”的。

三 春秋士大夫的赋诗

我们知道了商周两代诗歌的编辑是有功用的背景的,则春秋士大夫的赋诗,战国诸子的诗说,都容易了解了。

春秋士大夫的赋诗,是借以表达赋诗人自己的情意或对人的情意,并不是要体察作诗人的情意,更不是欣赏诗的文学之美。这在《左传》中所载的赋诗,都是如此;我且将最有名的襄公二十七年的《赋诗》录下为例: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臣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

诸人所赋之诗,固有的借作诗者之情意以暗示自己之情意,如《黍苗》的作者是在赞美召伯之功,子西赋此,亦借以赞美赵孟之功,意谓赵孟可比召伯。但大半是“断章取义”,亦不顾及作者的情意,只是借以表达自己的情意。如《野有蔓草》是一首私情诗,所以诗词云:“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子大叔赋此,是表示得遇赵孟为荣(邂逅相遇),或赞美赵孟是“一表非凡”(清扬婉兮)的人物,虽不可知,但决不是适用原来的诗意。

赋诗之“断章取义”,并不是我们的妄测,春秋时人已自己说过了。《左传》襄二十八年:

庆舍之士谓卢蒲葵曰:“男女辨姓,子不辟(避)宗何也?”

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

“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说尽了春秋士大夫的赋诗作用;而其对诗的态度,也便可以于此略窥一二(此段采录顾颉刚先生说,见《古史辨》第三册卷下《诗经在春秋战国的位置》)。我们知道了春秋人对诗的态度是“断章取义”的,则诸子的以功用的观点论诗,也可以得到解释了。

四 孔子的诗说

先秦诸子之称论诗者,只有儒墨两家。——道家的庄子,在《天下》篇说过“诗以道志”,但此外并无论诗之言。《管子》中偶有论诗的话,但《管子》不是管仲之作,而是一部很芜杂的书(参拙撰《管子探源》,中华书局出版)因之偶有的几句论诗的话,也不成系统。——儒家先于墨家,故先述儒家的意见。儒家的创立宗派者是孔子,他对于诗,不似春秋士大夫般的只是“断章取义”,他有一种新的见解。《论语·阳货》篇载:

子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事父”“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自然是全以功用的观点立论;“兴”“观”“群”“怨”虽然也可以说是就读者所得到的功用而言,而亦实在是论到诗的本身了。并且他对于诗的本身的观点,是有抒写性情的倾向了。

但孔子究竟是志切救民的哲学家,不是抒写性情的文学家,所以他虽然知道诗是抒写性情的,但他却要于抒写性情之外,令其披上一件道貌岸然的外衣,就是要抒写正当的性情,而不抒写邪淫的性情。所以说: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篇)

《关雎》明明是一首男子思慕女子的情诗,孔子偏要给它一个他所谓“思无邪”的解释,说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篇)。而于“淫”的郑声,只有主张“放”了(《卫灵公》篇,子曰:“放郑声……郑声淫”)。这与《诗》三百全是“思无邪”之说,显然矛盾。但我们应知“思无邪”是孔子的企向,也就是孔子对于诗(不是专指《诗》三百篇)的主张,而淫的郑诗之在《诗经》,是孔子所不愿也。

孔子生在春秋时人的“断章取义”以赋诗之后,自己又是一个志切救民的哲学家,所以他虽然知道诗是抒写性情的,却要加上“正”“邪”的限制,这是因为他也是以功用的观点而重视诗,不是以文学的观点而重视诗的缘故。

前面已经引过,他说学诗可以“事父”“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此外他又说:

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路》篇)

又告诉他的儿子伯鱼说:

不学诗,无以言。(《季氏》篇)

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阳货》篇)

都是很鲜明的以功用的观点说诗。以故其对于诗,欣赏的情趣,胜不过利用的思想。子夏问“‘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何谓也”?孔子并不告以字句的含义或诗词的解释,而说是“绘事后素”。子夏也聪明,立刻说:“礼后乎?”由是博得孔子的称赞说:“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八佾》篇)子贡因为以“贫而无谄,富而无骄”,“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附会《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其斯之谓与?”也可使孔子称赞他说:“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学而》篇)更可见是利用诗而不是欣赏诗了。

五 孟子所谓“以意逆志”与“知人论世”

孔子以后的儒家两大师是孟子、荀子。孟子说诗,提出两种方法:

一是“以意逆志”。《孟子·万章》篇载孟子与咸丘蒙有此下一段谈话:

咸丘蒙曰:“……《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巳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这种“以意逆志”的方法,虽然不甚科学,虽然只是主观的探索,然诗人由热烈的感情之火所迸出来的诗句,是很容易言过其实的,“以意逆志”,确是刺探作者深心的好方法,同时也是认识诗的必需条件。《告子》篇载有孟子“以意逆志”以释诗的例证:

公孙丑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哉,夫高叟之为诗也!”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

孟子虽然能提出“以意逆志”的好方法,但以自己是“讲道德,说仁义”的哲学家,而不是文学家,由是其意是道德仁义之意;以道德仁义之意,刺探诗人之志,由是诗人及其诗,皆是道德仁义了。以怨不怨解释《小弁》《凯风》,是否真合诗人之志不可知,但确是站在情感的观点,以刺探诗人的情感,我们可以无异议。而最后说到孝不孝的问题,便离开情感的观点,涂上儒家的色彩了。

对《小弁》《凯风》的解释,还是很客气的“以意逆志”;对其他各诗的解释,则完全走到“断章取义”的道上;假使硬说是“以意逆志”,那我们只有说是太不客气的“以意逆志”了。齐宣王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孟子便举《诗》云“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为证,说:“昔者公刘好货。”并且说:“故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粮也,然后可以爰方启行。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齐宣王又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孟子便举《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为证,说:“昔者大王好色,爱厥妃。”并且说:“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梁惠王》篇)假设这不是“断章取义”,而是“以意逆志”,则其所逆之志,去诗人之志,恐怕有十万八千里呢!

孟子提出的另一方法是“知人论世”。《万章》篇云:

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

这是对作品探求其个人的、历史的、社会的诸种关系,我们也是无异议的;但此说的目的是在尚友,不是对文学的欣赏与批评,所以仍是功用为出发点。

不过,无论如何,孟子提出“以意逆志”与“知人论世”的两种方法,确是文学批评上的一大进步;而且在后来的批评界也有很大的影响。

六 荀子所谓“诗言志”

《虞书》所谓“诗言志”是很含混的;承其说者,则有“圣道之志”与“性情之志”的水火不同。如创立性灵说的袁枚,也常说到“诗言志”;其所谓志当然是“性情之志”。儒家的荀子也说“诗言是其志也”;其所谓志则是“圣道之志”。《儒效》篇云:

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

这不惟是“文以载道”,简直是“诗以载道”了。

七 墨子的用诗

墨家尚质不尚文,其对于诗,只是“断章取义”,以为自己立说的一种帮助而已。如《墨子·天志》中引《皇矣》道之曰:

帝谓文王,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说这是:“圣王……书于竹帛,镂之金石,琢之槃盂,传遗后世子孙……将以识夫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也。”我们细味诗意,说是“顺天之意”还可;在“顺天之意”上又加以“爱人利人”的冠词,这是墨家之义,诗中并无这种意思。其余引诗的地方还很多(详《古史辨》第四册拙撰《由墨子引经推测儒墨两家与经书之关系》),差不多都是如此。这虽不足以窥探其对诗的见解如何,但可以窥探其对诗的态度亦只是一种利用而已。

八 诗与乐

两周诗乐未分,《诗经》所载之诗,都是乐歌。因此,诗与乐的关系,说诗者亦兼说之,我们的文学批评史上也不能不兼述之。

本来《虞书》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就是站在音乐的观点以说诗的。此后,《论语·泰伯》篇载[孔]子曰:

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

《子罕》篇又载孔子曰:

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荀子·儒效》篇亦云:

诗者,中声之所止也。

更显明的是站在音乐的观点以论乐歌,非站在徒诗的观点以论徒诗。至于批评,则以吴季札的论乐最为精详。《左传》襄二十九年载:

吴公子季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

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

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

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

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

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

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

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

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

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

自《郐》以下,无讥焉。

为之歌《小雅》。曰:“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

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

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逼,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见舞《象箾南龠》者,曰:“美哉!犹有憾。”

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

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宏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

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修之?”

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矣!”

这当然是诗、声、容三方面的综合的批评,而三方面的相互关系,也于此可见了。

第三章 “文”与“文学”

一 古经中的辞令论

有文字的诗,源于无文字的歌谣,有文字的文章,源于无文字的语言,因此古经中的语言批评,每被后世引申为文学批评。《周易·家人》象云:

君子以言有物。

《艮》六五云:

言有序。

物是语言的内容,言是语言的形式,语言进为文学,“言有物”与“言有序”也便进为文学批评:称赞文章有内容,便誉为“言之有物”,形式整饬,便誉为“言之有序”,相反的便斥为“无物”“无序”,差不多已形成批评术语,用不着举例说明了。

最考究的语言是行人(外交官)的辞令,因为辞令的善恶,可以影响邦交,影响国运,不能不特别注意。《仪礼·聘礼记》云:

辞无常,孙(通逊)而说。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

语言进为文章,辞令便进为文辞,同时“尚达”也便进为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了。

二 最广义的文学

周秦诸子,是哲学家而不是文学家。固然哲学赖着文学表现,但究竟“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萧统《文选序》)。唯其如此,所以他们虽有时言及“文”与“文学”,但他们所谓“文”与“文学”,与我们所谓“文”与“文学”大异;他们所谓“文”与“文学”是最广义的,几乎等于现在所谓学术学问或文物制度。

如此广泛的讨论学术,文学批评史上似不应惠予篇幅。惟一则因为古代的学艺,本来混而不分,所以讨论的虽是学术,而文学“亦在其中矣”。二则因为时居古代,所以后世的一切思想和文艺,都直接间接受其影响,文理批评也不例外,所以他们所谓“文”与“文学”,及对所谓“文”与“文学”的评价,遂在文学批评史上有了地位了。

三 孔子及孔门诸子所谓“文”与“文学”及“文章”

《论语》中言及“文”者如下:

子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篇)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篇)

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公冶长》篇)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篇)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篇)

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篇)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宪问》篇)

由此知道孔子很重视文,列为四教之一,又以斯文自任。但其所谓文绝不同于现今所谓文。固然只就“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之“文”而言,可以附会为狭义之文;但由“博学于文”,“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谓之文”而言,可以推知“文”实包括一切应知的学问。至所谓“斯文”之“文”与“郁郁乎文哉”之“文”,则其义更广,差不离指一切文物制度了。

孔门弟子所谓“文”,亦全同于孔子。如颜渊称孔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子罕》篇)。与孔子所说“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辞义全同。棘子成说:“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便急忙说:“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颜渊》篇)也同于孔子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篇)。

至“文学”一个名词,始见《论语》,以前的书是没有的。《论语·先进》篇说:“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子游、子夏都是偏于读书知礼一方面,所以孔子以“绘事后素”警戒子夏(引见二章四节),而晚出各种儒家书如《毛诗序》《丧服大传》,后人往往附会为子夏之作。至子游,则其故事之见于《礼记》中《檀弓》《玉藻》诸篇者,亦泰半为讲礼由礼之言;以子夏、子游之列于“文学”一科而言,则所谓“文学”,亦是广义的,不是狭义的。

《论语》言及“文章”者有两处:一为孔子之言,谓:“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为;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泰伯》篇)一是子贡称孔子之言,谓:“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篇)前者谓尧有文章,当然是最广义的,不同后世所谓“文章”;后者称孔子之文章,容或指威仪礼法之见于语言文字者而言。但与“文学”相较,“文”而缀一“学”字,自偏重内容;“文”而缀一“章”字,则较重形式。所以到汉代便以“文学”括示现在所谓“学术”,以“文章”括示现在所谓“文学”(详二篇二章三节)。

孔子的文学概念之所以如此者,最大的原因就是他是博学的哲学家,不唯不是文学批评家,也不是文学作家。哲学家之于文,只是用以说明其学术思想。所以孔子虽曾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但谓文为质之自然的表现。如云:

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宪问》篇)

又云:

辞,达而已矣。(《卫灵公》篇)

固然《易·系辞》下引孔子云:“其旨远,其辞文。”《左传》襄二十五年亦引孔子云:“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似乎孔子很注重文辞。但《系辞》不是孔子所作,已经近人的研究而渐成定谳;《左传》所引孔子语,也不能一律信认。我们知“辞,达而已矣”是孔子的话,则“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之不出于孔子可知。《礼记·经解》云:“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文心雕龙·宗经》篇亦云:“《春秋》辨理,一字见义。”假使《春秋》真出于孔子之手,而且如《史记·孔子世家》所说,“笔则笔,削则削,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则孔子对于文章的修辞,似很注重。但他的目的不在修辞,而在正名;不过因为要正名,所以擒词特别郑重,由是对后世的文学批评发生很大的影响而已。

四 孟子所谓“养气”与“知言”

孟子从未言及文学,更未言及文学批评,而在文学批评史上则有相当的地位,就是因为他的提出“养气说”。他说:

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公孙丑》篇)

此虽是就修养而言,却与文学批评很有关系。第一,他说:

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养气”与“知言”连举,而所谓“知言”又是“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虽其目的超乎鉴赏文辞,但也就是鉴赏文辞的方法。第二,孟子的文章之所以磅礴骏伟者,与养气有相当的关系。所以苏辙《上枢密韩太尉书》云:“文者,气之所形。……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今观其文章,宽厚弘博,称其气之小大。”(详六篇三章八节)

至后世的“文气说”,渊源自然出于孟子,但与孟子不同:第一,孟子养气虽与他的文章有关,而其目的不似后来文气说之只在文章。第二,孟子所谓气是“集义所生者”,义为本,气为末,故曰:“志至焉,气次焉。”后来的文气说之所谓气,则只是行文的气势而已。

五 荀子的立言论准

孔子所谓文学指一切学问文献,苟子所谓文学也指一切学问文献。《荀子·性恶》篇云:

今之人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

《王制》篇云:

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

《大略》篇云:

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和之璧,井里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下宝。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

孔子的文学概念,虽然有指一切学问的意思,但未明言指一切学问;荀子则彰明较著的以“学问”解释“文学”了。

孔子因主张正名主义,由是影响于文学方法者为严词主义,就是遣词造句要恰如其分。此义,荀子更能明白言之。《正名》篇云:

君子之言,涉然而精,俯然而类,差差然而齐。

何以要如此呢?并不是要文章美化:

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亦《正名》篇)

用此以解释孔子的“辞,达而已矣”,可以说是再好不过的注脚了。

唯其因正名而主张严词,由是谓:

多言而类,圣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少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非十二子》篇)

不过:(一)虽然因孔子尝称尧舜,由是后人谓儒家的道统始于尧舜,实则儒家的道统创始于孔子,所谓“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者,固有“以述为作”的成分在内,而大体还是“托古改制”。以故孔子的正名主义提不出具体的方案。荀子是儒家的后学,遂有具体的以圣人为准的方法。(二)虽然自孔子“以述为作”以后,遂开始了私家著作的风气,但孔子究竟不是著作家,无庸提出立言的论准。荀子则生在著作盛行的时代,自己又是正名主义的著作家,自然有建立论准的需要。所以他说:“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辨讼不决。”(《正论》篇)由是他不得不定出立言的论准了。

故所闻曰天下之大隆,是非之封界,分职名象之所起,王制是也。”故凡言议期命是非以圣王为师。(《正论》篇)

传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谓合王制与不合王制也。天下有不以是为隆正也,然而犹能分是非曲直者耶。(《解蔽》篇)

以此论准而著论为文,自然不应离开圣道王功:

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丽也。……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辨说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情(原作请,依王念孙校改)而喻,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正名》篇)以此论准而说经,由是经书也都是为圣道王功而著了:

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儒效》篇)

由前之说,启示了后来古文家及道学家的文学观;由后之说,启示了后来注疏家的经书观。

六 《易传》对于文学的点点滴滴

《易传》的著作年代,虽然现在仍是议论纷纭,莫衷一是,但在道家有相当的成立以后是很显然的。

所谓《易传》,指《彖》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就是所谓十翼。十翼里边,《彖》《象》与《序卦》《杂卦》,从没有论到文学。《说卦》也没有论到文学,但有的地方,却予后来的论文学者以相当提示。如云: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这自然不是就文学而言,但后来桐城派的刚柔说,尤其是曾国藩的“古文四象”,确与此有相当的渊源关系,虽然那只是桐城派的一种“托古立说”。

《文言》与《系辞》上下便有很多的关于文学理论的言论了。依近来学者的考订,《文言》与《系辞》的关系很密切,以故我们不妨合而述之。

《文言》《系辞》的文学观,有四种特点:

(一)文学是摸拟自然的——《系辞》下云: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这是对八卦的一种解释,似与文学无关;但我们应知八卦为最古的文字,而文学却是寄托于文字的(自然不是说不著于竹帛的不算文学)。《系辞》上云:“卦有大小,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而于后紧接以: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

易如此,易辞更不必说了,这也有摸拟自然的倾向。《系辞》上又云: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颐,而拟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这虽是就易象而言,但其影响于文学观念者,当然也是摸拟自然了。

八卦以至稍后的文字画,无疑的是摸拟自然,以故谓文学为摸拟自然之意向,应当是很古的。但很古的人虽有谓为摸拟自然的意向,却没有摸拟自然之说;摸拟自然之说,多少是受道家影响,而《易传》始有鲜明主张的。

(二)怀疑的批评——《系辞》上云: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

这很显然的与道家所谓“美言不信,信言不美”,是肸蚃相通的。但又接云:

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又由怀疑之下而找到办法,所以仍是儒家的文学观,不是道家的文学观。此处谓“设卦以尽情伪,系辞以尽其言”,而《系辞》下则云:“圣人之情见乎辞。”又云:“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盖“尽言”者,乃尽欲言之情伪,所以也就是尽情。情既是见乎辞,所以可由辞以知情。

(三)道与诚——《文言》云:

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近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这可以说是十足的儒家学说。虽则只是短短的几句话,却影响了后来的载道派的文学观。我们应当注意者,是它所谓“立诚”是以“居业”的,而“居业”又是与“进德”并举的。《系辞》下云:“《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与此合而观之,其与后世载道派的文学观之关系更显然了。

(四)文学形式论——《文言》《系辞》的作者,虽则主立诚,主载道,但不似后世一部分古文家之重质轻文。骈文家尝以“物相杂故曰文”一语,做自己的护身符,自然不免有许多曲解与附会;不过既能举之而加以曲解附会,则其本身多少有近于骈文家的文学观的质素。《系辞》上云: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

《系辞》下云:

夫易……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

更很明显的重视文的形式。惟作者究竟是儒家,不是骈体派的文学理论家,所以于“其旨远”前云:

夫易彰往而察来,而显微阐幽。开而当名,辨品正言,断辞则备矣;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

仍是正名主义的文学方法了。

七  墨子的“三表法”及其重质的文学观

分派叙述,儒家应在墨家之前,由是荀子亦在墨子之前。但依时代先后,则墨子在荀子之前。荀子之提倡立言的论准,一方面固受孔子的影响,一方面也受墨子的影响。《墨子·非命》中云:

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

不过,墨子的“义法”与荀子的“隆正”不同:荀子的隆正是“圣王”,墨子的义法是所谓“三表”(中下篇作“三法”)。《非命》上云:

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曰:有本(下作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原作废,据中下篇改)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这里所谓三表法,固是他的哲学方法,同时也是他的文学方法,故谓此为“文学之为道”。不过他所谓文学,亦与其他晚周人所谓文学一样的近于学术,与现在所谓文学不同。

于此有应附带说明者,就是“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似为荀子以圣王为“隆正”之所从出。实则荀子所承受的墨子的影响,只是立言论准的提倡;至他的具体的论准,则与其说是积极的受墨子的影响,无宁说是消极的反墨子之说。荀子之所以有论准者,因为别家有论准,自己不能不有论准以资对抗。他所谓圣王与墨子所谓圣王,名同而实异。所以《韩非子·显学》篇云:“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儒墨两家,各圣其圣,各王其王,压根儿就是分道扬镳的。

唯其所谓文学近于学术而不同于现在所谓文学,所以他注重实质的功用,反对形式的优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此下的一个巧譬善喻的关于墨家的故事:

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王先谦谓当作体身)则可,其言多不辩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令晋为之饰装,从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魂,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而未可谓善鬻珠也。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言,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用,直以文害用也:此与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类,故其言多不辩。”(依王先慎《韩非子集解》本)

以此与孔子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之说,比而观之,知儒家虽谓“有德者必有言”,“言”不过“德”之表现,而究竟用“言”;虽然谓“辞,达而己矣”,究竟用“辞”。墨家则对纯美的文学,不惟不提倡,且极力反对,《解蔽》篇无怪荀子说他“蔽于用而不知文”了。

八 晚出谈辨墨家的论辨文方法

《墨子》书中的《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是晚出的谈辨墨家所作(详拙撰《墨子探源》,见中央大学《文史哲季刊》第一卷第一期)。谈辨墨家继承墨子的三表法,特别注重论辨。《经》上云:

辨,争彼也;辨胜,当也。

《小取》篇云:

夫辨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乃也)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

这是论辨的作用。至论辨的方法,《小取》篇云:

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论辨的对象是“实”,但“实”不能举之于口;举之于口的是“名”,所以说:“以名举实。”《经》上亦云:“举,拟实也。”《经说》上释云:“告以之名,举彼实也。”

“名”是举“实”的工具,但只是“名”不能发抒论辨者的意见;能以发抒论辨者的意见的是“辞”。“辞”就是论理学上所谓“命题”。《荀子·正名》篇云:“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譬如说:“鸟,飞禽也。”“鸟”是一实之名,“飞禽”又是一实之名,“鸟,飞禽也”,则是论辨者的意见,所以说:“以辞抒意。”

“辞”所抒的是意见,意见的构成必有原故。《经》上云:“故,所得而后成也。”“故”的表出赖于“说”,所以说“以说出故”。《经》上云:“说所以明故。”明故的具体方法有“或”“假”“辟”“效”“侔”“援”“推”“同”“异”九种。《小取》篇云:

或也者,不尽也。假也者,今不然也。效也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辟也者,举也(同他)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犹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之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

“或”就是论理学上所谓“特称命题”。《经》上云:“尽,莫不然也?”如说“人皆有死”,是“尽”;“人或黑或白”,则是“或”(此条采取梁任公先生说,见《墨子学案》第七章)。

“假”就是论理学上所谓“假言命题”。《经》下云:“假必悖,说在不然。”《经说》下释云:“假,必非也而后假。”例如孔子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悭且吝,其余不足观矣。”“如有周公之才之美”,是假设之辞,实则并无周公之才之美,所以说“假,今不然也”,“必非也而后假”。

立论的目的之一,是寻求事物之“法”。事物之“法”的获得由于“效”。所以说:“效也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法也。”《经》上亦云:“法,所若而然也。”《经说》上释云:“法:意、规、圆,三也,俱可以为法。”“若”也就是“效”。譬如欲求圆之法,则意象之圆,规写之圆,圆物之圆,都可据效以为法。《经》上云:“圜,一中同长也。”圜就是圆,“一中同长”就是圆之法。此法即由效而得,所以《经说》上释云:“圜,规写交也。”规写交,中间有一中心点,由此中心点量至周围边线,其长相等,由是效之而立圆法为“一中同长”。法之获得既由于效,法之是非也就以中效与否而定。所以说“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然则“效”是效事物以求事物之法的方法,“法”是求得的事物之法、即今所谓定律。

“辟”就是譬喻。孙诒让《墨子间诂》引《潜夫论·释难》篇云:“夫譬喻也者,生于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胡适之先生《小取篇新诂》引《说苑·善说》篇云:“梁王谓惠子曰:‘愿先生言事则直言耳,无譬也。’惠子曰:‘今有人于此而不知弹者,曰:‘弹之状何若?’应之曰:‘弹之状如弹。’则谕乎?’王曰:‘未谕也。’‘于是更应之曰:‘弹之状如弓,而以竹为弦。’则知乎!’王曰:‘可知也。’惠子曰:‘夫说者,固以其所知谕所不知,而使人知之;今王曰无譬,则不可也。’”

“辟”的作用是借彼物以说明此物,“侔”的作用是借彼辞以证成此辞(胡适之先生说)。孙诒让云:“《说文》人部云:‘侔,齐也。’辞义齐等,比而同之。”胡适之先生引《公孙龙子·迹府》篇云:“龙闻楚王……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亦曰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惠施以弓说明弹,是“辟”;公孙龙以孔子异“楚人”于所谓“人”,证成异“白马”于所谓“马”,是“侔”。

“援”就是援例。如《墨子·尚贤》中云:“且以尚贤为政之本者,亦岂独子墨子之言哉?此先王之道,先王之书,《距年》之言也。传曰:‘求圣君哲人,以裨辅而身。’《汤誓》曰:‘聿求元圣,与之戮力同心,以治天下。’则此言圣王之不失以尚贤使能为政也。”援圣王以尚贤使能为政之例,墨子也当然可以尚贤使能为政。

“推”就是推理。此云:“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之者予之也。”《经说》下亦云:“在(察也)其所然者于未然者,说在推之。”所以“推”的作用,是以已知推未知。如《论语·为政》篇载孔子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就是以已知的殷之损益夏礼,周之损益殷礼,推知继周者之损益周礼。

“同”就是求同,“异”就是求异。“是犹谓也者,同也。”彼有一说,此亦犹其说,一说相同,所以叫做“同”。“吾岂谓也者,异也。”你这样说,我岂这样说,二说不同,所以叫做“异”。

此九种都是明故的方法,但“辟”“侔”“援”“推”四种的适用却要有相当的限制。《小取》篇云: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辞之侔也,有所至而止。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原无所字,据王引之校增);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辞,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则不可不审也,不可常用也。

“辟”“侔”“援”“推”的成立,是根据于物的同点。但有同点,也有异点,所以说“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既“不率遂同”,则“辟”“侔”“援”“推”的效能,便不能过分的信赖。所以惠施说“弹之状如弓”后,还须添上一句,“而以竹为弦”。异“白马”于所谓“马”,确与异“楚人”于所谓“人”的命题相同。但孔子说:“亦曰人亡之,人得之而已,何必楚?”并不是说“楚人非人”,而公孙龙的异“白马”于所谓“马”,则是说“白马非马”。“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至“援”与“推”的不十分正确,更为明显,所以很早就有人对形式逻辑提出异议。

“名”“辞”及“说”,特别是“辞”“说”二种,其取予须以类而行,所以《小取》篇云:“以类取,以类予。”《大取》篇亦云:

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其类,则必困矣。

如《经说》下云:“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爵、亲、行、贾四者孰贵?”就是“不明其类”,而不以类取。不以类取,必不能“抒意”,不能“出故”。如《孟子·告子》篇载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欲以水之就下,说明人之性善,实则水与人不同类,所以水之就下虽是事实,而人并不因水之就下而性善。这就是“不明其类”,而不以类予。不以类予,常陷于论理的错误。

上述虽都是论辨的方法,但:一则论辨文的内容就是论辨,所以论辨的方法,也就是论辨文的方法。二则后来的论辨文本出于先秦诸子,而晚出墨家之在诸子之中,独言及论辨的方法,在文学批评史,自占有重要地位。

九 老子的反对“美言”与提倡“正言若反”

老子是怀疑派的哲学家,他怀疑一切,诅咒一切,力言“绝圣弃智”,“绝巧弃利”,“绝学无忧”(十九章)。反对美的观念,说: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二章)

美言不信,信言不美。(八十一章)

反对言与辩,说: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五十六章)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八十一章)

而主张“不言之教”(四十五章)。既然反对美,反对言,则借助于美与言的文学,更不必说了。所以老子之在文学批评史上,只是一个消极的破坏者。但他对后世却有积极的影响,就是他的“正言若反”(七十八章)之说。他所谓“正言若反”,并不是就文学而言,但后来的“微词派”的文学家与文学理论家,却以“正言若反”一语做他们的口头禅,而他们的“微词”之说,亦多少受老子的提示。

十 庄子书中的艺术创造论、写作方法论及书文糟粕论

《庄子》一书,只有内七篇及《天下》篇是姓庄名周的庄子所作;其余是晚出道家的总集(详拙撰《庄子外杂篇探源》,见《燕京学报》第十九期)。但言及文艺评论的几篇,却大半受了庄子的影响,所以不妨合并论述:

(一)艺术创造论——庄子是自然主义的哲学家,对于“道”的意见是“任自然”,对于“艺”的意思也是“任自然”。内篇的《养生主》篇载庖丁自述他的《解牛》云:

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道大窾,技经肯綮之未然,而况大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庄子之提叙这种“妙造自然”的技术,是借以说明养生的方法,不惟不是为文学而发,也不是为艺术而发。但后来的自然文艺论——如苏轼的《文说》云“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详六篇三章四节),多少总受此说的影响。

既要“妙造自然”,当然不要人为的方法。外篇的《天道》篇载《轮扁》云:

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之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

又《达生》篇称“工倕旋而盖(过也)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也是在说明技巧不需要规矩,也无方法可言。此种论调,也不是为文学或艺术而言。但曹丕的《典论论文》云:“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移子弟。”(详三篇四章一节)其受了此说的影响,毫无疑义。

不要方法,必有代替方法的方法,所以反对方法的本身也就是方法。庄子的代替方法的方法有二:一是“真积力久”,一是“用志不分”。

庄子在《大宗师》篇借着孔子的口气说:“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虽是就道术而言,不是就艺术而言,说“人相造乎道”,正同“鱼相造乎水”一样,生于江湖,长于江湖,并且“忘乎江湖”,自然习于水,善于水居。同样人若生于道,长于道,并且“忘乎道”,自然习于道,善于道了。艺术也是如此,所以庖丁解牛之能到“妙造自然”的境地者,因为他有“十九年”的历史与“解数千牛”的经验。也经过“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必要到“三年之后”,才“未尝见全牛也”。

这种“真积力久”的非方法的方法,到了晚出的道家便益发具体化了。《达生》篇托为仲尼、颜渊的问答云:

颜渊问仲尼曰:“吾尝济乎觞深之渊,津人操舟若神,吾问焉,曰:‘操舟可学邪?’曰:‘可。善游者数能;若乃夫没人,则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吾问焉而不吾告。敢问何谓也?”仲尼曰:“善游者数能,忘水也:若乃夫没人之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彼视渊若陵,视舟之覆,犹其车却也。……”又述孔子问吕梁丈人“蹈水有道乎”?吕梁丈人云:

吾无道。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与齐(回水)俱入,与汩(涌波)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所以蹈之也。……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

此种言论也不是为文学或艺术而发,但苏轼的《日喻赠吴彦律》云:“南方多没人,日与水居,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于水之道者。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其受了此说的影响,也毫无疑义。

至“用志不分”的最好说明,莫妙于《达生》篇,在那里假设了两个故事。一个是:

仲尼适楚,出于林中,见佝偻者承蜩,犹掇之也。仲尼曰:“子巧乎?有道邪?”曰:“我有道也:五六月,累丸二而不坠,则失者锱铢;累三不而坠,则失者十一;累五而不坠,犹掇之也。吾处身也,若厥株枸;吾执臂也,若槁木之枝。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吾不反不侧,不以万物易蜩之翼,何为而不得?”孔子顾谓弟子曰:“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其佝偻丈人之谓乎!”

另一个是:

梓庆削木为,成,见者惊犹鬼神。鲁侯见而问焉,曰:“子何术以为焉?”对曰:“臣工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臣将为,未尝敢以耗气也,必齐(通斋,下同)以静心。齐三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齐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齐七日辄然忘吾有四枝形体也。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专而外骨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成见,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欤!”

综上各种言论,都不是为文学而发,但后世言文学者,每斟酌其意趣,挹取其论旨,由是在文学理论上,遂有了不可磨灭的价值。

(二)写作方法论——创造艺术既不要方法,写作文章自也不循方法,庄子在《天下》篇自述他的写作说:

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沈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

晚出的道家在《寓言》篇为之演绎其义云: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寓言十九,借外论之。亲父不为其子媒,亲父誉之,不若非其父者也;非吾罪也,人之罪也。与己同则应,不与己同则反,同于己为是之,异于己为非之。重言十七,所以己言也,是为耆艾。年先矣,而无经纬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人而无以先人,无人道也;人而无人道,是之谓陈人。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穷年。

这纯是一种虚构的写作方法,同时也就是不循方法的方法。《淮南子·修务训》云:“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神农、黄帝而后能人说。”(参康有为《孔子改制考》及《古史辨》第六册拙撰《晚周诸子反古考》)既是托之神农、黄帝,就不是真出于神农、黄帝,所以其他诸子的写作方法,也往往是虚构的;不过不及庄子的故意使用,因之其文章也不及庄子的更为诡曼衍。庄子以外,使用得最妙的是屈原,因之屈原的作品也充满了寓言、重言和卮言;与庄子不同者,只是庄子用以说理,屈原用以言情。可惜自汉代崇儒以后,征实主义打倒这种虚构方法,除写作小说外,无人再来使用,只有苏轼作《刑赏忠厚之至论》,引臬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梅圣俞问出何书,答云“想当然耳”(见龚颐正《芥隐笔谈》),还是这种方法的仅存硕果。

(三)书文糟粕论——《庄子》书中没有提到“文学”,只提到“书籍”之“书”。本来先秦所谓“文学”是最广义的,包括一切学问文献,书籍亦当然在内。外篇的《天道》篇云:

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见者,名与声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斫轮于堂下,释椎凿而上,问桓公曰:“敢问公之所读者何言邪?”公曰:“圣人之言也。”曰:“圣人在乎?”公曰:“已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糟粕已夫!……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

《秋水》篇亦云:

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

通常以为文学是自然及人生的写实,实则文学与自然及人生之间,有一道无法填平的鸿沟,就是所谓“文学与实在的距离”。这是因为一则“书不过语”,语不过意,语言文字不能像照相机般的将客观的人物摄成影片。二是自然及人生之写成文学,要通过作者的观察与炮制,而观察与炮制都有主观的成分在内。从文学而言,文学作品是美化了的自然,美化了的人生,其价值就在此。从自然及人生而言,自然及人生之“不期精粗”者,“言不能论,意不能察致”,所以书籍文学,都是“糟粕已夫”!

十一 韩非的反对文学及《解老》篇的重质轻文

韩非也同于一般的见解,以一切学问为文学。《六反》篇云:

学道立方,离法之民,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

《八说》篇云:

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错术以道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法也疑。……夫贵文学以疑法,……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在这句话的前面说:“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知所谓文学者就是指的“传习辩智如孔墨”的人物,所以《五蠢》篇也说:“儒以文乱法。”这也足以证明其所谓文学是指一切学问。

再者,就此言观之,他对文学是反对的。不但此言为然,篇中反对文学的地方,实举不胜举。如《五蠹》篇云:

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

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是世之所以乱也。

今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

《显学》篇也反对:

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世主。

《亡征》篇亦云:

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

《外储说左上》篇亦云:

夫不谋治强之功,而艳乎辩说文丽之声,是却有术之士,而任坏屋折弓也。

儒墨与韩非同样以文学包括一切学问,但儒墨对其所谓文学积极提倡,韩非对其所谓文学则极力反对。此其原因,由于韩非与儒墨之政治哲学不同:儒墨之政治哲学皆着眼于积极的劝导,韩非则着眼于消极的限制;劝导须用学问,限制则只恃国家的成文法典,民众愈有学问,则异说愈多,而限制之力亦因之愈减。所以他的理想国是:“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五蠹》篇)自然反对学问。至于纯文学,因为那时还不发达,假使发达,更在“辞而辟之”或“法以制之”之例了。

《韩非子》中有《解老》《喻老》两篇,不见得是韩非所作。在《解老》篇里面有此下崇质卑文的言论:

文为质饰者也。夫君子取情去貌,好质而恶饰。夫恃貌而论情者,其情恶也;须饰而论质者,其质衰也。何以论之?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

所谓文质,当然不同于文论家所谓文质,而是政论家所谓文质,但此种崇质卑文的论调,却予后来文论家以相当的影响。

  1. 《伪尚书·毕命》亦云:“辞尚体要,晚出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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